0%
吊墜迷蹤 第三章

吊墜迷蹤

第三章

守法。對於證人的表現要求,要通過馬歇爾辦公室或者OEO提前10天通知。檢察官或者執行官員可以在馬歇爾辦公室確定的中間地帶與證人見面;對於在押的證人,可以在指定的聯邦監獄見面。審判結束,證人和其家人的新生活也就開始了。
伊森因被指控謀殺格特魯德和愛德華而被捕了。我們作出這個決定是經過了一番深思熟慮的。難道伊森兩次去謀殺現場不意外嗎?再說,誰能解釋伊森把房租支票重新拿回來的合理性?對伊森這個行為我雖然也感到有點古怪,但是需要錢的人的心態是迫不及待的,只要想到那種急急忙忙的樣子,就會理解當時現場的場面有多麼混亂,那就是在尋找一種東西。
我們能夠理解證人的翻供,我們尊重證人的選擇。在1984年通過的《犯罪綜合控製法》同時也為證人的某些親屬和社會關係提供保護。這部法還包括了今天實施的證人保護法律的主要內容,規定了檢察長為證人提供保護時適應的具體程序。自從執行「馬歇爾項目」以來,已經有超過7500名證人和9500多名家庭成員進入了項目安排並受到保護,這些都由「馬歇爾項目」辦公室重新安排居住地和發放新的身份證件。
證人違法行為的受害人可以根據犯罪情況獲得美國民事法典第18章3525部分規定的「被害人補償基金」,這個基金由OEO管理,包括醫療、喪葬費和收入損失。
證人保護項目面臨的另一個問題是如何保護外國證人的問題。證人項目更多的是向黑社會成員開放,今天大量的證人是為了反對組織程序更高、危險性更大的有組織犯罪分子。這增加了隱藏證人的難度,特別是證實外國恐怖組織時。因為外國證人需要從海關與移民局得到更多的資料,非法移民不能被安排定居,除非滿足了移民條件和向馬歇爾辦公室提供了必要的資料。另外,這些一旦進入項目,還面臨文化、生活習慣的調整,這是國內證人所沒有的問題。
世界上第一個DNA資料庫建立於英國,它是隨著該國立法的完善建立起來的。這個實驗研究工作開始於1990年,當時的英國立法允許對犯人和未偵破案件現場檢材建庫。
1993年,英國皇家刑事審判專門調查委員會,建議警察可提取嫌疑人的非體內樣本用於DNA檢驗。到了1994年,FSS被授權進行信息DNA資料庫的研究。在同年4月,FSS報告九-九-藏-書了建立國家DNA資料庫的可行性。9月份,英國的內政部就頒布了樣本提取條例,在1995年的4月,這個條例已經成為了大英律法,也標志著DNA資料庫的開始。到1996年底在蘇格蘭場、亨廷頓法庭科學實驗室建立了分支機構。目前英國已經成功建立了35萬人的DNA庫。
於是,我說:「當時愛德華開門走進客廳,爭鬥還沒有開始,或許格特魯德正在和伊森兩人說著話,兩個人挺開心的樣子,也會消除愛德華心中的疑慮,因為,他也知道伊森是來交房租的。愛德華會說,伊森,你現在還好嗎?然後,他們三個人坐下,繼續聊天。我分析,就在格特魯德低頭看房租支票時,愛德華也把腦袋側過去,那時候,兩位老人的視線應該都朝著那張支票。他們看得很認真,這時候,他們對伊森突然舉起的水晶燈柱毫無察覺與防備,所以就出現了非常令人震驚的場面。」
「我是說,我冤枉了伊森·沃爾斯。」對方又把剛說的話重複了一遍。
在案情討論會上,我想再具體地說明一下當時的情況,把當時現場的若干細節再分解一下。我的這個想法得到了同事的認可。大家對我說:「黛安,你繼續說下去,我們聽著呢。」
在這裏,我不想再重複提起那個證人的名字了。因為,我們要履行這個保護項目的職責。聯邦證人保護項目的初創開始於1960年的打擊有組織犯罪中的證人保護。這由當時在聯邦司法局有組織犯罪與詐騙分局工作的吉勞德·蘇爾提出的。
事態忽然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的轉彎,至今我們也不知道那個告密者為什麼要那麼做。她只是說:「我說了謊,這是不對的,我不會去作偽證。」
「但是,愛德華那雙橡膠套鞋底上面的玻璃片又怎麼解釋?」艾略特插了一句。
伊森在謀殺案發生前後曾去過房子的外圍兩次,而且有人聲稱在那段時間看到伊森出現在一個毒品交易場,在他的襯衫上還濺有血跡。於是,我們把伊森的血液與在犯罪現場發現的血跡進行了對比。
伊森·沃爾斯的血液的兩個數字是18和28,而混合血液中只有一個18,卻沒有28,所以說,這就自動地排除了他作為混合血液的一個來源的可能性。
我想,告密伊森的那個證人,不會因為取消對伊森的指控而搬出托萊多。這就涉及到證人保護項目的第三條——保護措施。證人保護項目的主要https://read.99csw.com方法是為證人設計一個新的身份,幫助其在一個不會被認出的新的城市生活。在美國有2.8億人,有數千個城市可以隱藏證人,項目被接受后,馬歇爾辦公室即著手為證人及其親屬、其他有社會關係的人製作新的身份證和尋找定居地點,這要求多部門合作、項目周密、保密嚴格。
接受監管。被保護的證人有時是本身有違法犯罪的污點證人。這樣的情況在整個證人保護項目中佔17%。但是這種情況僅僅是指沒有被定罪的,如果按沒有定罪的所有被保釋的人計算則佔60%。被拘留或者被判刑入獄的證人,聯邦調查部門將與州當局一起合作以確保證人安全。如果州當局不能做到這一點,OEO將接受審查證人的案件,由聯邦監獄接管證人的監管工作。
作證。保護項目的最終目的當然是為了保護證人安全以使其出庭作證以證實犯罪。因此最危險的部分就是出庭作證安全措施也會被最大化,有時甚至於用郵車、直升機、漁船運送證人,在一起案件中甚至用裝甲車滿載一車的警察參加護送證人,即使後來在審判中確認為不是證人,一旦曾經作過證,證人都應當受到保護。這種方法同樣可以用於保護檢察官,自1970年這一項目實施以來,被保護的證人作證後有罪率達到89%,1萬多名犯罪分子得以定罪。
最後的決定由聯邦總檢察長作出,總檢察長作出書面評估決定時應當考慮以下因素:犯罪記錄、是否有可以代替的證人、是否有保護措施以外的替代性措施。OEO向總檢察長辦公室總部提出要求,證人和其家庭成員必須簽訂一個諒解備忘錄,以確認他們理解項目的規則。進入項目僅僅是一個開始,接下來是由馬歇爾辦公室製作一個新的身份證和尋找一個新的城市讓證人定居。
我們猜測很有可能是在他舉起一個帶有沉重金屬基座的檯燈擊打受害者的時候,水晶燈在他手上破裂,割傷了他。
我感到有些欣慰,因為我可以為兩位冤死的老人做點什麼。但是,下午的時候,一個電話讓我第一次開始懷疑起自己的智商來。
伊森知道,如果他被定罪,很可能被判死刑。他當時的精神徹底崩潰了,他的絕望還表現在他對親人的眷戀上。要知道,一個人一旦被判了死刑,那種滋味是不好受的。伊森說他這就好像掉進了一口井裡,再怎麼聲嘶力竭地呼救,也沒有人能聽到。
我對證人的read•99csw.com翻供感覺有些不安,可我還是想到了我們證人保護項目的主要內容的第一條——保護對象。證人保護只提供給那些確定必須為保障公訴成功而要出庭作證、證人或者其家人的生活處於危險之中的人。證人的作證行為必須認為是可以信賴的、確定將到來的。在刑事案件中,證人保護針對的刑事程序牽涉的犯罪的範圍包括:有組織犯罪和詐騙犯罪;美國法典第21章下的毒品交易犯罪;任何使證人作證可能遭受暴力、威脅的聯邦重罪;任何與上述罪行性質類似的州立法規定的犯罪。另外某些可能使證人陷入危險的民事、行政程序也可以對證人實施保護項目。
那是一種什麼東西?我想,肯定和錢有關係。所以我不會對伊森那個有點古怪的做法陌生,我就像看到了那張貪婪的臉,還有那雙貪婪的手在那裡不停地翻找。從某種意義上說,伊森把房租支票又重新從郵箱里拿走,這種行為本身就是和貪婪的心態有關係,而這種心態又和現場的凌亂有一定的相似之處。伊森完全可以編造這些理由來欺騙警方。誰也不會那麼傻,承認自己就是殺人兇手。
保密。保護項目的一個重要規則是證人不能與沒有被保護的關係人或者家人聯繫,也不能重返當年居住的地方。在馬歇爾項目實施的過程中,遵守這個規則的證人沒有一個被殺。一旦融入社區,僅僅要求與政府每年聯繫一次,如果證人要搬家,他們應當與政府聯繫,任何聯繫都只能通過OEO或者馬歇爾辦公室。
DNA分析專家安吉拉·麗妮將伊森·沃爾斯的血液與混合血液進行了對比。如果吻合,將有兩個數字與混合血液的數據相同。
證人保護項目的第二條規定,負責證人安全項目的機構有四個:聯邦馬歇爾辦公室負責作證者的安全、健康;司法部執行局負責證人進入項目的確認;聯邦監獄局負責強製作證的人的監管;聯邦總檢察長辦公室負責對進入項目的具體案件作最後審批和確認。
今天,證人保護項目在檢控程序中已經成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沒有這個保護項目,很多證人將不會出庭,或者會被殺害。如果沒有這個保護項目,許多證人將在審判結束以後就消失掉。
美國有證人保護制度,這個執行辦公室的名字是馬歇爾辦公室,我們稱它為「馬歇爾項目」。目的主要是為政府的證人提供安全、健康的服務。我們把證人看做是政府依靠的人,正因為有read.99csw.com了他們的出庭作證,那些毒品交易和恐怖活動以及主要犯罪分子才能得到懲治。但這樣,他們也就陷入了危險。
證人是否納入保護項目的最後決定者是檢察長。這一決定是建立在負責聯邦案件的具體被指定的檢察官的推薦的基礎上的,州法庭的案件其決定是建立在州檢察長向適當的聯邦檢察署建議的基礎上。項目開始於州或者聯邦負責執行該項目的機構遞交申請到美國平等保護局,該申請簡述證人受到的威脅和危險,要求將證人轉移到新的社區。然後OEO進行初審以決定採用何種方法保護證人,也可以與檢察官和執行局的人共同審查。申請時應當提供複印件和危險評估報告。初審后,馬歇爾辦公室決定是否批准,如批準則由OEO重審。
被馬歇爾辦公室確認后,被保護的人立即進入新的居住地,先在一個臨時、安全的地方住下。證人進入新社區后,他們以前的犯罪行為不能被忽略,馬歇爾辦公室通常會將證人的表現和犯罪歷史通知當地的法律執行機關。他們可以進行毒品和酒精測試,以確保作證項目的成功。
在伊森被捕的那一天,他對我們說的最後一句話是:「不要停止追查兇手,當你們把精力都集中在我身上時,真正的兇手已經逍遙法外了。」在我們給他戴手銬時他還在這樣說,他說這些話,想要在我們思想上引起波動,好讓我們放了他。可是,這已經做不到了,對這樣的兇手,如果我們把他放了,那就意味著犯罪。
證人的義務包括以下幾方面:
這一項目的成功運行已經為政府打擊有組織犯罪和共謀犯罪中的主犯(這主要通過污點證人制度),提供了獨特而有價值的工具,被保護的證人出庭的案件定罪率已經達到89%。在作證的人當中,又有17%在項目完成後又被順利地拘留或者被指控。
我對這個疑問是這樣來理解的,當時現場可能還存在另外一種情況,那就是愛德華在發生暴力之後才走進房間的,他站在門口那裡掛完了大衣,然後就看見了房間里很亂的樣子。於是,他就走過去,他走到房子中間的地方,這時候他已經把檯燈燈泡的碎片踩在腳底上。這就說明,格特魯德已經死了,她死後,那兇手就開始在房間里亂翻,他在搜尋自己想要的東西。然後,當愛德華看見格特魯德倒在地上的時候,兇手突然就出現在愛德華的面前,把他也打暈了過去,直至死亡。
我知道當證人也有回報。被保護的人可九_九_藏_書以得到:提供合理的工作機會、幫助尋找住房、提供平均6萬美元的經濟支助、提供變化了的證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資料、必要時提供心理醫生、倫理諮詢師和社會工作者。對於新的名字,證人可以選擇,通常證人可以保留其姓和開頭字母,名字的變化像普通人一樣由法庭裁決,但是記錄被封存而不對外公開。另外,在項目執行過程中,馬歇爾辦公室還對高危情況提供24小時保護,包括預審程序和出庭程序。
但是檢舉人總懷疑不止有一名兇手,根據告密者提供的情報,我們認為伊森是兩個兇手之一。
事情是這樣的,就在檢察官蒂姆·布勞恩準備起訴伊森的時候,那位告密者突然向他坦白了一個驚人的事實,她說自己冤枉了伊森·沃爾斯。
我了解吉勞德當時是美國的一個聯邦檢察長,他面臨著幾個即將在有組織犯罪控訴中作證的證人的保護問題。後來,1969年阿肯色州有人介紹了大量有關這個問題的刑法草案,最終,有人根據吉勞德的著作,將其思想引入了起草的《證人保護法》中。
我對在現場發現的所有血跡進行了DNA分析。水晶燈上面沾有三個人的混合血液,來自兩位受害者和一名兇手。關於血斑為何人所留的問題解決了,同時,我還要明確案發時兩個受害者的活動情況。
我繪製出一份現場血跡分布圖,這可以為探員進行現場重建提供科學根據。
我再來分析水晶燈上面沾有的三個人的混合血液。這說明當時兩位老人還活著,他們正和伊森一起在圍繞那盞水晶燈而扭打,這樣的話,我們就可以排除愛德華進房間時所看到的格特魯德已經死亡的推論。
「什麼?請你再說一遍!」蒂姆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那天,伊森當著我的面一直衝著我喊:「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我是無辜的!我希望你們明白我的意思,我沒有殺人,我是無辜的!」但是沒有人來傾聽他的心聲,沒有人相信他。那天,伊森在我面前大吼的樣子簡直就像一個瘋子。這我能理解,當一個人已經走到生命盡頭的時候,他就應該作出這種反應。儘管他的發怒絲毫沒有引起我們對他的同情。
至於證人的新生活,馬歇爾項目的重要內容是幫助證人融入新的社區和自立,這與安全的就業聯繫在一起,政府對證人項目中的證人一開始就幫助頗多,何況這些人有的曾經還是兇手。政府幫助就業后,經濟資助也就終止。如果證人願意,他們可以在政府機構選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