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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隱號疑雲 第四章 陳亞明的往事

該隱號疑雲

第四章 陳亞明的往事

他累得筋疲力盡,但是卻依舊學著書上看過的樣子為那小女孩做人工呼吸。後來他一直說那是他的初吻,他將他的初吻獻給了他的妻子(人小鬼大)。
「這些事情都是在我之前的那位警督處理的。」
「恨?我問什麼要恨他?」
「何解?」

「這夫婦倆,可真夠累的。」
五月的一天下午,石康美獨自一人開車去九龍購物,當晚就沒有回家,然後在第二天上午,精神處於萬分緊張狀態的陳亞明收到了一個要求500萬贖金的綁架電話。
不過有一天,事情陡然變化了,那是一個夏天傍晚,阿大將一船水手早上洗好的衣服剛剛收下來,就聽到了船下一個女孩子的哭聲和一群男孩子的嘲弄聲。
「這話怎麼說?」
但是這談何容易。因為一開始沒有向警方報案,所以要求警方在事後再根據當時的線索查案就顯得萬分困難,而且更令陳亞明感到奇怪的是,警方對這件案子的偵辦一點也不積極。這是陳亞明意識到,這件案子的背後有人在搞鬼,緊接著他又悟出,就石康美綁架這件事本身可能也並不單純。
石康美出事前的一個禮拜,陳氏海運的一艘「海皇」號游輪在從南美返回的途中由於遇到突如其來的風暴而沉沒。
法庭上指出早在石康美遭綁架之前,陳亞朋已經因心臟原因而入院接受治療,一直到半個月前才剛剛出院,所以不可能是綁架犯。特別值得指出的是五月九日下午,也就是石康美遇害的那一天,孫華年作為當天的值班護士一直陪著陳亞朋沒有離開過,所以他更不可能親自出現在九龍收取贖金,也不可能殺死石康美。
在陳彩翼五歲的那一年,陳亞明被一個影視界三流的女演員勾引上了,那女人長得還算有三四分姿色,身材也不錯,但是就是缺乏演技,從影了四五年年除了做做配角外,其他的片子似乎都可以歸於三級類的。可就是這樣一個靠身體演戲的女演員,陳亞明竟然喜歡上了,甚至喜歡到了夜不歸宿的地步。石康美十分的生氣,為了自己的名譽與尊嚴她決定離婚,而到了這一地步,陳亞明醒悟了、妥協了,他同意與那個叫墨詩津的女人分開,並且以後再也不去外面鬼混。
「第一個問題是九*九*藏*書因為孫華年當年有個患白血病住院的弟弟孫銘,她一直在為弟弟治病而拚命工作攢錢。陳老爺子知道這件事後,就以此為條件,要求她做了偽證。至於其他兩個問題,恐怕我無能為力。」
「是半個月前亞明告訴我的。他說孫華年在他入獄的那幾年常常來看他,告訴他內幕。原來十年前的那個下午,陳亞朋曾乘著午睡時間偷偷溜出去過。那時開車來接他人就是藤伽龍,另外他的車上還有個女人,則是曾經勾引陳亞明的墨詩津。那女人同時在勾引他們兄弟兩人,當然最後她勾引到了陳老爺子。」
緊接著他雇的那名私家偵探就他的為什麼帶來了答案:原來「海皇」號游輪上不但裝有一般的進出口貨物,還有一批價值500萬的可卡因。陳亞朋一直利用手中的權力悄悄的進行著毒品走私的活動,本來這種計劃是天衣無縫不會出任何紕漏的,可是這一次的海難以後。香港方面的大毒梟們為了防止交易失敗引起的黑社會大火併,要求陳亞朋對他們沉入海底的五百萬進行賠償。而他要想從公司中造假賬來轉出這五百萬作為賠償,卻是相當不容易,更嚴重的是,即使他轉了這五百萬,之後他也沒有能力來填補這筆款項的空白。黑社會的最後通牒已經到了最後的日子,陳亞朋在實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把注意打到了陳亞明的身上,他本來就和大哥的感情不好,所以也就不在乎陳亞明一家人的生死。
雖然海難事故自有航運法規定進行賠償,而且陳氏海運的每次出航也有巨額的保險投入,所以即使發生海難,公司也不會受大太大的打擊,但是在那次海難發生以後,陳亞朋的神態舉動卻是很奇怪的。
李國中再一次地續了一根煙,看了一眼石康受說:「你妹妹出事那幾天,你在哪裡?」
阿大氣瘋了,他跑上去就和那群比他年紀大的多的混蛋們拚命,但是寡不敵眾。很快他被打得血淋淋的一身,差點就當場斃命,而在不遠處目睹著這一切的小四也是嘶聲力竭地號啕大哭,她流下的眼淚同樣摻著身上的血水。
現在回憶起陳亞朋當時擔驚受怕的表情,陳亞明感覺到他那時一定是捲入了什麼,再細細回想,陳亞明發現,陳亞朋在得知了「海皇」號出事後,突然就舊病複發九*九*藏*書躲進醫院去休養了。
嬉戲完畢的雜種們嚷著肚子餓而匆匆離去,只剩下那兩個動彈不得的兄妹留在沙灘上。這時傍晚的潮水開始上漲了,阿大那雙被血沾滿的眼睛眼睜睜地看著妹妹被那藍黑色的海水漸漸的吞噬、淹沒,他想喊人來救命可是發不出聲。
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陳亞明將弟弟陳亞朋從陳家三樓的陽台上摔了下去。之後他被判了十五年監禁,直到半年前才剛剛得到保釋。
俗語道:家和萬事興。家庭一旦不穩定,出現了問題,其他方面的災禍就馬上接踵而至。本以為一切風雨已經過去,但是半個月後,意想不到的災難發生了。
「那只是一種借口,一種保護小美的借口。」
這樣的懷疑一旦魂牽夢繞在陳亞明的腦中,他就開始懷疑他身邊除了女兒和石康受以外的每一個人。他懷疑他的朋友,懷疑他父親、懷疑他弟弟,還懷疑他那個同父異母妹妹和她的男朋友,甚至他還懷疑起以前風花雪月時的眾情人,當然在那些人中,墨詩津的懷疑是最大的。他雇傭了私家偵探明裡、暗裡地對那些人進行調查,結果還真的發現了天大的秘密。

石康受的表情怪怪的,有些莫名其妙。
雖然說李國中是位警督,但對於當年那樁陳亞明殺弟的案件,並不了解。他不是聽了石康受的這段陳述,還真想不到,這個案件背後隱藏著的會是這樣一段兇險、凄慘的隱情。
如果是事先就準備要殺的,那麼為什麼不一開始就殺呢,綁匪如果先殺了人再來要求贖金,不是更簡單、更安全嘛?還是說,是因為阿美看到了綁匪的樣子,才要殺她滅口,有可能。不過如果是一般的綁匪做了這麼大的案子,事後一定會逃出香港的,他們也不怕被看見。難道,是還有其他的原因而促使綁匪不得不殺她?
「難道你不恨他?畢竟在你妹妹遇害之前,他曾經對她不起啊。」
陳亞明是陳冠中的長子,1959年出生。五年後的1964年,其弟陳亞朋出生。本來,小亞明對自己多出一個弟弟,也是很高興的,可是當他發現弟弟的到來,給自己帶來父母的不公正待遇時,他就對這個弟弟懷疑了。他明白弟弟陳亞朋患九*九*藏*書有先天性的心臟病,所以父母多關懷一些,多照顧一些,也是應該的。但是不能為此就對弟弟就拚命的溺愛,不論其對錯都把他嬌著、寵著。而自己,則變成了一個無足輕重的陪襯。
但是輕易的許諾從來沒有輕易的兌現過。
三天以後,兄妹倆的身體恢復了健康,同時在陳亞明的再三乞求下,他們由一位年老的船長收養了下來,並且改名為石康受和石康美,而那幾個水手則是乖乖地進了大獄。
石船長也點上一支煙,笑著解釋道:「亞明確實曾經對不起過小美,但只限於和墨詩津的那次」
基於孫華年的證詞和不知其他的幾個綁匪的真實身份,法院無罪開釋了陳亞朋。相反陳亞明還反過來受到了輿論的普遍嘲弄,說他這樣一個花|花|公|子在妻子死前極盡風流,而妻子死後反裝出一副丟失了家庭、愛妻的樣子,妄取博取他人同情。更有小報認為,石康美是被陳亞明自己綁架殺害的,然後再故意嫁禍弟弟陳亞朋,以圖達到既可以奪取陳氏的大權又可以擺脫老婆束縛這樣一石二鳥的目的。
「所以就常常到外面去發泄?」
最初的時候他綁架石康美時並不想撕票,但是就在那天交付贖金的時候,綁在石康美臉上的黑布掉了下來,他那張猥瑣的臉映在石康美緊張的瞳孔里,使得她不得不丟棄剛剛複合家庭去與死神相會。
聽完報告的陳亞明熱淚盈眶但滿目凶光,他決定向警察報案,要讓他的弟弟付出代價,但是他怎麼也沒料想到,他的父親竟然為了陳亞朋和公司的名譽找人來做偽證,而那個做偽證的人就是聖瑪麗醫院的小護士孫華年。
五百萬對於陳家來說並不是一筆很大的數字,所以陳亞明在沒有報案的情況下直接按著綁匪們的要求付了費。可是在這之後他的妻子卻還是沒有活著回來,三天後有人在九龍灣發現了一具中年女子的屍體,經驗證確屬石康美無疑。並且法醫官的檢查報告上明確的指出死亡時間不滿80個小時,也就是說她是在綁匪得到贖金之後遇害的。
從那以後,他就更不再關心家裡的事,也不為家裡驚天動地的小事大事而喜怒哀樂。在他母親突發心臟病去世時,他只是微微地抽了抽嘴角;在他父親又娶了一個女人,並且帶著已經長得很大的私生女回家時他還是九-九-藏-書微微地抽了抽嘴角。他已經不再把陳家的人當親人,在他心裏,他的親人只有兩位,就是石康美和石康受。他和他們約定,以後他一定要設計製造一艘最豪華的游輪,讓石康受做船長,載著他和小美一起去環球旅行。
——難道,是他做的。但是為什麼?
那個哥哥叫阿大,是碼頭附近撿破爛的叫化子,有個比他小八歲妹妹——叫小四,兄妹兩人是孤兒,靠著阿大每天撿破爛養活。船上的有些船長見這對兄妹可憐,就偶然要阿大幫著在船上幹些雜活,給他些零錢。不過即使如此,他們也常常受到那些水手或者說小流氓們的欺負。他敢怒不敢言,因為他必須好好地珍稀得來不易的賺錢機會,才可以養活他妹妹和自己。

李國中本已舉到嘴邊的香煙停了下來,目光忽然間嚴厲地射向石康受:「這個你是怎麼知道的?」
「我當時正在前往鹿特丹的途中。等得到消息,我到了鹿特丹趕緊乘飛機回到香港時,小美她早已被那畜生殺害。而亞明他也已經殺了他弟弟,那時正在等待法院的審判。」
「因為陳亞明害怕啊,他害怕和小美再生其他的孩子,他害怕他女兒彩翼和他有一樣的不幸童年。你知道陳家有心臟病的遺傳史,所以陳亞明的小孩中患心臟病的幾率很高,既然他們的第一個孩子沒有患病,他們就不要其他的孩子了,他們願意把他們所有的一切傾注在他們女兒身上。」
——難道說阿美她認識綁匪?!
「你想想看如果夫妻兩人恩恩愛愛的卻生不出小孩來,在一個大戶人家,別人會怎麼看小美,而且小美本來就和亞明門不當戶不對的,若不是亞明堅決,他父親決不會同意他倆的婚事。所以他才會以一切手段來保護小美,當然後來真的和那位女演員搞上后,確實引起了小美的不高興,所以他們才鬧出一場婚變,為的是把以前的謊言補圓滿。」
也許是遺傳了他父親陳冠中的不良基因,成年後的陳亞明同樣是個花|花|公|子,失去了與石康美新婚後的新鮮、刺|激之後,他開始常常在外尋花問柳。
「那麼你恨陳亞明嗎?」
石康美的死對陳亞明的打擊很大,他回想起了幼時和石氏兄妹在一起的點點滴滴,那一言一行、那一顰九_九_藏_書一笑。看著小美|幼時送給他的一塊紅色的手絹,他的眼睛濕潤了,他回想起自己的誓言,再憶起不久前自己的行為,一股難以抹滅的罪惡感浮上心頭,他發誓要找出綁架並且殺害他妻子的兇手。
阿大一聽不對勁,那個女孩子的聲音明明就是他妹妹小四。阿大衝下船去,只看見那群狗崽子圍在一起手裡人人拿著一張彈弓,在他們前面十幾米的地方一個七八歲的小女生半身被埋,半身被綁在一根海邊的木柱上,他們把她當作手中彈弓的靶子。
「這麼說,陳亞明確實很恨藤伽龍了,但是孫華年為什麼當時要做偽證,後來為什麼又反向他袒露實情?還有,為什麼兩人要結婚?」
李國中有些促不及防地問了石康受這個問題。
眼前情況,使得陳亞明不顧一切地沖了下去,拚命地將小女孩被綁的身子解開,從沙灘里挖出來。他拚命的挖著、拚命的挖著,直到海水同樣淹沒他的身子,直到十指的指尖完全迸裂出血,直到他將那個已經奄奄一息的小女孩背上岸。
對陳亞明來說,童年從這時起變成了不幸,其母一天到晚關心的只是他那個患病的弟弟,而其父則是十天有九天的日子假藉著公司與業務的名義在外面與其他的女人鬼混。因此自是富家子弟的他,還是免不了孤寂、無聊。漸漸地陳亞明變得越來越不信任家,越來越喜歡和公司船上的小水手們在一起。儘管他們對於自己是阿諛奉承,邀寵獻媚的,但他感覺到了他們對自己的關注。而且更重要是,再一次偶然中他和一對兄妹結成了非同一般的親密關係。
千鈞一髮的時候,七八歲的陳亞明出現了,雖說他很早以前就見到過這對兄妹,那時也很想和這兩個唯一和他年齡彷彿的人做朋友,不料阿大卻是人窮志不窮,他從心眼裡看不起那些富家公子、富家小姐,所以有時即使碰見了,或者陳亞明上來搭話,他也不去正眼瞧他。
李國中彈彈煙灰,繼續道:「但是這件事和陳亞朔的丈夫有什麼關係?你至今沒有說到他。」
「那個男人嗎,那個叫藤伽龍的男人。實話實說,當年就是他和陳亞朋一起偷偷的進行毒品走私活動的,也就是他策劃綁架了小美的。」
為什麼綁匪在得到贖款后殺人,是事先就制定的還是……
「呵呵呵……李警督你是這麼認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