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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詭異的咬痕 刑偵實錄17

第九章 詭異的咬痕

刑偵實錄17

王小美帶領廉峰、丁全民、趙偉和楊光走進專案指揮部的時候,都感覺到了氣氛的壓抑。而王鵬卻開門見山地宣布了一個好消息。
黃支隊問。王鵬接著說:「不用通緝令,我們已經找到他了。昨天夜裡,我們通過線報,在30公裡外的一個村莊里找到了毛俊。這個地方是毛俊外婆的家。據了解,毛俊4月9日可能是因為爬人家牆頭摔落,被人發現在一牆根處昏迷不醒,頭部有損傷。送到醫院進行急診手術后,現在處於植物人狀態。」
5分鐘后,王小美把CT片遞給廉峰,說:「你看看吧。」然後坐在座位上凝思著。
王鵬搖了搖頭,說:「發現他后,我們立即對他及他的家人進行了尋找,但是沒有找到。迫於無奈,我們申請了搜查令,對毛俊現在的居處——一棟平房的閣樓進行了搜尋。在這座閣樓里找到了和現場鞋印完全一致的運動鞋,還有屬於石倩倩的手提包。在毛俊的床下,我們還找到了一把單刃匕首。」
「啊?」丁局長說,「不是說毛俊是在爬人家https://read.99csw.com牆頭時自己摔傷的嗎?」
王小美說:「首先是位置。從CT片上看,毛俊頭皮血腫的位置處於枕頂部,就是枕部和頂部的交界處,這個位置偏高,而摔跌通常形成的損傷會位於枕部。其次,也是最關鍵的,就是對沖傷。因為沒有對沖傷的存在,所以可以判斷致傷方式是導致毛俊頭顱加速運動的力量,也就是打擊,而不是導致其頭顱減速運動的力量——摔跌。」
「案件處理上也不一樣啊。」黃支隊搖了搖頭,說,「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了,有確鑿證據證明是他作案,可以銷案。但是犯罪嫌疑人是植物人,無法受審,即便有確鑿證據,案件也要無限期拖延了。」
王鵬說:「我們把這些檢材送往DNA實驗室進行檢驗確定。果然,匕首上檢出死者石倩倩的DNA,匕首把手上檢出的DNA和毛俊的一致。因為毛俊被打擊處理過,所以他的DNA在庫里有備存。另外,運動鞋和現場鞋印認定同一,運動鞋內也檢出了毛俊九*九*藏*書的DNA。」
王小美搖搖頭,說:「植物人和死亡有著本質性的區別。腦死亡就是人死了。植物人是人活著,但不能動。因為植物人雖然喪失了很多功能,但是自主呼吸、心跳等一些自主功能還是存在的;而腦死亡則是所有的功能永久地喪失,不會恢復了。」
「植物人?」丁局長說,「那不就等於死了一樣嗎?」
會議室里又開始議論紛紛。
「這兩個案子雖然結了,但是這個案子恐怕還是要延續下去。」王鵬突然說道,「我們在醫院調查的時候,醫生把毛俊的CT片給了我們。」
「經過一天兩夜的艱苦偵查,我們對周邊可能存在家庭問題和前科劣跡的青少年進行了逐一排查。」王鵬說,「有多條線索指向一個叫毛俊的14歲男孩。這個男孩父母離異,跟著母親。鄰居反映他母親天天在外,很少管他,而他的繼父經常會毆打他。這樣的情況已經持續好幾年了。目前,毛俊已經輟學兩年,一直在社會上遊盪,遊手好閒,偷雞摸狗,多次被派出所收容教read•99csw•com育。幾個月前,他夥同其他人飛車搶奪,但因為不夠刑事處罰年齡而收容教育半年,最近剛剛出來。我們通過現場附近路口的監控錄像,找到了事發當晚毛俊在現場周邊徘徊的證據。」
大家的目光都好奇地投射在王小美的身上。法醫和醫生的關係一般都很好,打交道也很多。所以市立醫院的腦外科主任才會把這個問題一腳踢給了王小美。王小美接過CT片,在會議室日光燈的照射下,仔仔細細、一張一張地看著。
「是啊。」王鵬的眼神有些黯淡,「沒見過這麼冷血的母親。怕花錢,她不顧醫生的強烈反對,辦了出院手續,送到農村去,讓外婆照顧他。我們去看了,毛俊現在有呼吸和心跳,但是沒有活動和思維能力。醫生說,手術做的是鑽孔術,手術創傷不大,所以出院也不至於會導致死亡。但是他腦幹受到損傷,所以恢復意識的希望很渺茫,這樣不在醫院康復送往農村,恢復的希望就更渺茫了。」
「什麼意思?還有什麼延續的?」丁局長問。王鵬從一旁拿起C九-九-藏-書T片,遞給王小美,說:「醫生說他很忙,而且一時半會也說不出所以然。但是對毛俊摔倒昏迷這件事情,心存疑慮。他說,把這片子給王法醫,王法醫會有所論斷的。」
黃支隊見王小美沒說話,說:「怎麼樣?醫生是什麼意思?這個案子怎麼要延續?延續什麼?」
丁局長搖了搖頭,說:「要求當地派出所依法對毛俊的住處進行監視,如果他能恢復,仍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當然,鑒於這種特殊情況,提請當地黨委政府給予重視,如果毛俊家裡有困難,政府還是要幫一幫的。即便他是搶劫殺人嫌疑人,他也是條生命,也是個可憐的孩子。」
可惜案件進展得並不像王小美設想的那麼簡單。偵查工作持續了一天兩夜,4月11日清晨,苦等的王小美終於接到了專案指揮部的會議通知。
王小美被丁局長的一番話說得有些感動,使勁點了點頭。「案件到此只有這樣了。」丁局長說,「兩個案子都結了,大家都辛苦了,專案指揮部也可以撤了。大家這幾天好好休息休息吧,破獲這兩起案件read.99csw.com,確實花費了不少精力啊。」
「沒事。我們的證據足夠多了,這案子等於是破案了。」丁局長說,「4月9號手術,現在就回家了?」
「那王小美你為什麼斷定他是被人家故意傷害的?而不是自己摔跌的呢?」丁局長問道。
「抓人了嗎?」丁局長說,「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毒、放火、爆炸、投毒的,應該負刑事責任。」
王鵬說:「這個觀點也是猜測出來的。因為毛俊經常爬人家牆頭入室盜竊,而那天下午他被發現在一個牆角側卧著,頭上有血,意識不清,全身都是灰塵。發現的人認識毛俊,知道他天天偷雞摸狗,所以去醫院的時候,就這樣代訴了。毛俊母親趕到醫院的時候,也沒有提出異議。也就是說,他究竟是怎麼傷的,沒人看見。」
王小美說:「醫生的意思不是說要延續這個案子,而是因為這個案子的犯罪嫌疑人也被傷害了,所以咱們又多了一個故意傷害案要去辦理。」
「證據確鑿了,你們為何不發出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