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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賣妻者的夫妻感悟

婚姻家庭

賣妻者的夫妻感悟

筆者手中有幾則關於丈夫出賣妻子的歷史資料,賣妻的丈夫與妻子如何對待夫妻生活,各懷什麼感情,各以什麼態度對待夫妻的分離,其情狀較為複雜,非一言所能道盡。
看到這些事實,令人氣憤的是夫權的罪惡。丈夫不顧妻子的感情、願望,說賣就賣,把妻子推給另一個「主」人,而妻子沒有任何人身權利,沒有人格。所以賣妻的現象是女子社會地位之低最真實的反映之一,是女子不幸的家庭生活集中表現之一。
妻子作為財產被賣,明清時代見得多,在唐朝以前,休妻的只是把女子送回娘家,並不要收一筆財禮賣給別人。宋以後寡婦再嫁遭到更多的社會阻撓,婦女社會地位更低,賣妻現象也就增多起來。在封建社會裡,妻子的地位越來越低,丈夫可以出賣妻子就是它的表現。
在賣妻的男人中,有的與妻子感情融洽,夫妻生活是美好的,但由於天災人禍,家庭經濟崩潰,丈夫乃以賣妻來維持家庭。在這種情況下,有的夫婦感情仍然維持著,妻子還諒解丈夫,對於這種家庭破裂的不幸,令人痛恨製造它的不合理的社會制度,令人產生提高社會生產力以抗拒自然災害的要求,同時也令人深思:在被損害的男人、婦女中,男女還是不平等的,男人還不起地租高利貸可以出賣妻子,即在被壓迫中還可以向婦女九九藏書轉嫁他的災難,把婦女推向更苦難的深淵。即使那些夫妻一塊投河的,不忍離別的,男子還是有他的夫權的。
明末高淳縣有個游姓佃農,欠地主租子還不起,不得已把妻子賣了30兩銀子,準備還租。大概是賣妻傷心過度的緣故,不留心把銀子丟了,他越想越難過:老婆賣了,銀子丟了,租還不了,該到死的時候了。所幸拾主何調元在那裡等候失主,才使湯某得以活下去(光緒《高淳縣誌·好義》)
酷吏來俊臣是有名的告密專家,他的父親來操是個賭徒,與同鄉蔡本是好友,並與蔡妻私通。來、蔡二人賭博;來操贏錢數十萬,蔡本沒有錢還,就把妻子賠給來操(《舊唐書·來俊臣傳》)。這是兩個無賴,拿妻子當金錢財物,隨便交易。蔡本夫婦沒有感情,蔡把賭博看得比妻子還重;妻子也不講道德,不以丈夫為意;來操乘人之危奪人|妻子,事實上也不尊重蔡妻。

《點石齋畫報·當妻談新》
賣妻是醜惡的社會現九*九*藏*書象,是女子血淚生活的反映。現在我們要提出問題:丈夫為什麼有權力出賣妻子,妻子為什麼要接受這個屈辱的現實,社會為什麼會承認賣妻的合於情理?原因就在於妻子是買來的。定婚時下彩禮,請客迎親,所花的費用,就是妻子的身價。妻子到了夫家,就是有了「主」兒,自個身子只好聽從公婆和丈夫支配了。妻子是買來的,有如物品,是一種財產,當需要時把她出讓,是這種所有權的最大的也是最後的實現。這當然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作為財產的妻子只好接受這種轉讓。其實她從娘家出嫁已經被第一次出賣了,這不過是第二次出賣,並不奇怪。所不同的是第一次被賣的是童貞,第二次則是不值錢的再嫁婦了。究其實質,是在古代私有制社會裡,妻子是被丈夫佔有的,是一種財產,根源就在於私有制和買賣婚姻。所以只要婚姻要財禮,賣妻現象就不可能根絕。關鍵是要解決買賣婚姻制度,舍此別無他途。
明朝萬曆年間,甘涼地區大旱,許多人家沒有吃食,丈夫就把妻子賣了。有對夫妻在分別時,妻子頻頻回頭相看,不忍離去,丈夫也捨不得妻子,於是上前相對痛哭,難捨難分,最後一橫心,一齊投到河中淹死(呂坤《實政錄·救命會勸語》)。這對九九藏書夫妻感情很融洽,分離不是自願的,是天災人禍逼迫的結果。
嘉慶三年(1798),四川德陽人黃透元26歲,其父黃同蘭52歲,他們原籍漢川,在老家無法生活,遷移到德陽,沒有田地,租種地主的土地。黃透元娶江子隴的女兒為妻,夫妻感情不好,經常吵鬧,黃同蘭感到這樣的局面不能長久地維持下去,徵得親家江子隴的同意,把江氏賣給曾宣做妾,收取財禮17千文。到過門的時候,黃家又向曾宣要酒水錢,曾宣不答應,雙方爭執起來,以致黃透元誤將來抬人的轎夫打死。賣妻違犯清朝法令,四川總督勒保在審理這個命案時,提出如下的處理意見,供皇帝審批:黃透元擬絞監候;黃同蘭、曾宣、江子隴均合依買休賣休律杖一百折責四十板;媒人減一等折責三十五板;財禮錢文照追入官;江氏由官府另行擇配(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檔案,內閣全宗·刑科題本·土地債務類,嘉慶三年第73包)。黃透元的婚姻實由其父作主,江氏的命運決定於夫家和娘家父親,當事人都沒有多少發言權,江氏的被賣,包含著被休棄和被出賣的雙重內容。
嘉慶時,福建長汀人蘭貴隴,娶妻吳氏。吳氏結婚時17歲,與蘭貴隴堂兄蘭應隴通姦,被丈夫發現,就以貧窮為名,托媒婆鄧秋媽出賣吳氏。媒婆找到王恩封,王出財禮番銀50元,蘭貴隴寫立婚書,收清財禮,這時吳氏20歲。但是蘭應隴從中作梗,殺死王恩封(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檔案,內閣全宗·刑科題本·婚姻類,嘉慶四年第105包)read.99csw.com
徐孝克,祖父是南齊太守,父親是蕭梁戎昭將軍、太子右衛率,長兄徐陵官尚書右僕射、建昌縣侯、安右將軍。孝克本人「遍通五經,博覽史籍」,出仕為太學博士。當侯景之亂時,京城大飢,十人中有八九個餓死,作為官僚的徐孝克家裡沒有米,連稀粥都喝不上,可是孝克想讓生母陳氏活下去,就打了妻子臧氏的主意。臧氏是領軍將軍臧盾的女兒,長得俊美。孝克向妻子說:現在遇到戰爭災難,連母親也養不活,不如把你嫁給富人,對我家對你都有好處,不知你的意思如何?臧氏不同意。孝克秘密與侯景的將領孔景行商量好,強迫臧氏出嫁給孔,臧氏不得已哭泣離去。孝克將賣妻所得,供養母親。臧氏仍然懷念徐家,幾次偷著送東西給他們,保證陳氏沒有斷頓。孝克為養母,出家當了和尚,要飯兼帶養活母親。次后孔景行打仗死了,臧氏在街頭尋找孝克,等了好多天終於見到了,對他說:當初你賣我,並不是我對不起你。今日我可以離開孔家了,該回去侍候你母親,不知你答應不答應?孝克同意了,自己也還了俗,與臧氏重為夫婦。孝克官至散騎常侍,家裡仍然很窮,母親想吃粳米粥,也不能經常辦到,母親死後,只吃麥飯,不忍再吃粳米(《陳書·徐孝克傳》)。孝克對母親感情很深,是孝子,但對妻子薄情,對不住妻子而毫無歉意,臧氏卻對他一往情深,是多情的妻子。臧氏的父親臧盾是「有孝性」的人,居父喪,五年不出廬門,形骸枯悴,連本家都認不出他來(《梁書·臧盾傳》)。臧氏可能從父親那裡知道孝子的心情,原諒了孝克的寡情。read.99csw•com
清康熙年間,安徽蕪湖受災,大量的居民缺食,城北有一個男人要賣妻子,一個買主出了12兩銀子,已經商定成交了,但是妻子傷感地大哭,不願離開丈夫。這生離死別的場面引起路過的鄧光遠的同情,立即回家籌措了銀子,交給那個賣妻者,使得將要分離的夫婦得以完聚(嘉慶《蕪湖縣誌·孝義》)
在賣妻中,也有夫妻感情惡劣的,也有妻子與他人發生不正當關係的,這些問題本可以通過正當的途徑來解決,按照那個時代的辦法休出去也就可以了,但是丈夫卻採用了賣妻的手段,比休棄又慘酷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