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奧斯丁小姐之後的芸芸眾生都覺察到,伊麗莎白魅力的秘密,如同大多數魅力一樣,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當然,伊麗莎白屬於被愛神維納斯垂青者中歡快活潑的那一類。描述她的美,奧斯丁小姐總是吝惜詞藻,惜墨如金。除了一雙美麗的眼睛,一兩次暗示至少算是靚麗的肌膚,個子不算高之外,小說中沒有任何其他關於她相貌的描述。但伊麗莎白與其他活潑可愛型女主人公相比,主要差別首先在於她冰雪聰明到幾近固執(此處只取「固執」的褒義),其次在於她雖喜奚落、言辭尖刻卻心地善良、絕無惡意。伊麗莎白在受到苛責時,既能忍受,也能反擊,但她從不「刺撓人」,也不生事。某些因過時而應被摒棄的言語和行為方式,使她早先說的話有那麼一兩次顯得有點無理,但那都不算什麼。面對正事的時候,如達西的求婚場景(這應該也的確是本書的興趣點和高潮部分)和與凱瑟琳夫人之間淑女爭辯的最後一役,她的表現都無可挑剔。再者,她是個毫不做作的女子。達西最初給她的印象粗魯無理,她直面以對,而且對任何人都不加掩飾。(順便說一下,認為這番話代表態度惡劣是言過其實,對此橫加指責的確有失公允;類似的事情,在今年的舞會上就聽到不止一次,說得更露骨、更粗俗,而且說這些話的人家教也不比達西差。)她目睹了簡受傷害,目睹了其他家人遭蔑視,正因如此,她的偏見才會越積越深,但她表達偏見的方式仍然是健康向上的。
但如果作家不去巧妙地改變貝內特先生和凱瑟琳·德布爾夫人這兩個角色來適應柯林斯先生,他的偉大就不可能如此令人滿意地呈現在讀者面前。也像柯林斯先生一樣,有人批評德布爾夫人這個人物過於誇張。批評的聲音也許非常微弱,但在我看來確實微不足道。我認為,即使是現在,想要找到這樣未必出身貴族的人,尤其像凱瑟琳夫人那樣飛揚跋扈、自私自利、倨傲無禮的女性,並非不可能。一百年前,一位伯爵的千金,一個有錢有「勢」(未必有「貌」)的小姐,如果住在一個偏僻教區,同時又長期不受婚姻強權的約束,那麼她就有機會修鍊成討人喜歡的特質,不過,這種特質現在幾乎是看不到了。至於貝內特先生,我傾向於認為,奧斯丁小姐,還有達西先生,甚至伊麗莎白小姐,都因為他行為舉止的「不得體」而對他非常刻薄。貝內特太太顯然是而且肯定一直都是一個無可救藥的傻子。除非貝內特先生開槍把她給殺了,或貝內特先生開槍自殺,否則,對一個有理智、有精神追求,又具有反諷意味的人物形象來說,根本沒有出路。除了在私奔的危急關頭,貝內特先生表現得非常無助(這一點可以原諒)、毫不做作之外,不管從什麼角度看,他都應該受到批評。他用那種蓄意幽默說出的話語(讓我們發笑,但不是嘲笑)最討人喜歡,以至於奧斯丁小姐甚至將這種幽默運用到她筆下的其他人物上。我們很難知道,他和太太說話時或是考驗柯林斯先生時,是不是也討人喜歡。但我們一般更願意將他列入到第一類,因為在太太對限定繼承權嘮叨個沒完沒了時,他寬慰她道:「親愛的,別去想這種傷心事。我們還是往好里想。我們不妨這樣安慰自己:說不定我比你活得還長呢。」柯林斯先生剛剛說完那些讚美之詞,貝內特先生就像他自己和凱瑟琳夫人說話一樣,問他這位身體魁梧的外甥:「我是否可以請問:你這種討人喜歡的奉承話是當場靈機一動想出來的,還是事先煞費苦心準備好的?」這些內容給奧斯丁小姐的讀者帶來愉悅的衝擊和快樂的刺|激,而這種衝擊和刺|激只有斯威夫特和菲爾丁的讀者才會感受到,沒準兒我們還可以加上薩克雷的讀者,但除了這四位作家外,沒有哪個英國作家能給讀者帶來這樣的享受。
(吳連春譯)
我認為,如果考慮所有因素,大多數起碼是有分量的選票都會投給《愛瑪》和《傲慢與偏見》。世俗的結論(即便是確實喜歡奧斯丁小姐,也難免有庸俗之嫌)可能更傾向於《愛瑪》。《愛瑪》的規模更宏大,更富於變化,也更受人喜愛。在創作之初,作者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已經更加深刻,她改進了整個對話的寫作方法,儘管這種方法並不是她獨有的,也不是她最有特色的。貝茨小姐、埃爾頓夫婦等角色讓所有讀者都不由自主地把票投給《愛瑪》。但就我來說,我會毫不猶豫地支持《傲慢與偏見》。在我看來,這https://read.99csw.com是作者作品中最完美、最具特色、最傑出的精粹之作。在此,儘管篇幅有限,我還是要陳述我喜歡《傲慢與偏見》的理由。
然而,這些都無法解釋伊麗莎白為何魅力難敵,如果美貌為所有女主角共有,除了活潑、機智、深情和天性之外,她的魅力還取決於她的無畏無懼,這在同類同齡的女主角中極為罕見。幾乎所有的女主角都會無言地驚愕于達西的高貴和儀錶堂堂。一想到倜儻的威克姆求婚,就連俏皮點的女主角也會春心大動、忐忑不安。伊麗莎白不冒犯、不潑辣,無「新女性」特質,天生具備最佳時代(不是「新」)女性通過教育和生活體驗才能擁有的完美自由,她既可以擔當任勞任怨的賢妻良母,也可以搖身變成插翅高飛的金鳳凰。儘管她一點也不「魯莽粗野、像個男人似的」,但也不多愁善感、不挑剔得討人嫌。在奧斯丁時代,人們普遍且貌似自然地酷愛著男子氣概,或多愁善感,或兩者兼備,所以奧斯丁小姐並沒把伊麗莎白塑造成外表激|情似火的形象。但至少我從不懷疑,不管有沒有彭伯利莊園相會,伊麗莎白都會心甘情願地嫁給達西,讀者只要能讀懂言外之意,都不會像當年和時下的秕糠傷感詩人那樣覺得,在小說的最後幾章,這對有情人之間的對話是那麼冷淡拘謹、無關痛癢。
喬治·聖茨伯里
沃爾特·惠特曼曾在某處提到過「感恩的愛」與「發自內心的愛」之間的區別。這種區別既適用於男和女,也適用於書籍。對那些為數不多、又是讀者「發自內心」喜歡的作家們來說,這種區別所產生的結果是非同尋常的。一般認為,因為「感恩」去愛一個人,與發自內心去愛最優秀的文學作品,有著天壤之別,因為人們認為鍾愛作家的作品是正確且合理的舉措。在鍾愛奧斯丁作品的陣營(可謂人數眾多、精英薈萃)中,我們很可能會發現,虔誠的讀者都會說作者每一部小說幾乎都是上乘之作。在有些人眼裡,《諾桑覺寺》的規模太小,構思畢竟屬於滑稽的模仿或惡搞,所以難以達到一流水平,毫無疑問,這是事實。但小說中令人愉悅的清新和幽默,完整的結構、有始有終和輕鬆活潑,都讓這種觀點顯得那麼蒼白無力。《勸說》的格調雖然不高,情節也不引人入勝,但其擁躉卻大加讚賞,認為小說在細膩精美和恪守傳統方面,勝過作者的其他所有作品。誠然,《曼斯菲爾德莊園》的災難太過戲劇性,男女主人公也都平平無奇。作者明確承認,埃德蒙迎娶范妮僅僅是因為瑪麗傷透了他的心,如果克勞福德再努點兒力,范妮很有可能就會嫁給他了。作者這麼做幾乎是蓄意破壞所有的浪漫情趣。不過,我相信,無與倫比的排演場景、諾里斯太太,以及其他眾多人物,都為小說保留了大量忠實讀者。《理智與情感》的忠實讀者可能是奧斯丁小姐的幾部作品中崇拜者人數最少的。不過,反過來說,《理智與情感》也不需要那麼九_九_藏_書多崇拜者。
首先,(真的有必要提醒讀者)《傲慢與偏見》的初稿完成很早,大約是在1796年。當時,奧斯丁小姐年僅21歲。大約15年後,《傲慢與偏見》雖然在喬頓經過修改並完稿,但直到1813年才出版。僅僅四年過後,作者就離世了。《傲慢與偏見》散發出青春的清新與活力,以批判的態度去審視中產階級的生活,其結構凌駕于作者的其他所有作品之上,我不知道這一切算不算卓爾不群。情節的構思雖然說不上是煞費苦心,但即便是在菲爾丁眼裡也算是中規中矩了。刪除小說中的任何一個人物、任何一個事件,都會破壞小說的完整性。莉迪亞和威克姆的私奔與克勞福德和拉什沃思夫人的私奔不同。後者是一種劇情突變,而前者則是以最嚴格的方式與先前的故事線索串連在一起,最後以大團圓的方式收場。所有的次要章節——簡和賓利的愛情、柯林斯先生的出現、亨斯福德之旅、德比郡之行——同樣樸素而又巧妙地融匯于小說之中,渾然成為一體。毫無疑問,弗蘭克·邱吉爾和簡·費爾法克斯之間的秋波暗送的確極大地豐富了《愛瑪》的故事情節,但我個人認為,敘事的方式並沒有給《愛瑪》錦上添花。但在《傲慢與偏見》中,我們根本看不到這種眉目傳情的場面。雖然奧斯丁小姐喜歡描寫誤解之類的內容(這倒是給了她展示其獨一無二、無與倫比的天資),但她一直滿足於順其自然的情景描寫:威克姆對達西所作所為的惡意中傷,伊麗莎白的情感從極度厭惡升華到真愛的尷尬情景,等等。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已在嘗試將《傲慢與偏見》改編為戲劇,但我敢斷言,如若那麼做,上述情景會變得不夠驚人和炫目,因為相比于小說,戲劇舞台上的舞檯燈光和人物刻畫都太過精微。但如果真的作此嘗試的話,小說鬆散的結構(有時會被小說家所使用的權宜之計掩蔽)將不會成為阻礙因素,因為一上舞台,結構就會立時出現。
如果奧斯丁小姐的學識不夠廣博,那她就只弄懂了只有天才才懂得的兩件事:一個是人性,另一個是藝術。關於人性,她不可能犯錯,因為她筆下的男性雖數量有限,但都很真實,而她筆下的女性,用老眼光來看,是「不摻假的」。至於藝術,如果她從未嘗試過理想主義,那麼她的現實主義就是非常現實的,這讓時至今日錯誤的現實主義觀看起來如同枯木死灰一樣缺乏生命力。以任何一個法國人為例(當然,除了已經過世的莫泊桑先生以外),看看他是如何結結巴巴地揮毫著墨以期給你留下一個完整印象的。可是,到頭來,你什麼印象也沒得到。如果你下狠心扔掉他拚命向你描繪的三分之二,用剩下的東西勾勒出一個真實印象,那你算幸運了。但在奧斯丁小姐的作品中,無數細緻入微、毫不牽強的筆墨彙集在一起,勾勒出魔幻般的畫面。沒有一筆是虛假的,沒有一筆是多餘的。(僅以《傲慢與偏見》為例,)「就在貝內特太太撥火的一剎那」(我們都知道貝內特太太如何撥弄爐火),柯林斯先生從簡移情別戀到伊麗莎白身上,達西先生「親自送回了咖啡杯」,等等,每一處的著墨都像斯威夫特(「高於我指甲的寬度」)的風格。對此,扭扭捏捏、半推半就的薩克雷也只有嘖嘖羡慕的分兒了。實際上,儘管這種筆法看起來有點不可思議,但我認為,在某些方面,奧斯丁小姐的風格很像斯威夫特,但在另一些方面,其風格又更貼近艾迪森。
歸根到底,探尋魅力之源有何意義呢?就在這裏。在魅力之濱尋之不著,只好探求其緣由。此舉雖然純屬機械的反覆,卻更有意義。在過去的一百年裡創作的小說中,少女形象數不勝數,發自內心去鍾愛她們,也許是一件樂事。在我看來,其中至少有五位女性,每個有品位的大丈夫都會情不自禁地去愛她們。按時間先後順序,這些女性分別九_九_藏_書是伊麗莎白·貝內特、黛安娜·弗農、阿基蒙·拉文頓、阿特麗克斯·埃斯蒙德和芭芭拉·格蘭特。其中,我最有可能會愛上阿特麗克斯和阿基蒙;如果只為偶然相伴,我更喜歡黛安娜和芭芭拉。但若與之結婚生子,唯有伊麗莎白,其餘無法與之一較高下。
夏洛特·盧卡斯(她老爹異乎尋常,雖討人喜歡,卻遊離在喜劇和鬧劇之間)極好地代表了一類人物,而威克姆(奧斯丁小姐刻畫年輕男性時的猶豫心態在他身上彰顯無疑)則鮮明刻畫了另一類型。賓利一家、加德納一家和盧卡斯一家、達西小姐和德布爾小姐、簡、威克姆以及其餘的人物,姑且不論。只有天才的奧斯丁小姐才能塑造出性格鮮明、怡人可親的夏洛特,人如其名、倜儻卻不風流浪蕩的威克姆。當然,我們絕不會因此而小覷男女主人公。
這種斯威夫特式的著墨在《傲慢與偏見》中體現在那位難以形容的牧師柯林斯這個人物形象上。柯林斯這個人物塑造得非常偉大,遠超艾迪森筆下的所有人物,就算在菲爾丁或斯威夫特眼裡,這個形象也都夠出色了。有人說,從來沒有哪個形象像柯林斯一樣。不過,首先,他像他自己。他就在那裡——鮮活、不朽,比成百上千的首相和大主教、比「金屬名稱、半金屬名稱……以及傑出哲學家的名字」都要真實。其次,現實中的柯林斯先生在十八世紀末是不可能存在的。下這樣的結論,我覺得未免有些草率。有趣的是,在同一類人里,我們在約翰·達什伍德身上看到了所謂被寵壞了的孩子,看到了他的醜惡嘴臉。這類人一般都是拘謹死板、沒有教養、卑鄙吝嗇,描寫得不夠鮮活,甚至讓人覺得有點不太自然。但柯林斯先生卻是天生完美、栩栩如生。事實上,所有的「微型畫」都會以某種方式呈現某種宏大的東西:人性的某個或幾個方面,尤其是十八世紀的人性,以及俗世的實利主義、善意而守舊的道德觀、拘謹的小家子氣、對權勢奴顏婢膝的尊重、唯物質主義、自私自利,等等。我個人認為,作品中這樣一個極為重要男性人物形象的一言一行,與現實是可以完全一致的,我也不懷疑這些詞語和行為在當時歷史背景下的真實性。
不過,我認為,結構不是小說家最大的優點、最高的天分,但在眾多評論家眼裡,這種看法無疑是異端邪說。在評論家看來,作品結構可以最大限度地襯托藝術家的其他天分與魅力。在那些吹毛求疵的人看來,沒有結構,就談不上魅力。但是,與用口含鵝卵石的木偶來表演和講述的一個完美情節相比,一部粗製濫造的小說顯然要好得多,因為小說在塑造哀憐或幽默的人物方面要更勝一籌,在對話表現力上能展示完美的駕馭能力(也許是所有能力中最彌足珍貴的)。儘管奧斯丁小姐在編故事方面表現出非凡的才能,但《傲慢與偏見》中如果沒有我認為能體現奧斯丁式幽默和角色創造能力的代表性人物,那我真的會很瞧不上這部小說。我們也許真的把這些代表性人物跟約翰·索普、埃爾頓夫婦、諾里斯夫人一類人混為一談,但比起此類人,有時候這些代表人物會更勝一籌。
從總體上審視奧斯丁小姐的藝術,戈爾德溫·史密斯先生認為,「即使將隱喻和作者創作領域的狹隘綜合起來考慮,都無法描述《傲慢與偏見》的完美」。他還補充道,作者將自己的藝術比作成微型畫畫家,關於這一點,我們沒有必要去深究。要讓后一個觀點站得住腳,我們就不必拘泥於微型畫這個狹義的術語,相反,應該想起繪畫史上的梅姆林和梅索尼埃,而不是科斯韋之流的人。我不敢肯定,是否應該把「狹隘」一詞跟作者聯繫起來。如果作者的世界是個微觀世界,那麼,這個世界至少應該和「渺小」一樣顯著。心靈沒有召喚她去描繪的東西,她不會去觸及。心靈沒有觸及的東西,她不可能描繪出來。但有一點是有目共睹的,那就是:在兩個短暫的創作時期(一段長約三年,另一段五年多一點),她完成了六部傑作,而且無一敗筆。她作品中的愛情觀可能有些瑕疵,但我們不要忘了,在她那十年(18世紀70年代)出生的人裏面,幾乎沒有哪個人能以個人的方式展現出純粹的浪漫特質。為了衝破古典主義的桎梏,就連司各特,也離不開丘陵、山脈和民謠,就連柯勒律治,也離不開玄學和德語。奧斯丁小姐是一個典型的英國女子,生長在鄉野歸隱之地。在當時,如果天降白霜可能會浸透女孩子們的童鞋,她們都會躲回到屋子裡去。氣溫驟降更是讓女孩子們誠惶誠恐,她們的學業、生活方式和行為舉止往往受制於種種不可思議的制約,瑪麗·渥斯頓克雷福特也只不過是從總體上而不是憑藉特別的品位或判斷來衝破這些制約的。奧斯丁小姐也不例外,也在白霜浸透鞋子時躲回屋子裡去。不過,我認為,就算是生活在黑暗中,她也會活得很精彩。https://read.99csw.com
我始終認為,達西是奧斯丁小說眾多男主人公中最優秀、最有意思的一位,唯一可能與之匹敵的是《諾桑覺寺》中的年輕牧師亨利·蒂爾尼,但蒂爾尼的戲份太輕,角色太單一,所以無法與達西比肩。我相信,有些人會據理力爭說,達西起初的傲慢與後來的妥協都違背常理,他墜入愛河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但我在此重申,對此,我不敢苟同。達西處世傲慢、養尊處優,對此他自己也有充分的認識。從心理學角度來講,他的心智驟然恢復健康的最合理解釋,莫過於他自以為穩操勝券的求婚被伊麗莎白斷然拒絕。而在彭伯利莊園偶遇伊麗莎白后,他傲慢的言行舉止都為之改變,即便是簡自己也深受觸動。如果他真的是道貌岸然,自命清高,或者是放蕩紈絝,他也許會因為被拒絕而痛心不已,或者懷疑伊麗莎白是否真為釣金龜婿而來。按照常理,他的品格並非嬌生慣養,性情也並未真正受到傷害,而是完全墜入愛河。達西至死不悔地墜入情網,伊麗莎白也解釋過其原因,只是沒有考慮到那是因她個人魅力之故。
《傲慢與偏見》中,對於次要人物的善良,我們早有涉獵,這也使得探究他們的優點變得困難重重,在這裏也不太可能。貝內特太太我們之前已經提到過,很難說她是過分有趣還是真實得可怕,基蒂和莉迪亞也是如此。但並非每個作家,哪怕是天才作家,都能如此毫釐不差、分門別類地描寫不同年齡段女性共有的愚鈍心智和粗俗性情。至於瑪麗,奧斯丁小姐並沒有著墨太多,對她甚至有點冷酷無情。不僅在小說中如此,奧斯丁—李附錄趣聞里提到,簡還在私底下咒其下嫁給「菲利普斯先生的一個小職員」。她習慣於先效仿再兜售道德說教,在眾人面前彈唱良久,這無疑會令人痛心,但在福代斯教條日盛的時代,可憐的瑪麗可能只不過是女學究的替罪羊而已。當她從莉迪亞的墮落受到道德教化時,一丁點兒的尊重和喜愛(無疑是一種獨特的喜愛和尊重)都不給她,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要知道,人們可是帶著同樣的尊重和喜愛來對待柯林斯先生的。有時候,我真的希望,出於故事發展的緊迫性,奧斯丁小姐會把這些人物撮合在一起,讓他們趕緊婚配,別再讓可憐的班奈特太太為家產繼承而憂心忡忡。read•99csw.com
奧斯丁小姐筆下的幽默是如此巧妙、如此細膩,以至於很多時候都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在特殊情況下,還可能會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在我看來,這種幽默整體上更接近艾迪森的幽默,與數不勝數的英式幽默相去甚遠。當然,在構思、時間、主題和文學慣例等方面的差異還是非常明顯的。性別方面的差異倒是微不足道,因為在「旁觀者先生」里有明顯的女性主義元素,但在簡·奧斯丁的天賦里,雖然沒有男性化的東西,但卻充滿了陽剛之氣。但品質的相似性往往體現在眾多品質的細枝末節上——端莊嫻靜,筆墨的細膩入微,避免格調的誇張和炫目效應。而且,兩種處理手法讓人讀起來並不覺得痛苦不堪。評論家們習慣從整體的角度去比較艾迪森的溫順厚道與斯威夫特的殘酷無情,比較奧斯丁小姐的溫文爾雅與菲爾丁和斯莫利特的狂躁喧鬧,甚至拿奧斯丁小姐與伯尼小姐信手拈來的惡搞去做比較。不過,艾迪森先生和奧斯丁小姐的作品都以內斂而文雅的方式諷刺和挖苦傻子來獲得無窮而又無情的樂趣。當然,十八世紀初的男人要比十九世紀初的女人更能把這種癖好向前推動一步。在《旁觀者》中刊登了一位不幸的丈夫的來信,信中那位丈夫以人世間所有的激|情和天真來描繪他自己的太太和朋友如何引誘他去玩瞎子摸人的遊戲。毫無疑問,奧斯丁小姐的創作原則和她的內心一樣,是不會描寫這種場面的。但《旁觀者》中的另一封來信(一位十四歲少女寫的信,信的內容是她希望嫁給夏普利先生,並對她心儀的「良師益友」說「他非常欣賞你的《旁觀者》」),可能是出自莉迪亞曾祖母時代的一位端莊嫻雅、聰明伶俐的莉迪亞·貝內特。有人(我認為不合情理)在奧斯丁小姐的筆墨中嗅到了一絲「憤世嫉俗」的味道,例如,她諷刺莫斯格羅夫太太說起自己兒子時那種自欺欺人的後悔。但「憤世嫉俗」是英語中被嚴重誤用的一個詞,尤其是在想要無故歪曲原意而又不願意惡語中傷而採取文雅、含蓄的諷刺的時候。如果「憤世嫉俗」指的是「另一面」,是「公認的地獄」的代名詞,那麼,每一個男人和女人,只要不是傻瓜,只要不在乎生活在傻瓜的天堂里,只要了解自然、世界和生活,就都是憤世嫉俗者。從這種意義上說,奧斯丁小姐肯定是憤世嫉俗者。她甚至是更深層次上的憤世嫉俗者,猶如她筆下的貝內特先生,因為在剖析、表現和塑造她的傻瓜和卑微小人的過程中,她都沉浸在享樂主義的樂趣之中。我認為她確實享受到了這種樂趣,在這一點上我不敢認同作為女人的她,但作為藝術家的她卻因此而更加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