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又及:
才能在丈夫心目中保持平衡。
小說《愛瑪》:由《傲慢與偏見》的作者創作;三卷冊,定價為一畿尼。最早的出版信息刊登在1816年1月《評論季刊》上的新書推介欄目中(小說扉頁上的出版時間是1816年)。與奧斯丁小姐此前的著作一樣,《愛瑪》也是匿名出版。《理智與情感》《傲慢與偏見》和《曼斯菲爾德莊園》是由白廳「軍事圖書館」一位鮮為人知的埃傑頓先生暗中協助出版的,但《愛瑪》則是由大名鼎鼎的默里先生大力引薦給讀者的。為什麼會出現出版人轉手的情況,現在已經說不清楚了。但在《愛瑪》宣布出版后,緊接著《曼斯菲爾德莊園》的第二版就出版了。從這一點來看,當時的情況很可能是,作者作品的出版事宜此時已經完全交給阿爾伯馬爾街了。儘管小說扉頁上標註的出版時間是1816年,但有一點很清楚,《愛瑪》在1815年12月份其實已經發行了(這種情況是常有的事)。要麼是校樣,要麼是手稿,肯定在更早些時候就已經交到《評論季刊》的審稿人手裡,因為1815年10月,讀者就已經看到了較長篇幅的《愛瑪》。像往常一樣,作者雖然發表了她與出版人的通信,但並沒有給《愛瑪》的推進產生什麼影響。《愛瑪》的創作肯定是在《曼斯菲爾德莊園》完成後不久的事。在1815年11月(當時奧斯丁小姐正在漢斯宮23號照顧卧病的哥哥亨利),小說顯然已經通過了出版社嚴格而又拖沓的審查。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從默里先生為自己提出異議所做的辯解,以及《評論季刊》印刷商羅沃思先生的道歉中找到答案。但從出版商篤定地寫給卡桑德拉·奧斯丁的這封信中,我們可以看出,雖然出版社還是恪守傳統的印書作風,但小說的出版進展神速。在下一期《評論季刊》的評論中,我們發現,作者已經在跟印刷商就清樣的頁邊距問題開始較真了。在十二月中旬以前,《愛瑪》已經準備發行了。到了年末,作者的朋友們已經拿到了成書,當然包括大名鼎鼎的文藝贊助人攝政王,因為《傲慢與偏見》的「導讀」中提到過攝政王的大力支持,所以作者在送給攝政王的《愛瑪》扉頁上專門為攝政王題了詞。奧斯丁小姐贈送給攝政王的版本比別人早了三天。隨贈送的小說一起,她給攝政王的圖書管理員J.S.克拉克先生寫了一封信,信中表達了自己對這部新作的看法(這是她親眼目睹付梓的最後一部作品):「此時此刻,我最大的願望是,這第四部作品不會讓另外三部作品蒙羞。但在這一點上,說心裡話,不管我多麼希望《愛瑪》成功,有一個想法在我心中一直揮之不去,那就是:對喜歡《傲慢與偏見》的讀者來說,在詼諧風趣方面,《愛瑪》也許稍遜一籌;對喜歡《曼斯菲爾德莊read.99csw.com園》的讀者來說,在理性方面,《愛瑪》也許稍遜一籌。」
克萊門特·肖特在其妙趣橫生的《夏洛蒂·勃朗特的世界》中,收入了一封《簡·愛》的作者迄今尚未發表過的書信,信中有一段話提到了《愛瑪》的作者。這段話雖然對奧斯丁小姐有失公允,但我們可以從中窺見一斑。經肖特先生許可,我們把這段話收在這裏,以饋讀者:
讀完《愛瑪》之後,我們再一次想到了作者的局限性,或者更準確地說,作者在更擅長的創作領域之內的局限性。像此前創作的作品一樣,她塑造的人物都取材於中產階級。這些人物都生活在鄉村,故事情節也都局限於鄉村。他們雄心勃勃地舉辦的活動無非是在克朗旅店舉辦舞會,或者是籌劃到博克斯山去野餐,除此以外,恐怕再沒有干過什麼更重要的事。無論是對社會問題,還是對政治問題,他們都不為所困。雖然他們喜歡猜謎語(抄在熱壓紙上,而且「飾有花押字和紀念品圖案」),但這個充滿痛苦的世界之謎在那本裝幀精美的「四開薄本」上顯然沒有立足之地。我們發現,在那位牧師眼裡,他的所謂宗教信仰只不過是他列出的一個書單。他之所以開出這樣一個書單,並不是因為這些書寫得好,而是因為他自己長得帥。在小說中的律師和地方法官眼裡,他們各自的職業就是一輩子去讀幾卷書而已。即便是在海伯里,人們有時候八成也會讀書。但在海伯里人眼裡,所謂的「美文典籍」只不過是三四本老掉牙的語錄(其中兩本是那位暴發戶埃爾頓太太的)。當然,小說還提到了放在阿比—米爾農莊窗台上的一些無名氏作家的書(類似擺放在羅傑·科弗利爵士家裡、貝克編撰的「年鑒」之類的東西)。小說還描寫了在鄉村酒肆舉行的教區集會,用誘惑安東尼·特羅洛普舞文弄墨的筆法,藉此點明了奈特利先生、韋斯頓先生和埃爾頓先生等人在教區中的地位。但奧斯丁小姐關注的重點並不在這些方面。毫無疑問,如果有人對小說的主題提出質疑,那她可能會這樣回答(可能是惡名昭彰的克拉克先生給她出的餿主意):這些情節都不是她關注的重點,但不管怎樣,為了讓三四對有情人拿到抵達最後歸宿(言過其實的埃爾頓先生稱之為「婚姻之神的藏紅色長袍」)的通行證,這些情節是必不可少的。但不管奧斯丁小姐的答案是什麼,她的作品就是最好的回答。直言不諱的讀者——當然,除非他碰巧是艾薩克·沃爾頓斥之為「一本正經、酸臭氣十足的人」——肯定會承認,儘管自己批評作者的敘事方式,但小說的敘事方式仍然帶著他興趣十足、滿懷期待地把小說一口氣讀完。
「我讀了奧斯丁小姐的一部作品——《愛瑪》——滿懷興趣地讀,滿懷對奧斯丁小姐的崇拜去讀,這種崇https://read.99csw.com拜就連奧斯丁小姐本人也會覺得恰如其分。縱觀她的作品,我們發現,激|情和狂熱之類的東西,任何充滿活力、動人心弦、發自內心的東西,都完全錯了位。正因如此,我們本該懷著一副有教養的心去嘲笑她,本該冷靜地將其視為荒誕和賣弄。她在描寫溫文爾雅的英格蘭人表面的生活方面非常拿手,在臨摹細枝末節方面,猶如中國畫一樣逼真。她沒有用激|情去觸怒讀者,也沒有用深奧的哲理去干擾讀者。她根本不知道什麼叫激|情,甚至不願意去觸及風雨同舟的姐妹情。就連情感,她也只是偶爾蜻蜓點水般地恩賜給讀者,但過多的情感對話會打亂其流暢而又風雅的敘事結構。她所關心的與其說是人類的心靈,倒不如說是人類的眼睛、嘴巴和手腳等表面的東西。對她胃口的是,敏銳地看到了什麼、恰當地說了什麼、適時地做了什麼,但這些現象背後讓人心潮澎湃的東西、讓人熱血沸騰的東西、人為什麼要默默無聞地生,為什麼要波瀾壯闊地死,她都視而不見。她透過心靈的眼睛剖析女性靈魂的程度,與男人用肉眼看到其鼓脹的胸膛裏面的心相比,高不到哪裡去。簡·奧斯丁是一位完美無瑕、通情達理的千金小姐,但同時也是一位殘缺不全、麻木不仁的女人。假如有人認為我在胡說八道,那就隨它去吧。」
關於《愛瑪》和《曼斯菲爾德莊園》的差距,雖然《評論季刊》的通告只是輕描淡寫,但奧斯丁小姐肯定從中看出了端倪。遺憾的是,《評論季刊》雖然自詡對作者此前的所有小說作了概括總結,但對《曼斯菲爾德莊園》卻未予置評。《評論季刊》以很大的篇幅介紹《愛瑪》,而且還摘錄了很長的文字來說明伍德豪斯先生的種種怪癖。《評論季刊》認為,作者的優點主要體現在敘事乾淨利索、簡明扼要,人物對話充滿了樸實無華的喜劇色彩,其中的人物「都富有戲劇性色彩」。至於小說的缺點,《評論季刊》認為,主要體現在小說構思的細枝末節上,體現在把伍德豪斯先生和貝茨小姐等「荒唐、愚蠢的人物」塑造得略顯乏味。可以想象,對於後者的這種處理方法,奧斯丁小姐的第一位傳記作家奧斯丁—李認為,也只是令人滿意而已,但她的下一位評論家惠特利博士卻不以為然。五年後,惠特利博士再一次在《評論季刊》上詳細討論了這兩個問題,同時還用了幾頁的篇幅專門分析了《曼斯菲爾德莊園》被人忽視的美。惠特利博士認為,奧斯丁小姐細緻入微的描寫,雖然顯得有些乏味冗長,但對完整地了解她塑造的人物是必不可少的,而這種了解也是激發讀者閱讀興趣所必需的。針對奧斯丁—李就作者塑造的那些傻瓜形象所做的苛評,惠特利博士坦言,與描寫理智的人相比,描寫傻瓜更需要天賦:「在高水平的博物學家眼裡,同樣是葉子上的昆蟲,但它們之間的差異跟大象和獅子之間的差異一樣大。」如果有評論家認為奧斯丁小姐所描寫的傻瓜形象太過於普通,那肯定會覺得《十二夜》和《溫莎的風流娘們兒》也特別乏味。在這篇文章(很遺憾,直到奧斯丁小姐離世后才發表)中,惠特利博士或多或少地用強調的口吻提出了批評,其中重申了這樣的看法(同時也沒有忘記拿作者和莎士比亞做比較):「描繪貝茨小姐的那雙手,縱然沒能描繪出麥克白夫人,但的確描繪出了快嘴桂嫂或者《羅密歐與朱麗葉》中的女僕。」奧斯丁—李的最後一位繼任者戈爾德溫·史密斯教授也持同樣的觀點。不過,一個真正喜歡奧斯丁作品的讀者也許會覺得,貝茨小姐的話有的非常精彩,讀者即便不費吹灰之力就能理解,但其形象也不應該因缺乏藝術升華而大打折扣。「自然雖然值得效仿,但過度效仿會讓人覺得無聊。」這是我們對奧斯丁—李所能做出的唯一回應。這位評論家針對《愛瑪》中的幽默人物所發表的負面觀點,可能已經給讀者欣賞《勸說》中的幽默人物造成了不良影響。九*九*藏*書
(李和慶譯)
只有這樣,才能兩情相悅,
奧斯丁小姐的作品與當代小說的另一個顯著(迄今為止可能沒人注意到)的差別是,她根本沒有把僕人當成詼諧幽默的源泉。的確,伍德豪斯先生的僕人詹姆斯,埃爾頓太太的僕人賴特,奈特利先生的僕人拉金斯和哈里,都會從社會底層有意無意地走到我們跟前,但作者並沒有特意去描寫這些人。如果換作薩克雷,他肯定會向讀者暗示,通往「牧師住宅巷的那個拐角」究竟有多麼危險,馬車夫詹姆斯肯定一清二楚。如果換成喬治·艾略特,除了讓我們知道威廉·拉金斯就主人的婚姻問題會明確表達自己的看法之外,肯定不會忘記告訴我們,威廉和他的主人至少討論過如何管理當維爾寺的房產。由此,我們不禁會想,關於簡·費爾法克斯小姐和她神秘兮兮不自在的原因,貝茨小姐的僕人帕蒂(如果她在蓋斯凱爾夫人的作品中找到了自己心儀的歷史學家的話)從一開始肯定就持睿智和深遠的見解。跟作者吝於使用細節性描寫一樣,此類細節的缺失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即便是在此次的版本中,奧斯丁小姐也向我們傳達了這樣的信息:如果她願意,她可以和最優秀的地誌學家相媲九-九-藏-書美。比如,她對海伯里繁華街道的情景描寫是這樣的:「愛瑪走到門口想看看熱鬧。在海伯里,即便最熱鬧的地段,也不能指望看到多少行人車馬。她所能指望看到的最熱鬧的場面,無外乎是佩里先生匆匆走過去,威廉·考克斯先生走進事務所,科爾先生家拉車的馬遛完了剛回來,信差騎著一頭犟騾子在閑逛。而實際上,她看到的只是賣肉的手裡拿著個托盤,一個整潔的老太太提著滿滿一籃東西出了店門往家走,兩條雜種狗正在為爭一根臟骨頭而狂吠亂叫,一群遊手好閒的孩子圍在麵包房的小凸肚窗外面,眼睜睜地盯著薑餅。這時候,她覺得自己沒有理由抱怨,反倒感到挺有趣,便一直站在門口。」從這段描寫看,我們不得不承認,奧斯丁的情景描寫不僅通俗易懂,而且思路非常清晰。
女人一定要嫁給比自己年齡大的,
我們希望,愛瑪能讓自己的婚姻存續下去,因為就算她丈夫到56歲時,她才40歲。但如果有誰把奈特利先生看成奧斯丁小姐筆下的格蘭迪森爵士式的人,那就請牢記奧斯丁小姐的話:「他們(奈特利先生和《曼斯菲爾德莊園》中的埃德蒙·伯特倫)根本不是我平時見到的那種英國紳士。」
至於小說中的其他人物,弗蘭克·邱吉爾屬於威洛比和威克姆等風度翩翩型的男人,但也許更討人喜歡。至於簡·費爾法克斯和藍眼睛的哈麗特·史密斯,因為兩人都空虛得隨時「把自己的心掏出來」,實在沒有什麼可多說的。那位體弱多病的伍德豪斯先生反覆無常的種種表現,還有他對稀粥的那種酷愛(一度讓一位尊貴的伯爵投身於《詩歌年鑒》的編輯),他對結婚蛋糕的那種誠惶誠恐,以及他對發放小鬆餅的死腦筋,本該充滿喜劇色彩,但當可憐的貝茨夫人因雜碎燉蘆筍沒有煮爛而被直接剝奪了吃甜麵包的權利時,他的這些怪癖差一點兒把聚會給搞砸了。但從強烈的現代觀念看,奧斯丁小姐如果賦予愛瑪的父親這個人物更強的知錯必改氣質而不是和藹可親和彬彬有禮的話,本可以讓我們更喜歡這個人物。小說時不時會讓我們覺得,伍德豪斯先生身邊的人給予他的無微不至的關懷,他真的不配受用。至於貝茨小姐和她那舉世無雙、雜亂無章的喋喋不休,我們已經說得夠多了。不過,埃爾頓夫婦可謂是小說中的亮點。埃爾頓先生那種不假思索的盲從,以及他張口就是「一點不錯」的乏味,還有庸俗不堪、愚蠢饒舌的暴發戶埃爾頓太太,作者在這兩個人物上的描寫|真可謂是自然到入木三分。他們都是再普通不過的人物,但無疑也成為了躍然紙上的鮮活形象。九_九_藏_書
奧斯丁·多布森
奧斯丁小姐創作《曼斯菲爾德莊園》(1814)和《愛瑪》(1815)與之前作品之間的時間間隔比較長,這難免讓讀者去尋找其早期作品與後期作品在風格上的差異。如果一定要去比較作品的風格,肯定也是去比較最後的作品與《諾桑覺寺》(1818)之間的風格,而不是拿這些作品與《傲慢與偏見》(1813)或《情感與理智》(1811)進行比較。因為作者在喬頓定居期間曾經修改過《傲慢與偏見》和《情感與理智》,而《諾桑覺寺》則是巴思的出版人拿到書稿后,雖然暫時束之高閣,但之後便原封不動地付印了。因為沒有經過進一步潤色,一般人可能會想當然地以為,作者在喬頓期間創作的作品完全展現了寫作風格的日臻完美。當我們在對一個十幾歲的才女所創作的作品與其在獲得豐富人生閱歷后創作的作品進行比較時,風格上的日臻完美應該是意料之中的事。前面我們已經提到過,《愛瑪》要比《傲慢與偏見》欠詼諧風趣,奧斯丁小姐本人對此是有心理準備的,但有一點很清楚:一部作品發出的耀眼火花被另一部作品發出的四射光芒給淹沒了。的確,在《愛瑪》中,奧斯丁小姐似乎在踐行萊斯皮納斯小姐的座右銘——「平鋪直敘」。除了在第三章貶低新式學校、讚賞老式寄宿學校時有點故作姿態的激|情迸發以外,整個小說在風格上都在竭盡全力地服從敘事的需要,而情節的發展則環環相扣。首先,《愛瑪》的女主人公根本不像作者早期塑造的女主人公那麼迷人,當然,也不如早期塑造的人物那麼聰敏。作者一開始就說,「我準備塑造一個除了我之外沒有人會非常喜歡的女主人公。」從某種程度上說,作者說得沒錯,因為愛瑪對哈麗特和羅伯特·馬丁棒打鴛鴦的做法,最初確實讓人對她心生反感。但她的性格也在逐漸發生微妙的變化,當她開始意識到亂點鴛鴦譜的錯誤,當「她腦子裡像箭似的閃過一個念頭:奈特利先生不能跟別人結婚,只能跟她愛瑪!」時,我們差不多就要原諒她曾經粗魯對待貝茨小姐的事了。我們不敢斷言奈特利先生能不能成為一個理想的丈夫,因為,奧斯丁小姐雖然極盡描寫之能事在弗蘭克·邱吉爾和簡·費爾法克斯身上大肆渲染,但在這個問題上卻三緘其口。布雷伯恩男爵是唯一不看好《愛瑪》的人,他固執地認為,這場婚姻註定不會成功。但他對奈特利先生抱有很大的偏見,認為奈特利先生「凡事都喜歡插一杠子」。奈特利也許是這樣,不過,儘管愛瑪有很多缺點,儘管奈特利喜歡吹毛求疵,但他愛著愛瑪。此外,布雷伯恩爵士還認為,奈特利年齡太大。對這一點,我們可以引用莎士比亞的話去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