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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自比林黛玉

曹雪芹自比林黛玉

即另一脂評所謂: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余嘗哭芹,淚亦待盡。
謾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長。字字看來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
知眼淚還債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說得出。
黛玉拭淚道:「近來我只覺心酸,眼淚恰像比舊年少了些的,心裏只管酸痛,眼淚恰不多。」寶玉道:「這是你哭慣了心裏疑的,豈有眼淚會少的。」
血淚云云明為作者真實的自敘。絳珠即血淚的影射,其可以比曹雪芹,不但應該這樣,而且是惟一可能的合理的比喻,即上文所謂「知眼淚還債大都作者一人耳」。
這不但把林黛玉來比曹雪芹,簡直用「絳珠仙草」來比。你怎麼知道?按「血淚」之說見於甲九-九-藏-書戌本開首題詩:
警幻仙曲演紅樓夢
以頑石草木為偶,實歷盡風月波瀾,嘗遍情緣滋味,至無可如何,始結此木石因果,以泄胸中悒鬱。古人云,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語不笑能留人,此之謂耶。
或者有人會說這都是批者的話,作者自己似乎不曾這樣說。他有血淚,林黛玉亦有血淚,但他幾時把黛玉跟自己拉扯在一塊呢?不錯,這是批者的話。但這樣的話已分明代表了作者的意思,把「血淚」跟「絳珠」合起來看,決不算胡拉扯,這姑且都丟開。實在,作者自己也這樣說了。如上引「字字看來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已是作者的話,尤值得注意的是上邊的兩句詩:
點紅字。細思絳珠二字豈非血淚乎。
近來人都相信曹雪芹以九九藏書書中人寶玉自寓生平,甚至於有想得過分,講得過火的,彷彿書主人賈寶玉一舉一動都代表曹雪芹似的。這樣的說法,非但是錯誤,不能解決什麼,而且不必要,還會生出更多的麻煩來。我在《紅樓夢簡論》里曾經談過一點,這兒只提出「曹雪芹為什麼也可比林黛玉」那樣的問題,來破除這類迷惘的見解。
「還淚」之說本是寓言,作者藉此發發牢騷而已,既非真有那麼一回事,依小說里情事來講也很不通的。據書上說,絳珠要報神瑛的恩,所以把眼淚來還他。但還了淚,神瑛有什麼好處呢?沒有。像《紅樓夢》里林黛玉這樣的哭哭啼啼,寶玉是非常的糟心。最後她「淚盡夭亡」,當然更糟。以之報恩,無乃顛倒。可是這非但是神話,且是虛而又虛九*九*藏*書之筆,用筆雖虛,感慨卻是真實的。主要的意思畢竟只是:
這裏說明「木石因果」並屬他自己而言。石既如此,木亦當然。雪芹以黛玉自寓只在這一點上,不過「奪他人的酒杯澆自己的壘塊」,並非處處肉肉麻麻將美人來比自己,像後來才子佳人鴛鴦蝴蝶派的小說一般。這一點我最後必須鄭重說明的。不然,才脫了一重魔障,又掉到另一個迷魂陣里去了。
這分明上一句說林黛玉,下一句指自己。翻成白話,即「莫說美人愛哭,情痴的人亦復如此」。雪芹自己既這樣說了,那「甲午八月」的評稱為「淚盡而逝」,不管是脂硯還是畸笏吧,反正深得作者之意。若雪芹沒有這樣的意思,沒有這樣說過,則脂硯、畸笏之流如何能把書中的女子來比雪芹呢?九_九_藏_書
眼淚還債只有作者一人知道,可見這事與作者有非常密切的關係了,這且不說。其另一條似更有關係,在「絳珠草一株」本文旁,夾批雲:
「淚盡」之說見於第四十九回:
「芹為淚盡而逝」一句,再明白沒有了,評者拿雪芹來比書中人林黛玉。按「還淚」之說見於第一回,茲錄庚辰脂本之文:
謾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長。
上文歷歷證明「的確已如此」,下文說「為什麼要如此」,這樣寫法有什麼意義。我認為這問題的解答也很必要的。
我曾說過書中人誰都可代表作者的一部分,卻誰都不能代表他的全體;又說假如寶玉的《芙蓉誄》有資格收入曹雪芹的文集,那末黛玉的《葬花詩》豈不同樣同等有這樣的資格么?因此有人拿林黛玉來比曹雪芹,作者且以read.99csw•com之自比,似乎很奇怪,實在一點不奇怪。所以覺得奇怪,只為咱們被「自傳說」所惑,一死兒把作者曹雪芹拴在賈寶玉的身上哩。
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痴,誰解其中味。
字字看來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
若其他黛玉每哭哭啼啼都不引了。「欠淚的淚已盡」是林黛玉有名的故事,為什麼拿她比雪芹呢?不但此也,甲戌本第一回另有兩條脂評,更進一步地表現了這個。
脂硯齋甲戌本第一回在「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上眉批:
那絳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並無此水可還。他既下世為人,我也去下世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淚還他,也償還得過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風流冤家來陪他們,去了結此案。那道人道:「果是罕聞,實未聞有還淚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