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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黃萬春

六 黃萬春

萬春到香港后,很快給我來信了,信封上印著「香港英皇道340號四五六酒菜館」的地址,還印著三顆骰子的圖案,分別是四五六個點。那是他伯父開的一家餐廳,他的父親也在裏面做事。他在信中告訴我,他在一所英文補習學校學英語,然後才能升入中學。他每回來信,總以「學兄」稱我,結尾以「學弟」自稱,雖則他比我年長若干個月。我們通了三年信,後來不知怎的,中斷了聯繫。
補記
1963年暑假,我已是北大的學生,回上海度假,忽然想念起童年的夥伴來,便按照英皇道的老地址給萬春寄了一封信。我在信中說,我的信猶如一葉小舟,漂洋過海去尋找老朋友,不知能否到達目的地。開學不久,我就收到了他的回信,從此又恢復了通信。他寄來了一張近照,也戴上了近視鏡,仍是斯文的模樣。他的信總是厚厚的,在潔白的道林紙上寫著端正清秀的字體,每個段落之間空一行,顯得十分整潔。記得他在信中議論香港的社會風氣,對女孩子們以游泳衣為時髦服裝感到很不滿。我的信也是厚厚的,用抒情的筆調歌頌友誼、青春read.99csw.com和優美的燕園景色,現在想來很幼稚,當時竟被他譽為高過《詩經》的文學作品。他希望在通信中同我探討理工知識,練習英語,而當他知道我學的是文科和俄語時,又安慰我說這不妨礙我們交流心得。
今年(2014年)3月,他攜太太來北京,快樂相聚。近一個甲子的時光,天地一瞬間,並無陌生之感。我找出他小學畢業時和在香港上中學時送我的照片,四張中有兩張他自己已不存,意外的驚喜。我開玩笑說拍賣,他悄悄翻拍,我說翻拍的價更高,一片歡笑。我發現童年的直覺很準確,雖然性格和事業不同,好朋友就是好朋友,經得住歲月的檢驗。
文化大革命爆發了,他寄來一封信,對於傳說中紅衛兵的行為表示困惑不解。那時我和中國絕大多數青年一樣已被洗腦,就在回信中按照官方的調子抨擊西方記者的造謠伎倆,並且向他宣布我也是紅衛兵。其實,當時誰都可以成立一個什麼組織,我只是和班上幾個同學成立了一個小小的戰鬥隊,所做的事情不過是一起外出串連旅行罷了,此紅衛兵非彼紅衛兵也。我之所以要如此向他宣布,read.99csw.com只是為了增強說服力:既然我也是紅衛兵,可見紅衛兵不是洪水猛獸。信寄出以後,石沉大海,從此音訊隔絕。
黃萬春是我小學時代最要好的朋友,我們性格相近,都好靜。我記不得兩人是怎麼玩到一塊的了,在小學前半期,往來並不密切,成為好友應該是高年級的時候。他和我同歲,個兒比我略高,白凈的臉皮,鵝蛋臉上一對聰明的眼睛,五官端正,長得頗秀氣。在班上,他也是一個沒有風頭可出的學生。他出的唯一的一次風頭是,陸老師在課堂上批評他不用功,接著說如果他用功,會是全班成績最好的。放學后,我們常在一起活動,周瑞榮有時也參加。所謂活動,無非是一起做作業,然後就畫畫、看小人書、下象棋,我會下象棋還是他教的。他的家在城隍廟旁邊,離我的家很近。活動地點基本上在我家裡,去他家要趁他母親不在,因為她愛整潔和安靜,規矩多,不喜歡被打擾。
當我升入大學三年級的時候,他寫信告訴我,他到加拿大去讀大學了,今後我寫信仍寄香港,通過他的家人互轉。因為信件要越過國界,郵資很貴,我們都用薄紙寫信,並且大大壓九*九*藏*書縮字數,往往只寫一頁紙。從來信中我知道,他在學校里擔任華僑學生會的主席,品學皆深受當地居民讚賞。他又給我寄了一張相片,身穿西裝,帶著寬邊眼鏡,腋下夾著十六開的硬皮書,站在一座大樓的門外。因為他在加拿大,我多麼可笑,就在信上向他大談白求恩,這是我也是當時大多數中國人關於加拿大的全部知識,來自毛澤東的名篇《紀念白求恩》。讓我驚訝的是,他對白求恩竟然一無所知,我原以為白求恩是人人皆知的最有名的加拿大人。我還讓他寫在加拿大的生活和見聞,他總是避而不談,後來終於據實相告,說他並不在加拿大,而是在北美洲最大的一個城市,因為怕我知道后不再與他通信,所以一直不敢告訴我。我知道了,他是在紐約。當年美國是中國的頭號敵人,他的擔憂很有道理。我回信說,無論他在哪裡,我都會和他保持通信聯繫。此後,我收到他家裡代寄的一張賀年卡,上面寫道:「你找到女朋友了嗎?」我由此推測他有了未婚妻。
一直以為,我和黃萬春此生無緣再見,沒想到在闊別半個多世紀之後,他的呼喚通過互聯網傳到了我這裏。2010年12read.99csw.com月,我在我的公共郵箱里看到一封信,開頭一句就讓我喜出望外:「我是黃萬春,在美國寫這信給你。」當然,我立即回信,然後通電話,知道了他的經歷。大學畢業后,他在IBM工作三十多年,最後做到全球總部策略計劃總監。2001年跳槽到全球第二大IT市場調研公司IDC,任大中華區總裁,總部在北京。在北京工作的四年裡,他曾託人找我,未果。前不久,他在鳳凰電視美洲台看到採訪我的節目,就去查百度,終於聯繫上了我。當時臨近聖誕節,他在信中說,這是上天送給我們的一個聖誕大禮,並稱我為「陌生的老朋友」,我嘆為準確。
萬春的家教很嚴。在他的家裡,是不準大聲喧嘩的。他也總是那樣寧靜規矩,溫文禮貌。在小學六年級的時候,我家搬到了人民廣場。有一回,我帶他到我們的新居玩,正好趕上吃午飯,我們全家都留他吃飯,但他非常堅決地拒絕了。從我家到他家要走一個小時,我送了他一程,途中問他為什麼不肯吃飯,他說他的媽媽不准他在別人家吃飯,因為這不禮貌。受他外婆的影響,他有一點兒信佛,向我傳授心得說,如果在馬路上丟失了東西,只要默read.99csw.com誦阿彌陀佛,就一定能找回來。我聽后試過一下,卻無效。我自己有另一種迷信心理,走有圖案的馬路時特別小心不踩線,覺得踩了就不吉利。
1968年,在毀掉自己的文字時,我把萬春的信件也毀掉了,這是使我深感後悔的。我不知道他現在何方,從事何職。由他的聰明和讀理工科推測,也許已經成為一個美籍科學家了吧?我總懷著這樣的希望,有一天他會回到祖國來訪問,甚至來工作,我們還能相見,想必那時雙方都會有無窮的感觸吧。
快畢業時,萬春沒有報考中學,因為他的父親準備接全家去香港。畢業后的那個暑假里,我們都感到依依不捨。有一天,我帶他去看我已經考上的那所中學,假期里關著校門,我倆隔著籬笆朝里窺看,看見操場和操場盡頭的一排教室,相視驚嘆真大啊,其實那是一所很普通的中學。我最後一次去他家裡,看見一個戴黑邊眼鏡的斯文男子,正在忙碌地收拾行裝。那是他的父親,全家日內就要動身了。他家樓下有一個製造麻將和筷子的小作坊,他經常從那裡得到一些象牙或塑料邊料,在我眼裡全是寶貝,這時他都慷慨地送給了我。我揣著這些寶貝,在街角和他揮手相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