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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庸常之惡 6.貴賤揭示的心理真相

第三章 庸常之惡

6.貴賤揭示的心理真相

窮困是國家的潰瘍。有能力的人們,為消除中國的窮困現象而努力呀!
因貧而「賤」是人類最無奈的現象。人類的某一部分是斷不該因貧而被視為「賤」類的。但在從前,他們確曾被權貴者富貴者們蔑稱為「賤民」過。我們現在所論的,非他們的人格,而是他們的生存狀態。如果他們缺衣少食,如果他們居住環境骯髒,如果他們的子女因窮困而不能受到正常的教育,如果他們生了病而不能得到醫療,如果他們想有一份工作卻差不多是妄想,那麼,他們的生存狀況,確乎便是「賤」的了。我們這樣說,僅取「賤」字「低等」的含意。
限制權貴是比較容易的,人類社會在這方面已經做得卓有成效。消除窮困卻要難很多,中國在這方面任重而道遠。
林肯堅決反對因權而貴。在他任總統后,也時常生氣地拒絕因權而殊的待遇。他去了解民情和講演時,甚至不願帶警衛,結果他不幸被他的政敵們所雇的殺手暗殺。甘地在被擁戴為印度人民的領袖以後,仍居草屋,並在草屋裡辦公、接待外賓。他是人類現代史上太特殊的一例。他是一位理想的權力聖潔主義者,一位心甘情願的權力殉道主義者。像他那麼意識高尚的人也難免有敵人,他同樣死在敵人的子彈之下,他死後被泰戈爾稱頌為「聖雄甘地」。
《悲慘世界》中的沙威是活得不自然的人,也是活得不自由的人。他在人性九*九*藏*書方面不自然,他在人道方面不自由,故他無愉快之時,他的臉和目光總是陰的。他是被高貴比死的。是的,沒人逼他,他只不過是被高貴比死的。
無論因權而殊者,還是受權而不受殊者,只要他是竭誠為人民服務的,人民都將愛戴他。但,他們的因權而殊,是不可以殊到人民允許以外去的,更是不可以殊及家人及親屬的,因為後者們並非人民的權力信託人。
約翰遜說:「所有證明窮困並非罪惡的理由,恰恰明顯地表明窮困是一種罪惡。」
相反的現象也不應迴避——富貴者或由於貪婪,或由於夢想兼而權貴起來,於是以富媚權,傍權不仁,傍權喪德,此時富貴者反而最卑賤。比如《金瓶梅》中的西門慶去賄相府時就一反富貴者常態地很卑賤。同樣,受賄的權貴斯時嘴臉也難免卑賤。
有資格尊貴的人在權貴者和富貴者面前倘巴結逢迎不擇手段不遺餘力,那就是低賤了。低賤並非源於自卑,因為自卑者其實本能地避權貴者避富貴者,甚至,也避尊貴者。自卑者唯獨不避高貴,因為高貴是存在於外表和服裝後面的。高貴是樸素的,平易的,甚至以極普通的方式存在。比如《悲慘世界》中「掩護」了冉·阿讓一次的那位慈祥的老神父。自卑者的心相當敏感,他們靠了自己的敏感嗅辨高貴。當然自卑而極端也會在人心中生出邪惡。那時人連善意地幫助read.99csw.com自己的人也會嫉恨,那時善不得善報。低賤是拿自尊去換利益和實惠時的行為表現,低賤著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那就簡直是下賤了。
貴與「賤」是相對立的。在社會表徵上相對立,在文明理念上相平等;在某些時候,在某些情況下,則相反。那是貴者賴其貴的表徵受檢驗的時候和情況下,那是「賤」者有機會證明自己心靈本色和品質本色的時候和情況下。權貴相對於貧「賤」應貴在責任和使命,富貴相對於貧「賤」應貴在同情和仁愛。貧「賤」的現象相對於卑賤的行為是不應受歧視的,卑賤相對於高貴更顯其卑賤。
人類社會一向需要法的禁束、權的治理。既有權的現象存在,便有權貴者族存在,古今中外,一向如此。權大於法,權貴者便超懲處,既不但因權而在地位上貴,亦因權而在人權上貴,是為人上人。或者,只能由權大者監察權小者,權小者監察權微者。凌駕于權貴者之上的,曰帝,曰皇,曰王。中國古代,將他們比做「真龍天子」。既是「龍」,下代則屬「龍子龍孫」。「龍子龍孫」們,受庇于帝者王者的福蔭,也是超社會懲處的人上人。既曰「天子」,出言即法、即律、即令,無敢違者,無敢抗者。違乃罪,抗乃逆,逆乃大罪,曰逆臣、逆民。不僅中國古代如此,外國亦如此。法在人類社會漸漸形成以後相當漫長的一個歷史時期https://read•99csw•com內,仍如此。中國古代的法曾明文規定「刑不上大夫」。刑不上大夫不是說法不懲處他們,而僅僅是強調不必用刑拷之。畢竟,這是中國的古法對知識分子最開恩的一面。外國的古法中明文規定過貴族可以不繳一切稅,貴族可以合理合法地擄了窮人的妻女去抵窮人欠他們的債,佔有之是天經地義的。
因權而貴,在當代法制和民主程度越來越高的國家裡已經不太可能,將被視為文明倒退的現象。因權而殊,也要付出相應的代價。其中一項就是幾乎沒有隱私可言。因權而殊,不僅殊在權力待遇方面,也殊在幾乎沒有隱私可言一點上。其實,向權力代理人提供特殊的生活待遇,也體現著一個國家和它的人民,對於所信託的某一權力本身的重視程度,並體現著人民對某一權力本身的評估意識。故每每以法案的方式確定著,其確定往往證明這樣的意義——某一權力的重要性,值得它的代理人獲得那一相應的待遇,只要它的代理人同時確乎是值得信賴的。
卑賤、低賤、下賤之賤都是不必用引號的,因為都是真賤。真賤是存在於人心裏的問題。也是只能靠自己去解決的問題。
權貴者富貴者與「賤民」們遭遇的「情節」,歷史上多次發生過。那是人類社會黑暗時期的黑暗現象。「高馬達官厭酒肉,此輩杼柚茅茨空」是黑暗的醜陋的不公正的人類現象。
但是自從九_九_藏_書人類社會發展到文明的近現代,權大於法的現象越來越少了,法高於權的理念越來越成為共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於是權貴者之貴不復以往。將高官乃至將首相總統推上被告席,早已是司空見慣之事。僅1999年不是就發生幾樁嗎?法律的權威性,使權貴一詞與從前比有了變化。人可因權而殊,比如可以入住豪宅,可以擁有專機、衛隊,但卻不能因權而貴。要求多多,比一般人更須時時提醒自己——千萬別觸犯法律。
全部人類道德的最高標準非其他,而是人道。凡在人道方面堪稱榜樣的人,都是高貴的人。故我認為,辛德勒是高貴的。不管他真否曾是什麼間諜,他已然高貴無疑了。舍一己之生命而拯救眾人的人,是高貴的。抗洪搶險中之中國人民子弟兵,是高貴的。英國前王妃黛安娜安撫非洲災民,以自己的足去步雷區,表明她反戰立場的行為,是高貴的。南丁格爾也是高貴的。馬丁·路德·金為了他的主張所進行的政治實踐,同樣是高貴的。廢除黑奴制的林肯當然有一顆高貴的心。中國教育事業的開拓者陶行知也有一顆高貴的心。人類歷史中文化中有許多高貴的人。高貴的人不必是聖人,不是聖人一點兒也不影響他們是高貴的人。有一個錯誤一直在人類的較普遍的意識中存在著,那就是以權、以富、以出身和門第而論高貴。
處在低等生活狀態中的民眾,他們作為人的尊嚴卻斷不可九-九-藏-書以便被論為低等。恰恰相反,比如雨果筆下的冉·阿讓。他的心靈,比權貴者高貴,比富貴者高貴。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同樣是。
一以權貴而比照貧「賤」,一以富貴而比照貧「賤」。蕭伯納說:「不幸的是,窮困給窮人帶來的痛苦,一點兒也不比它給社會帶來的痛苦少。」
法保護權者殊,限制權者貴。
貧「賤」是存在於大地上的問題,所以在大地上就可以逐步解決。
文明的社會不是導引人人都成為聖人的社會。恰恰相反,文明的社會是盡量成全人人都活得自然而又自由的社會。文明的社會也是人心低賤的現象很少的社會。人心只有保持對於高貴的崇敬,才能自覺地防止它趨利而躬而鄙而劣,一言以蔽之,而低賤。我們的心保持對於高貴的永遠的崇敬,並不至於便使我們活得不自然而又不自由。事實上,人心欣賞高貴恰是自然的,反之是不自然的,病態的。事實上,活得自由的人首先是心情愉快的人。
富貴是幸運。富者並非皆不仁。因富則善,因善而仁,因仁而德貴者不乏其人。他們中有人已被著書而傳,已被立碑而紀念。那是他們理應獲得的敬意。
所以美國總統們的就職演說,千言萬語總是化作一句話,那就是——承蒙信賴,我將竭誠為美國效勞!而為國效勞,其實也就是「為人民服務」的意思。所以日本的前首相鈴木善幸就任前回答記者道:「我的感覺彷彿是應徵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