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一章
我並沒有立刻看律師的信函,而是先看了看信的附件,一個長長的奶白色的信封,上面寫有我的名字。那字體我以前雖只見過一次,但頗感熟悉。安東尼·韋伯斯特先生——字母的上行與下行都帶著一點花體,這讓我回想起在一個周末結識的某個人,其字體大胆有餘,形狀欠佳,或許頗能體現這是個「足夠古怪」的女士,會做一些我未曾做過的事情。但會是些怎樣的事情,我卻不得而知,也無從猜測。信封前面的中央上部,有一截透明膠帶。我本以為這一膠帶應該是一直粘到信封背面,上面還應貼上一個封條,但是這一膠帶卻在信封的最頂端被割開了。可以猜到這封信之前是貼在別的什麼東西上的。
「日記?是福特夫人的嗎?」
律師還要求我提交詳細的銀行賬戶信息,這樣她遺贈的錢可以直接打入賬戶。她信中還提到,此附件是她遺贈給我的第一份「文件」。第二份還在福特夫人的女兒手上。這時我才明白那截被割斷的透明膠帶是怎麼回事了。馬里奧特夫人現在極力想要回第二件遺物。信中對我的提問也做出了回答,福特夫人是在五年前立的遺囑。
「呃,不能說是違法的。算是行事謹慎吧。」
而且,那陣痛苦的感覺也沒有持續很久。我之前就說過,我有種自我保護的本能。我早就把維羅妮卡拋在腦後,與我沒有半點瓜葛了。當歲月把我早早地帶入中年後,我開始回顧自己經歷的一生,思索自己未走的條條道路,和那些看似平靜卻又暗流洶湧的一個個假設,但我覺得自己從未想象過——往壞的方向未曾想過,更不要說往好的方向想了——如果還跟維羅妮卡在一起可能會怎樣。安妮倒是想過,維羅妮卡,從來沒有。而與瑪格麗特共度的那些歲月,我從未後悔過,儘管我們以離婚而告終。雖然我也曾試著想過——想想並不難——但從未幻想再過一段與此截然不同的人生。我覺得這算不得自我滿足;更多的是缺乏想象力,沒有抱負,總之是少點兒什麼。據實來講,是的,我太過普通,不夠特異,自己做過的那些事情,即使人生再給我一次機會,我還是會去做的。
我仍然很喜歡閱讀歷史,當然包括我有生之年所發生的一切正史——撒切爾夫人、「9·11」事件、全球變暖——閱讀之時自然帶著恐懼、擔憂以及謹慎的樂觀。但是,我在閱讀這一段歷史時,與閱讀古希臘羅馬、大英帝國或俄國革命時的感受卻迥然不同——我從未完全相信它。也許,我只是對那些多少已被公認的歷史更感牢靠。或許呢,又是那同樣的悖論:發生在我們眼皮底下的歷史理應是最清晰的,然而也是水分最大的。我們生活在時間中,它牽制我們,也定義左右著我們,而時間本是用來衡量歷史的,不是嗎?如果我們無法理解時間,無法掌握其節奏與進展,九九藏書那麼我們何以理解歷史——哪怕是我們自己那微小、私密、基本無從記錄的歷史?
「我不希望你是那種神秘莫測的女子。我可能會討厭你那樣。有些女人那樣只是做樣子、玩手段,來誘惑男人,還有些神秘的女子連她自己都不了解自己,那就最最糟糕了。」
最後我拆開了信。「親愛的托尼,我認為你應該拿到所附的物件。艾德里安總是興緻勃勃地提起你,也許你會覺得這是許久以前一段有意思的,抑或有些痛苦的記憶。我還留給你一小筆錢。也許你會覺得有些莫名其妙,說實話,我自己也說不清楚我的真實動機是什麼。不論如何,我對前些年我的家人那樣對待你深感抱歉,即使在九泉之下,仍真心地祝願你一切安好。莎拉·福特。附言:這聽起來雖然有些奇怪,但我想,他人生的最後幾個月是快樂的。」
艾德里安!福特夫人怎麼會拿到他的日記的?當然這問題不能問人家律師。「他是我的一位朋友。」我說。接著又問道:「是不是它一開始是附在你郵給我的信上的?」
瑪格麗特以前常說,世上的女人分為兩類:一類是稜角鮮明的;一類是神秘莫測的。而這種特徵是一個男人對女人的最初感知,也是讓這個男人被她吸引或不感興趣的原因。有些男人喜歡第一類,有些喜歡另一類。瑪格麗特——其實不用我告訴你你也知道——就屬於稜角鮮明的那類,可是,對那些由內而外散發著神秘氣息或者故意裝作神秘莫測的女人,她也會心生妒意。
「她這樣做合法嗎?」
「這個我不確定。」
當然了,我倆在這番對話時婚姻還沒有出現問題。但就算瑪格麗特真的多點兒神秘感,我們的婚姻也不會持續更久,這點我完全可以向你——以及她——保證。
共同生活的這幾年間我耳濡目染,多多少少也具備了一點兒她的性格特徵。比如說,要是不認識她,以我的性格,我很可能會耐著性子和這位律師進行書信上的溝通往來。但現在的我可不想靜靜地再等待一封開著透明紙窗的信函。於是,我直接就給那位埃莉諾·馬里奧特夫人打去電話,問起留給我的另一份文件的事情。
看來這樣聊下去也聊不出個所以然。「那我就直說了吧。她應該把這個遺贈的文件,這本日記交給你。你已經向她講明情況了,但是她拒絕配合。」
其實我剛認識瑪格麗特的時候做過一件比較古怪的事情。我把維羅妮卡屏蔽出了我的人生履歷,假裝安妮是我第一位正式女友。我知道大多數男人都會在自己交往的女孩的數量以及做|愛的次數上有所誇張;但我恰恰相反。我自己給過去劃一條線,打算重新開始。得知我如此晚熟——指的並不是我失貞,而是正經地交往女朋友——瑪格麗特有點兒不解;那時候,可能多少還覺得我有點魅力。因為她好九-九-藏-書像提到過,害羞有時候也是男孩子吸引人的地方。
有一個長長的白信封,透明紙窗下面能看見我的名字和地址。對於這種信,我不知道你會怎樣,但我是從來不會急著拆開的。曾幾何時,這種信函就意味著我的離婚糾紛進入到了另一個痛苦的階段——也許是因為這個,所以我很怕這種信封。現在這種信封里大多都是稅單,是我退休那會兒買的可憐的幾筆回報率很低的股票,也有可能是我長期捐款支持的慈善基金又來信勸我再多捐些。所以我本來已經把它忘在腦後了,直到晚些時候收拾公寓里的廢紙——而且還是收拾到最後一個信封——打算回收利用的時候。原來是一封來自一個我從未聽說過的法律顧問公司的信,柯英布氏公司。一個叫埃莉諾·馬里奧特的人在信里寫道「關於莎拉·福特夫人(已逝)不動產相關事宜」。我想了好一會兒才想起是誰。
「我可沒這麼說,至少我話的本意不是這樣。我的意思是因為我認識的女人相對比較少,所以自認為比較了解她們。也明白自己喜歡她們身上什麼。如果我多認識了幾個女人,說不定就更糊塗了。」
我們年輕的時候,覺得三十歲以上的人看上去都像是中年人,五十歲以上的就像古董一般。而悠悠流逝的時間,也印證了我們那時的想法真的沒錯。我們年輕時覺得那麼重要、明顯的年齡差異,隨著時間都消蝕不見了。最後都歸屬於一類了——不再年輕。我自己其實還真不大在乎。
信中要求我確認一下地址,並提供一份護照的複印件。信中告知我,有人遺贈給我五百英鎊和兩份「文件」。這讓我非常不解。首先,遺贈贈予者的教名我從未聽過,也有可能是我忘記了。而且五百英鎊這筆數目似乎是個很具體的數目。不能說是一分不值,卻也算不上是一筆財富。如果我能知道福特夫人什麼時候立下的遺囑,也許可以想出個所以然來。但是如果是很久以前所立,那相應的這筆數目現在肯定已經更可觀了,那我就更想不通了。
我確認了自己還健在、身份的真實性以及自己的所在地,並附上了複印件。並在信中請求了解立囑日期。此後的一天晚上,我坐了下來,想要重新記起大約四十年前在奇斯爾赫斯特那個令人難堪的周末。想記起是否那其中某一刻、某件事或是某句話會讓人覺得值得感謝或是值得有所回報。但我的記憶現在越來越像個機械裝置,只是反覆地重現那些貌似確鑿的數據,鮮有變化差異。我凝望過去,我靜心等待,想誘使自己的記憶走入另一不同的軌道。但這番努力卻付諸了東流。我以前和莎拉·福特夫人(已逝)的女兒曾經交往過一年左右時間,她的丈夫對我屈尊俯就,她的兒子把我盯得緊緊的,她的女兒操控利用我。那段交往確實讓我痛苦不堪,但也不至於要讓九_九_藏_書她媽媽給我留下五百英鎊以表歉意。
我和蘇茜的關係不錯。算還好吧,多多少少。可是現在的年輕一代已經覺得沒必要、也沒義務與長輩保持聯繫。至少在他們看來,「保持聯繫」並不等於「見面」。聯繫老爸,一封電子郵件就夠了——真是可惜,老爸沒學會發簡訊。是的,他現在已經退休了,還天天倒騰他那些神秘的「項目」,真懷疑他到底完成過一項沒有,但那至少能讓他的腦子活動活動,好過打高爾夫。哦,對了!我們上周本打算去看看他的,但臨時有點事兒。我真心希望他別得了老年痴呆症,那是我最擔心的事兒,真的,因為,你看老媽肯定是不打算再要他了,對吧?不:我有點兒誇張,表達得不夠準確。蘇茜不是那樣的,我敢保證。一個人住久了就總會心生自憐與妄想。蘇茜和我關係不錯。
「遺囑上說那是一本日記。」
「那你有沒有見過這本日記呢?」
「那您能否幫我個忙,去請她授權給您呢?」
「不是。讓我查看一下姓名。」停頓片刻,「是一個叫艾德里安·芬恩的。」
當然也有例外。對於有些人,他們年輕時形成的對時間的區分從未真正消失過:年長的在他們眼裡總是年長的,哪怕他自己也已經長出花白的鬍鬚。還有一些人,雖然只比別人年長個,比如說,五個月,卻總會倔強地認為他自己——她自己——比人家更明事、更知理,儘管事實恰恰相反。或者呢,我不妨說,正因為事實恰恰相反。因為,對於任何一位客觀的觀察者而言,天平顯然已轉向較為年輕的人,而年長的人卻愈發刻板地——愈發神經質地——以為自己高高在上。
我們的一個朋友——雖然我和瑪格麗特離婚的時間比我倆結婚的時間還要長,但還是會不由自主地這樣說——她的兒子有一支朋克搖滾樂隊。我問她有沒有聽過他們的歌。她說有一首叫《每天都是星期天》。看來,同樣的青少年無聊情緒真是代代相傳,想到這我不禁釋懷地笑了。逃避現實的諷刺諧語也是代代如此。「每天都是星期天」——這句歌詞讓我想起自己當年也覺得時光停滯,總覺得真正的生活久久沒有到來。我問了我們那位朋友,他們樂隊還有別的什麼歌沒。再沒有了,她回答說,他們樂隊就這一首歌。那這首歌是怎麼唱的?我問道。什麼意思?下一句歌詞是什麼?你沒明白嗎,是吧?她說。歌名就是歌詞。他們就重複這一句歌詞,一遍又一遍,想唱多長就唱多長。我記得自己當時笑了。「每天都是星期天」——這可是句不錯的墓志銘,是不是?
你有沒有發現,當你和律師這樣的人講話時,說不上幾句,你就忘了該怎麼講話,開始跟他們一樣拿腔拿調了?
「沒有。」她這種回答不能說是無心幫忙,只能說人家措辭比較謹慎。
「『我雖然不怎麼了解女人九九藏書,但我至少知道自己喜歡什麼樣的』?」
瑪格麗特說:「真不知道我是該受寵若驚還是自嘆倒霉。」
「那我要經過她的授權才行。」
人生剩餘的時間越少,你越不想浪費時間。這種想法合乎邏輯,不是嗎?而至於你想怎樣利用你省下來的時間……唉,這也許又是一件你年輕的時候未曾預想過的事情。比如說,我現在總花很多時間收拾東西——而我絕算不上是個邋裡邋遢的人。這種習慣也是隨著年齡養成的一種自我滿足方式。我喜歡凡事有條不紊;東西回收再利用;把公寓收拾裝飾得整齊乾淨,可以保持它的價值。遺囑也已經立好;與女兒、女婿、孫輩以及前妻的一應事宜不能說安排得十全十美,至少是妥妥噹噹的了。至少我自己是如此認定的。現在我已經是心如止水、波瀾不驚了。因為我愛打理事情。不喜歡邋裡邋遢,也不喜歡死後留下一個爛攤子。你要是非要知道的話,我已經申請了死後火化。
「那維羅妮卡·福特有沒有說她為什麼要留下這本日記?」
「遺囑里確實是把它留給你的。」
所以我又給馬里奧特夫人打了次電話,向她索要福特夫人的另一個孩子的聯繫方式,就是約翰,也叫傑克。給瑪格麗特打了電話,想要碰面吃頓午飯。然後又跟我自己的律師約了個見面時間。噢,不,我這麼說有點太正式了。我敢肯定傑克兄也一定會找個「自己的律師」和我見面。我所謂的「我的律師」,不過是一個當地人,我的遺囑就是他幫我立的;他有一間小小的辦公室,在一家花店的樓上,人看上去非常精明能幹。我比較中意這個人的另外一個原因是,他沒要求使用我的教名,也沒有建議我使用他的教名。所以我就一直叫他T. J.岡內爾,對於他名字前那兩個字母,想都沒想是什麼名字的縮寫。你知道我怕什麼嗎?年事已高住進醫院,聽著陌生的護士們叫著我的大名,安東尼,或是更糟糕,叫我的小名,托尼。托尼,讓我把這個扎到你胳膊里去。托尼,再喝兩口稀粥。托尼,你大便了嗎?當然,真到了那個時候,我要擔心的事兒太多了,可能護士跟我過分熟稔這件事根本算不了什麼了;即便如此,我仍感覺忌諱。
「據我所知,她母親臨終之前的那幾年,住在離她不遠的地方。她說她把母親的一些東西拿到她家裡保管起來了。怕母親的房子遭竊。比如一些珠寶首飾、現金財物、文件材料等。」
「托尼,你這話講得真男人,八面玲瓏。」
「呃,我可不是,」我說——因為我知道,她當然是在跟我打趣,「再說我這一輩子認識的女人也沒幾個。」
「我就喜歡你本來的樣子。」有一次我這樣跟她說。
還有,年輕的時候,你一定認為你可以預想到歲月會帶給你的苦痛和凄涼。你會想象自己也許會孤單、離異、喪偶;孩子們都長大疏遠了你九九藏書,朋友也相繼離世。你還會想象自己地位不如從前,無所欲求——更無人欣賞。你可能會想得更遠,想到自己走向死亡,到那時無論有多少人陪伴,都只能獨自面對。所有這些都是一味向前看。而你做不到的是向前看,想到自己站在未來的某一點回望過去,去體會歲月帶給你的新的情感。比如說,你發現,當你的人生見證者日漸減少,確鑿的證據也隨之減少,因此,對當下和曾經的你也就沒有那麼篤定了。即使你是個勤于記錄的人——用文字、聲音、圖片——你也許還是會發現,自己的記錄方法很不得法。艾德里安以前常常怎麼說來著?「不可靠的記憶與不充分的材料相遇所產生的確定性就是歷史。」
「那您能否把她的地址告訴我?」
嗯。我在琢磨她這話里有沒有什麼微妙的法律用意。「那你是否了解……她是如何拿到這本日記的?」
「她說她還沒準備好把它給人。」
其實更古怪的是,向別人這樣講述我的過去似乎更容易一些,因為我也是這麼跟自己說的。我向來把自己與維羅妮卡交往的那段時光看作是一次徹頭徹尾的失敗之舉——她對我不屑,我深感羞辱——所以把這段時光徹底從我人生的記錄中抹去。兩人交往的信件都沒有保留,只留下一張照片,我也已經很多年沒瞧上一眼。
「但是你已經太了解我了。」她回答道。那時我們已經結婚大概六七年了。「難道你不希望我有那麼一點點……讓你捉摸不透嗎?」
人生到了後期,你覺得可以喘口氣,歇一會兒了,不是嗎?你認為,活了一輩子,也該歇一歇了。反正我是這樣想的。但是到那時你才開始理解,生活是不會有所恩賜的。
順便說一句,我還經常聽一些德沃夏克的曲子。不大愛聽他的交響曲;現在更喜歡弦樂四重奏。但是柴可夫斯基也難逃天才作曲家的宿命,受年輕人追捧,對中年人依然有一些吸引力,但年老之後想起來,就算說不上令人窘迫,也多少顯得有點不太搭界。我倒並不是說她說得很對。其實,但凡天才總會讓年輕人著迷,此事天經地義。如果哪個年輕人對天才不感興趣,那才算是不正常。順便說上一句,我認為《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原聲碟算不上天才之作,即使是我年輕時我也沒這麼覺得。另一方面,我還會時不時地想起泰德·休斯,一想到他有寫不完的動物,就會會心一笑。
「目前來看,情況是這樣的。」
我們常常想當然,對不對?比如說,我們認為記憶就等於事件加時間。但是事實遠非如此:事實更加怪異。是誰曾說過來著?記憶是那些我們以為已經忘記的事情。而且我們理應明白,時間並非顯影液,而是溶劑。但是這樣理解並不討好——也對我們無益;對我們過日子並沒有什麼幫助;於是我們就忽略了這一點。
我猜得沒錯。「但這日記是遺贈給我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