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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二章

第一部分

第二章

母親和父親很喜歡一起幹活兒。理由比父親喜歡讓我進城更充分。他和我母親簡直就像一對連體嬰兒。我從沒見過兩個人能如此相愛,又幾乎完全不需要向對方表達的。誰都能看出他們是多麼如膠似漆。光是看著他們的樣子,你都會體會到何謂美好。
好吧,我說到哪兒了?對,卡羅琳。你說你想知道我和她是怎麼認識的。
1711年
但讓我真正如魚得水的季節卻是夏天。夏天是剪羊毛的季節。母親和父親負責大部分的修剪工作,而我比平時更加頻繁地進城,但不是帶著待宰的牲畜,而是滿載羊毛的馬車。而且在夏天,因為有了比平時更多的機會,我也會更頻繁地光顧城裡的酒館。這麼說吧,我在那些酒館里成為了一道熟悉的風景:我身穿紐扣馬甲,齊膝短褲,白色長襪和稍有些破舊的棕色三角帽,我把最後那件看作自己的標誌,因為我母親說它很配我的頭髮(雖然總是略顯凌亂,但就算在我自己看來,我的沙黃色頭髮也相當迷人)。
至於我每天都做些什麼,這取決於季節。一月到三月期間是產羔期,也是我們最繁忙的時候,無論是否宿醉未醒,我每天日出時都要到畜棚里去,看看昨晚有沒有哪只母羊產仔。如果真有小羊出https://read•99csw•com生,我就得把它們帶去小些的畜棚,放進圍欄——我們管它叫「羊羔監牢」——由我父親接管,而我要負責清洗飼料槽,裝滿飼料,更換乾草和水,媽媽則將新生羊羔的細節一絲不苟地記錄在日誌上。那時的我還不識字。現在當然不同了,卡羅琳教了我認字,以及其他很多讓我成為真正男人的事,但那時候我還大字不識一個,於是這份職責就落到了母親身上——她其實也不認識多少字,不過至少夠做記錄的了。
「你覺得自個兒比我們都強,是不是?」
我的家位於一座名叫哈瑟頓的村子的外圍,距離布里斯托爾有整整七英里,那裡的人們在小農場里以放牧羊群為生。父親關心的只有牲口的事——那兒的人都這樣,所以我的幫助讓他擺脫了這門生意里最令他鄙視的那部分:帶著商品到城裡去,跟商販討價還價,斤斤計較。因此一等我成年——也就是說,在我們的生意夥伴的眼中,我長成了能跟他們平起平坐的成年人——嗯,正是這樣,父親就非常愉快地讓我接手了這些工作。
而且沒錯——我和她相遇的時候,我喝了個爛醉。在那些日子里,我得說我經常酩酊大醉。或許……好吧,還是別太誇張的好,我可不想讓你對我九-九-藏-書留下不好的印象。但我恐怕足有一半的時間是醉著的。也許比清醒的時間還多一點兒。
或許我對於某些真實感受的處理有些輕率。我有時會給酒友們留下一種印象,那就是我覺得自己終將有一番大作為。我能說什麼呢?我當時年輕自大,還整天醉醺醺的。這些加在一起,在最好的年頭都非常要命。何況當時絕對算不上什麼好年頭。
在這種時候,做出否定回答恐怕才是得體的做法,可我並沒有,於是我發現自己陷入了一場對我非常不公平的打鬥。或許這是為了證明我在任何方面都比他們強,包括打鬥。也許是我在以自己的方式維護家族的名聲。我也許是個酒鬼,是個花心男人。傲慢又不可靠。但我不是懦夫。噢不。我絕對不是臨陣脫逃的那種人。
無論我是喜歡還是痛恨這種與眾不同,總之我認定自己並不想一輩子當個牧羊人。從我長大成人作為僱工踏進農場的第一天起,我就明白了這一點。我看看自己,又看看我父親,明白自己今後來農場不再是為了玩耍,揚帆遠航的夢想也永遠只是幻想而已。不,這原本會是我的未來,我會作為牧羊人度過餘生,為我父親幹活,娶一個本地女子,生養幾個男孩,教他們如何成為牧羊人,就像他們的父親和祖父那樣。我能清read.99csw.com楚地看到自己的餘生,就像鋪在床上的一件整潔的工作服。在那一刻,我的心中所湧現的並非溫馨、滿足與幸福,而是恐懼。
也正是在夏天,我的魯莽會達到一年中的頂點:那時的我醉得最厲害,也最喜歡吵鬧,而且大體上有點惹人嫌。但在另一方面,我也比平時更可能去救助一位危難之中的年輕女士。
到了秋天,我們會把公羊帶去和母羊一起吃草,讓它們為明年春天的產羔而交配。牧場需要打理,圍欄和圍牆也需要修建和修理。
按照他們的話來說就是,這其中有個故事。要講述這個故事,我就得追溯到更久以前,直到我還只是個單純的牧羊人的時候。那時我還不知道什麼刺客組織或者聖殿騎士,也不知道什麼黑鬍子(譯註:18世紀的英國海盜,是史上幾乎最臭名昭著的海盜),什麼本傑明·霍尼戈(譯註:18世紀的英國海盜,後來成為知名的海盜獵人),什麼拿騷(譯註:巴哈馬群島的一個港口,當時是知名的「海盜天堂」)或者什麼觀象台,但要不是我在1711年那個炎熱的夏日去了「老橡木棍」酒館,恐怕我根本不會有機會得知這一切。
冬天的時候,如果天氣非常惡劣,我們就把羊群帶進畜棚,保證它們安全和溫暖,也為次年一月開始的產羔期做好九-九-藏-書準備。
而且除了那個愚蠢的念頭——喝酒的愛德華比清醒的愛德華更會做生意——之外,還有一樣東西在影響著我。那就是我的心境。
這話我聽過很多次。最多換種說法,但意思還是一樣。
我所說的那些酒館都在布里斯托爾,位於親愛的老英格蘭島的西南海岸,我們那兒的人習慣了嚴酷的冬季和美好的夏日,在那一年,在那特別的一年,在1711年,我遇見了她。之前我說過的,那時我才17歲。
正是在那些酒館里,我發現中午的幾杯麥酒能讓我的口才錦上添花。酒就是有這種作用,不是嗎?它讓你暢所欲言,不再受道德和教條的約束……這並不是說我清醒的時候就是個害羞內向的人,但麥酒能讓我如虎添翼。而且歸根結底,在麥酒激勵下多做成的那幾筆生意的收入,要彌補麥酒本身的花銷根本是綽綽有餘。至少當時我是這麼告訴自己的。
事實就是如此,沒有更加委婉的說法,我很抱歉,父親,願上帝令你的靈魂安息,但我痛恨我的工作。就算是喝下幾杯麥酒以後,我也只能說我痛恨的程度少了些。我是在用酒精掩飾自己破滅的夢想嗎?也許吧。我當時根本沒仔細想過這些。我只知道始終壓在我的肩頭,像一隻渾身疥癬的貓兒的,是對我人生前景不斷增長的厭惡——更糟的是,https://read•99csw.com這樣的前景已經漸漸成真了。
我父親名叫伯納德。我媽媽叫琳內特。他們出生於斯旺西(譯註:英國威爾士南部海港),但在我十歲那年來到了西南諸郡。我們說話仍然帶有威爾士口音。我不在乎我們是否與眾不同。我是個牧羊人,不是羊,出生地對我來說並不重要。
父親和母親常說我很有口才,母親還總說我是個英俊小伙兒,說我的魅力能讓鳥兒離開樹枝。這話不假,即使在我自己看來,我對付女士還是頗有一套的。這麼說吧,比起跟那些商人談生意來,我更擅長跟他們的妻子打交道。
因為事實在於,我認為自己是與眾不同的。不,我很清楚自己與眾不同。有時候,我會在夜晚靜靜思考,發現自己看待世界的角度是獨一無二的。現在的我已經了解了真相,但當時的我還是懵懵懂懂,只是覺得自己與眾不同。
問題在於,當時的我是個血氣方剛的年輕人,還喜歡喝酒,雖然這讓我惹上了不少麻煩。我經歷過幾次……不妨說是「事件」吧,而且我並不引以為傲。但這是作為愛酒之人必須背負的十字架——幾乎沒有哪個酒徒能維持頭腦清醒。大部分酒徒都曾考慮摒棄這種惡習,改過自新,開始信奉上帝或是成就一番事業。但等到了中午,你知道酒徒的腦袋最需要的就是再來一杯,於是你徑直去了酒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