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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高深莫測的法制——讀卡夫卡《審判》

附錄 高深莫測的法制
——讀卡夫卡《審判》

整個第一章是內心矛盾慢慢展開的過程。投影的形式為K與看守、監督官、房東、畢小姐等人的衝突。在衝突中K第一次為法所鉗制,又為擺脫法而掙扎。這種外部審判反過來又成為內心審判的觀照,層次分明,邏輯清晰,將我們帶往一個立體的世界。
一種是律師對K的分析。這種長篇大論的分析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教會K辯證地看待問題的方法,不偏離法的軌道。律師的思路是這樣的:申訴是很重要的,必須積極申訴;但申訴不會有看得見的結果,對此不要抱希望;不抱希望不等於可以絕望,K應當看到有利條件,這就是律師本人同官方有密切聯繫,有時甚至可以影響官員的判斷,這是對申訴特別有好處的,這就等於坐在家裡掌握了案情的進展;只不過同官方的這種關係又往往沒有什麼用,因為最後的判決是由偶然的、不可能知道的因素決定的,作出最後判決的高級官員誰也沒有見到過;因為看不到自己工作的結果而頹廢也是錯誤的,看不到結果不等於案子沒有進展,雖然看不到結果,但下級官員帶來的消息說明案子在進展,被告只要不放棄就行了,但也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判決會有利於自己。這種近乎詭辯的遊戲的實質是非常嚴肅的心理分析,也是作為病人的K唯一可以得到的治療。當法的意志是一個矛盾時,這種分析是不會有結果的。人可以追求的就是分析本身(用行動來追求)。一旦進入這種分析,人就變成了法的奴隸,在希望與絕望的兩極之間浮沉。
在這一章里自省又深化了,成了真正的自我折磨。落入法網的K變成了一個沒事找事,整天同自己過不去,專鑽牛角尖,甚至到了踐踏自己的地步的怪人。他的個人生活隨之消失了,一切活動都緊緊地圍繞法轉,睜眼看見的全是與法有關的蛛絲馬跡,弄得他坐不能坐,站不能站,行動詭秘,瘋瘋癲癲。在這樣的精神狀況中,被壓抑的慾望自然要找突破口了,他就找上了畢斯特納小姐,將畢小姐作為對手來實行他的自我革命。為什麼一定要有對手呢?因為K是一個具體的、活生生的人,他的慾望不是抽象的,他自身的規定也不是抽象的,而是各種關係之總和。即使是落入了法網,這一點仍然改變不了。所以自然而然地,被法滲透的生活仍然是生活,到處是日常的重壓,否則一個人還能怎樣活呢?K就這樣開始了他的胡纏蠻攪。他的紳士風度完全被自己破壞了;他不擇手段,失去了廉恥,也不顧及自己的名譽,有時還窮凶極惡起來。總之他完全變了個人。他自己並不知道這是對法的追求的結果。他只知道自己被一股無形的力量所逼,他只能順從那股力量,雖然也有猶豫和後悔。焦慮、迷惑、痛苦、懊惱以及小小的暫時的勝利喜悅,構成了這個事件的基本調子。可以看出,無論怎樣自覺地追求,也依然是盲目的,離不了自欺這個前提。正因為這樣,K在追求中的情感才分外的真實。他只是做了,並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做。可以說他是鬼使神差,但又似乎不完全是鬼使神差。慾望在心中發號施令,逼他一次次出醜,逼他成為畢小姐的女友和上尉的笑柄,以便讓他以後長期為此感到羞愧。
K為什麼如此輕易地就上了當呢?以他的幹練,他的敏銳,難道事前就一點都沒有看出些蛛絲馬跡來嗎?K的判斷的障礙原來還是在他自己身上。根本的原因是他不肯放棄生活。他仍然要維持自己在銀行的地位(雖然那地位馬上就要崩潰了),他要同副經理爭高下,他要避開同事的耳目處理他的案子,他對別人的懷疑提心弔膽。為了這一切,他不敢拒絕陪伴這個義大利人。考慮到長期以來形成的種種限制,現在他除了自願鑽進圈套外還會有什麼別的出路呢?他要生活,要做銀行襄理,就不能看見真實,就只能有一種思維方式,因為另一種思維是通向死路、絕路的,只能迴避。但是法並不因為你不去想它它就消失,它在悄悄地變得更強大了。隨著末日即將來臨,它派出了這個連行蹤都弄不清的、一舉一動都古怪得無法理解的使者來同K交手。使者身上散發出的陌生氣息都是來自於另外一個世界,K只要拋開自欺的面罩,就可以認出這個人。但K怎能不自欺呢?他的全部事業、榮耀,他為人的根本,全都在這個世界里,另一個世界對他來說有什麼意義呢?所以他註定了不可能也不願認出這個人,哪怕事情重複一百次也不能。
法既然同罪分不開,就必然會涉及懺悔的問題。這個問題在整個審判過程中都是隱蔽著的,K一次也沒有從理性上對自己的罪加以過清晰的歸納。癥結就在於作為一個世俗的人,他意識不到這種罪,於是一切都只能發生在潛意識裡,發生在那種不明的慾望里。畢小姐的女友和上尉就是促使這種模糊的慾望實現的媒介。他們是K從理性上極其反感的人物,又是法的使者;他們幽默的表演是為了促使K體內的慾望抬頭,讓慾望衝破虛偽的外部限制,將觸及靈魂的懺悔真正實現。對於一個像K這種特殊性格的人,普通的懺悔顯然是不夠的,他需要強刺|激;只有通過行動來使自我的分裂達到極致,才是他真正的追求。深知K的本性的法就想出了這種懺悔的形式,表面看似乎同懺悔無關,實際上它的深度、強度、直接性也許還超出了普通懺悔,又因其非理性的本質而更刻骨銘心。這樣的懺悔對個人的生活的改變是決定性的,因為它本身就在鑄就一種生活方式,一種永不平靜的、尋釁肇事的方式。在這種方式里,人是法的奴隸,也是自己靈魂的主人。每一次犯罪中的懺悔不是帶來平和的心境,反而是使對抗更加激烈。被莫名其妙的氣急敗壞驅使著的人必須馬上去尋找新的對手,新的事件,以便重新上演具有新的內容的老戲。仔細一回想,自從法侵入K的生活那天起,這種隱蔽的懺悔就一直在進行,凡K周圍的人都是他的神父。K與畢斯特納小姐在她房間里的交鋒也是一次懺悔,只是程度要輕一些,K更加懵懂一些,所以事後還能馬上進入夢鄉。那一次之後犯罪意識就在他的心底潛伏下來了,他良心上不得安寧,所以才有了這第二次破釜沉舟似的行動。這一次K當然難以在事後馬上進入夢鄉,他的靈魂真正被觸動了。微妙之處就在於這些特殊的神父們只有當K沒有意識到自己對他們的罪行時,他們才出現在K面前;一俟K有所意識,他們就不出現了。所以畢小姐不出現,出現在K面前的是兩個代理人。

第五章

這一章描寫的是第二次審訊。第二次審訊比第一次審訊更進了一步。沒有人通知K, K就主動找上門去。整個審訊過程中沒有法官也沒有聽眾,也不存在開庭的事。然而這的確是一次自力更生的、無聲的審訊;K再次與法遭遇,靈魂的審判向縱深發展。法的安排是多麼精心,人在走進偵探故事時遇到的氛圍暗示又是多麼的強烈!
當K對蒙塔格小姐說畢小姐拒絕了他時,蒙塔格小姐就對K進行了一段長篇說教。這篇說教應理解成:代表法的畢小姐是不會斷然拒絕他的,「拒絕」這種表達太嚴重;雖不拒絕他,卻也不贊成他,只是派了她蒙小姐來與他談判,一切都要看談判的結果怎麼樣。這種隱晦的意思K當然沒聽懂,K也不必聽懂,他只要有所行動就可以了。由此可見,這場說教的核心是行動,是表明空談沒有意義。怎樣才能讓K行動起來呢?只有把他逼上梁山。蒙小姐的計謀很快成功了。K又羞又惱,為報復闖進了畢小姐的房間,進一步犯罪,隨後又進一步羞得無地自容。K的行為應了蒙小姐在前面說過的話,即法對他的要求既不能隨便答應,也不會輕易拒絕,暗示法給K提供的是一條無限的出路,永遠不會有「是」或「不是」這樣明確的答覆,答案就在K的肚子里。K將蒙小姐的說教看作雙刃的劍,要致他于死地的劍,這種看法只對了一半。因為K同畢小姐之間的關係的確是重要的,K約畢小姐見面這件事也的確是要認真對待的重大事件,K既然開了頭,挑起了戰鬥,就要打到底。蒙小姐為完成法的任務就來逼K了——逼他活下去。蒙小姐並沒有耍手腕,也沒有誇大什麼;弄錯了的是K自己,這種錯誤也是沒法改變的——因為要活。法永遠模稜兩可,K的理性認識只能偏執於一端。所以,蒙小姐策略的高超來自於法的高超。法慫恿人自欺,也慫恿人揭穿自己的自欺。在法的範圍內,沒有什麼簡單的問題,人只要開始體驗,就開始了情感的糾纏;人只要開始思考,就陷入悖論中不能自拔。可見蒙小姐用長篇大論來解釋一個「簡單」的問題是完全必要的。只有矇著自欺的面罩的K才會把這種問題看作簡單問題,可以用幾句話說清的問題。

第八章

在臨終時刻出現的畢斯特納小姐既使他回憶起自己的罪,也使他打消繼續活下去的慾望。此時的K可以說是百感交集,也可以說是腦海空空。這個特殊的女人,曾經給他留下了那麼多恥辱的記憶,叫他怎麼忘得了?可是那些個記憶,在這樣的時刻又算得了什麼呢?不過是種遊戲罷了。畢斯特納小姐以尤|物和死神的雙重身份在前方招引著K, K不由自主地跟了她一段路。這種跟隨有兩重意義:一是跟著她,趁著還有一點時間在心裏向她徹底懺悔,以便死前卸去良心上的重壓;二是由她帶領走向死亡,因為她的存在提醒著K挽回是不可能的,猶豫也是沒有意義的。這樣一種跟隨是自欺,也是對自欺的揭露。跟隨了一段時間之後,死的意志終於佔了上風,K自動放棄了她,獨自承擔著自己的罪惡走下去。這個時候他已經明白了,他的懺悔已沒有意義了,任何一種懺悔都沒有意義了;他被普遍的罪惡意識淹沒了。而且他也不想再挽回,也用不著她來提醒自己了。離開了畢斯特納小姐,同兩個機器人似的劊子手單獨相處,才讓他嘗到了真正的孤零零的味道,也就是獨自承擔的味道。任何借口,任何討論,任何抗議,都將消失在那巨大的真理之中。在這個世界上,他是真正的一個人了;而同時,他又是全人類。一切都來不及補救了,但一切都最後完成了。
一 沒有保護面罩的生活
聽差的女人作為法的幫凶,將法的意志表現得惟妙惟肖。她的一言一行都是誘惑的、引起衝動的,K簡直沒法抗拒。糟糕的是她一邊引誘K,一邊又用她的醜陋和卑劣來打消K的慾念。這一場糾纏實在糟得不能再糟了,倒不是因為K沒有得到女人,或K被徹底羞辱,而是因為K投入感情糾纏了一通之後,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事了。自己到底是喜歡她,渴望她,還是鄙視她,要躲開她?一切都沒法確定,也似乎毫無意義。他不知道自己幹了什麼,他成了個傻瓜;他這個傻瓜還不想走,又去和聽差本人訴說他老婆的可惡之處。而聽差本人說起話來更老道,更曖昧,他完全稱得上是法律專家。可能他覺得自己光是說一說還不夠,口頭的宣傳印象還不深,所以他慫恿K身臨其境地去受教育,以便把自己的地位徹底搞清,將這一場審訊很好地完成。
尋找法庭所在地時他差不多是在隨便亂走。但他又不是隨便亂走,他遵循的是內心的呼喚。他的行為是內部辯論的結果,辯論讓他選中了偶然性,這個偶然就是他自由生活中的必然。他盲目地,卻又有幾分清晰似地登上了樓梯。這時他的日常自我開始用判斷力折磨他,不斷地讓他產生懷疑和懊悔,最後使他惱怒起來,決心不再依賴任何人的指點,獨立冒險。出自本能的爆發力一佔上風,法庭就找到了。這個過程中,日常判斷也不是毫無作用,它的作用就是以邏輯推理的折磨來激怒K,因為爆發是同邏輯糾纏和對抗的結果。自由的選擇來自K的不自由的雙重性格。獲得了自由的K仍然不自由,所以女人告訴他法庭到了,他還是意識不到,意識得到的只是限制與桎梏。但他畢竟作了一次自由的選擇。
二 K為什麼要跟隨畢斯特納小姐
一 第二次審訊
二 律師的另一面
這樣看待叔父是不是將他過於複雜化了呢?或許他做的一切並不是有意的,他只是履行了法的神秘職責,也就是說,他是受法調遣的木偶。但結果不還是相同嗎?人的主觀意圖無關緊要,值得追索的是生活;而生活本身,是一部複雜的偵探小說。只有那些飽經滄桑,而仍未被征服的人,可以看出內在的複雜結構。
雖然在這一次審訊中K的態度有孤注一擲的味道,但又並不是那種底氣很足、很堅決的孤注一擲,而是同以往一樣,猶豫著,猶豫著,不知不覺就做下了不可挽回的事。每一舉動仍然是內部衝撞的結果。既然不開庭,為什麼不回去?是為了不白來一趟;既然看到了法典就是淫|書,他的案子肯定沒希望了,為什麼還要呆下去?是因為聽差的女人有吸引力,而且願意幫助他;既然接下去發現那女人是天生的賤貨,完全幫不了他,還欺騙他,為什麼還要站在那裡胡思亂想呢?是出於好奇心。反正無論怎樣總找得到借口來執著於法。猶豫歸猶豫,取勝的總是魔鬼。同樣,無論內部的慾望多麼的囂張,無論流浪漢的舉動多麼不管不顧,法的銅牆鐵壁始終巋然不動,暫時的取勝不過是失敗的前奏。抱著希望來調查法,鑽法的空子的K的眼前,展現著一幕又一幕嚇人的畫面,將他原來的設想砸得粉碎。這種因地施教讓他懂得了:出路是絕對沒有的,就連死也不是出路,因為沒理由死。法院內部的參觀過程就是為了讓他體驗死是怎麼回事,但K在那裡面卻一點都沒想到死,因為裏面的一切對他毫無意義,他的所有的意義全在外面。被法,被他自己的理性否定了的K,仍然不能死,仍然只好活下去。在獲悉了法的卑鄙的內幕,在對法充滿了仇恨的情況下,仍然眷戀著法,同法糾纏不清,一門心思為法而活,這種內心的張力該是多麼地讓人驚嘆!猶豫是由內部的扭鬥引起的,既然魔鬼長據靈魂,既然理性決不放棄稱臣,猶豫就將永遠是K的行動方式。猶豫是以守為攻,以退為進。在這一章里,猶豫使得他深入到了法的內部,那個生與死的界限上。由此產生的那種悟性又成為繼續同法對抗,也就是繼續內耗的動力。
目睹了酷刑的場面之後,就得將看到的情形時時記在心中,翻來覆去地體會。作為一名被起訴的被告,目前雖然還不等於罪犯,但被告的前景是不可改變的。於是法讓K處在這樣一種心境中:在時時看見前景的同時,時時企圖改變前景。這又使人聯想到前面聽差的話,他說只有K可以揍大學生,因為K已經被起訴。被起訴而又尚未遭到判決的人可以盡全力造反,到了罪犯階段就不行了,只能搞一搞欺騙。法的邏輯就是這樣。所以K的地位是一種懸置,他不再等同於法盲(從前的K),也不同於執法者(罪犯),他是二者的中間狀態。他在這場戲中從頭至尾一直在企圖改變法的判決;而在這樣做時他又不斷體會到「不可改變」這個法的宗旨。一直到了第二天,儲藏室里的情景還在向K強調這個宗旨,以防他在精神上有任何的鬆懈。正視自己的最後歸宿,同時不要放棄生活,要以積極的反抗來服從,是這場啟發教育所要求于K的。這是一種不可能做到的要求,而法,就是要K去做那不可能的事。這傢伙總會有辦法的。
第二次審訊已拋棄了被動的外殼,內在矛盾成了唯一的驅動力,因而比第一次顯得少了些迷惑,多了些孤注一擲的味道。第一次審訊K主要考慮的還是撇清自己,這一次卻是要去調查法庭的腐敗了,完全是主動出擊的派頭。而同時,他那下流的本性也比第一次暴露得更多、更充分。性|欲成了理念的反諷,分裂的人格導致滑稽劇底下演出著嚴肅的人生正劇。當我們說這是一次審訊時,指的就是這種二重性——既是法對K的繼續審訊,也是內在的K對外部的K的繼續審訊。空空蕩蕩的審訊室,無人的開庭,男女之間的胡鬧與爭風吃醋九*九*藏*書,從表面看似乎是一種嘲諷,其實暗含著嚴峻的性質。一個人被剝奪了一切理由,連死的理由和借口都被剝奪了,他只好活下去了。但法要求的又不是純粹的賴活,無可奈何的活,而是要由自己內部生出理由來,為這個生出的理由全力以赴地活,並在活的過程中將這個理由又一次否定。K到了法庭后因為沒人管他,他就只好自己來尋釁鬧事了。他惡意誹謗桌上擺著的法典,攻擊司法制度和法官,抱著褻瀆的心理同聽差的女人鬼混,還同法律學生打架爭奪這個女人,之後他又在法庭辦公室羞辱坐在過道上等候的被告,還口出狂言,將法說得一錢不值。這一次,他的一舉一動都像一個無恥之徒,頗有街頭流浪漢的派頭了。這並不是說,他不再運用自己的理性來規定自己的行動了。他仍然在進行那種不懈的努力,不論幹什麼他都有非常充足的理由:他攻擊司法制度和法官是為了表明自己無罪;他同女人鬼混併為了女人打架是為了證明法的腐敗或法不成其為法;他羞辱被告是為了當眾宣布法的荒謬,從而抹殺法的存在;進入辦公室是為了調查這個機構。所有的理由都是自欺的努力。他在自欺中闖進法的內部后,法于不言之中對於他的造反行動給予了最好的回答,這就是:法不但存在,而且可以隨時毀滅他——辦公室里的空氣就可以讓他喪命。這個回答同他理性上的努力相悖,同他潛意識裡的覺醒相吻合。所以在經歷了這場歷險之後,他意識到也許他體內在醞釀著一次劇烈的變革,以迎接一次新的考驗;同時他又認為自己還擁有自主權——即繼續自欺的權利。理性和慾望在此達成暫時的妥協。
二 致命的考驗
首先,K決定認真對付他的案子了。就因為那人在電話里通知了他嗎?當然不完全是。種種跡象表明了他心裏不願意承認的事,他要採取行動了。他打算自覺革命,九點以前趕到那個地方。他這一著是屈服的一著,他自己卻認為是在對抗。為了獨立對抗他拒絕任何人的幫助,要單憑自身的力量使自己得到解放。不過到底應該對抗還是屈服,他也沒把握。這是個大問題。所以他一邊不想一分不差地趕到那裡,一邊終究又加快了腳步,以便盡量在九點鐘趕到。可見在此處起作用的不光是判斷力,隱藏的造反者在反覆問他:法到底有還是沒有?如果沒有,幹嗎要如此認真對待?如果有,幹嗎不依法行事?依法行事就是依這個造反者的爆發力行事,這在後面尋找地點時就充分地顯露出來了。
二 代表全人類聽取宣判
一 一場特殊的懺悔
仍然是鬼使神差。明明房東太太已經讓他看過了畢小姐的房間,從當時看到的情況來看一切都回歸到了原樣,K根本用不著再向她道歉,但是心裏有鬼的K還是頑固地要等她回來,他想同她談談。談什麼?顯然是要談他心裏的鬼,而不是真的要道歉,道歉只是個幌子罷了。他在焦急中等來了姑娘,一個非同一般的、明白底細的姑娘,一個最能洞悉他的欲求和嗜好的姑娘。畢小姐的每一句話都似乎是種挑逗。她要讓好鬥的K毫無保留地袒露出矛盾,她要讓他糾纏不清,陷入不不可收拾的境地。而看起來,她又的確是無辜的。她當然不能對K的淪陷負責,明白底細並不是她的錯。一個自己要往泥潭裡跳的人,旁人對他當然沒有責任。原來K是自己一味下意識地要沉淪,而且他的舉動給他帶來那麼些隱秘的快|感!他迫不及待,一心要重溫早上的事件。他在畢小姐這個靈敏的旁觀者面前再現了早上的情景,從否定法的初衷出發,進一步地證實了法的存在。又因為這違反初衷的證實,因為表演過程中犯罪感的加強,他變得玩世不恭,變得破罐子破摔,因而一不做二不休,痛快淋漓地褻瀆起法來。來自下意識的動力讓他犯下彌天大罪,從而實現了法的意志。可以說,從頭至尾K的舉動都是曖昧的,異想天開的,自相矛盾的。每次他產生一個願望,其行動就同那個願望相悖,行動的結果就同那個願望相反。而他到底要達到什麼目的是很難理解的,就連自己也搞不清。一開始似乎是要道歉,當道歉的理由成立時卻又沒有道歉;相反念念不忘的是要在畢小姐面前演戲,演完了戲又胡纏蠻攪,還趁機耍流氓佔畢小姐的便宜。罪行就同滾雪球似地增加著。我們不由得要感嘆:這樣的幽默可不是一般人承受得起的,人心深處的黑匣子誰個又有膽量去打開它!為什麼說K實現了法的意志呢?因為法為罪所吸引,要讓K意識到法,只有讓他親自犯罪。黑匣子就這樣打開了,邪惡的能量滾滾而出,那個清醒的自我暫時靠邊站,且讓他做一回混世魔王,留待以後再來沉痛反省——反正,法是不會放過壞人的。畢小姐是誰?一個尤|物,邪惡本能的激發者,或者說法派來的密探。這種人正好投合了K的本性,她同磁石一樣吸引著K, K通過她與法建立起密切的關係,這種關係一直到K滅亡的前夕還在主宰著他。畢小姐同誰默契地配合演出呢?還是那個不出場的法,或者說K心裏的鬼怪。那傢伙終究不可戰勝,所以這一幕又有點類似引蛇出洞。
劊子手是死亡意識的化身。死亡意識不等於真正的死;它總是講究形式的,這種講究使看破紅塵的K既討厭又不耐煩。K沒有想到,講究形式的人其實就是他自己。既然是去死,又為什麼還要對劊子手挑挑揀揀,為什麼要提抗議,為什麼撒嬌不繼續往前走?可見人就是到死都是在演戲,因而到死也脫不了自己的劣根性。只因為「死」本身就是一種形式,而不是其他。那麼就把戲演到底吧,只要心裏知道就夠了,否則還能怎樣?於是K繼續演戲。他跟隨畢小姐回憶著自己的罪行;他害怕警察注意他們而拉住兩個劊子手飛跑;直到最後,那幽靈似的影子出現,他還朝空中舉起雙手,發出一連串的提問。他果真保持了自己的冷靜與尊嚴。人作為人,只能如此,既可笑,又偉大。劊子手們理解這一切,他們的體貼中暗含著激勵,默默地協助著K。
第二次審訊讓K以死裡逃生的體驗大大地提高了對於法的認識。他在對於法的畏懼加深的同時,更體會到「他還是擁有自主權的」,因為他做的一切都出自自由的選擇。
K的救星是一名身份不明的畫家,據說他為法院工作,畫家的住處說明了他這種特殊的身份。同法挨得越近的人,處境就越可怕。畫家那高高的閣樓上的小房間就是這種情況。那是貧民窟中的老鼠窩,籠子般的小房間里空氣稀薄,灰塵讓人沒法呼吸,耗子似的殘疾女孩們整天圍著房子轉,不給人一刻的安寧。正是在這種地方,畫家根據法的旨令描繪著連他自己也不太能把握的法的幻想。由於成日里同法打交道,畫家已經同司法人員一樣精通於法了,所以他一聽到K的案子就發生了興趣,這樣的案子正是他的創作的素材。他通過工廠主向K發出了信號,他知道這個走投無路的人必定會來找他。因此當手足無措的K出現在他面前時,他真是忍俊不禁。好好地捉弄了K一番之後,畫家沒有忘記法交給他的任務。這任務就是深入地向K解釋法,說明作為一名被告的處境,還有被告可以做的事。
法的矛盾意志就是K的矛盾意志之體現,這種雙重的意志使他在追求塵世享樂的同時不斷地嚮往著那種純粹的境界,他總是站在兩界之間,很難斷然地說他到底更愛哪一邊。嚴厲的理性將他往死路上逼,邪惡的慾望讓他抓緊時間生活,就這樣嚮往著、嚮往著,在墮落中耗盡了生命,一步步臨近那真正的純粹。詩人要描述的,並不是真正的純粹(那是無法描述的),而是對於純粹的想象,這種想象又只有在最不純粹的生命活動中才可以實現。這樣,每一種生的衝動都成了向死亡的靠近,絕對的區分成了不可能的事,但我們仍然可以從事件整體中,從K的身上區分出兩種相反的法的意志。

第六章

從K同律師結緣的那天起,K的心理分析課程就開始了。有兩種分析在同時進行。

第四章

法一旦在K的靈魂里紮根,就顯露出它的不堪入目的真實內容了。法庭既然設在人間,就脫不了荒謬和醜陋。法甚至將自身構成的這些材料以誇張的方式凸現於人面前:法庭上擺著淫|書充作法典,法官們偷雞摸狗,下屬們亂七八糟。法以這種方式展示著人類的慘狀,也展示著辯證的魔術,並於無言之中告訴K:即使到了這種地步,人還是要審判自己,因為這是唯一的獲救的途徑。渾身都是正義感的K被震驚了,他要和法的腐敗作鬥爭。這場鬥爭的實質是什麼呢?實質並非K腦子裡那些浮泛的觀念,實質是K靈魂深處的逆向運動,即意識到自己的罪。越鬥爭,越深入,這種意識也越清晰。最後他不是到了寸步難行,要兩個人架著他走路的地步嗎?似乎是K中了法的圈套,其實是法使K用本能的自欺引導自己進行自我認識。在法院辦公室外面同聽差的老婆經歷了那場醜惡的糾纏之後,K又進到了辦公室的裏面。辦公室所在地是與世俗隔開的,因而這裏不存在醜惡,可以說是相對純粹的地方。K進去之後才知道,這樣的地方他更不能呆,因為裏面沒有供他呼吸的空氣,連大腦也在這樣的氛圍里逐漸麻痹,停止了思想。這就是他深入虎穴得到的經驗。將K在法庭外面和裏面獲得的經驗綜合起來,構成了這樣的印象:法是不能真正進入的,盡頭是完全的虛空,探索到底必然同「死」相遇;法又並不是和「死」一樣完全空虛的東西,它實現於人間,由世俗的罪惡所滋養,它是實實在在的,因為有這樣多的執法人為它服務,有這樣多的罪犯同它發|生|關|系。
一 神秘的使者
叔父的確是非常奇怪。K將他看作從過去生活中來的魔鬼,說明K早就隱約地感到了他身上的某些神秘成份。一開始叔父匆匆趕到城裡,闖進K的辦公室,立刻就向K打聽他的案子。他是以不知情者的面貌出現的。他氣急敗壞,一心只想馬上挽救局面。當K終於告訴他「這不是一件普通的案子」之後,叔父的情緒和態度立刻發生了根本性的轉化。他變成了知情者,他不再急於打聽案情的細節,而直接就為K考慮起各種對策來了。他議論法庭的話顯得非常老道,將各種可能性都估計得很充分;他建議K去鄉下避難時也顯得別有用心;他也非常善於調動K的注意力,善於把握他的隱秘情緒。最後,他和K經過爭吵達成一致,去找他的朋友胡爾德大律師。這一切都發生在K告訴他案情的詳情之前,使人不由得要懷疑叔父一開始就是知情者。再者他自己也聲稱在接到女兒的信時就猜到出了什麼事。那麼他起先的大喊大叫,他的逼迫都只有一個目的:迫使K看到案件的嚴重性,全力以赴來對付案子,而不是用自欺來拖延,來逃避。他和K的位置很快轉換了。他不再關心K要說些什麼,而是反過來教育他,他說案子糟透了,說這種案子是日積月累后的突然爆發,而一個人遇上了這種倒霉事,唯一的可能性就是積極投入,決不可用無所謂的態度將案子搞得更糟。叔父說話時使用的那些雙關語完全是法的風度。當K還在猶豫時,他不由分說地把K往法這邊拖,打的卻是拯救K,讓K儘快從訴訟中脫身的幌子。一切都做得那麼不露痕迹,那麼合情合理(法本來就是合情合理的),K除了服從外,別無選擇。直到好久之後K才意識到,自己被這位老叔父拖下了水(「拖」字在這裏也是很可疑的)。
一 在自欺到底的同時親手揭開自欺的面罩
法自始至終都在促使K揭開自欺的面罩。一次又一次地,K執行了法的命令;只是面罩下面還有面罩,以至無窮,實體永遠看不到;人只能想象,只能在揭的過程中感覺它。
生存方式的示範
看守們的奇怪態度就是法的態度,鐵面無私的表情暗示的是挑逗,挑逗暗示的是鐵面無私。K當然立刻感到了這種曖昧性,於是自己也立刻變得曖昧起來,既害怕法,服從法,又時時不忘違反法,向法挑戰。外部和內部的兩個審判過程就同時開始向前演進了。
罪行積累著,法快要露出猙獰的面貌,「死」的意志漸漸佔上風了。一個雨濛濛的早晨,法派來了神秘的使者。這名使者以義大利顧客的身份出現,從頭至尾講著K聽不懂的語言,後面的舉動更是令人毛骨悚然。他將K約到陰沉沉的大教堂,讓K一個人呆在那恐怖的黑暗中,自己卻始終不出現。整個策劃和教堂的氛圍都暗示著這是一次死亡之約,因為最後的審判就要到來了。
一 法的態度的層次
在法的壓榨之下,布洛克成了一隻躲在陰暗處的老鼠。他自覺地將自己看作一個什麼也不是的,多餘而又礙手礙腳的人。一個人,既然成了被告,在塵世便不再有立足之地,而法的領域也是拒絕他的;他成了一名乞討者,每天眼巴巴地盼望著法能給他一點什麼,好讓他可以苟活下去。法當然是每次都毫無例外地拒絕,因為施捨是違反法規的。得不到任何施捨,他只好自己來製造自己的精神食糧,這些食糧體現為將來法有可能給他一點什麼,於是幻想成了維繫生存的唯一的營養。乞討的生涯將他的意志鍛煉得無比頑強,又正因為討不到東西,討的慾望反而更強烈了。於是一個接一個地雇請律師去刺探,就像中了魔。被告這種身份非常微妙,他已被法所控制,但又還沒有最後判罪;法和世俗兩個世界都拒絕著他,他處在兩界之間,但兩界他都不可能脫離。即使是如布洛克這樣虔誠的人,也還保留著自己買賣的小小的事務所,不然的話他哪裡有錢來雇請律師呢?誰也不能徹底不食人間煙火。所以世俗生活的拋棄也是相對的,他將世俗生活轉化成了為法服務的努力。這裏的生活是被抽去了鮮活內容的生活,只留下空虛蒼白的外殼,哪怕是最為生動的性|愛也變成了例行公事。所以一開始他和列妮就說K居然會嫉妒他這樣一個人,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而他自己,毫不嫉妒K對列妮的渴望。當他面對法的時候,他是一隻老鼠;當他面對世俗的時候呢?這個時候他就變得非常傲慢了。一切都是他經歷過的,他唾棄了一切,任何俗人都沒有資格再來教訓他;因為他的身心都已皈依到法這一邊,在俗人裏面,找不出比他更虔誠,更高尚的追求者了。剛剛出道的K同他相比還差得老遠呢!
二 女友的策略
三 列妮同布洛克及K的關係

第二章

畢斯特納小姐的這位女友的策略是非常高明的。K由於找不到懺悔的對象而陷入深深的苦惱之中,他是多麼想解脫啊。這個時候女友蒙塔格小姐就出場了。她來代表法打消K的幻想,告訴他他所懺悔的對象絕對不會出現了,告訴他抱希望本身就是一件醜惡的、需要反省的事。蒙塔格小姐之所以做出這副惡毒的面孔來羞辱K,不是為了要把K趕走了事,她暗藏著隱蔽的策略。她用言語和行動向K表示:有神父的懺悔還夠不上徹底的懺悔,只有用行動折磨自己,讓自己蒙羞,才是法要求於他的懺悔。蒙塔格小姐表面同K疏遠,故意冷落他,暗中又牽引著他,由此讓K自願上當受騙,受了騙之後陷入長久的自責之中,而法的懺悔精神也得到發揚光大。在事件中,K總是有錯過機會的感覺,這種感覺也來自於自欺。蒙塔格小姐也許沒有有意欺騙他,她只是造成一些誘因,K就主動入網了。於是K進入了自欺——清醒——再自欺的輪迴之中,自欺是為了犯罪,清醒是為了意識到罪。
一 精彩的心理分析

第三章

但也不能說他絕對沒有認出這個人。事情在K身上總是這樣奇里古怪的。他那些關於去與不去的推理,他對這項工作的矛read.99csw.com盾態度,他努力要聽懂義大利人奇怪的語言的努力,他在大教堂內為自己的滯留找理由的那些反反覆復的思想鬥爭,以及最後留下來的舉動,不都在暗示著相反的東西嗎?K心裏有鬼,神秘的使者就是那鬼的化身,指引著他走完最後的征途。就因為「死」的意志佔了上風,「活」才顯得如此急切,終於違反理性,自欺到如在夢中的地步的吧?也許,這個時候無論他眼前出現的是什麼,他總找得出世俗的理由來作解釋。時間已經不多了,他不能在懷疑中躊躇不前。凡是發生的,總是合理的。他必須蒙住雙眼走到審判台上去,否則那審判台遠在天涯,永遠也走不到。
K對神父的愛是對一種透明的理念的愛,理念是專橫的,它要求K用生命來實現那種愛。同樣愛生活的K終於一步步將自己弄到了山窮水盡,能放棄的都放棄了的地步。雖然K最後還強調了一次自己是一家銀行的襄理,但那只是出於反抗的本性,他心裏明白這種強調已完全失去了意義。神父最後對K說:法是不會向他提要求的。此話應理解成:凡是法要求于K的,都是K出於自由意志所追求的;人意識到了的東西,就是法的要求。那麼法到底是人所制定的,還是一種先驗的東西呢?應該說兩者都是。多年前靈魂深處的變化導致了法的萌芽;這種萌芽一旦被人意識到,立刻就發展成了體系;發展成體系的法又反過來作用於人的靈魂深處,引起革命。所以從未見過面的最高官員、神秘的法典等等,全都來自於靈魂裏面的那個黑洞,那個地方的活動是任何人都操縱不了的,誰也無法弄清楚的。這就使得在那種情況下產生的法帶有很大的先驗的性質。然而這種神秘而朦朧的法有一個缺陷,就是它不能直接顯現,它依賴於人的理性意識和這意識指導下的行動來實現自身。於是人在執行那種神秘意志的時候就給自己訂下了種種規章制度,這種制度就是法的外形。久而久之,人的靈魂就同他的外部存在分家了。他們被隔在鴻溝的兩邊,今生不能相會,但卻有神秘的使者飛越鴻溝,來來往往,將靈魂的信息傳達給人,以規範人的行為,同時又從人的生命活動里吸收營養,以豐富靈魂本身。
糾纏畢小姐的實質在於他要向她懺悔,他對她犯下的罪孽深重,一天不懺悔就一天不得安寧。這種認識當然只停留在K的潛意識裡頭,他只知道自己要找她,非找不可,找她幹什麼是弄不清的,也許真找到了的話,又會發生上次的醜劇,而不是懺悔。但是懺悔的對象因為同法有關係,所以就不能出現,K的懺悔於是成了沒有對象的懺悔。這種懺悔同宗教的懺悔是如此地不同,它不是先犯了罪,然後懺悔,而是讓罪犯在進一步犯罪時去意識到罪。K的懺悔就採取了這種自我折磨,沒有神父的古怪形式。也許畢小姐的女友是代理神父,可能還加上上尉。只是代理神父的職能在這裏不是傾聽,不是撫慰和平息,卻是挑起戰火,使K內部的戰爭打得更激烈。K認不出這兩個人的真實面貌,正如他認不出自己的本質,他將這兩個人看作不共戴天的敵人,自己繼續著犯罪的勾當,最後終於在這勾當里羞愧難當,將法為他設計的這場特殊的懺悔畫上句號。當K溜回房間去時,不能露面的畢小姐也完成了任務。
寫申訴書象徵著分析的不可完成性,人所能夠做的就是感受這種不可完成性。每當K一坐下來想到申訴書,每當他要動筆,就發覺無從著手,痛苦萬分。最後的懺悔是無法寫在紙上的,那是一種無比深遠的意境,無處不在,無時不至。所以這樣的申訴書只能是一張空白紙,但又決不是一張空白紙;痛苦和煩惱是實實在在的,時間和地點都歷歷在目。K活一天,就要把這個負擔背在背上一天。即使他真的放棄了他的工作,將個人生活縮小到最低限度,負擔也不會因此而減輕。那種無限性擠壓著他,要找出路就只有豁出去。所以K寫不了申訴書,但他可以對律師進行分析,律師是具體的、可分析的。這種分析和分析導致的突破就是他的申訴。
將叔父同法的關係搞清后,他的一系列古怪行為也就有了解釋。他一開始就倚老賣老地衝進辦公室,無視K的日常工作,是向他表明:現在只有法才是K唯一的工作,其它都見鬼去。接著他假裝(也可能是真的)緊張,要K吐露真情;在詢問K時,他嚴肅到極點,是為了強調法的至高無上,為了讓K少一點矯飾,正面對待這件事。包括他後來試探性地提議K躲到鄉下去,也是通過激將法讓K再次明白:法是躲不了的,必須拼全力來獨自對付。K同叔父統一了看法之後,叔父就帶著他去投奔律師。他說律師是「窮人的律師」,也就是說,他只為那些最需要辯護的人辯護。叔父的一系列舉動就是為了告訴K:他現在一刻也離不了法了,馬上行動起來為自己辯護是唯一的出路。將K的情緒調動起來之後,一切條件成熟,他們坐上車風馳電掣般地奔向律師家。當K誤認為他是要同律師面對面討論案件時,叔父卻用計謀將他調遣到女看護列妮的身邊。因為抽象的討論對K沒有意義,K此刻的當務之急是到女看護身邊去發揮。也就是說,他只有在犯罪當中才能體會到討論的主題。待K同列妮盡情發揮過後,叔父又老謀深算地等在門外,以便將K臭罵一頓。後來他就不再出現了,他完成了監護的任務。
關於這兩個人誰更優越的討論仍然是關於法的意志的討論。人只能加入討論,不能得出結論;結論在人的行動中,也在人的感覺里。

第一章

接著他就要進行更大的發揮了,那是典型的為自由而戰。魔鬼被從心底釋放出來大鬧法庭,目的卻是為了讓他自己當眾出醜,讓他動搖自己生存的根基,讓他成為既不是油漆匠也不是銀行襄理的、不倫不類的自由人。他越是跳得高,越發現真相的凄慘,以及自身處境的荒謬和孤立無援。但是怎能不跳呢?怎能被法抓在手中,老老實實做一個不三不四的「油漆匠」?明知其不可為而為是魔鬼的本性。包括預審法官在內的觀眾們充當著障礙,他們橫在K的路上,以激發K運用內心的蠻力飛越他們。這種遊戲不是一次可以完成的,越過了這一道障礙,馬上面臨著更加難以逾越的新障礙。K在這場遊戲中始終喘不過氣來。他們時而偽裝時而露出本相,時而引誘K,時而打擊K,最後還心懷鬼胎地向K表明:他完全失敗了,懲罰就要降臨。K如果去掉感情|色彩來看的話,這些觀眾其實並不曾偽裝,所有的都是真實的,從預審法官的嚴峻到某些觀眾的狂熱,全都體現著法的要求,從而也體現著K內心深處對自己的要求。這是一種自相矛盾的要求,不能實現而又不得不實現的要求。也就是說,法同時要求K屈從和反抗。由於法本身的古怪,執法人才顯得不可捉摸,似乎心心相印,又似乎遠隔千里。理解了法,執法人的行為就可以理解了。認識到法就是K內心深處的願望,才能理解K那些犯法的行為。這是怎樣一些執法人啊!他們虛張聲勢,面目冷酷,似乎馬上就要履行懲罰的職責;一旦K不顧一切地大鬧起來,他們又袖手旁觀,聽之任之,甚至還鼓勵K繼續造反;他們假裝分化成兩派,給K以某種精神上的支撐,到頭來卻讓K發現他們是一夥的;而當K造完了這一輪反準備離開時,又輪到他們來恐嚇K了。這樣奇怪的執法人,超凡脫俗的執法人,從冥府深處走來的傢伙,由世俗培育長大的K怎麼認得出他們?不要緊,K用不著馬上認出他們,後會有期。此刻他只要在他們的配合下儘力表演就行了,表演的成績將載入他個人的史冊,成為通向法的道路上的里程碑。要是說K的表演是早有預謀的那就錯了。這種表演無法預謀,因為它是黑暗靈魂的嶄露。所以K在法庭上的那一番滔滔演講完全是在周圍環境的影響下的即興發揮,是不顧一切的釋放,就連他自己也沒料到,一開始他還打算少講話多觀察呢!仍然是引蛇出洞的老手法,危機四伏的法庭上處處顯出親和力,透出希望,就彷彿他不是被叫來受審的,而是給他一個機會發表叛逆宣言。K在此前也許預料過種種困難,也許準備過許多辯護的理由,也許還規劃過自己的目標;只有一樣東西他不能預料到,那就是他心底的慾望,因為人心是無法預測的。同樣可以說,法從來就未打算過按世俗的常規來審判他;法要進行的就是這種特殊的審判,即由K主動加入的對他自己的審判,以陌生形式出現的、K難以意識到的審判。只有讓K冒犯法,踐踏法,K才會意識到罪;只有讓K心裏的魔鬼戰勝他的理性,他才會知道自己可以邪惡到什麼程度,也才會知道自己的生存是一樁多麼不可思議的事情。是的,K所做的就是法所要求於他的、對自身的審判。這種審判由於其幽默的本質只能表演,不能被意識到。表演者的盲目使幽默分外生動,為此觀眾才笑彎了腰。原來反抗法就是審判自己,原來這種特殊法庭的審判與世俗的審判正好是顛倒過來的。這樣全新的事物當然是K無法預料到的。
又是一場慾望戰勝理性束縛的好戲。當K在忙碌中將案子暫時忘卻時,叔父這位過去的魔鬼就從記憶深處冒出來提醒他了。K對他很厭煩,因為他打亂了他的生活秩序;但K又不得不聽他的將令,因為他就是K的自我。一開始叔父不斷講到案子,K不斷想化解案子;相持了一會兒之後,K慢慢從日常事務中蘇醒過來,戰勝惰性的判斷,又一次打起精神來深入他的案子。他仍然不情願,但全身的神經不得不繃緊了,做好迎接又一次戰鬥的姿態。在氛圍的逼迫之下,他又將案子的前後經過敘述了一遍。這是戰鬥前的溫習,他即將面臨考驗。一進律師的家門K就進入了角色,他身上的怠倦之氣一掃而光,案子不再是可以忽略的記憶,而成了必須面對的現實。他憑直覺(雖經叔父強調)找到了問題的癥結,精力充沛地投入了自我解剖的手術中。在這一場「荒唐」中,他的慾望有多強烈,他的犯罪感就會有多真切,恐懼也就會有多深。他受到列妮引誘時,開始也說了些詞不達意的俗套話,接下去就順從自己的慾望了。同他日益囂張的慾望相配,這個女人也比畢小姐和聽差女人更袒露、更強有力,屬於什麼事都做得出來的那種類型。這時K不再是銀行襄理了,他成了在法面前偷情的無恥之徒;而他又還是銀行襄理,一個沒有理由再活下去的騙子。K完成了叔父交給他的任務,叔父就用一通惡罵總結了他的成績,為的是不讓他回去之後又在惰性中安生,因為他的命運只能是沒完沒了的戰爭。
畫家首先要K確定自己的清白無辜,也就是說,自己確定自己是一個知道法的存在、但不知道法是什麼、而又決心自欺到底的人。這樣的人正是畫家的素材,或獵物。確定了以上根本的東西之後,他就可以對K進行盡興的分析了。他說他一個人就可以讓K解脫。他所指的「解脫」是法的意義上的術語,在K聽來卻誤解成世俗的意思。然後他就滔滔不絕、苦口婆心地向K描述了解脫的方法和內容,他自己也在描述中獲得了極大的快|感。他的描述看起來如同圈套,其實是非常嚴肅的、法律履行過程的模式,同律師敘說的模式一樣。解脫是什麼呢?解脫就是被告在法的桎梏的間隙里儘力掙扎;不論被告選擇哪種桎梏,它們都有相同的功能。人的自由就是戴上桎梏的自由,以及掙扎的自由。法所提供的兩種解脫的方法都會導致K同法的聯繫的加強,從而被法更加牢固地控制,成為真正的籠中鳥,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這兩種模式中,法又逼著人大顯神通,大搞「幕後活動」(潛意識活動),將個人的潛力發揮到極限。每當人意識到控制,前景就呈現一片陰暗;每當人投入創造性的活動,前景就透出光明。這兩種意志的此消彼長就是那永恆矛盾之體現。在這場角逐般的分析中,無處可逃的K始終執著于光明面,閻王似的畫家則執著于黑暗面;也許雙方都在演戲,但這場戲是致命的,這種嚴肅也是十分恐怖的。
作為執法人的打手和看守,他們的任務就是教育K,將上級的精神通過言語或行動來傳達給K。K在那個晚上看到的,就是法為了啟發他而設計的這樣一場戲。這場戲很慘烈,法將它的意志里嚇人的那一面強調著,頗有要人萬念俱灰的氣勢。在K努力嘗試了企圖通融的手段而不能奏效之後,打手舉起了要命的皮鞭,一場命案就要出現在K眼前——當然只能是表演。在目睹了這樣的場面之後,K如果沒有自欺的保護本能,還能不魂飛魄散?法既收買不了,也絕不通融,那麼罪犯除了坐著等死以外還能如何?幸虧K是一名被告,還不會馬上遭到這樣的處罰。按照法的規定他還有很大的活動餘地,他可以充分利用這個規定為自己奔走,但逃不了最後的懲罰。「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但是法的啟示就僅限於這一面嗎?這場戲里還有一些曖昧的細節。
仔細地體會K的精神歷程,我們不由得會感到,總是有兩個K在對同一件事作出判斷。一個是遵循邏輯的、理性的K,這個K要弄清事物的原委,要改善自己的處境,要對自己的生活加以證實和規定;另一個則是隱藏的、非理性的K,這個K挑起事端,讓慾望泛濫,從而自己踐踏了自己的那些規定,不知不覺地把自己搞得罪孽深重。因為有了這種分裂,內審才啟動,表面的、外部的審判實際上是內審的投影。在這場內耗的持久戰中,究竟誰勝誰負是沒有結論的,從結局來看似乎是最後矛盾激化,對生命的認識戰勝了生命本身。但結局只是敘述故事的需要。
K必須向房東太太作個交待。為什麼?有誰逼他了嗎?K的動機不能往裡面追究,硬要追究的話恐怕只能說他在默認中向法屈服,而他自己卻認為此舉是要抹去事件的痕迹,也就是抹殺法的存在。這又回到了他的老矛盾上。處在法的掌握中的K被這樣的矛盾心情撕扯著,怎不似驚似乍,鬼使神差!房東太太當然沒有使他的願望落空(如果他從理性上知道自己的真實願望是什麼的話)。經過那樣一場半是誤解,半是下意識里的追求的談話之後,K被她徹底拖下了水。這種事誰能斷定呢?完全可能是K自己要下水!是他自己主動找房東太太討論早上的事件。他憋不住了,一定要把他內心的矛盾對一位老年婦女傾訴。誰知道他這樣做是不是為了謀求某種快|感呢?爾後他又出於隱秘的嫉妒心帶頭挑起對畢斯特納小姐的不滿,而當房東太太果真大肆誹謗畢小姐時,他又裝好人對房東太太大發脾氣。他心裏到底有什麼鬼呢?他是來懺悔的,可是一邊懺悔,一邊又在犯罪,就好像懺悔是犯罪的借口一樣。他卑鄙地將房東太太關在門外的舉動,也許就是當初他找她訴說的初衷?要知道這一關門的罪行使法的存在又一次得到了確立。房東太太真不愧為幽默大師,幽默得K見了她就害怕,覺得她實在難纏。世界上什麼東西最難纏?靈魂黑暗深處那個鬼精靈最難纏。K躲得了房東太太,躲不了自己的靈魂。況且K究竟是要躲它還是要找它也是難以斷定的。一切都是似是而非,說不清道不明的。然而從房東太太一本正經的、甚至痛苦的表情來看,她又不像是在有意識地幽默。那麼到底誰在幽默呢?房裡只有兩個人。應該說是不能出場的法在幽默。房東太太也是在表演幽默,或者說她在促使K意識到幽默。她和監督官承擔著同一項任務。怪就怪在這種可怕的幽默不是為了消除K的反抗意志,倒是為了維持他的反抗活力。每幽默一次,反抗的情緒就愈加強烈。體內的怪物到底是要否定生存的意義,還是要肯定它呢?裏面的戲和外部的戲是如何受制於同一個導演的呢?困惑的K又進入了第三幕,即同畢斯特納小姐交手。他在第三幕里的表演令人啼笑皆非。
在執行死刑的過程中,劊子手們的態度變化十分微妙,似乎並沒有某種確定的規則,而是在兩極之間來回擺動。一開始這兩個人十分堅決,不容K作任何辯解,緊緊地夾著他,也不讓他九九藏書掙扎。可是後來K停住了,那兩人便也停住,仍然不放開他,卻又變得遵從他的意志了;K要停他們就停,K要走他們便走,K的每一個細微動作都得到他們的應和。由於K一直在猶豫(只要不死就只能猶豫),他們也顯得猶豫。他們一直在留心,只要K有選擇的願望,他們就讓他作出自己的選擇;K在他們的挾持之下是囚犯又是自由人,這也是他們的工作所追求的效果。K最後放棄了反抗,劊子手擺弄著他,想使他變得馴服;他們還將屠刀在他頭頂上傳來傳去,想激起他自己動手。但K還是既不馴服也不能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他死到臨頭了還在幻想;劊子手們終於舉起了屠刀。
藝術是為了再現法,可惜法是無法具體把握的,它是一股風,一道光,人感得到它,捉不住它。但是懷著雄心壯志的藝術家決不甘心,他們從古代起就開始了這種嘗試,一直努力到今天。他們為什麼會抱著這樣的希望與熱忱呢?這是由法本身的性質決定的。法將生活變成了藝術。法體現著真正的平等與普遍,它滲透了生活的每一根毛細血管,從最卑賤的到最崇高的,全都洋溢著它的精神。因為心裏裝著法,因為在卑瑣的日常生活中到處感到法的光芒,藝術家壓抑不了內在靈感的衝動,只有描繪才是他唯一的出路。這樣的描繪是幾乎不可能的工作,等於是要用空靈來類比惡俗,用荒謬來冒充真理。藝術家在這種工作中必須飛越巨大的鴻溝。幸虧法的專制性或統一性給了藝術家支撐,藝術家由此變得自信而又自負,因為一旦為法所僱用,便沒有他描繪不了的東西。他用的是世俗的材料,表達的全是世俗以外的東西;他可以用這種方式將對於法的想象無窮無盡地發揮下去。所以K在畫家的所有畫幅上都看出了那種完全一致的意志。那正是飛越了巨大鴻溝之後的意境,法的深遠意境,雖然陰鬱,卻出自強有力的心靈。
四 詩人的猶豫
二 房東太太
三 K在這一章中的情緒鬥爭
二 模稜兩可的意識
以上過程可以看出,劊子手執行的是法的意志,而法的意志恰好是來自K心裏的那個黑洞。這種意志在這篇作品里還比較隱晦,直到長篇《城堡》產生,它才漸漸地清晰起來,結構也更複雜了。
從處決的過程可以看出,清醒的認識總要為欺騙所拉平。認識的過程無窮無盡,只要還在思想,人就要反抗邏輯。K是一個生命體現在思想上的人,所以他一直到最後都保持了冷靜和理智,也保持了自欺的思維方式;他將靈魂內部的這種鬥爭進行到了同死亡晤面的瞬間,為人類樹立了精神生活的光輝榜樣。人無法說出真正的死到底是什麼,但人可以從生者的角度說出對那種東西的體驗,能夠不斷地說,說到底。人能夠這樣做,還因為他們具有先天的優勢——自欺的本能。而死亡本身,除了存在於這種不停地「說」當中,還能存在於哪裡呢?最後的真理是由K「說」出來的,而在這之前他也一直在說,他為說耗盡了心血。
律師有兩副面孔,一副是向著K的,我們熟悉的面孔,滿懷憂慮,遲緩,沉重,即使是振奮也只有在嘮嘮叨叨的談論之中,一靜下來立刻成為高深莫測的死水一潭。律師的另一副面孔則只是偶爾露一露。文中有幾處是這副面孔現形的地方。當K決定鼓起勇氣解僱他時,這個老謀深算的人一定早就猜到了K的來意,卻一味顧左右而言他,婉轉地向K表示了內心對他的愛。他曾說過被告是茫茫人海中那些最美的人,原因是對他們的審判使他們變美了。只要聯想一下律師的職業,就可以推斷出老人對K的愛、羡慕和關懷。可以說他為K而活著,K的案子是他老年的唯一寄託;像K這樣有過人的精力,而又執著於法的被告,他今生是再也碰不到了。所以他一定要手把手為他引路,甚至將他背在背上,一直背到目的地。而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律師的工作就是激怒K,促使K來反抗自己,直到K甩掉自己。律師的這個意圖自始至終是隱蔽的。這就是說,K解聘律師的舉動其實就是律師的心愿,他一直在促成這件事,用他的遲緩、沉重、頑固來壓抑K,使K處在一種走投無路的氛圍之中,使他產生只有擺脫才是唯一的出路的衝動。由於隱藏著這樣秘密的心思,律師聽到K要解聘他的消息時,內心深處是非常興奮的;他也許在想,這個年輕人終於上路了。他不顧寒冷從被子里爬出來坐在床沿上,告訴K他這個決定是多麼重要,由於父輩的友誼和他對K的愛,他要幫忙幫到底,也就是說要促使K將決定付諸實行,而且不反悔。他在促進K的方面做了些什麼呢?仍然是用K不大聽得懂的那些嘮嘮叨叨來教育K。律師深藏的這副面孔給人的感覺是,既仁慈又無比冷酷。當他心裏對K懷著深深的愛時,他是仁慈的,仁慈到可以為K犧牲自己,什麼報酬都不要地犧牲;當他凝視著他和K前方的共同目標——「死」時,他毫不留情地將K往那條路上推,他的所有的興奮點全在那上頭,因為只有通往死亡的路才是「正路」。律師的矛盾意志是法的意志的又一次再現;站在法的邊界上為人類辯護的人,也會將法的意志貫徹到底。
最後的處決終於來了,但K還沒有死,還在思考,所以他仍然要自欺到底。他坐在家中等那兩個劊子手進來。他們來了之後,他又覺得他等的不應該是這樣兩個人(也許弄錯了?也許還沒有死到臨頭?)。即便如此,他又終於還是認定他們是法派來的。然而還是不甘心,又問他們演的是什麼戲(因為從未見過真正的死,希望這一次也同從前一樣是演戲)。模樣毫不含糊的劊子手緊緊地夾住他,以乾脆的動作打消了他的幻想。K終於信服了,但還得掙扎,像粘蠅紙上的蒼蠅一樣掙扎,以這種自欺的方式活到最後一刻。這時像死神一樣的畢斯特納小姐出現了,K記起了自己所有犯下的罪行,於是停止了掙扎,邁步向目的地進發。他終於意識到了自己的一生是一個錯誤,結束生命是這種理性認識的必然結果。用二十隻手抓住世界的慾望是可恥的,應受到最後的懲罰,這是K最後的理性認識。這時他才意識到,從前的認識全是自欺。不過這果真是最後的認識嗎?他已摒除了全部的面罩同死亡匯合了嗎?他的肉體在表明著相反的東西。劊子手們無法使這副叛逆的軀體馴服;無論他們怎樣擺布他,總是放不熨帖;無論劊子手將屠刀如何在他面前比劃,也不能使他自殺。這時遠方出現了亮光和人影,那是臨終者眼裡最後的希望,他出於本能將雙手舉向天空,要抓住那不滅的希望;與此同時,劊子手的屠刀刺進了他的心臟,在屠刀轉動的一剎那,他的理性還對自己作了一次最後的認識——可惜誰也無法判定那認識是不是真理了。
歷盡了滄桑的K終於同這樣一位神父站到了世界的最高處,來檢閱自己那不堪回首的過程。也許是年輕人的熱血和衝動使他對自己過於陰沉和嚴厲,虛無和悲觀在此時佔了上風,凡是思想所到之處一律變成了廢墟。似乎是,他把自己徹底擊垮了,他認定自欺的活法不值得再持續下去,他覺得自己應該作犧牲,來揭穿整個法的體系的虛偽根基。他的犧牲有種殉難的性質,為不可達到的真理,為不能實現的絕對的正義,也為塵世間不可能有的、去掉了面罩的真實生活。
讀完全書,我們陷入一種深深的困惑之中,我們面對著一個最大的疑問:法的意志究竟是什麼?法到底是要K死,還是要K活呢?故事的結局已經表明了這種意志,也就是說,法要K死,如同K一直理解的那樣。然而在漫長的過程中,K遇到了那樣多的引誘,那樣多的希望,那樣多的突圍的缺口,它們都在反駁著上述單一的結論;它們不斷地用曖昧的語氣告訴K,法要K活,活著來體驗罪,而不單純是為了最後的懲罰,如同K一直在下意識里隱約感到的那樣。法的意志的矛盾一嶄露出來,永恆的較量就由此開端了;又正因為它是一個矛盾,底蘊才顯得深不可測;人可以追索、叩問,但不能從單方面下結論,它是一股能動的力,由兩股相反的力合成,並通過這兩股力的扭斗和撞擊向前運動。在形式上,K最後死了,似乎死更能體現法的意志,但留給讀者的思索卻是關於活的思索。不然為什麼要寫這個故事呢?
有了內審的需要之後,受審就成了一件真正嚴肅的事。在法的範圍之內,人無處可逃,連自殺也不可能,人只能做、唯一可做的就是活著反省,任何脫離宗旨、分散注意力的行為都是法所不允許的。法無處不在,但法又是抽象之物,空洞之物;它必須由犯罪人來實現它,充實它;它用優待的方式促使人犯罪,而它對罪犯的要求只有一點,那就是絕對的罪孽感。法既高高在上,統一而嚴密,法又深入人心,用缺口吻合著人的慾望,這種二重性也是人的本質的二重性。兩個K在漫長的糾纏與鬥爭的歷程中,不斷批判地實現著法——人的本質的象徵。
K接到電話通知要去參加初審,通知的方式表明了法的態度。一是審訊必須時常舉行,K必須到場,而且要求他參加時要頭腦清醒;二是時間的安排並不嚴格,可以隨K的心愿而定。口頭通知里的這兩條大意似乎相矛盾。更加矛盾的是沒有說出來的那些無言的要求。法既沒有告訴他具體的審訊時間,也沒有告訴他詳細的地址;法好像在沉默中對他說:一切都取決於他本人的自覺。那麼前面的嚴厲又是怎麼回事呢?這正是法的方式。法所要求于K的是自由的審判,自覺的審判,而不是限制的審判,被動的審判。也就是說,K在被審判的外部形式下,自己的內心要發動一場對於自己的審判;在這樣的雙重審判中,法給予K真正的自由,以讓他體驗法的實質。

第七章

列妮代表著人類的弱點,也就是人身上最隱蔽、最有活力的那個部分。由於她以純粹的慾望的形式出現,去掉了一切偽裝和矯飾,她一出現,K就受到比任何時候都更強烈的誘惑。接著叔父就把她強行趕走了,為的是使K更惦記她。K遵循慾望的指引找到了她;她坐在K的膝頭,同K進行了一場關於慾望和愛的討論;這場討論將K提高到一個超凡脫俗的境地。列妮坦率地說,她就代表著愛,K應該同她結合。俗氣未脫的K不習慣這種真誠的、赤|裸裸的表白,他用一句躲閃的話來敷衍,這時列妮就佔了上風。列妮進一步表示她的慾望,K還是不敢正面回答,但已不能控制自己,就摟住她,將她拉得離自己更近。K雖抱著她,還是不習慣於這種奇異的感情,因為這是他從未經歷過的,所以總顯得隔膜。接著列妮又同K討論了世俗的愛。在列妮看來,K對艾爾莎的愛不能算愛,因為K不會為她犧牲自己;而且照片上的艾爾莎的衣服綳得太緊,將慾望緊緊地束縛著來給視覺以刺|激,這種方式太做作,她不欣賞。最關鍵的一點是,艾爾莎沒有生理缺陷,即她的「弱點」(慾望)完全被外部的東西遮蓋了。討論到此處,列妮向K展示她手指間的「蹼」,渾身散發出異樣的刺|激的氣味,使得K如臨仙境,立即同她墜入了慾望的河流。
一 奇怪的叔父
在同律師的關係中,從頭至尾K都採取不合作的、甚至搗亂的態度;他完全不把律師放在眼裡。他的舉動卻是律師暗暗贊同的。所以律師在K侮辱他時也完全不生氣,超出了K的理解。同樣超出了K的理解的是,律師企圖向他證明,他的行為和布洛克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只有表現形式的不同。這一點是最讓K不服氣的,他不能忍受將自己的全部生命活動看作一種形式,他要的是實實在在的喜怒哀樂,他決不放棄。當然這件事情上律師是穩操勝券的,但他同樣也樂意被K戰勝;K的局部勝利是他辯護的根據,何況他從這裏面獲得了多麼大的陶醉啊!可以看出,站在界限上的律師一點都不是靜止不動的;兩股勢力同時對他起作用,分不出誰勝誰負;於是又可以說他是相對靜止的。一直到K同他分道揚鑣,他仍然在原地未動。K的案件真的原地未動嗎?靈魂里的革命呢?難道沒有發生過嗎?律師的職業是寄生於K這樣的被告身上的,無論K是多麼地冒犯法,他都必須為其辯護。他又希望K不停地冒犯,致命地冒犯,這樣他才有事做,也才有冒險的刺|激。他的生命只能實現於這種特殊的辯護裡頭。這種辯護又不同於一般的辯護,它不是被動的,它要通過被告的進一步冒犯來實現。就是這種曲里拐彎的關係使得律師的面孔上呈現的表情永遠是極其複雜的。一方面,他要向K指出他的冒犯之處,讓K反省;另一方面,他期盼著K馬上又做出不可挽回的事來,以使他的辯護可以持續下去。最後K的離開既是他的心愿又違反他的心愿。這駭人聽聞的冒犯給了他極大的刺|激和滿足,為之停止心跳他也心甘情願。然而是不是結束得太快了呢?他真不想這麼乾脆地斷了自己的路!離開了這個最後的被告,他的事業也就完結了。
搖擺在兩極之間的詩人,總是處在要不要生活的猶豫之中。突圍似乎不是為了打消猶豫,而是為了陷入更深、更致命的猶豫里。生活由此變成了最甜蜜的苦刑,思想變成了極樂的折磨。雙重意志將他變為了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但也可以推斷出他所獲得的那種幸福也不是一般的人可以享受得到的。這一切都是由於他那超出常人的靈魂的張力,這種張力使他達到的精神高度,至今仍無人超越。
看守們理性上忠實於法,自願受罰;但法的確是太可怕了,以致他們在懲罰來臨時喪失了理性,變得不那麼馴服了。他們信口扯謊,編造故事,甚至不惜把責任往同事身上推,想讓別人代自己受罰。他們明知法是騙不過的,出於卑劣的本性,也出於恐懼,他們還是要搞欺騙,而這欺騙必定又要加重他們的懲罰。對於被告K——未來的罪犯來說,這些情節暗示著什麼呢?這裏暗示的是:不要放棄活的權利,騙也好,對抗也好,人要活就只能這樣干,反正到頭來逃不了一死,人就只能在活法上做文章。法並不主張坐等死亡降臨,相反,法對反抗的舉動倒是容忍的。如果人人都成了馴服工具,法也就沒有存身之地了。那麼K在發現了看守們在法面前的欺騙惡行之後,對法的意志該有了全面的領悟了吧。即使不領悟也沒關係,他從來就沒打算去死,離死還早得很呢。K理解了看守們的卑鄙,意味著他固執于自己要活的慾望。將心比心,處於法的淫|威之下,人怎能不為了眼前過關而卑鄙呢?難道真有不怕死的人嗎?
模擬的法的審判開始了——審判永遠只能模擬,K今生不能與真正的法謀面。法問的是永恆的老問題:你是誰?法不要求K回答,因為口頭的回答沒有任何意義。法用這個使K蒙羞的問題激怒K,讓他進行犯罪的表演,這樣他就用行動回答了這個古老的問題。他的答覆是多麼的精彩啊!這一場踐踏法的爆發令在場的每個執法人大開眼界,也讓他們體驗到魔鬼般的痛快,法居然可以被這樣踐踏!他的行動正是法所企盼於他的:讓他在瘋狂造反的瞬間清晰地感到自己仍在法的鉗制之中。不管多麼瘋狂,最終還是做賊心虛,而不論多麼做賊心虛,到了下一次又還是要重蹈覆轍繼續瘋狂。這就是法的意志。K的這一次演講是由他個人唱獨角戲的大幽默。他無師自通,于懵懂中將這人間的最高機密發揮得淋漓盡致。當他這樣做的時候,法降臨到他的心中,法同他頻頻地神交,給予他源源不斷的靈感,既讓他戰勝,也讓他徹底潰敗。他口若懸河,內心通明透亮,他那些褻瀆的雄辯,從反面證實了他心底對法的虔誠。反抗不就是服罪的表現形式嗎?就因為承認其「有」,才會反覆不斷地強調「無」,從這強調中獲得近乎歇斯底里的快|感吧。在這場與法的對抗中他戰勝了誰?他戰勝了他自己,結果是古怪的,也是理所當然的。預審法官最後給K的忠告里read.99csw.com肯定也包含了對他的讚賞,他不可能完全不受K的感染,觀眾們不是受到了強烈的感染嗎?但是K可不會這樣條理清晰地、沒完沒了地去琢磨,法高深莫測,遠不是他能琢磨得透的。因此,管它贊成還是反對,他豁出去了。
三 鄉下人和看門人究竟誰更優越
這一章的自省明顯地加進了自虐的因素。自虐將氛圍渲染得分外濃烈,能動性被更充分地調動起來,魔鬼般的欣賞能力在文章後面顯露出來。
每當K落入了某種處境而又不自覺、不甘心時,法就會派出使者來向K強調這種處境,打消他的猶豫和幻想,讓他變得腳踏實地起來,讓他「認命」,這種認命又不是通常被動的認命,而是另有內容。做事風風火火的叔父將K從醉生夢死中驚醒過來,像從前一樣擔負起了監護人的工作——一種非常高級的監護。徹底批判了K的僥倖心理之後,他將K帶到真正的導師——大律師的家裡。於是通過這種半強制半自願的辦法,K又一次同法短兵相接了。這樣看起來,叔父不僅僅是K生活上的保護人,也是他思想上的保護人。雖說K已成年,經濟上已獨立,誰能保證他不在思想上誤入歧途呢?喜歡大包大攬的叔父又具有十分清醒的頭腦,他知道一切都要依仗于K的自願,成功的動力全在K自己身上。所以他才同K辯論,通過辯論調動起K的能量和自信心,以迎接新一輪的挑戰。這個表面粗魯的叔父實際上粗中有細,料事如神。他在律師家的表現更證明了這一點。
律師工作的意義從表面看似乎是將K擋在法的門外。沒完沒了的分析能夠帶來什麼呢?只有痛苦和煩惱,不會有絲毫進展。K要的是進展,看得見的進展。但進展本身恰好是看不見的,它要靠K自己做出來,就是做出來了也還是看不見。而推動進展的準備工作就是這種冗長的分析。被告通過律師的分析將自己極度受壓抑的處境弄得清清楚楚,然後奮力一搏,開創出一個新階段。這就是分析的真正作用。怎能不分析呢?「活」不就是分析嗎?律師細緻入微的分析展示的是生存的生動畫面。不要以為K完全沒聽懂,他只是出於自欺的本能在迴避而已。律師一張口,K就感到了他的意思;律師不張口坐在他面前,他也感到了他的壓力;於是在潛意識裡,他接住了律師拋過來的球。律師在暗示,這種非人的處境是多麼難以忍受啊。所幸的是他可以將這一切說出來,傳達給K。而K,還可以做一件事,這件事他遲早會做。這是件什麼事呢?K會用行動把謎底揭開的。
叔父同律師是老交情,現在又為他帶來重要的業務,當然就更有理由不打招呼就闖進律師家,也有理由對一切都不禮貌地加以挑剔。律師起先不知道他帶來了「業務」,顯得無精打采。這時叔父就同女看護髮生爭執,一心要找她的岔。他的這種奇怪的行動後面暗藏著陰謀,他要使K將注意力集中於女看護身上,而不是律師。一直到差點鬧僵,他才攤出底牌:他是為K的事而來。律師立刻精神大振,從床上撐了起來,病也沒有了,因為他知道叔父帶來的業務不是一般的業務,他說他就是為這個案子把老命搭上也心甘情願。這時房間里出現了法院辦公室的主任,律師、叔父、主任三個人立刻湊到一處來談論法律方面的事,實際上是來策劃K的命運。他們有意將K晾在一邊,K也就順理成章地中了叔父的計,同女看護列妮鬼混去了。一邊是為營救K而進行的生死攸關的討論,一邊是被營救的對象同女看護在律師辦公室的地毯上打滾,這是多麼鮮明的人的生存畫面的展示啊!叔父從一開始就在暗暗努力使法的精神得到實現,也就是使法變為現實,所以他才會盯住女看護不放。現在叔父帶K去律師家幹什麼是清楚了:讓他同法糾纏不清,讓人性的「弱點」充分發揮。這也是所有「案子」的內容。
三 藝術與法
K就要離開神父了,一道深深的鴻溝將他和神父隔在了兩邊。K對神父是那樣地戀戀不捨,他心裏又是那樣地不甘心。他對什麼不甘心呢?當然是對法作出的判決不甘心。他已無力再進行挽救的抗爭,但他死不瞑目。分別之前雙方有一段驚心動魄的對話,當中的每一句話都是雙關語,每一句話都在闡明法的意志。K留在此岸,神父消失在彼岸的黑暗中;雙方心裏都明白了,不久他們將在同一個地方匯合。
二 難以捨棄的「弱點」
二 向內的追蹤
列妮的職業是律師的護士,同時也是律師的助手。長期同律師生活在一起,她已經具有了律師的判斷力和眼光。當然,由於她的職業,她更有人情味,對人的弱點更能體貼,使人產生可以親近她,依賴她的幻想。一旦涉及到法,她就變得和律師同樣冷酷了,由於性別的原因有時還更顯得有惡意。布洛克是一名老被告,長期住在列妮為他安排的小房間里;他那陰暗的生活使他早就喪失了往日的活力,也使他的思想變得如此單純、執著、乏味。他也是列妮所愛的人,列妮在案子開始時就愛上了他。隨著案情的持續,他越來越馴服,越來越自覺;他身上的血肉也不斷變為抽象的理念(這個理念正是列妮和他所共同追求的)。所以列妮對他的愛也有了很大的變化;愛情被濾去了世俗的雜質,消除了世俗的熱度,成為生硬的服從與被服從的關係。她同他心心相印,任何一句話、一件事他們之間都有默契。然而不可否認,平淡與厭煩也是這愛情的必然產物。到後來布洛克終於淪為一名奴才,列妮心愛的奴才;他除了對她的眼色極其敏感,把她的願望當作他自己的願望之外,對世俗的一切都變得麻木不仁了。K同列妮的關係有很大的不同,列妮對K的愛也許相當於她對布洛克早期的愛。她像一個吸血鬼,一旦愛上誰,就要慢慢將那人的血吸光,讓他變成空殼。K的活力遠遠超出了布洛克,他同列妮的關係馬上變成了改造與反改造的關係,而K的堅決不服改造又正是使列妮迷醉之處。她愛他,又吸他的血,心底里又鄙視他的惡俗。K的改造過程是通過反改造來實現的,因而是不自覺的。這種不自覺同布洛克形成鮮明的對照,使得列妮時常對他又愛又厭惡,愛和厭惡同樣強烈。律師的住所如同一個精密設計的陰謀網,列妮在裡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她是慾望的化身,她又使律師的理念在K身上活生生地實現,讓K將法的方方面面的關係都弄清楚,調動起K身上的主觀能動性,為最後的衝刺作好準備。原來列妮的地位並不像外人看到的那麼低,在律師同被告的關係上,她是起決定作用的人;沒有她,律師的那些理念就只能停留在人的腦子裡,真正的辯護根本無法實現。回想K初到律師府邸時,叔父對列妮極力刁難,將她看作眼中釘,不就是在從反面強調她在整個辯護中的重要性嗎?要辯護就要犯罪,辯護不是在申訴書上,而是在行動的體驗里實現的。列妮這個尤|物成為被告行動的中心,產生行動慾望的對象,主宰了整個事件的沉浮。由於這一切隱藏得很深,律師對她的態度從頭至尾都顯得耐人尋味,她對律師的服從也不是被動的服從,其間充滿了創造性的發揮。兩人珠聯璧合,構成了完美的靈魂圖像。
由於不能直接向K講出世界構成的秩序,神父就將這種秩序編成了一個寓言。這個寓言似乎否定了K的生活,但又沒有徹底否定;它留下了很多缺口,很多討論的餘地。於是圍繞這個人類生存的寓言,K同神父在黑暗中從各個方面進行了探討。這場探討的核心問題仍然是:法究竟要K死,還是要K活?K究竟有沒有可能去掉自欺的面罩而活?如果不能,這種欺騙的活法還值不值得持續下去?這種討論具有可以無限深入的層次,不論人深入到什麼程度,矛盾依然是矛盾,解脫是不可能的。不知不覺地,神父在引導K回答他自己的問題,引導他自己將對自己的最後審判完成,並親口說出宣判的結果。當世界的鐵的秩序已經鑄就,當人用自己的全部生命來豐富了法的內容時,如果法的意志傾向於要人死,面對鐵的法律人是毫無辦法的。然而犧牲者那傻瓜似的虔誠是多麼令人感動啊!不是就連冷酷的法也為之動容,讓他在臨死前看到了法的光輝嗎?當然那只是人的感覺;人不可抱希望,人能做的就只是一代又一代地、堅持不懈地證實法。人不可抱希望,人又必須抱希望,才有可能完成他的使命,到達彼岸的、也是自己的光輝。且不說K的那些自我欺騙,就是寓言中的看門人,也必須用小小的欺騙來引誘、挑逗鄉下人,否則他是無法熬過那些寂寞的日子的。這個寓言概括了K的整個追求歷程,只是K的生活比寓言更生動,更激動人心而已。從他的追求過程我們可以看出,法是K終生的理想或命運,既鉗制他又敦促他,他只能用自己的行動來實現法,終極的實現是永遠達不到的;我們還可以看出,K是一個理性非常強的人,不管命運將他推向什麼地方,他始終保持了清醒的、邏輯的頭腦,在分析,在判斷,在選擇行動的方式;我們更可以看出,K是一個非理性佔上風的、慾望強烈的人,這種慾望往往衝破理性的藩籬,做出一些他自己事先沒料到的事來。在這種時候,他非常善於調整自己的理性判斷,立刻讓它適應了變化的新情況。K的理性是他現實生活中的看門人;而他的慾望,他的潛意識,遠比寓言中的鄉下人要躁動不安,並且時常具有攻擊性。這樣的鄉下人恐怕是很難乖乖地服從被處死的宣判結果的;只是他已經疲憊不堪了,詩人才讓他暫時安息了。關於法的這次討論是一次最為莊嚴的、終極的審判。神父將K擺進了法的秩序,也就是把K的生活變成了寓言之後,分析變得那樣透明,關於生的各種可能性在這秩序里各就其位。即便如此,討論還是沒有限度的,人只要想繼續,就可以繼續下去,正如人只要想活,就可以活下去。
K終於到達了莊嚴的審判台前。一個自稱是監獄神父的人從教堂的佈道講壇上對他講話。沒有了律師,K只能自己為自己辯護了。在這個陰森森的地方,同奇怪的神父面對面地站著,K心中的恐懼在上漲,他說話的口氣變得底氣不足,迷惑壓倒了自信,理性的束縛面臨潰散。他還在作垂死的掙扎,他問神父:一個人怎麼會無緣無故地被判有罪呢?神父不回答他的問題,只是告訴他:有罪的人都會提同樣的問題。神父永遠不會回答K的問題,因為問題本身是審判的前提。但K的反抗也是前提,K從自己的前提出發,說神父對他有偏見,所有的人全對他有偏見。神父說他理解錯了,然而他無法直接將世界的結構告訴他,那樣做就等於要他馬上死。所以神父只是問K下一步打算怎麼辦。K的回答還是老調子,他說打算爭取別人的幫助。神父就向他指出別人的幫助並沒有用。K當然只能不相信,無意中又攻擊起法官來,後來又意識到自己此舉有罪,連忙又想挽回。這時神父就對他嚴厲地大叫了一聲,情形變得於K更不利了。到此為止,神父一直是從講壇上居高臨下地對K講話。他必須這樣,才能形成令K恐怖的壓倒氣勢。但審判畢竟是K自己的事,最後要由K自己來完成,所以神父一經K要求就從講壇上走下來了。他們開始肩並肩在黑漆漆的教堂里來回踱步。這個時候審判才進入主題,前面的一系列問答只是序曲。
另一種分析是K對律師的分析。K不是那種被動接受分析的人,因此在律師對他進行分析的同時,他也在分析律師。律師在分析中將K可以做的那件事的答案留給了K自己,他預料到K會於不知不覺中來做那件事的。分析律師就是主動地來分析自己,只是K沒意識到這一點而已。他以為分析自己就是寫申訴書,他覺得申訴書沒法寫。不論是否意識到,K就是這樣通過對律師的分析開始了對自己的主動分析,這就是律師要求他做的那件事。在K看來,律師除了耍貧嘴之外就是沉默地坐在那裡迴避問題,要麼就是教訓、奚落他的無知,把他當小孩對待。K一問起案子,他就用他那一大通詭辯來敷衍,從來也沒打算採取實質性的步驟來推進案子,一味地強調困難,一味地強調人的行動對案子沒有作用。這一切都分明是由於他的疾病,他的無能,使得他不敢同法院交手,害得作為被告的K只好受其連累,坐等懲罰降臨。既然律師對他的案子如此沒有用,他為什麼不採取行動自己來推動自己的案子呢?這是K的分析得出的結論。然後他就著手行動了。K的以上分析只是理性的分析,潛伏在這下面的還有一種意識的流動,這種意識流暗示著另外一種看法:也許律師並不是無能,是K的案子本身使得他只能採取這種態度?也許他不是不敢同法院交手,而是只能採取這種迂迴的方式拖延?也許K果真採取行動的話,真的會像律師預言的那樣導致毀滅?但是他又怎能心甘情願地任人宰割呢?不,他不能!即使案子真有律師暗示的那麼嚴重,他也要拚死一搏,決不放棄。理性分析與潛意識的領悟相反,結論卻一致,都是採取行動推進案子。在實施的過程中可以看出他受潛意識影響的痕迹。那種影響在理性的壓抑之下隱隱約約地閃現著,直到K採取極端行動時才冒頭。
在同法交戰的過程中,向內追蹤與叩問的過程同時展開,這兩條主線是完全吻合的。

第十章

四 在鴻溝的兩邊
經過不斷的心理分析的激發,K體內的矛盾終於又一次大爆發。他擅自作出了一個大胆包天的決定,他要解僱律師,獨自承擔案件。雖然即使在爆發的時候仍是猶豫不決的,他終於還是去律師家了。他在那裡遇到了另一名被告布洛克。商人布洛克五年以前也是同K一樣性質的被告,他向K傳授了他的經驗,爾後又在K面前展示了他對於法的恐懼和忠貞不渝。同樣是被告,布洛克同K有一個最大的區別,那就是他缺乏自欺的保護本能。他所乾的一切和K所做過的也差不多,體驗起來則完全不同。他太自覺了,每做下一件事都完全清楚自己做的是什麼,會有些什麼後果。這樣的生活絕對是K忍受不了的。布洛克蜷縮在傭人的小黑屋裡,終日里提心弔膽,還得閱讀那些自己永遠讀不懂的文件,反思自己永遠反思不到的罪行;他拋棄了全部的世俗生活,將自己整個奉獻給法,一天天挨著日子,等著上絞架的那一天到來;他也積極地活動,但他對活動的認識同K相反,不是為了對抗法,而是為了更加效忠於法;他已經如此訓練有素,堅信不移自己有罪,只要一聽到有關案子的事就簌簌發抖,魂不附體;為了和法接近,弄清自己的罪,他也有些小詭計,小犯規;他耗盡心血,周旋於六名律師之間,但出發點不是膽大,而是害怕;他知道懲罰反正是要來的,就拚命探聽確切的日期,每次探聽的結果都是更加害怕,惶惶不可終日,於是又更加緊去探聽;他也在律師的鼻子底下同女護士鬼混,但這種鬼混毫無快|感可言,只是他那該死的工作的一部分。布洛克可怕的私人生活的暴露是法對K作出的威脅姿態,法在氣勢洶洶地問K:你能這樣生活嗎?這就是你的明天!真相的揭露使K陷入無比陰鬱的情緒之中。他不能正視眼前的真實,他將在自欺中繼續走自己的路。布洛克的生活是寓言,世俗的人不能那樣生活。

第九章

布洛克的例子再現了K內面的激烈爭鬥。撕去面罩的衝動越來越強烈,周期性的發作導致認識一輪一輪深化;舊的面罩撕去了,底下又是新的,永遠沒個完,實體永遠看不到。布洛克以他純凈的理想主義從反面激發了K的邪惡本能,使得K在遠離他的同時又不斷地靠近著他,他們將匯合於同一個目標。
一 看守和監督官等人
申訴書寫不成,長時期地陷入苦惱之後,法派來了新的使者同K接頭。他是一名工廠主,打著來做買賣的幌子,其實另有所九_九_藏_書圖。他知道K已陷入了絕境,他給他帶來了一線希望,因為分析不能中斷,要向更高的階段發展。於是工廠主提供的救命稻草馬上被K抓住了,他推掉所有的日常工作,奔向那個地方。
K尋找法庭的過程就是他克服身上的惰性、用直覺戰勝思想框框、反其道而行之的過程。沒有坐標,沒有明確的指引,沒有邏輯可循,一切都遵循心底的那種神秘慾望,一切宛如在夢中發生。法只是牽引著他,要他積極主動,要他不要放棄,也要他不要耍小聰明,不對自己虛偽。說不清的氛圍充滿了暗示,法因為看不見摸不著才無處不在。法在對K嚴格要求的同時又對他沒有要求;法並不曾牽引他,法任其自然。K耍過了小聰明,又虛偽過了;他剛剛處於絕境,法庭就突然找到了。大約是被他在現場犯下的罪所吸引過來的吧。原來法並不阻止犯罪,還慫恿犯罪,只不過慫恿的方式別具一格;原來法離不了罪,如同魚離不開水,只有罪的臨近才使它偶爾露出崢嶸。像K這樣罕見的被告是法多年經營的成果,一旦抓住了他,它永遠不會放過。K的這種尋找是真正的自由之旅,短短的一刻濃縮了整個一生的經驗,前來投奔法的他身上那過人的意志已在尋找中略見一斑。表面上猶豫不決,實際上由直覺帶路,這是K的派頭。似乎每一步都要反覆思量,都沒有把握,其實每一步都遵循了內心深處的願望。
經過第一次的審訊將法在K的腦海中確立下來之後,K更加坐立不安了。法一步步將他的生活變成了單純的生活,所有別樣的生活都被它所滲透,或給它讓路。所以他第二個星期天一早就又上那兒去了。他別無選擇,難道現在還能不接受審判嗎?到了那裡之後法院不開庭,他還不甘心就離開,似乎還想撈點什麼。他想撈什麼呢?不就是深入法的內部,更加確立法的存在嗎?現在他已經是這樣自覺,而且摸到了一些門道,所以不用別人指點,他也知道要如何做了。法的策略是誘敵深入,K的策略是虎穴追蹤,二者正好契合。表面的誤解實際上是循循善誘的結果,內部和外部追求的東西實際上是同一個。
列妮是咄咄逼人的,赤|裸裸的;而K,作為世俗的一員、習慣了偽裝的人,對她身上的一切都感到好奇,馬上為這個女王似的姑娘左右了。同列妮相呼應的是K體內的慾望,她的任務就是將這慾望喚出來,讓K毫無顧忌地「喜歡」她。所以K同她的胡鬧是一次真正的犯罪,完全不同於和艾爾莎的關係。K同艾爾莎的關係既沒有義務的約束,也不會有懲罰;那不是愛,也不是犯罪,只不過是每個屬於世俗的人都做的一種遊戲。同列妮的關係則是致命的,K吻過了她手上的「蹼」,就整個地屬於她了,也就是說,他必須全身心地服從自己的慾望,陷入罪惡的深淵;而且他還必須承擔把案子搞糟的後果,因為列妮是不會救他的。這是非常可怕的愛情,但是K又怎能抵抗得了女人手上那塊奇異的「蹼」的誘惑呢?他在不太情願的情況之下被叔父帶到律師家裡后,不是只有這個女人是他陰暗情緒中的亮點,是他絕望中的希望嗎?不是討論桌上的枯燥理論,而是性感的列妮帶給他的狂風暴雨似的激|情,使他又一次同法交手了。列妮向他證明:人身上的「弱點」是一切的根源,捨棄了它,人便不再是人,理論也會消失;這個「弱點」又是罪惡的淵源,因了它人才能不斷地同法相遇。
接下去便是同監督官相遇。監督官比看守們更嚴肅,K在被叫去見他時甚至必須要穿一身莊嚴的黑衣服,在他面前也不能坐,只能站著說話。可是他在審問K時玩桌上的火柴盒,對K的申辯愛聽不聽的。當然他的行為並不影響法的嚴肅性,K也絕對不會因為監督官的這種態度有所僥倖。被他的態度所激怒的K又受到對面街上三個鄰居的刺|激,出於火爆的脾氣就要同剛剛隱約意識到的法較量一下了,他想抹殺法的存在。這時看在眼裡的監督官就說話了,他斬釘截鐵地告訴他:法是抹殺不了的。他的聲明使得K體內隱蔽的那個自我抬頭,K碰在法的鐵壁上,主動屈服了。當然屈服是暫時的。監督官降服了K之後,馬上又給了K一種優待。原來法根本不是要真正逮捕他,把他關起來,原來早上發生的一切都只是做做樣子的。監督官告訴他可以自由行動了。他甚至早有準備,還派了三個銀行職員陪K去銀行工作,免得K因為遲到而引人注意。他這種別有用心的體貼又同他剛才的強硬形成對照。他並且告訴K:他的日常生活一切照舊。是啊,一切照舊,法離不開生活。但與此同時,一切又完全不同了,變化的只是人內心深處的東西,是人的眼光,人的感覺。這就是法的奧秘。監督官的審訊是為了教會K幽默的機密,這是人間最高的機密。遺憾的是,表演幽默者不能在同時意識到幽默,這大概是K作為表演者的先決條件。說到底還是這種幽默太嚴肅太認真了。人必須先在絕望中掙扎,然後才能在意識里(或潛意識裡)嘲笑這種掙扎,否則幽默便失去根基了。由於法的這種安排,K一直到最後也沒有學會這種幽默。監督官與K的較量不就是K內心那兩個自我之間的較量嗎?誰是贏家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戰火已經點燃了。
法將布洛克這樣的被告典範呈現於K的面前,是不是要他向他學習呢?是,又不是。法雖然十分讚賞布洛克這種理想主義的虔誠(通過律師流露),但法又深知K的本性,知道他成不了布洛克,他要走的是一條另外的路,雖然那條路在本質上也同布洛克的路相同,或者說一個是另一個的寓言。對於K的本性中的「弱點」,法的態度是矛盾的,一方面鄙視它,希望它泯滅;一方面又欣賞它,知道K同法的溝通要藉助於它來實現。所以律師最後對於K的前途的憂慮也不是單純的憂慮,那裡面一定還有某種胸有成竹的讚賞。是他親手將K逼到這一步的,他盡了最大的努力,他知道K同法短兵相接為時不遠了,因而可以放心休息了。
K在一天早上醒來被困在自己的房間里。法派來了幾個對他進行啟蒙的使者,這幾個人以冷酷的面貌出現,捍衛著法的尊嚴;他們傲慢已極,絕不通融,逼著K接受目前的處境。但這隻是K最初的感覺。如果我們再深入地探討一下,就會發現,從事情的初始,就有很多曖昧之處。也就是說,法並不是像他的使者宣稱的那樣鐵板一塊,而是十分曖昧的,這種曖昧里深藏了法的最終意圖。
雖然K中了叔父的計,或者說按他的要求同女看護鬼混了一場,K還是一點都看不透叔父。這詭計多端的老人等在門口,一俟K出來就衝上前來扭住他,惡狠狠地教訓了他一通。表面上他說了一大通粗話責備K,其實他的目的很難看透。如果從法的角度來理解,這些話差不多可以看作對K的高度讚賞!誰還能像K這樣大胆、有衝勁呢?誰又能像他這樣敢於面對法來犯罪呢?甚至偷情偷到了大律師家裡,偷到了法的鼻子底下?叔父當然也不是一味地讚賞K;他揭露K的劣行,主要還是為了讓K明白他的罪到底是什麼性質的罪,將那可怕的前途再次端出來威嚇他,敦促他更加竭盡全力挽救自己。
看門人是法所委派的、至高無上的權力象徵。他的職務毫不含糊,他說出來的話不可違抗,鄉下人來到法的大門之前他就已經存在了,他是專為制約鄉下人而存在的。因此相對於鄉下人來說,他的地位無比優越,鄉下人只是他的附庸。但看門人有幾大致命的弱點。一是除了不讓鄉下人進門之外,在其它方面他心腸都不夠硬;他不斷地給予鄉下人小小的希望,甚至挑逗鄉下人,這就間接地說明了他對鄉下人的依賴性;假如鄉下人耐不住寂寞走掉了,他也就用不著看門了。二是他有很不好的自負和誇大的傾向,他謊稱自己知道法內部的情況,甚至暗示自己將來有可能放鄉下人進去;這種說法超越了他自己的職權範圍,只能歸因於他頭腦簡單,又由於頭腦簡單,他在執行守門的職責時就不那麼嚴密了。三是他是法的被動的奴才,他沒有任何自由,被拴在一張大門旁,而這張大門只是為一個人開的。鄉下人沒到大門這裏來之前,他坐在大門邊等他,一直等到他來,鄉下人來了之後他才能守門,一直守到鄉下人死去,他的工作的意義全部受制於鄉下人,他是鄉下人的附庸。
看守起先說得十分嚇人:他被捕了,只能呆在自己的房裡不動,早餐也要由他們給他送,任何身份證件對他的案子都無濟於事,他除了老老實實地集中注意力考慮自己的案子外,什麼也不能做。假如K相信了看守的話,後面的戲就沒有了。K理所當然地不相信看守的話,他一意孤行破壞原則,只因為原則太荒謬。不過他又不是絕對不相信看守的話,在他內心深處還是害怕懲罰的,所以他的行為總是留有充分的餘地;他不敢把路堵死,他的潛意識裡已隱約地感到了這種特殊的法律的存在。同樣,看守也並不像他們自己說的那樣堅持原則,他們並不是盯住K不放,而是採取比較寬鬆優待的看守方式。他們這樣做或許也是為了給K留有餘地?為了不把他的路堵死?或許竟是為了看K的好戲?既然法是那樣可怕,為什麼他們在看守K時又如此隨隨便便呢?
律師對K的分析激發了K,使他必須反過來分析律師。說到底,K除了分析律師之外,還能有什麼其它有效的分析呢?對律師的分析必然會產生突圍的衝動,這也是律師料到了的,律師渾身都是這種暗示。他在等待,不是等法院的判決,而是等K的覺醒。K在理性上不知道他是誰,但在潛意識裡已弄清了他是誰,他要他幹什麼,而他就不知不覺地幹了。他所採取的行動是在自欺的前提下的下意識行為,也就是說,他總在混沌中實現著自我。
K向法的內部挺進的目的是揭露法的腐敗,以便有一天能推翻自己所受到的指控,戰勝法。K就是這樣認識自己的行為的。這種表面的或理性的意識是一種貫徹到底的自欺。自欺並不妨礙人對世界的真正認識,反而促成人的認識,因為在理性認識的下面,深層次的、逆向運動的潛意識在同時流動著。這種生機勃勃的潛意識從根本上決定著K的生命活動。它向K暗示的是相反的東西:人不能最終戰勝法,人必定會失敗;人的失敗是一種犯罪,人可以犯罪,也只能在犯罪中意識到罪。於是出現這樣的局面:由理性支撐的自欺把握著K行動的大方向,由潛意識的自發運動形成K行動的節奏。聽差的女人一同K接觸,就將法的骯髒的內情向他展示,極盡炫耀和引誘之能事。如果K是一個十分理性的人的話,他就會因噁心而馬上走掉。但K並不是一個單調而理性的人,所以他的行為同他的初衷背道而馳。他一同那女人見面就把自己事先預定的任務擱置一邊,先同這女人鬼混了再說(美其名曰:從法官手中爭奪女人)。後來他又同作為候補執法人的大學生爭風吃醋。他總是身不由己,離理性的目標越來越遠,這是法的魔力在作用於他。于不知不覺中,與法的對抗變成了與自己的理性的對抗,變成了一連串的胡鬧,他就在這胡鬧中洞悉了法的秘密,同法達成了妥協和統一。
鄉下人也受制於看門人,他是一個可憐巴巴的傢伙,心裏懷著不切實際的幻想,為這幻想耗掉了自己的一生。他是一個大騙局的犧牲品。只因為他心裏的欲求過於強烈,過於執著,受到的打擊才分外慘痛。儘管他給人的印象一點都不優越,相對於看門人來說,他卻有幾大優越的地方。一是他是一個自由人,他自願來到法的面前,也可以自願離去,不受任何紀律的約束,只除了不能進法的大門。二是他感情豐富,儘管進不了大門,卻可以始終對可能性作各種各樣的想象,以這想象來消磨時光,不像看門人乾巴巴的,日子過得索然寡味。三是他有極高的悟性,這種悟性雖沒能讓他見到法,卻在他臨終時讓他看到了一束亮光從法的大門裡源源不斷地流出來,從而讓他相信了他等待的一生是有價值的;而木訥的看門人始終看不見法的光芒。
為了將K引上「正路」,也為了再次欣賞K體內的活力,律師在K面前演了一齣戲。這齣戲的表面主演是律師和布洛克,實際的主演是K。因為K不單純是觀看,他的靈魂正在法的面前表演,這種表演馬上就會要達到高潮了。前台的表演和後台的隱秘表演,劇情似乎是相反的,實際上是殊途同歸。律師是能夠洞悉K的靈魂的那種人。他拿出了殺手鐧,他期待這齣戲能徹底打倒K,也期望徹底解放K。他這兩個對立的目的都達到了。當K從律師家走出去時,他的感覺是如釋重負也是眼前一片黑蒙蒙。但是事情還沒完。
給執法者畫像正是畫家化腐朽為神奇的經過。下級法官全是些猥瑣的傢伙,他們其貌不揚,沒有風度。他們只有一件事可以驕傲,那就是他們是執法者,心裏整天考慮著法律事務。這一件事就抹去了他們生活中的全部陰暗,使他們生活在光環之中了。畫家在描繪他們時毫無例外地都是描繪著法;於是在畫面上,世俗隱退了,一切同法有關的東西顯現出來,被賦予了令人激動的、新的意義。由於K同法的特殊關係,他一看見這類繪畫就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下意識里已經知道它們說的是什麼。
三 劊子手的微妙態度
從K自身來說,他從分析中得到了什麼呢?為什麼他從頭至尾都想馬上離開,而又從頭至尾像被磁石吸住了一樣,邁不動腳步?這種分析就是他下意識里所需要的。經歷了那樣多的災難性|事件,已經走到了今天的K,必須依仗這種強烈的刺|激,來將靈魂里的這場革命進行下去。自從投身於法網以來,他的每一種自發的、盲目的舉動都內含著他的自我意識,因而與法的規則貫通起來了。他從銀行逃出來,奔向畫家,是因為他的自救的模式要在畫家這裏得到更新,因為法用它的無限性,它的空虛將他折磨得痛苦不堪了,解決的辦法只能是到法本身那裡找。畫家的答案深藏在他的話里,長著世俗腦袋的K被他的話完全摧垮了。這並不是一件壞事,畫家就是要摧垮他那種理性的防禦,讓K自己戰勝自己的世俗,以達到解救他的目的。在脫胎換骨過程中,K的全面潰敗意味著靈魂中新生物的成長和強大。可以說,他從死亡的分析中獲得了生長的養料。K的外部舉動也充分地暗示了內心的這場戰爭:一開始他就打算儘快找到畫家,向他提幾個問題,然後馬上離開;接著卻又不敢直奔主題,反而同畫家討論起法的問題來了,待討論完畢,時間已過去了好一陣;好不容易進入正題,只想快點弄個水落石出,然後走路,沒想到正題不是三言兩語說得清的,要將整個司法制度向K解釋一遍,他更走不成了;到畫家對他的折磨終於完畢時,他真是精疲力竭,全身都散了架,而這種時候了他居然「仍然猶豫著」,還沒有離開;最後畫家又同他討論起藝術來,而他也耐著性子聽完了他那奇怪的見解,這才終於把門打開要走了。這一切都說明K想要的並不是他腦子裡規劃的那些東西。他想要的是一個謎,他在畫家的閣樓上磨蹭著不走就是想等在那裡看謎底的解開。他當然不知道那個時刻是等不到的,因為謎只能由他自己用行動去解。然而「等」已經表明了謎的存在,非理性的強大。畫家作為靈魂的救星又一次考驗了靈魂的張力,K在考驗中證明了自己是合格的被告。
三 畢斯特納小姐
藝術家們為什麼要堅持不懈地描繪法呢?當然是為了要以他們特殊的方式活下去,這種方式就是在地獄里夢想天堂。只有這種方式才能給他們帶來真正的快|感。現在我們明白了為什麼在那骯髒的、令常人窒息的小閣樓上,畫家會如此的自得其樂了。如果將他拋到下面的人群里,他一定會暈倒,因為沒有可供他呼吸的空氣。很久以前藝術家們肯定也是從人群里來的,後來才為法所僱用;法僱用他們的時間越久,他們就越無法忍受世俗,因為不可能與世俗徹底隔離,他們只好住在高高的閣樓上,為了同法離得更近,也為了讓兩極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