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遇到熊不要吹口哨

遇到熊不要吹口哨

作者:蕎麥
「下周我就去加拿大了,」他喝了一口酒之後說,「為此我們爭吵了太久。」
等真的到了那家西班牙小酒館,才發現那裡大概是我見過生意最差的地方,除了一桌兩個中年婦女打扮得很時髦地在喝紅酒之外,其他一個人也沒有,就連這時髦都是誇張而且不合時宜的。老闆坐在櫃檯後面都打瞌睡了。整個小酒館蕩漾著一種過時但也無所謂的氣息。我們推門進去的時候,簡直像是驚擾了什麼似的。老闆滿臉不悅地看著我們。
「被熊吃掉的話,也算一種不錯的死法。」
加拿大的冬天漫長得猶如刑期,雪下了又下,好像永遠也不會終止。有松鼠凍死在了窗台上,但我也不知道它為什麼會在那裡,有可能敲了窗,而我沒有聽見。對此我似乎負有一部分責任。但我只是打開窗戶,把它推下了窗檯,任它繼續被雪覆蓋。
「什麼書?」
小季,你好:
「對。你到了加拿大,要去看熊。說起來,我如果去了加拿大,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看熊。去西海岸,站在棧道上,看熊抓魚。熊抓魚的時候,你就知道它一點都不笨拙。它跑起來,比馬還快呢!」
「什麼也不缺啦,但也什麼都沒有。」他說。「真想知道你們這代人年輕時候是什麼樣子的,那個時候反正沒有錢,總歸有點別的什麼吧。」
秋天的時候我每天給自己買花。有陣子又撿了很多的松果。很漂亮的。想寄給你。記得最後一次見你,餐桌上艷粉色的洋桔梗,書架上就放著一隻松果。那一天是我記憶中最快樂的一個晚上。酒喝得開心,菜也好吃。你原諒了我我也原諒了你。順便原諒了彼此的時代。我是經歷過悲劇的人,你卻希望我像沒有經歷過那樣。也或者,我把自己的時代看得太過重要。
但我來到這裏,一隻熊都沒有見到過。
「安靜啊,安全啊,穩定啊,幸福啊,落葉啊,積雪啊。我想到加拿大都是這些詞語。」他說。
「你這個年紀還缺錢嗎?」我好奇地看著他,怎麼說呢,如果是那樣的話,不知道是什麼感覺,就九九藏書是說,作為一個沒有錢的中年人。
「是啊,熊跟媽媽去吃蜂蜜,結果媽媽卻被石頭給砸死了,你沒看過嗎?《熊的故事》,小時候CCTV放了很多遍,我也跟著哭了好多遍。熊不明白很多事情。」
午夜很輕易地就來了,這之前我們安靜了很久,只是默默喝酒,火腿都吃光了。那兩個中年女人,早就收拾收拾東西走掉了,走之前還跟老闆磨磨蹭蹭地調笑,講了一句西班牙語,笑得哈哈哈的,真的好老氣啊。我們又呆坐了一會兒,老闆端上來一盤蜜瓜,是送給我們的。大概是希望我們趕緊走吧。
但我想總之是累了吧。學校也沒有什麼課,其他工作當然也找不到合適的。但能生活下去。小說寫了幾個開頭,沒有再繼續。畢竟我是記者吧,沒有現實就不再有屬於我的表述。
「那麼遙遠的事情誰知道。」
「你這個年齡,大概沒有什麼真正難辦的事情吧?」他問我。
他是我在一個畫展的開幕酒會上認識的,比我大二十多歲。交換名片是禮節性的,但我給了他名片,他卻要我把他的手機號碼記下來,我記下來之後他又讓我打給他,掐掉之後認真輸入我的名字。我很不習慣。如果光從外貌來看的話,他最多也就比我大十歲的樣子吧,可能是因為瘦以及穿衣服風格的原因。他的打扮好像是永遠被困在大學時代了。他常年不在北京,即使來了我們也不是每次都見。但一兩個月,甚至兩三個月,他總是會冒出來約我見一次,喝咖啡或者吃飯,在我們倆均百無聊賴的時候,見面也不多說什麼,我們能說什麼呀?據說他是個蠻有名的記者,雖然我並沒有看過什麼他寫的文章,但大概只有寫東西的人,才能夠長久地保持這種不快樂。
「怎麼會!」其實我隨時都可以哭出來,但又覺得沒什麼必要。
「那也很老了。」我很直接地說。他拿起杯子跟我碰杯,很老派。搞得我剛剛好像說錯了話而他又不太想指出一樣。要不就是,他希望我不要再說了。我們就默默喝酒,他又說了一遍這酒不錯,但我也喝不出來。火腿倒是很好吃的,切得薄薄的,放進嘴裏就化掉九-九-藏-書了。
「我會給你寫信。不是電子郵件。我會給你寄信。」
「很久很久之前,你還沒有出生吧,還沒進入九十年代。那個時候我在讀大學,為了買一本書在新華書店門口排了一夜的隊,一晚上打了三架。」他一邊說,一邊眼神飄得很遠。
「根本別無選擇嘛。」
「說到熊,確實心情舒暢了一點。」他也略微挺直了身體,喝了很多冰水。
但是根據經驗有幾種措施還是比較可行。逃跑最要不得。
「《猜想與反駁》。」
這個晚上,眼看就要被毀掉了。即使有點醉了,我還是抽空翻來覆去地檢查手機,看那個男生會不會給我電話,但杳無音訊。我希望他是被車撞了。
「頭髮剪這麼短?是怎麼了?」他扭頭看了好幾次,終於問。
聽說你上個月結婚了。或許是之前追求的你那位網路才俊。真正的時代之子。
「我一點都不想過什麼三十歲。」於是我就放下杯子,趴在桌子上哭了起來。
我一直在想你們這一代人,八十年代初出生的這一代人,身上那種自私又任性的力量,還有對慾望的不遮不掩,以及你對我所表示出來的憤怒,斥責我是逃避,並告訴我他鄉沒有我的使命。
「錢嘛,總是不夠用。我想跑出去讀個什麼書,比如紐約,但沒有錢就不行。交朋友啊,還有男孩子們,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以後生活會怎麼樣,絲毫沒有頭緒。當然主要還是缺錢,我朋友開淘寶店一年賺幾百萬,開賓士。我在雜誌社,說起來光鮮,其實買個包都很難的。」我覺得對他誠懇點也沒什麼,反正他也不懂的。
楊帆于多倫多
他帶著尷尬的笑意看著我。酒上來了。老闆以優美的手勢打開,給我們倒上酒,又優美地轉動瓶口,一滴酒都沒有滴出來。
「夏天啦。」我說。「你還挺有季節觀念。」
我把信好好收進抽屜裏面,然後想著雪地里搖搖晃晃走來的熊,靜靜屏息等待。
「分手多久了還要送禮物?」
「熊?」
「什麼?」
我一個人去看了瀑布。很大。早年採訪礦區的時候,有個年輕的礦工,還沒有結婚。礦井塌方的時候,其他人一致決定讓他先上去,他被抬上去,剛剛站穩,第二次塌方又開始了。他說他其實一點都不想活下來。但被抬上去的那一刻其實又是高興的。祝你幸福。九九藏書
我想人生中的一些溫柔時刻就在當時劃下了句號。所有的憤怒都不再有意義了。結局消解了過程。
「忽然想到了熊。」瓜很甜,又很冰,我清醒過來了,「其實加拿大也不錯,因為有熊。」
「送給我前女友,」他坐下來之後說,「想想也不知道送她什麼。」
那天晚上我們到底聊了些什麼,我都不怎麼記得了,總之確實談到了熊。根本不知道為什麼會談到熊,或許是因為他身上那種負重感,也可能僅僅是因為我太喜歡胡說八道了。還以為這樣很特別。
他點了火腿、芝士還有紅酒。又跑到櫃檯前跟老闆講了半天,大概是要他送一箱紅酒到什麼人家裡去。老闆不是很願意,但最後還是談定了。他拿了一張餐巾紙認真地寫了地址。
奇怪的中年人。把信寄向沒有意義的地方。
四十六歲的楊帆穿了一雙紅色匡威鞋晃晃蕩盪地走過來。這令我印象深刻。之前我站在路邊等他,還以為他不會來了。我等了太久,但看了看時間其實也才一刻鐘。一個人深夜十點把你喊出來,不大可能只是為了開玩笑吧。
面對熊的攻擊雖然沒有絕對可靠的救生辦法
「可別這麼說。不要讓熊難辦。」我們坐在小酒館裏面,想象了一下熊。不知道在世界上的哪個地方,熊正從雪地里輕輕走過。
還記得他最後對我說:「你不是特別漂亮,但還算討人喜歡。你這種女孩子啊,青春期大概會有點難過,以後就好了。等到了三十歲之後吧,一切就順利起來了,之前什麼都不要做。等著就好了。」他說。
「你也這麼覺得?」
我是屬於過去的。聽到消息的時候,我去超市購物,買了一瓶計劃外的酒。
「哈哈哈哈哈。」我莫名其妙地笑了起來。
「哦。哈哈哈。」九九藏書我好像喝多了,根本不知道他在說什麼。
冬天我留著齊肩的頭髮,很少笑。漸漸我學會了如何成為一個別人口中的「非凡的女孩」:塗很艷麗的唇彩,冬天也穿絲|襪和高跟鞋,絲質襯衫敞開領口,可以看見裏面的蕾絲花邊。我表現不錯,主編說要派我去紐約時裝周,後來不知道怎麼搞的,又沒有去成。倒沒有難過,說起來我也很習慣了。
遇到過一次舊朋友,他對我的表情感到詫異,他以為我會像他一樣「表情徹底舒展開來,像一個沒有過去的人」。
「哪個年代掙錢的都是一種人,總之不是我們這種人。」他說,又給自己倒了酒。
「無聊啊。悶啊。養老啊。冷啊。」我說。「大概年輕人想法不同吧。畢竟她還算年輕。八三年出生的。」
他點點頭,彷彿很懂的樣子。
要不是今天被別人放了鴿子,我大概也不會來見他吧。在微信上勾搭了兩個星期的男生,今天最終沒有出現,把我一個人扔在了咖啡館里。
今天照例是他發簡訊約我,我們並沒有加微信,就好像是故意要保持一種禮貌的距離感,免得搞砸了。他問我:「要不要出來?馬殺雞還是喝酒?」我們根本從來沒有一起「馬殺雞」過,如果他的意思是真的「馬殺雞」的話。最後決定還是去喝酒。我想去三里屯,說不定還能碰見熟人。但他說世貿天街有家西班牙小酒館不錯,還能吃到很好的火腿。我反正去哪兒都無所謂。
留給我的禮物不過是那天最後一次擁抱你,像是曾經擁抱過的嶄新的一切。你的眼淚滴在我的肩膀上。
信是寄到雜誌社的,寫著我的名字。但不知道什麼原因,卻在廣告部滯留了很久,直到差點被扔進垃圾桶,廣告部一個歡快又跟我很好的gay從別人手上搶下來,送過來給我。
他的前女友是八三年的,大概是寫給她的。但也不是寄錯,最後一段,是寫給我的。
再見。
「你冬天會是什麼髮型啊?」他認真思考了很久才問我。
「事實上,我們還沒說『分手』兩個字呢。」
「加拿大是很土的。」
「啊。是的。我舅舅在那裡,前九-九-藏-書幾年回來的時候買了幾十件T恤帶走。送給我的禮物也是T恤,前面印著一片楓葉……」
「那個時候我們都以為自己馬上就要找到真理了,其實呢,你猜怎麼樣?」
記得我第一次看見你,你就像個迷路的等待別人拯救的女孩那樣站在那裡,但不抱任何希望。裙子貼在大腿上,領口開得很低,沒有產生任何色情意味,但依然是性感的。一種有力量的性感。你四處張望,卻努力不把視線落在任何人身上。
「怎樣啊?」
「到時候你會拍張照片給我看的吧?」
……
「視頻就好啦。」
晚上我獨自哭了一小時。並非是因為你。沒有在這裏見過太多熟人,雖然像我這樣的人有很多,但我們並沒有聚集在小酒館里喝悶酒,而是各自過上了幸福的生活(廣義上地)。
「就是說,分手只是時間問題?」
「好古典喏。信件!」那個gay說。但信根本不是寫給我的,我既不姓季,名字裏面也沒有「季」字,而且我也沒有嫁人。落款是他,去年初夏時跟我一起喝過酒的中年男人,那之後,我們再也沒有見過。我們喝過酒的那間西班牙小館,有一次我跟朋友實在找不到地方,尋找過去的時候,發現早就關掉了,變成了一個越南餐廳。
我跟在他後面走上天橋,出乎意料的陡峭,我只看得到他的腳,還有略短的褲腳。這條褲子至少穿了十年不止。「到底去哪兒啊?」我趕上他。天橋上空無一人,但下面的車子還是一輛輛呼嘯而過。深夜十一點,北京像是死了一半人。
過了一會兒,他果然氣喘吁吁地快走過來,像是踩著火苗,說是路上走錯了一個路口。我也沒說什麼,要不是百無聊賴,我也不至於過來等一個根本不相干的人。
哦對了!有一首詩,是個美國人寫的:
寂靜無聲。就像我孜孜以求的那樣。一切都是安靜的。雪也下得安靜。葉子如果落下來,也靜悄悄。如果哪天我真的死在這裏,也肯定是安安靜靜的。
離我的三十歲還有幾年。但根本一切都不會好起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