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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家庭

作者:張中行
由可以想到的一個大問題談起,是,維持世間生活,可不可以不用家庭的形式?這個問題非常複雜。比如說,理論上,不用家庭的形式,個人必同樣能活,種族必同樣能延續。這樣說,是要和不要之間,並不是不容許我們選擇。事實是也曾有這類選擇。走出國門,到人類學里去找例證,可以找到,雖然不多,且不說。就是國門之內,也不是絕無僅有,太平天國攻下南京,成立男館女館,是大胆的嘗試;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成立人民公社,砸碎鍋去大鍊鋼鐵,共同到食堂去吃飯,是小膽的嘗試。結果是都失敗了,原因是,人還沒有一瞬間就棄舊(生活方式)從新的本領。迷信幻想的人物也可出來作證,是洪秀全、楊秀清之流並沒有到男館女館去住,到公共食堂去吃飯。所以,由理論(或說由幻想)跳到實際,我們應該承認,至少是在目前,我們還沒有能力選擇,因為不管我們想得如何好,說得如何天花亂墜,想完了,說完了,還是不能不到自己家裡去吃去住。又所以,這裏談家庭,最好還是卑之無甚高論,甘心接受現實,不想也可以不要的事。
張中行(1909~2006),河北香河人,國學家、文學家、哲學家。著有《文言常識》、《佛教與中國文學》《禪外說禪》等。
關於這可以安身立命之家,用歷史的眼read.99csw.com看,還有兩個問題需要說一下。一是大好還是小好。昔日偏於大,也大多以大為好。有五世同居,有四世同堂,其內的老年人得意,外人稱讚,就真值得稱讚嗎?這個問題也不簡單。家,維持大,要靠一些條件。一是有宜於合的生計環境,比如一家人共同耕種百畝農田,那就合比分多不少便利。另一種是修養方面的能夠相互忍讓,沒有這個,合就成為爭吵之源,維持大是很難的。還有一種是愛好和生活情況的接近,不這樣,就會有人覺得吃了虧,有人覺得看不慣,也就難得維持大。事實是時代前行,這樣的條件越來越少,所以近百年來急轉直下,連農村也由大變小。小就有利無弊嗎?也不盡然,因為,如果如上面所說,把家庭看作一種互助的結合,要求真能互助,人數太少就不如人數略多。只說幾乎家家都不能免的幼、病、老,昔日的大,可以不多費力就大致解決(奶奶抱孫子,一文不花,是例證之一);現在變小就困難重重。所以,如果住房、忍讓等條件具備,比如三代(老二、中二、幼或青一)同居,各盡所能,苦樂與共,生活情況也許比燕子式的,能飛就另築新巢好一些吧?另一個問題是固定好還是流動好。昔日是偏於固定,也願意固定。劉邦的老太爺太公的思想意識可以作為代表,兒子發了家,https://read•99csw•com貴為天子,非搬家不可,捨不得鄉土,只好建立個新豐縣。一般平民也是這樣,視離鄉背井為大苦。也是時代前行,物與心都在變。據說也是美國帶頭,人最喜歡搬家,也許年年換住所。我們,都市像是也在急起直追,住城東,一單元二居室,城西有個三居室的,毫不遲疑,搬。這好不好?難說。我的想法,如果動靜兩可,而且自己有選擇的自由,那就還是以少動為好,理由是一,可以省錢省力,二,如果也有吟誦「少小離家老大回」的機會,遠望舊門,近撫舊樹,總是人生難得之一境嗎?
自己建立家庭之後,這大用,內容的豐富,時間的長久,感受的明朗,都會遠遠超過自建家庭之前。由低處往高處說,其一,家庭是個渾圓一體的經濟單位,表現為收入是一筆賬,支出是一筆賬。收入、支出的經濟活動是符號,其含義是日常生活的具體情況,高或低,好或壞,都是有福同享,有罪同受。這樣,家的興衰就同己身的苦樂結為一體,也就難怪,為了家,幾乎所有的人,都鞠躬盡瘁了。其二,家庭又是個堅實的互助單位。這單位,舊時代包括的人多,現在包括的人少,不管人數多少,都形成不計利害的互助關係。其中最顯赫的是夫妻間和父母、兒女間的互助關係,絕大多數是單純出於情愛,所以最可靠。顯然,人在世間,至read.99csw.com少是有時,離開互助是難於活下去的。其三,家庭還是安置戀情的處所。這在前面已經談到,戀情前行要走到結婚,結婚的同時是建立家庭。家庭建立以後,戀情也許像是藏在柜子里,不明顯了,甚至不火熱了,但究竟是藏起來,不是變為空無。如果沒有這個家,戀情自然也可以安置,只是就不會這樣明顯了。其四,家庭可以使人有依靠感。人生有各種境遇,或遭遇。春風得意,身強力壯,是可能的。但未必能常得,就是說,至少是有時,也可能身不強,力不壯,或閉門家中坐,而迫害從外來。有禍,躲不過,但是,如果有個和好的家庭,苦痛就可以化重為輕。這種情況使人(尤其是老人、病人)感到,即使不得已而處於逆境,人間也還是有溫暖,這是最大的安慰,縱使只是心理的。因為有這種種大用,所以古往今來,人都視流離為大苦,連旅店宣傳,都說賓至如歸(家)了。
要,顯然是因為它有用,或說有大用。大用始於己身還無知無識的時候。這是說,出生是生在家裡(新而高級的進醫院,也要家庭出面送進去)。之後是三年不免於父母之懷,即吃喝拉撒睡,都不能不在家門之內。再其後,或說直到自己能夠獨立掙飯吃,都要依靠這個家。比這些更深遠的還有家庭的影響。一是生路,或說職業,古人更甚,是弓人之子常為弓;現代這種限制雖然少多了,九九藏書但絕大多數,跳行或越級,還是並不容易。原因是,如俗話所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譬如生在農民之家,也務農,順水推舟,毫不費力,想變鋤頭為書香,困難就大而且多。有些專業性的,如過往,王羲之善書法,兒子王獻之也就成為大家,現代,梅蘭芳唱旦角成家,兒子梅葆玖也就走上這條路,不生在這樣的家庭的人,走同樣的路就不大易。影響之二是思想性格。這是指,大到對一切事物的認識和評價,小到喜愛這個,不喜愛那個,耳濡目染,都會順著家庭的思路走,而這思路,顯然就成為一生的去就取捨的指針。影響之三是生活的諸多瑣屑,衣食住行的種種,習慣成自然,也會不知不覺,依照家庭的舊框框行事。總括以上三個方面,我們甚至可以說,人生一世,成為這樣的人而不成為那樣的人,格局,方面,大部分,或一部分,因人而不同,是由家庭決定的。
以上說的都是家庭如何必要的一面,有沒有相反的情況?記得明朝公安派文人袁宏道曾說風涼話,是「如衣敗絮行荊棘中,步步牽挂」,且不管他說的是否實況,擴大到人人,牽挂的情況自然也會有。這是其中一人想走某一條路,而走就必致對家庭的安定有大妨礙,就這想走某一條路的人說,家庭就成為扯後腿的力量。情況多種;有輕有重。單說重的,看破紅塵出家是,毀家紓難是,造反失敗禍及全家也是。遇見這九-九-藏-書樣的情況,我們應該怎樣看家庭?我的想法,可以用背痛為喻,它痛,引來煩惱,成為負擔,但這是變而不是常,評斷是非應以常為依據,而這樣一來,我們就會確認,縱使有時不免於作痛,背終歸是有用而不能須臾離的。
最後說說家庭的拆散。拆散的情況也不只一種,如新風有所謂兩地分居,或再升級,掃地出門;這裏只說經常的一種,離婚,這也是進口貨,舊時代女性沒有自主權,只有被遺棄而沒有離婚。離婚有不同的原因,由年輕人多、年老人少的情況看,可以概括言之,是雙方,或一方,覺得繼續合則苦多樂少,分則得多失少。這覺得的多少還有程度之差,淺的是不愉快,深的是難忍。淺,深,哪種情況可以離?很難說。勉強說也只能說些近於原則的空話。原則之一是就事論事,或者說,針對不同的人,衡量多方面的得失,然後決定。原則之二是,要慎重,不可輕率,具體些說是,有了離異的念頭,先要忍中求合,到萬不得已的時候再下決心。原則之三是,不能合的理由要確鑿而堅實,以免一誤(結婚)再誤(離婚)。原則之四是,考慮周密,非離不可之後,要以理智、寬厚、諒解為指針處理子女、財產等問題。總之,離婚終歸是悲劇性的事,能避免終以避免為是。離婚之後,極少數,還有復婚之說,這好不好?我的想法,更要慎重,因為離有如傷口,可以平復,但疤痕是難得消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