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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緋聞

關於緋聞

作者:張中行
這就使我們不能不面對來於「天」(今曰自然)的問題。成為問題,是由於自然的力量過於強大。強大,有所求,隱是生命的擴張和綿延,顯是希圖長生,不得,就儘力「傳種」。傳種是自然所要求,要求之力表現於人身即成為「情慾」。情慾是火熱的,盲目的,逆,很難(因為會隨來大苦),可是人人順,就必致破壞社會秩序,其惡果又必致反彈到人人之身。古往今來,聖賢,管理群體之事的,幾乎都是立學說、想辦法對付這方面的順逆問題。順,用不著費力,所以都是在逆方面絞腦汁。想出的辦法多種,差別在逆的程度,如儒家只是「節制」,程度淺,佛家要「滅」(智度的情慾除外),程度深。無論深淺,都是要求個人以「德」為武器與自然的情慾之火交戰。有勝利的可能;不幸是看實際,失敗的可能更多。所以縱使是道學家,已婚配,想永遠不動搖道心,也要乞求上天保佑,男,不遇見秋波一轉的西施,女,不遇見一往情深的潘安。
話由美國的事引起,先說美國的事。我的意見很簡單,不過兩項,想化為更簡的文字論斷,理由留到下面泛泛說。這是一,柯林頓有婚https://read.99csw.com外的性生活,未出人之常情,官場及各種新聞稱為「丑」,原因之一是,他位居總統,如果降到泰森(也是名人)一級,變兩廂情願為強|奸,雖判刑而很少人喊丑,如果再降,成為街頭巷尾的傑姆、約翰遜之流,婚外胡來,有誰會口誅筆伐?原因之二是,(視性行為丑)用舊話說是封建意識還相當濃厚或「藹理斯的時代」並未過去。還有三,獨立檢察官用描畫性生活細節的辦法來爭奪議員和總統的席位,手段是卑劣可恥的,容許這樣的表演登場,證明法律還需要改進。
他人瓦上霜掃完,轉為說泛泛之理,關於「性」(狹義,指男女合作而生男女)之理。先說個總的人生之道,由哲理而降為常情,我是信奉《禮記·中庸》所說:「天命之謂性(廣義,人之受于天者,如願活不願死、喜樂不喜苦之類),率性之謂道。」由廣義之性(包括飲食男女及其他)而有狹義之性(只包括男女),廣也罷,狹也罷,都受于天,《論語》有「畏天命」的話,即確認非人力所能左右,所以只能順而難得逆。順即率性,是人生之道,其中的作為當然都九_九_藏_書是合理的,也就不能視為丑。古人還有「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禮記·禮運》)、「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孟子·萬章上》)的話,本之這類想法,站在街頭吃烤羊肉串就不得稱為丑(在羊的眼裡如何,自當別論,因為那是羊生之道),為什麼換為男女就視為丑,待遇不同?
可是這不遇見的情況,單說中國,在舊時代比較容易,因為規定和現實都是男女授受不親。新時代不同了,女性解放,走出大門,可以與男性並肩跳交際舞,貼胸擠公交車,「平視」的機會多,根絕「目成」之類的事就難了。於是而成為社會問題,表現的心理狀態是,男女雙方,都願意獨佔,又都難於保證獨佔。還有社會狀態,是合合離離的頻繁。像是還要加上更新的狀態,是個人單幹,也就不再有合合離離的麻煩。將來的人群小單位會不會成為「身」而不再是「家」?不要為後人擔憂,且說現在。現在主流仍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有配偶關係的男女居室。這一切是「社會」的,單對單,可是「自然」的要求卻偏是男對女。如前面一再提到,不能調和就難免交戰。由理智方面考九-九-藏-書慮,最好是自然力敗北,於是而有希拉里,柯林頓見萊溫斯基就不再動心。人類的大悲劇(姑且誇張言之)是自然賦予的情慾之力過大,可能是絕大多數人想抗也抗不了。非不為也、是不能也的事,人力又能怎樣!我的想法,理想的對應之道是站在社會要求(假定是不違情理的)一邊,儘力與自然抗,實在抗不了則「畏天命」。畏天命,表現於心情是「容忍」,包括對人和對己。希拉里容忍了,是對人。我們是毫不相干的,對人就更應該容忍。知隨來行是雖有緋聞,可以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如果都能這樣,緋聞也就不再有立足之地,阿彌陀佛!
張中行(1909~2006),河北香河人,國學家、文學家、哲學家。著有《文言常識》、《佛教與中國文學》《禪外說禪》等。
或曰,床上不莊嚴雅馴的指責姑且放過,居室的男女並非夫婦,總不能說是合理合法的吧?這個問題太大,因為情況過於複雜。問題有來於「人」的,關係小,也要說說。總的說是人的社會關係千差萬別,對應的辦法就不宜於千篇一律。男女都無配偶的可以開除出去https://read•99csw•com。剩下的,可以是男女雙方都有配偶,可以只一方,男或女,有配偶。然後就飛來「情愛」的因素。新歡有,估計必少例外。差別在舊侶:可能雙方都來降溫(柴米油鹽時間長就不易);可能一方不降或少降,另一方大降;還可能雙方都降甚至大降。假定一方大降或都大降,而受社會諸多條件的限制,只能貌合神離,此時闖入婚外,我們要怎樣看?關鍵問題還不是怎樣看,而是怎樣避免。已用的辦法幾乎都是要求少思(相思之思)寡慾,從一而終。這要求是「社會」的,可是(思)情和欲束于天命之謂性,是「自然」的,這就必致引來社會力與自然力的交戰。鹿將死於誰手呢?關心世道人心的人會希望社會力取勝,而事實呢,操勝券的常常是自然力一方。於是,陳妙常思凡了,佛門內修道者尚且如此,況未入佛門之常人柯林頓乎?
緋聞,國產的也不會少,近一時期很多人高興談的卻是進口的。我是常人,有些常人老少熟人,見面,也就未能免俗,暫時扔開張家長、李家短,改為說美國總統柯林頓。話多了,難免觸及總統以外以及男女居室之理,且夫理,依宋儒,適用於一切人,就說是read•99csw.com人各有見吧,似也無妨擺在桌面上,以求教於未知數的對緋聞既有興趣又有意見的。
有人也許說,因為形態不莊嚴雅馴,與客廳或外交場面大異,所以應該視為丑。我的想法是,不莊嚴雅馴也是率性,或者竟是為達到生育目的所必需,此天也,人的禮俗又能奈之何?關於容許不莊嚴雅馴,還可以引兩個故事(出處已不記得)作為佐證。一個是,有個道學家多年無子,抽個精通醫道的人請教。通醫道的人問明男女居室的情況,建議無子的人至時要扔掉道學,放縱獸|欲。其後變雅為俗,果然就得子。另一個是,某朝某帝某公主下嫁,男女居室,駙馬失儀,有不敬語,公主生氣,到皇帝跟前告狀,龍顏大怒,要殺駙馬。宰相諫止,說:「陛下要問清楚,事是發生在床下還是床上,床上做什麼說什麼都不能算。」其後知道是在床上,皇帝也就不管了。且夫床上不顧禮儀,有生殺之權的皇帝尚且放之任之,我們小民又有什麼理由說三道四?還可以進一步問,曾過男女居室生活的,人有幾個是未曾失禮儀的?曾自以為丑而口誅筆伐嗎?在室內自己放之任之而坦蕩蕩,到室外賞玩別人的兩性細節而斥為丑,是有違公道的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