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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蘭琪2016年2月12日 星期五

弗蘭琪
2016年2月12日 星期五

丹尼爾挑起一邊的眉毛,「我聽說他回鎮上來了,弗蘭琪,我還以為你知道呢。」
「你有什麼反對意見嗎?」他直視著我的眼睛,彷彿讀得懂我大腦最深處的思想。我有一大把反對意見,也有許多事情要做,連一天的時間都騰不出,更何況一個星期,但是,如何才能在告訴他這一切的同時,不讓他覺得我冷酷無情、不讓我所說的聽起來顯得我不在乎你呢?
現在老碼頭周圍攔上了警戒線,棄之不用,入口處豎了一塊寫著紅字的大牌子:危險,請勿進入。但臨時圍欄很容易翻越,假如小時候就有這個圍欄,我們肯定會毫不猶豫地翻欄而入。
「在海水裡泡了那麼多年,索菲的屍體應該早就爛得不像樣了,弗蘭琪,可他們卻發現了一隻腳,根據腳的大小,他們認為它屬於一個女人,這隻腳還穿著阿迪達斯運動鞋,顯然是這隻膠底鞋保護了它,讓它在海里漂了許多年卻沒有爛透,也不會被魚吃掉。」
「我不確定我會在這裏待多久,丹尼爾,我現在是酒店的負責人,我爸爸……他……」
「我不相信有鬼。」我輕蔑地說。
我驅車離開市中心,順著海岸左側的沿海公路前行,然後便看到了它:維多利亞時代的遺迹好似腐爛的怪獸,從渾濁的海水中升起,幾條纖細的鋼腿似乎隨時都會不堪重負,被龐大的軀幹壓垮。老碼頭。你消失的地方。你喜歡這個碼頭,但我討厭它,現在甚至更討厭了。開車靠近的時候,我發現它比我離開時更加殘舊。再向前開就是你和丹尼爾長大的那座凌亂的舊房子。我依然非常熟悉這個鎮上的一切,它的地圖彷彿就烙印在我的腦子裡。
「沒關係,」我違心地說,「你做得對,而且我只在這裏待……」我的聲音漸漸變小,與他目光相對,我們之間的氣氛變得越來越黏稠,十八年來不曾傾吐的話語仿若凝結其中。
突然,低斜的太陽分開灰色的雲層,陽光傾瀉在碼頭上,晃得我睜不開眼,我被迫閉上眼睛,視網膜上躍動著無數個黑色的圓點,睜開眼睛時,天空重又變成灰色,碼頭再次空無一人,剛才的黑影大概是光線和我開了個玩笑。
我沒告訴他我覺得爸爸會死,管理已有的兩家酒店並且開設第三家酒店的責任沉重地壓在我肩上,所以,我其實沒有時間來這裏搞什麼徒勞無益的調查,而我之所以趕過來,完全是為了丹尼爾,為了過去。為了你,為了我們。
「是的。中風很嚴重……」我的喉嚨發緊,說不出話來。
我察覺到他走了過來,站在我身後。「對不起,我知道這裏剛好面向碼頭,」他把手放在我的肩上,彷彿讀得懂我的心思一般,「但我覺得你更不希望住在鎮中心的酒店,而且這邊的公寓美極了,非常適合弗蘭琪夫人。」他打趣道,我的情緒舒緩下來,轉身面對著他,他的鼻尖近在咫尺。
我講話的時候,丹尼爾邊喝茶邊點頭,鼓勵我說下去。「聽到你說的,我很難過,弗蘭琪,」聽完之後,他表示,「我一直沒結婚,因為沒遇到對的人。」我瞥了一眼他手上的戒指——至少曾經有人對他來說是特別的。他悲傷地笑了起來,見此情景,我的心開始顫抖:你的失蹤給他帶來的痛苦和他對你的愛,已然把他變成了情感上相當成熟的男人,這種情感方面的智慧,恰恰是我們年輕時欠缺的。以前他看起來可能像個飽受折磨的藝術家,穿一身黑、愛好風格陰鬱的音樂,與之矛盾的是,他的行為舉止卻處處透著樂觀,不像你的那位喜歡創作令人煩躁九九藏書的詩歌的前男友萊昂那麼嚴肅和熱愛沉思。
我點點頭,想起你對他的擔憂。他沒能拿到中學文憑,找工作也不積極。你不是一直擔心他會永遠困在奧德克里夫嗎?「後來,我決定追隨自己的夢想。音樂。」
他的指尖輕輕撫過我的胳膊,接著他迅速把手插|進口袋,似乎覺得假如不這樣做,他還會不由自主地伸手碰我。
「那個,這麼多年來,你都做了什麼?」我盡量語氣輕快地說。
我永遠不會忘記你剛剛失蹤的時候。第二天,發現你徹夜未歸,你媽媽意識到情況不對,開始她以為你可能跟我或者海倫在一起,但等了很久不見你回家,給你所有的朋友打電話也沒有找到你,最後她報了警。那時距離人們最後見到你已經過去了將近二十四小時,警察找我們所有人談話,海岸警衛隊搜尋了好幾天,但你消失得無影無蹤。沒人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他們只在老碼頭的邊緣發現了你的運動鞋,此後調查就停滯了,最後徹底終止。警察確信你從老碼頭失足掉進水裡淹死了,但官方始終不曾結案,你的家人也從未申請死亡裁定,所以,你依然屬於「失蹤人口」。
他瞪著我,看得出他眼中的恨意。「當然,最近才搬回來,這裏畢竟是我的家,而且,我覺得在這裏離索菲更近,我不能永遠逃跑,你也不能。」
拉起手剎時,我的手微微顫抖。為什麼回到這裏讓我如此緊張?與之相比,我平時的工作重點——主持公司會議、安撫難對付的客戶、與破罐子破摔的員工打交道——倒成了小菜一碟。我下了車,努力配合身上的穿著——修身牛仔褲和細高跟靴子——擺出優雅的姿態,然而迎面而來的冷空氣卻如同耳光般拍在我的臉上。
「也不是。」我否決了他的猜測,但語氣不是很有說服力。
「不加,我本人就已經夠甜的了。」他咧嘴笑道,接過我手裡的杯子,「謝謝。」
他大聲說:「我不會怪你,而且你現在過來了,不是嗎?在我需要你的時候。」
我驚訝地盯著他。沒錯,那條新聞刊登在全國性的報紙上,然而篇幅只有一小塊,並且夾在商業版面中間,我希望沒有人會看到它,至少不要讓那些還記得我們的奧德克里夫的居民發現,直到現在,爸爸的自尊心依然很強。
他抬起頭,越過馬克杯的邊沿看著我,「呃,我過得有點墮落,」他聳聳肩,表情很尷尬,「你知道那是什麼樣子的。」
我努力不讓自己顯得臉色發白。光是想到要在這裏住,我就恐懼萬分,更何況是整整一個星期。
他苦笑著說:「沒想到吧?以前你覺得我會幹什麼?在麥當勞打工,還是沉迷海洛因?」
我羞愧地低下頭。「我不能留下,」我對著自己的膝蓋說,「我父母在倫敦買下酒店,就是要我跟著他們開始新生活的,別因為這個責怪我,丹。」
「這座樓里有多少套公寓?」我走到窗前說。天已經黑了,他跟在我後面。
鎮中心的檔次略有提高——原先就有的折扣商店和蒼蠅館子之間,冒出來幾家高級咖啡館和餐廳,但總體而言這個小鎮並無改變,這裏的時間彷彿永遠停滯在五十年代中期。更加令人遺憾的是,那座遊樂場竟然還在,音樂依舊震耳欲聾,燈光俗麗刺眼。但小時候的我們喜歡這裏,把口袋裡的每一分零用錢都餵給那些兩便士遊戲機。
「無論如何,我做了好幾年的音樂記者,先為『美樂製造商』工作,後來給Q供稿,在倫敦度過了一段美好時光。」他微笑著回憶道,「現在read•99csw•com我是本地報社的編輯。」
「廚房裡的牛奶和茶包是你放的?」
「噢,滾你的吧,」我笑著搗了他的上臂一拳,「你根本沒變,不是嗎?還是那個討人厭的哥哥,總想著嚇唬人。」
過去,小鎮到了夏天會變得熙熙攘攘,滿是遊客,隨處可見漫步海邊的夫妻、堆沙堡的孩子、帶著保溫杯和自製三明治坐在長椅上看海的老年人、坐摩天輪時雙手緊扣的青年情侶。如今這裏卻像一座鬼城,勾起我所有不愉快的回憶。
因此,我只能吞下一大口茶,搖搖頭,告訴丹尼爾,沒有,我沒有任何異議。
「天啊。」

他站起來。「我得走了,明天一早過來。」他故作輕鬆地說,「我們約在九點半怎麼樣?先去找萊昂問問,好不好?」
還有我們已經失去的一切。

「我有一個想法,」他突然說,「我們需要和那天晚上的所有在場者談談,我知道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了,但他們或許記得些什麼,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你只有一個星期,所以我們最好馬上開始。」
我把路虎攬勝停在路旁停車處,關掉發動機,坐在車裡凝視老碼頭,任由記憶湧入腦海——十幾歲時,我們最早是和傑森一起來,然後丹尼爾和他的朋友們代替了傑森。1989年,老碼頭停止對公眾開放,但這並沒有阻止我們,碼頭是我們遠離喧囂城鎮的好去處,我們可以坐在這裏,安安靜靜地喝「紅帶」淡啤,用我的攜帶型CD機聽「布勒」和「綠洲」的歌。我們從來不會沿著碼頭往海里走太遠,沒等走到盡頭的那個廢棄的老涼亭就會停步。酒館里流傳著許多關於涼亭的鬼故事:涼亭的建造者從亭子上面掉下來摔死了,到了晚上會出來散步;那兒還有個穿維多利亞時代睡衣的女鬼,據說她當年被丈夫甩了,抱著剛出生的孩子跳了海。雖然懷疑這些故事都不是真的,但我們還是喜歡拿來嚇唬自己。
「誰叫你那麼時髦呢。」他把擋著眼睛的頭髮捋到後面,這個動作是如此親切、如此討人喜歡,我不由得眼睛發酸,但我眨著眼睛憋回了眼淚,暗罵自己沒出息。我從來都不愛哭,哭是你的專長,取笑你、把你惹哭才是我的強項。
他皺起眉頭,抓緊杯子。我注意到他右手無名指上戴了一枚純銀戒指,不知道是誰給他的。起初他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擔心可能冒犯了他,卻不清楚原因。我通常能夠憑直覺感知他人的情緒和感受,知道在什麼時候提出什麼樣的問題最合適,或者該在何種時機運用無可挑剔的讚美技巧打破僵局。我為此感到自豪,這也是我工作時的看家本領,但今晚我卻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在你最好的朋友的殘骸被人發現的第二天,你該怎麼和她的哥哥說話?如何選擇恰當的話題?
我駛入車道,輪胎在礫石上碾壓,最後停在一輛金色的沃克斯豪爾旁邊。一個男人坐在大門口的矮牆上,蹺著二郎腿,在筆記本上寫寫劃劃。即便過去了許多年,我也知道這是丹尼爾,我熟悉他下巴的曲線、長鼻子的線條和彆扭的發旋——他的黑髮從來不會老老實實地貼合頭皮,總會翹起一撮,發梢搭在蒼白的前額上,遮住眼睛,迫使他不得不經常向後捋頭髮。聽到我的車開過來,他抬起頭,露出期待的表情,把手中的筆夾到耳後。
「哇哦,風景真美。」我說,其實心裏一沉。我可不想每天都被迫看到那個碼頭,進而想起你的失蹤,不對,你的死亡,我糾正自己。
九九藏書樓上兩套,樓下兩套。現在是淡季,所以我猜這個周末只有樓下的公寓有人。」他做了個鬼臉,「你可以的,對不對?一個人待在這套鬼氣森森的大房子里?」他笑道。我覺得自己猶如被揍了一拳,他的笑我很熟悉,和你笑起來像極了。
我的手掌立即開始出汗。「什麼?」
度假公寓高高矗立在鳥瞰老碼頭的懸崖頂部,驅車右轉時,我覺得口乾舌燥。我已經拐出海岸公路,現下正在陡峭的山道上行駛,好在我的車善於應付顛簸的路面。山路逐漸變得平坦,我遠遠望見了博福特別墅:一座檸檬色與白色相間的維多利亞風格公寓樓,有著巨大的飄窗和華麗的尖頂山牆。它躋身於一排幾乎一模一樣的冰淇淋色建築中,面朝奧德克里夫海灣,俯觀老碼頭,猶如一群盛裝打扮卻脾氣陰鬱的老太婆。鎮子的這一部分總是更有名氣,這裏的許多大房子和只允許當地居民進入的公園令人稱羡——破舊的老碼頭除外。
我退入廚房,給我們兩人各沏了一杯茶,注意到丹尼爾(也有可能是房東)已經出門為我採購了一些必需品——包括麵包、牛奶和袋泡茶——我有些感動。
車子路過原來的露天泳池,我們夏天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這裏度過的,這裏也是我爸爸教我們游泳的地方,現在大門已經被木板封住,像個被約會對象放了鴿子的傢伙,一副被人遺棄的可憐相。沿岸再往前一點的大碼頭倒是沒怎麼變,華麗的藝術風格門面和鮮紅字樣的招牌一如往昔。
他從口袋裡掏出鑰匙。「來吧,弗蘭琪夫人,」他戲謔地說,「我帶你巡視一下你的城堡。」
我跟隨他踏入長長的走廊。天花板很高,檐口很精緻,樓梯上鋪著柔軟的餅乾色羊毛地毯,樓梯間的兩邊各有一扇門,門上有數字。「你的房間在二樓。」注意到我在左側的房門口停住腳步,他說。我跟著他來到二樓的一處寬闊的方形平台,這裏也有兩扇彼此相對的門,中間的走廊開了一扇拱形小窗,我來到窗口,眺望外面的海灣。
他聳聳肩,但我看得出他很高興。接著我意識到,自從你失蹤以後,他一定非常懷念這樣的關係,也許在這裏見到我讓他想起了你,想起我們的童年。他真的需要我的幫助來揭開你失蹤的真相嗎?還是他只想讓我到這裏來,因為我能夠令他想起我們曾經擁有的一切?
假如知道我會被迫再次見到萊昂,我絕對不會答應回來。
我得走了。已經快到下午三點,不能再拖延,該和丹尼爾見面了。我不情願地發動汽車,就在準備離開的時候,碼頭上的什麼東西躍入我的視野:一個人影趴在欄杆上,身體探出一大截,似乎馬上就要壓塌老舊的欄杆,跌進波濤洶湧的大海。雖然那只是個黑色的側影,但黑影的長發和心形的臉龐讓我猜想那是一個女人,而且,她看上去像你。我的心臟一緊。不可能是你。也不會是別人,因為碼頭上的木板已經腐爛,到處都是窟窿,走在上面卻不會掉到海里是不可能的。
我的心一沉。「你還在搞樂隊?」我記得那支樂隊——主要因為他們都是垃圾,但這並不能阻止他們幾乎每個周末都到布里斯托爾的地下酒吧演出。作為吉他手,丹尼爾的技術不壞,但樂隊的最大欠缺是主唱西德唱歌跑調,並且似乎沒有人願意告訴他這一點。
他看起來非常脆弱,無論如何,我喜歡看到丹尼爾需要我的樣子——他想讓我和他一起去!「我當然願意。」我想起那天晚上你穿的運動鞋,你很喜歡那雙阿迪達斯「羚羊」read.99csw•com
我嚇得差點吐出嘴裏的茶。萊昂?丹尼爾一定是弄錯了。你失蹤幾周后,萊昂就離開了奧德克里夫。「怎麼找他?」我假裝遺憾地說,「我聽說萊昂在國外工作,我們還是別管他了,誰是下一個?」
「哇哦,你從這裏走出去了?」
「只有一個卧室,但我哥們兒說,你可以待到下禮拜五,有人預訂了這套房子,那天會過來住。我們也沒料到,竟然有人願意來過長周末,否則你還可以在這裏多待幾天。」
「你想知道?」我坐在他旁邊,開始逗他,「謝謝你,牛奶和茶包……」我撫摸著他的胳膊,但他的身體僵硬起來,我只好收手,接下來的輕佻話也講不出來了。
我張開嘴,準備告訴他,我只有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因為我不得不儘快回倫敦,但看到他的表情,我又把嘴閉上了。
他在前面領我熟悉房間,我在後面跟著。這個過程倒很愉快,公寓里的幾個房間很寬敞,通風也好,牆壁的顏色很養眼。雙人小卧室的窗戶下方是後院的垃圾箱,隔壁是裝潢現代的敞開式廚房,客廳的大飄窗俯瞰波濤洶湧的灰色海灣,桃花心木地板在我的靴子底下吱吱作響,從淡灰色的天鵝絨沙發和低矮的玻璃茶几來看,這裏的裝飾非常時尚,顯然更適合情侶,而不是有小孩的家庭。角落裡擺著寬屏幕電視,沙發對面有鑄鐵壁爐,爐旁堆著木柴。這裏雖是個豪華的住所,但處處瀰漫著許久沒人住過導致的霉味。
「我不記得你喝茶加不加糖了。」端著兩隻馬克杯回到客廳,我說,他正躺在沙發上,腳旁是我的行李。爐火已經點燃。
當我駕車穿過奧德克里夫的鎮中心時,天空變得灰暗而壓抑,雲層如此之低,我彷彿可以伸手觸摸它。馬路左側是爛泥般的棕色沙地,大海如同一攤骯髒的洗碗水,必須眯起眼睛仔細打量,才能分辨出陸地與海水的交界。沙灘上分散著幾個穿長筒雨靴的人,形單影隻地佇立在水邊,衣服被風吹得緊緊貼在背上,他們不停地朝遠處扔棍子,訓練幾條濕漉漉的瘦狗把它們叼回來。
他修長的手指握著杯子,吹了吹杯中的茶水,呷了一口。
他聳聳肩。「我覺得你可能需要。你的旅行箱里都有什麼?簡直能有一噸重。」
「好,」他說,「因為我早些時候接到了警方的電話,他們有了新的推斷。」
他的臉色比平常還要蒼白。「他們採集了我的DNA樣本,讓我星期三上午去警察局拿鑒定結果,這是自然,他們需要通過DNA比對確定穿運動鞋的腳就是她的,還要看看這隻鞋和當年在碼頭上找到的那隻阿迪達斯是不是同一雙,原先那隻鞋現在還在警察局的證物室里,你願意和我一起去嗎?我……我覺得我沒法一個人面對。」
而現在……報紙的標題又閃現在我眼前,我眨了眨眼睛,把它趕走。
丹尼爾正期待地盯著我,我只能機械地複述往常應付別人的那套說辭:我和一位我所崇拜的對沖基金經理結了婚,我們想要個孩子,但我沒懷上,於是他和同事出軌了,隨後我們離婚了。我沒告訴丹尼爾的是,加上離婚獲得的贍養費,我才有足夠的錢買下現在這家新酒店,我也沒說我現在很難相信男人,哪怕對方是實在可靠的邁克。
他笑了起來。「當然沒有。我意識到,比起做音樂,我更擅長撰寫與音樂有關的故事,所以我上了大學,獲得了新聞學學位,成了音樂記者。」
丹尼爾最終打破了沉默。「你呢?日子過得很滋潤吧?」他咧嘴笑道,但我很難對他笑出來,我的「日子過得九*九*藏*書滋潤」,可能大家都是這麼想的,我有錢,有座可愛的房子、一份好工作——連鎖酒店的主管,然而,你失蹤的那天晚上,我的一部分也早就跟著死去了。
我感到旁邊的丹尼爾僵住了。「我在報上看到過你爸爸的新聞,」他轉過頭來看著我, 「對你們的打擊一定很大。」
「我才不時髦呢。」我說,心中的不自在讓我的聲音聽起來出乎意料地刺耳,但我知道丹尼爾不會在意。情況總是如此。因為我是豪華旅館老闆的女兒,你和丹尼爾來自破公寓房——只有過時了的六十年代的陽台和破爛的車庫。
我們笨手笨腳地擁抱。他苦笑著讚美了我,不知道他是否因為我變得和他記憶中的不一樣而感到失望。「你幾乎沒變,弗蘭琪·豪伊,」他說,還像以前一樣迷人,「還是那麼淑女。」聽了這些話,我彷彿回到從前,再次來到你的卧室,丹尼爾懶洋洋地靠在床上,挑著眉毛揶揄我們,灰色的眼睛閃閃發光。
我呷了一口茶,臉頰熱辣辣的。
馬路的另一側,是一長溜面朝大海的建築:帶露台的維多利亞風格旅館和招待所。我從曾經屬於我家的旅館門口經過,那裡是我長大的地方,昔日粉紅色的牆壁已經被刷成更加精緻的粉藍色。
我抬起頭,他像過去那樣凝視著我,似乎能把我看透。你總是開玩笑說他迷戀我,有時我也這麼想,但我不會玩弄他的感情,噢,當然,我和他調情,還有很短的一段時間,我曾經考慮讓他吻我,可當時正是我們遇見傑森的那個夏天。
「你連那個一直打算懲罰出軌丈夫,最後抱著孩子跳海的格麗塔都不怕?」
「弗蘭琪?」丹尼爾從牆上跳下來,朝我走來。他還是那麼瘦、那麼高,穿著黑色的牛仔褲、長長的黑大衣,條紋圍巾包到了下巴上。他把筆記本塞進外套的前袋裡。從遠處看,他與我上次見到的那個二十三歲的年輕人無甚區別,但當他走近了之後,我發現歲月柔化了他曾經冷峻的面部輪廓,近乎黑色的頭髮里偶爾也會出現銀白的閃光,皮膚粗糙了不少,不再那麼有光澤。記得我第一次見到丹尼爾時,他騎著越野自行車繞著房子轉圈,不時做幾個前輪離地的特技動作,想要給我們留下深刻印象。當時他九歲,現在他已經四十一歲了,男人味十足,完全不再是當年的小男孩。想到這裏,我的臉紅了。
丹尼爾去車上幫我拿行李,我走進客廳拉開窗帘。暗沉的夜幕下,只能看到老碼頭的黑色輪廓,靠近入口處有兩根老式燈柱,照亮了周圍的一圈破碎的木板和腐爛的框架,如同舞台上的聚光燈。涼亭的圓頂在遠處若隱若現,宛如地平線上的墨漬。一股寒意沿著我的脊背流淌而下,我猛然拉上了窗帘。
我笑了。「我差點忘了,你以前叫我弗蘭琪夫人。」
首先移開視線的是他。他朝左邊的房門走過去,白色的門板上有個銀色的數字「4」,他默默地把鑰匙插|進鎖孔,推開了門,室內的空氣並不新鮮,似乎很久沒有人住過了。
我繼續坐了一會兒,雨滴敲打在車頂和風擋玻璃上,瘋狂衝擊堤岸的白色海浪宛如瘋狗噴吐的白沫。返回鎮中心途中,我在鎮子外的加油站停車加油。索芙,還記得嗎?我們小的時候,那裡屬於埃爾夫石油公司,而現在已經歸為殼牌旗下,加油站的入口處擺了一排報紙,本地小報的頭版頭條便是《海灘驚現人類殘骸》,多麼冷酷無情的標題!竟以如此口吻談論你的悲劇。
「你搬回來了?」我忍不住想要取笑他。
我恐懼得頭皮發麻,一屁股跌坐進沙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