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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君子 「合法性」的夢魘

偽君子

「合法性」的夢魘

由「大禮議」可見,明代一般儒家官僚心中,對於「合法性」,怎樣持著絕不圓融的態度。朱厚熜是名正言順做皇帝的,他無非想捎帶著把親生父親也引入皇帝行列,尚且招致士大夫階層一致抵制。那麼,身為顛覆者,憑仗武力推翻合法君主、奪取帝位的朱棣,將面臨怎樣困難,更可想而知。
此種局面,朱棣事先也應有所預料,但恐怕未曾料到抵制的人如此多。除了皇室親貴——朱允炆削藩,早就得罪了這批人——迎降隊伍中頭面人物寥寥無幾,部長級(尚書銜)只有一個茹瑺,副部級(侍郎)四位。反觀朱棣先後兩次開列的「奸臣榜」(支持朱允炆的官員),吏、戶、兵、刑、工、禮部尚書和太常卿、大理卿俱在其內,加上一堆侍郎,外帶皇帝首席顧問、知識分子領袖方孝孺,人心向背,一望而知。他更沒想到,大局已定之後,這些人絕大多數還堅持死硬立場,甚至當他做足姿態、給足面子,他們仍不買賬。這時,他開始明白,攆走朱允炆、自己黃袍加身是一碼事,找到「合法性」完全是另一碼事。
朱棣以武力推翻建文帝,雖非不費吹灰之力,但著實頗為順利,一如兩個不同重量級的拳手之間的較量,沒有懸念。
成祖曰:「彼自焚死。」
成祖降榻,勞曰:「先生毋自苦,予欲法周公輔成王耳。」
朱允炆良好的聲譽是一個原因。萬曆年間,李贄于《續藏書》借評述方孝孺其人之機,極大胆地在同洪武嚴政相對照的意義上,稱讚建文的四年之治:「蓋(洪武年間)霜雪之用多,而摧殘之意亦甚不少。建文繼之,專一煦以陽春。」比朱元璋為嚴冬,而把朱允炆比做陽春,乃至說他善始善終地(「專一」)只把溫暖帶給民間。這個說法應不過分。由建文入永樂的時人朱鷺,在詩《過金陵吊方正學諸臣》里寫:「四年寬政解嚴霜,天命雖新故忍忘?」嚴霜,指朱元璋;天命雖新,指朱棣上台。詩句中對朱允炆懷念之意甚濃。從朱鷺到李贄,一百多年過去了,朱允炆的良好聲譽卻是一貫的,沒有什麼不一致的材料來推翻這印象。
所謂「九族」,典出《尚書·堯典》「以親九族」。歷來經學家有不同解釋,一派認為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一派認為是從自己算起,上至高祖,下至玄孫。明清刑律服製圖則規定,直系親屬上推至四世高祖、下推至四世玄孫,另外再在旁系親屬中橫推至三從兄弟的範圍。不管怎樣界定,九族盡誅,一個人既有親屬基本一網打盡,殺無可殺。饒是這樣,朱棣意猶未平,怎麼辦?他就破天荒地「將其朋友代為一族誅之」,這樣湊成「十族」。
有跡象表明,最初,朱棣是渴望「合法性」的。他希望事情儘快步入正軌,擺脫篡位者的陰影。
孝孺曰:「『成王』安在?」
明代最典型的事件,是嘉靖初年那場極激烈的「大禮議」。當時正德皇帝朱厚照死去,無子,由興獻王世子朱厚熜入繼,成為嘉靖皇帝。他在當皇帝的第五天就下令討論生父興獻王的尊號問題,亦即想給父親追加皇帝名義,一下子引起非常複雜的倫理問題。根據禮法,作為入繼者,朱厚熜繼承皇位的同時,便自動以孝宗朱祐樘為父(朱厚熜與read.99csw.com朱厚照同輩),現在提出給本生父上皇帝尊號,實際上就成為「繼統不繼嗣」。以我們今人眼光,可能覺得這種問題無關痛癢,而在當時,卻事關皇帝權力由來是否合法的大節。於是首輔楊廷和帶頭,滿朝士大夫奮起抗爭,雙方僵持三年之久,最後演變成「左順門事件」。嘉靖三年七月十五日,自尚書、侍郎至員外郎、主事、司務等二百二十位官員,以相當於現代靜坐示威的方式,跪伏左順門外,務求皇帝納諫,幾次傳旨令退去,皆不聽,仍跪伏喧呼。嘉靖帝大怒,出手鎮壓,除當即逮捕一百四十二人外,命四品以上八十六人待罪聽候處理;七月十七日,命所有參与此事的四品以上官員奪去俸祿,五品以下俱處以廷杖,受廷杖者人數達一百八十餘人,其中,死於杖下竟達十七人。
先是,成祖發北平,姚廣孝以孝孺為托,曰:「城下之日,彼必不降,幸勿殺之。殺孝孺,天下讀書種子絕矣。」成祖頷之。
孝孺投筆于地,且哭且罵曰:「死即死耳,詔不可草。」
士大夫,或者說儒家官僚,有自己的政治理性。它反映在若干原則上,例如君臣之義、宗法關係、王朝繼嗣制度等。這些原則,基於儒家對心目中政治秩序的訴求,關乎它所理解的國家根本和大體,是不可破壞的,具有超乎道德之上的地位,也是優先於道德標準的最高標準。
孔子在世時,即有意識地致力於建立這秩序,他在七十歲左右的高齡,完成畢生最後一部著作《春秋》。「《春秋》之義行,則天下亂臣賊子懼焉。」此書之作,即為正名分、立褒貶,司馬遷評曰「以繩當世」,近人則稱「儒家政治思想,以《春秋》為最高標準」。孔子自己有一句話:「後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對此,經學家劉煕解釋是:「知者,行堯舜之道者也。罪者,在王公之位,見貶絕者。」意即《春秋》樹立了一個標杆,明確應該怎麼做和不可以做什麼。究竟是什麼樣的標杆呢?說到底,就是制度,是任何情形下不能被侵犯和破壞的國家政治秩序,當時用詞是「禮法」。「禮法」包含道德,但比道德更高。比如暴君被殺,依《春秋》的書法,只能用「弒」字,不能稱「殺」。《春秋》襄公三十一年記:「莒人弒其君密州」。這件事,實際上是莒國國君為其人民所共棄,對這正義之舉,《春秋》仍堅持書「弒」,因「弒」字有以下犯上的意思,這層意思在孔子看來必須申明,哪怕莒君已到「國人皆曰可殺」的地步,但身份仍是國君,雖因惡被殺,國人所為仍為非禮,故必須明書曰「弒」。這便是「《春秋》筆法」,借歷史的書寫,表達和構建一套任何情形下不動搖的政治倫理。所以,吳、楚兩國國君已經稱王,《春秋》仍尊周天子所予封號,只對他們以「子」相稱。前631年,晉文公以霸主身份將周襄王召至河陽、踐土(今晉豫一帶)接受諸侯朝拜,這是嚴重違反禮法的舉動,《春秋》於是記為「天王狩于河陽」,因為「『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狩』。」魯惠公死後,嫡子(後來的魯桓公)年幼,因此由繼室庶出之子暫攝君位,是為魯隱公;《春秋》對此事隱而不提,只用「元年,春」一語,一方面表示發生了執政者的交替,一方面迴避直接談論有新君即位——雖然確實發生了這種事情。總之,用非常嚴格、不苟的表述,來堅持倫理正確。https://read•99csw.com
方孝孺以一人之「罪」,致上千人陪死、落難,說明了三點:第一,與乃父一樣,朱棣也流淌著嗜殺之血。第二,如此濫殺,遠遠出了報復之需要,它主要的目的,是對暴力、權威的炫耀;朱棣既不能以「德」攏人,索性露出血腥面目——他一直有這兩副面孔,前者其表,後者其里。
成祖怒,命磔諸市。
這場搶白,方孝孺不但明白地告訴朱棣:「你的所作所為,全都非法。」而且連提三問,每一問,都把朱棣逼到死角,讓那偽君子的面目大白于眾。本來,朱棣希望「轉化」方孝孺這麼一個士林領袖,以渡過「合法性危機」。他讓方孝孺「草詔」,方若接受,等於承認他皇帝身份合法,這或比所草之詔意義更大。然而,方孝孺不但拒絕,反就合法性問題窮追不捨。

北京紫禁城
由朱棣仿南京紫禁城在北京修建,完全是新建,並非在金、元舊宮基礎上擴建翻新。明初,大約三四十年時間內,中國居然造了兩座這樣偉大的宮城;當然,每個銅板都來自黎民百姓。
他稱帝的真正障礙,不是朱允炆,而是「合法性」。當把守金川門的谷王朱橞和李景隆為他打開城門之時,戰爭結束了,然而朱棣卻意識到,現在他才面臨真正嚴峻的考驗。作為勝利者,他享受到的不是歡迎、擁戴和臣服。他贏得了戰爭,卻沒有贏得承認。史料為我們揭示出朱棣進入南京城時所遭遇的尷尬局面:迎降的朝臣不過百十號人,而「遁去者,達四百六十三人」,這還不包括自盡者、被捕者。假如換置為現代民調的表述方式,朱棣的支持率不足百分之二十。
方孝孺自己被殺(時年四十六)不算,朱棣復詔「誅其九族」,說是「五服之親,盡皆滅戮」。將方孝孺血緣相近的親族全部殺光,朱棣猶「怒不已」,聞所未聞地「必欲誅十族九*九*藏*書」。
「磔」,是一種將犯人割肉離骨、斷肢體,再割斷咽喉的極刑。朱棣這樣處死一個讀書人,除了發泄極度仇恨外,還包含冷血的意思,即通過恫嚇,令正統儒士膽寒。
雖然事實證明,朱棣才是朱元璋構建的體制的合格繼承人,但有諷刺意味的是,他卻要以不合法方式來得到似乎天然屬於他——抑或他才真正與之相配——的權力。同時,他的權力越是來得不合法,他就越發想盡一切辦法來鞏固和強化這權力,結果,他的這種努力與那種權力的本質,二者反倒相得益彰,彼此生髮,將各自真諦發揮得淋漓盡致。
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弟?」
許多年後,李贄在總結這段歷史時說了一番話:「故建文之時,死難之臣,若此其盛者,以有孝孺風之,連茹拔之,而建文復以春溫煦之耳。」意思是,之所以當時那麼多士大夫在淫|威前寧死不屈,是因為一有方孝孺做榜樣,二來整個儒士階層為操守而同聲相應、同氣相求,還有建文四載清明政治所給予大家的感動。現實如此,朱棣怎麼辦?也應該設身處地替他想想:當時若不大開殺戒,勢難壓平局面。然而,屠刀高舉的結果,卻又更彰明地暴露了他失道寡助的處境。左也不好,右也不是,「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
中國歷史上向來不乏殺虐,但以往多為戰爭、族群衝突、暴亂、飢荒所致。純粹的政治迫害,像朱棣報復建文忠臣如此大規模的事件,殺戮之狠、株連之廣,歷史上還是第一次。朱元璋一生也搞過幾次大的政治迫害,但分散於三十年統治的不同時期。單論一次性的集中迫害,永樂元年恐怕創了歷史之最。

傳說建文帝逃走後出家為僧
但也只是傳說。其他傳說包括逃往南洋。總之, 侄兒的真實下落令朱棣很是煩惱。
朱棣擺出禮賢下士姿態,「降榻」親迎,口稱「先生」,很像一位賢君。但方孝孺不吃這套,一意剝掉他的偽裝。朱棣因對方是大儒,投其所好,順帶也自我表現一下,說起了「周公輔成王」的故事。但他實不該說這個;一說,讓方孝孺逮個正著。方抓住此話,就合法性問題向朱棣連連進攻,招招不離後腦勺,朱棣初還勉強抵擋,隨即左支右絀,終於辭窮,扔出一句「此朕家事」,放棄講理。
南京被燕兵控制以後,少數士大夫曾在各地武裝抵抗,很快都被撲滅。多數人選擇棄官和逃亡,以此拒絕與篡權者合作,如果跟崇禎皇帝自盡后對滿清比較激烈的抵抗相比,似乎顯得平淡。不過其中情形並不相同,明末抵抗是基於亡國之痛,而朱棣篡政說到底是朱姓王朝的「家事」,不合法歸不合法,江山終究沒有易手。對此,孔子早就說過:「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眼下的情況,就很符合「無道」的定義。所以,跑掉,不合作,躲起來不做官,足以表明對時事的態度。read•99csw.com
不過,這是較次要的原因。雖然古代因為「人治」的習見,對賢君心嚮往之,但朱棣取朱允炆代之的問題,並不簡單地是只與他們叔侄個人品質有關。
這層目的,更由他的進一步措施得到驗證——
至是欲使(方孝孺)草詔。召至,悲慟聲徹殿陛。
那個替他策劃了整個叛亂奪權計劃的智囊人物道衍和尚(姚廣孝)早就深謀遠慮地忠告:進入南京后,當務之急是搞定方孝孺。道理不言自喻:如方孝孺可為所用,以他在士林中的聲望,令儒家官僚集團接受既成事實,難度可降低不少。朱棣亦深知其意義,捉住方孝孺后,依姚廣孝之言,亟假辭色,結果大失所望,進而惱羞成怒。《明史》對這一段的描寫,細膩可觀,如小說一般:
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子?」
成祖曰:「此朕家事。」顧左右授筆札,曰:「詔天下,非先生草不可。」
整個永樂元年,都是在血腥中度過。方孝孺案僅為大屠殺的開端。除方孝孺外,被滅族滅門的,還有太常寺卿黃子澄、兵部尚書齊泰、大理寺卿胡閏、御史大夫景清、太常寺少卿盧原質、禮部右侍中黃觀、監察御史高翔等多人。每案均殺數百人。如黃子澄案,據在《明史》中主撰「成祖本紀」的朱彝尊說,「坐累死者,族子六十五人,外戚三百八十人。」胡閏案,據《鄱陽郡志》所載,「其族棄市者二百十七人」,而累計連坐而死的人數,驚人地達到「數千人」。《明史》亦說:「胡閏之獄,所籍者數百家,號冤聲徹天。」遭滅門之禍的總數,已難確知,但僅永樂初年著名大酷吏陳瑛,經其一人之手,就「滅建文朝忠臣數十族」
自打朱棣將朝思暮想的平天冠戴到自家腦袋上,「合法性」問題,也就像驅不散的夢魘,始終追隨著他。
但其中情形又頗怪異。朱棣的血腥殺戮,本意是樹立威權、降服人心,可是殺人越多,也益發凸顯了他權力基礎的薄弱;每殺一個人,都等於向世人宣告:「又read.99csw•com出現了一個反對者——雖然被我幹掉了。」另一面,不斷有人慷慨赴死,恰恰不斷在證明被推翻的建文政權更合人心,或在人們心目中是更具法律或道德合法性的政權。在朱棣的酷刑面前寧死不屈、堅持立場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翻翻《明史》,列傳第二十九到第三十一,即卷141-143之間,記述了大大小小這樣的故事一百來個,個個精彩,令人肅然。其中最奇的,有人原不在所謂「逆臣」之列,但為著正義,竟然送上門去——方孝孺處死棄市,開國名將廖永忠之孫廖鏞、廖銘兄弟二人,明知危險,也不避斧鉞,挺身而出,將支離破碎的遺骨收撿起來,葬于聚寶門外山上;事後,鏞、銘果然被捕處死,他們另一個兄弟廖鉞及從叔父廖昇也同時受牽連而充軍戍邊。
這是他非正義攫取政權所須付出的代價。只可嘆,歷史、社會和人性,也不得不為這位自命為永樂皇帝的人的貪婪和權力欲而付出沉重的代價。什麼代價?只消看看朱棣在此後一生當中,怎樣竭盡所能,為維持其從來源處即沾染了洗不掉的巨大污點的統治,做下哪些事,便一目了然。
這政治倫理,經一千多年來從漢儒到宋儒的深入闡釋,在士大夫心目中已根深蒂固、不容移易,構成他們對於政治合法性的基本理念。
方孝孺的態度,讓朱棣山窮水盡。他已然認清,自己的行為不可能指望正統儒家官僚階層接受與認可。於是,一方面,難免惱怒至極而喪心病狂,另一方面,他確也只剩下一種選擇:運用暴力,去強化到手的權柄。
為什麼?
這種暴力,甚至於可以毫無尺度。方孝孺被誅「十族」,雖已聞所未聞,但遭牽連者,究與方家有這樣那樣沾親帶故名義。後來,發展到純粹傷及無辜的地步。景清一案,「磔死,族之。籍其鄉,轉相攀染,謂之『瓜蔓抄』,村裡為墟。」就是說,景清鄉鄰全部遭殃,「轉相攀染」四字,黑暗之至,「村裡為墟」說明該村最後弄成為「無人村」。另一個被族滅者高翔,除了滿門殺光,還被挖了祖墳。這且不說,朱棣先把高家產業分給他人,再宣布,凡分得高氏產業者,全部課以重稅。為什麼?「曰:『令世世罵翔也。』」
滅族者之外,還有許多人,處決其本人後,家屬或被宣布為奴,或辱其妻女,使嫁最賤之人。直到二十二年後,這批人才被特赦為「民」,「還其田土」
方孝孺一案總共殺掉多少人?黃佐《革除遺事》記作八百四十七人。李贄《續藏書》記作八百七十三人,略有差別,或因萬曆年間(李贄生活於此時)研究者對罹難者又有新發現,而使總數增加二十九人。除直接死難者,受牽連而發配、充軍的,又有千餘人。一百多年後,萬曆十三年三月,當方孝孺案徹底赦免時,所統計的各地流放者,人數為一千三百餘人。
成祖曰:「國賴長君(指建文之子年幼不足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