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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談死亡

八、談死亡

就某種意義言之,在時空之中所表現的個別存在,當然是真實的,但「實在性」屬於理念,只有它才是事物不變的形式;基於此,個別的存在只是在彰顯全體的「實在」。柏拉圖深悉此理,所以,理念成為他的根本思想和哲學中心。對這一點必須要有所理解,才有深入一般哲學的能力。
但我要特彆強調,人類所表現的對生命的無限執著,並非由認識力和理智所產生;他們反而認為眷戀生存是最愚蠢不過的事,因為生命的客觀價值是非常不確定的,至少它會使人懷疑存在是否比非存在更好。經驗和理智必定會告訴我們,理智實勝於經驗。若打開墳墓,試問那些死者還想否重返人世,相信他們必定會搖頭拒絕。
智慧雖是意志的產物,但它與意志卻站在對立及旁觀者的地位。不過,它所認識的只是某一段時間中經驗的、片斷的、屬於連續刺|激和行動的意志。動物的意志也可獲得智慧,然而它的作用更小,僅在追求自己的目的時做指引之用。本質之為物,對智慧而言,始終是一個謎,因為它所看到的只是個體不斷的產生和破滅,它永遠不能了解本質,即意志,不受時間限制。不過,我們也許可以這麼說:對死亡的恐懼,或多或少是因為個體的意志不願脫離原來的智慧。
對這個遊戲,應該把那些曾衷心說「此生已不虛度」的人除外,但對此我不準備詳加敘述,這裏只特別提醒讀者一件事情:出生的痛苦和死亡的難逃,這兩者本是求生意志本身為走向客觀化及通往生存的不變條件;只有在這兩個條件之下,我們的本質本身才能不參与時間的經過或種族的死滅,而存在於永遠的「現在」中,享受求生意志的肯定果實。
人類對生命的強烈執著,是盲目而不合理的。這種強烈的執著充其量只在說明,求生意志就是我們的全部本質。對意志而言,不管生命如何痛苦、如何短暫、如何不確實,總把它當作至高無上的瑰寶;同時,也說明了意志本身原本就是盲目、沒有認識力的。反之,認識力卻可能暴露生命毫無價值,而反抗對生命的執著,進而克服對死亡的恐懼。
此外,狄德羅在《宿命論者傑克》一書中,有一節常為人所疏忽的文字,在這裏大有一記的價值。「一座廣大的城堡入口處寫著:『我不屬於任何人,而屬於全世界,你在進入這裏之前、在這裏之際、離開此地之後,都在我的懷抱中』。」
因此,這種狀況,與其命名為「輪迴」,不如說「再生」更貼切。根據哈代的《佛教手引》及柯賓的《佛教綱要》等書的記載,都說明佛教的教義與上述見解本來就一致,但對大部分佛教徒而言,因為這種教義太過深奧難解,故而以較淺易單純的「輪迴說」取代。
造物何以厚彼而薄此?我相信它本來的意旨是這樣的:這種秩序只是表面現象,這種不斷的生減只是相對的,絕不會波及事物的根底。不僅如此,一切事物真實的內在本質,雖是我們肉眼看不到的神秘東西,但它向我們保證:本質絕不會因生滅而有所影響。至於談到這些是如何發生的,我們既看不到,當然也無從理解,只有把它當作一種戲法。
個人意識由於死亡而終止,然而,又是什麼使他還能燃起對永恆生命的熱愛呢?他所希求的究竟是什麼呢?人類意識活動的大部分內容,不外乎是由於他對世界的憐憫和對自我的執著;他的目的無非為了追求活得「不虛此生」,所以,古人往往在死者的墓碑上刻著「無愧此生」或「愉快安息」的字樣,其中實有無比深刻的含意。
我們做這樣的觀察之後,再回到我們本身和我們的種族上來,若瞻望遙遠的未來,人們腦中難免升起:此後將有數百萬的個人以異樣的風俗習慣而表現,他們究竟從何而來?他們如今又在哪裡?難道有一種巨大無比的「虛無」藏匿著那些後代人?如果你無視本質問題,也許這真是唯一的答案。但你所恐懼的虛無深淵究竟在哪裡?至此,你應該恍悟,萬物都有它的本質。以樹木為例,樹木內部有神秘的力,這種力量通過胚芽,每一代都完全相同,儘管樹葉生生滅滅,它卻仍舊存在。
即使喪失個體,於我又有何礙?因為我的本質中仍可產生無數個個體。
經驗的認識固然明白顯示著「死亡」是時間性生存的終止。然而,必須知道一切經驗的認識以及所有捲入生滅過程的物質,實際僅是現象而已,它們並非物自體。對死後究竟能否存續的問題,應該如何解答呢?我們只有這樣說:「生前若不曾存在,死後也不會存在;反之,若某些東西唯有『產生』才能製造,死亡也無法破壞。」
我在本文開頭就說明我們對生命的眷戀,對死亡的恐懼,並非從認識產生,而是直接根源於意志,這是沒有認識力的盲目求生意志。正如我們的肉|欲完全基於幻想的衝動,被誘進生存的圈套中一樣,對死亡的恐懼也純屬幻想的恐懼。意志之所以恐懼死亡是因它肉眼所見,意志本質僅表現於個體的現象,因此,那正如我們在鏡中的影像一般,鏡子破碎,影像即告消失,而使意志產生它與現象同時消滅的錯覺。
因為意識具有這樣的特性,所以要求死後無限存續的人恐怕只有犧牲生前無限的過去,才可望獲得。他對生前的生存既然毫無記憶,在他的認識中,意識是與出生同時開始的,所以,一定以為他本為烏有,而由出生帶來他的生存。這樣一來,就得以生前無限的時間去買取死後的無限生存了。所以,我們必須把意識的生存當作另一回事,方能不介意死亡的問題。
既然「死亡」「非存在」如此恐怖,按理對「尚未存在」的事情,人們也該有恐懼之心,因為死後的非存在和生前的非存在應該不會有差別。我們在未出生前不知已經經過多少世代,但我們絕不會對它悲傷,死後的非存在又有什麼值得悲傷的?我們的生存,不過是漫長無涯的生存的一剎那而已,死後和生前並無不同,因此,實在大可不必為此感覺痛苦難耐。若說對生存的渴望,是因「現在的生存非常愉快」而產生,但正如前面所述,事實並不盡然。
這兩者都有錯誤,但我們也很難找出合乎中庸之道的見解,因此,莫若讓它們自行消減,另尋更高明的見地吧。
如今,那些被當作塵灰或躺在那裡的物質,如溶解於水中立刻變為發出金屬光輝的結晶體如果施以電的壓力,甚至可以發出電光。不僅如此,物質可以自行變成動物或植物,從那神秘的懷抱中發生生命——因為人類的膚淺而時刻擔心不知是否會消失的那種生命。但是,以這樣的物質當作永恆是否太無所謂了呢?我敢斷言,唯有物質的這種固執可以證明我們真正本質的長存不減。
再者,我們也不能因為如今有機體的生命停止了,就據以推測此前推動它活動的那股力量也歸於烏有。那就像紡車雖已停止不動,但我們卻不能因此推測紡織女已死亡。這也像鐘擺再度回到它的重心,然後靜止一樣,乍看雖已停止活動,但不能認為重力已消失,重力依然在無數的現象中活動。誠然,或許有人會反對我以上的比喻,認為在這種場合下,重力並沒有能力停止這個鐘擺的活動,只是我們肉眼看不到,鐘擺永遠在擺動之中。
我們不妨觀察一下秋天昆蟲的小宇宙,有的為了漫長的冬眠,預先準備自己的床鋪;有的變成蛹以度過冬天,到春天時,才覺醒自己業已返老還童,已是完全之身才作起繭來;更有許多昆蟲像被死神的手腕抓住似的休息,只為了他日從它們的卵中產生新的種子,專心一意地整頓適合卵生存的場所。
儘管永無休止的時間洪流攫取了生命的全部內容,存在於現實的卻始終是穩固不動而永遠相同的東西,就此而言,我們若能以純客觀的態度來觀察生命的直接運行,就能很清楚地看出,在所謂時間的車輪中心,有個「永遠的現在」。若是有人能與天地同壽,一觀人類的全盤經過,他將看到,出生和死亡只是一種不間斷的擺動,兩者輪流更替,而不是陸續從「無」產生新個體,然後歸於「無」。種族永遠是實在的東西,它正如我們眼中所看到的火花在輪中迅速旋轉,彈簧在三角形中迅速擺動,棉花在紡錘中擺動一般,出生和死亡只是它的擺動而已。
認為存在的東西是由生至滅,以至歸於零的人,是個欠缺深沉思慮的愚者。一個賢者,絕不會在我們短暫的生存期間——此稱之為生命,為善善惡惡所煩惱,更不會以為我們在生前和死後皆屬烏有。
我又發現,意識完全錯亂伴隨著諸種活動力的低下或衰弱,使生命陷於危險的境域,然而精神錯亂的人的感受力和肌肉力量反而增強;只要沒有其他原因加諸他身上,他的壽命不但不會縮短,反而會延長。
康德以他主觀的見解認為時間的形成先於我們的理解,所以不屬於物自體,此雖帶消極性,卻也是一項偉大的真理。如今,我再以客觀的方法努力尋求,顯示它積極的一面。物自體只有和時間結合,才能顯示出它無關乎生滅;再者,如果時間的生滅現象沒有永恆核心的話,恐怕也無從周而復始、生生不息了。
個體的損失僅是表面的損失,以後它仍將存在於其他個體中。所以,一個最善良的人,與他人的區別最小,也不會把「他人」當作絕對非我的人;反之,惡人對「人我」之區別則甚大,且是絕對的。死亡是否被視為人類的破滅,其程度的多寡,可依此區別而定。
並且,人生在世,只是短短几十年,比之他不生存的無https://read.99csw.com限時間,幾乎可說等於零。因此,若稍加反省,為這短暫的時間而太過憂愁,為自己或他人的生命瀕臨危險而大感恐懼,或創作一些把主題放在死亡的恐怖、使人感到惶恐悚懼的悲劇,實在是莫大的愚蠢。
就這樣,萬物只有一瞬間的逗留,又走向死亡。植物和昆蟲在夏天結束它們的生涯,動物和人類則在若干年後死亡。死亡始終不倦怠、不鬆懈地進行它的破壞。儘管如此,萬物似又毫無所損、照常生存,存在於各自的場所。植物經常一片綠油油,百花競妍;昆蟲嗡嗡作響;動物和人類任何時候永遠朝氣蓬勃;久不結實的櫻桃,一到夏天又鮮紅圓潤地呈現在我們眼前。有的民族雖然不時改變它的名稱,但仍以不減的個體延續著,不僅如此,歷史雖經常訴說不同的故事,但通常它的行動和苦惱是相同的。
我們的本質可區分為「認識」和「意欲」兩部分,明白這點,即可了解「我」是很曖昧不清的詞彙。有人認為死亡是「我」的完全終止,有的見解則較達觀,正如「我」只是無限世界的一個小點,「我」的個人現象也只是「我」的真正本質的極微小部分。仔細探究,不難發現,「我」實際是意識中的死角,它正如視網膜上視神經所穿入的盲點一般,並無感光作用,就像我們的眼睛,能夠看到一切,唯獨看不到自己。這正與產生認識力的腦髓作用完全相應,我們的認識能力完全外向,其目的僅在於保存自我,為搜尋食物、捕獲獵物而活動。
其實,所謂「開始」「終止」或「永存」,其意義只是從時間借來,以時間為前提才能通用。但時間並不能帶來絕對的生存,也不能帶來絕對的存在方法,它只是用以認識我們及其他事物生存的一種認識形式。「停止」「永存」等概念唯有在這種認識力的範疇呈現於現象界中的事物才能適用,而非在於事物的本質。
在這裏,我們不禁要提出疑問:為什麼對生命有無限執著的人,盡一切方法延長壽命的人,反而被大家鄙視輕賤呢?還有,如果生命真是大慈大悲的諸神所贈予的禮物,我們應衷心感謝的話,為什麼所有宗教皆認為眷戀生命與宗教有所抵觸?為什麼輕視生命反而被認為偉大高尚?從以上這些考察,我們可以獲得以下四點結論:
生存,就像是大自然頒予的「財產委任狀」,造化在適當的時機引導我們從自然的懷抱投向生存狀態,但仍隨時歡迎我們回去。當然,那也是經過肉體或道德方面的一番戰鬥之後才有的行動。人就是這樣輕率而歡天喜地地來到這煩惱多、樂趣少的生存中,然後,又拚命掙扎著想回到原來的場所。印度人為他們的死神雅瑪塑造兩副面孔,一副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臉龐,另一副則是神色愉快的臉孔。何以如此?這可以從我以上的觀察中獲得某種程度的說明。
把自己的生存解釋為偶然現象的人,當然不免對因死亡而喪失生存感到無比恐懼;反之,若能洞察大體,就能了解其中心有某種根源的必然性,而不相信我們的生存只限於短暫的一剎那。試想,在我們「實存」的過去既已經過無限的時間,發生無限的變化,在我們的背後,亦橫亘著無限的時間,以此推測,我們不能不說,我們實是生存於所有的時間中,生存於現在、過去和未來。
(四)在認識與意志的戰鬥中,我們一般偏於前者,讚揚認識的勝利。
誠然,人類由「生殖」憑空而來,基於此義,「死亡」也不妨說是歸於烏有。但若能真正體會這種「虛無」,也算頗饒興味了。因為這種經驗的「無」絕不是絕對的「無」。換言之,只須具備普通的洞察力,便足以理解,這種「無」不論在什麼意義下,都不是真正的一無所有。只從經驗也可以看出,那是雙親的所有性質再現於子女身上,也就是「擊敗了死亡」。
「現在」的基礎,不論就其內容或材料而言,通過所有的時間,本來就是相同的,我們不能直接認識這種同一性。時間限制了我們的智慧形式,使我們對尚未來到的事情產生錯覺。除非到事情變化了,才能察覺這種錯覺,我們的智慧的本質形式會有這種錯覺,乃是因為它並不是為理解事物的本質而生,它只要能理解動機即可。
對「輪迴」的信仰,是基於人類自然的信念所產生的,它深植於世界各角落的一般民眾和賢者的腦海中。絕大多數亞洲人自已不在話下,同時它也為埃及和希臘人所信奉。希臘哲學家尼梅修斯曾說:「一般希臘人都信靈魂不滅之說,相信靈魂可以從一個人的身體移注到另一人身上。」此外,如北歐、印第安族、黑人及澳大利亞,也有此信仰的痕迹可尋。它又是德魯伊德教派的基礎——印度境內的一支回教,信仰輪迴,因而禁止一切肉食。此外,一般異教,如西維姆派,格勞希斯派,巴斯里德派,梅爾坎派,萬倫提努斯派,馬尼派等,輪迴信仰都是根深蒂固的。
永恆不以任何直觀為基礎,它意味著超越時間的生存。但正如普羅提諾所說:「時間是永恆性的複製品」,時間只是永恆性的影像。同理,我們的生存也只是本質的影像。因為時間是我們認識的一種形式,所以這個本質一定存在於永恆之中,但也由於這個形式,我們才認為我們的本質及一切事物的本質是無常的、有限的、會破滅的。
追根究底,一切客觀的東西不外乎是主觀的不滅表現。同時,種族若不是藉助個體,必將一無所有。其中的道理至為明顯,客觀性必須藉助主觀性的表現才能存在;主觀性是本質,而客觀性是現象。以上秩序絕不能顛倒錯置,一切事物的根源必是為了事物本身,且必定存在於主觀性的東西中,而不存在於客觀性的東西中,不是為他物,不存在於他者的意識中。因而,哲學的出發點,是本質性、必然性、主觀性,是觀念性的東西。反之,若從客觀性的東西出發,則流於唯物論了!
只有這些純粹無形的物質——不是知覺所能感觸到的,才正可做思考永恆事物的經驗界基礎。這些物質是物自體,是意志的直接反映,同時,它們以時間不減的姿態再現意志真正的永恆。
因為人一到老年,對情熱和慾望的感受逐漸降低,直至消失,可以說已經沒有足以刺|激其感情的東西了;想象力漸漸衰退,一切心像模模糊糊,所有印象消逝得無影無蹤,事事俱喪失意義,總之一切皆已褪色,只覺歲月匆匆飛逝。老人的蹣跚腳步,或蹲在角隅休息的身子,不過是他昔日的影子、他的幽靈,這裏面又還有什麼值得死亡去破壞的東西呢?就這樣,有一天,終於長睡不醒,像夢幻一般,那種夢,就是漢姆雷特在他的獨白中所尋覓的夢境。想想,我們現在正處在那種夢境啊!
「橫死」或「暴斃」想來也不會痛苦,因為受重傷時,通常最初都沒感覺,過一陣子后,發現傷口才開始有疼痛的感覺。以此推測,若是立即致命的重創,當意識還沒發現到它時,業已一命鳴呼了。當然,若受傷久久才死,就和一般重病沒有兩樣。其他,如因溺水、瓦斯中毒、自縊等,足以使意識瞬間消失,都沒有痛苦。最後,談到自然死亡,因衰老而溘然長逝的死亡,通常是在不知不覺間生命徐徐消逝的。
還有一點必須附帶說明的,生活機能的維持雖也有著某種形而上的根據,但那不是不需努力的。有機體每晚皆對它屈服,腦髓作用因而為之停頓下來,各種分泌、呼吸、脈搏,及熱能的產生等也因而降低。就此看來,若是生活機能完全停止的話,推動它的那股力量,大概一定會感到不可思議地安心。自然死亡者的面孔大都顯出滿足安詳的表情,臨死的剎那,大致和噩夢覺醒時的那一瞬間十分相似。
不論在哪裡都無例外,自然的純粹象徵是圓形,因為圓形是循環的圖示。這是自然界最普遍的形式,上自天體運行,下至有機體的生生死死,萬物之中的所行所為,只有由於這種圖示在時間和其內容不斷的流動中,才可能產生一種現實存在,即眼前的自然。
斯賓諾莎說得對:「我們可以感覺或經驗到永恆。」試看我們對最遙遠的兒時記憶是何等新鮮,任何人必曾有過這樣的感覺:「我們自身中必有某種絕對不滅、不會毀壞、不會衰老、不會與時俱逝、永遠不變的東西。」但那到底是什麼呢?恐怕誰也無法明確指出。但顯而易見,那並不是意識,意識隸屬於有機體,它與有機體同時消滅;也不是肉體,肉體是意志的產物或影像,只是一種現象。如此逐步搜求,我們或可依稀找出答案,它應是居於意識之上,為意識與肉體的共同基礎的意志。意識與死亡同時消失,但產生及維持意識的物質並未消失;生命雖已逝去,但表現在其中的生命原理並未消失。它就是永恆不滅的意志,人類一切形而上的、不滅的、永恆的東西,都存在於意志之中。
試想,今年春天的蓓蕾與天地始創那年春天的蓓蕾,不是完全相同嗎?這些事實是由這期間世界發生過的數百萬次從「無」創造出的奇迹,以及相同次數的毀滅,是由那種同一因素所引導的嗎?如果我鄭重其事地斷言說,在庭院里遊戲的貓和三百年前在那裡頑皮嬉戲的貓是相同的一隻,的確會被認定是瘋子;但若堅信今天的貓和三百年前的貓,根本上完全相異,那就更像瘋子了。諸位不妨仔細認真地觀察任何一種高等脊椎動物,當可看出,這些動物的理念(種族)是永恆的,表現於個體的有限性之中。只有通過個體,「種族」這個集合名詞才有意義。
現在我們且九-九-藏-書換個角度觀察死亡與自然究竟有何關係。以下,我們仍以經驗的根據來討論這個問題。
一般說來,經驗愈多,反而對非存在的失樂園有愈多憧憬。還有,在所謂靈魂不滅的希望中,我們不也是常常企盼著所謂「更好的世界」嗎?凡此種種,皆足可證明「現世」並沒有多美好。話雖如此,世人卻熱衷於談論死後的狀態:一般書籍論述、家常閑話觸及這方面的,可以說比談論生前狀態問題還要多出幾千倍。這兩者雖然都是我們的切身問題,談論原無可厚非,但若過分偏於一端,則難免鑽入牛角尖。不幸的是,幾乎所有的世人都犯這毛病。其實,這兩者是可以互相推證的,解答其一,也就明白另一個了。
所以,通常當認識力獲勝,得以泰然自若地迎接死神時,那些人就可以被我們推祟為偉大高尚的人。反之,若認識力在與盲目求生意志的對抗中敗下陣來,而一心一意眷戀著生命,對死亡的逼近極力抵抗,最後終以絕望的心情迎接死亡,則我們對這樣的人必表示輕蔑。但後者這類人,也只不過是表現著自我和自然根源中的本質而已。
在此,我必須特彆強調:現象與本質二者無從比較,換言之,表象世界的法則完全不適用於物自體(意志)的法則,甚至兩者根本對立。以死亡的反面——動物延續為例略加說明,讀者或許就能明白。生殖行為是意志最直接和最大的滿足,但它只是盲目衝動下的肉|欲工作,在通過了意志的自我意識下輕易地形成有機體。
總之,歷史有如萬花筒,每當迴轉時,都讓我們看到新的形狀,而實則不論何時我們所看到的都是相同的東西。因此,這樣的生減並不影響事物的真正本質,同時,這種本質的存續與生滅毫無瓜葛,它是不滅的。生存和一切慾望在現實中不間斷而無限地湧現著。從蚊子至大象,在一切動物中,即使我們隨意抽取一段時間來觀察,它們也都保持著一定的數量,它們雖已經過幾千次更新,雖然它們不知道在自己之前生存或在後來生存的同類,但出現的永遠是相同之物。
嘩嘩飛濺的瀑布像閃電一般迅速轉變,但橫架於飛瀑之間的彩虹卻始終不動。同樣,一切理念,一切動物種族,亦無視個體不間斷的轉變。求生意志原本紮根於斯、表現於斯,所以,對意志而言,真正重要的只是理念(種族)的存續,生物的生生死死,正像飛濺的瀑布,而理念的形態,正如橫架飛瀑之上牢固不動的彩虹。
有句古代格言實可作為生物不滅說最確實的根據:「萬物並不是從無中所產生,同時,也不是復歸於烏有。」所以,巴拉塞斯曾說過一句很適切的話:「我們的靈魂是從某物所產生,因此不會回歸於烏有,就因為它是從某物所產生的。」他已隱約指出真實的根據。但那些認為人類的出生是「絕對」起點的人而言,就無法不認為死亡是人類絕對的終結了。
我們仍從經驗的立場以觀察屍體做說明。眾所周知,屍體已沒有知覺、感受力、血液循環、恢復作用等現象。雖然我們一直無法查明這些現象為什麼會停止,如何停止等問題,但我們可以推斷,從前推動人體活動的那一股力量,如今業已離去。那股力量究竟是什麼?若說它是意識,一般理性所謂的「靈魂」的話,顯然是不當且錯誤的。以我向來的看法而言,意識並不是有機體生命的原因,更別說是它的產物,是它結果的表現物了。
所以說:「人間世代,猶如樹木的交替。」在我周圍嗡嗡作響的蒼蠅,夜晚進入睡眠,明天還嗡嗡飛旋,或者晚上死去,但等到春天它的卵又會生出另一隻蒼蠅。蒼蠅在早上可再現,到春天仍會再現,冬天和夜晚對蒼蠅又有何區別?布爾達哈所著的《生理學》一書中這樣寫道:「尼基曾連續做六天的觀察,他發現在浸劑中的滴蟲類,上午十時以前還看不到,十二時以後就發現它們在水中亂動亂竄了。而一到夜晚它們便死亡,但到第二天清晨它們又產生新的一代了。」
其次,我又發現個體性是一切有機體的特性,同時它也是意識的特性。我雖然完全不了解這種個體性,但至少知道自然界的個別現象都是由一種普遍力量在無數相同的現象中推動的。
客觀物必須依附主觀物,其結局也以此為基礎。「生命之夢」以人體器官為組織,以智慧為形式,不斷地編織下去,等到人的全體組織被消滅時,夢,終於覺醒了。真正的做夢,醒來時,人還是存在著;而擔心死亡后一切都將終止的人,卻猶如沒有夢的人還強要他做夢一樣。
因此,不存在和業已不存在的兩者應視為相同的,無須惦掛在心。以認識的立場來看,絕不致產生恐懼死亡的理由。再者,因意識中有認識的作用,所以對意識而言,死亡亦非災禍;實際說來,一切生物對死亡的恐懼和嫌惡,純粹都是從盲目的意志產生,生物有求生意志,這種意志的全部本質有著需求生命和生存的行動。此時的意志,因受「時間」形式的限制,始終將本身與現象視為同一,它誤以為「死亡」是自己的終結,因而盡其全力以抵抗。至於意志實際上是否有非恐懼死亡不可的理由,我將在後文再詳細分析。
只有認為自己非「出生」的人,才會認為自己不死。所謂出生,若按其本質及含義言之,實亦包括死亡,那是向兩個方向伸出的同一條線。如果前者是從真正的無所發生,後者也是真正的滅亡。但實際上,唯有我們的真正本質是永恆的,我們才可以承認它的不滅;因而所謂不滅,並不是時間性的。如果假定人類從無中產生,當然也只有假定死亡是它絕對的終結了。
因此,當動物遭遇切身的危險時,不但對其本身,連其子女也小心翼翼地守護,不僅為了逃避痛苦,也是對死亡的恐懼。動物為何要逃竄、顫抖、隱匿?無非是動物的生存意志使它們力圖延遲死亡。人類的天性也一樣。死亡是威脅人類的最大災禍,我們最大的恐懼來自於對死的憂慮,最能吸引我們關心的是他人生命陷入危險,而我們所看到的最可怕的場面則是執行死刑。
死亡,也許可以解釋為:「求生意志中的利己心在自然的進行中所遭受的巨大懲戒。」或者是「對人類生存的一種處罰」。就後者言之,死神會說人類是不正當行為——生殖的產物,神諭是根本的錯誤,所以應該消滅。因此死神借「死亡」辛苦地解開由生殖慾望所打的結,讓意志備受打擊,以彰顯神明。就前者而言,意志的利己心總妄想自己存在於一個個體中,一切實體只局限於自己。因此,死亡就以暴力破壞這個個體,意志在失望之餘喚醒它的迷誤。其實,意志的本質永遠不滅。
我們再客觀地觀察自然現象,假若我現在想殺死一隻動物,不管是狗、鳥、青蛙或昆蟲,這時,它們大概萬萬想不到,它們的生命原動力會在我的惡作劇或不慎的行為下歸於烏有。反之,在所有的瞬間中,以無限多樣的姿態滿注自然力和生命欲而誕生的數百萬種動物,它們也絕對想不到在生殖行為之前,一切皆無,它們是從無中創造出新生命。再說,一個動物從我的眼前消失,它將往何處去?不知道。另一個動物出現,它又是從何而來?我也不知道。這兩個具備相同性質、相同性格和體形的動物,唯一不同的只是物質,它們把這些物質不斷地丟棄,而產生新的生命,使自身生命更新。就此看來,已消失的東西和代之而起的生命,本質應該完全相同,只不過稍微有了變化,生存形式稍微更新而已。因此,我們不妨說死亡之於種族,猶如睡眠之於個人,這種假定是很合理的。
在現象界中,由於認識形式的限制,由於「個體化原理」的時空分隔,人類的個體看來必會趨於破滅,然而,實際上卻不斷地有其他新個體代之而起;種族不滅即為個體不滅的象徵。對生存的本質(意志)而言,個體與種族之間並無任何區別,而是一體的兩面。
自然極明顯地表示——以簡潔的神諭口吻說出,並未多加註釋——這些個體的破滅與它毫無關聯,既無意義,也不值得憐惜。並且,在這種場合,原因或結果都不是重要的問題。但萬物之母任其子民處於無數恐怖危險的境遇中,絲毫不加保護,皆因知道他們雖毀滅,但仍可安全回到自然的懷抱中;他們的死不過是一種遊戲。
反省告訴我們,那迅速流轉而為我們的智力所能理解的現象界,並非事物的真相,也不是事物的終極本質,只不過是它的現象而已。若再進一步說明的話,智慧原本就是由意志賦予的動機;當意志追逐它的瑣碎目的,指定智慧要為它服務,智慧為意志獲取目的時,就是這紛繁雜亂而又看似有序的現象世界。
總之,意識會因年齡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因健康情形、睡眠、覺醒、暈厥等等不同的狀態而呈或強或弱的現象。它不是有機體生命的原因,而是結果的表現,通常它只限於有機體存在時才能發生作用,一旦有機體死亡,它的作用也隨之停止。
作為物自體的意志,最充分的客觀化是其各階段中的柏拉圖式的理念。然而,本質的諸種理念只有在特別優惠的條件下,在無上智慧的觀照中,才偶爾呈現。反之,對個體的認識而言,在時間之中,理念是採取種族的形式而表現的。理念在時間洪流中變成對全種族的觀照。種族是物自體,是求生意志最直接的客觀化,一切動物以及人類最內在的本質都在種族中。
只要意志不實行否定,我們死後仍存留另外一種完全不同的生存。死亡之於物自體(意志),猶如個體之於睡眠九九藏書。意志由於這種「死亡的睡眠」而獲得新的智慧和新的意識,於是,這個新的智慧和意識以新鮮生物的姿態再度登場。反之,如果記憶和個體永遠存留于同一意志中的話,意志將感到非常難耐,它只有無窮無盡地繼續著相同的行動和苦惱。
人類的見解雖因時代場所不同而經常有所變化,唯獨「自然的聲音」卻不拘任何角落,始終不變。從上述內容來看,自然之聲顯然在表示「死亡是最大的災禍」,即死亡意味著毀滅及生存毫無價值。死亡的恐懼實際是超然獨立於一切認識之上的。動物雖不了解死亡是怎麼回事,但對它仍有本能的恐懼。所有的生物都帶著這種恐懼離開世界。這是動物的天性,正如它們為自我的保存,時時懷著顧慮一般,對本身的破滅也常生恐懼。
有這種主張的人,不妨回頭觀察一下電,當放電之後,電實際上已停止活動。我所以引用此例,不過是想表示即使最下等的自然力中,也有永恆的普遍。我們切不可被那些短暫無常的現象所迷惑,更不必以為生命已停止,賦予生命的原理就已根絕,認定死亡是人類完全的破滅。雖說現在已沒有人有那麼強的腕力能拉起三千年前奧德修斯的那把弓,但一個有正確理解力的人,總不至於認為那把弓強勁的活力已完全根絕。
絕大部分的死亡恐懼,不外乎是基於「自我已消滅,而世界依然存在」的幻覺所致。這是一種可笑的心理,世界的伴隨意志如影附身,世界唯有在這個主體的表象中才能存在,這個世界的真正主人就是意志,它賦予了一切生物生存,它無所不在。如今,這世界的主人卻因個體化原理所形成的妄想而備感困擾、絕望,以為自己行將死滅,踏入永遠烏有的深淵,這不是太可笑了嗎?事實上,正確的答案應是:「世界雖消滅,而自我的內在核心卻永遠長存。」
從柏拉圖對話錄的《自辯篇》中,可以看出蘇格拉底有類似見解,連笑口常開的伏爾泰也不得不說道:「生固可喜,死亦何哀。」又說:「我不知道永恆的生命在何處,但現在的生命卻是最惡劣的玩笑。」
從水螅至人類的各階段生物觀察它們的意識等級,我們就能發現驚人的金字塔。由於個體不斷死亡,這的確在動搖生殖的維繫,通過無限的時間,種族仍可持續。所以,雖然客觀的種族不滅,但主觀的生物的自我意識卻不能永存。它們的生存短暫,且不斷地遭遇破壞,每當此時,它們就似乎以不可解的方法,再從無中生出有來,生出新的個體。
總之,我們必須了解,生與死、個體的存在與非存在,兩者雖對立,但也只是相對的,更非自然心聲。它使我們形成錯覺,皆因自然實在無法表現事物的本質和世界的真正秩序。繞著大彎說了一大堆,相信諸位心裏必會湧起我剛才所述的那種直觀的信念。當然,如果他是個平庸至極的人,他的精神力和動物的智慧無大差別,只限於能認識個體的話,則屬例外。
只要我們的腳步在無意識中稍不留意,就可以決定昆蟲的生死。蝸牛不論如何防禦、逃避,或施展隱匿、欺騙的手段,任何人都能輕而易舉地將它捕獲;在張開的網中悠遊浮沉的魚,欲逃無門,連逃走的打算都別想;在老鷹頭頂上飛翔的鳥,在草叢中被狼盯上的羊,它們都毫無戒心地悠閑漫步,竟不知威脅自己生存的危險已迫在眼前。就這樣,自然非但把這些構造巧妙得難以形容的有機體委於強烈的貪慾,並且毫不容情地將它們委于極盲目的偶然、愚者的反覆無常、小孩子的惡作劇。
柏拉圖看出,只有理念(種族)才是真正的存在,個體只是不斷的生滅。唯有能深深意識到本身的不減,不管動物或人類,才能平心靜氣、心安理得地面對不知何時降臨的個體毀滅,所以,兩眼之中呈現著不受死滅的影響及其侵犯的種族的安詳。若說人類會具有這種安詳的話,該不是由於不明確而易變的教條吧。
數千年以來死亡的是什麼呢?那不是狗,狗仍絲毫無損地呈現在眼前,死去的僅是它的影子,出現在被時間所束縛的我們的認識中的不過是它的影像而已。我們怎可相信時時都生存著、填滿一切時間的東西會消滅呢?當然,這些事情可由經驗方面來說明,也就是說死亡若是個體的毀滅,一個由生殖產生的個體便會代之而生。
自然對待人類也與動物相同,它的話也可應用在人類身上,個人的生死對自然根本不算個問題,我們本身就等於自然。仔細想想,我們的確應該同意自然的話,不必以生死為念。附帶必須說明的一點是,自然之所以對個體生命漠不關心,是因為這種現象的破滅絲毫不影響自然的真正本質。
物質亦同於自然力,並未參与因果所引導的無間斷的狀態變化,它以絕對的固執保證人類的長生不減,因此,一般愚夫愚婦,腦海中也有本身不滅的信念。或許有人要說:「哪裡!物質如塵灰,怎麼能說固守著物質的自然狀態,就可當作人類本質不減的證據?」錯了,你們知否這些塵灰是何物?知道它們是由什麼製造而成?你們在輕蔑它之前,對這些要有所了解。
所以,基督教告訴人們「萬物復生」;印度人認為梵天反覆創造世界;希臘哲學家也有類似說法。這些教訓都可顯示出存在與非存在的巨大秘密,即它在客觀方面構成無限的時間,在主觀方面形成一個「點」——不能分割、經常存在的現在。康德的不滅說中曾明白地說明:「時間是觀念性的,物自體才是唯一的實在性。」但有誰能了解此中的道理呢?
(三)認識是無關意志的附帶原理。
從以上的結論可知,不管死亡如何令人恐懼,其實它本身並不是災禍,甚至我們往往還可在死神海因身上找到你所渴望的東西。當生存中或自己的努力遭遇難以克服的障礙,或為不治之症和難以消解的憂愁所煩惱時,大自然就是現成的避難所,它早已為我們敞開讓我們回歸自然的懷抱。
眾所周知,「輪迴」是婆羅門教和佛教的中心教義,實際上它的起源極古老,很早就取得大多數人的信仰。大概除猶太教及它的兩個分支外,幾乎所有的宗教皆有「輪迴」之說。基督教主張,人們在獲得他的完全人格后,就可以在自我認識的另一世界中相會。而其他宗教則認為這種相會在現世已進行著,只是我們無法分辨。也就是說,藉著輪迴或再生的生命循環,在來生時,我們仍可和我們的親戚朋友共同生活;不論是夥伴還是敵人,在來生,我們與他們仍有類似的關係和感情。當然,這時的再認,只是一種朦朧的預感,而非明晰的意識。
我們已曾述及,自然之聲是毫不虛偽的。但諸位切不可將上述見解與「物質不滅」相提並論。一般從邏輯所產生的論點雖不致有絕對的錯誤,但大抵是片面、不完全的,例如,伊壁鳩魯的徹底唯物論以及與之相反的貝克萊的絕對觀念論,皆為極端片面的見解。這些學說固有「真」的一面,但必須附帶某些特定的條件,才能顯現出它的真理。若從更高的立場去觀察,則可發現它僅是相對的真理,甚至是錯誤百出的。所以,唯有站在最高的立場,才能獲得絕對的真理。我上述的見解應是極不成熟的,但從古老的唯物論中所主張的物質(或謂影像)不減,已顯現出人類真正本質的不滅性;再從更高一層的絕對物理學立場,亦可顯現出自然力的普遍性和永恆性,生命力亦為一種自然力。因此,上述不成熟的見解實際也含蘊著生物不會由於死亡而蒙受絕對性破滅的主張,而是認為生物是在自然之中或者和自然共同存續。
反之,只要有稍高的能力,就可以看出個體之中的普遍相,看出其理念的人,便該有某種程度的信心。而且,這種信心是直接的,因而不會有差錯。實際上,那些以為死亡是本身的破滅而過分恐懼的人,多半只是一些觀念狹隘的人;至於優秀卓越的人,可完全免除這種恐懼心。柏拉圖把他的哲學基礎放在觀念論的認識上,在個體中看出他們的普遍相,這是很正確的。
因為,最不完全、最低級的無機物都可以不受任何事態的影響繼續存在,然而具有最完全、最複雜,巧妙得無法描述其組織的生物,卻經常除舊更新,短時間后必歸於烏有,而把自己的場所讓給從無而進入生存之中的新同類。顯而易見,這是很不合理的現象,它絕不可能是事物的真實秩序,秘而不宣之處一定很多。說得確實一點,我們的智慧被限制,看不出背後隱秘的生命運作機理。
所以,儘管哲學家們從認識的立場找出許多適切的理由,反覆說明「死亡並無任何危害」,但仍無濟於事,因為它是盲目的意志。意志是永恆不滅的,所有的宗教和哲學只賜予善良的意志「善意」的酬報,在「永恆的世界中」,對其他卓越的智慧,卻從未有過類似承諾。
一般人否定我們的本質不滅這一真理並非根據經驗,而是來自偏見,這一點足以妨礙我們認識人類本質不滅之說。所以,我們要斷然捨棄偏見,遵循自然指引,追求真理。首先,我們先觀察所有幼小的動物,認識絕不會衰老的種族生存。不論任何個體,都只有短暫的青春,但種族卻永遠年輕,永遠新鮮,你會覺得世界宛如在今天才形成似的。
因而,在印度可發現安詳就死和輕視死亡的人,這在歐洲人的眼中簡直難以理解。因為歐洲人太早就把九*九*藏*書一些薄弱的概念灌輸進人們腦中,致使永遠無法接受更正確合適的概念,這實在是很危險的事。其結果,就像現在(1844年)英吉利某些社會主義的墮落者和德意志新黑格爾派學生否定一切,陷入絕對形而下的見解,高喊:「吃吧,喝吧!死後什麼也享受不到了。」也許他們就是因為這點才被稱為獸|欲主義吧。然而,由於死亡的種種教訓,卻使一般人,至少使歐洲人,徘徊于死亡是「絕對性破滅」和「完全不滅」的兩種對立見解間。
歸納以上的觀察,諸位或許已能理解被視為異端邪說的埃利亞學派所說的「無所謂生滅,全體並未變動」的真正意義了。「巴門尼德和麥里梭之所以否定生滅,是因為他們深信萬物是不動的。」同時,普盧塔克為我們保存的恩培多克勒的優美語句,也很明顯地說出了這些現象:
退一步說,個體果真能無限地延長下去,人也會感到單調厭煩,為避免厭煩,他反倒希望早些歸於烏有。大多數人,甚至一切人,不論置身於何種狀態都不能得到幸福,如果免除了窮困、痛苦、苦惱,隨即就陷入倦怠無聊;如果為預防倦怠,則勢必痛苦、苦惱叢生,兩者交互出現。因而,人類若僅處於「更好的世界」是不夠的,除非本身發生根本的變化,即中止現在的生存,只置身於另一個世界,而在這個世界中,人的本質毫無變化,結果還是相同的。
這些都是自然的偉大不朽的法則,它告訴我們,死亡和睡眠之間並無根本區別,對生命並無任何危害。昆蟲預備巢穴或營築自己的小房子,在那裡產卵,把翌年春天即將出世的幼蟲的食物安排妥當,然後,靜待死亡來臨。這正如人們在前一天晚上為翌晨所要用的衣物或食物而張羅、憂慮、準備,然後才能安心就寢一般。同時,昆蟲春生秋死,也和人類就寢和起床一樣,如果這種春生秋死和它的真正本質不同的話,它根本就不會發生。
然而,表象世界的有機體,構造卻極盡巧妙、極端複雜和無比精密。按理,造物者應該儘可能地去照顧和監護這些個體,但事實正好相反,它卻漫不經心地委之於破壞之手。從以上的對照,我們不難了解現象與物自體間的差異所在,進而可以察知,我們真正的本質,並不因死亡而有所破壞。
現在,我們權且站在純粹經驗的立場,假定我過去全然不曾存在,如此,我們也可推論,在我不存在時的無限時間,必是處於非常習慣而愉快的狀態;那麼對我們死後不存在的無限時間,也可以聊以自|慰。死後的無限時間和未出生前的無限時間並沒有兩樣,不值得恐懼。同時,證明死後繼續存在的一切,同樣也適用於生前,證明生前的存在。印度人或佛教徒對這點早就有脈絡一致的解釋。但正如上面所述,人既已不存在,一切與我們生存無關的時間,無論是過去或未來,對我們而言都不重要,為它悲傷實在毫無來由。
因此,死亡就是意志掙脫原有羈絆、重獲自由的時候。吠陀常言:「解開心靈之結,則一切疑惑俱除,其『業』亦失。」死亡是從偏狹的個體性解脫出來的瞬間,使真正根源的自由再度顯現。基於此義,這一瞬間也許可以視為「回複原狀」。很多死者的顏面,尤其是善人,呈現安詳、平和之態,原因或許就在這個地方。看破此中玄機的人更能欣然、自發地迎接死亡,捨棄或否定求生意志。因為他們了解,我們的肉身只是一具臭皮囊而已,在他們眼中看來,我們的生存就是「空」。佛教信仰將此境界稱為「涅槃」,或稱「寂滅」。
對造化而言,個體僅為手段,種族才是目的。為此,造化加諸個體的恩賜,只是盡量求其節約,加諸種族的,則為大量浪費,其間差距極為顯著。我們且舉後者的例子,如樹木、魚、蝦、白蟻等每個個體年年都可產生數百萬以上的胚種,而它們自身的力量或器官則往往不甚周全,只有經過不斷努力,才勉強能維持它的生存,因此,某些動物一旦殘廢或衰老,通常只有餓死。
由此推論可知,以前使業已消滅的生命活動的那股力量,與如今欣欣向榮的生命中活動的力量是相同的,這種思想才比較切近真理。不錯,我們的確知道,被因果鎖鏈束縛的東西終究會破滅,因為那僅是狀態和形式而已。但另有兩種東西與這些因果變化無關,一為物質,另一是自然力,這兩者都是一切變化的前提。
但我們的智慧因受時間形式的限制,並不了解物自體的問題,因此,上述情況就被宗教解釋為「輪迴」,現在,我們如果再引出「性格(意志)遺傳自父親,智慧遺傳自母親」的論點,就能明白所謂「輪迴」與我上述的見解非常吻合。人類的意志雖具有各自的個體性,但在死亡之後,藉助生殖而從母親那裡獲得新的智慧,由此遂脫離了原來的個體性,成為新生的存在。這個存在已不再記得前世的生存,記憶能力的根源——智慧,屬於一種形式,必定會消失。
我們常會湧起這樣的感覺:一切實在的根源,在於我們的內部。換言之,凡人都有著「本質不減」的意識,這種不會因死亡而破壞的深刻信念,也可由人們在臨死時無法避免的良心自責證明出來;任何人的心靈深處無不具備它。這種信念完全是以我們的根源性和永恆性的意識為基礎的。所以,斯賓諾莎說過這麼一句話:「我們能感覺和經驗著我們是永恆的。」總之,凡是有理性的人,只要不認為本身是起源,能超越時間去思索,就會了解自己是不減的。反之,認為自己是從無中產生出來的人,勢必也要以為自己會再回到無中去。
如果我們能夠站在更高的立場,發現「出生」並非我們生存的開始,當可升起這樣的信念:「必有某種東西非死亡所能破壞。」但那並不是個體,個體只在表現種族的一種差別相,它藉著生殖而產生,具有父母的性質,屬於有限的東西。個體不復記憶生前的生存,死後也無法帶去今生的生存記憶。個體的自我仍留存於意識之中,「自我」常存在著與個體結合的慾望,更希望能與自己的生存永遠結合在一起,當個體性不存在時,就感到意氣消沉。
若「時間」的力量能引導我們的「實存」走向破滅,我們應早已破滅。「實存」是一種固有的本質,一旦形成這種狀態,就永遠屹立不倒,不受破壞。它正如陽光,雖在黑夜消失,或偶受雲雨、暴風的遮擋,但黑夜過去,陽光復現,雲破雨霽,陽光仍普照大地,它是永恆的,不可能歸於烏有。
至少,我們若要做深層的探究,認識一下賦予我們生命的基本因素到底是何物,必須在最初把它假設為自然力,同時還要假設它和形式、狀態的變化完全無關。這些形式或狀態,由於原因和結果的束縛而時有改變,唯其如此,它們必須受存在的生成和消滅因素支配。從這一點也足可證明我們的真正本質是不滅的。當然,只憑這些還不能證明我們死後生命的存續與否,更不能期待從上述證明中得到些什麼慰藉。雖然如此,但這點往往很重要,連認為死亡是絕對的破滅而產生恐懼的人也無法對之輕視,生命最深奧的基本因素不會被死亡拘束。
然而,我剛才所述的那種直接從自然的理解所產生的信念,在《吠陀經·奧義書》的作者心中卻是根深蒂固得出乎常人想象之外。從他們所說的無數言辭中,能把那種信念強烈地迫近到我們胸中來,令人不得不以為他們的精神能直接受到這種啟發,是因為這些賢哲在時間上比較接近人類的根源,能夠明顯地理解深刻的事物本質。印度那種陰鬱神秘的自然背景,對他們的理解的確有所幫助。但是,我們也可以從康德的偉大精神所形成的徹底反省中達到和他們相同的結果。
因此,各人所知悉的只有表現於外在直觀中的本身個體。反之,如果他了解透徹的話,反而會對這副臭皮囊付之以冷笑,甚至捨棄自己的個體:
動物的生存不知有死亡,每個動物,只意識著自己的無限,直接享受種族的完全不滅。至於人類,因為具備理性,必然產生對死亡的恐懼。但一般而言,自然界中不論任何災禍都有它的治療法,至少有它的補償。由於對死亡的認識所帶來的反省致使人類獲得形而上的見解,並由此得到一種慰藉,反觀動物則無此必要,亦無此能力。所有的宗教和哲學體系,主要即為針對這種目的而發,以幫助人們培養反省的理性,作為對死亡觀念的解毒劑。
死亡是哲學靈感的守護神和它的美神。蘇格拉底說哲學是「死亡的準備」即是為此。誠然,如果沒有死亡的問題,恐怕哲學也就不成其為哲學了。
(一)求生意志是人類最內在的本質。
附帶說明,形成我們本質的意志,其性質很單純,它只有意欲而無認識;反之,認識的主體——智慧,則是意志客觀化所產生的附屬現象。意志知道自己的無力和盲目,根據自然的意旨,智慧的產生,是為了協助意志,以作為它的引導者和守護者,認識必須依附於有機體的肉體,有機體又以肉體為基礎。所以,在某種意義下,有機體也許可以解釋為「意志與智read.99csw•com慧的結合」。
無可否認,生死的決定應是最令人緊張、關心、恐懼的一場豪賭,它關乎一切的一切。但永遠坦率正直、絕不虛偽的自然,以及聖婆伽梵歌中的毗濕奴,卻向我們表明:個體的生死根本無足輕重,不管動物或人類,只把他們的生命委于極瑣細的偶然,毫無介入之意。
(二)意志本身沒有認識力,它是盲目的。
我們先從實際的經驗談起。首先,我們不能否定下列事實:由於自然的意識,不僅使人對個人的死亡產生莫大的恐懼,即使對家族之死也十分哀慟。後者顯然並非由於本身的損失,而是出於同情心,為死者遭遇大不幸而悲哀。在這種場合下,如果不流幾滴眼淚,表示一些悲嘆之情,就要被指責為鐵石心腸不近人情。基於此,若復讎之心達到極點,所能加諸敵人的最大災禍,就是把敵人置於死地。
正如以上所述,我們不論觀察任何動物,都可了解死亡並不妨礙「生命核心」——意志的發現,這或許是因為一切動物都蘊藏某種難以測度的神秘吧!諸位且試著觀察你所飼養的狗,它們活得多麼安詳,多麼有生氣,這隻狗的先世,必已經曆數千隻狗的死亡,但這幾千隻狗的死,並不影響狗的理念,它的理念,不因它們死亡而有絲毫紊亂。所以,這隻狗就像不知有末日來臨似的,生氣蓬勃,兩眼發出不滅的真理——原型的光輝。
畢達哥拉斯、柏拉圖等大哲,更將輪迴納入他們的學術體系中。利希滕貝格在《自傳》中也說道:「我始終丟不開『我在出生前即已有過死亡』的思想。」休謨在《靈魂不滅論》中也特彆強調:「在這種學說中,輪迴是哲學唯一值得傾聽的東西。」只有猶太教和它的兩個支派持有相反的意見,他們認為人類是從「無」中創造出來的。雖然他們憑著火和劍在歐洲及亞洲的部分地區驅逐了這足以慰藉人類的古老信仰,但它究竟能持續到何時?從宗教史看來,我們不難判定它的命運。
各種宗教和哲學達到這種目的的程度,雖然千差萬別互有不同,然而,它們的確遠較其他方面更能給人平靜面對死亡的力量。婆羅門教或佛教認為:一切生滅,與認識的本體無關。此即所謂「梵」。他們教導人們以「梵」觀察自己。就此點而言,實比一般解釋「人是從無而生」「在出生之後始而為有」的西方思想高明得多。
種族常存,時時更新,卻又不減,而個體也意識到意志和處處求生的自己快樂地生存著。求生的意志表現在無限的現在中,「無限的現在」是種族生命的形式。種族是不會衰老、永遠年輕的。死亡之於種族,猶如個體的睡眠,或者是眼睛的一瞬。印度諸神化身為人的姿態時,就知悉個中的奧秘。
反之,婆羅門或佛教的論點就能夠與不滅說前後銜接,脈絡一致。它們認為死後的存續也連帶著生前的生存,生物是為償還前世的罪孽而有生命。在哥魯·布爾克的《印度哲學史》中的一節曾說:「毗耶婆雖認為婆伽梵派的一部分稍涉異端,但他所強調反對的是,如果靈魂是『產生』出來的,有『開始』的,那就絕對不可能是永遠的。」烏布哈姆在《佛教教義》中更有如下敘述:「墮于阿鼻地獄者,是受最重懲罰的人,他們不信任佛陀的箴言,而歸依『一切生物始於母胎,而止於死亡』的異端教義。」
一到夜晚世界似乎已消滅,實則卻一瞬也不曾停止。同理,人類和動物看起來似是由於死亡而消滅,但真正的本質仍不間斷地延續著;出生與死亡迅速地交替著,而意志永遠的客觀化——本質不變的理念,卻像出現在瀑布上的彩虹一般確立不動,這是時間的不朽。為此,死亡和消滅經過數千年後,一切皆已消失凈盡,但自然所表現的內在本質絲毫無損。所以,我們經常快活地叫著:「不管海枯石爛,我們永不分離。」
生命,不論對任何人來說都沒什麼特別值得珍惜的,我們之所以那樣畏懼死亡,並不是由於生命的終結,也不是因為有機體的破滅。因為,實際上有機體就是以身體作為意志的表現,但我們只有在病痛和衰老的災禍中,才能感覺到這種破滅。反之,對主觀而言,死亡僅是腦髓停止活動、意識消失的一剎那,繼之而來的所有波及有機體諸器官停止活動的情形,其實不過是死後附帶的現象。
此外,從經驗的根據也可以證實這種再生,換言之,新生物的誕生與活力消失的死亡之間有著極密切的關係。據舒努雷《瘟疫史》中所述,十四世紀,鼠疫曾一度流行於世界各地,死者難以計數,世界人口大大減少,但之後很快又呈現異乎尋常的多產現象,而且雙胞胎非常多。還有,據說此時期降生的孩童,竟無一人長著完全的齒列,這難道不是很不可思議的事情?德國醫學家雅斯貝斯曾撰有《關於人類壽命》一書,該書有如下兩點結論:一是出生數對壽命和死亡例有著決定性的影響;二是出生率與死亡率往往相一致,按相同比例增減。這是作者從許多國家和地區搜集許多例證后確立的原則,其精確度應無可置疑。雖然,某個個體自己業已死亡,多產的是與自己毫不相關的另一對夫婦,但其間因果很難單純地歸結為形而下的關係。這件事說明了每一個個體都含有「不滅的胚芽」,經過「死亡」后再被贖取回來,於是產生新生命,這就是它的本質。如果能連通兩者之間的橋樑的話,也許生物生死之謎就迎刃而解了。
但是,進一步言之,正如現在所觀察的,生死問題不僅是被極細微的偶然所左右,而且一般有機體的存在也短暫無常,不論動物或人類,也許今天誕生明天就消滅,出生和死亡迅速交替。但另一方面,那些遠為低級的無機物卻有非常漫長的生命。尤其是無生命形式的物質,連我們都可看出它們無限長的存續。
如果缺少了一種器官,又將如何呢?如果可以節約的話,有的會造成形態變化,甚至某些器官消失。例如,許多幼蟲沒有眼睛,那些可憐的動物,摸索著;沒有觸角,在碰到任何東西之前,四分之三的身體總是在空中晃來晃去,經常連身側的食物也錯過了。然而,這就是自然界的節約法則。我們可以在「大自然從不製造任何無益或多餘的東西」的語句后,另加一句:「大自然從不浪費任何東西。」與此相同的自然傾向表現在以下諸點:個體的年齡如果越適合生殖,治愈力就越強,創傷和疾病越易康復。這種治愈力隨著生殖力的衰弱而減退;生殖力消失后,則極微弱。在自然的眼中看來,此時的個體已毫無用處了。
因而,若從主觀來看,死亡僅與意識有關聯。意識消失究竟是怎麼回事呢?這點我們可以由沉睡的狀態做某種程度的判斷。有過暈倒經驗的人,更有深刻的了解。大體言之,暈倒的過程並不是逐步而來,亦非以夢為媒介。在意識還清醒時,首先是視力消失,接著迅即陷入完全無意識的狀態,這時的感覺絕不會不愉快。的確,如果把睡眠比喻為死亡的兄弟,暈倒就是死亡的孿生兄弟。
求生意志強烈活動的根源也在種族中,而絕不是在個體內。相反,直接的意識則只存在於個體中,個體總以為自己與種族相異,為此,我們才會恐懼死亡。求生意志所表現的與個體有關的是飢餓和死亡的憂慮;與子孫有關的則是性|欲以及對子孫的舐犢之情。同時,造化並未具有個體所特有的妄想,只密切注意種族的維持,對個體的破滅,則表現冷淡。
反之,若把這些時間性的觀察完全置之度外,認為非存在是災禍本身也不合理。因為一切所謂的善善惡惡,都是對生存的預想,連意識也是如此。但意識在生命結束之同時,便告停止,在睡眠或暈倒的狀態下也同樣停息。我們知道若沒有意識,也就根本不會有災禍了。總之,災禍的發生是一瞬間的事情。伊壁鳩魯從這種見地得出死亡問題的結論,他說:「死是與我們無關的事情。」並加註釋說:「我們存在時死亡不會降臨,等到死神光臨時,我們就又不存在了。即使喪失些什麼,也不算是災禍。」
那些為了自我的執著,為了一己歡樂的人暫且不談,為了對世界憐憫的人,則是與世間的「來世責罰」或「精神不朽」相關聯,他們希望死後獲得賜福或獲得永遠的尊敬。而這正是以「德行」為手段,以「利己主義」為目的的一種做法。然而,也正由於這種做法,人類的仁愛精神,例如對敵人的寬恕、冒險救難的行為以及不為人知的善行等,才得以永久維繫。
這種觀點,和《舊約》所持的理論完全相符。因為,「萬物是從無中所創出來」的理論與「不滅說」大相徑庭。信奉《新約》的基督教也有不滅說,但它的精神是印度化的,也許它的起源也來自印度,以埃及為媒介注入基督教中。但那種印度的智慧,雖接上迦南之地的猶太枝幹,也與「不滅說」並不調和。這正如意志自由論與意志決定論不調和一樣。不是根本的、獨創的東西,如同不是由同一塊木料做成的傢具,總顯得有點彆扭。
如果能夠善用機會的話,「死亡」就是意志的一大轉機,因為在生存中的人類意志並不是自由的,個人的行為是以性格為基礎,而性格是不會改變的,故其行為完全隸屬於必然性。如果他繼續生存的話,只有反覆相同的行為,而各自的記憶中必定存留著若干不滿。所以,他必須捨棄現在的一切,然後再從本質的萌芽中造就新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