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第四章 地位 四、榮譽

第四章 地位

四、榮譽

很明顯的是,騎士榮譽的整個規則是古代人所完全不知道的,因為簡單的理由是,他們對人事常採取一種自然的和沒有偏見的觀點,不允許此類惡劣的、可惡的愚昧來影響自己。被人摑了一記耳光,他們認為只不過是一記耳光,一個沒什麼了不起的肉體上的傷害而已。而近代人卻認為這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是悲劇的一種題材。如果法國國會某人挨了一記耳光,它的迴響也許要從歐洲這一端傳到那一端。
所以除非是無心之失,或者遭受惡意誹謗,或者是被誤會,否則一旦榮譽喪失,就再難獲得。所以法律保護人人不受讒言、誹謗和侮辱之害,而侮辱,雖然經常只是惡言咒罵,卻也等於隱藏了理由之後的簡要誹謗。唯有無理可以訴怨時,人才會惡言咒罵他人,否則他會提出他的理由作為前提,而留待其他聽眾下結論。可是當他咒罵時,他自己提供了結論,卻把前提隱去不談,以為別的聽眾會設想他是為了簡要起見,所以不說前提。

公民的榮譽

和我一樣,西塞羅也有這方面的意見,他說:「我完全同意克利斯普斯和第歐根尼所說的,好的榮譽如果不能對我產生什麼作用,那絲毫不值得去獲得。」愛爾維修在他的主要著作《論精神》中也堅持這一真理,他的結論是:
男人佔有世間一切美好的事物,諸如良好的體形和理智能力,女人們為了圍攻男人和控制男人,以及分沾男人所具有的美好事物,她們就不得不聚在一起搞統一陣線。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她的榮譽就需依靠強化下面這種規則:為了強迫男人向女人投降,拜倒在她們的石榴裙下,除非結婚,否則沒有女人是可以給男人的。
一個人與任何人發生爭論,因而涉及榮譽時,我們必須訴諸有形的力量,那就是蠻橫。嚴格說來,任何一種粗暴也就是訴諸蠻橫;因為蠻橫是宣告理智和道德已不足以決定問題,鬥爭必須由有形的力量來解決,富蘭克林說,人是製造工具的動物,而實際上人是由人所製造的武器決定的。用蠻橫來決定問題,一旦決定就不能改變。這是大家所知道的強權原理,當然這是一種諷刺的說法,就好像說蠢人也有機智一樣。
為了減輕這種輕率的傲慢,人就習慣於在每一件事上讓步。如果有兩個勇猛的人相遇,彼此都不讓步的話,彼此之間的些微差異就可能引起一連串的咒罵,然後是比拳,最後是致命一擊。因此,如果免掉中間的步驟而直接訴諸暴力,在程序上也許更為恰當。訴諸暴力有其自身的特別形式,這些形式後來發展為森嚴的規範和法律系統,然後一起形成為一種莊嚴但又可笑的鬧劇,那就是使蠢人所獻身的一種榮譽,他們把這種榮譽當作一種流俗的廟堂。
在莎士比亞《亨利六世》一劇中,對此就有很好的說明。每一個審判都訴諸武鬥,實際是訴諸肉體的力量和活動,也就是訴諸動物的自然性,以動物的自然性代替審判中的理性,決定事物的對與錯,不以人的所作所為來決定,而以他所能抵抗的力量來決定,事實上,這也就是今日所流行的騎士榮譽的原則系統。如果有人懷疑這是近代決鬥的實際起源的話,就請他去讀梅林根所寫的一本好書《決鬥的歷史》吧。而且在支持這一系統的人中,你也可以發現他們通常並不是受教育程度很高或有思想的人,他們有些人常將決鬥的結果當成在爭論中一個實際的神聖判決。
為了獲得別人的信任,以博取他們的好感,個人在自己與別人之間維持著各種各樣的關係,這些繁雜的關係造成了幾種不同的榮譽,這些榮譽有的依賴自身良好的行為,有的靠著種種擔保,也有的繫於和異性間的關係。所以,我們把各式各樣的榮譽概括為三大類:公民的榮譽、官場的榮譽、性|愛的榮譽。
榮譽只有一種間接的價值。這一章開始的時候,我就解釋過,別人對我們的想法如何,即使有影響,也只能左右他們對我們行為的態度,不能左右我們的行為。而且,榮譽是一種社會的產物,有了榮譽感,我們才能生活在文明的狀態中;在我們的許多作為中,我們需要他人的幫助,同時在別人能為我們做任何事之前,對我們需要有種信任感。這樣他們對我們的看法雖是間接的,雖看不出有直接的或當下的價值,卻是極為重要的。
攻擊國家的權力就必須加以制裁,國家榮譽是一般人民和騎士榮譽的結合。
一旦認識了這種團結精神是女性榮譽的基礎,是對女性利益的謹慎的必要安排,就能認識到榮譽對女性福祉的重要性。不過,這一團結精神所具有的價值是相對的。因為榮譽並沒有絕對的目的,不能超過生命自身的存在和價值。如果把女性的榮譽過分擴大,這就好像在奢望手段時忘了目的,而這又是許多人所常犯的。
但是,如果攻擊者不懂得騎士榮譽規則的話,或他自己曾經違反騎士的榮譽,那就有另一種不費吹灰之力的安全方法來恢復你的榮譽,立即給對方一拳便是了。不過若擔心造成任何不愉快的結果,或不知對方是否能服從騎士榮譽的規則,因而希望避免採取此類極端步驟的話,就有另一種方法使自己處在健全的立場上,那就是比勝。比勝在以牙還牙,你來八兩,我還一斤。
不過這種羞恥並不像女人失掉榮譽一樣。女人失掉榮譽所遭受九-九-藏-書的污辱是很深的,因為男人和女人的關係,相對於男人一生中的其他重要事項來說並不是最重要的,因此,女人對某個男人的冒犯所形成的羞辱,就不如女人失掉榮譽所形成的羞辱那麼大了。
這種榮譽是一種騎士榮譽,它的原則是與我先前所討論的榮譽完全不同,在某些方面甚至與之相反,但它能產生一種俠義精神,為了與騎士的禮儀相一致,且讓我來解釋這種榮譽的原則:
這樣說來,如果仍舊承認這種原則,則這種騎士榮譽原則的運用也只能限於鬥毆這種小事上,且這種鬥毆只會遭到法律的輕微處罰,甚至不會遭受處罰,只是一種小的錯誤,只能做茶餘飯後的談資。騎士榮譽原則有限應用的結果是,因為人的價值,反而強迫性地誇大了它受人尊敬的程度,這種尊敬是完全遠離自然或人的命運的。誇大騎士榮譽的原則,幾乎把它當作一種神聖事物來對待。
「公民榮譽」的名稱和源起都來自中產階級,可是卻適用於所有人,最上層階級也不例外。沒有人可以無視此種榮譽的嚴肅性和重要性,任何人都應謹慎小心,切不可等閑視之。信心一旦喪失,將永無再得信心的希望,不論他做什麼事或成為什麼人,失去信心的悲慘後果永遠無法避免。
事實是,個人的勇敢實是一種從屬的德行,還不如低等動物,我們沒有聽說過人能具有獅子一般的勇敢。騎士的榮譽絕不能作為社會的一種支柱,但它為欺詐、邪惡、缺少考慮和風度確確實實提供了一種救濟辦法。因為沒有人願意冒死來糾正別人粗魯的行為,粗魯的行為也常在人的沉默中逃掉了。
不過撇開決鬥的源流不談,現在我們應該明白的是,這一原則的基本傾向是用有形的威脅來達成一種實際上很難達到的外表上的尊敬。這種程序有點像下面所說的事情,那就是要證明你的房間內的溫暖度,你卻用手握著溫度表,因而使溫度上升。事實上,這種事情的核心是這樣的:一般人的榮譽目的,在於與人能平和交往,因為我們無條件尊重別人的權利,我們就值得別人的充分信任。另一方面,騎士的榮譽則是不顧一切地使我們產生恐懼,因而使我們不得不因為恐懼而折服。
有許多跡象顯示古代的人是完全免於這些偏見的。
6.榮譽不應過分拘謹,而應該具備高度的靈活性
更進一步,人有一種債務,也只有一種債務是必須要付清的,那就是賭債。一切債務你都可以不付,你甚至可以欺騙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這對你的榮譽並沒有什麼損害,不付賭債那是不榮譽的。
誹謗是唯一能夠無中生有攻擊榮譽的武器,反擊此種攻擊的唯一方法就是用適當的輿論批駁此種誹謗,並且恰到好處地去揭開誹謗者的假面具。
因為粗暴是比任何論證為好的一種論證,它可完全使理智無光。如果我們的對手不關心我們的攻擊方法,或不以更粗暴的方式來還擊我們,因而把我們當成不高貴的比勝對手,那我們總是勝利者和具有榮譽者。當需要無比的傲慢時,就讓我們丟掉真理、知識、悟性、理智與機智。
榮譽的此種否定性質不同於任何「被動」性質,因為榮譽一旦發動,將比任何東西更具主動的性質。它直接隸屬表現這種品格的人,並且也僅與此人所為和所不為者有關,與別人的行動和別人加諸此人的障礙都無關係。所以,榮譽是完全在我們能力以內的事。這點特徵很明白地區分出什麼是真正的榮譽和我們立刻會提到的騎士精神的偽裝榮譽。
因為種種手段絕不會超過所要達到的目的,把榮譽的價值看得超過生命自身,這根本就是一種誇張的說法,這樣說來,街頭巷尾所說的榮譽就更不值一提了。
有一次有人踢蘇格拉底,當時蘇格拉底對侮辱所表現出的忍耐使得他的朋友也為之驚奇。蘇格拉底說:如果一個驢子踢我,你以為我要恨它嗎?在另一場合中,有人問蘇格拉底:難道那人不是侮辱你和罵你嗎?蘇格拉底說:沒有,他所說的不是針對我而說的。斯托伯斯在《莫索尼烏斯》中所保存的很長記錄,使我們知道古代如何對待侮辱。他們知道除了法律所提供的解決方法外,沒有其他的方式能令人滿意,但聰明人甚至輕視這一點。如果希臘人被人打了,通過法律來解決他們也就滿意了,這一點可在柏拉圖的著作《高爾吉亞篇》中蘇格拉底所表示的意見中看到。
因此如果一個女人沒有羞恥心的話,她就是失掉了榮譽,任何其他女人就會把她看成瘟疫,不敢和她接觸。離婚的女人也會遭受這樣的命運。因為離婚就表示那個女人沒有能力,不能使丈夫向自己投降,這就意味著她妨害了所有其他女人的利益。而且這種違背婚約的行為,不僅女性個人要受到處罰,且涉及大家的榮譽。這一點能夠說明為什麼我們不太重視少女的羞辱,而重視一位妻子的羞辱。因為前者還可以婚姻來補救,而後者是無法彌補她婚姻的破裂的。

騎士的榮譽

「榮譽」的問題比「官位」來得大,討論起來也困難得多。讓我們首先設法來定義。
事實上,具有特別任務的人比一般人具有更大的榮譽,一般人的榮譽主要是使自己免於羞辱。進一步說來,官方的榮譽要求接受某種官職的人https://read.99csw.com必須尊敬自己的官職,好為他的同僚及後來者做個好榜樣。恪盡職守,就是一位官員尊敬他的官位,拒絕對自己或對其官職的任何攻擊,必須注意批評他沒有盡到的責任以及未促進社會的福祉。必須用法律來處罰那些不當的攻擊。
當然在人民生活的某種環境中,常使結婚的某種外表形式變得不可能,特別是在信奉天主教的國家,在這些國家根本沒有離婚這件事。我認為在一個國家中,除了可憐的王子外,每個男人都要有選擇妻子的自由。男人的雙手是屬於國家的,結婚也只是為了國家。此外,男人就是男人,做一個男子漢,就要有男子漢的威風。在這件事上,禁止王子自己的意向,那根本是古板的、不正當的事。當然,不論怎樣,女人對國家、對政府是沒有影響的。
通常也就是這種人慣於侮辱別人,正如塞涅卡所說的,越是隨意惡語傷人的,越是可憐的和令人嘲笑的。這種人對他人的侮辱多指向我上面所描述的人,因為趣味不同的人是不能成為朋友的,而世間一些豪傑之士最易引起這類人的無理怒氣。歌德說得好,對你的敵人抱怨是無用的,如果你的存在對敵人成為一種責難,敵人是不能成為你的朋友的。
從女人自己的觀點來看,女人具有一種特殊地位,而這種地位不受性|愛榮譽的通常規則支配,因為她只是把自己奉獻給愛她的男人,即使不能結婚,她也是愛他的。一般說來,女性的榮譽在自然中並沒有它的起源,這可從許多肉體犧牲的事例中看出來,諸如屠殺嬰兒和母親自殺等。說真的,一個女人違背婚約,就是對整個女性的一種背叛。不過一個女人對整個女性的忠誠,只是秘密似的被承認,並不是一種誓言。因此,在許許多多的情況下,女人的命運是極為悲慘的,而其愚蠢卻又往往勝過她的罪過。
相對於名聲所具有的肯定性質來說,榮譽的性質是否定的。因為榮譽不是人們讚揚某人獨具一種品格,而是期許某人應該表現且不應出錯的一些品格。所以,榮譽是強調一個人都不該例外,而名聲卻是讚美某人的獨特成就。名聲是我們必須去爭取的,榮譽卻是我們不能喪失的。沒有了名聲只是不能出名而已,僅是消極的不好;但是失去了榮譽卻是種恥辱,是積極的不好了。
我認為這種聰明的分析歷程可以追溯到從中世紀到十五世紀的。事實上,這個時期在任何審判程序上,並不是原告要證明被告犯罪,而是要被告證明自己無辜。被告可以發誓並沒有犯罪,而支持他的人也必鬚髮誓說明他不可能偽誓。如果沒有人支持他,或者原告反對被告的支持人,那就只有訴諸上帝的裁判了,通常也把它稱作重審。因為被告此時陷於不名譽的狀態中,他必須洗清自己。
榮譽的終極基礎是一種認為道德品格永不改變的信念,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認為某一行為是惡的,那就包含了未來在相似動機、相同情況下的行動也必是惡的。英文中「品格」一詞便包含了聲望、名譽、榮譽等意思。
4.接受侮辱是不體面的,給人侮辱則是有榮譽的
2.騎士榮譽跟人的所作所為無關,只跟他遭遇的苦難有關

官方的榮譽

從屬於達官顯宦榮譽下的,是那些從事醫生、律師和教員職業的人士,簡而言之,就是那些精於某種事業的人,他們應該有一種榮譽感,也就是誓為公眾服務的榮譽。除這些榮譽之外,就是軍人的榮譽了。就軍人榮譽的真實意義來說,一個人既為捍衛國家的軍人,就應該有足以捍衛國家的軍人氣質,諸如勇敢和誓死如歸的決心,在任何情況下誓為他的國家戰鬥。我在此所說的官方榮譽,是從其廣泛意義來說的,而不只是一般人民對官員的一種尊敬。
這些國家的人不會去計較打擊所受的侮辱。然而,在個人的勇敢和輕視死亡一事上,這些國家古代人所表現出來的,並不會亞於歐洲的基督教徒。你可以說希臘人和羅馬人從頭到尾是勇敢的,但他們並不知道榮譽的意義。如果他們有任何決鬥觀念的話,那也與高貴的生命完全無關。所謂的決鬥也只是展示被僱用的人格鬥,判刑的奴隸、罪犯和野獸拚命一場,製造一個羅馬式的假日。基督教升起以後,格鬥沒有了,代之而起的才是決鬥,這是由神的審判來解決問題的一個方法。如果格鬥是為偉大的觀眾慾望所作的一種殘忍犧牲,決鬥就是為既存的偏見而不是為罪犯、奴隸所作的一種殘忍犧牲,也就是為自由與高貴所作的一種殘忍犧牲。
希臘人和羅馬人完全不知道榮譽的規則原理的。就是亞洲古代或近代高度文明的國家,也不知道這些。在這些人中,他們除了認識我所指出的第一種榮譽外,並不認識其他的榮譽,由第一種榮譽他們以行動來表現自己。他們認為一個人的所作所為也許可影響自己的榮譽,但並不能影響別人的榮譽。遭人打擊也只不過是遭人打擊,在某種情況下也許會使人憤怒及採取立即的報復,但並無關於榮譽。
根據我上面所說的,決鬥的方法在有殺人狂的地方極為風行,特別是在政治和經濟記錄上並不怎麼榮譽的國度里風行,讀者也並不會覺得有什麼奇特可言。這種國家喜九-九-藏-書歡什麼樣的私人生活?這個問題最好讓有這種生活經驗的人去回答。他們溫文有禮的社會文化,已經很久沒表現出來了。
一個有榮譽感的人,當有任何人說出與自己違逆的話或顯示出有更多的才智時,我們就應該馬上武裝自己。同時若在任何爭論中,別人無法回答我們,因而也訴諸粗暴時,這就表示他也和我們一樣了。現在應該很明顯的是,人們稱讚榮譽的原則,認為榮譽可使社會高貴,這是很正確的。這種原則是從另一種形式引出來的,此種形式成為整個榮譽規則的靈魂與核心。
最後像我們在前面所說的,在你的和我的事務之間,市民榮譽過於謹慎,他們過於尊重職責和諾言,另一方面,我們在此所討論的榮譽規則,則具有極高貴的自由。只有一個詞不可以撕毀,那就是榮譽,像人們所說的,「老子的榮譽」。這就是說,一切諾言都可撕毀,唯獨榮譽不可撕毀。萬一撕毀了榮譽,有人諷刺我們,那我們就應用普遍的方法,用決鬥和他硬幹一場來恢復自己的榮譽。
這種榮譽是與其他一切榮譽不同的,它不在於自己所說或所作的是什麼,而在於別人所說和所作的是什麼。因為一個人的整個作為,可能是依照最公正的和最高貴的原則,他的心靈也可能是最純潔的,理智是最清明的,然而若有任何人隨意侮辱他,他的榮譽就隨之消失了。若遇到這種情形,自己並未違反榮譽的內容,對侮辱自己榮譽的人,也就只有把他當作是最無價值的匪徒,或者是最愚昧的野獸、懶蟲、賭鬼,簡而言之,一個絲毫不值得我們去計較的人。
5.榮譽的規則包含著一種意義:榮譽是最高的法庭
因此,在這種口實中,實無什麼真理可言。我們更具正義地來做主張,那就是當你對一隻狗咆哮時,它也會反過來向你咆哮,你摸摸它,它就搖尾巴了。同樣,在人性中也是如此,多是以牙還牙,以暴易暴,你給我半斤,我就給你八兩。西塞羅說:在嫉妒矛頭中,有某種刺透人的東西,就是聰明和有價值的人也會發現令人痛楚的傷處。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某些宗教外,沒有地方會默默接受侮辱。
我更喜歡如下定義:榮譽可分主觀和客觀兩面,從客觀一面說,榮譽是他人對我們的評價和觀感;就主觀一面而言,榮譽感是我們對這種評價及觀感的重視。從後者看,做一個有榮譽感的人要經常運用有益於人類的影響力,雖然此種影響力絕不僅限於純道德的一面。
由於這種安排,這種規則就是整個女性所要遵守的了。但是,只有嚴格遵守這種規則才能達成這種結果。事實上各地的女人倒真的在小心翼翼維繫著團結精神。任何女人若違反了這個規則,就是背叛了整個女性,因為如果每個女人都像她一樣的話,整個女性的利益就要瓦解了。
有關性|愛的榮譽和其所賴以建立的原理,多少給予注意和加以分析是必要的。其中我所要說的足以支持我的論點,一切榮譽都是建立在功利基礎上的。關於這一題旨,有兩種自然的劃分:女人性|愛的榮譽,男人性|愛的榮譽。因為女人一生的主要內容大部分是她和男人的關係,因此性|愛對女人就比對男人更為重要。
然而,人們發現,決定他們是有用的,不是他們自己而是別人的意見;於是,他們儘力討好他們所看重的世俗,以期給別人留下好印象。這樣,就產生了人性中內在的和原始的特徵——榮譽感,或者從另一個角度稱它為羞恥心。
換句話說,一個遭人侮辱的人,即使他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也不論他所遭受的侮辱是什麼,只要別人認為他是一個具有榮譽的人,那他就仍舊具有榮譽。我相信具有榮譽的人是能忍受別人的侮辱的。這樣說來,所有具有榮譽的人,對品質惡劣的人是不屑一顧的,只不過把他當作一個患癲病的人,不屑與他為伍。
公民的榮譽是最常見的一種。此種榮譽基於如下設定:我們應該無條件尊重他人的權利,不得用任何不正當與不合法的手段取得我們想要的東西。這種榮譽是人與人之間和平交往的條件,任何毀壞這種和平交往的行為,都會讓我們遠離公民的榮譽,因此所有包括了法律責罰的東西,都以為責罰是正當的。因為法律是責罰破壞和平之人,這種人既已破壞了人際和平關係,也就不再享有公民榮譽,而需身為楚囚了。
因為如果兩個勇敢的人為了一些小事爭論(比較重要的事由法律來處理),其中比較聰明的一位當然會讓步,同時他們也會承認彼此的差異。這是由一種事實來證明的,那就是一般人或者社會上各類不了解榮譽原則的人,大多任由爭論自由發展。在這些人中,殺人者比起尊敬榮譽原則的人要少得多,你打我罵的事也不會常常發生。
3.騎士榮譽不需要迂腐的探求,需要切實的行動
談到官方的榮譽,一些人的普遍意見是,一個人擔任某種官職,實際上就必須具有執行任務的必要條件。比較大和比較重要的職務是肩負國家的責任,如果官職越高,影響力越大,一般人就認為,他必須在道德和理智上更應該具有適合該職務的條件。因此官位越高,他所得的榮譽也就越大,例如頭銜、等階和他人對他的卑躬屈膝行為,都是在表示這一點的。一般九_九_藏_書說來,一個人的官階,包含著他應該有的某種程度的榮譽。
不管別人是否有什麼意見,要緊的是要讓別人知道是否有這種榮譽的理由。對我們的所作所為,別人也許有最惡劣的批評,對我們抱種種輕視,而且沒有任何人敢表達不同的意見,我們的榮譽仍是崇高的。假定我們的行為和本質使別人不得不給予最高敬意,別人又毫無意見地給了這種敬意,但有人卻貶斥我們,除非我們能使他產生敬意,那我們的榮譽就遭到侵犯了。
為了完成此節的討論,現在讓我來談一下國家的榮譽。國家的榮譽是在許多國家中,一個國家應有的榮譽來說的。因為國家並沒有什麼法庭可以申訴,而只有武力的法庭;每一個國家應準備維護自己的利益,一個國家的榮譽,包含著一種意義,就是所提出的主張,不僅要人們信賴,而且要使人畏懼。
從第三方面來看,這種榮譽是否在他心內,與他自己都是絕對無關的,換句話說,與他的道德能變得好或壞沒有關係,因為這種榮譽不需要如此迂腐的探求。如果你的榮譽遭受了攻擊的話,或者外表看來已沒有榮譽可言的話,只要迅速地採取徹底糾正的方法,很快就可恢復榮譽,那就是決鬥。
騎士的榮譽不在乎別人所想的是什麼,而在乎別人所說的是什麼,這一點可用下列事實來說明,那就是別人侮辱我們,如果有必要的話,就得請他道歉,道了歉也就不成其為侮辱了。至於他們是否修正自己所說的,或者為什麼要那樣說,那都是不重要的,只要道歉,一切也就擺平了。這種做法的目的不在於賺得崇敬,而是非要他崇敬不可。
除了少數極端腐化的人之外,每個人都有羞恥心,而且榮譽也是一種公認價值。此種現象的原因如下:完全靠自己,一個人所能成就的必然有限,這就好比在孤島上的魯濱孫一樣,盡二十年之力,也只能求得自身溫飽而已。唯有在社會裡,人方能完全發揮力量,並且獲得很大成就。從人有了意識起,他們就明白這個道理,在心中升起了在社會中成為一個有用分子的慾望,他們希望自己有能力盡義務,而且也能享受社會的利益。成為社會中的有用分子,必須做兩件事情:
(一)完成人之為人的根本責任;
此處就是「不名譽」觀念的由來,當時的整個觀念系統還在今日具有榮譽的人之間流行,只不過把發誓省掉而已。這一點也可解釋為什麼具有榮譽的人對於說謊極為憤怒。說謊是應該斥責的,必須勇敢地糾正過來。雖然如此,人的說謊卻是隨處可見的。
尊敬德高望重的老人,理由在於老人必然已在其生命的過程中顯示出他有沒有長期維護無瑕美譽的能力,而不像年輕人一樣,縱使有美好的品格卻還未受到歲月的考驗。況且年輕人不僅在歲月上,而且在經驗上也不如老人。所以,白髮令人尊敬。老者經常獲得他人內心由衷的敬仰。而皺紋——歲月的表徵——卻不會博得尊崇,人們常說:可敬的白髮;但從未說:可敬的皺紋。

性|愛的榮譽

事實上,一個人威脅說要殺另一個說謊的人,自己就不應該說謊,在中世紀的審判中也以一種簡短的形式承認了這一點。在回答控告時,被告說:那是說謊。如遇到這種情形就只有留待神來審判了。因此,騎士的榮譽信條規定,當遇到人說謊時,就只有訴諸武力了。其實遇到別人侮辱自己時,也該是如此的。
相對於男人的性|愛道德來說,這也是從我討論的女人的性|愛榮譽中引出來的,那就是女性的團體精神,這種精神使男人和女人結婚,而使征服者——女人佔了很大的便宜,這時男人和女人維持婚約時就需特別小心。一方面不可放棄婚約的任何拘束力,男人放棄一切后,最低限度也不可輕易放棄他的佔有品——老婆。男人如果寬恕女人冒犯自己,其他男人就會認為他丟人現眼。
現在讓在我來舉一個例子。我的對手在他的立場來看是有理由的、對的、真的。好吧,老子侮辱你。這樣他就沒有榮譽和對的理由了,榮譽和正當理由反而到我這邊來了,他想法恢復他的正當理由和榮譽,但所用的卻是粗暴的方法。
7.騎士榮譽只能用來強化人的主觀感受
1.騎士榮譽需要自己樹立,不需要別人的看法
我們之所以喜歡別人尊敬自己,並不是因為尊敬自身有什麼了不起,而是要看別人對我們的尊敬能帶來什麼好處。
我上面所討論的榮譽是以各不相同的形式和原則存於各個時代和國家中的。不過在歷史上女性榮譽的原則曾在各個時代,在不同區域都有相應的修正。另外還有一種與此完全不同的榮譽,這種榮譽是希臘人和羅馬人所沒有的,到現在為止,中國人、印度人或阿拉伯人也全然不知道,這是中世紀時出現的一種榮譽,是信仰基督教的歐洲所產生的,只存在於小部分歐洲人——社會的上層階級和適於做上層階級的人中間。
(二)完成個人在此世界中的特殊地位所應盡的職責。
正是此種羞恥心使人在受他人評判時會羞愧臉紅,即使他明知自己是無辜的,或者他的所作所為本不必受任何禮法拘束,可以依靠自由意志而行動,然而他人的評價依然會對他發生影響。https://read•99csw.com反之,在生命中最能給人勇氣的是得到或重獲他人欣賞的信念;唯有他人欣賞他,他們才會聯合起來幫助他和保護他,憑著這種力量他可以抵禦生命中的許多災患,這是他以一己之力無法辦到的。
很明顯的是,這類毫無價值的人,是有很好的理由來感謝榮譽原則的,因為榮譽原則使這些人與有榮譽的人相形見絀。如果一個人喜歡侮辱別人,這種人實是具有惡劣的品質。而事實上,這種看法也是大家立即會承認的。品質惡劣的人就喜歡侮辱別人,這幾乎是一種定律,而且具有這種品格的人,若不勇敢地糾正自己,我們的判斷隨時隨地都是有效的。
令人讚美的犬儒學派哲學家克納特斯曾經被音樂家尼可姆斯打了一拳,臉被打得變成紫色,腫起來了。克納特斯卻在額上做一個被尼可姆斯打了的記號「這是尼可姆斯所為」,藉以羞辱這個玩橫笛的人,尼可姆斯看了感到非常羞恥,他竟然敢對這個所有雅典人奉若神明的人施暴。狄亞根尼斯在給他的朋友梅里斯玻斯的信中告訴我們,一群醉酒的雅典青年打了他,但他說這種事是不重要的。
例如有一個條頓族的酋長召喚馬略決鬥,但馬略回答說,如果酋長對自己的生命感到厭倦的話,那他去上弔好了,同時他推介一位老練的格鬥者,與酋長進行幾個回合格鬥。有一個近代的法國作家宣稱,如果有任何人認為德謨斯色尼斯是一個具有榮譽的人,那他的無知就會讓人可憐,而西塞羅也不是一個具有榮譽的人。在柏拉圖《法律》一書的某幾段中,這位哲學家一再談到躬行一事,這就充分清晰地指出古代人對此等事沒有任何榮譽觀念。
如果我們生活在一種自然的狀態中,每一個人都要自己保護自己,直接地維持自己的權利,則對人的誠實、正直就不能過分信任了;騎士榮譽的原則,使人產生的恐懼遠超過使人產生的信賴,也許這種看法並不錯誤。不過,在文明的生活中,國家保護著我們每個人和財產,騎士榮譽的原則就不能再加以運用了。在文明社會中,這個原則就像某個時代的城堡和瞭望塔一樣,在其中是耕種得很好的田野、平坦的道路甚至是鐵道,因而城堡和瞭望塔也就成為廢物了。
從我已經說到的應該很明白地了解到,騎士的榮譽原則,在人的自然性中並沒有一種本質上的及天然的起源。騎士的榮譽是一種人為結果,而其源流是不難發現的。騎士榮譽的存在很明顯的是從人們習於用拳頭勝過用頭腦時開始的,當牧師的方術縛緊了人的理智,中世紀所流行的騎士制度,就使騎士的榮譽開始流行了。那時人們不僅讓上帝照顧自己且由上帝來為自己做判斷。遇到困難的時候,多由神來做決斷。只有很少的例外,那就是決鬥,當時高貴的人不僅重視決鬥,就是一般的人民也重視決鬥。
這樣一來,粗暴取代了榮譽,粗暴勝過了一切,最粗暴的永遠是對的,既然如此,你除了要粗暴外,還要什麼呢?不論某個人是如何惡劣愚昧,一旦他以粗暴來做買賣,他的一切錯誤也就合法化,能得到原諒了。如果在任何討論或談話中,別人比我表現得更有知識、更為愛好真理、更具健全的判斷和理解,或普遍表現出一種理智的特質,因而使我黯然無光,只要我們馬上攻擊他和侮辱他,我們便馬上打消了他的優越性,而使自己超過他。
一般的意見是,女人的性|愛相對於少女時的純潔,太太時是真誠的。這種意見的重要性是基於下列的考慮。在女人一生的生活關係上,她全是依靠男人的,而男人只依靠女人一部分。這樣安排以後,就使得女人和男人要互相依靠了。男人要負擔太太和他們兒女的一切需要,這種安排是基於整個女性的利益。為了要實現這種安排,女人們就緊密地集聚在一起,表現她們的團結精神,結成一種統一陣線好對付她們的共同敵人——男人。
如果我說「榮譽感是外在的良心,而良心是內在的榮譽感」,相信很多人會同意我的話;但這隻是徒有虛名的定義,並未真正探入問題的根本。
因此,有人說,在良好社會中人的風度和談吐最終是建立在這種榮譽的原則上的。榮譽的原則和決鬥就成為反對粗暴和野蠻屠殺的主幹。不過雅典、科林斯和羅馬可以說是良好的,甚至極佳的社會,人的風度和談吐都很良好,卻並未對騎士的榮譽有任何支持。有一件真實的事是,古代社會中,女人所佔有的地位並不像今天所佔有的地位一樣,現在的女人東家長西家短的,使現今社會完全與古代不同。這種改變對今日社會上看到的一種傾向,那就是個人寧願選擇勇敢勝過其他特質,實有極大貢獻。
沒有偏見的讀者,也許會認為這樣一種奇特的、野蠻的令人嘲笑的榮譽規則,沒有人性的基礎,在人事的健全觀點中,也找不出正當的理由,在極為狹隘的可行範圍內,只能用來強化人的感受,這種感受也只流行在中世紀以來歐洲的上層階級、官員和兵士中,以及試圖模仿這種榮譽的人民中。
誇大女性的榮譽就表明,性|愛榮譽的價值是絕對的,而事實是女性的性|愛榮譽,和其他事比起來,只不過是一種相對的事而已。從湯姆森時代一直到宗教改革,在各個國家中,法律承認不法的男女關係,卻無損於婦女的榮譽,有人也許會進一步說,婦女的榮譽只不過是約定俗成的事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