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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彼處與此處 單一性

Ⅲ 彼處與此處

單一性

噢。
儘管如今我已經遠遠不再是剛剛試筆的寫作者,卻珍視並容許自己保有新手的思維。三十年前我最初發表作品時,那種有兩個人存於一身——即我和那個同名的作家——的幻覺尚很單純。對一系列著作的傾慕——不,是景仰——使我聽到天職召喚,使我誠惶誠恐跪受責任。因此,很自然,我生怕自己才氣不足,難當此任。那麼,我又是怎樣鼓起了勇氣讓自己那一葉小舟駛入文學的汪洋大海呢?我意識到我的才能和我希望自己的作品所具有的品質之間存在差距,一種雙重身份感受表達了並強化了對這種差距的認識。而我所依仗的恰恰是這種雙重感。
書不等於是我還有一個更深層的原因。我的生活一直是個變化的過程,至今也仍然如此。而書卻是完成了的。它們使我解脫出來,去感受、渴望別的什麼——我是個一往無前的學習者。我總是在前行。有時候我覺得自己是在逃離那些書,逃離它們所滋生出的無謂的熱鬧。有時候推進的動能更令人愉快。我喜歡重新開始。新手的頭腦是最棒的。
1995九-九-藏-書
這麼說我就應該等同於我所寫的東西?不多?也不少?然而每一個作家都知道事實並非如此。
葉芝說:我們必須在生活和工作之間作出抉擇。不對。但也對。把你獨一無二的生命的一大部分用在了寫作上,後果之一就是作為一個人,你漸漸會覺得自己並非貨真價實。記得多年以前我初次讀到博爾赫斯為自己寫的輓詩時覺得很好玩兒,它以最精緻的方式講述了作家在協調生活和工作時所感受的困窘。作家的悲苦。作家的謙卑。(他的謙卑是那麼狡黠,真讓我羡慕不已。)
(黃梅 譯)
我根本不需要那種與自己疏離的反諷的距離提供安慰(我起初產生的距離感絲毫沒有反諷意味)。而且我在慢慢地朝相反的方向發展,最終開始覺得那作家就是我,而不是我的另一個替身,不是熟悉的膩友或影子般的夥伴,也不是我創造出來的產物。(因為我走到了這一步——用了整整三十年時間——於是我終於能夠寫出了自己真正喜歡的作品,即《火山情人》。)現在我read•99csw•com認為,想逃避作為單一整體而存在的負擔是不可能的。我和我的書是有區別的。然而寫書的人和生活的人是同一個。這更讓人驚恐。更形單影隻。更解放身心。
如今重讀那輓詩,我仍不禁莞爾。不過,儘管博爾赫斯的寓言那麼迷人地為作家的自我意識提供了一劑療傷靈藥,我仍並不太急於使用它。
實際上,我從來不把我寫的東西說成「我的」作品而是稱之為「那個」作品。由此推論,便存在那個人,那個敢於當作家的人。而心存高標準的我很樂於做出犧牲讓她寫下去,儘管我並不認為她寫的東西有多麼了不起。
每個作家——當他或她的勞動產出了一定數量的作品以後——都會覺得自己既是弗蘭肯斯坦博士又是那個怪物。因為,雖然初寫者未必個個都覺得自己窩藏著一個隱秘的同夥,但是繼續其寫作生涯的人肯定會被那個想法吸引。還有更長久地寫下去的人。到如今,這在我便成了一種角色:容忍對早年作品的星星點點的疏離感受並儘力不去注意它們,儘管時間以及更多的作品必然使這疏離感更趨嚴重。這也遊戲般地證實了內在(寫作的狂喜和艱辛)與外在(堆積的誤解以及構成聲名和美譽的種種臉譜化形象)之間的令人愕然的差距。這一角色宣布說:我不是(他人心目中的)那個形象。還有,更尖銳地:別因為按照你們的說法我算是很成功就來懲罰我。我承擔著那不勝繁重的負擔,那與我同名的雄心勃勃狂熱工作的作家。我不過是我,陪伴著管束著照料著那一位,好讓她寫出東西來。https://read.99csw.com
繼續寫作並沒有使這種不滿減輕,至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是如此;它不過加大了賭注。(我覺得自己感到不滿是正確的)在我的「桑塔格與我」的遊戲里,不認賬是當真的。書架上那一小排由蘇珊·桑塔格署名的作品日漸增多,這讓我既感窘迫,又不大情https://read•99csw.com願地覺得驕傲,很苦惱地力圖區分我自己(我是尋覓者)和她(她不過是被發現的人),因此我迴避開所有關於她的議論,不管是讚美還是苛評。長久以來,我這樣恭維自己:我比所有別的人都更清楚她在幹什麼,沒有人會比我更嚴厲地裁判她的作品。
我寫我所能寫的東西:就是說那些分派給我或者在我看來值得一寫的東西。有許多東西我未能納入自己的小說和文章,其中有不少是我所熱忱喜愛的。我沒有寫它們是因為覺得自己對此沒有多少真知灼見(我從未覺得關於莎士比亞自己有什麼話非說不可),或者因為我尚未獲得足夠的內心自由來談論它們。我的書不等於是我——不是我的全部。在某些方面我不如自己的著作。作品中的佼佼者比我更有思想更有才華;他們與我不盡相同。那個寫作著的「我」是生活中的「我」的一種變形——「我」由於某些文學上的目標和忠誠感而專業化了並且升華了。說我寫了那些書籍只在某個不足道的意義上是切實的。我的真實感受是,那些書是文學假手於我而生成的;我是它們(文學)的僕人。
使那些書籍得以產生的我還有別read.99csw.com的渴望,別的責任。例如:作為個人我相信正確的行動。不過,作為作者,情況就複雜得多了。文學並非有關正確的行止——雖然它關注高水準的表達(語言)和智慧(包容性、同情心、誠實度及道德責任感)。我的書也不是用來表達我是誰的工具;對於種種把寫作當作治療或自我表達的思想觀念,我從來都不怎麼感興趣。
而且,更有針對性的是,從事文學就必須沉迷,自我的兩重化可使那種沉迷狀態顯得較為得人心。因為在「真實」生活中它勢必招來自私的責難。如卡夫卡所說,對於寫作來說,越孤獨越好。然而你愛的那些人常常並不喜歡你對孤獨的需要,不喜歡你對他們不搭不理。你得把別人都推擋開才能把活兒幹完。然後再與他們和解——如果作家是個女人,這事兒就更迫切。別生氣,也別嫉妒。我無能為力呀。你得明白,是她在寫。
您最喜歡的作家是誰?許多年前有一位採訪者這樣問我。——只說一個?——是呀。——那就很容易回答。莎士比亞,當然了。——啊,我萬萬想不到你會說莎士比亞!——老天爺,為什麼呢?——因為,你從來沒有寫過任何關於莎士比亞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