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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的「文化衝突」——「以經解經」讀《紅樓》之一

曹雪芹的「文化衝突」
——「以經解經」讀《紅樓》之一

且看「這裏茗煙走進來,便一把揪住金榮,問道:『我們……』」這段筆者實在不應抄下去。但這種生動的故事,你能說是假的?在這回「茗煙鬧書房」里,作者提供了我們傳統士大夫——例如樊樊山、易實甫等,所不以為恥的;美國人士認為民權所在,憲法應有明文規定的;而筆者不忍照原文引述的有關「同性戀愛的史料」!這種對當時社會史料做了有聲有色的保存,實在不是《細說清朝》的黎東方教授和編撰《清史》的蕭一山、張其昀諸先生所能做得到的。
筆者是在一個農村中的大家族裡長大的。我們那個大家族——乃至我所熟悉的和我們門當戶對的大家族——論人才、論錢財,當然是無法與榮、寧二府相提並論的。但是那種有條不紊的宗法結構和錯綜複雜的人事糾紛,以及表兄妹之間談情說愛的故事,和榮、寧二府里所發生的倒是一模一樣的,有時甚至有過之無不及。所以《紅樓夢》里所描寫的大小事故,在剛會看小說的我們那批青年讀起來,真是如見其人、如聞其聲。
這位姑娘——可能是一位自梳女吧——沒有怪錯人。我國「固有文明」里的「小腳」,的確是辜鴻銘這一類「賤丈夫」搞起來的。千把年來,我國士大夫階級里的「賤丈夫」們對它的珍惜和愛護,真是無微不至,否則它也不會存在得這麼久——有人說「小腳」是南朝陳後主這個「賤丈夫」搞「步步生蓮花」搞起來的。據說唐朝的楊貴妃也是小腳呢!詩人們嘆息說:「可憐一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里翻。」唐明皇的錦繡江山,便是被他娘娘的「三寸金蓮」踩翻了的。
鳳姐覺得這三件衣裳還不錯,只是褂子素了些,也不夠禦寒,便私下再送襲人一件大毛的皮大衣,穿起來在街上出現,逛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也會光鮮些。但是鳳姐兒這樣細心的人,竟然不問這大丫頭穿的是什麼鞋子。襲人如穿了一雙力士鞋,那成什麼樣子呢?
劉姥姥不也是告訴我們:「這樣螃蟹,今年就值五分一斤,十斤五錢,五五二兩五,三五一十五,再搭上酒菜,一共倒有二十多兩銀子。阿彌陀佛!這一頓的銀子,夠我們庄稼人過一年了!」(第三十九回)

「棉裙」下面還有什麼?這是作者的疏忽呢,還是作者有意迴避呢?
從以上所引這些例子看來,《紅樓夢》里美人的「腳」是什麼個形式,便永遠是個謎,而這個謎不是作者在創作過程中的「疏忽」,而是作者有意迴避和故弄玄虛!
筆者一下寫了這許多,無非是想說明,在人身上加工的形體美和性感美,是因時空和體形而異,它是「標準化」不得的。這項主觀的審美觀念不特困擾了一些大腹便便的僑領和瘦骨嶙峋的留學生,它也困擾了我國傳統文壇上的第一位大作家曹雪芹先生。
一壁走,一壁便摘冠解帶,將外邊大衣服都脫下來麝月拿著,只穿著一件松花綾子夾襖,襟內露出血點般大紅褲子來。秋紋見這條紅褲是晴雯針線,因嘆道:「真是物在人亡了!」麝月將秋紋拉了一把,笑道:「這褲子配著松花色襖兒、石青靴子,越顯出靛青的頭、雪白的臉來!」(第七十八回)

黛玉看他(寶玉)脫了蓑衣,裏面只穿半舊紅綾短襖,系著綠汗巾子,膝上露出綠綢傘花褲子,底下是掐金滿繡的棉紗襪子,靸著蝴蝶落花鞋。黛玉問道:「上頭怕雨,底下這鞋襪子是不怕的?也倒乾淨。」寶玉笑道:「我這一套是全的。一雙棠木屐,才穿了來,脫在廊檐下了。」(第四十五回)
近三十多年來,國人送兒女留美已相沿成風,然近年來忽又看到「悔送兒女去美國」一類的文章,讀之也往往令人心酸氣餒。
穿裙子的丫環們暫時不提了。那些不|穿裙子的呢?且說,芳官遭了國喪,戲唱不成了,落魄到怡紅院去當小丫頭。可嘆這個丫頭命苦,被一個乾娘欺侮著要死不得活。她太標緻了,又會唱戲,弄得晴雯要攆她,麝月又譏笑她,寶玉心有不忍。
另一位便是史湘雲了。湘雲這位喜歡女扮男裝的美人兒,打扮起來就像個「小騷韃子」:
有人或者要說,鳳姐兒長裙拂地,她穿的是evening gown,把腳遮住,穿啥高跟就不必提了。
總之,我國傳統小說里和戲曲里對繡花鞋的描繪真是無書無之,無台無之——「繡花鞋」是我國傳統女性美的重點之一。繡花鞋的式樣自然以愈巧愈小愈美了。因此穿這繡花鞋的美女的腳,也就愈小愈美了。「小腳」也就成為我國美女顛倒眾生的性感之所寄。
疏忽的原不只邢夫人,她那聰明能幹、觀察能力最強的媳婦有時也會不見輿薪的。當襲人的媽媽病重之時,女兒請假回家探視。鳳姐兒要面子、講排場,不希望榮國府的大丫頭在外面顯得寒磣,吩咐周瑞家的叫襲人出園時穿幾件顏色好的衣服。襲人如命穿戴了。
可是輪到可愛的襲人,作者又裝蒜了。話說賈芸為借口向叔叔請安,而實際上卻是偷看叔叔的姨太太。當他叔侄二人正說著話,
1956年秋季,筆者曾應聘在紐約華埠做了短期的報人。那時正值全美華僑社會在競選華埠小姐。我們那批腰纏萬貫、入境從俗的僑領們,也訂下了美人標準,認為華埠小姐應以美國小姐的三圍標準為標準。因而他們把我們的華裔美女也排列起來,脫|光衣服,一一丈量一番。可是我這位小報人那時卻冒犯同行的行規,大聲疾呼,反對「用皮尺量美人」(文載1956年10月16日,紐約《生活半月刊》第一二五期)。我認為我們中華美女一向是「樊素口」、「小蠻腰」和「三寸金蓮」。把洋人那樣一圍三十六英寸的兩塊大肥肉用來作我們華裔美女的「標準」,太煞風景、太不調和、也太不公平了!

不過芳官畢竟姿色非凡,在怡紅院內的群芳湊份子為寶玉做夜壽時,還是少不了她。在這個一男八女的小巧生日派對中,她還是不|穿裙子。

我們這批忠實的《紅樓夢》的讀者們真是如墜五里霧中了。我們的作者是在玩些什麼花槍呢?足下如喜歡大腳,何不幹脆來個「婦解宣言」,提倡「天足」?足下如和蘇東坡、辜鴻銘乃至所有的男子漢、大丈夫一樣,喜歡三寸金蓮,為啥不痛痛快快地寫出來,而那樣婆婆媽媽、吞吞吐吐呢?
寶釵沒有腳,林姑娘黛玉雖比她的情敵在書中的地位更重要,也是不|穿鞋的。作者不供給她鞋穿,補書的高鶚也忍心看著她赤腳。一次黛玉在寫經,她那位「混世魔王」的表哥闖了進來,在她的香閨里東瞧瞧,西走走。


可是,一個學歷史的大學生,坐在重慶防空洞中看《金玉緣》,其領悟就又不一樣了。在大學時代我就覺得《紅樓夢》是一部內容豐富的社會史料書。它所描繪的是大清盛世上層階級腐化的社會生活。書中主要的大情節當然難免於虛構和誇張。但是全書中的細枝末節——言談嬉笑、吃喝嫖賭等數不盡的小故事,倒是反映出當時社會生活的實況。小說家下筆能使讀者讀來有栩栩如生之感也者,就是他善於反映當時社會生活的實情。
這位不爭氣的紈絝子,摩挲了幾下之後,便要湊上去kiss人家了。但是作者也未說明鴛鴦的「大紅繡鞋」究竟是三寸呢,還是八寸呢?要是八寸,那不就變成「鳳陽花鼓」里那位仁兄的粗老婆了,寶二爺縱再飢不擇食,也不該去向她討胭脂吃的。
在明朝末年,當努爾哈赤提七大恨伐明、明廷文武主戰主和莫衷一是之時,一位名士瞿九思便提出一篇精彩的小腳國防論。他認為滿虜入侵,無非是貪慕上國的子女玉帛,尤其是邊外的蠻夷婦女都是大腳,丑不可耐,所以才想入寇中原。如今和戎的正本清源之道,莫過於教授蠻夷裹腳,一旦他們的女子亦學會裹腳之後,美女如雲,他們自然不會再對中原美女想入非非了。
讀了些行為科學的名著,到亞美課程的班上來回答學生的問題,回答他們家長的問題,了解他們的問題,從而幫助解決他們的問題,從而冷眼旁觀唐人街社會上的各種問題,乃至祖國各種現代化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我才體會到「文化衝突」這一概念的真義。
只見芳官穿著海棠紅的小棉襖,底下綠綢撒花夾褲,敞著褲腿,一頭烏油油的頭髮拋在腦後,哭得淚人兒一般。(第五十八回)
1980年4月14日午夜
若問纏足從何起?起自人間賤丈夫!
筆者在大學時代,對《紅樓夢》描寫人物方面,最感到遺憾的則是作者的九*九*藏*書缺筆。我們的作者對書中男主角寶玉的描寫,真是從頭到腳,處處顧到,無一絲遺漏。他對寶玉烏油油的辮子,不厭其詳地一提再提(見第三回及第二十一回)。而對我們女主角黛玉的繡花鞋則隻字不提!

我國古代漢學家治經書,有時往往被註疏家弄得莫知所適,最後只好回到經書的白文上去找他自己的解釋。這種干法,古文家叫做「以經解經」。筆者不敏,《紅樓夢》雖然看得爛熟,正文以外的紅學註疏實在所知太少,偶發謬論,也就算是聊師古人「以經解經」之遺意吧。
天乎!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年輕時代讀《紅樓夢》,覺得作者寫書不夠細膩,故事中有缺筆,其實都不是;尋根究底,原來只是作者精神生活中的一種文化衝突的問題。我是錯怪曹霑了。



靠東邊板壁立著一個鎖子錦的靠背(椅)和一個引枕,鋪著金心閃緞大坐褥,旁邊有銀唾盒。那鳳姐兒家常帶著紫貂昭君套,圍著那攢珠勒子,穿著桃紅撒花襖、石青刻絲灰鼠披風,大紅洋縐銀鼠皮裙;粉光脂艷,端端正正坐在那裡,手內拿著小銅火箸兒撥手爐內的灰。(第六回)

《紅樓夢》里提到賈母以「野味」賞人的,還可找到很多條,足見賈府上下都嗜食野味,《紅樓夢》的作者本人有此同好,也就可以想象了。「野雞獐狍」,對廣東佬說來,可能確是珍品;但是長江流域的人和北方人,可能就沒有這種嗜好了,大家偶一食之則可,像賈府上下那樣常年不斷地吃,這情況可能就不多了。
且看黛玉初到外婆家,第一次看到璉二嫂子那個「潑辣貨」是怎樣穿戴的:
正因為辜鴻銘這一類的男人——不!可能傳統中國里所有的男子漢、大丈夫——都歡喜它,所以傳統社會裡的少女要找個好婆家,她們一定要把腳裹得小小的——小到只有三寸長,那就最好了。終於裹得女孩子們旦夕哀啼,坐立不安,夜不能眠。為此,曾有一位女詩人——她可能為「大腳」所累,也可能是足部受重傷之後痛定思痛——曾寫出一首咬牙切齒的恨腳詩來。她說:
可是在全書中,雪芹又似乎在若隱若現、有意無意之間,說出他美人兒的造型都是「小腳」的。在那百來個大小丫環之中指明說是「大腳」的,只有那「誤拾綉春囊」而闖禍的傻大姐一人。

筆者當年在防空洞讀《金玉緣》時,便覺得作者在描寫美人衣著時出了漏洞,構思不夠完備。曹雪芹筆下的三十六釵個個都衣飾華麗,但個個都是半截美人——這些漂亮的姑娘們、奶奶們,究竟穿的是什麼樣的高跟皮鞋呢?
這位謀臣的奇談怪論說來是可笑了。但是用現代行為科學的學理來分析他,他也不過只是一位比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早生三百年的弗洛伊德主義者罷了。他的錯,不是錯在「性感救國論」;他的錯,是錯在「性感標準化」。因為用人為的加工辦法來增加性感,標準是非常主觀的——包括個人的主觀、時代的主觀、地域的主觀和民族的主觀。張三喜歡藍眼眶配假睫毛,李四說不定就感覺噁心。美國人喜歡「無上裝」再加個「血盆大口」;中國人則喜歡紅裳綠襖上面配著個「櫻桃小口」。漢族的臭男人都把老婆的三寸金蓮看成命|根|子,順治皇帝入關后便要「下詔放腳」,但是我們那批愛美重於愛國的祖先,則認為國可亡而腳不可放。終清朝之世,除極少數的「貳臣」,上書交心說「臣妻先放大腳」之外,其他市井小民,卻阿Q般地誓死抗命到底,說我們是「男降女不降」
筆者在大學時代讀《金玉緣》便已發生了這樣的一個疑問,我為解決這一問題的「大胆假設」便是:曹雪芹這位「旗人」,動筆來寫「漢人」的歷史社會小說,碰到了內心不能解決的矛盾。
這樣一個美人兒,如果足下再穿一雙「殊紅點金尖頭圓口澳洲鱷皮二英寸高跟鞋」,不就十全十美了?美人無鞋,豈不是美中不足嗎?

原來這傻大姐年方十四,是新挑選上來給賈母這邊做粗活的。因他生得體肥面闊,兩隻大腳,做粗活很爽利簡捷,且心性愚頑,一無知識,出言可以發笑。賈母歡喜,便起名為「傻大姐」。(第七十三回)
旗人既然沒有接受漢人的「小腳」,「小腳」在旗人作家的審美觀念中,也就無「美」之可言了。但是曹霑是生在以漢族為主的文化環境中,《紅樓夢》的主要讀者也是漢人,他又怎能詬病「小腳」、甘犯眾怒呢?可憐的作者無法消除他筆下和心頭的矛盾,所以他只好模稜兩可、避重就輕地迴避這個敏感性極大的文化問題了。


更氣人的卻不是作者當提而不提,而是不當提而提。作者把寶玉的鞋,當成八股文題,大寫而特寫:


林姑娘就是這樣地與男友一道,踏雪而去參加眾姊妹的詩社。
這個人打扮與姑娘們不同,彩綉輝煌,恍若神仙妃子:頭上戴著金絲八寶攢珠髻,綰著朝陽五鳳桂珠釵;項上戴著赤金盤螭瓔絡圈……身上穿著縷金百蝶穿花大紅雲緞窄褃襖,外罩五彩刻絲石青銀鼠褂;下著翡翠撒花洋縐裙。一雙丹鳳三角眼,兩彎柳葉吊梢眉,身量苗條,體格風騷,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啟笑先聞。(第三回)https://read•99csw•com


曹霑的祖先是漢人而歸化滿族入「旗籍」,後來又從龍入關,編在「漢軍旗」里,成為一種古怪的漢族「旗人」。而旗人終清十朝是吃糧當官的統治階層。滿漢各行其是,既不通婚,亦不雜居。但是漢家文化是遠邁旗人的,所以滿人入主中原之後便迅速漢化。但是在這漢化過程中,他們也有所取捨。中華文化之糟粕有時也是污染不了他們的,「小腳」便是個突出的例子。
當時芳官滿口嚷熱,只穿著一件玉色紅青駝絨三色緞子拼的水田小夾襖,束著一條柳綠汗巾,底下是水紅撒花夾褲,也散著褲腿。頭上齊額編著一圈小辮,總歸至頂心,結一根粗辮,拖在腦後。右耳根內只塞著米粒大小的一個小玉塞子,左耳上單戴著一個白果大小的硬紅鑲金大墜子,越顯得面如滿月猶白,眼似秋水還清。(第六十三回)
只見有個丫環端了茶來與他。那賈芸嘴裏和寶玉說話,眼睛卻瞅那丫環:細挑身子,容長面兒,穿著銀紅襖兒、青緞坎肩、白綾細折兒裙子。(第二十六回)
但是她們姑娘們、奶奶們並不是老是站著的,她們多半時間是坐著的。再看鳳姐兒怎樣坐著在等劉姥姥的:
只是這三姐索性卸了妝飾,脫了大衣服,鬆鬆地挽個髻兒;身上穿著大紅小襖,半掩半開的,故意露出蔥綠抹胸,一痕雪脯。底下綠褲紅鞋,鮮艷奪目。忽起忽坐,忽喜忽嗔,沒半刻斯文,兩個墜子就和打鞦韆一般,燈光之下越顯得柳眉籠翠、檀口含丹。本是一雙秋水眼,再吃幾杯酒,越發橫波入鬢,顧盼流光。真把珍璉二人弄得欲近不敢,欲遠不舍,迷離恍惚,落魄垂涎!(第六十五回)
穿著賈母給他的一件貂鼠腦袋面子、大毛黑灰鼠裡子、裡外發燒大褂子,頭上戴著一頂挖雲鵝黃|片金裡子大紅猩猩氈昭君套;又圍著大貂鼠風領……裏面又穿著一件半新的靠色三廂領袖秋香色盤金五色綉龍窄褃小袖掩衿銀鼠短襖,裏面短短的一件水紅裝緞狐肷褶子,腰裡緊緊束著一條蝴蝶結子長穗五色宮絛,腳下也穿著鹿皮小靴。(同上)
這群丫環雖然也是遍身羅綺,但她們畢竟是要工作的,做工的勞動婦女總不能終日「長裙拂地」,我們也得看看她們的繡花鞋吧。在書中首先露出了繡花鞋的,是那位可愛而薄命的鴛鴦。且看:


邢夫人這位好老婆,為老頭子相親相得這麼仔細,但是卻始終未看到這位美人兒的小腳,也是令人遺憾。回去老頭子問起來,如何交賬?!
隨身伴,獨自意綢繆。誰料風波平地起,頓教軀命實時休,孰與話輕柔?
姑娘們、奶奶們平時都是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廢物,長裙搖曳,看不見腳,也就罷了,可是榮、寧二府中的中堅人物並不是姑娘、奶奶,而是數以百計的丫環,那群可以說出名字的大丫頭就有六十餘人,沒有她們終日奔波、勞動,那個長逾一英里的大觀園就要關門了。所以林語堂先生說:「《紅樓夢》是全世界唯一的一部以maids為中心的小說。」以前有人解釋我國的政府工作是「科員政治」,榮、寧二府的運行,也靠的丫環政治。

寶玉掀簾一步進去,先就看見寶釵坐在炕上做針線,頭上挽著黑漆油光的纂兒,蜜合色的棉襖,玫瑰紫二色金銀線的坎肩兒,蔥黃綾子棉裙,一色兒半新不舊的,看去不見奢華,唯覺雅淡……(第八回)
1972年春初,筆者在一個偶然機會之下,由哥倫比亞大學轉業至紐約市立大學。我轉業后的第一件要務便是替我的新僱主設計一個新的亞洲學系,而這個學系中三大學部之一,便是當時最時髦而人才最缺的所謂「民族學部」(ethnical studies)。這個學部的研究重點便是僑美亞洲移民史,以及和這主題有關的各項社會科學上的各種問題——如亞美文化衝突問題、美國少數民族社會問題、婦女兒童問題、主流文化與多重文化問題……
看著芳官一副可憐相,讀者能不和寶二爺一樣的心酸?她那敞著褲腿的夾褲底下,是赤著腳嗎?真是可憐的孩子。
做這種「超胡適」(Post-Hu Shih)的言論,筆者可得千萬聲明,我絕不敢側身「紅學」之林,也無心鑽研紅學。但是我是個普通的中國知識分子,我們這一輩的中國知識分子往往是把《紅樓夢》背得滾瓜爛熱的;把一部書讀爛了的讀者,對那一本書總歸是有意見的,他的意見是從書本之本身出發的,並非另有額外的「深入研究」。
在我自己的記憶里——我想這也是和我同輩知識分子的共同經驗——我幼年啟蒙未幾,那些黛玉、寶釵一類的名字,便和林沖、武松、趙子龍、關雲長等絞在一起,分不清了。這也是傳統中國當年的一種社會教育吧,在我尚未讀過《三國》、《水滸》和《紅樓夢》時,我對那些書里的故事,有許多都已相當熟悉了。

這兩位美人兒實是《紅樓夢》全書中,穿戴得從頭到腳、一應齊全的唯一例外了。但是她們二人穿的只是踏雪用的「小靴」。這「小」靴究竟有多「小」,讀者們也還猜不出來的,不過它既能獨力踏雪,想來也不可能太小就是了。

作者又提到探春替寶玉做了一雙極其精緻的鞋子,寶玉穿著。「遇見了老爺,老爺就不受用,問:『是誰做的?』」而探春卻不替她親兄弟賈環做鞋,結果賈環「鞋塌垃、襪塌垃」地見不得人,使趙姨娘生氣(第二十七回)。後來襲人在替寶玉做鞋,史湘雲看到了,也要替他做(第三十二回)。同時寶玉去看林妹妹,往往靸著鞋子就走(第二十一回)。其他諸如著靴脫靴的記載,那就更引不勝引、抄不勝抄了。
鳳姐看襲人頭上戴著幾枝金釵珠鈿,倒也華麗;又看身上穿著桃紅百花刻絲銀鼠襖、蔥綠盤金彩綉棉裙,外面穿著青緞灰鼠褂。(第五十一回)

儘管有考據癖的歷史學家——像我的朋友周策縱——對上述這些小故事的真實性,都要「不疑處有疑」地認為有重行考證的必要。但是從社會史學、文學、美學、生理學、民族學、民俗學、社會學、人類學等多種不同的學術觀點來看,我敢斷定沒有哪個學者能否認「小腳」這一制度(institution),對我國傳統社會生活的各方面,如家庭、文娛、兩性生活……所發生的重大影響。至於它對我們「撐半邊天」的女人的心理、生理、生產、勞動等方面所發生的直接關係,那就更不必提了——小至夫婦情感,大至軍國大事,小腳有時都會發生決定性的作用。
經濟起飛了,農業社會逐漸轉移成工商業社會,工商業的社會中一切講求「標準化」(standardization)。這一來把我們美女的「性感」也標準化了,真是「現代化」發展過程中最大的「文化污染」!
還有賈赦那個老色狼,他三妻四妾,吃喝嫖賭之不足,還要打他老媽媽的下女的主意,要討鴛鴦為妾。他那老婆邢太太知道此事了,理應打這老混賬兩個耳光才對,誰知這位邢夫人竟然是去替丈夫講親。她借故打鴛鴦卧室前經過,把這妞兒好好看一看。真是:「我見猶憐,況老混賬乎?」邢氏——
生為胡適時代的大學生,我學會了「大胆假設」和「小心求證」。但是我也犯了胡適的毛病,不知道如何把求證的結果,根據新興的社會科學的學理來加以「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為求證而求證來研究《紅樓夢》,那就只能步胡適的後塵去搞點紅樓「版本學」和「自傳論」了。

又渾身打量。只見他(鴛鴦)穿著半新的藕色綾襖、青緞掐牙坎肩兒,下面水綠裙子;蜂腰削背,鴨蛋臉,烏油頭髮,高高的鼻子,兩邊腮上微微幾點雀斑。鴛鴦見這般看他,自己倒不好意思起來……(第四十六回)
這不是康熙時代的「物價指數」嗎?在蕭一山的《清代通史》里,哪廂去找呢?曹雪芹對「可卿救我」那場香艷的夢,可能是胡吹或暗諭;對物價,他就犯不著另造了。寫小說的人也不會想到要擾亂市場、坐收漁利!
試問寶釵姑娘的小腳哪裡去了呢?
曹雪芹不但知道女人的鞋有其重要性,他也體會到鞋在男性美上的重要性。他是個服裝設計師,他知道如何使顏色相配,使顏色反襯。且看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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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寧二府之中,兩隻大腳、專做「粗活」的丫頭,似乎只有這麼一個。至於那些錦心繡口、標標致致的「副小姐」如襲人、晴雯、紫鵑、平兒者流,看來也都是小腳了。「小腳」是美女的本錢,也是她們最值得驕傲的東西,可不能胡亂地把它糟蹋了。
這種由於主觀成分而影響到審美的客觀標準,不但困擾了我們在異族壓迫下的祖宗,它也困擾了那些在海外謀生的僑領和與僑領們一起雜居的華裔海外留學生,包括我自己。

後記 本文所徵引各節,系根據購自紐約華埠的1974年版,曹雪芹、高鶚著《紅樓夢》。其他版本則微有出入。


我國傳統社會裡,女子做女紅,整日價手不離針的,多半是在做繡花鞋——因為鞋在日常生活上需要量最大,也是家庭婦女隨做隨放、攜帶起來甚為方便的針線活。在京劇里《探親相罵》的那位婆婆就「罵」她的不中用的媳婦:「一雙繡花鞋,綉了三年多!」我們安徽鳳陽花鼓裡那位妻運欠佳的老大便自嘆他的老婆是「一雙大腳窩」。筆者作此文的前夕,侯榕生女士曾請夏志清和我一起去看紐約「雅集」票房公演的《烏龍院》。志清情不自禁地大叫:「陳元香最好!」那位陳元香姑娘所扮演的閻惜姣用手指所表演的美妙姿態,便是在替馬二娘做繡花鞋。
現代的時裝設計師們可能不同意我這一疑問,設計服裝的人是不管鞋子的。其實曹雪芹原是百能百巧、樣樣顧到的設計師,你看他替風騷的尤三姐如何打扮:
至於姑娘們的靴,全書中只有兩個例子,那都是下雨雪時所用的。第一位自然是美人兒林黛玉,她穿的是「紅香羊皮小靴」,身上卻——



寶玉坐在床沿上,褪了鞋等靴子穿的工夫,回頭見鴛鴦穿著水紅綾子襖兒、青緞子坎肩兒,下面露著玉色綢襪、大紅繡鞋,向那邊低著頭看針線,脖子上圍著紫綢絹子。寶玉便把臉湊在他脖項上,聞那香氣,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膩不在襲人以下。(第二十四回)
雪雁沏了茶來,寶玉吃著。又等了一會子,黛玉經才寫完,站起來道:「簡慢了。」寶玉笑道:「妹妹還這麼客氣。」但見黛玉身上穿著月白繡花小毛皮襖,加上銀鼠坎肩;頭上挽著隨常雲髻,簪上一枝赤金扁簪,別無花朵;腰下系著楊妃色繡花棉裙。(第八十九回)
《紅樓夢》看到這兒,我不禁要把曹雪芹拖出來,問問他:「雪芹!雪芹!鴛鴦的腳究竟是幾寸?」

任何寫社會小說的作家都是不能擺脫他的文化傳統和社會環境來完全憑空虛構的。大作家巴金最近在他的《隨想錄》里便寫得明明白白,他沒有哪一篇作品不是根據實際經驗加以誇大和戲劇化的。以此,白先勇、於梨華等台北作家就不能寫「紅衛兵」;同樣,丁玲、浩然等大陸作家便不能寫「旅美學人」。各有界線,彼此都不能越雷池一步。林語堂把《逃向自由城》寫得個徹頭徹尾的失敗,便是他不安於位、誤觸禁區!
東逝水,無復向西流。想象更無懷夢草,添衣還見翠雲裘,脈脈使人愁。
老實說,《紅樓夢》中的「詞」置諸《花間集》中,也是上品。而高鶚這兩首偽托,其格調之低,真令人不忍卒讀。一個格調過低的詩人,無論他如何錘鍊推敲也是高不起來的,高鶚就是這種詩人。
作家亦然,一個格調甚低的作家也是高不起來的。你要他來對一個格調極高的作家(如曹霑)的作品補作、續作、改作,讀者是可以一目了然的。以此,筆者斷不相信《紅樓夢》后四十回是「高鶚偽作」。因為後四十回中好壞之間太不調和了——好的太好,壞的太壞!后四十回原稿可能正如程偉元所說的「漶漫不可收拾」,高鶚循程之請,把這些「漶漫之處」「補」了起來,而高鶚的「補綻」,細心的讀者們是可以一塊塊地揭起來的。「續貂」的「狗尾巴」,究竟與原物不同。
不過高鶚雖不是第一流的作家、第一流的詩人,他卻是個第一流文學校改人(literary editor)。literary editing是寫作和出版界的一種特殊行業,干這門行業的人,對文學寫作要有相當的修養和相當的眼光,但他自己不一定要是個好作家、好詩人。真正的好作家、好詩人卻反而吃不了這行飯。
在今日美國,所有出版商都雇有這種寫作技術人才。紐約的「黃皮電話簿」中,一翻便可找到幾十人——高鶚便是這樣一種第一流的文學技術人才也。
還有,任何大小作家——包括曹霑——往往都有些他個人不自覺的某些缺點,他需要另一個高手來對他的作品參加意見,所以曹、高二人也可說相得益彰了。
第四十九回。黛玉穿的雨鞋,在程乙本上是「紅香羊皮小靴」;脂本是「小鞋」,被校稿人誤為「小褂」;戚本作「小」。「靴」和「鞾」本是一個字,雪芹可能用的是「鞾」字,過錄時被誤改成「小鞋」。
同回,湘雲穿的是「鹿皮小靴」。脂本作「麀皮小靴」。「麀」(音憂)是雌鹿。雌鹿皮可能更細、更軟。清初旗人貴族穿雨靴可能是有這種考究的。俗語說:「發財三代,才會穿衣、吃飯。」高鶚中進士前是個窮「韃子」,考究不到這一層上來,所以就「鹿皮」一下算了。筆者雖然是望文生義,但也可說是個「大胆假設」。
第七十三回。談傻大姐。所有抄本都說她「年方十四五」,程甲本亦然。高鶚在程乙本上乾脆改成「年方十四」。我看這個「五」字,不是「抄脫」,而是校者故意刪掉的。試看京戲舞台上的台詞:「小生年方十八,尚未娶妻。」「年方」二字之下,最好用個肯定的數目字才好,刪掉「五」字,亦見校稿人的匠心。
還有,抄本上都嚕嚕囌蘇地說傻大姐「行事出言,常在規矩之外」,高氏一股腦兒勾掉,只說「出言可以發笑」。「出言可以發笑」也就夠「傻」了,高鶚改得好。
第五十四回。當秋紋姑娘所率領的一些小丫頭在路上向一位替賈母泡茶的老婆婆攔路搶水之時,那位老婆婆叫她們「哥哥兒……」各系抄本皆同。高鶚卻在乾隆百二十回抄本上把「哥哥兒」劃掉,改寫成「姐姐」,宋淇先生認為這些小丫環因為年紀太小,穿著像男孩子,所以老婆婆叫她們「哥哥兒」,亦可自成一說。
總之,《紅樓夢》這部奇書,在程高刻本出現之前,傳抄、傳閱似乎只限於旗人社區。旗人的貴族在那時本是個自我孤立的享有特權的小圈圈,《紅樓夢》似乎就是這個小圈圈之內的專用讀物。一直等到程高刻本流傳至南方翻刻之時,這部旗人的小說才真正的「國家化」了。
關於這方面,在乾隆百二十回抄本里就可找出許多線索來。這個抄本原來即是「旗下人所抄」,在原本上還寫了一些滿文。後來為著轉售,售者乃設法把這些滿文洗掉,但余跡猶存,這個本子的後期收藏人楊繼振(字又雲,也是一位旗人)在第七十二回末的批語上便說得很明白。
這個抄本一部分是程、高二人所修訂的手稿,蓋無疑義,只是在七十八回末的硃筆側記「蘭墅閱過」四字似非高鶚手筆,而為收藏者楊又雲所書。睹三十七回首頁那條「又雲記」的側批可知二者是出於一人手筆也。
《紅樓夢》是個無底洞,希望將來有大批專家通力合作,把各種版本集合在一起,來逐字逐句做過總校再做出最精闢的詮釋來,那就是我們讀者之福了。
為著擴展這一學部、為其設計各種課目和研究計劃,我自己也教授一堂有關「文化衝突」(bicultural conflict)的課,並認真地讀了些前所未讀過的行為科學上的新書。既讀之後,始覺其中別有天地!一般外交家、政治學家、法學家只知道「法律衝突」(conflict of law)的嚴重性,殊不知「文化衝突」的嚴重性實遠過之。
賈芸這個色鬼把襲人偷看個飽,但是我們小氣鬼的作者偏不讓他瞧瞧襲人的小腳是個什麼樣子,雖然那「白綾細折」的並不是一幅拂地的長裙。
罩了一件大紅羽縐面白狐狸皮的鶴氅,系一條青金閃綠雙環四合如意絛,上罩了雪帽。(第四十九回)
且看那不重衛生的寶二爺一次在隨地小便之後九九藏書,秋紋服侍他洗手,嫌天涼水冷,那奉命打水的小丫頭在被罵之後想攔路打劫,用點為老太太沖茶的滾水。可是那服侍老太太吃茶的老婆婆不肯。她說:「姐姐,這是老太太沏茶的。勸你自己去舀吧。哪裡就走大了腳呢?」但是這老婆婆一看到秋紋,就只有改口賠笑了。把秋紋姑娘的腳走大了,那可不是好玩的!

原載《傳記文學》第三十六卷第六期
大學生消夏納福跑警報,筆頭勤、工夫閑,我那時曾無聊而不憚煩地把警幻仙子檔案室中正副三冊所載的美人兒的衣著,通統摘錄一遍,並寫了一篇《〈紅樓夢〉和腳藝術》的長文。可惜那時既無原子筆又無複寫紙,因此這篇拙抄原著,未及「藝增」一番去討好副刊編輯們,便被牆報讀者在半夜揭去了。其後三十多年的流浪便再也沒有這閒情逸緻來關心黛玉、湘雲們穿什麼衣服了。但是今日就記憶所及,在書架上的新版《紅樓夢》里,我仍可隨手抄出若干條來https://read.99csw.com
何以我國老輩男人對「小腳」那樣瘋狂呢?這實在是一件不易以常理來判斷的事。宋代的大詩人蘇東坡就為它寫過「纖巧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的歌誦詩章。辜鴻銘這位近代的英國留學生可就更不得了,據說他「掌上看」之不足,還要跪下去用鼻子去「聞」,可能還要用嘴唇、用舌頭,亦未可知。

三寸金蓮自古無,觀音大士赤雙趺。
我們的作者費了這麼大的氣力來描繪芳官,連米粒大小的一個小玉塞子也不放過,為什麼一雙三寸大小的紅繡花鞋卻隻字不提呢?曹霑!曹霑!我可把你問住了!
放浪的尤三姐兒既然脫了大衣服,連個睡衣都是半掩半開的,作者既然已提起她的「綠褲」,「紅鞋」也就避免不掉了。避去不提,連「綠褲」也就缺少性感了。
坐在椅子上也可以說看不見這位少奶奶家常所穿的「粉紅繡花白絨翻口睡鞋」。但是如坐在炕上,那可就非看見腳不可了。且看鳳姐的小妯娌、將來的「寶二奶奶」坐在炕上的儀容:
《紅樓夢》和其他許多世界名著一樣,是一部名副其實的「百讀不厭」之書。它能夠叫人家一讀再讀的道理,便是它能使讀者在不同的年齡、不同的知識水平、不同的社會階層,甚至不同的地區——不論是國內或是海外——讀起來都會發生不同的領悟和不同的夢境。人生自幼及長到老,原是變化無窮、遷徙不定的。在簡易、變易、不易的諸種情況之下,每次一翻《紅樓夢》,都會覺得它是一部新書,所以又要把它重看一遍,或至少是再看一部分。這樣《紅樓夢》便永遠看不完了。
這雙「石青靴子」,對一個「小白臉」如何重要?可是一雙「大紅繡花鞋」對一個雲鬢、桃腮、粉頸、透明的耳朵、秋水般的眼睛,不是更重要嗎?你為什麼隻字不提呢?真是氣死人。
當然《紅樓夢》中所描寫的也有許多足使讀者迷惘的生活情趣和美中不足的缺筆。例如賈府中自老太太而下,大家都喜歡吃「野味」。那年冬季多風雪,住在「園子里」的寶二爺和青年姑娘們,一日三餐都要踏雪回到賈母上房來吃飯,未免太辛苦了點。老祖宗為愛惜兒孫,就叫他們在園子里自開其「小灶」。至於開小灶所需的柴米油鹽和一般肉類和菜蔬,大家可按「分例」到總管賬房裡去支取,可是那些名貴的「野雞獐狍各樣野味」,就只好到王夫人或賈母那裡去「分」了(第五十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