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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不喝可樂 1

雨,不喝可樂

李潔 譯
雨是雄性的美國可卡,現在兩歲。深褐色的毛長長的,一圈一圈打著卷,每次去散步都會沾上各種東西帶回家,比如枯葉、小樹枝、線頭。雨的腿又粗又健碩。
雨出生在靜岡,它過去在靜岡的每一天,我都不曾了解。
我們經常一起聽音樂,雖然帶著各自的思緒、帶著各自的心情,卻一起聽。
音樂基本上是我選的,都是雨不知道的時代的,同雨不知道的時間、記憶、感情緊密相連。我要寫寫雨和音樂。
我曾經屢次被音樂拯救,現在是被雨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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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歌可以讓人回歸自我,這張專輯對我而言就是這樣,屬於不久前的美國有些哀戚的健康的感傷。我大概非常喜歡這種音樂。
雨總用鼻尖貼著玻璃,所以窗戶很臟,我們透過玻璃窗望著細雪。卡莉·西蒙用寧靜溫暖的聲音在唱《憂鬱少女》。這張專輯我究竟聽過幾百遍了呢,是經典歌曲的翻唱,她乾淨利落的唱腔甚至勝過每一首的原唱。比如《BY MYSELF》《HE WAS TOO GOOD TO ME》,每一首都猶如特別的小石頭。
在迷戀異性這一點上,雨似乎和我也很像。
那實際上是在九*九*藏*書獻媚。雨毫不畏懼地獻媚,真心實意地、一個勁兒地用身體衝撞著籠子。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要玩、我要玩、我要玩、我要玩;快點、快點、快點、快點。
「這就是緣分吧。」我低語道。
在那個樓頂,有雨。
雨和我對音樂的喜好截然不同,雖然此外的地方何其相似。
我知道對雨來說,來人不是我也可以。雨應該沒有意識到,他理所當然地待在這裏,不考慮其他可能性,因為他是安逸而健壯的動物。
「怎麼回事!」
他在寵物店的籠子里一個勁兒地躥著跳九*九*藏*書著。
今天和雨在細雪中散步。非常冷,想回家來點溫暖的音樂,聽了卡莉·西蒙。卡莉·西蒙的《我的浪漫》,是這十年如一非常鍾愛的一張唱片。
之前雨對我聽的音樂毫無反應,但某一天他突然騰地站起身,去音響旁邊嗯地叫了一聲,然後似乎費解地豎起耳朵,靜靜站在那兒聽。那是拉威爾的歌劇。
就這樣,雨和我一同聽起了音樂。
店員撲哧笑了,說:「哎呀,這孩子真會討人喜歡。」這些我都忘不了。因為雨拼盡全力,來人是誰都可以,只要可能瞅自己一眼、靠近自己一些、理睬自己。
他只是九_九_藏_書如此說著,雖然是孤零零一個人。
要問緣由,因為雨是狗,我是人,我們能一起做的事少之又少。雨不會看書,我也嚼不動牛肺干,但能一起聽音樂。
還有,雖然對音樂的喜好截然不同,但雨經常和我一起聽音樂。
然而,雨對卡莉·西蒙的評價卻是「一般」。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要玩、我要玩、我要玩、我要玩;快點、快點、快點、快點。
雨一歲生日時,我買了伊莉莎白·施瓦茲科普夫的詠嘆調送他。這是雨擁有的唯一一張CD。雖然從我的喜好來說,她唱得太激|情四射,但九-九-藏-書雨卻喜歡。他基本上喜歡富有激|情的東西,或許和狗的體溫比人的高有關(或許無關)。
我們在一起生活了兩年零三個月。
試著把邊上餘下的兩張歌劇——莫扎特和威爾第也放了放,發現雨只對女高音有反應,對男性的聲音瞅都不瞅。
我不喜歡歌劇,那天是出於工作需要偶然聽的。
我曾覺得狗和主人像,是因為二者生活在一起,所以漸漸越來越相似,不過雨和我從一開始就很像。我們都獃頭獃腦,注意不到周圍的變化——別說有人進房間,就連叫他的名字,雨也經常注意不到。或者是因為睡得太沉,睜不開眼睛,或者是沉read.99csw.com迷於玩皮球,什麼都聽不到。然而他特別喜歡有人理睬,愛興奮愛鬧騰,而且毛髮纖細容易纏在一起,膽子小卻莽撞地向前沖,愛吃甜食和水果,這些地方我們都很像(但是,雨不喝可樂)。
機緣是歌劇。
我剛走近,他就像條件反射般,在精準的時機發出了撒嬌的聲音(撒嬌現在也是雨的拿手好戲)。
然後,雨現在來到了這裏。
忘不了第一次見到雨的那天。十二月的陰雨下,冷得快凍僵了。在那之前,我一直如幽靈般度日,那天也如幽靈般在雨中爬到商場的樓頂吸煙。反正是幽靈,被雨淋濕也無所謂。一切變成什麼樣子都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