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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編 抗日戰爭時期及勝利后 我參加國共和談的經過——抗戰中為國共團結抗日、勝利後為兩黨合作建國而奔走

下編 抗日戰爭時期及勝利后

我參加國共和談的經過
——抗戰中為國共團結抗日、勝利後為兩黨合作建國而奔走

現在,除已由董必武、王炳南二先生口頭轉達我方意見外,我願向閣下更作如下之申述,並請轉達蔣介石主席:
周大概談了和談進行的情形,當時是「大開打」,和談大有無從談起之勢。周嘆惜第三方面無可為,馬歇爾和司徒雷登都焦急得很,總想一同儘力,挽回危局。周還告訴我:司徒說蔣介石已答允開五人會,國共雙方各派代表二人,司徒居間,商談政府改組問題。周說:「在這大打的時候,談政府改組,真不切題。蔣不過是為了敷衍司徒的面子。雖明知五人會毫無用處,但我也不能不敷衍司徒,所以我就同意了。」周又談到他向司徒提出的要求,就是聽說抗日時期美國留在中國及靠近中國各地的軍火及一切軍用物資要以極低的價格賣給蔣介石,這樣做是不行的,他告訴司徒絕不應該這樣做:「你們要把這些軍火賣給蔣介石,無異幫助蔣介石打我們,這件事千萬不能行。」看司徒的表情,這件事似乎可以延緩下來。但周恩來對這件事很不放心,8月31日由京飛滬,在機場上看見美國吉倫將軍。吉倫跟周打招呼,並說:「我給你介紹一位美國朋友,從華盛頓來辦理出售軍火及軍用物資的手續,現在已簽字,正要回國。」周恩來聽到吉倫的話,目瞪口呆,氣極了。從此,周恩來決定不參加五人會了。當周恩來把這些話告訴我的時候,才矯正了我以前認為美方公正和馬歇爾很好的錯誤看法,我才確知美國是在偏袒蔣介石,美國出賣軍火給蔣,豈非助紂為虐?
周恩來對這個折中方案究竟不滿意什麼,我始終也沒有問過他,他當時也沒有說清楚。事後回味周當時斷斷續續所說的話,似乎問題在這裏:

勝利后又為國內和平奔走

上述各節,我已盡我目前所能做到的能力,答覆閣下。倘閣下仍願有所指教,不勝歡迎之至。
再者,蔣介石所掀起的內戰進行將近一月之後,8月11日上海《大公報》登載美國新聞處10日下午發表的馬司聯合聲明如次:
司徒博士:

正式接任民盟秘書長

這裏第一、第二兩條須稍加說明。在國方聲明的八點里,第四點說「華北華中之國軍與共軍暫駐現地」云云,其意即在關內他所攻佔各地,不再恢復1月13日停戰時之舊位置了。不過對關內的現狀,他雖滿足,對關外現狀,他還不滿足。因東北在共軍手中之地方還很多,所以只說「華北華中」而非連東北在內。共方主張恢復1月13日位置(在東北則為恢復6月7日位置),非事實所可能。且按整軍方案,此種位置毫無用處,恢復亦無所取。所以第一條即是折中兩方,關內關外一律就地停戰。又國方聲明之第六點說「關內之地方政權問題由改組后之國民政府委員會解決之」,其意亦是不包括東北地方政權問題在內,用意同前。所以第二條又針對此點,要關內關外一律看待,俾得其平。可以說,第一、第二兩條都是根據后一原則而來的;而第三條便是根據了前一原則的。這三條辦法總算公道妥當,經過很多次商談才得出來。在我們向國共雙方提出時,聽雙方反響雖都表示不滿意,也不過各自強調他們的要求而已,原無更好的辦法能使雙方都表滿意。這三條辦法的唯一缺點,是對某些爭執沒有作出具體解決,仍留待軍事三人小組和政協綜合小組去協商。我只怕不足以息爭,所以我主張把某些爭執問題予以具體決定而加進去。例如東北問題,過去疏忽,致貽禍根,其間駐軍地點尤為雙方所力爭。我主張把它確定下來,加入第一條中間。當第三方面同人在交通銀行開會時,由於我提議至再,獲得大家同意。公推黃炎培、莫德惠和我三個人負責研究后,再提到會上決定。莫先生為東北人,熟悉東北情形。黃先生過去也到過東北各地,對東北情況也很知道。就在我們三個人仔細研究之下,認定齊齊哈爾、北安、佳木斯(罪過得很,這些地點各在哪裡,當時我都未搞清楚)三個地方可以作為東北共軍的駐地。我們都自以為這辦法對於國共雙方心理要求,都已照顧到了。莫先生又提議,東北鐵路沿線地方行政的統一,為履行中蘇條約之所關。而當時情形,沿鐵路線總計四十一縣,有二十縣在共方,有二十一縣在國方。他主張在第二條內加入政府得派縣長帶警察接收那二十縣的政權,以求全線行政的統一。只帶警察而不帶軍隊,即所以顧全共方。我們滿以為這種安排是出於一種大公至正的心懷呢!當把我們三個人的研究所得提到會上,第三方面同人都認為要得。這樣,就分別加入第一、第二兩條之中。誰曉得失敗就失敗在這裏。假如我們從容一些,沉著一些,在製成這一折中方案之後,分別找國共兩方代表,徵求他們的意見,他們必然各就自己的要求,說出許多批評指摘和反對拒絕的話來。尤其在他們所爭執的地方,可以聽出許多我們外人不甚留心的事情,然後我們第三方面再把方案重行訂正一過,再拿出來,就比較妥當而不易失敗。假如更從容,更沉著,在方案訂正後,再一度徵求兩方意見,我們自己據以再研究訂正,然後作出最後定案,不再更改,分送兩方,請他們接受,那麼,這個方案的妥當性就更高,更不易失敗了。然而我們竟沒有這樣慎重將事,匆匆忙忙制定方案,匆匆忙忙送出去,輕於一擲,只有失敗了。我們為什麼不能這樣從容沉著呢?第一是國大眼看要開會,在政府高張聲勢之下,社會人心焦躁不寧,有迫不及待的樣子。第二是除我一人而外,第三方面同人大多數家住上海,或者有事業有工作在上海,都難在南京久停。28日這一天,張君勱決定夜車返滬,黃炎培也說次日要走,而青年黨同人因該黨在滬開會,也非馬上走不可。胡政之更先一日去滬。第三是28日清早同人集會於交通銀行之前,王葆真對我們說:政府內定要打下去,東北局面遠不能滿足蔣的要求,國大決定開會,制憲行憲合併進行,10月初旬在滬與民盟、中共有所勾結的孫科已被蔣收買,要作副總統。當時,各省國大代表紛紛到京,看見國共雙方不能取得協議,歸咎於第三方面幫助共產黨,馬敘倫等多人就挨了打。本來21日蔣飛台灣,25日國軍拿下安東,我們早有政府和談是一騙局之感。等到我們聽了王葆真的話,大家的心裏更是動搖了。我們信以為真,誰也不耐煩再找國共兩方代表徵詢意見,好歹就是它了,行不行就是它了。我處在這種環境里,亦隨著眾人失去定力,有時我更急躁。我當時也跟著眾人走,不曾有何異議,即使有異議,也無人理踩,誰也不聽話了。當下共清繕三份,一份給政府,一份給中共,一份給馬歇爾,政府一份推張君勱、左舜生、繆雲台三人送去,中共一份推莫德惠、李璜和我三入送去。我同莫、李二位到梅園晤周恩來,把文件交他,並聲明這是最後的折中方案,由我分條加以講解。第二條剛說了兩句,周臉色驟變,以手阻我說:「不用再往下講了!我的心都碎了!怎麼國民黨壓迫我們還不算,你們第三方面也一同壓迫我們?今天和平破裂,即先對你們破裂。十年交情從此算完。今天國民黨是我的敵人,你們也是我的敵人!」周態度憤激,淚落聲嘶。他用力摔門而出,取出一份電報(這是報告黨中央說明25日黃任之與周相約,今後中共、民盟如有新的打算要互相通知關照)說:「我是信任你們的,你們為什麼不在事先關照?」我想起前約,自覺理短,簡直是茫然不知所措。周流眼淚,莫德惠也跟著流淚。我那時真是慌了,不知如何是好。幸而李璜說:「不要緊,趕緊把文件從各方收回再說。」我還愁著第三方面全體同人簽過名的文件,兩三個人豈有權收回?李璜說,青年黨方面由他負責。我這才跑出上車把黃炎培、章伯鈞和羅隆基三位找來梅園商量。大家齊聲說:收回!收回!莫、李、黃、羅四位急忙奔向孫科家,看見車馬盈門,許多人喧喧嚷嚷往外走,政府人士已經對方案開會商討過了。莫德惠趕著走進去,看見孫科、王世傑和陳誠還在那裡,陳誠正拿根手杖在一張大地圖上指划。陳誠一見莫德惠便說:「你們把這樣好的地方都給了共產黨了,你們幫了共產黨的大忙,我不能接受。」莫德惠趕緊說:「你們認為不行嗎?還是可以商量的。」黃炎培看見原文件還放在桌上,便拿下來交給羅隆基說:「好!既然不恰當,我們再去商量。」原件就這樣取了回來。送給馬歇爾那一件,他還沒有拆閱,也取了回來。各件都請周過目,聲明作廢,周先生方才收淚息怒。我也才如釋重負,感謝李幼椿不已。因為青年黨已經偏附政府,如果他執意不肯收回原件,弄成僵局,那我們這些第三方面的同人才真難處呢!
第二個刺|激是退到四川后,我想為抗戰儘力,簡直是無事可作。當時兵役問題最嚴重,一面是抗日軍隊沒有好兵,另一面是亂拉壯丁,民間不堪其苦。所以我決定在四川兵役問題上下一番工夫。那時張群是成都行營主任,王纘緒是四川省主席,我跟他們二人談兵役問題亟應設法解決,又跟張表方先生也談過這一問題。他們三位都很贊成我的意思,於是就一同往成都,商定組織四川全省總動員委員會,由各方面配合來作,我不直接負責,只在裡邊幫忙。哪裡曉得,在第一次會上就碰了一個大釘子。張雲伏(四川省府法制室主任,黃埔系藍衣社的人,資格地位並不高)就在會上公然說:黨外人不能插手動員工作,你們不要作。那個傲慢驕橫態度,簡直不可一世。我無意與他爭,爭也爭不了,只好放手不作。
我為什麼在抗戰時期要奔走國內團結呢?這是由於三次刺|激引起的。
丙、政府方面違約調動的軍隊,應退回原駐地,以便複員。
憲草怎樣成了問題呢?
頭一個刺|激是1937年8月17日我出席南京國防參議會,汪精衛代蔣主持,在那次會上我大談動員民眾配合軍事的必要性。我根據我所寫的《社會本位的教育系統草案》的意思批評了當時國民黨的教育制度。我強調指出:一般國家的教育重在教育青少年,而社會改造時期應重在教育成人大眾,而對成人則應在社會之中進行教育。我的話說得遠了一點,我還沒有說完,傅斯年就站起制止我。傅斯年說:現在上海正在激戰,我們要緊的是討論外交與軍事,你說這些不相干的話幹什麼。但汪精衛還要我繼續說下去,我才勉強把話講完。後來,沈鈞儒(國防參議員之一)在會上也有一個動員民眾的提案,我贊成他的意思,卻不同意他的方案,因而我就提出我自己的動員民眾的方案。我是一貫注意動員民眾的工作的,中國大多數民眾是在農村,所以中國的動員民眾工作就是農村工作,只有把農村大眾動員起來,才能配合作戰。這個方案寫成后,除在國防參議會上提出外,我還同黃炎培、江問漁和晏陽初去見蔣介石面談。蔣聽了很高興,告訴我們:即以你們四人為中心來作。但我沒有搞成,因為陳立夫(大本營第六部由陳立夫主管民眾動員工作)百般阻撓,根本不讓國民黨外的人作,怕黨外人抓民眾。陳立夫這些人認為動員民眾工作只有他們國民黨人來作,只有他們這一派人來作,旁人是絕對不能插手的。他們防我們,更防共產黨。這是我第一次受到刺|激,第一次碰到釘子。我這才覺悟到黨派問題不解決,動員民眾工作是無法進行的,因而要動員民眾,必須先解決黨派問題。
丙、在實行上項三協議中(即停戰,軍隊整編,恢復交通),調處執行部及美方軍官對執行及解釋國共代表意見不一致的問題,有決定權。
就在1月31日政協閉幕那天,憲草問題即已暴露出來了。政協於1月10日開會後,就五項問題分五個小組展開討論,經過半個月的努力,各項問題都討論出了眉目,差不多就都可取得協議了。於是,周恩來於1月27日飛回延安請示,取得共產黨領導上的許可后,於30日飛回重慶。這樣就於31日上午八時召開綜合小組會議,清理匯總各項問題所達成的協議,並商決尚未取得協議的問題,如國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問題就是在那天才解決的。綜合小組會議從上午八時一直開到下午二時,才對各項問題取得最後協議。那時的民主同盟總部是在重慶國府路三百號,政協會場就在三百號之東的國民政府禮堂,而國民黨中央黨部就在三百號之西,相距都不遠。政協綜合小組下午二時散會,國民黨中央就於三時起開會一直開到六時,好多國民黨人如谷正綱、張道藩等在會上吵啊,吵啊,頓足嚎叫,大哭大鬧。他們說:國民黨完蛋了!什麼也沒有了!投降給共產黨了!憲草十二條原則把「五五」憲草破壞無遺了。他們對五項協議都表示不滿,對於憲草尤其不滿。蔣介石任他們大哭大鬧,一言不發。最後,蔣才說:「我對憲草也不滿意,但事已至此,無法推翻原案,只有姑且通過,將來再說(蓋蔣視政協如無物),好在是一個草案,這是黨派協議,還待取決於全國人民,等開國民大會時再說吧。」蔣流露出憲草有修改挽回餘地,伏下了禍根。1月31日晚七時才開政協閉幕會,蔣親自主持,把五項協議逐條宣讀,夾敘夾議,大加稱讚;唯獨對於憲草加以保留。蔣說:「憲草只是黨派協議,我們大家不能包辦民意,還須取決於國民大會,將來再斟酌吧。」這樣,五項決議就算全體通過。八時散會,接著舉行宴會,夜十時才完。我滿以為政協至此,總算大功告成了。

國民政府改組問題

現在先談國民大會問題。
馬歇爾將軍閣下:
馬歇爾將軍閣下:
這樣,事情算是沒有鬧大,但是事情也就完了,第三方面調人的作用完全失掉了。蔣介石27日由台灣飛回上海,28日由上海回南京,29日約第三方面人士談話。那天上午九時,莫德惠、繆雲台、黃炎培等人去見蔣,蔣對他們說:「你們的折中方案已經擬好送出,因為共產黨不答應,你們又收回去了?這樣也好,不然我也不能接受。」
五、五人小組所成立之協議應即交由政協綜合小組獲得其協議(按此因五人小組原非正式的,必須補行政協的正式手續)。
一、依照今年6月間三人小組所擬定之恢復交通辦法,立即恢復交通(按此即6月7日休戰經馬、周、俞協議成功而蔣不即批准簽字實施者)。

整軍問題

現在再轉回去說民盟奔走東北問題之事及其後的發展情形。
蔣介石於1946年10月16日夜發表了一個聲明。聲明說:
周恩來謹啟
蔣宋美齡5月24日
我最初以為勝利后,抗敵的事情完了,對外問題即告一結束,而國內呢?勝利之後不久,毛主席就到重慶,國共兩黨談合作,談和平建設。我那時還住在廣西賀縣八步,不了解真情實況,滿以為政治上可不需要我,我可以干我自己的事了,乃竟不然。
三、交通之恢復應予實施(2月5日協定)。
第一,政府須承認恢複本年1月13日停戰生效時雙方軍隊駐守之位置,為一切軍事商談之原則。
7月以後的大打特打,所爭執的就是蘇北地方政權問題,這問題就全局來看,本來很小很小,而竟成為爭執之點,真不合理。蔣介石的心真狠,他竟甘冒天下之大不韙而無理取鬧,別人拿他真沒有辦法。馬歇爾干瞪著眼瞧,無事可作。我們國內第三方面也是干著急,毫無辦法。蔣介石本人躲上廬山,避不見人。馬歇爾這時深受蔣之苦。蔣介石躲開他,他不能不去找蔣。蔣14日上廬山,18日馬也上廬山找蔣,當時盛傳馬上廬山要接蔣回京,《新民晚報》就這樣報道過。但馬始終沒有把蔣接回來。馬前前後後曾九上廬山,飛來飛去,上山下山,不可謂不辛苦。還有一件事,大概在五六月間,美國發表魏德邁為駐華大使,魏已做好大使禮服,準備就任,幫助馬歇爾斡旋中國大局,在魏德邁還未到任,司徒雷登為了燕京大學的事情而有京滬之行,曾與周恩來見面,談得很好。馬歇爾知道此事後,就請求美國政府改任司徒為駐華大使;因為馬認為司徒是一個文人,不像魏德邁武人的硬性,而且司徒又與周恩來談得來。司徒奉命后,走馬上任,14日夜車進京,15日到達,連蔣的面也見不上了。司徒雷登此時也無所施其伎,其後雖幾次偕同馬歇爾上廬山訪蔣,向蔣進言,蔣竟絲毫不為之動,馬、司二人也落到毫無辦法的窘境。凡此都可說明馬所受之苦,證明蔣介石之毫無心肝,毫無道理;也可看出最初美、蔣並不一致。馬歇爾信仰宗教很虔誠,不失為一好人。但馬歇爾很不對的是默許蔣介石在東北打十天,失掉了公正的態度,損害了第三者的嚴肅立場,實在是最糟糕了。中共後來認為美、蔣一致,也不為無因。假使馬歇爾態度始終嚴正,蔣必得聽馬之話。蔣以前是怕馬的,但從馬默許蔣打十天之九-九-藏-書後,蔣看透了馬,就肆無忌憚,不把馬放在目中了。所以弄得馬自己在中國一籌莫展,毫無辦法,失敗而去。馬歇爾回美以後,歷任國務卿和國防部長等要職,始終不幫助蔣,還發表白皮書,大罵蔣。馬歇爾回國后硬是不幫助蔣,軍火和借款都不給蔣。後來,蔣介石失敗之後,許多美國人都埋怨馬歇爾,認為馬不幫助蔣,所以共產黨把蔣介石打敗。
第三個刺|激是到了山東、河北等游擊區,接觸到許多事實及同沈鴻烈見面談話(沈負山東省主席名義),我才知道國共兩黨在游擊區的關係逐漸惡化,開始互相火併。我看到形勢嚴重,覺得國內不團結就無法外御強敵,所以才離開游擊區,又回到大後方四川,想促進國共兩黨的團結合作,以利抗戰。我回到成都,曾見蔣介石,還見到黃炎培、李璜和晏陽初等人,我把游擊區的情形談給他們聽。我對黃、李諸公說:國共兩黨關係惡化,影響抗敵前途甚大;兩黨之外,大家如果零零散散,就沒有力量說話,沒有力量進行調節團結。只有各小黨派先團結起來構成一個力量,才能牽制國共兩黨,不許他們打內戰,而要團結合作,一致抗敵。他們幾個人一致贊成我的倡議,就共同發起組織「統一建國同志會」。這是在成都談好發起,在重慶才組織成功的。(此會即民盟的前身。)
四、程序的方式:
辛、根據政協的軍事決議實行軍民分治,並切實複員。上列兩項提議,悉本停戰協定、整軍方案及政協五項決議,實為解決當前時局危機之最可靠的辦法。如政府當局尚有誠意履行此等協議,應無不贊成之理。否則,空言政治解決,實施政協決議,實際為武力解決,推翻政協決議,不惜以內戰獨裁造成全國分裂之局,中共方面將堅決反對到底。
在這以前,我心中有一個打算(曾告訴過王世傑,新聞記者浦熙修也知道):由於我看當時共產黨要求最切的是停戰和國民黨要求最切的是各黨派都來參加國民大會這一形勢,所以我想提出如下的主張:國民黨宣布停戰,共產黨提出國大名單,這樣就可以關閉和平破裂之門。因為所謂國民大會並不是民選的大會而等於各黨派綜合性的大會,如果有些黨派不來參加,大會是開不成功的。按照政協決議,國民大會會期應由改組后的政府決定,國民黨卻橫行霸道,片面決定「五五」召開,後來(10月11日)又決定11月12日(孫中山先生誕辰)召開。當時共產黨曾用書面否認,認為不合政協決議;我也曾對邵力子提出抗議,認為這種片面決定是不合法的。10月11日距離11月12日只有一個月光景,會期逼近,還有國民黨代表的名單、在野各黨派名單都沒有提出,所以大會眼看無法召開。國民黨迫切希望如期召開,迫切希望各方面大家都來,否則就是國民黨的一大失敗。這時,國民黨在軍事上節節勝利,假如大會如期開成,豈不是在政治上的又一大勝利。我看準了國共兩黨的迫切要求,就提出我的主張。我與王世傑談,王認為很有意思;我與周恩來談,周認為太險,所以沒正式提出。11日我在上海奔走,各方面都還有入京之意。我11日夜車由上海回南京,12日早晨到達南京。沒曉得就在11日這一天的下午,局面完全變了,我的想法完全用不上了。我一下火車,就在車站看報紙,知道國民黨軍隊進了張家口。蓋中共軍雖在懷來打勝仗,卻沒有防住傅作義軍隊從後面來襲。南京收到這勝利的電報,高興萬分,跟著就下了國民大會的召集令(以前只是宣布會期,尚未下召集令)。我知道一切完了,絕望了。我回到藍家莊未出門,沒有去美大使館。在晚飯時,美大使館打電話問我回來沒有。我答說:已經回來,不想去大使館了。大使館說馬歇爾和董必武都在大使館,希望我去,我就去了。當時美大使館正舉行對北平軍調部美方軍官饒伯森(後來稱羅伯遜)的授勛禮,馬歇爾及國共代表都參加,是中國人對饒伯森奔忙好幾個月的一種謝意的表示。但我走入時,他們已散會。我只見到司徒,我告訴他說:「現在的事彷彿是挽救一個垂危的病人,以前或許有一線希望,現在已經斷氣,實在毫無辦法。」他們都還不相信我的話似的,都表示還要我想辦法轉圜。13日吳鐵城請吃飯,對各黨派表示好意,應付場面,我也去了,但表示和談已絕望。13、14、15這幾天,司徒再三邀我談話,希望我出來奔走。我開頭說沒有辦法,後來我提出兩個原則:第一,從10月9日馬歇爾與周恩來鬧僵后,美方已失去調人作用,現在只有由國內第三方面來出面奔走,希望美方和國方了解;第二,國內第三方面從中為力,美方還要順著我們用力的方向一同用力;對政府方面由美方出面接頭,對中共方面由我們負責接頭。國內國外的第三方面一齊用力,事情或者還有希望。司徒表示完全同意。這時,國內第三方面舉足輕重,國民大會大家都不來是國民黨在政治上的大失敗;反之,各黨派如果參加國大而共產黨不參加,共產黨頓形孤立也是他政治上的大失敗。我當時想抓住這一點來用力轉圜國內局面。
政治協商會議全體會議之下分設五個小組:一、憲草;二、國民大會;三、政府組織;四、施政綱領;五、軍事。政治協商會議的目標與任務既在實行憲政,那就必須先起草憲法,然後提交國民大會通過,所以設憲草小組和國民大會小組。而國民大會之召集不能由國民黨一黨包辦,須由各方共同召集,因此就須改組國民政府,容納各黨派參加政府,這樣就設立了政府組織小組,協商政府改組事宜。政府改組后,憲政實施前,這一段時間如何施政,須要有一個共同綱領,所以又設立了施政綱領小組。此外,由停戰會議而產生的停戰執行小組,只管調處停戰,而兩黨軍隊如何變成國家的軍隊,如何實現軍隊國家化,如何裁軍整軍,還需要協商解決,所以又設立了軍事小組。政治協商會議五個小組的來歷大略如此。還有,在此五個小組之外,還設了一個綜合小組。綜合小組的協議,等於政治協商會議全體大會的決定,所以在綜合小組會上是什麼問題都可以提出討論商決的。
這就是我參加1946年和談的大概情形。
自此以後,果然調停的責任改由第三方面擔負起來。這時,第三方面很有舉足輕重之勢,很可以作一下。我首先把無黨無派的胡政之、青年黨的李璜和民盟的張君勱抓住,團結在一起。有他們三位作核心,我再從旁照顧,就可以形成很大的和平力量。他們三位先生經我一言點醒,無不欣然同意。我們還找司徒大使和馬特使,要他們隨時配合我們向一個方向用力。馬歇爾對我們的做法也很高興。馬歇爾說:我從前所苦悶者,就是你們第三方面沒有團結;我為中國謀和平,而從中國國內竟得不到一點幫助的力量。現在好了。他還點明:國大開會在邇,這正是你們表現力量的機會。至於具體的步驟和做法是我們第三方面完全採取主動,而國共兩方則轉居於被動;先由第三方面到梅園新村聽取共方的意見、要求和具體條件,然後到孫科家聽取國方的意見與條件。兩方意見都弄明白后,第三方面就在交通銀行樓上聚會,討論出一個折衷解決的辦法,作為第三方面的意見。然後向國共雙方提出,聽取他們各自的反響。於是,第三方面根據國共雙方的反響,再開會討論,務期得出一個十分穩妥的折中解決辦法,俾最後提出時,兩方都能接受。這必須盡量作到公平合理,而要作到公平合理,第一,必須不背信義,所有停戰協定、政協決議和整軍方案必須統統算數才行。第二,涉及國共雙方實際利害問題,必須衡情酌理,作到公平無偏。因按照原來的規定,國共雙方駐軍的位置,關內以1月13日為準,東北以6月7日為準。可是到了10月已經打得一塌糊塗,如再要他們各回原地,就有困難。如要國民黨退出張家口,就很難做到。這時,只有採取衡情酌理、互相讓步的辦法來解決了。第三方面當時的立場就是如此,假如不講信義,不公平,不合理,就不成其為第三方面了。
那時,蘇北許多地方為共產黨所控制,是在抗日戰爭時期所建立起來的游擊根據地。1946年春我到延安,毛主席就曾告訴我說:「中共中央準備搬到清江浦(淮陰),我也準備參加國民政府,作個委員,預備在南京住幾天,在清江浦住幾天,來往跑。」整編后,共方要在蘇北駐三個師,蔣介石不同意,共方讓步,只駐一個師。一個師只能駐紮在一個很小的地方,蘇北大部分地區,中共軍都要撤走。撤走後的蘇北地方政權怎麼辦呢?共方認為,中共軍可以撤走,毫無問題,但各縣警察、保安隊和行政人員不能撤走,可以根據政協施政綱領,實行地方自治,通過改選來組成民主政府。蔣介石不同意這樣做,要求蘇北共方警察、保安隊及行政人員完全撒走,由國民黨接收。周恩來也拒絕這樣做,認為這是不合政協軍政分離的原則,不合「華中、華北解放區政權問題由改組后的國民政府來解決」的原則,而主張靠改選和靠大家商量來解決,不能由蔣介石馬上拿過去。這個問題本來並不算大,但爭點落到這裏而又成為蔣介石的「非此不可」了。我們第三方面眼看6月30日即將到來,休戰即將期滿,談不成功就要開打,都感到焦急。大家就於6月29日分頭到處奔走。莫德惠、李璜和我三人訪周恩來,周對我們說:現在所爭是蘇北共軍撤離后之地方政權問題,國方定要接收,我們認為不能由國方接收,而可以依照政協原則選舉改組。我們說:這個問題不大,為了取得協議,還是讓步的好。周說:「我是淮安生的孩子,我若同意此要求,我無顏面見淮安父老!」我們三人知周意志堅決,不能再勸,勸也無用,就退出而想找政府代表商量。但政府代表適都在蔣邸開會,討論簽字與否。我們只能從電話上與政府代表王世傑通話,告訴我們與周談話的經過,我們並向他建議:把沒有取得協議之點,例如蘇北政權問題暫行保留外,其餘已取得協議請先簽字,以便明日實行停戰。我們說:「還是簽字的好,不然,豈不是又要打起來嗎?」這時,還有一個秘密,是美方透露出來的消息,這就是杜魯門打給馬歇爾一個電報,要中國和談不應再延緩而應趕快達成協議才好。據說這個電報措辭很嚴厲,和談不得再拖延。馬歇爾把這份電報交給王世傑看,王說:「杜魯門電報內容不能往外傳,傳出去豈不落個美國太干涉中國內政的名聲,這太不好了。這電報當然要交給蔣委員長看,但千萬不要往外傳。」這是外部的壓力。還有,在29日蔣邸會議上,王世傑就曾再三請求籤字,而蔣堅決不肯。他既不簽字,也不宣布破裂。他於7月1日發表一文告,文頗不短,但從頭到尾,不知所謂,既不說停戰,也不說打,大意表示問題還沒有了。這是他擺給國際和國內各方面看的東西。二十幾天以來,馬歇爾焦勞疲苦(馬的柯艾副官就指給我們說:「你看馬帥多瘦,多憔悴啊!」),人所共見。對於一些未了問題,蔣表示不再麻煩馬歇爾。7月2日蔣與周恩來見面,蔣一開口就說:「好了,你們占的地盤已經很多了,蘇北要讓出來,現在還有這麼四個問題(蘇北問題在內,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項),交給你們五個人(周恩來、董必武、邵力子、王世傑和陳誠)去商談,不必再麻煩馬帥了。」蔣並宣稱:這些問題(其實是很瑣碎的問題)商談好了,即可全部簽字。王世傑曾對我說:「七七」可以簽字了。邵力子對我說:假如「七七」簽不了,7月12日總可以簽字了。其後,五人商談多次,問題一毫也沒有解決。到7月12日,這四個問題原封交還蔣介石。蔣大怒,下令開火大打。他自己於14日上了廬山,那時天氣並不熱,上山非為避暑,實為避人。他一上廬山,他的部下都知道要大打了。所以李公朴(於11日)和聞一多(於15日)二人就先後遭他部下的毒手而被刺身死。這就是蔣介石決心破裂,決心大打的表示。這是為了什麼?爭點不過是一個蘇北政權問題。蔣介石轉移無定的「非此不可」,在滿足了美方最後決定權這一要求之後,就落到這個地方政權問題上。這可從中共代表團發言人的談話和馬歇爾、司徒雷登的聯合聲明可以得到證明。
現在只把1946年最重要的事情,大略談一下。其他的事情,如把我所寫的零散的文章逗攏起來,也可略得梗概,不一一去敘述了。
一、在9月30日的備忘錄中,我業已聲明政府軍對張家口的進攻,即系表示其不惜全面破裂的決心。故現在只有立即無限期的停止進攻張家口,並將進攻部隊撤至原防,才足表示政府願意重開談判,避免破裂。否則,一切嚴重後果,應由政府方面負其全責。
8日晚上董必武和王炳南二人到藍家莊來看我,對我說到他們二人會見馬歇爾,口頭上通知不能接受休戰十日來實行蔣二項要求的話。他們說馬歇爾聽了很著急很生氣,氣得雙手發抖,頓足大怒。馬大吼地說:「我不曉得你們要幹什麼?我好容易為你們要求到十天的休戰好來進行和談,而你們竟然加以拒絕!我不曉得你們要幹什麼?」馬歇爾當時渾身發抖,面色大變,云云。我當時對董老說:我早已看到周恩來住在上海很不方便,極易引起誤會。我想赴上海請周回南京,董表示很贊成。那幾天,我每日都見到司徒雷登,司徒也很贊成我赴滬接周回京,並表示要派傅涇波陪我飛滬接周。這是8日晚上的事。第二天,9日早上,我到司徒那裡,說赴滬之事,他們態度就不那麼積極,說到午後再定。午後我又去,他們告訴我說,馬帥自己一人飛滬見周,已經回到南京了。他們說:今天(9日)早上馬帥自己開小汽車在馬路上打轉,心裏想事情,徘徊猶豫一陣,就把汽車開到飛機場搭平素不肯坐的小飛機飛滬,降落到上海軍用飛機場上,派人把周請來見面。這是司徒告訴我的情形。馬到滬訪周一事,事後周恩來也告訴了我。本來我想在9日下午赴滬,卻沒有走成,曾跟王世傑見一次面。第二天是「雙十節」,我才獨自離京赴滬,11日見到周,周把他與馬見面的情形告訴我。周說:「馬帥見我,我就質問他,在同一句話里,為什麼你給司徒轉我的備忘錄中所用的字是to carry out(實行),而你對外發表的公報卻用的是to discuss(討論)呢?馬答覆我說:『這兩個字的意義是一樣的。』我說:『任何一個懂英文的人,誰能說這兩個字是一樣的呢?』我大吵,馬也大吵;我生氣,馬也生氣。彼此感情傷到家了。馬說:『你們不信任我,我就馬上回國。』我說:『我批評的是你的措辭,不是批評你的整個工作。』我聽到馬帥要回國的話,感到嚴重,才把話說得和緩一些。後來,我們二人雖都平靜下來,卻沒有取得什麼具體結論。馬歇爾只好鬱郁回京。」——這件事情的曲折細節恐怕別人是不知道的。
二、凡為兩方利害所關之各問題(如停戰整軍及其他等等),應平情酌理,互相讓步。——這原是中間人應取之態度。
現在插敘一段題外的話,就是敘述一下我在當時所抱的態度和我的行動。

李公朴、聞一多遭暗殺事

蘇北政權問題

關於政治協商會議

(二)關於實施政協決議者(由政協綜合小組或非正式五人小組討論之):
重慶政協所談的五個問題,憲法和軍事兩個問題,我們都已談過;還有三個問題的內容沒有講,其中施政綱領沒有出什麼問題,出問題的是政府改組和國民大會這兩個問題,現在就此兩項分別講一下。
(一)第一條加入東北共軍駐地,既然規定了關外的駐地,關內駐地也應規定下來;再則既然規定了共軍駐地,國軍駐地也應該一同規定下來,而我們卻沒有這樣做。要知道不規定國軍駐地,它就可以隨便調動,威脅共方;還有關內關外是互相牽連的,關外規定駐地,關內就再無法交換了。
經過這一次曲折,我知道我自己的不行,就下了決心走開。起初大家還不讓我走,後來,在我的堅持下,大家就都同意我走開了。
馬歇爾10月6日

我的態度與行動

一、政府(國方)所作所為(已作或未作)應盡量納入政協軌道,以示不背信義。——這是第三方面必守的立場。
六、關內之地方政權問題由改組后之國府委員會解決之(按此因蘇北地方已被國軍佔領,不再成問題了)。
在蔣夫人信中,關於程序方式的第四點,因為涉及具體問題,而且範圍甚廣,我無法馬上獲得延安的指示,故只能在我所能回答的範圍內提出我的意見:
乙、中共應不干涉及妨害中央政府為恢復通車而在全國各地所進行的修路工作。只有這樣,中共才能表現其有誠意履行諾言。九_九_藏_書
政治協商會議的目標與任務,主要是由各黨派協商如何結束國民黨的一黨統治,如何實行憲政。結束訓政,實行憲政,原是國民黨的主張。勝利之後,為了結束內戰,解決黨派問題,大家一致同意實行憲政,打破國民黨一黨專政之局。實行憲政必須做到政治民主化和軍隊國家化,始可結束內戰,奠定統一和平。
這裏最後一句話所指,亦即為中共軍撤走後的蘇北地方政權問題。
政協閉幕後,我一連發表二文,決定退出現實政治,專搞文化研究工作。我那時總想成立一個文化研究機構,想找地點找人才。2月間,我就跑成都一趟,找葉石蓀和李源澄來一同搞。3月間曾飛北平,4月間又飛昆明,都是抱著這個意思而去的。我赴昆明是想把文化研究機構擺在昆明,還想找龍志舟(雲)拿錢辦學。這時,我一心搞我自己的事情,有關大局的事情差不多等於不過問了。所以4月10日特園之宴,我雖是出名主人之一,卻不在座,在那天早晨飛昆明了。什麼時候我終於又返回頭來奔走國共和談呢?是在4月18日。我4月18日從昆明飛回重慶,那天中共軍攻佔長春,恰好馬歇爾也在那天回到重慶。4月18日中共軍攻佔長春是時局一大轉折點,是關鍵性的一天。馬歇爾走後,時局發展到大打特打,是他意想不到的事。馬歇爾回到重慶,雖曾約周面談,問周許多問題,周的答覆簡略含糊,使他不明真相。馬歇爾於4月22日派人來找民盟,請民盟幫助出任調停,說他有點無所措其手足的樣子。民盟既不能推卸此責,盟內朋友就紛紛勸我參加奔走和平,內戰不停,文化工作和研究工作也就無法進行。我迫於事實的需要,也就只好跟在大家後面來奔走和談了。馬歇爾之所以要民盟出來,是想讓民盟了解共方的打算,摸摸周恩來的底,看中共對東北究竟是要什麼,以便他著手調停,解決問題,同時也要民盟參加,在中間作證人。從22日起,民盟應馬歇爾的邀請,參加了東北問題的商談。民盟既然參加進去,我也就不得脫身,不得不再來奔走和平。盟內朋友責備我此刻不能置身事外,要把事情搞完再走不遲。同時,我對於民盟職務還有義不容辭的一段苦衷,現在可以談談。民盟當初有五個常委:黃炎培、張君勱、左舜生、章伯鈞和我;我們推選黃炎培為民盟主席,黃也首肯。但後來黃竟變了卦,很不像話。黃那時擔任募集戰時公債委員會秘書長之責,常來往于內地與香港之間。我在香港辦《光明報》,要把民盟這一組織公開出來,黃正到香港,應當由他出名負責,他卻推避不幹,怕得罪蔣、孔。他既要辭職,卻不向內地表示;我提醒他,他才聲明辭去民盟主席。我舉薦張君勱作主席,而左舜生不甘心相讓,不贊成君勱,後來民盟主席才落到張表方身上。當時,民盟總書記由左舜生擔任。一直到1945年12月,左舜生辭職不幹了,為什麼呢?主要是由於曾琦回來,青年黨內部鬧家務事,曾琦上了蔣介石的鉤,要青年黨退出民盟,青年黨內部狠罵左舜生,所以左不能再在民盟幹下去了。到了舊政協,青年黨正式從民盟分出去是曾琦搞的,曾琦之壞真是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於是青年黨的政協出席代表五人就沒有左舜生和李璜。左舜生既辭去民盟總書記,恰值國社黨的張東蓀到重慶,大家都推東蓀擔任民盟總書記,我11月回到重慶,也贊成此議。但張東蓀為人很油滑,怕費力氣,也不肯干。我請他干,說:「我無條件幫助你。」張東蓀說:「我只負名義,實際工作你來。」我說:「好吧。」所以舊政協開會時期,民盟秘書長就由東蓀擔任。政協閉幕後,2月上旬張東蓀要回北平,無法留他,他就辭去秘書長而去。民盟實際工作無人管,大家推我作,首先跟我談的是黃任之、章伯鈞、張表方和張君勱等人。只有羅隆基沒有跟我談(他自己想當此任)。當時,周新民(中共黨員)擔任民盟副秘書長,他勸我出任秘書長,態度最懇切,話說得最切實。但我一直不肯,一心想搞自己的事情。我既在《大公報》上發表過兩篇談退出現實政治的文章,又給毛主席寫信表明此意,我態度之堅決,他們實無法勉強我,也就算了。我那時住在重慶特園,張表方也住在那裡,鮮特生是主人。有一天吃完午飯,鮮特老進我房間里說:「你沒有看見張表老唉聲嘆氣的神情嗎?你知道原因在什麼地方嗎?現在政府要還都南京,民盟也得遷移去。但民盟秘書長無人肯干,他這位主席簡直毫無辦法。張東蓀2月14日走了,已經二個月之久沒有秘書長,表老真是一籌莫展。大家公推你干,你堅決不幹,一切都落空了。政府還都后,5月就要在南京開會,你一定不幹,豈不是要張表老的老命!表老加入民盟是你拉進來的,你要他的老命對嗎?同時,民盟要搞國共兩黨的和談,也無人負責主持進行,這又是關係大局的事了。」鮮特老這樣一說,我自己再不能推辭,只好同意干民盟秘書長這一職務,但言明只干三個月,再多了就不幹。張表老說:「只要你干就行。」這樣,我就接受了民盟秘書長的責任,又投身於兩黨和談了。5月初,肯定下來,於5月8日就離開重慶而飛上海,過了幾天才轉到南京,設民盟總部於藍家莊。張表老不出川,一切由我作主。
委員長要我寫信告你:在我們昨天到此地時,我們聽說政府軍於該日清晨進入長春。但此事實並不影響蔣委員長對迅予停戰以恢復和平及統一的願望。他覺得下列各點可作為與中共諒解的公平而持久的基礎,而如果你同意於它,即請依你認為適當之方法進行。我也正寫信給宋院長,如果你有什麼信件要經過他送給我們,或你有什麼問題要和他們討論,即請你自由地去這樣辦好了。
  (二)美方代表有權決定小組地點與派遣時間,並報告實際上可認為系破壞休戰之任何行動。
先講停戰會議。停戰會議產生了設在北平的「軍事調處執行部」,由共方葉劍英、國方鄭介民和美方代表饒伯森(后譯羅伯遜)組成,按照停戰協定的條款遇有爭端進行調處。執行部之下又設執行小組,也由三方面組成,奔走各地,具體執行停戰協定,保證實現停戰。至於長春分部是軍事調處執行部設在長春的分部,是當初所沒有而後加的。全國和平破裂,主要漏洞在此。當初的停戰範圍並沒有把東北地區包含在內。為什麼這樣呢?這是因為蘇聯紅軍打垮了偽滿軍隊和日本關東軍,國共雙方還沒有在東北打起來,抗日民主聯軍也還沒有和國民黨軍打起來。這是一面。另一面是各方面各有各的打算。國民黨認為:蘇聯出兵東北是國際決定的,蘇聯得把東北整個交給我,不願意把東北包括在兩黨停戰範圍之內;如把東北也包括在停戰範圍之內,豈不是讓共產黨在東北也有了份。蘇聯和中共也有自己的安排打算,延安派高崗、林彪等人帶領大批徒手士兵經過內蒙前往東北接收關東軍的全部家當而武裝起來,發展很快。美國對於東北也有其意圖,未嘗不想插足其間。這樣,三方各有打算,就都同意停戰不包括東北在內。問題就隱伏於此。不久,共產黨以「民主聯軍」的名義(東北地方軍隊如李杜等都在內,是不能與八路軍混同的)在東北發展得很快。1946年3月間,張嘉璈告訴我:東北百分之九十都是共產黨的了;而中共王若飛告訴我,東北百分之九十五都是我們共產黨的了。1946年2月間,馬歇爾曾向國共雙方提議把東北也包括在停戰範圍之內。共方首先表示贊成,而蔣介石竟不予置答。後來發展的結果,眼看共產黨有囊括整個東北之勢,蔣介石這才同意在東北停戰。這樣,就於1946年6月間設立了長春分部。由停戰會議產生的軍調部的構成與職權大體如此。
5月20日南京得到四平街勝利的消息,21日《中央日報》社評(可說是代表國民黨的意見吧)就有這樣的話:「今後要東北局勢化險為夷,唯一希望寄於共產黨之自動從長春、哈爾濱撤退。」25日上海《大公報》社評說:「長春既經國軍收復,內戰應告一段落。我們希望就此告一段落,從新開啟和平商談之門。」連蔣介石自己在以前口口聲聲說:「只要長春問題解決就可不打了。」那麼,長春問題既然解決,可以不打了吧。然而蔣介石不然,長春問題上的「非此不可」不算了,蔣介石的「非此不可」又轉移到美方決定權上,逼迫共產黨非讓步不可。如中央社南京6月5日電:彭學沛代表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在中外記者招待會上就說:「接受此種仲裁權才算是共方誠意的最好表示。」從此開始強調這個問題。過了十天的樣子,6月16日上海《大公報》在分析了時局之後也說:「綜觀以上所述,除美方仲裁權外,似乎一切都可商量,並無不能調和之分歧。」從這二例就可證明當時的爭點轉移到所謂美方決定權上。6月14日三人小組政府代表徐永昌催問馬歇爾跟周恩來商談美方仲裁權問題的情形;16日徐永昌代表政府送給周恩來一個備忘錄,最後催促中共接受這個仲裁權,聲言非此不可。第三方面莫德惠、李璜和黃任之訪周恩來相勸,大家一致說:「所謂美方決定權只是名義上不大好聽,實際上沒有什麼,在這一問題上你最好讓步,以謀和平。」周恩來實是誠意謀和,就表示願意接受大家勸告,可以讓步。這個問題很細緻,現在說不上來了。總之,是分在四個地方上讓步,合起來相當於承認美方決定權。中共在名義上不接受,在事實上是讓步了。
一、依照既定協議中的原則,中共及民盟必須在國府委員四十名中獲得十四名,即三分之一強的票數,才足以保證和平建國綱領不致被單方面變更,而政府所提議的十三名不能給以這種保證,且將無黨派一席算入中共民盟,亦與政協決議不合。
那時馬歇爾太忙亂,在上述備忘錄中有「休戰目的在實行10月2日蔣委員長致我的備忘錄中所提二項建議」的話,這裏「實行」一語在英文是「carry out」;而馬歇爾對外發表的公報,又是「discuss」,系「討論」的意思。周恩來收柯艾上校轉來的蔣的10月2日的備忘錄,已經很生氣,認為蔣的兩條很不合理,完全要不得。現在周看到馬致司徒的這份備忘錄有十天內實行蔣所提出的二項建議的話,就更加憤怒了。當周收到蔣2日備忘錄時,已派王炳南口頭通知司徒大使,中共不能接受蔣的二項要求,現在馬要在十天內實行,周認為馬是幫助蔣介石壓服中共,而且馬對外發表的文件用discuss(商量討論),而對周則用carry out(實行),表裡不一,豈不是讓中共處在一種尷尬地位,得不到社會輿論的諒解嗎!而且此時周恩來得到懷來和保定一帶國軍大大失利受挫的情報,認為馬提出十天休戰是為蔣作緩兵之計,站在蔣介石一邊來壓迫中共。10月9日周恩來於上海致馬歇爾一個備忘錄,內容如下:
己、地方政權問題,應依照和平建國綱領之規定,暫維現狀,以待政府改組后實施地方自治。
東北問題現在我不能確切地加以說明,許多事情都已記不清楚了。我當時是從莫德惠和張嘉璈二人口中獲悉一些東北情況的。莫德惠跟我很熟,他是社會賢達之一,又擔任過東北宣慰使,代表國民黨中央到東北進行宣慰,是最早回到東北的一個人。莫對我談到東北種種情況,如日本投降時大行破壞,蘇軍行動不佳,民主聯軍的大發展……他說:「蘇聯總是說國民黨是反蘇的,蘇聯人總是以反蘇眼光看國民黨,給國民黨種種不痛快,國民黨對蘇聯也就不好起來。」莫德惠談到東北就要掉眼淚,而且說:話很難說,總要求大家前往東北實地看看。他曾提出建議組織一個考察團去東北看看,除民盟甚表贊同外,國方共方誰也不理睬。我們在政協會上要求討論東北問題,國共兩黨也不予理睬。張嘉璈跟我談過東北情況,蔣介石派熊式輝(東北政務委員會主任)和張嘉璈(東北經濟委員會主任)接收東北,但國民黨的軍隊不論從旅大或營口都不能上岸,1945年11月蔣下令熊等撤退,表示不接收東北了。蘇聯的馬林諾夫斯基元帥覺得不好意思,留下張嘉璈商談,乃獲得空運國民黨軍隊的協議。3月25日,張嘉璈在重慶請我吃飯,想向我了解延安情況。他也把東北情形告訴我,詳情現在不記得。大意是說共方民主聯軍發展得很快,東北百分之九十以上都在中共手裡,關東軍的槍械由蘇軍從日軍繳獲后都轉交八路軍使用。所以國民黨軍隊一進東北就衝突起來了。張嘉璈談話大致如此。我在前邊已經提到:1月25日,馬歇爾就曾提議把東北地區也划入停戰範圍之內,由軍調部調處停戰,共方立表同意,而蔣不予答覆,這樣共方正好發展。到3月共方已有很大發展,蔣著急了,才同意停戰,卻又提出五點來要共方同意后才停戰。而共方只承認前三點,后二點堅不接受。蔣介石很不滿意。但馬歇爾此時卻認為停戰、政協和整軍都取得協議,事情差不多了,急於要回華盛頓報告一切,遂於3月11日把調停之事交託齊蘭將軍代理而徑自回美。國方代表張治中亦因受命要赴新疆,即將成行。共方代表周恩來看到這種種情況,也就於3月21日飛回延安休息。這樣一來,談判就停頓了。蔣介石看到局面如再拖下去將要不得了,一面囑張治中不忙走,一面托美方派專機接周回重慶。27日東北停戰協定簽字,就只是三點而非五點。蔣心中實在萬分不痛快,因而儘管簽字,卻只想用來約束共產黨,他自己當初就不甘心遵守的。恰好在3月下旬,蘇軍也從東北撤退回國。蘇軍留駐東北,蔣介石還有所顧忌,蘇軍一撤走,蔣就肆無忌憚,於4月初展開激烈的戰事,蔣破壞東北停戰協定而向共方進攻。東北戰事越打越凶,民主同盟不能袖手旁觀,坐視不理,遂於4月10日假座特園邀請周恩來和陳誠兩方多人吃飯(主人方面列名有我,我卻飛往昆明去了),由民盟同人居間要求停戰,共軍可以從一些大城市退出。共方還沒表示意見,陳誠就表示不能接受。
這裏所說的第一點,是得按停戰及整軍協定辦理,所有國民黨侵佔的解放區都得退出來。按不背信義一原則來說,這原是對的,話應該這樣說,用來否認國方在停戰後的一切軍事發展。大體說,國方在政治問題上(如改組政府問題、國大開會問題),多不合政協原則,所以共方就提出一切要以政協為準這一點。而在軍事上,國方既佔優勢(特別在關內是這樣),不肯退出它所攻佔的地方,更多不合停戰協定,所以共方就提出要恢復1月13日停戰生效時雙方軍隊駐守位置這一點。兩方都說要對方同意接受其所聲明之點才行;而彼此表示,卻互不接受。第三方面對此,只有說兩方所提都不算數,而另行按照前面所說到的那兩個原則作根據,以求問題的解決。這兩個原則,具體地說,就是這樣:
戌、在政府按照本項一、二兩條改組后,各黨派應根據前條商定之名額,將國大代表名單提交政府。
丙、依照政協決議之原則及其規定之程序,由憲草審議委員會修正憲法草案,作為提交國大之唯一憲法草案,各黨派並須保證該草案之通過。
現在談一談我在1946年奔走國內和平的事情。如果我們要說明蔣介石如何斷送國民黨,這一段是很重要的;而對新中國來說,這一段經過已不重要了。今天清理我自己大半生的事情,這一段卻也值得說一說。這一段事情經過很曲折,恐怕沒有人再來回顧它。我把它說出,留下來,可供史料參考。
上邊曾說到國民黨人對政協憲草協議極力反對,大罵孫科、邵力子,使孫、邵二人大受其窘,他們就向中共和民盟提出修改憲草原則的要求。在3月15日的憲草審議會上,周恩來表示讓步。16日中央社所發布的消息語氣過重,有失實的地方,延安看見這個電報,大吃一驚。毛主席找我詢問究竟,我也說不出所以然來,即因我來延安,不在重慶。按道理講,憲草審議會是受政協大會委託起草憲法條文,無權修改憲草十二原則。毛主席電詢,周複電也說不大清楚,就電促周速回延安一行。3月20日晚上重慶又開憲草審議會,周提出把上次的三點讓步弄明確清楚,讓中央社再發正式消息。21日晨,周恩來飛回延安,那天我正在延安下鄉參觀農業合作,在農民家吃飯時,來人要我回延安,一同談這件事情。當時同座的有八九個人,由周報告憲草讓步的經過及其原因。
上述各種會議所取得的協議計有:停戰會議所取得的《停戰協定》(1946年1月10日早晨簽字),政治協商會議關於五項問題的決議,簡稱《政治協定》(1月31日大會通過),整軍會議根據軍事小組所協議的原則,由馬歇爾居間所取得的《整軍協定》(2月25日簽字),還有《東北停戰協定》(3月27日簽定)。所有這四個重要文件,此刻我手中一個也沒有了,所以現在就不大能夠詳細無遺地來講它。
馬歇爾將軍與司徒雷登博士迄在共同研討各種可能之方法,使終止中國目前日益滋蔓之衝突,並著手開始發展一真正民主式政府之初步步驟。蓋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政治問題,實際上顯然為全中國人民一致之願望。就經濟局勢而言,如欲避免不幸之崩潰,亦須立謀政局之解決。現戰爭範圍日益擴大,有使全國捲入戰禍而致負責者不能控制之虞。政府與共產黨雙方領袖均願終止戰爭,但有若干立待解決之問題迄難獲致協議。雙方對於此等問題似難獲致解決之方法而俾發布一全國各地完全停止衝突之命令。在此等未解決之問題中,有系關於軍隊之重新部署。但尚有更基本之問題,即在軍隊重新部署以後國民大會未作根本決定之前,此等已經撤軍地區之地方政府究竟應為何種性質,實較軍隊之重新部署問題更難解決。read.99csw.com
丙、關於美方軍官具有決定權力的問題,我們願根據閣下前所提議之在各執行小組內,美方代表握有關於調查程序之決定權力一項,繼續努力。
1月26日政協會議還在進行中,不過五個小組所協商的問題都已有了眉目,差不多都可以取得協議,和平交易可以成交了。27日周恩來要飛延安報告,取得黨中央同意后,回來即可簽字。26日晚上,周恩來到國府路三百號民盟總部來看我們,他表示政協取得協議,馬上就改組政府,大家得一同努力。張君勱、張東蓀和我三個人不約而同地都表示不參加政府。他們二人只是口頭說說,我則早有成竹,給毛主席寫好一封信,托他帶去延安。給主席信內大意是說明我自己對於現實政治的努力至此可告一段落,今後願致力於思想言論工作,要離開現實政治,才便於說話,請予諒解。周恩來30日從延安回來,帶來毛主席的複信,對我離開現實政治的意思表示不同意;並說:言論與行動不是「不可得而兼」的,何必停止行動而專搞言論呢?同時,周恩來也說:「你的信,我當時未看;如果看了,我就退給你而不會帶給毛主席的。我們堅決不同意你的意思。國民黨多年來採取關門政策,逼得我們不能不來叩門,請他開門。現在門要開了,你們卻不打算進去,往回倒退,這還行嗎?如果這樣一來,大家你也不幹,他也不幹,豈不垮了!豈不散了!問題實在嚴重,是絕對不能容許的,沒有個人自由的。」周恩來說話很硬,簡直不容商量。但我心中有底,我非如此不可。於是,我就寫了《八年努力宣告結束》一文,在政協閉幕那天宴會上交給周恩來、張岳軍和張東蓀諸位閱看,末后交給胡政之在翌日(2月1日)《大公報》上發表,我在這篇東西里簡略地說明我要退出現實政治而致力於文化思想工作的用心。但30日周恩來對我說了那樣硬性的話,我生怕引起他們的誤會,所以又寫了《今後我致力之所在》一文發表於2月7日重慶《大公報》上,主要想解答毛主席所說的話。我歷敘自己過去由於致力行動而在許多問題上沒有說出我自己的見解主張,比如今天要實行英美式的民主憲政,我就有不同的見解,但為要與大家行動上一致,就不能發抒自己的見解。然而我不能老悶在心裡不說,今後離現實政治遠一些,才好說話。尤其不能參加政府,如參加政府就又不方便說話了。我當時唯恐毛主席和中共朋友們不諒解,所以決定飛延安,好當面講清楚。我於3月10日從重慶飛北平,12日從北平飛延安。——以上夾敘自己態度。

再談停戰問題

現在再插|進來講一下我自己的行動。
二、全國地方政權問題,一律由改組后之國民政府委員會依據政協決議和平建國綱領之規定解決之。其有爭執之地方,並依軍民分治之原則,儘先解決。
蔣介石這個人是一個完全沒有信用的人。當中共軍入長春后,蔣說共軍非讓出長春不可;當中共軍退出長春后,蔣又提出「美方最後決定權問題」,說是非此不可;等到這個問題解決后,又另來一個「非此不可」……問題層出不窮,談判老是沒有休止,幾乎到了一個人的面子他都不要的地步。蔣介石只要三分像人,事情決不至於毫無成就而終於破裂。他硬是赤|裸裸地毫不講理,他如果像個「人」的活,事情何至於此呢?如果問:國共雙方老談不擾,癥結在什麼地方?我就這樣答:癥結嗎,是轉移無定的,今天在此,明天又在彼,問題層出不窮,令我無法確指。1949年元旦,蔣介石呼籲和平時,我曾在《大公報》上發表《過去內戰的責任在誰?》一文,揭出兩點:第一,過去內戰的責任不在中國共產黨;第二,今天好戰者既已不存在,全國各方應該共謀和平統一,不要再打。頭一點是明責任,后一點是求和平。這是後來的話,且不多說。現在還是話歸本題。上面一再提到:最初的爭點是憲草問題,接著是長春問題,這不是我一人之言,在當時的各報紙上就可查出來。4月尾5月初,蔣介石的「非此不可」是長春問題,5月1日蔣介石在西安行轅集合軍政人員講話就表示過這個意思。當日行轅發言人對中央社記者發表談話就提到時局關鍵在長春——在中共是否退出長春為轉移。據發言人說:馬歇爾離重慶前夕曾對中共提出中共軍應從長春撤退,交中央軍接防,再談其他問題,記者註明發言人所談足以代表蔣意。這條新聞,各報都登過,5月2日上海《大公報》發布這個新聞的標題就是《談判僵持的關鍵在長春》。這可以證明蔣介石那時的「非此不可」是要中共軍撤出長春了。5月3日晚周恩來在南京接見記者,聲明中共對東北問題之態度。周首先強調無條件停戰,再談其他問題;其次,周亦承認長春為問題僵持之關鍵,但否認馬歇爾曾提議中共交出長春,當然談不到我們退出長春。周要求在無條件停戰後,再行協商一切問題。無條件停戰的話,是在舊政協之前,1945年12月由黃任之提出的。周恩來接受黃任之的意思,說這句話很對,一切問題須在停戰實現后再談。從此,無條件停戰的話,周恩來始終堅持,從未改口,足證中共有謀和誠意。馬歇爾提議把東北也包在停戰範圍之內,周恩來馬上表示同意,而蔣介石卻不同意。好了,「你不同意停戰,我就盡量發展,其錯不在我」。這是中共的態度。中共拿下長春,我和張表方都不表示同情。我們說:中共既然誠心謀和,就不必打,不必再發展。周恩來就說:「蔣介石不願停戰,我們就得打,就得發展。我們沒有錯呵!」「無條件停戰」,中共終於未改口。長春原由偽滿軍隊佔領,偽滿投降國民黨后就改編為國軍,中共軍是打敗了偽軍而進了長春的。當時,中共實不願打而願和,可是蔣介石執意不肯和而要打,而且事實上也在大打特打。此時我們覺得,老是打下去怎樣得了?大家商量是否可把在山洞向馬歇爾提出的方案再行提出,也不知是否有用。我們商量結果決定提出,於是就從上海打電報給蔣介石和毛主席請他們接受這個方案。電報是5月17日拍發的,19日就接到毛主席表示同意的複電。我們重提這個方案在時間上是晚了,恰就在19日那天中共軍向後撤了。蔣介石用美國武器所裝備起來的軍隊向中共軍發動猛攻,林彪苦守四平街三十二天,支持不下去,就於19日撤退。林彪撤退很巧很妙,敵人一點也不知道就撤退了。這時,中共軍如果從四平街退到公主嶺或長春附近還好一些,想不到一退就是三百里,公主嶺和長春都放棄了。20日南京得到勝利消息,蔣介石很高興,於23日帶宋美齡、白崇禧離南京徑飛瀋陽。是日國民黨軍隊進入長春。時局發展至此,我們所發的電報就很不合時宜,情形很糟糕。蔣介石譏諷我們說:「你們知道共軍站不住腳,才主張共軍撤出長春。」其實,前方戰事情況,不單我們不得而知,就連周恩來也並不知道。周跟前方將領一向不直接通訊,必要時才由延安轉告周。所以我們第三方面當時的處境頗為困難。22日蔣赴東北,臨行,馬歇爾要求他下停戰令。他說:「等我到東北看看再說。」所以蔣到東北後於25日專機送給馬歇爾一封宋美齡的信件。宋美齡的英文原信譯文如下:
整軍問題是政協軍事小組所談的問題,就是圖謀如何實現軍隊的國家化。政協五個小組,別的小組我都不參加,我只參加軍事小組。這是因為我最熱心於軍隊國家化,即使軍隊脫開黨派而統一於國家。我認為非如此就無法根絕內戰。早在新四軍事件時期,我就曾跟國共雙方談過這個問題。重慶政協軍事小組的成員,共產黨是周恩來和陸定一,國民黨是張群和邵力子,民盟是我和張東蓀,青年黨是曾琦和陳啟天,社會賢達是誰就不記得了。在軍事小組會上,我要求現役軍人都要脫離黨派,不論任何黨派不應有軍人黨員。我費了很大力量來講明所以這樣作的必要性,1月21日的小組會上居然把這一點通過了。在通過的時候,邵力子先生就說:「梁先生意思很好,事實上是做不到的。」我拍桌子說:「做不到也得做。」想不到第二天,1月22日竟推翻了。21日通過的時候,是因為中共代表只有陸定一在場,而陸並未堅持反對。那天政府釋放廖承志,周恩來代表共產黨去接他,所以周臨時未在場。第二天,周恩來一入會場就說:「昨天通過的統統不算,讓我們的軍人脫黨是做不到的,所以昨天通過的根本不能算。」陸定一這時面紅耳赤,一句話也說不上來。邵力子對我說:「你看怎麼樣?還是我說得對吧。」周、邵一唱一和,我看無法堅持,也就只好聽憑他們的,結果我的話就被推翻了。後來,在軍事小組會上通過兩個原則:軍黨分離和軍政分離。所謂軍黨分離,就是在軍隊中不得有黨團組織,軍人只許有黨籍,但不許在軍隊中有黨組織,也不許軍人在駐地有黨派活動。這就算軍黨分離了。所謂軍政分離,就是軍隊在駐地只能進行訓練,既不負地方防務,也不得就地補給而由中央另行統一籌劃。軍隊跟當地政治不發生任何關係。這叫做軍政分離。至於軍隊的整編也分為兩個步驟進行。先整編,然後統編。在整編時,國共兩軍分別進行,國軍整編成九十個師,共軍整編十八個師,全國共編為一百零八個師。第二步就實行統編,把國共兩軍混合起來,一師二旅,一旅二團,在師、旅、團之中,國共兩軍摻和在一起,逐漸歸一不分。不過在數量上國共兩軍還有分別,國軍縮編為五十個師,共軍縮編為十個師,全國共編為六十個師,以期作到軍隊不分黨派、不分彼此,而抵於國家化。依照這個辦法,開頭整編時,各師分別整編,國共顯然可分,而根據軍政分離這一原則,軍隊駐地就無大關係,因為軍隊不論駐紮任何地方,只是進行訓練,絕不能過問政治。但蔣介石別有用心,卻不如此理解,而把軍隊擺在哪兒,認為很有關係。共產黨的軍隊要駐在什麼地方,蔣介石常常盤問,很重視這個問題。從此,也可看出蔣介石處處敵視共產黨了。
專此,並致
在美方決定權問題上,中共既然讓步,蔣介石可以滿足了吧,我們都認為這行了吧,沒有問題了吧。然而蔣介石又變了,又來了一個「非此不可」的問題。那就是蘇北共軍撤退後的地方政權問題,爭點又轉移到這一問題上。要明白這一問題的由來,得先談一下整軍問題。
乙、在整編中雙方軍隊的駐地均應規定。
敬意!
政協五項決議就有四項出了問題,停戰也從而出了問題。首先發生爭執的是憲草問題,而最根本最重要的癥結則是停戰問題。內戰停不下來,一直打下去,一切協議完全等於白費了。現在先講憲草問題,然後再講停戰協定的破壞,其他幾項也會順便講到的。
三、為切實實施整軍方案,應規定在整軍時雙方軍隊的駐地,而不應只規定中共軍駐地,讓政府軍得保持隨意調動,隨時威脅與隨便進攻中共部隊及解放區居民之自由。
……由司徒博士為中心之非正式五人會議應即召開,以協議改組國民政府。由馬歇爾將軍所主持之三人小組會議亦同時召開。此兩會議均在下列諒解之下進行之:

蔣再耍拖延把戲

現在再說一段話。前邊說到周恩來和第三方面人士在21日由滬到京,蔣介石接見大家后就赴台灣。當時大家都很納悶,都問:大家來,蔣為什麼走了?到25日國方拿下安東,大家才明白蔣介石所以要走開,完全是為了躲避大家質問他,「你請來大家進行和談,為什麼又要打安東?」當25日我們把蔣軍拿下安東的消息告訴周恩來的時候,周正喝茶,把茶杯一摔,說:「從此以後,再不談了,我們要回延安了。蔣介石一點也不了解共產黨,殊不知共產黨是不怕壓的,共產黨是從無到有,從最底層翻上來,如果怕壓,當初就沒有這回事了。」
不過當時發生爭執的一些問題和使和平破裂的許多事情,我還約略記得一些,還是可以講一下的。
丁、國大之最後召開日期及國大代表增加名額之分配,應由政協綜合小組協商決定之。
蔣主席的備忘錄,不僅拒絕答覆我9月30日備忘錄所要求的立即停止進攻張家口的軍事行動,反而進一步向中共提出違反政協決議及整軍方案的兩項要求。故我未立即作復,而只由王炳南先生將我的意見口頭通知司徒大使,以期待閣下與司徒大使將繼續為中國的和平而進行公正的努力。
二、在軍事調處執行部各執行小組及北平之執行部內雙方不能同意之爭執,依照本年6月間三人小組所擬定之辦法處理之(按此即所謂美方最後決定權經共方分作四點先後讓步而協議者)。
現在根據周恩來和張君勱二人先後所說的話來講明有關憲草讓步的情形。
這裏,關涉到國民政府改組問題,可以就便談一下這個問題。
二、複員及整軍應照計劃實施(2月25日協定)。
我前後受了這三個刺|激,我越受刺|激,就越要奔走於國共兩黨之間,努力促成團結抗敵的局面。
在政府軍隊進入長春之後,政府如能依照1月來所宣布者,只要長春問題解決,便可立即停戰,重行協商,則現在正屬其時。現蔣委員長既表示其對迅予停戰以恢復和平之願望,我們自十分歡迎。為達此願望,我提議,北平執行部應立即派遣執行分部至長春,主持停止衝突的任務,想能獲得閣下及政府方面之同意。
甲、中共應不妨礙或阻止中央政府依照中蘇條約接受東北的主權。
關於舊政協,談起來就很複雜。從停戰會議到政治協商,停戰在前,協商在後。戰是怎樣打起來的?是日本投降國共兩黨爭著「受降」。國內許多地方已由共產黨給解放了,受降接收了,而國民黨卻不予承認。國共兩方爭著受降接收,就在各處打起來了。後來由美國出面調停,國共雙方都表示願意停戰,就由馬歇爾代表美國居間,組成停戰會議。在停戰會議上,許多條件難得協議,戰不能停,政治上也就無從協商起。所以1946年1月10日那天,停戰協定在早晨簽字,上午十點鐘方開成了政治協商會議。政治協商會議是在停戰會議取得協議后才有的。現在為便於說明起見,把停戰會議和政治協商會議的關係列一表如下:
現在可以談一談各方面所提出的具體條件。
再啟者:蔣委員長請我特彆強調交通能於一定的時間內恢復之頭等重要性,此時間可由執行部決定之。
一、雙方即日下令全國軍隊各就現地一律停戰。關於停戰之執行調處及恢復交通辦法,由軍調部及其執行小組依據軍事三人小組已有之協議處理之。雙方軍隊應依軍隊整編統編方案辦理;其駐地分配問題,由三人小組協議定之。

憲草決議首先發生問題

不意我方期待竟至落空,7日接讀閣下6日致司徒大使的備忘錄,得悉蔣主席僅在實行他的上述兩項要求之下,才同意對張家口的進攻暫緩十日。這顯然是迫我屈服的哀的美頓書,使我不能不堅決拒絕這一提議。
現在再講在抗戰勝利后我奔走國內和平的情形。
未悉中共是否對上述各節同意,未悉美方代表是否願意保障中共的誠意。如果能達成協議的話,委員長希望在幾天內可得迴音,以期恢復和平。
二、為表示最大的誠意和讓步,只要政府立即無限期的停止進攻張家口,我方願意參加三人會議和非正式五人小組(或政協綜合小組),俾同時討論停戰及實施政協決議兩項問題。關於此兩項問題,中共有如下的提議:
根據這兩大原則,第三方面同人擬出下列三條解決辦法:
這裏所說政府方面堅持無理要求,超出整軍範圍,並破壞政協及整軍原則,就是指政府堅持要中共讓出蘇北地方政權而由國民黨接收。
現在話歸本題。蔣介石10月2日對中共所提出的兩點,交馬歇爾轉周恩來,馬一看就不滿意,馬上打電話要見蔣,想把這兩點聲明退給蔣。蔣亦明知之,便推辭不見。馬3日和4日一再要求見面,蔣還是不見。馬只有把這兩點於4日交給中共代表團轉上海周恩來了。5日,蔣知道他提出的兩點要求已轉周,才與馬見面;馬要求停戰,蔣不答允。6日,馬歇爾與司徒雷登同見蔣要求停戰。馬歇爾告訴我(葉篤義擔任我的翻譯)說:他6日見蔣,早六時去,下午二時才告辭,中間也沒有九*九*藏*書吃飯。「這是我有生以來六十幾年從來沒有用過的大力氣,才使蔣答允停戰十日,商談他所提出的那兩點的。」馬歇爾曾用致司徒雷登的備忘錄的方式提出如下建議:
周的複信,馬當即交給國民黨。這時,馬歇爾天天盼望蔣介石回南京,才好下令停戰,繼續和談。不單馬盼,我們也盼,全國人也盼蔣回南京;蔣就是遲遲其行,再三電催也不回來。一直到6月3日蔣才到北平,5日才回到南京。馬就要求蔣宣布停戰,因為停下戰來才好談嘛。大家也是這樣要求,要求長期停戰,要求無條件停戰,可是蔣介石卻不如此,他慳吝之至,只給休戰十天的日子,談宋美齡所提出的那個文件中的各種要求,談妥了就停戰,談不妥他還要打。馬歇爾要求無限期停戰,一再要求,蔣才多給五天,算是休戰十五天,6月6日宣布從6月7日起休戰。周恩來7日飛延安請示今後方針(那時,我們在上海,周在南京,我們與周沒有接頭。周在那時忙一件我們插不上手的事情,就是李先念部隊在湖北宣化店一帶被蔣軍包圍,周跟馬歇爾交涉設法救出李軍,以免完全消滅,這是5月間的事)。第三方面公推莫德惠(社會賢達)、李璜(青年黨)和我(民盟)去訪馬歇爾。馬見我們來很高興,希望第三方面幫助他,督促國共兩黨謀和。他要求我們國內的第三方面與國外的第三方面採取同樣的方針,一同行動。馬歇爾那天談話很多,交通部長俞大維也在座。他先談恢復交通問題:修復鐵路,撤除碉堡,撤去鐵路沿線的兩方駐軍。他說:我覺得這個問題好談,我與周恩來、俞大維都談過了。俞大維當時也表示同意馬的作法,認為可以這樣辦。馬還說:「關於恢復交通問題,三十六小時內,周恩來從延安回京即可簽字。只要一簽字,我就執行。現在國共雙方互不相信相諒,事情很難辦;我們最好從具體工作中來建立他們雙方的互相信任與諒解,從實踐中走通和解之路。」馬歇爾當時很樂觀,他滿以為三十六小時內可以簽字,殊不知三百六十天蔣介石也沒簽字!周恩來從延安回京在這文件簽字后,交給蔣介石,蔣置之高閣,不予簽字,說要談妥其他問題(複員整軍及軍隊駐地和美方決定權等等),才一總簽字。馬歇爾也沒有辦法,只有談吧。但談得很費事,不易談攏。看看十五天就要滿期,各方各面以至於馬歇爾將軍都說不能再打,蔣不得已才允休戰延期八天,至6月30日為止。這時應該指出:蔣介石轉移無定的「非此不可」而成為問題的焦點,此時就是所謂美方最後決定權了。這是上面所舉的宋美齡致馬歇爾信內提出的,其意義和範圍都不清楚,蔣介石有時稱為美方仲裁權,有時稱為美方決定權。周恩來說:「我們中國內部的事情,為什麼美方有最後決定權呢?難道美方是太上皇嗎?如果我們接受了,蘇聯該當如何看我們呢?」中共方面認為這太不像話,堅決不予承認。而蔣介石呢,認為「這是我提出的」,「非此不可」。這時,爭點轉移了。原來的爭點是長春問題,現在長春既到蔣手,他就耍起無賴,轉移目標了。這時,蔣介石的心理跟大家心理不一樣,我們現在看看當時的輿論吧。
蔣委員長提到的三個協定(停戰、恢復交通及複員整軍),即一、二、三三點,原則上,我們完全同意應該付予實施,不應再事遷延。同時,我認為還應加上一個協定,即3月27日三人會議通過的給東北執行小組的指令,也應同樣予以實施。
這裏所提到的五項要求,是蔣介石於8月11日向中共提出的。馬歇爾和司徒8月11日的聯合聲明認為雙方爭執之點只是蘇北政權問題。哪裡曉得什麼人也不能認識蔣介石,11日的要求又增高了,蔣介石為人就是這樣,要價逐步增高。他的五項要求是:(一)中共須自蘇北皖北撒退;(二)熱河境內中共應撤出朝陽;(三)中共應從膠濟鐵路全線撤退;(四)6月7日以後中共在山東、山西所攻佔各地亦須退出;(五)10月10日以前東北中共應向興安省撤退,黑龍江、吉林兩省撤出一半,齊齊哈爾、延吉、哈爾濱均在其內。由此大家可以看出這五項要求遠遠超出蘇北地方政權的要求,他是永沒有個完的。這時國內各方各面拿他沒有辦法,兩個外國人(馬、司)也拿他沒有辦法。
四、華北華中之共軍與國軍暫住現地(按此指大打后國軍新發展之形勢,與停戰時之位置不合),以待三人小組協議商決國軍與共軍之駐地分配及整軍統編縮編諸事宜而達成全國軍隊統一之目的。

關於停戰問題

至於政府改組的問題所在,是憲政籌備階段就要由各方面共同組成的聯合政府來進行,而不能由國民黨一手包辦。這也就是說:國民大會的召開,憲法的通過,是各方面共同的事情,而不是一黨的事情。這樣一來,當時的國民政府就得先改組了。過去,雖設有所謂國民政府委員會,但從來不開會,徒擁虛名,當時起作用的只是行政院而已。過渡時期的政權組織形式方案,是我提出的而大家都同意的,大致是原有的五院不動,把國民政府委員會作為一個重要決策機關,仍交由行政院執行。國民政府委員會設委員四十人,五院院長是當然的委員,再由國民黨提名十五個委員,國民黨共有二十個委員。其餘二十個委員歸各黨派,包括社會賢達。這二十席各黨派怎樣分配,政協開會時,沒有說清楚,只說「另定之」。當時大家認為這是一個簡單的問題,由各黨派協商來決定。這就給蔣介石留下個空子,用來討價還價,提出中共、民盟占國府委員十三名的話。我在當時曾公開發表談話來批評此事,見於各報紙。那時,國民黨老罵民盟是中共的尾巴,說民盟要配合中共在國民政府委員會裡取得否決權,並舉聯合國安理會的否決權為例,說否決權要不得。我曾兩次對記者發表談話(1946年9月6日和10月4日),說明民盟的態度。我們認為兩黨操有武力是造成中國內戰的根源。現在應根據政協原則,把武力交給國家,國內和平才能得到保障。但今天要共產黨交出武力,必須有共產黨生存活動的軌道,並予以保證才行。這個軌道就是憲政。必須有共產黨承認接受的憲法,並保證其實施兌現,共產黨才肯交出武力。這就是一種政治上的彼此交換。民盟所以要與中共配合行動,就是要保證憲法的實施。在事實上,是民盟要拉著中共走這條路,並非民盟跟著中共而是中共跟著民盟走。國民大會中彼此配合,就可保證憲法的不至於大翻案;試問這有什麼不好呢?至於國民政府委員會的否決權也是為此,為了保證施政綱領不至於輕予變更,也需要民盟配合中共占國府委員三分之一以上的辦法。這至少要有十四名委員才行,十三名是起不了保證作用的。更不好的是不應該把社會賢達分開到兩方面,在國內兩黨對抗的局面下,一定要有中間緩和的力量,才能取得和平。青年黨跟隨國民黨,民盟跟隨共產黨,已經不好,現在再把社會賢達也分屬兩邊,那就更不好。而且亦就完全沒有尊重無黨無派社會賢達的獨立意志,等於是對他們的侮辱了(請參看《梁漱溟近年言論集》第74~77頁)。
2月4日,我被邀請在滄白堂報告政協成功的經過,夜間燈光朦朧中,特務就從後面亂飛石頭子打人,不過情況還不算嚴重。2月10日在校場口召開陪都各界慶祝政協成功大會,郭沫若先在主席台上,我剛上台,沒有幾分鐘,就開打了,大打特打。李公朴、施復亮和郭沫若都挨了打;李最重,還流了血。我被逼下台,才碰到周恩來。那天國民黨特務散發的傳單主要是反對憲草。3月1日國民黨召開二中全會,又是大哭大鬧,爭吵不休,對孫科和邵力子詬罵不已。我們聽到就很感詫異,私下問雷震:憲草原則在小組會上國民黨完全同意,為什麼又不承認呢?雷震說:「政協開會期間,國民黨出席各小組的代表在會後都要向蔣主席彙報,唯有孫科懶得面蔣報告(國民黨方面出席政協的代表以孫科居首,孫懷鬼胎,不敢面蔣),只把憲草小組會議記錄送蔣過目,而蔣卻未看。我們屢次請他看,他卻始終未看。到了政協閉幕前夕,蔣才看會議記錄,已經晚了,來不及挽回了。」君勱的設計,國民黨認為萬萬要不得,因為國民黨人認為用這樣的憲草原則去制定憲法,無異使他們的蔣總裁成了空偶像(孫科自己想組閣,便出賣了蔣介石),黨徒不願意,蔣本人更不甘心,其勢非出問題不可。
甲、關於接收東北主權問題,在目前不明其所指,如所指為接收蘇軍駐地的主權,則蘇軍早已撤離東北,而政府早已實行接收手續;如所指為軍隊駐地問題,則應由三人會議在討論東北複員與整軍時規定之;如所指為東北行政問題,則我提議改組東北政治、經濟兩委員會為民主的東北臨時行政委員會解決之。
從9月21日至27日都在討論五人會、三人會是否同時開的問題,而始終沒有結果。這時周恩來留在上海,要求停戰,等待和談,屢派王炳南等向馬、司致意。司徒和馬歇爾就極力要求蔣介石答允同時召開三人會和五人會,至9月底,蔣才答允。馬歇爾高興之餘,正要發請帖通知周恩來開會,不料又出了岔子。這時,中共軍節節失利,張家口甚為危急,周恩來於9月29日從上海送給馬歇爾一個緊急備忘錄,請轉蔣立即停止進攻張家口,如不停止,中共即認為從此全面破裂,不再和談,一切責任由國方負之。馬轉蔣后,蔣大怒,於10月2日發表兩點聲明:第一關於國府委員問題,提出中共可佔八名,民盟可佔四名,在無黨無派名額中中共可推薦一名,共十三名;第二關於整軍問題,須規定中共十八師駐地,並照規定期限開入駐地。蔣並表示中共能同意上述二點,趕緊商量好,並付諸實行,他即可以宣布停戰。
庚、為保證蔣主席1月10日在政協會議上關於人民自由權利之四項諾言的確切實施,須首先並立即釋放政治犯,徹底查辦本年1月以來各地發生之慘案,懲辦兇手,取消特務組織,並恢複本年1月以來所封閉與停止的報紙、雜誌、通訊社、書店及人民團體。
我在香港《光明報》上曾發表過的《我努力的是什麼》,把我前半段奔走團結抗日的情形,像在延安與毛主席的談話,為新四軍事件而奔走等等,就都寫進去了。
周既決定不參加五人會,司徒訪周相勸,周說明不參加五人會的理由。9月20日,周恩來在看過馬歇爾和司徒后,又來看我,告訴我馬歇爾和司徒又上廬山了;同時拿出一份文件給我看,中文英文各一紙,內容相同,英文還經馬歇爾改動數字。這個文件是周恩來與馬歇爾、司徒雷登的談話記錄,周有意地記錄下來拿給馬、司過目,以求證實。談話內容大略如下:一、現在中國有內戰,且在發展中;二、內戰應急予調停;三、周問:五人會議是要討論政治問題,討論好之後,是否即能停戰?馬答:不能。然你可在討論好后,提議停戰。周問:你能擔保政府一定承認停戰嗎?馬答:不能,我可批評他。周問,五人會議解決后,蔣政府是不是仍提他的五項要求?馬、司答:可能。周說:那麼,先開三人會議讓他提出來再說。馬、司又提議三人會五人會同時開好了,周未拒絕。那天馬歇爾和司徒雷登上廬山就是要向蔣介石提出同時開三人會和五人會的要求,要蔣同意。然而當時蔣既不答應,也不拒絕,拖延下去了。
第二,政府須承認政協所有協議,為一切政治商談之原則。

國民黨竟要求修改已定的修憲原則

憲草問題就談到這裏,底下再談停戰問題。這是最重要的問題所在,停戰的破壞是從東北開始的。所以要談停戰問題需先談東北問題。
甲、在國府委員會中,中共及民盟應合佔十四名,以保證和平建國綱領不致被單方面所修改;至此十四名名額之分配,由中共與民盟雙方協商定之。
甲、雙方軍隊在關內應恢復1月13日的位置,在東北應恢復6月7日的位置。
(二)第二條加入政府派縣長警察接受共方二十個縣,于共方大不利。這是因為國方新編有一種保護鐵路的交通警察,為戴笠手下忠義救國軍所改編,那對於共方比較正式軍隊還更受不了,而我們卻沒有料想到。
乙、行政院應與國府委員會同時協商改組。
關於憲草問題,國民黨內部一直鬧得很兇,責成孫科收回憲草協議。這使孫科很覺為難,很感痛苦,自己表示同意了的,豈可隨便推翻,所以孫科自己很難開口說話,而拉邵力子作陪。憲草審議會有十個專門委員,原議由各方公推,後來國民黨背信,單獨聘請了十個專門委員,很不合理。各方因為這是一件小事情,所以沒有去爭,承認下來。這時,國民黨就讓這十個專門委員出面說話,說了一些反對憲草十二原則的理論口實。本來,民盟曾對周恩來表示:憲草審議會只能根據憲草原則起草憲法條文,根本無權討論原則問題,最好堵住國民黨,不讓它開口,以免橫生枝節。周恩來認為還是讓他們說,等他們說完再表明無權討論的態度也行。這樣,專門委員紛紛起來發言,孫科、邵力子也表示出痛苦萬分。休息十分鐘,周把張君勱拉到一邊商量。君勱說:不能讓步,要及早堵住才好。周恩來說:政治是現實的事情,走不通就得設法轉圜,不能因此而牽動大局。當時主要是國共兩黨之爭,張君勱也就活動了。周把讓步之點告訴張,張也說,好吧。當時讓步共有三點:第一,國民大會從無形還回到有形,其組織與權力再行商定;第二,同意取消立法院對行政院的不信任投票權和行政院對立法院的解散權。但行政院仍須對立法院負責,至於行政院對立法院如何負責和立法院對行政院如何監督,具體辦法再行商定;第三,省憲可以改為省自治法(但非「省自治法規」,20日召開的憲草審議會上才弄清楚,21日中央社再發消息更正)。具體內容再行研究。21日上午周恩來向黨內大家報告的,主要就是這三點。當時沒有加以討論,只是毛主席一個人說:「他們(指國民黨)要制定他們所要的憲法,十個、八個,由他們自己制定去吧!必須制定共同遵守的憲法,我才接受。我只接受第十一個憲法!」毛主席對周恩來未加批評。窺毛主席的意思,要制定共同遵守的憲法,這種修改是不行的。其後,我在25日搭送周的飛機離延安回重慶。接著就再開憲草審議會,主要還是根據上述讓步的三點原則,搞出一個大家都能同意的具體方案。先談國民大會問題,居然搞出一個大家同意的方案;接著談立法院與行政院的關係問題,總是談不攏,只有暫時擱下;著手談省自治法問題,也談出一個一致同意的方案。回頭又談行政院與立法院的關係,蔣介石要行政院對總統負責,而當時大家都要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搞了好些方案,蔣都不同意,所以這個問題談來談去始終沒有獲得結果。後來,東北戰事爆發,大家也就無心再談它了。
4月30日,馬歇爾飛往南京,蔣介石飛往西安。5月3日,周恩來飛往南京。5月8日,我們民盟也飛往上海了。從此以後,和談就在京滬一帶進行。
想不到完全不是那麼回事。憲草首先出了問題。為什麼憲草出了問題呢?要想明白這一點,首先需要明白這個憲草原則產生的思想背景與社會背景。關於憲政當時有三種形式或藍本:一、英美資本主義國家的所謂憲政,二、根據孫中山五權憲法所說的憲政,三、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國家所實行的憲政。至於當時的社會背景,國民黨當然還要標榜孫先生的五權憲法,早已有了一個「五五」憲草作為藍本;而民盟大多數人(像民社黨、青年黨等等)以及無黨無派的社會賢達多半趨向英美式憲政;共產黨以及在思想上接受共產黨領導的救國會和農工黨章伯鈞本來並不要走資產階級民主的路子,但他們都知道在當時要把蘇聯制度拿出來是不行的,所以他們也希望有一個英美式憲政就行,以期打破國民黨壟斷政權之局。周恩來對馬歇爾就曾說過:我們願意要英美式憲法,假如能像美國憲法那樣,我們便滿意了,只怕不可得。這樣一來,三種藍本只剩下兩個,如何折中於五權憲法與英美式憲法便是問題所在了。張君勱的把戲就應運而生。張君勱根據孫中山直接民權的學說批評「五五」憲草的國民大會制只是間接民權而非直接民權,所以他主張應把國民大會化有形為無形,公民投票運用四權(選舉、罷免、創製、複決)就是國民大會,不必另開國民大會。這樣就把妨礙英憲政民主的東西去掉。此外,張君勱主張監察院作為英國式的上議院,把立法院作為英式的下議院,而把行政院作為英式的內閣;行政院須對立法院負責,立法院對行政院可以有不信任投票,推翻內閣,另組新閣;行政院如有自信,也可以拒絕立法院的不信任而把它解散,實行大選,產生新的立法院。一方有不信任內閣之權,一方有解散議會之權。張君勱就這樣用偷梁換柱的巧手段,保全五權憲法之名,運入英法憲政之實。但這樣一個憲法是最不利於蔣介石的。因為蔣介石只能擺在最高地位,只能作總統而不能作行政院長,沒有實權了。就是降格作行政院長吧,也隨時有倒閣的危險,很不穩呀!這樣的憲法對執政黨最為不https://read.99csw.com利而有利於在野黨。所以張君勱這種設計,在野各方面莫不欣然色喜,一致贊成;尤其是周恩來簡直是佩服之至,如獲至寶。還有,憲草原則十二條還規定各省得制定省憲,更是不利於國民黨而利於共產黨,因為共產黨這時已經控制了好些省區,能夠制定省憲,在政治上豈不更有做法。這種憲草原則在野各方面既完全同意,而尤其難得的是,「五五」憲草主持人(孫中山先生的兒子)孫科竟放棄他父親一生奔走號召的五權憲法實質,而點頭承認了張君勱的設計(孫科蓄意自己來任行政院長),國民黨其餘代表亦無人反對。憲草小組會不過開會四次,這篇巧妙文章便得慶成功了。當時只有我一個人對於這件事不熱心,我根本不去參加憲草小組,我認為不論五權憲法或英美式憲政在中國統統行不通,統統不是那麼回事。當時,在野各方面正在興高采烈,慶祝成功的時候,問題就暴露出來了。

一段插曲

前邊已經講過,憲法草案是由各方面共同起草的,而正式通過則是將來國民大會的事。所以國民大會是制憲會議,是通過憲法的機構。「七七」事變前,國民黨已辦過一次國大選舉,許多省份都已辦完,只有少數省份(如湖北和山東等省)還沒有辦或沒有辦完。全國選舉未辦完,而抗日戰爭爆發,就停止選舉了。重慶政協開會時,在野各黨派認為那次選舉事隔多年,不能算數,而且為一方面所包辦,應重行舉辦公開大選。蔣介石執意不肯,曾對已經選出的國大代表說:「絕對不能取消你們;要取消你們,先取消我好了。」蔣既然如此堅持,在野各方面雖認為蔣沒有道理,但為了大局,只有委曲求全,表示讓步,追認已選出的代表有效,選舉未完的省份辦理補選,另外再加上各方面提出的代表(如國民黨的中委和在野各黨派提出的代表),拼湊成一個國民大會。這隻是一個讓步的辦法。大家磋商的要點是增加的代表人數。在野各黨派希望由政協大會起草的憲法草案,能在國民大會通過。可是,國民黨說憲法草案用不著由政協大會起草,就由憲草審議會(各黨派都有人)起草好了,不必拘泥形式。國民黨這個意思,大家也承認了。關鍵性的問題是如何保證憲草的通過,不致有太多的修改。這就需要規定國民大會有四分之三的人數才能通過每條憲法;假定中共和民盟所提出的代表人數能佔四分之一以上,那就可以保證憲草原案的通過,不致有重大的修改,更不致有推翻原案的風險。中國民主同盟為了促成國內的和平,保持政協的原則和擔保憲草原案的通過,也願意同中共保持一致,在國民大會中形成四分之一以上的代表人數。國民大會的關鍵性問題在此。
二、休戰期間,軍調部派執行小組在一切危險地點,依照下列組成及辦法,執行監督任務:
現在再講政治協商會議。
如王炳南先生曾經通知司徒大使的,我們所以不能接受蔣主席的兩項要求,是由於以下的原因:
一、休戰目的在實行10月2日蔣委員長致我的備忘錄中所提二項建議。
4月18日中共軍進入長春,蔣介石宣稱:共軍必須退出長春,如不自行退出,我必拿下長春,強調長春問題為時局關鍵的唯一問題。蔣介石憤怒之情溢於言表。民盟這時從各方面搞清楚了問題癥結所在,就搞了一個解決長春問題的調停方案,方案內容主要是請中共軍撒出長春,國民黨軍隊也不進去,由莫德惠主持接收長春,國共雙方都不佔長春而由警察維持市內秩序。民盟先讓邵力子看這方案,邵說:「這方案差不多了吧。」周恩來表示要請示延安,不能立刻答覆,但似可望同意。4月29日晚八時由張君勱、羅隆基出面攜這一方案向馬歇爾提出,請他轉達蔣介石。這時,馬歇爾和蔣介石同住重慶市郊山洞(地名),張、羅系由美方派車送往山洞面見馬歇爾。馬對這一方案雖認為不無意義,但未允立即轉達。馬歇爾說:「政府即將還都,蔣主席即將離渝,一切到南京再談吧。」這個方案本來不失為一個可行的方案,可惜提出得晚了一點。根據各方面的事實推測印證,馬歇爾、蔣介石之間對長春問題取得默契。據說,蔣介石曾對馬歇爾說:「共產黨的氣焰太盛了,非打下它的氣焰不能搞成和談。你讓我打它十天,打一下才能往下談。」蔣請馬不要阻攔他用兵,而馬歇爾站在美國立場也想壓迫共產黨一下,馬就默認蔣介石打了。這是馬失敗之開端。馬默認之後,就不再轉達民盟的方案。馬歇爾實在不應當默認蔣介石對共產黨用兵的倡議。在此以前,馬歇爾擺出一副很嚴正的面孔,蔣介石很尊重馬,周恩來對馬的印象也並不壞。從此以後,馬歇爾有失嚴正中立的立場,蔣介石看透了馬歇爾,從此就再也不聽馬歇爾的話了。後來馬歇爾很吃蔣介石的苦頭。中共軍攻佔長春,當時張表老就表示不滿意,所以提出要中共軍撤出長春的方案。想不到時間上晚了一點,在馬、蔣之間已有默契之後,這方案就成馬後炮了。
政治協商會議原由國民黨、共產黨、民盟、青年黨(青年黨由於國民黨的分化而脫離民盟,便於國民黨從中操縱)和無黨無派的社會賢達五方面的代表所組成,代表人數不等,但議案以五方面同意為通過,非取決於多數,五方各有一票權。因此,五個小組亦由五方各派代表二人組成。唯有憲草小組只確定了十二條原則,交由憲草審議會據以修改「五五」憲草,起草整個憲法,各方參加人數要多一些,還有十個專門委員參加工作。軍事小組也是只談原則,至於整軍裁軍則由小組交由整軍會議把原則付諸實施。軍事小組協商整軍原則時,美方不參加;而整軍會議談判軍隊如何整編時,則請美方參加,協助進行。
我從來都是抓住我認為最要緊的事來作,抓住從大局上看在此時此地最要緊的事來作,抓住別人沒有作而只有我能作的事來作。假如作的人很多,不一定需要我,我就不來作。1945年8月在八步聽見抗戰勝利的消息,其後又聽見兩巨頭會晤的消息,我就認為大局有了眉目,決定不參加現實政治了。我在廣西住了好幾年,始終配合李任潮、李任仁幾位搞現實政治活動,搞反蔣抗日活動,希望改造國內政局,加強抗戰工作。勝利后,這件事似可告一段落。當我要離開八步的時候,我就寫信給兩位李先生,向他們告別,說我要搞文化研究工作,不再搞現實政治的活動了。這樣,我就從八步經梧州而到廣州,在廣州才知道國事不容樂觀。我於1945年11月到重慶,正趕上國民黨接收東北遇到困難的時候。蔣介石派熊式輝和張嘉璈前往東北辦理接收,但國民黨軍隊不論從旅大或從營口總是不能登陸,原因是蘇聯人認為國民黨反蘇,不甘心把東北交給國民黨。11月15日蔣介石命令熊式輝、張嘉璈從東北撤退,不接收了。熊式輝奉命走了,蘇聯覺得不好意思,不好對國際上作交代,所以把張嘉璈留下,才協議國民黨由美方空運軍隊接收東北。當時,東北問題很複雜,很嚴重。東北這地方,國際上都很重視。蘇聯收拾了日本關東軍,趕走了日本人,一向就重視東北的。美國也重視東北,幫助蔣介石進行調停。所以當時的東北要是弄不好,很有成為西班牙第二,爆發有國際背景的內戰的可能。我不能坐視不理,無法抽身而退,所以又捲入現實政治里。當時,民盟積極地搞起來,大家不讓我走。大家說:如果爆發了內戰,你還能搞什麼文化研究工作?這樣,我就參加了舊政協。外人或者把我同章伯鈞、羅隆基一樣看待;其實,我跟他們是不同的。章、羅他們在政治上有慾望,而我沒有。我在政治上一進一退之間,是非常之有我自己的斟酌的。
承你將蔣夫人致閣下5月24日一信見示,無任銘感。
話得從1月26日說起。
這時,還有一段插曲。孫科10月初在上海派一個立法委員江蘇人孫某先去訪問張君勱于上海張家,說明孫科的內心密意,大意是孫科在國民黨內部頗受排斥,感到孤立,現在與第三方面是站在同一立場,利於政協之成功,不願政協之失敗。政協如果失敗,只有利於蔣介石一人,誰也沒有地位,孫願與第三方面一同用力,內外呼應,使政協成功。於是10月8日張君勱在范園請孫科吃飯,二人見面情形甚好。9日,第三方面九個人在交通銀行談一次,交換意見。10日孫科又設宴請大家,他談得很好。商定三個步驟,先由孫科回京,再請第三方面回京,最後請周恩來回京。這是我到上海所了解的情況。後來局面既然大變,我認為第三方面和周恩來等人不會來京了。這時,國民黨在軍事方面既取得勝利,就圖謀在政治上也取得勝利。它希望各方面都能來參加國民大會,特派雷震、吳鐵城、邵力子等人赴滬敦請大家到京商談。第三方面同人自不忍見大局破裂,而協力勸周。周在各方敦請之下,且聞孫科作內應之訊,只有耐心勉強作最後一次的和談。這樣,大家於10月21日相偕入京。孫科、王世傑等人到飛機場歡迎,我也同去迎接。大家稍休息一下,一同去見蔣介石。蔣跟大家握手寒暄,表示歡迎,並說:「我等你們很久了,你們趕快商談吧。政府方面由孫科作代表。我原定前兩天去台灣,為了等你們,今天才能走。」說完他就走了。大家都不明白,你蔣介石把大家請了來,為什麼你反而走開呢?平素什麼事也得由你蔣介石決定,孫科怎麼能代表你呢?大家心裏很納悶,但也不便問蔣。那天十二點鐘,孫科在國際聯誼社設宴歡迎大家,孫先致歡迎辭,我也即席說了一段話。我說:大家不要因周返京而樂觀。據我看周先生此來,具有決心,毋寧是撤回延安之步驟;前途正是可怕得很。回顧過去十個月,在座諸公均曾為和平努力,而還是有大規模內戰慘劇在演,證明努力是失敗了。分析失敗原因,蓋因國共兩方具有力量,而此外則沒有。大局為此矛盾之兩大力量所支配,其他的人皆莫如之何。為保證今後努力免於失敗,必須在矛盾之兩力以外,有一奠立和平之力量出來,——此即指兩黨以外借廣大社會為後盾之第三方面。雖然兩黨言和,過去亦有馬特使居間作調人,但他被動多於主動;亦許他是外國人,無法多用力。而國內第三方面對於同室之斗,過去亦一般地是被動,則不應該。從今天起,第三方面必須自覺認識其責任之重大,而團結一致,採取主動,當真負起責任來。同時國共兩方亦要自覺其自身在矛盾中,非有超于矛盾之第三力量,則和平不可期,而歡迎第三方面出來。全國人更應警覺時局之嚴重,而以輿論為第三方面作後盾。第三方面除貢獻其心思與辦法外,于必要時應秉持公正態度,對於任何一方之不愛惜和平者,斷然聲明其責任,以輿論制裁之。我相信這就是莫大之力量。這種力量本身是和平的,它酷愛和平,而且除了和平,它亦不會作旁的。要和平,只有靠它。我希望同人勉勵。(當時京滬各報所記詳略不同,均可參看。)
七、憲草審議委員會應即召開,商定憲法草案,送由政府提交國民大會作為討論之基礎。
八、在共產黨同意以上各點后,即下令停止軍事衝突。在下令之同時,共產黨應宣布參加國民大會,並提出其代表之名單。
我在後方既無可為力,所以才到游擊區走一趟(事在1939年)。

最後一次成功以失敗告終

1946年7月1日上海《大公報》登載:中共代表團發言人6月30日晚八時發表談話:「長期停戰,全面停戰,原為吾人一貫之主張。不幸未獲政府當局同意,致形成目前突兀不定之局面。在延期休戰的八天中,關於完全停止東北衝突,恢復交通及解決執行部與小組中某些爭議問題,均已獲得一致協議。而整軍方案之修正條款,經馬歇爾將軍不倦的努力,第三方面的熱心奔走與中共方面最大的讓步,本可完成初步協議;唯因政府方面堅持無理要求,超出整軍範圍,並破壞政協及整軍原則,致協議未成。」

戰時我為何奔走國內團結

我心中的一個打算

二、國大名單僅能提交改組后的政府,且必須在憲法草案業經政協修正為提交國大的唯一草案及國大代表名額業經最後商定之後,此乃政協決議的程序。蔣主席要求立即以國大名單交給一黨政府,顯與政協決議相違。
馬歇爾把這件原信轉交周恩來,周答覆馬時先表示同意贊成,末后才點出兩點不懂的意思:一是關於接收東北主權問題,二是關於美方決定權問題。現在將周恩來5月26日致馬歇爾回信照抄于下:
乙、關於修路與通車問題,我同意依照恢復交通協定,立即加緊進行修路工作,同時,我願與交通部俞大維部長立即磋商關於通車、行政管理及恢復一切交通之具體辦法,並交三人會議通過之。
一、停戰協定應依其精神文字絕對實行(1月10日的協定)。

調解東北停戰問題

先要說明我的態度。我在抗日戰爭時期就奔走國共兩黨的團結抗戰,在抗戰勝利后就奔走國共兩黨的進一步合作,實現和平建國的要求。我於1938年1月5日從西安到延安,就開始為此而奔走。從1938年初起至1946年尾(退出和談)止,前後整滿九年。解放戰爭時期,儲安平主編《觀察》雜誌,曾發表過我所寫的好幾篇有關當時和談的文章。儲安平要求我把前後首尾的情節寫成一個完整的東西,我答允下來,且把書名定為《八年努力無功錄》,大概得寫好幾十萬字。不過,我當時正寫《中國文化要義》一書,所以沒有工夫寫它。現在時過境遷,許多事情都已忘記,就更難於寫它了。
  (一)在中共軍防線內之執行小組沒有政府代表,在政府軍防線內的小組沒有中共代表。
三、依據政協決議及其程序,首先召集綜合小組,商決政府改組問題,一致參加政府;並商決關於國大問題,一致參加國大。同時,儘速召開憲草審議委員會,完成憲草修正案。
(一)關於停戰問題者(由三人會議討論之):
底下再談一談我那時的行動與態度。上邊已經提到,蔣一上廬山,國民黨特務統統知道要破裂了,11日他們就知道了,所以就刺殺了李公朴;接著15日又刺殺聞一多。這時,我有一對蔣幫特務的聲明,指出是特務所為,並說:「有第三顆子彈嗎?我就在這裏等待著!」當時報紙曾予刊出。由於李、聞案件,我由滬到南京辦理善後。最初,民盟要派羅隆基去昆明查辦,後來透出消息說羅不能去,去就得死在昆明,最後確定我和周新民一同去昆明查辦此事。我們在昆明待了一個月,才把事情搞清楚。李、聞被刺后,許多教授們都大驚失色,跑到美國領事館躲避。潘光旦和費孝通出來后又跑到蘇州,不敢問政治。楚圖南和馮素陶等也都躲起來。我和周新民還到美國領事館與美領事見面,了解情況。我們慰問了聞立鶴和李夫人,還調查出兇手是誰。當時蔣特派代表國民黨的是顧祝同,專程由南京飛昆明。雲南主席則是盧漢,警備司令是霍揆彰。兇手就是霍的部下湯時亮,霍揆彰這個人壞透了。8月22日,我們結束了昆明的事情,離昆明飛回上海。27日,民盟在張君勱家(范園)開會,大家都到會(沈衡山似未到),一面由我報告李、聞案調查情形,一面聚餐歡迎昆明盟友楚圖南等人。我即席聲明要辭去民盟秘書長的職務,結束我的工作。我說,當初我只答允干三個月,現在六個月也有了,事情無可為,所以請踐前言,准我辭職。張君勱馬上就說:「假如說有一個人可稱為民盟之父的話,那麼這個人就是梁先生。我看梁先生一走,民盟就散了。」當時,青年黨已經退出民盟,民社黨也大有人要求退出民盟,所以張才說此話的。8月28日,我由上海到南京,29日周恩來來藍家莊看我,表示慰問之意(因當時有許多人是料我不會去昆明的)。
三、由我與你二人宣布休戰,政府與中共兩方均不作宣布。
現在可以轉回來講蘇北地方政權問題。
茲將我二人今晨與蔣委員長商定之辦法簡述於後,請你通知王炳南,謂我等曾向蔣委員長建議在下列條件下對張垣攻勢休戰十天:
三、今年6月間所擬定之東北軍隊駐地(按此似為國方所擬定而並未取得協議之地點),應即定期實施。
《我努力的是什麼》這篇文字,在《光明報》上發表的時候,給香港當局檢查,東挖去一段,西挖去一段,不少空白。這使我氣得不得了,曾向香港當局再三交涉,據檢查人說,這是應國民黨的要求而搞的。這樣一來,許多東西就尋查不到了。如新四軍事件爆發后,共產黨曾提出十二條,現在就查不出來。
周恩來謹啟
閣下令柯艾上校轉來的蔣主席10月2日的備忘錄,業經在上海收悉。
  (三)兩軍間派駐之執行小組有政府與共黨兩方代表。
蔣介石這個聲明發表后,延安方面於18日發表兩點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