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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編 抗日戰爭時期及勝利后 過去和談中我負疚之一事

下編 抗日戰爭時期及勝利后

過去和談中我負疚之一事

最使周生氣,而我亦因之對美方甚抱不平的一件事,是國方正在打共方,美方不能阻止還則罷了,竟於此時把大批軍事剩餘物資出賣(與贈送差不多)給國民黨政府。這是8月底之事。8月間我為李、聞案大部分耽擱在昆明,沒有在南京。28日回京,次日周來看我。向我談他已同意司徒所提議之「五人會」,同時卻抗議美方不得以剩餘物資賣給政府。他說看情形,可望延緩。乃不料隔一天,9月1日周飛上海,在降落機場上遇著齊蘭將軍給他出賣物資來簽字的代表送行,說是已經簽了字。周之到上海,原為不放心此事而來,沒料想已經來遲。當時目瞪口呆,真是非常生氣。其後他不願開司徒提議之「五人會」,與此不無關係。本來此時打得正凶,要緊是停戰;而「五人會」卻只談政治問題,不涉及軍事。共方一向主張無條件停戰,而蔣則必要中共接受他的五個條件才停戰。所以周問司徒與馬:「五人會」之政治問題談好了,是否五條件即可不提?司徒與馬皆答,怕蔣還是要提。周即說「五人會」明明是無用,不如開「三人會」——三人會是軍事性的,是早有而久不開的。此時共方要開「三人會」,不要開「五人會」;國方則只說開「五人會」,不說開「三人會」。馬帥乃折中兩會同時開。共方同意了,蔣無詞拒絕,卻遲遲不說哪天開。周在上海屢派王炳南致意馬、司,說他等候開會;馬、司亦一再敦促蔣。等到蔣答應開會了,馬、司正準備發通知。通知未發出,而蔣又變卦。這是因9月下旬國軍大舉進攻張家口,周于月杪從上海送緊急備忘錄請馬使轉政府停止進攻。否則即認為和平全面破裂,一切責任應由國方負之。10月1日蔣收閱備忘錄大怒,隨於2日發表兩點聲明,一關係國府委員名額問題,一關係駐軍地點問題。必要共方同意解決了,乃可停止進攻。囑馬使速轉給周。馬收到后,立即通電話于蔣,要去見他。蓋其意仍願邀周入京開會,而不願以此轉周,擬原件退回蔣。蔣亦預知其意,特避不見面。2日未得見,3日未得見,4日仍未得見。當然馬不便稽留此文件,只有轉周了。5日蔣、馬才見面。馬要求停攻張家口,蔣不允。6日清晨馬、司二人偕見蔣,再力爭停攻張家口,陳誠等亦同在座。自晨至午,相持不決。據馬本人事後向我說,那是他有生以來,未曾有過的費力氣之大爭執。過午乃出蔣邸,只得了停攻十天之結果。十天內要把那兩點商量好,才可真停戰不打。馬、司出來,趕緊辦文送上海通知周。7日周收閱,亦大怒起來。即刻復文拒絕,並說馬陰助國方,無意和平。8日馬收閱復文,又驚訝,又氣惱。據當日與馬會見之董必武、王炳南兩位晚間來看我敘說之情形,馬真是氣得不得了,兩手顫抖,頓足大吼不已。次日(9日)一早,他自己便跑去上海尋周見面。

二、第三方面負起調停責任

以下再說國大開會問題。
此時最要緊者,自是第三方面之團結一致。所以我特就第三方面所包含之三方(民盟、青年黨、社會賢達),各尋取一要角,設法讓張君勱、李璜、胡政之三位拉緊在一起。有他們三位作核心,我再從旁照顧,亦就差不多。三位先生經我一言點醒,無不欣然同意。再就是與馬使取得配合,要他隨時同我們向一個方向用力。馬歇爾對此亦極高興。他說:我從前所煩悶者,就是你們第三方面沒有團結。我為中國謀和平,而從中國國內竟得不到一點幫助力量。現在好了。他並且點明國大開會在邇,這正是你們表現力量的機會。
三、依據政協決議及其程序,首先召集綜合小組,商決政府改組問題,一致參加政府;並商決關於國大問題,一致參加國大。同時,儘速召開憲草審議委員會,完成憲草修正案。
二、第二條加入政府派縣長警察接收共方之二十縣,于共方大不利。尤其是政府新編有一種保護鐵路之交通警察,為戴笠手下忠義救國軍所改編,那對於共方較之正式軍隊還更受不了。而我們卻沒想到。
這裏要一敘兩方之具體條件。在國方,即是16日政府聲明之八點(參看當時報紙,此不全錄)。而共方則於18日聲明兩點以對之。大體說,國方在政治問題https://read•99csw.com上(如改組政府問題、國大開會問題等),頗有不合於政協之處。故共方即提出一切要依政協為準之一點。再則軍事上國方既佔優勢(特別在關內為然),凡所攻佔不肯退出來,更多不合停戰協定之處。故共方即提出要恢復1月13日停戰生效時雙方軍隊駐守位置之一點。兩方都說要對方同意接受其所聲明之點,才行。而彼此之表示,卻互不接受。第三方面對此,只有說兩方所提均不作算。而另取兩種原則作根據,以求問題之解決:
於是就要說到馬歇爾。按美方之見惡于中共,乃後來之事(美方悍然助國反共亦後來之事)。馬使之來華,原為當時國人所同歡迎,固不須說。特別是在三十四年12月到三十五年3月初旬那一段,馬歇爾、周恩來之間,為了磋商如何停戰,磋商整軍方案,朝夕接觸,彼此感情關係非常好。周之傾服於馬,我直接聽到,馬之傾服於周,我亦間接聽到。馬之在周眼中開始變得不大好,是從其4月中旬第二度來華以後。我之與馬稍有接觸,卻在6月以後;那恰是他們變得不大好之時。在我們的接觸中,發現馬氏對中國和平之要求極其誠摯,頗受其感動。所以我曾向周勸說,不止一次。雖則後來我亦承認美國是帝國主義,而馬使之所為似不能不決定於其國家立場;乃至我承認馬本人亦許犯有嚴重之過錯。但馬與蔣截然兩事。外間都以為馬與蔣合起來壓迫中共者,殊不盡然。蔣最初對馬很聽話,後來則馬深為蔣之所苦。周與馬,或說共方與美方,感情關係愈來愈壞,到「雙十節」前一日達于最高,其間蓋多誤會之處。
先是我因見國方之亟欲共方同意參加國大,共方則亟欲國方同意立即停戰。曾擬在「雙十」國慶日,把停戰令與國大召集令,同時頒布。先關閉不和之門,其餘爭執隨後協商解決,周以其事太險,不表同意。而局面變化太快,事實上亦已來不及。「雙十」后一日,我在上海只商妥第三方面同人陪周還京,由我通知美方派機迎接。豈料這天下午國軍便攻入張家口。並且國方一高興,同時宣布了國大如期召開。我從上海搭夜車回京,還一點不曉得。天明下車看報,局面全變。知事無可為,即不去通知美方。晚飯時,美大使館電話來問我回京否,我答早晨即已回來。問:何不來談?我答:今無可談。又強邀不已;且雲馬歇爾、董必武皆在相候(按:是日為饒伯森回國,行贈勛禮,故馬、董皆在)。飯後去美使館,我告司徒說,以前好比一病人臨危,尚可勉為施救;今則已經斷氣,誰還有辦法?他們皆不甚相信。
上面我敘述這些,以見馬帥司徒到此時無法再負調人之任;亦以見許多事敗坏於粗心與多疑之中。整個大局之惡化,乃是許多小事積成,愈來愈變得惡化了;非自始即然也。
過去和談之卒于無成,我自覺亦負有一份責任,那便是指民國三十五年(1946)10月18日之事。三十六年《再生雜誌》張君勱先生文中曾以此責怪中共不要和平;而最近香港中共之報紙則又以此說我出賣朋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我早曾答應儲安平先生在其「觀察叢書」中寫一本《八年努力無功錄》,把我前後努力於國內團結和平之失敗經過敘出。第以無暇執筆,遲遲未就。現在仍然不空,只能將這末后一幕先記出。
我從二十八年發起統一建國同志會,三十年改組民主同盟以來,一心要把國共以外者聯結為一力量,以推動國共合作建國。到得此時算是機會最好。乃不料竟然失敗在我自己手裡,辜負了自家多年心愿。我說負疚,是對國家大局負疚,是對自己負疚,卻並非單對不起任何一方朋友。
為要說明這末后一幕,便不能不稍稍追敘其以前之事。為要說出我的失敗,先要說出馬歇爾的失敗。因為當初居間最有力之調人,原是代表國際之馬特使,而非國內之所謂第三方面。末后第三方面之居然見重於人,蓋一則國大將要開會,兩方面皆要爭取第三方面;二則美方見惡于中共太深,馬歇爾失去了調人作用,而轉移到第三方面。三十五年10月間的形勢,第三方面真負擔著責任,而後在我乃有此負疚之可言。凡此背景必先說明白才行。
司徒九*九*藏*書、馬帥對此完全同意。只是尚待有具體辦法及機會以求實現此原則。
一、美方已失調人作用;今後調人只可由國內第三方面擔任。此點在美方及國方均應了解。
大家不要因周返京而樂觀。據我看周先生此來,具有決心,勿寧是撤回延安之一步驟;前途正是可怕得很。回顧過去十個月,在座諸公均曾為和平努力,而還是有大規模內戰慘劇在演,證明努力是失敗。分析失敗原因,蓋唯國共兩方具有力量,而此外則沒有。大局為此矛盾之兩大力量所支配,其他的人皆莫如之何。為保證今後努力免於失敗,必須在矛盾之兩力以外,有一奠立和平之力量出來。——此即指兩黨以外,借廣大社會為後盾之第三方面。雖然兩黨言和過去亦有馬特使居間作調人,但他被動多於主動。亦許他是外國人,無法多用力。而國內第三方面對於同室之斗,過去亦一般地是被動,則不應該。從今天起,第三方面必須自覺認識其責任之重大,而團結一致,採取主動,當真負起責任來。同時國共兩方亦要自覺其自身在矛盾中,非有超于矛盾之第三力量則和平不可期,而歡迎第三方面出來。全國人更要警覺時局之嚴重,而以輿論為第三方面作後盾。第三方面除貢獻其心思與辦法外,于必要時應秉持公正態度,對於任何一方之不愛惜和平者,斷然聲明其責任,以輿論制裁之。我相信這就是莫大之力量。這種力量本身是和平的;他酷愛和平,而且除了和平他亦不會作旁的。要和平,只有靠他。我希望同人勉勵。(當時京滬各報所記載詳略不同均可參看。)
自此以後,果然調人之任改由第三方面擔當。第三方面採取主動,而國共兩方則轉居於被動。其辦法便是第三方面先到梅園新村共方代表所在地,向共方詢取其對當前之意見及具體條件。詢問明白之後,再約期與政府代表在孫科家聚會,聽取國方之意見與條件。兩方意見皆弄明白,而後第三方面借交通銀行樓上自己開會討論。討論出一折中解決之道,作為第三方面之意見,再到梅園向共方提出商量,聽取共方反響如何。共方之意既得,再到孫科家會晤政府代表,以第三方面意見告之,而聽取反響。如是兩方反響收集后,又在交通銀行自己開會討論。務期有更穩妥之一折中解決,俾最後提出時,兩方皆能接受。如其竟有一方固執不肯接受者,那勢將為國人所共棄。第三方面就以參加國大或不參加國大對付之。
莫先生為東北人,熟悉東北情形。就在我們三人仔細研究之下,認定可以齊齊哈爾、北安、佳木斯三個地方為東北共軍駐地。自以為於國共兩方心理要求,皆曾照顧到。莫先生又提議,東北鐵路沿線地方行政之統一,為履行中蘇條約之所關。而當時情形,沿鐵路線總計四十一縣,有二十縣在共方,二十一縣在國方。他主張在第二條內加入政府得派縣長帶警察接收那二十縣之政權,以求全線行政之統一。只帶警察不帶軍隊,即所以顧全共方。如此,又自以為是大公至正之心了。把我們研究所得提到會上,第三方面同人均認為要得。於是即分別加入第一第二兩條中,誰曉得失敗即失敗在此!
我們何以不能從容沉著呢?第一,是國大眼看要開會,在政府高張聲勢之下,社會人心焦躁不寧,有迫不及待之勢。第二,是除我一人外,第三方面同人大多數住家上海,或者有事業有工作在上海。南京皆難久停。28日這一天,張君勱先生決定夜車返滬,黃炎培先生亦說次日要走,而青年黨同人為了該黨在滬開會,亦非走不可。胡政之先生更先一日已去滬。第三,是這天清早同人集會於交通銀行之前,忽得一消息說,政府對共黨決取斷然處置;國大制憲行憲合併舉行;10月初旬在滬頗與民盟中共洽談之某院長(孫科),已內定出任副總統。本來21日蔣飛台灣,25日國軍下安東,同人早有政府和談是騙局之感。至此消息傳來,大家心裏更動搖了。我處在這種環境中,亦隨著眾人失去定力(有時我更急躁)。大家都說今天這方案定稿后,即為最後定案,各人簽名之後,即行送出,接受不接受,隨他們;我們不管了。我亦不曾有何異議。https://read.99csw.com——大約即有異議,亦無人理睬。當下共清繕三份:一份給政府,一份給中共,一份給馬特使。政府一份推定張君勱、左舜生、繆雲台三位送去。中共一份則推莫德惠、李璜及我三人送去。我奉命而行,對於方案究竟是否妥當,送出的後果如何,似皆未考慮。
召開國民大會以制憲,為政治協商五大事項之一,名為國民大會,實則仍不外一黨派間之會。蓋因國民黨堅持其戰前選舉之有效,所以國大代表名額由各黨派協商瓜分,並不取決於民選。既不尊重選民意志,則各黨派義當互相尊重。依照協議,召開原是由各黨共同召開,即由改組后之聯合政府召開之,非任何一黨所能獨自辦理。乃國民黨不顧協議,一再獨自決定開會日期而布告之。11月12日之會期,就是這樣的一個會期。在國民黨自願其發號施令之有效,深盼各方如期參加。在各方則因會期究非大問題;大問題且爭不勝爭,小問題可牽就亦即牽就。除中共有書面抗議外,民盟只口頭抗議,其餘無人說話。臨到「雙十節」,轉瞬即將開會,各方俱未交出國大代表名單,參加不參加之可能均有。在國方,生怕大家不來。大家不來,則他在政治上即是大失敗,對內對外都將站不住。在共方則生怕各方去參加,把他落下,形成其政治上之孤立,亦是一大失敗。由於這種情勢,國共以外之第三方面乃舉足輕重,而為兩方所亟欲爭取。
二、凡為兩方利害所關之各問題(如停戰整軍及其他等等),則應平情酌理,互相讓步。——此原為中間人應取之態度。
一、政府(國方)所作所為(已作或未作)應盡量納入政協軌道,以示不背信義。——這是第三方面自己必守的立場。
正在我們奔走兩方,進行和談之際,25日忽傳國軍在東北攻下共方之安東。本來你攻下他的張家口,共方已經不肯和談。好不容易,勸請得來談了,你又攻下他的安東;試問這是何意?大家這才明白,蔣飛台灣,正是避人向其質問。記得當日晚間,我同黃炎培先生及其他幾位民盟朋友在梅園,以此訊息告周。周顏色立變,即不肯再談。經我們再三苦勸。黃先生並提議中共民盟之間作一約定,今後任何一方如有新決定即互相關照通知,以示絕不驟然單獨行動。周先生始首肯。和談乃幸未中斷。
就在大家來京這天,而蔣主席卻走開了。——他去台灣遊覽。由孫科宴請全體同人(政府八代表在內),表示歡迎。我在席間起立發言,大意如下:
我何以能知道這些呢?因周氏滯滬久不回南京,京滬文件一往一返,首尾輒須三天工夫。不獨耗時費事,且隔閡誤會,大局前途可危。我屢次商請董必武先生促周回來。最後我願自己赴滬勸駕。7日以此意告知司徒大使。司徒極贊成,並願派傅涇波陪我去,派飛機送我去。8日晚,董、王二位以馬使得周覆氣急顫抖之事告我,我說這都是京滬兩地分隔的不好,我決于明日赴滬迎周。董亦十分贊成。9日一早我訪司徒,約傅同行。他們卻推說午後起程。午後馬由滬返京,他們才以馬訪周之事告我。我表示我還是要去。他們不預備再派傅同往。卻盼我能勸周及第三方面同人來京。如其能來,必立派傅率飛機迎接。次日「雙十節」我一人乘火車赴滬,晤周,周以其事告我也。
誤會尚不止此。8日馬得周覆后,即同司徒有一聯合聲明發表。其中敘說到休戰十天,在十天內要談(to discuss)那兩點。但前一日(7日)周所收得之文件內,在此處卻是to carry out字樣,而非to discuss。周看了聲明之文字與給他的原文不符,正在生氣。他認為馬對他用較硬性的字,不該向外發表卻換了較松活的字。似是有意顯示周之拒絕不近情。所以9日一早,馬使獨自一人秘密飛滬尋周見面。本是來質問周。而一見面,周卻迎頭先質問馬:為何向外聲明用字不同?馬說:to carry out就是to discuss並無不同。周說,你去問問任何通英文的人,誰可以承認這兩個字義之相同?兩人各懷氣憤,大吵不已,情緒極壞。末后馬說:我早對你說過,如果你們不相信我,你可明說,我馬上就回國。今天從你的談話中,我已經證https://read.99csw.com知你們是不相信我了。周聞言,感覺到情形嚴重,乃雲:我今天只是論你的文件,並不是論你的全部工作。臨分手時,語言上雖歸於緩和,感情上卻傷透了。馬帥當日下午悒悒返京,外間鮮有知其事者。
二、第三方面雖出頭,而美方仍須配合儘力。我們彼此保持聯絡,隨時洽商,共同進行,遇事要對國方說話者,即由馬司去說;要對共方說話者,即由民盟去說。
一、第一條加入東北共軍駐地三點,不算是太要不得。但既規定關外駐地,亦應將關內駐地一同規定好,既規定共軍駐地,亦應將國軍駐地同予規定。而我們則沒有。

三、我的失敗

根據這兩大原則,第三方面同人擬出下列三條解決辦法:
無疑的這是一大笑話,第三方面朋友糊塗不中用!特別是我糊塗不中用!然而我們非有惡意于共方,卻甚顯明。究竟那折中方案有何嚴重錯誤,至今我仍不大清楚。因為周先生憤激之餘,說話無倫次;而我在惶恐中亦聽不清。事後再見面,亦未追問其所以然。不過慢慢把周的話回想一番,似乎問題在這裏:
此時國方軍事上全勝之餘,不想旁的,只想政治上得各方來參加國大,參加政府,以湊成其統一。所以派雷震、吳鐵城、邵力子等再三奔走上海,勸請周恩來及第三方面共同入京商談。第三方面同人自不忍見大局破裂,而協力勸周,周在各方敦迫之下,只有耐心勉為最後之一談。遂有10月21日大家相偕入京之事。
第三條辦法總算公道,在第三方面向兩方提出時,聽兩方之反響雖皆不滿意,亦不過各自強調其要求而已。原無更好辦法能使兩方皆滿意者。唯一缺點是有某些爭執未予具體解決,仍留待軍事三人小組和政協綜合小組去協商。我只怕其不足以息爭,所以我主張把某些爭執問題,予以具體決定加進去。例如東北問題,過去疏忽致貽禍根;而其間駐軍地點尤為兩方之所爭。我主張把它確定下來,加入第一條中間。當第三方面同人在交通銀行開會時,由於我提議至再,獲得大家同意。公推黃炎培、莫德惠及我三個人負責研究后,再提到會上決定。
馬使極想完成其和平使命,而蔣則一意壓迫中共,過分刁難,使和平不得成功。其間不一致之事例極多。例如5月中旬政府軍打下四平街,收復長春,馬要求停戰,蔣即不聽。6月7日以後國共談判,馬使居其間,曾與周恩來、俞大維都說好,把恢復交通之協議先簽字先實施,借從事實上增進其兩方相互間之信用,俾使第二個問題易得協議。得到了協議,馬上就實施,則第三個問題之協議,必更容易。這是馬使想要把不相信不相諒之兩方,漸漸變得相信相諒之一種辦法,甚具苦心。而蔣偏偏不準行,非所有問題都協議了,不準簽字。到6月30日再度休戰期滿,雖未全部協議,亦差不多,馬使亟求籤字,而蔣卒不肯簽字。7月14日蔣飛廬山,實為開打。馬極不願其行,而未能勸止。18日馬一上廬山,京中曾傳馬使上山將接蔣主席還京,見當日《新民晚報》,即此種消息之一點透露。其後凡九上廬山,不為不辛苦。前所說馬深為蔣所苦者,此特其易見之一斑,華盛頓原預備以魏德邁為駐華大使,而馬使則舉薦司徒雷登以易之。蓋因6月間司徒到京與馬談得甚好,與周亦談得頗洽。所以馬特引司徒為助,好幫忙他解決中國政治問題。卻不料司徒自北平飛南京就職之前一日,蔣已飛去廬山,專打不談,久久不歸。竟使司徒大使一點都無從施展。這又是馬之苦心,為蔣所破壞之一端。像這樣看來,馬不算很不好,而七七紀念日,延安一篇宣言,卻破口大罵美方。——當然馬亦包括在內。我總以為太過。
假如我們從容一些,沉著一些,製成此折中方案之後,把國共兩方代表邀集一處,征問他們的意見,他們必然各就自己立場,有許多批評指責,反對拒絕的話。尤其在他們彼此爭辯中,可以聽出許多我們外人不甚留心之點,聽后,請兩方退席,我們第三方再自己開會把方案重加訂正一過。然後拿出來,必較妥當,而不易失敗。假如更從容,更沉著,方案經訂正後,再一度邀集兩方討論如前,再請兩方退席,我們自己再研究訂正。然九_九_藏_書後乃作成最後定案,不再更改;分送兩方,請他們接受。此方案之妥當性更高,更不致失敗。然而我們竟未能如此。我們匆匆忙忙製造方案,馬上送出;輕於一擲,那只有失敗了!
一、雙方即日下令全國軍隊各就現地一律停戰。關於停戰之執行調處及恢復交通辦法,由軍調部及其執行小組,依據軍事三人小組已有之協議處理之。雙方軍隊應依軍隊整編統編方案辦理;其駐地分配問題,由三人小組協議定之。
怎樣失敗的呢?
二、全國地方政權問題,一律由改組后之國民政府委員會,依據政協決議和平建國綱領之規定解決之。其有爭執之地方,並依軍民分治之原則,儘先解決。
次日(13)司徒又專誠約談,向我討尋辦法。如是者頻有接觸。我始而皆以無辦法答之。後來我提出兩原則:

一、馬歇爾之失敗

我同莫、李二位到梅園晤周,以文件交他。聲明這是最後之折中方案,並由我分條加以講解。第二條剛提說兩句,周面色驟異,以手阻我,說:不用再往下講了!我的心都碎了!怎麼國民黨壓迫我們不算,你們第三方面亦一同壓迫我們?今天和平破裂,即先對你們破裂。十年交情從此算完。今天你們就是我的敵人!態度憤激,淚落聲嘶。我茫然不知所措,只有兩眼望著他。他更詰問我:25日晚約好,彼此有所決定,事先互相關照,今何失信?我頓憶前事,自覺理短,更無話可說。在我正不得主意之時,幸莫、李二位提醒,趕緊把文件從各方收回再說。我愁著全體同人簽名之件,兩三個人豈有權收回?又幸李先生表示青年黨方面由他負責。我這才跑出把黃炎培、章伯鈞、羅隆基三位均尋來梅園商量。大家齊聲說:收回!收回!莫、李、黃、羅四位急急奔向孫科公館,居然取回了原件。馬歇爾那一件,他還沒有拆,亦取回。各件均請周過目,說明作廢,周先生方才收淚息怒。我亦才如釋重負,感謝李幼椿(璜)不已。這富於劇情之一幕,在梅園新村客廳內外都擠滿了人,人人都看見了。
我真慚愧像我這樣人豈配擔當國家大事。幾天之內,向各方朋友告辭。我便離開南京了。
原來周在上海已略聞蔣二日提出之兩點,馬擬予退回而未果之事。所以他只囑王炳南見馬,口頭表示共方不能同意那兩點,未用書面正式聲明。但周所要之無條件停戰,馬在蔣方,卻根本無法替他做到。替他向蔣索討十天休戰,已費了大氣力。在馬以為十天內,不難將那兩點談妥,自然就可永久停戰;雖不足滿周之意,究竟亦算尋得一點辦法。然周卻不是如此想。周意:那兩點根本不能談的,你卻限我十天談妥它?豈非助蔣壓逼我?同時,周恰又收得前方戰報,共方在懷來地方大挫進攻張家口之國軍。休戰十日便予國軍一喘息機會,而大不利於共方。他認為十天休戰必蔣之自願,初不知為馬、司力爭而得。所以就理直氣壯地拒絕了。馬得覆,亦出他意料之外:怎麼我出力替你討來十天休戰,你還不要?我好意幫你忙,怎麼倒說我幫助他?——彼此互不諒解,各自大怒不止。
於是調人之任,不期而由國際之馬歇爾轉移到國內之第三方面。所謂第三方面包含民盟、青年黨、社會賢達。社會賢達是散的,青年黨太小,主要當然是民盟。而民盟秘書長適由我任之。我看到此形勢之轉移,即起而迎接此責任。
這裏第一第二兩條須稍加說明。在國方聲明之八點中,第四點說「華北華中之國軍與共軍暫駐現地」如何如何,其意即在關內他所攻佔各地,不再恢復1月13日停戰時之舊位置了。不過對關內之現狀,他雖滿足;對關外現狀他還不滿足。因東北在共軍手中之地方還很多。所以只說「華北華中」而非連東北在內。共方主張恢復1月13日位置(在東北則為恢復6月7日位置),非事實所可能。且按整軍方案,此種位置毫無用處,恢復亦無所取。故第一條即是折中兩方,關內關外一律就現地停戰。又國方聲明之第六點說「關內之地方政權問題由改組后之國民政府委員會解決之」。其意亦是不包括東北地方政權問題在內,用意同前。第二條又針對此點,要關內關外一律看待,俾得其平。可以說,第一第二兩條均根據后一原則而來;而第三條便是根據了前一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