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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的權利

閱讀的權利


軟保局實際代表的是軟體發行者協會(Software Publishers Association),它現在並不是警察機構。但是它的行為卻與警察機構別無二致。它讓人們舉報他們的同事和朋友;與柯林頓政府一樣,它主張集體責任政策,即計算機所有者必須積極遵守版權制度,否則就要受到懲罰。

作者於1996年的附記:

日後,丹可能會知道,這樣的大學政策是在20世紀80年代才開始實行的,當時有大批大學生開始使用電腦。此前,大學對學生違紀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學校懲罰有害的行為,並不懲罰那些僅僅是可疑的行為。
Copyright © 1996 理查德·M.斯托曼 版權所有。
這讓丹左右為難。他不能袖手旁觀——但如果他把電腦借給她,她就可能會看他的書。把自己的書給別人看會招來多年的牢獄之災,一想到這些,他就不由得膽戰心驚。除此之外,和所有人一樣,他從小學起就被教導說:分享書籍是錯誤而又卑鄙的事情——只有盜版者才會這麼做。
當然,麗莎未必會閱讀他的書。她可能只想用電腦完成她的期中考試。但丹知道她來自中產階級家庭,幾乎負擔不起學費,更不用說閱讀費了。讀他的書可能是她順利畢業的不二法門。他了解這一點,當初,他也不得不借錢來支付他閱讀的所有論文所需的費用。(論文的作者會獲得10%的閱讀費。由於丹的目標是從事學術工作,他希望自己的論文能夠賺到足夠多的收入償還這筆借款,如果他的論文能被頻繁引用的話。)

軟保局目前正在威脅小型互聯網服務提供商,要求他們允許軟保局監控所有用戶。大多數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在受到威脅時都會屈服,因為他們無力在法庭上抗辯。例如,有一家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位於加州read.99csw•com奧克蘭市的社區連接公司(Community ConneXion)——拒絕了這一要求,隨即便被告上了法庭。

作者於2001年的附記:

本系統只供授權用戶使用。未經授權或超越許可權使用本計算機系統的個人,其所有活動都會被系統人員監控並記錄在案。在監控不正當的使用者的同時,授權用戶的行為也受到監控。本系統的任何使用者都要明確同意這些監控,同時要注意,如果監控發現有可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大學規定的證據,系統人員可向校方或執法人員舉報。
終於,進退兩難的丹下定決心,做出了更令人難以置信的事情——他把電腦借給了她,並把他的密碼告訴了她。這樣,如果麗莎閱讀他的書,那麼授權中心就會認為是他自己在讀。這同樣是犯罪,但除非麗莎舉報他,否則軟保局無法自動發現。
理查德·M.斯托曼
程序員現在定期舉行抗議集會,要求撤銷對斯克利亞洛夫的指控,並開始抵制Adobe。這是公眾為了結束《數字千年版權法》的猖獗使用而進行的為數不多的幾次訴求之一。我認為任何關心出版自由的人都會拒絕與Ad九九藏書obe打交道,除非它承諾不再做這樣的事情。而且人們永遠不應該接受電子書,因為它給人的自由要小於紙質書。
當然,程序員仍然需要調試工具,但是2046年的調試器供應商只出售有編號的副本,並且只賣給官方授權的和有擔保的程序員。丹在軟體課上使用的調試器有特殊的防火牆保護,因此只能用於課堂練習。
今天,針對閱讀權的鬥爭已經展開。雖然我們當前的自由可能要花上五十年的時間才會淡出視野,但是上文描述的大部分專製法律和實踐已經被柯林頓政府和出版商提出來了。
當然,如果學校發現他把自己的密碼給了麗莎,不管她用密碼做了什麼,兩人的學生生涯就都要終結了。學校的政策是,任何干擾學校監控學生電腦使用情況的行為都要受到紀律處分。無論你是否做了壞事都無關緊要——你的過錯在於妨礙管理員監控你。學校認為這意味著你還在做其他違禁的事情,學校無須知道你具體做了什麼。
今年7月,該公司員工德米特里·斯克利亞洛夫在訪問美國期間,遭到了Adobe的指控而被捕。原因是他在美國參加了一個會議,並發表了一篇關於Adobe加密漏洞的論文。
2001年8月,迪士尼大力資助的參議員歐內斯特·霍林斯提出了一項法案,要求政府批准在所有電腦上安裝特定的版許可權制工具,其實際效果或許等同於禁止自由開放的系統。
丹斷定自己不能輕易把電腦借給麗莎。但他不能無動於衷,因為他愛她。每次同她交談都讓他如沐春風。而且,她選擇向他求助可能意味著她也愛他。
日後,丹或許會知道,曾經有一段時間,任何人都可以擁有調試工具,甚至還有自由軟體調試工具,人們可以購買光碟或從網上下載。但普通用戶開始使用它們避開版權監控,最終,法官裁定,避開版權監控已成為調試工具的主要用途九*九*藏*書。這意味著調試工具是非法的,於是調試器的開發者就被送進了監獄。
麗莎沒有向軟保局舉報丹。他的慷慨相助讓他們走進了婚姻的殿堂,也讓他們開始質疑他們在兒時接受的關於盜版的教育。這對夫婦開始閱讀關於版權的歷史,關於蘇聯及其對複製的限制,甚至最初的美國憲法。他們離開地球,移民到了月亮城,在那裡,他們找到了和他們一樣遠離軟保局魔掌的同伴。當2062年第谷起義爆發時,普遍的閱讀權很快成為其核心目標之一。
在保留本聲明的前提下,允許逐字複製。本文發表於1997年2月的《美國計算機協會通信》(第40卷,第2期)
(本文節選自文集《通往第谷之路》,2096年發表于月亮城)
對於丹·哈爾伯特而言,通往第谷的路始於大學。當時,麗莎·倫茲向他借電腦。她的電腦壞了,如果她借不到電腦,那麼她的期中考試必定無法通過。除了丹以外,她不敢向其他人開口。
互聯網設計之初旨在成為自由交流思想的媒介。自從互聯網的鼻祖阿帕網問世以來,聯邦政府以及代表商業、宗教和社區利益的特殊利益集團等各類團體,都試圖通過立法限制互聯網上的信息。無論是以國家安全、利益、道德,還是「保護兒童」的名義,這些嘗試都會對言論自由構成威脅。
上文提到的大學安全政策並非虛構。例如,芝加哥一所大學的電腦在人們每次登錄時都會顯示這樣的信息:
日後,丹或許會知道,曾經有一段時間,任何人都可以去圖書館免費閱讀期刊文章甚至書籍。有一些獨立學者未經政府圖書館授權就閱讀了無數書刊。但在20世紀90年代,商業和非營利性期刊出版商都開始收取查閱費用。到2九-九-藏-書046年,圖書館免費向公眾提供查閱學術文獻的服務已經成了模糊的記憶。
公共領域聯盟是一個新的組織,旨在抵制和扭轉知識產權權力的過度擴張。
而且,他十有八九會被軟保局——軟體保護局抓住。丹在軟體課程上了解到,每本書中都有版權監控,它會向授權中心報告書籍在何時何地被何人閱讀。(當局不僅利用這些信息來抓捕閱讀盜版書籍的人,還向零售商出售個人興趣信息。)他的電腦下次聯網時,授權中心就會知道。作為計算機所有者,他將受到最嚴厲的懲罰——因為他沒有儘力阻止犯罪。
學生通常不會因此被開除——不直接被開除,而是會被禁止使用學校的計算機系統。毫無疑問,這會讓他們的所有課程不及格。
2001年,這個可怕的未來到來的腳步比任何人預期的都要快。Adobe開始銷售出版受限制的電子書的軟體。一家俄羅斯公司開發了一款軟體,通過將受限制的電子書轉換成PDF格式,避開了這一限制。
安裝經過修改的系統內核也可以避開版權監控。最終,丹或許會知道,在世紀之初,自由內核甚至自由操作系統都是存在的。但是和調試器一樣,它們也是非法的,如果你不知道電腦的根密碼,那麼便無法安裝它們。而且聯邦調查局和微軟的支持服務都不會告訴你相關信息。
理查德·斯托曼因開發了GNU Emacs榮獲1990年ACM格蕾絲·默里·赫柏獎,他開發了自由符號調試器GDB,並創立了開發自由GNU操作系統的項目。他是互聯網信息自由最重要的倡導者之一。本文以read•99csw•com極為清晰有力的形式闡述了那些認為不應該在互聯網上限制信息的人所面臨的衝突和潛在的障礙。此文最初發表於1996年。
只有一個例外:中央情報局和微軟會保管個人計算機的根密碼。推斷出它的根據有兩點:一是Clipper晶元和類似的實行密鑰託管的提案;二是一個長期的趨勢——越來越多的計算機系統控制權被授予不在場的計算機操作員,這些操作員會控制那些真正的計算機使用者。
這是對付第四修正案的一種有趣的方法:迫使大多數人事先同意放棄他們在該修正案下的權利。
當然,還是有辦法可以避開軟保局和授權中心。毫無疑問,這些辦法是非法的。丹在軟體課上有一個同學,名叫弗蘭克·馬爾圖齊,他搞到了一個非法的調試工具,並在閱讀書籍時用它跳過了版權監控代碼。但他把這件事告訴了太多朋友,其中一個人為了獎金向軟保局舉報了他。債台高築的學生很容易受到誘惑而背叛朋友。2046年,弗蘭克入獄,不是因為閱讀盜版作品,而是因為擁有調試器。
與此同時,美國和歐洲大學中的安全研究人員也受到了威脅。他們現在擔心,如果公布自己的研究結果,可能會遭到起訴。擬議中的《海牙條約》可能會使美國的《數字千年版權法》對整個互聯網的影響全球化,也可能會使所有國家的所有法律對互聯網加以限制,從而威脅到世界各地的言論自由。擬議中的網路犯罪條約將要求對遭到逮捕的斯克利亞洛夫實施同樣的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