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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變法與黨爭 七 新政暴風

第二章 變法與黨爭

七 新政暴風

文同是畫竹名家,他教蘇軾畫竹,同游凈因院,兩人合為這座廟宇里新粉的牆壁,畫上叢竹枯木,蘇軾又徇住持道臻之請,為作《凈因院畫記》。與劉攽共看文同作草書,「落筆如風,初不經意」,談詩論畫,十分相得。雖然文同為人,與蘇軾完全不同,他非常沉靜厚重,不攖世故,那時候,京中議論紛紜,文同從不參与一言,在京不到一年,為議宗室襲封事,堅持要照典禮行事,被奪一官(降一級),他就乘此請還鄉郡,出守西蜀的陵州。蘇軾送行詩說:「奪官遣去不自覺,曉梳脫髮誰能收。」將奪官大事,比作早晨梳頭,掉落頭髮一樣,不值得計較,非文同的高操,不足以當此語,也只有蘇軾豁達的胸襟,才能道出這樣的奇句。
司馬光是反對派的領袖人物,王安石不歡迎他,是當然之事,所以更進一層說:「光才豈能害政,但在高位,則異論之人,倚以為重。」
方平辟蘇轍為陳州學官,二月,轍亦離京,蘇軾更是孤單,後作《次韻子由初到陳州見寄》詩,有曰:
古稱為郡樂,漸恐煩敲搒。
憐君獨守廷尉法,晚歲卻理鄱陽柂。
蘇軾將這林林總總的感慨,寫入《送曾子固倅越,得燕字》詩中,一曰:「醉翁門下士,雜沓難為賢。」又曰:「翁今自憔悴,子去亦宜然。」最後對子固申其同情之意,就說現在當道者,胸襟褊狹,苦無容人之量,而好為大言,故曰:「但苦世論隘,聒耳如蜩蟬。安得萬頃池,養此橫海鱣。」
臨分敢不盡,醉語醒還驚。

還來送別處,雙淚寄南州。
神宗胸懷隱痛,亟求富國強兵,以御外侮。王安石雖然明知變法大事,決不能速求成效于年歲之間,但至一旦負起實際責任來時,他卻不能控制。新制日下,法令滋彰,一法尚未成功,另一法已經頒布,使奉行的官吏都茫然不能省記,老百姓在新政暴風下,只有惶惑或恐懼的份兒,人心浮動,謠言四起。更糟糕的是安石用刑賞來壓迫地方官,促令積極推行新政,地方官怕推行的成績不好,時間落後,自身要遭罪譴,只好不擇手段,加倍壓迫到老百姓身上去,如再加上胥吏的渾水摸魚,從中舞弊,則紛擾苛刻,任何良法美意,都會變成殘民之具。
…………
余如知審官院孫覺奉派視察實施青苗的情況,說了「民實不願與官相交」的實話,坐奉詔反覆之罪,貶知廣德軍;御史中丞呂公著反對青苗和任用呂惠卿,神宗怒貶知潁州;知制誥宋敏求、蘇頌、李大臨為反對安石引薦李定為監察御史里行是破壞法制,坐累格詔命而落職,而天下人壯之,稱之為「熙寧三舍人」。監察御史里行程顥、張戩,右正言李常及其他https://read•99csw.com言官薛昌朝、林旦、蔣育等皆因論政觸怒王安石,都被罷斥,出為外郡。
歐陽修門下的大弟子曾鞏(子固),也被出為越州通判。蘇軾在此餞行席上,細數師門人物,不禁感慨叢生。王安石向任外官,並無籍籍之名,因曾鞏的介紹,始游歐陽之門,借歐陽的大力揄揚,遂致通顯,以至今日的紛紜變局。又念歐陽老師平生求才若渴,所以他門下,賢與不肖,難免混雜,如蔣之奇竟然誣告老師帷薄不修,使他精神上遭受莫大的打擊,求為外郡,身體很壞,憔悴不堪。而現在新政中大紅特紫的呂惠卿,也是歐陽修于嘉祐二年安石為知常州時,推薦給他,與之為友的。
還有一個最大的漏洞,每人出錢多寡,既隨家貲高下而定,而家貲高下,又隨官吏審定,漫無標準,不但人民巧避失實,而吏緣為奸,或指富為貧,或指貧為富,顛倒混淆,任意敲榨,老百姓真是沒有命了。
他以擬作的策論,極言時政。一曰:「今陛下使兩府大臣侵三司財利之權,常平使者亂職司守令之治。刑獄舊法,不以付有司,而取決於執政之意;邊鄙大慮,不以責帥臣,而聽計于小吏之口。百官可謂失其職矣。」二曰:「事有決不可欺者,苟有其實,不敢辭其名。今青苗有二分之息,而不謂之放債取利,可乎?……則使二三臣者,極其巧辯,以解答千萬人之口。附會經典,造為文書,以曉告四方之人。四方之人,豈如嬰兒鳥獸,而可以美言小數眩之者。」最後,他提出鄭重的警告:「近者,青苗之政,助役之法,均輸之策,並軍搜卒之令,卒然輕發,又甚於前日。雖陛下不恤人言,持之益堅,而勢窮事礙,終亦必變。他日雖有良法美政,陛下能復自信乎!」
青苗法不但重利盤剝,實行后,產生一個最大的流弊,就是「抑配」,即強迫攤配。原來詔令規定青苗錢的貸放是「取民情願」則與之,不許追呼、均配和抑勒。而提舉使務以多散(放)為功,訂立各郡的定額,州郡要達到定額,只能不分貧富,像配給一樣強迫借與,又使貧富相保,終於致使貧者還不出錢流散逃亡,富者為之破產。韓琦疏言:「今所立條約,乃自鄉戶一等而下,皆立借錢貫陌,三等以上,更許增借。借錢一千,納一千三百,是官自放錢取息,與初詔相違。又條約雖禁抑勒,然不抑散,上戶必不願請;下戶雖願請,請時甚易,納時甚難,將來必有督索、同保均賠之患。」所以蘇軾說:「青苗不許抑配之說,亦是空文。果不抑配,其間願請人戶,必皆孤貧不濟之人。家若自有贏餘,何至與官交易?此等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逃亡之餘,則均之鄰保。」
保甲法的目的,是為解決兵制問題,實施兵農合一的制度,籍鄉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為保,保丁授以弓弩,教以戰陣,是即改「募」為「九*九*藏*書征」,恢復唐代的府兵舊制而已。

蘇軾不隨便稱讚別人的詩,但對歐陽修誦讀文同佳句:「美人卻扇坐,羞落庭下花。」歐陽笑道:「與可無此句,與可拾得耳!」
歐陽修說:「田野之民,安知周公泉府為何物?但見官中放債,每錢一百文,要二十文利耳。若使天下曉然,知非為利,只乞除去二分息,但納本錢。」
黃金招樂毅,白璧賜虞卿。
莫誇舌在齒牙牢,是中惟可飲醇酒。
子不少自貶,陳義空崢嶸。

蘇軾在京師的朋友,雖然很多,但真正氣味相投合的,只有文同一人。二人始於鳳翔任內,訂交岐山,相處的時間甚短;但幸此時,文同被調到京師來做集賢校理,兩人同在館閣,休沐之日,幾乎無不相聚一處。
熙寧三年(1070),改諸路更戍法,立保甲法、募役法。
民戶分九等,上四等須給役,下五等可免。役使頻仍,生貲不給,老百姓為逃避徭役,土地不敢多耕,骨肉不敢相聚,以免提高戶等,即須差役。

蘇軾向神宗直言,目前正是一個危險而黑暗的時代,形容當前的情況是「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的危境,他說:「臣願陛下解轡秣馬,以須東方之明,而徐行於九軌之道。」
劉攽,字貢父,與蘇軾往來密切,非常交好,時為館閣校勘。他與安石,本是舊友,而性好諧謔,居常要開安石玩笑,安石對他早已心有芥蒂。
疏上,神宗仍是取這狀文給王安石看。安石說:「軾才亦高,但所學不正,又以不得意之故,其言遂跌蕩至此。」

從此以後,全國各地的地方政府,每日忙於逮捕積欠官錢的貧戶,官廳里則日夜鞭打這些窮人,很多人「因欠青苗,至賣田產、鬻妻女,投水自縊者,不可勝數」。
讀書不用多,作詩不須工。

其性情的固執,不惜強辭奪理來衛護己見,實已到了不講道理的程度。如三朝老臣富弼,看到皇帝如此專任安石,自忖無法爭得過他,只好稱疾求退。神宗問他:「卿即去,誰可代卿者?」弼薦文彥博,帝默然。良久,帝問:「王安石如何?」富弼也默不作聲。
其時,神宗欲用司馬光為樞密副使,光固辭不拜。
參知政事趙抃,為反對派遣青苗提舉官,四齣擾民,懇求去位,又出知杭州。
熙寧三年(1070)三月,呂惠卿知貢舉,蘇軾被命為編排官。從這一年起,天子御試,不用詩賦,專考策問,而應考的舉子則迎合時勢,爭言成法的缺失。有葉祖洽者,邵武人,對策中竟說九*九*藏*書:「祖宗法度,苟且因循,陛下當與忠智豪傑之臣,合謀而鼎新之。」考官宋敏求、蘇軾都欲將此卷黜落,而主考官呂惠卿卻擢為第一。
神宗將這事就商于王安石,安石說:「司馬光外托劘上之名,內懷附下之實。所言盡害政之事,所與盡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與國論,此消長之機也。」
至安石參政,催促結案,於是呂公著、韓維等就遵照安石的意思定讞,而大理官齊、王、蔡等,都因該案被貶外放,蔡冠卿知饒州(今江西鄱陽)。
吾今尚眷眷,此意恐悠悠。
蘇軾大為氣憤,以為朝廷今年殿試,專考策論,目的本在咨訪治道,而結果則是士登甲科者,多以諂諛得之,而葉祖洽尤其荒謬,詆祖宗以媚時君,竟然大魁天下,何以正風化?退而自作《擬進士對御試策》一題,進呈皇上曰:「臣恐自今以往,相師成風。風俗一變,不可復返。正人衰微,則國隨之。」
蘇軾亦自知位微言輕,不足挽救危機,再去求見宰相曾公亮,希望他能挺身出來,救國救民。殊不知安石請置條例司,更張政事,曾公亮初曾大力支持,現在雖已悔恨,也不能說話了,所以御史們每到中書論事,他都俯首無言。蘇軾對他滿腔熱望,只得到公亮一句話:「上與安石如一人,此乃天也。」
子行得所願,愴恨居者情。
宋代老百姓的租稅負擔,已經非常沉重,韓琦論青苗,又說:「今天下田稅已重……更有農具、牛皮、鹽錢、麴錢、鞋錢之類,凡十余目,謂之雜錢。每於夏秋起納,官中更加細絹斛斗,低估價例,令民將此雜錢折納。……諸如此類,不可悉舉,取利已厚,傷農已深,奈何更引《周禮》,謂放青苗取利,乃周公太平已試之法。」
唐改租庸調為兩稅,宋承之,兩稅中既已包括「庸」(免役錢)在內,再征役錢,不啻庸外增庸。蘇軾道:「今兩稅如故,奈何復欲取庸。」又說:「女戶單丁,蓋天民之窮者也,古之王者,首務恤此。」而欲致君于堯舜的新政,卻「忍不加恤」。至於從役錢再加征二分的寬剩錢,則更是明目張胆的搜括了。
閉戶時尋夢,無人可說愁。
舊隱三年別,杉松好在不?
新政之來,勢如暴風,老臣的反對無用,言官的諍諫不聽,「道不同,不相為謀」,他們只好紛紛求退,朝中就換了一批新人進來,如趙抃罷,以韓絳為參知政事;呂公弼罷,以馮京為樞密副使;曾公亮罷,馮京升參知政事、以吳充為樞密副使。至熙寧三年十二月,王安石與韓絳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拜真相之職。
安石當政,驟行九-九-藏-書新法,貢父反對青苗,貽書勸止,書中說:「介甫為政,不能使民家給人足,無稱貸之患,而特開稱貸之法,以為有益於民,不亦可羞哉。」他又說,歷史上皇甫鎛、裴延齡之聚斂,商鞅、張湯的變法,沒有一個人是有好下場的。安石大怒,斥為泰州(今江蘇泰州)通判。蘇軾作詩送行,便勸他少說話,多飲酒:
在這一片新政排斥的浪潮中,館閣同人中有很多朋友被放外任。舊例,同舍在餞行席上,通行分韻賦詩為別。蘇軾滿腹牢騷,無法克制,就不免在那些詩上發泄他的苦悶。

募役法又稱免役,得據家貲高下,各令出錢僱人代役,合於「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原則,在熙寧新法中,可以算是最適合社會需要的便民良法。可惜執行的官吏,務求役錢增羡,變成聚斂之具。單丁女戶,原無力役義務,現在則要擔負助役錢,另又在役錢上平添百分之二十的免役寬剩錢,說是備以應付水旱之災的需要,實是分外的搜括。
熙寧二年(1069)九月,實施青苗法,引起朝廷內外一片反對的浪潮。
這首詩,顯然是對言論獲譴,提出抗議,當時即被眾所傳誦。蘇軾后與劉攽在揚州重遇,作詩曰:「去年送劉郎,醉語已驚眾。」殊不知凡此均是禍根。
顧名思義,貸放青苗錢,當然只以農戶為限,但官吏為欲邀功,競爭貸放的實績,城市裡本無青苗,也強迫市人接受放款。事聞于帝,神宗便問安石道:「坊郭安得青苗,而使者亦強與之。」安石勃然進曰:「苟從其所欲,雖坊郭何害。」
在當時盛行威脅利誘的政風之下,剛強有骨力的士大夫已經罕見,蘇軾推重蔡冠卿的風骨,則曰:
張方平極言新法之害,不忍親見這樣的朝局,力求外放。神宗多方挽留,而方平去意甚堅,遂出知陳州。陛辭時,神宗還問:「能復稍留乎?」對曰:「退即行矣。」

蓋謂「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宋代原來採用傭兵制,所以人民須服力役,而徭役的負擔非常沉重。役別有「衙前」,主官物之供給或運輸,以里正、戶長、鄉書手課督賦稅,負催征與償逋的責任,以耆長、弓手、壯丁逐捕盜賊,以承符、人力、手力、散從給官使奔走,縣曹司至押錄,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雜職、虞候、揀掏等,各以等第差充。
保甲法則放棄了這許多過剩的勞動力,使到處充斥的遊民,失掉出路,饑寒所迫,必然流為盜賊。河東、陝西、京西一帶,寇賊成群,白晝行劫,則是實施保甲以後,不久就發生的現象。另一方面,徵召有業的農民,訓練為兵,不得儘力田地,妨礙生產,甚至有不能維持生計,棄家逃亡者。更不應該的是,保甲需要武器(弓弩),政府也不供給,責成他九*九*藏*書們自購。百姓買一弓,要花千五百錢,買十支箭,要六七百錢,城裡有人典當了衣物買弓箭的。保甲五日一教,實在也教不出什麼戰陣能力來,後來又改為一月教練三天,則更是有名無實了。
早幾年,有件司法案子引發爭議。登州太守許遵(仲塗)上州獄,以該州婦人阿雲傷夫一案,照犯殺傷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判處,請從減論。安石時為翰林學士,帝命與司馬光合議。安石主以許遵為是,司馬光則持異議,認為妻子傷夫,悖逆倫常,不可輕減。當時的宰相富弼、曾公亮都同意司馬光的看法,而審刑院大理寺官齊恢、王師元、蔡冠卿從法的立場,也認為許遵的原判不當,參政唐介與王安石數于帝前爭論,相持不下。
蘇軾是個最不能忍事的人,面對如此的政事,不堪滿懷失望,但也無處訴說,就又常常懷念故鄉的祖宗墳墓,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實現還鄉之夢。
文同去矣,熱情奔放的蘇軾,卻一直懷念著文同的靜厚,《題趙屼屏風與可竹》雲:
與可所至,詩在口,竹在手。來京師不及歲,請郡還鄉,而詩與竹皆西矣。一日不見,使人思之。其面目嚴冷,可使靜險躁,厚鄙薄。今相去數千里,其詩可求,其竹可乞,其所以靜厚者不可致,此予所以見竹而嘆也。
青苗法是用政府糴常平米的本錢,春散秋斂,借與農戶,出息二分,本意在於青黃不接時,救濟農民的睏乏。不料付諸執行,官吏竟將此一優良的社會融資政策,變作政府放債取息,增加庫收的工具。二分利息,本已不輕,照韓琦說:「春貸十千,半年之內,便令納利二千;秋再放十千,至歲終又令納利二千。則是貸萬錢者,不論遠近,歲令出息四千。」則政府竟自成了盤剝重利的高利貸,難怪范鎮要說:「物議紛紛,皆雲自古來未有天子開課場者。」

錢藻,字醇老,杭州錢武肅王的後裔,為人清謹寡過,治事簡靜,人稱長者,以秘閣校理出守婺州(今浙江金華)。蘇軾很羡慕他得遂所願,避開這變亂囂雜的都城,一方面又可惜這麼一個品學兼優的人,不在天子左右而遠去地方。青苗法行,做州長官的恐怕免不掉要日以敲扑鞭笞老百姓為專職了。詩曰:
吾君方急賢,日旰坐邇英。
君不見,阮嗣宗,臧否不掛口。
但是宋至仁宗朝時,國家承平已久,勢官富戶,佔地無限,土地漸次集中。失去土地的農民,變成大量的遊民。政府將這些遊民,收編為軍隊,資以衣食,才不致擾亂社會。所以宋代的傭兵,國防意義少,救濟意義多。
海邊無事日日醉,夢魂不到蓬萊宮。
理想主義的人,常常看不起保守人物,認為他連害政的本事都沒有,皆是他身邊那些異論之徒在掀風作浪,意指蘇軾、劉攽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