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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杭州去來 六 救災和水利

第十章 杭州去來

六 救災和水利

蘇軾一面奏報朝廷,一面再以私人名義,分函有關地方監司守令,勸他們廣糴備災,合議救災方策,等等。如《寄新任秀州太守胡深父書》雲:
計劃既定,即派觀察推官董華估計所需工料,預算全部費用為錢十五萬貫,用捍江兵及諸郡廂軍三千人,兩年可以完工。
衢、睦等州,地曠人稀,糧食生產不足,仰賴蘇州、秀州運米到桐廬,散銷各地;而杭州一帶居民所需燃料(薪炭),都取給從上江運來:兩者都因浮山之險,覆溺阻礙之故,數州的柴價米價都較別處為貴。
繼說:「救災恤患,尤當在早,救之於未飢時,用物約而所及廣。」何況,「去年之災,如人初病;今歲之災,如病再發。病狀雖同,氣力衰耗,恐難再持」。所以他請求朝廷行下戶部及本路轉運提刑、兩路鈐轄司及早相度準備,于秋冬間不惜高價,多糴常平米,以便明年平糴救荒。
蘇軾說,三吳水利的重要,在於兩浙之富,為國家財政所依恃,每年漕運京城米一百五十萬石,其他賦稅供饋,不可勝計,如果聽任它十年九澇,必致公私凋弊。乞朝廷將此狀和單著一併發交本路監司,躬加按察;或差懂水利的幹練官吏,認真研考這個計劃,詳陳利害,商討進行。


一、人民現欠市易被籍納的產業,朝廷准許給還或收贖,而有司另創籍納折納法,使十之八九,不能還贖。
他首先說:陛下即位改元,於今五年,已經三出此言。雖聖人不惜罪己,而臣子實不忍聞。因是出守外服,不能盡知朝政,所以只能就親眼目睹的人民疾苦,州縣官吏日夜在做那些傷殘人民肌體,離散人民父子,破壞老百姓的生業,為國家斂怨而又毫無裨益國家財用的四事:
蘇軾焦急不堪,認為現在再從調查開始,時已不及,而且事情交到這班本位主義的官僚手裡,調查也不會確實,上狀力爭說:
錢塘江為天下之險,而浮山是險中之最。浙東溫、台、明、越諸州往來者,雖從西興直渡杭州,可以不涉浮山,但自浙東的衢、睦、處、婺,皖之宣、歙,贛之饒、信及福建路八州往來者,都須從龍山進出,因為江灘水淺,必須候潮水來時,方能乘潮而行。
從大慈浦北折,抵小嶺下,鑿嶺六十五丈,通達嶺東之古河;將古河稍加浚治,東南行四里許,即至龍山閘,與運河相銜接。
再沿江築岸,面對潮水來向用石塊砌築;潮水不及之處,用竹子築成泥岸,約八里長,到達龍山的大慈浦。
坐陳三策本人謀,惟留一諾待我畫。https://read.99csw.com
蘇軾根據侯臨的建議,邀集前任轉運使葉溫叟、兩浙轉運判官張璹、創議人侯臨以及張弼等同往江上,實地踏勘,再經共同商討,擬定開石門河的計劃:
救災恤傷,提刑司是主管單位。當時兩浙提刑馬瑊(中玉)初自淮南路調來,蘇軾迫不及待,要和他覿面商討。函招不至,他只好寫信給他的老朋友越州太守錢勰,代他促駕。書言:
蘇軾水學,是綜合范仲淹的治水說與郟亶的治田說,兩者加以折衷而成論,後世專家們的批評,認為並無太大的創見。其實,蘇軾的研究只為實用,此來眼見太湖沿岸,田莊盡成澤國的凄慘景象,即使他已身返廊廟,重歸玉堂了(奏狀于元祐六年七月二日),依然寢食難安,亟望朝廷能夠飭令地方,做好這件解決百年來江南水患的疏導工程。不料此狀奏上后,仍為群小所彈,宰執所格,當時並不果用。直至數百年後,明人治三吳水利,卻從蘇集中檢得這份資料,認為有用,付諸實施。蘇軾為政論學的實用精神,不是高談闊論的後人所能菲薄的。
狀末言:「以上所有四事,伏乞出敕施行,若有一件不如所言,臣甘服罔上誤朝之罪。」
我鑿西湖還舊觀,一眼已盡西南碧。
不料進呈此狀后,經過一百零八天,杳無音訊。蘇軾於九月二十七日上狀查問,直至六年一月才接到尚書省札子,方知三省並未進呈,甚且說:「不曾承受前狀。」事情揭穿后,三省同奉聖旨,令別具呈奏。蘇軾于同月九日即上《繳進元祐五年六月應詔所論四事狀》,為時已經拖過半年多了。而且,即使這是奉旨補呈之件,仍如石沉大海,渺無下文。
又將回奪浮山險,千艘夜下無南北。
蘇軾與水有緣,他在杭州,十足只有一年半的時間,疏運河,築堰閘,治六井,開西湖,最後還遇上一場遍及所轄七州的大水災;他的最大政事,幾乎無一不是與水有關。及至六年二月,已經有內召為吏部尚書的消息時,他還在孜孜兀兀地和同官商討、勘察、計劃于錢塘江上流的石門,開一運河,以避浮山之險。
蘇軾遂上《乞相度開石門河狀》,附呈侯臨所撰《開石門河利害事狀》一本,董華《預計合用錢物料狀》一本,地圖一幅,請求朝廷命令本路監司派官共往勘驗,如所言不妄,請由朝廷支賜九*九*藏*書錢物,即派侯臨督辦這一工程。石門河開,不但可以救活無窮的性命,完惜不貲的財物,更利於數州柴米運銷的流通,使田野市井,同歌聖澤。
如這類事,在後來台諫官的彈章中,指他虛報災情,都是罪狀。

從浙江上游,地名石門的地方開始,沿山向東,利用斥鹵棄地,開鑿一條運河,引入錢江及雞谷諸水,凡二十二里,通至大江。
四天後的二十一日,續上第三狀,控告提刑司吝惜兩三錢,不肯遍行公文,禁止抑價收購。抑價收購,必然買不到米,他舉例說:指揮杭州依舊作斗米七十文收糴,亦不過糴得三萬余石,其餘轄屬諸郡,也不敢有違,聞得蘇、秀出米地方,現今不過糴得二三萬石。照此情形,本區收購存糧,現在已經不易,務請詔下於收成好的近便州軍糴買五十萬石,儲備救濟來年飢荒之用。
前乞下戶部及本路提轉鈐轄司相度,未蒙施行。本月廿一至廿三日,晝夜大風雨;二十四日雨稍止,至夜復大雨。料蘇、湖等州風濤所損,必加於前,若不早作擘劃,必有流殍之憂。
蘇軾在杭,興作水利工程三項,都由博採眾議而成,認為自己不過「畫行」而已。即使在上報朝廷的奏疏中,他也一一陳明計劃創議者是誰,監工督役者的現職和姓名,不論官職如何卑微都不抹殺他們的勞績。長官不攘功,足以使人人樂於效命,使一切人才皆得出頭。看似一個起碼的條件,但是古往今來官僚社會中具有這種氣度的人,似乎也不多見。
前狀是二月上旬拜發的,但至同月二十八日,京師詔下蘇軾以翰林學士承旨召還了。蘇軾當將此事,寄望於他的後任林希會來實施,不料朝廷倒是准了他的奏請,而林希卻聽信小人讕言:「今鑿龍山姥嶺,正犯太守身。」竟將此一關係人民生命財物安全的航運工程計劃,束諸高閣了。
十日後,即七月二十五日,續上第二狀。
元祐五年(1090)六月初,蘇軾讀邸報,知朝廷因各路旱災,內出手詔兩道,廣徵言事。他便於同月初九日,懷著悲憫的心情,就地方所見病民的弊政,奮筆疾書《應詔論事狀》。
十一月下旬,蘇、湖、杭、秀等州的米價開始上漲,官https://read.99csw.com價糴購計劃顯然已經行不通了。蘇軾清查杭州義倉存米四萬余石,遇上災荒年份是准許俵散的。蘇軾上相度賑濟七州第四狀,就在報告他的計劃:「開春米價增漲,即將義倉常平米賤價出糶,則一郡之民,人人受賜。所收錢並用填還常平所虧官本。仍下浙西諸郡,依此體例施行。」——這是他職權範圍之內可以做的事,雖區區四萬石,還不足原定賑濟所需的十分之一。
三、登極大赦前人戶以產當酒的欠款,應該只納官本。
蘇軾先在本州價購糧米,歷時一月,無人赴倉賣米;原想提高收購價格,卻怕刺|激糧價上漲,而且進價太高,官本遂重,明年出糴為難。所以唯一希望,只能請求朝廷,准向年成豐熟的近便州軍購糧五十萬石,儲為明年平糴救濟之用。此項購糧的經費,則可以從本路常平錢項下撥償。
松江海口之所以淤塞,是由於慶曆以來,江上行船,改用陸挽,陸挽必須先築挽路,建長橋,植千柱於水中,公私漕運雖然稱便一時,但是挽路侵佔江面,橋柱阻留泥沙,於是松江漸次淤積,海口終於扼塞,大水不能入海,一定會在沿江兩岸泛濫成災。

此河開鑿完成,即可永遠迴避浮山之險了。
此次「相視新河」一行中,張弼有詩,蘇軾次韻說:
…………
其時有個前任知信州軍州事的侯臨(敦夫),為葬生母于杭州的南盪,往來江濱,注意到這個問題,乘便實地考察地形,訪問當地的父老和船家,反覆研究,寫成一本《開石門河利害事狀》,送請蘇軾參考。
蘇軾應|召還京,特意繞道蘇州、湖州、常州一帶水災嚴重的地區,親自考察太湖、松江一帶,但見水波浩淼,無異成了大海。
——這第二狀(相度準備賑濟第二狀),是九月十七日拜發的。

九-九-藏-書

蓋因拜發第一狀后不過六天,忽又風雨大作,一連數日,晝夜不停。蘇軾于風雨聲中,繞室彷徨,恍如眼見州民男婦老幼在一片汪洋中,被狂風豪雨所摧殘,老百姓的產業和作物,被大水所吞沒,一陣陣戰慄呼號的聲音似從耳邊響起,他推窗望雨,憂心如焚,不管前狀之發,不過數日,忍不住於七月二十五日,又挑燈夜起,手寫第二狀,如言:
浙江潮自海門東來,勢如雷霆,浮山峙立江中,與魚浦諸山犬牙交錯,擋住了奔騰的潮水,亂了流勢,洄漩怒射,狀如鬼神。往往在深水中忽然湧出十數里的陵阜,旦夕之間,又忽然消失了。縱使是熟練的船老大、潛水夫,也不能預測航道的深淺,冒險乘潮行駛的船隻,就無法逃避翻覆的命運,每年溺沒人貨,不計其數,公私坐視,無可如何。
……深恐轉運司官吏,職在供饋,所有寬減額斛,難於自言,伏乞聖明以一方生靈為心,決自聖意,指揮三省更不下有司往複勘當施行。
浙西數郡,例被霪雨颶風之患,而秀之官吏,獨以為無災,以故紛紛至此。公下車,倍加綏撫,不惜高價廣糴,以為嗣歲之備。憲司行文,欲收糴米,此最良策,而榷戶專斗所不樂,故妄造言語,聰明所照,必不搖也。
事隔一個月後,災勢已成,缺糧的情形已很嚴重,價亦高漲,九月初七始奉旨將此案交由都省關牒本路轉運提刑司相度施行。
…………
蘇軾早於七月十五日就首上《浙西七州災傷狀》。他說,今年春夏之交,雨水調勻,浙人舉債播種,力事農作,原來希望今歲能夠豐收,彌補去年的災荒。不料一場淫雨風濤,全部沖光。他叫將官劉季孫往蘇州沿路勘訪,不單是豪雨成災,又多大風,鼓動潮浪,沖壞堤堰,水勢泛濫的範圍一擴大,就更不可收拾了。湖州水入城中,民家浸水尺余,受災更重。轉運判官張璹自常、潤回來,親見吳江、平望、八尺間,合家田苗沒在深水底里,父子聚哭的慘象。

蘇軾聽說常州宜興縣進士單諤,頗精水利之學,特別向他請教。單諤面陳所撰《吳中水利書》一卷https://read.99csw.com,蘇軾細讀後,認為確有精闢獨到的見地,所以到京后,上《論三吳水利狀》,即將單氏原書隨狀進呈。

四、元豐四年揀選剔除的上供和買絹,抑勒配賣與民,不住地鞭笞催繳,請依今年四月九日聖旨除放。
到元祐五年(1090)的十一月間,蘇軾七月間所上浙西七州災傷狀才蒙聖旨行下,令發運司兌撥錢一百萬貫,趁時糴買斛斗封樁,準備移用,余依所奏施行。然而,發運司官吏奏稱:淮南江東,米價高昂,不肯收糴。蘇軾痛心疾首地叫喊道:「使聖主已行之命頓成空言,饑民待哺之心,中途失望。」(《再乞發運司應副浙西米狀》)但是官僚政治的本位主義牢不可破,再怎樣力竭聲嘶地呼籲,也是徒然。

旱荒的善後救濟工作,剛剛放下,而元祐五年之初,浙西數郡,忽又大雨成災,太湖泛濫,淹沒兩岸的農田,災害的情勢,甚於去年的乾旱。太湖區域是兩浙主要的產米地區,太湖一鬧災荒,兩浙的糧食全都失了調劑,來年的飢荒,是可以明顯預見的。
江南地區的水患,由來已久,仁宗朝的名臣范仲淹,最先提出治水的方略,但未觸及泛濫之根本原因;熙寧年間,王安石用郟亶的治田說,為大地主們猛烈反對而罷;蘇軾做杭州通判時,曾往湖州督察松江堤防的改修工程,對這問題,有過研究;今次再度考見泛濫的實況,認為這樣浩大的水勢,絕對不是數月霪雨所能造成,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出口淤塞,若能海口通暢,吳中即無水患。
慣用的長橋和挽路,固然不能廢去,現在,只有一個辦法,即開鑿舊橋外的挽路,另築千橋,橋拱各加大為兩丈,使松江的水流能夠加速通過;然後公私協力浚渫海口,如此則江水有力,泥沙不再沉積,而水患也就少了。

元祐後期的政事,已經顢頇到了這種程度,官僚只會爭奪權位,粉飾太平,對於生民的疾苦,不但漠不關心,甚至是他們的忌諱。太后詔求直言的結果,竟然如此,史言「元祐之治」,亦不過爾爾。
二、積欠鹽錢,朝廷已許照產場本價歸償,余俱除放,但提舉鹽事司官執文害意,謂非貧乏,不在此數。
浙西諸郡,水潦既甚,而七月二十一、二、三三日,大雨暴風,幾至掃盡。災傷既不減去歲,而常平之備已空,此憂在仆與中玉。事有當面議,不可以尺書盡者,屢以此意招之,絕不蒙留意雲。冬初方過浙西,雖子功旦夕到,然此大事,得聚議乃濟,數舍之勞,譬如來一看潮,亦自佳事。試告公以此意勸之,勿雲仆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