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一九六六 年  我把心留在亞特蘭蒂斯 下午四點四十分

一九六六 年  我把心留在亞特蘭蒂斯

下午四點四十分

這個嘛,在紐約市幾乎沒有人會注意到任何和自己不相干的事情——他們全都依著自己的方式,和盲眼威利一樣盲目。當他們走出辦公室、蜂擁到人行道上、進入地下鐵和平價餐廳,這些紐約客令人覺得既可悲又討厭,就好像農夫用耙子翻土時,躲在巢穴中的鼴鼠紛紛跑出來一樣。他一次又一次看到人們的盲目,知道這是他成功的原因之一……當然不是唯一的原因。他們並非全是鼴鼠,而他擲骰子也擲了很久。當然他都會預先防範,但是很多時候(就像現在他褪下褲子坐在馬桶上,然後把手杖拆開放回箱子里)他仍然很容易被逮到、遭搶劫或暴露了身份。關於《郵報》,惠洛克說得對,《郵報》會愛死他的故事,他們會弔死他,把他吊得比哈曼還要高。他們絕不https://read.99csw.com會明白,甚至絕不會想去了解或聽聽他的說辭。哪方面的說辭?為什麼從來沒有發生過上述的這些狀況呢?
到底他應該拿惠洛克警官怎麼辦?他可以做什麼?
莎朗知道……究竟莎朗知道多少呢?也許一部分吧,但是究竟有多少,他也不敢確定。當然她知道的事情多得她會替他準備金箔;多得會告訴他今天穿的保羅·斯圖亞特西裝配上蘇卡領帶,看起來很帥;也多得會祝他一切順利,並提醒他買蛋酒回來。這樣就夠了。在威利的世界中,除了惠洛克之外,一切都很美好。他到底該拿惠洛克怎麼辦?
不過,也不能說他現在生活在悔恨當中。有時候他會想到那個賊,就是在耶穌受難的那個晚上和耶穌一起上天堂的那個好賊。星期五下午在各各他山上流血;星期五晚上和國王一起喝茶和吃煎餅。偶爾會有人踢他,偶爾有人推他,偶爾他會擔心被搶,但那又怎麼樣呢?他不正是代表了所有隻敢躲在陰影中袖手旁觀、坐視損害造成的那些人嗎?他不正是為了他們而乞討嗎?他在一九六〇年的時候,不就是為了他們,才拿走博比的阿爾文·達克手套嗎?的確如此,上帝保佑他。而現在他瞎著眼站在教堂外,他們把錢丟進棒球手套中。他是在為他們而乞討。九九藏書
也許是,也許不是。無論如何,他一直受到保護……而且他一點也不覺得應該忽視上帝的存在,因為上帝一直都了解整個情況。一九六〇年,當他幫哈利一起戲弄卡蘿爾,然後又幫哈利修理她的時候,上帝就在他身上做了註記。他一直忘不了那個罪惡的時刻。棒球場旁樹叢中發生的事情象徵了後來發生的一切,他甚至保留著博比的棒球https://read.99csw.com手套來提醒自己不要忘記。威利不曉得這些日子以來博比在哪裡,也不在乎博比在哪裡,他一直想辦法追蹤卡蘿爾的消息,至於博比就無關緊要了。當博比對卡蘿爾伸出援手時,他就不再那麼重要了。威利看到博比幫卡蘿爾。他自己不敢站出來幫她——擔心哈利不知道會怎麼對付他,會跟其他孩子說些什麼,害怕被畫上註記——但是博比卻不怕。博比當時對卡蘿爾伸出了援手,後來又懲罰了哈利,做了這些事情以後(也許做了第一件事之後),博比就沒事了,他度過了他的關卡。他做了威利不敢做的事情,他挺身而出,奮力一博,因此他過關了。現在威利得完成其餘的工作,要做的事情還真不少,抱歉是即使全職來做都做不完的工作,他甚至用三個分身同時趕工,才勉強跟得上進度。
他走出廁所,離開盥洗室,也離開嘈雜混亂的喜來登高譚飯店,沒有人走過來對他說:「對不起,先生,你剛剛不是還瞎了眼嗎?」當他提沉甸甸的箱子(彷彿箱子只有二十磅重,而不是一百磅重)走到大街九*九*藏*書上時,沒有人多看他一眼。他確實受到上帝眷顧。
當他進入其中一間廁所,並且脫下外套,把外套內面翻出來時,他心想:這麼多年來,為什麼沒有人跟蹤過我?為什麼沒有人注意到剛剛走進來的盲人和後來走出去的明眼人不但身材相同,還提著同一隻箱子?
他相信,那是因為有上帝的保佑。因為上帝心腸好,雖然嚴厲,但是心腸好。他沒有辦法坦白招認自己的罪過,但是上帝似乎全都明白。贖罪和悔過都需要時間,但上帝願意給他時間,他走的每一步路,上帝都陪伴在他的身邊。
在廁所中變換身份的時候,他閉起眼睛祈禱——先感謝上帝,然後要求上帝指引他方向,接下來又表達更多的謝意。他像往常一樣,最後以只有上帝和他才聽得見的低語來結束禱告:「如果我死在戰場上,請把我裝入袋中運回家。如果我死前犯了罪,請閉上你的眼睛接納我。阿門。」
開始下雪了。他慢慢走在雪中,現在又變回威利·席爾曼了,他不時換手提箱子,樣子就像剛結束一天工作的疲憊上班族。他一面走著,一面思索著自己不可思議read•99csw•com的成功。他還記得《馬太福音》中有一段詩句說: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進坑裡。還有一句古老的諺語說:在盲人的國度里,獨眼龍稱王。難道他就是那獨眼龍嗎?除了上帝眷顧之外,這是否就是他這麼多年來一直如此成功的真正奧秘?
也許我應該找個晚上跟蹤你,當威利換手提著愈來愈重的箱子時,惠洛克在他耳邊低語。現在他兩手都很痛,走到他的辦公大樓時,他會覺得很開心。看看你都在幹嗎,看看你會變成什麼人。
四十街和百老匯交介面的喜來登高譚飯店是全球最大的一流飯店之一,每天都有幾千人在巨大的吊燈下來來去去,這裏找點樂子,那裡挖挖寶,絲毫不在意擴音器中流瀉出來的聖誕音樂、三家餐廳和五家酒吧中傳出的笑語聲,以及不斷上上下下的觀景電梯……對於走在他們中間、用手杖輕叩地板、朝向幾乎有地鐵站那麼大的公廁走去的盲人也視若無睹。盲人箱子上貼了貼紙的那一面現在面向裏面,而他就像其他不知名的盲人一樣沒有人注意。在這個城市裡,還真是默默無聞。
他不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