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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的話

譯者的話

本書主要是在漢文史料的基礎上寫成的。作者不僅大量引用了漢文正史、政書、類書中的史料,而且充分參考、利用了魏晉至宋代的詩歌、筆記、小說中的史料(包括少量元、明時代的著作)。后一種史料往往會被專業歷史工作者所忽略,這一方面是因為這類資料非常零散,搜尋不易,而更重要的則是這類史料中包含了許多誇張、想象、虛構的成分,增加了利用史料的難度。作者在處理這類史料時,並沒有刻意去追求史料中記載的具體物品的「真實」與否,而是著眼于史料記載背後所反映的思想觀念,以及從這種思想觀念中所投射出的當時人們的思想和行為模式。由於立意較為高遠,就使作者能夠餘裕自如地處理各種類型的史料。這也為我們在研究工作中處理史料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本書的內容涉及了唐朝生活的各個方面,家畜、野獸、飛禽、毛皮和羽毛、植物、木材、食物、香料、藥物、紡織品、顏料、礦石、寶石、金屬製品、世俗器物、宗教器物、書籍等等,舉凡生活所需、日常所用,幾乎無所不包。而要研究這些問題,則涉及動物學、植物學、藥物學、礦物學、宗教學、民族學、民俗學、文學、文字學等多方面的修養。本書的寫作充分表現出了作者廣博的知識範圍。更可貴的是作者在研究這些問題時,並沒有局限於對各學科專家已有研究成果的論述,而是有自己獨到的研究。比如作者對中國古代藥物學的論述,對唐朝詩人作品中新出現的顏色詞與外來文明的關係的研究,對唐代傳奇的出現及其對外來文明內容的表現的探討,對古代寶石的認識,對於中國古代藥物、食物以及香料之間的相互關係的研究等,都有許多精彩而獨到的見解。這一方面可以歸結為作者知識的淵博和精深,另一方面也與作者長期深入的研究有關。《撒馬爾罕的金桃》實際上是一部集大成的著作,這一方面表現為作者大量參考了前人和同時代的學者的研究成果,更重要的則是在長期的研究過程中,作者本人具備了深厚的學術功底,《撒馬爾罕的金桃》實際上是作者將自己多年研究成果系統化而形成的一部總結性的著作。從「參考書目」中具列的作者的主要研究成果中就可以看出,在寫作本書之前,作者已經就唐朝外來文明的各個方面進行了深入、細緻的探討,從而為本書的研究打下了牢固的基礎。與時下盛行的臨時拼湊的「拼盤專著」不可同日而語。
早在1919年,漢學大師勞費爾就利用比較語言學的方法,撰寫了研究古代中國與伊朗間物質文化交流的名著《中國伊朗編》。此書經翻譯介紹到我國之後(林筠因譯,商務印書館,1964),在史學界,尤其是在古代中外關係史研究領域起了積極的作用。薛愛華的研究工作可以說是在勞費爾研究的基礎之上起步的,並且在研究的視野和深度上都有很大的提高。《中國伊朗編》的主要內容是研究古代中國與伊朗在植物方面的交流(也兼及紡織品和礦物質),而薛愛華則將著眼點集中放在了我國古代中外文化交流最為輝煌的唐代,並且將討論的內容擴大到了整箇舊大陸,涉及了唐朝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在研究方法上也由比較單一的考據,轉為對唐朝社會進行比較深入的研究。這部著作雖然是一部專門討論唐朝的外來文明的專著,但是作者的研究目的,或者說書中具體研究的內容卻沒有僅僅局限於對具體的外來物品的討論。作者的目的是要通過對於外來物品的討論來研究這些物品對唐朝社會、文化的影響,並進而更深刻、更全面地了解唐朝社會。正如作者在「導論」中所指出的,他是要通過對物質內容的討論來研究人。在每個時代,外來物品對人們都具有神奇的魅力。新奇的外來之物之所以能夠在當時引起人們的極大興趣和關注,並不在於這種物品自身價值的高低,而在於這類物品對於當時人們的思想觀念和想象力所產生的強烈的影響。外來物品的物質形體可能很快就會消失,但是它在人們頭腦中留下的印象,對於人們的思想觀念的影響,卻會通過詩歌、小說、繪畫以及各種各樣的儀式等媒介的作用而長久地留存下來,從而影響接受這些物品的民族當時的或後世的社會生活和文化,並最終成為這些民族本土文化的一個有機的組成部分。這就是研究外來物質文明的主要意義所在。正是由於作者具有了比較高的立意和獨特的視角,所以本書的意義已經遠遠超出了一般純考據的著作,它不僅為我們展現了唐朝社會物質和文化生活的生動的畫面,同時也為我們認識唐朝的社會生活史和文化史提供了很有價值的參考。
再如,第176頁https://read.99csw•com,作者引九世紀大食人阿布賽義德的記載,說中國有一種習俗,就是在公共場合豎起一座巨碑,上面刻著治療常見病的藥方。作者因為沒有見到唐朝有相應的記載,所以稱此為「美妙的傳說」。但實際上唐朝確有此制。開元十一年(723)唐玄宗御制《廣濟方》,頒示天下。據《唐會要》記載:「天寶五載(746)八月敕:朕所撰《廣濟方》,宜令郡縣長官,選其切要者,錄于大板上,就村坊要路榜示。仍委採訪使勾當,無令脫漏。」顯然大食人的記載是相當準確的,不可當作尋常「傳說」對待。
總之,《撒馬爾罕的金桃》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學術著作,相信它對於了解和研究我國古代與邊疆地區乃至九譯絕域的物質文化交流史必將產生積極的借鑒作用。據說,早在1979年中國中亞文化研究學會成立時,孫毓棠先生和業師馬雍先生就曾商議,要組織人將這部書翻譯出來,但不知什麼原因,一直沒有實際著手做這件工作。這部書的內容非常廣博,涉及了許多專門學科的知識,說實在話,以我的外語水平和業務能力,「敢」翻譯這本書是很有些自不量力的。我從1990年開始翻譯,轉眼之間,已經過去了五個年頭,與其說是在翻譯,倒不如說是一點點地在「啃」。古人說校書譬如掃塵,前邊在掃,後邊在落,其實研究、翻譯又何嘗不是如此?我們在翻譯的過程中雖然糾正了一些原書中引用材料的問題(這也是一個中國學人分內的事),但是由於水平所限,在譯文中同樣會出現不少誤解英文原著的錯誤,誠懇地希望得到讀者的批評指正。
再如,第20頁:「836年,唐朝政府明令規定:『自今已后,應諸色人,宜除准敕互市外,並不得與蕃客錢貨交關。』」注文雲,本條出於《冊府元龜》卷999。按:本條詔令英譯文沒有全譯,只是特意將「諸色人等」(various colored peoples)加引號譯出。查《冊府元龜》原文,本詔令發佈於文宗太和五年(831)六月,此作「836年」誤。本條后緊接開成元年(836)有關與新羅、渤海互市的記載,作者當是因兩條詔令內容相近而誤。
又,第6頁中說:「盛唐時期一直延續到了765年。」按:765年為唐代宗永泰元年,據下文,作者所說的「盛唐」是指唐玄宗統治時期(712~756),此處之「765」當為「756」之訛誤。756年為唐玄宗天寶十五載,同年七月肅宗即位,改元至德。
第二,本書主要是根據漢文資料寫成的,凡是書中直接引用的漢文史料,譯者都盡量一一查對了原文。凡是因為各種原因沒有查到原文者,在註解后所附的「譯按」中作了說明。
又,第19頁中說:「對居住在洛陽的外國人來說,洛陽城裡平時有用來供奉外國神祇的寺院,在這些寺院中,有三所是拜火寺。」按:作者此據徐松《唐兩京城坊考》卷5。據查,這裏說的三所寺分別在修善坊、會節坊和立德坊。但是據程鴻昭《唐兩京城坊考補校記》引《朝野僉載》:「河南府立德坊及南市西坊皆有胡祆神祠。每歲商胡酬神祈福,募一商胡為祆主,有幻法術。」(原文見《朝野僉載》卷3)則洛陽祆寺當不只三處。
又,作者在第130頁引《太平廣記》卷409「染青蓮花」的故事中說「……我家有公,世治靛瓮」。「公」字,英譯文作「gentleman」。中華書局斷句本《太平廣記》「公」作「三」,「校勘記」說:「『三』原作『公』,據陳(即陳鱣)校本改。」今按:本段故事原出於《北夢瑣言》卷10「杜儒休種蓮花」條,《北夢瑣言》正作「三世治靛瓮」,當應從之作「三」。又,作者說《太平廣記》此條「出處原缺」,亦不確。
書中還存在一些由於作者的疏忽而導致的錯誤。如,第182頁說:「唐德宗曾經請一位天竺胡僧為他配製長生之葯,結果『服藥之後,遂致暴疾。及大漸之際,群臣知之,遂欲顯戮之,慮為外夷所笑而止』。」本條引自《唐會要》卷52及《舊唐書》卷14。按:此處之「德宗」(Te Tsung)應為「太宗」(Tai Tsung)之誤。《唐會要》及《舊唐書》原文都作「文皇帝」,太宗的謚號是「文皇帝」,而德宗的謚號是「神武孝文皇帝」,作者大概是因為德宗的謚號後面有「文皇帝」三字,而誤以為是指唐德宗。其實,《唐會要》記載李藩語明言:「貞觀末年,有胡僧自天竺至中國,自言能治長生之葯,文皇帝頗信待之。」則「文皇帝」是指太宗無疑。九*九*藏*書作者下文所說的憲宗的祖父云云,也因此連帶而誤。
這部著作的內容非常廣博,為了便利讀者查對,我們在漢譯本每頁的切口保留了原書的頁碼。此外,原文將注文放在了全書正文之末,漢譯本改置為正文腳註。由於注文較多,這樣閱讀起來就會方便一些。除了翻譯之外,譯者還儘力進行了一些資料方面的工作。
《撒馬爾罕的金桃》最初在1963年由加利福尼亞大學出版社出版。該書問世后,在學術界引起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1985年,加利福尼亞大學出版社又出版了簡裝本,另外在1981年還出版過由塞馬里和魯柏—列斯尼欽科翻譯的俄文譯本(科學出版社,莫斯科)。漢譯本就是根據簡裝本翻譯的。本書將作者認為的唐朝的外來物品分為十八類,共一百七十余種,分別從其來源,在唐朝的傳播、應用以及對唐朝社會的影響等不同的角度進行了深入、細緻的研究,取得了豐碩的收穫。
又,第83頁說:「824年,吐蕃在貢獻其他野獸的同時,也向唐朝貢獻了犀牛。」本條出自《冊府元龜》卷972。按:據原文,長慶四年(824)「十月,吐蕃貢氂牛等,又獻鑄成銀犀牛、羊、鹿各一」。則吐蕃所貢是用銀鑄造的的犀牛,並不是活的犀牛。作者將「鑄成銀」與「犀牛」斷開,所以出現了這樣的錯誤。
對於同一件史實,往往有幾種不同的記載,而作者有時沒有注意到一些重要的資料,這樣就影響了結論的正確性。如第15頁中說:「廣州的木屋一直反覆遭到火災的掃蕩,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了806年,這時一位聰明的廣州都督命令廣州的居民用瓦來裝修屋頂。」按:此廣州都督當是指徐申(802~806年節度廣州)而言。徐申,《新唐書》卷143有傳。據《文苑英華》卷939權德輿《徐公墓志銘》與《全唐文》卷639李翱《東海徐公行狀》,徐申在廣州任時,均無此記載。唯《東海徐公行狀》稱徐申任韶州刺史時,曾「築室于州城」,時「應募者數千人。陶人不知墁而圬有餘,圬人不板築而牆有餘,築人不操斤而工有餘。陶者、圬者、築者、工者各以其所能相易,未十旬而城郭室屋建立如初」。疑作者將此事誤植于徐申任廣州都督時。又據《舊唐書》卷96《宋璟傳》:「(璟)轉廣州都督,仍為五府經略使。廣州舊俗,皆以竹茅為屋,璟教人燒瓦,改造店肆,自是無復延燒之患。人皆懷惠,立頌以紀其政。」宋璟是在開元四年(716)離開廣州返京的(詳請參見《新唐書》卷124《宋璟傳》、《資治通鑒》卷221開元四年條、《全唐文》卷207宋璟《請停廣州立遺愛碑奏》),顯然早在作者所說的一百多年前,廣州就已經開始了將茅屋改建為瓦舍的工程,事與徐申無涉。
第四,對於原書中一些不太確切的說法,根據譯者所知,在「譯按」中作了簡要的說明,以供讀者參考。此外,在歷史記載中有與原書引用的史料不同的一些比較重要的異文,譯者也在「譯按」中作了必要的說明。
作者雖然有很深厚的漢文修養,但是對漢語中的一些習慣用法畢竟不是很熟悉,所以也有因為斷句而發生的錯誤。如第108頁中說:「四年之後(即開元十二年——引者),新羅也貢獻了一張豹皮,新羅貢獻的無疑是一頭西伯利亞長毛豹的皮。」本條出自《唐會要》卷95。按:據《唐會要》原文:「(開元)十二年,興光遣使獻果下馬二匹、牛黃、人蔘、頭髮、魚牙、納紬、鏤鷹鈴、海豹皮、金銀等,仍上表陳謝。至十二年……」《冊府元龜》卷971、《新唐書》卷200均作「海豹皮」,可見新羅貢獻的是一張海豹皮,而不是豹皮。作者此處斷句有誤。又,十二年,《冊府元龜》作「十一年」,而且《唐會要》後文也說「至十二年」,則《會要》前「十二年」,當為「十一年」之訛文,作者所記年代也從《唐會要》而誤。
再如,第54頁中說,太宗朝的一位宮女只聽了一遍由一位異族音樂大師演奏的樂曲之後,便完全準確無誤地重新演奏了這首曲子。按:本條出自《朝野僉載》,據原文:「太宗時,西域進一胡,善彈琵琶。作一曲,琵琶弦撥倍粗。上每不欲番人勝中國,乃設酒高會,使羅黑黑隔帷聽之,一遍而得。謂胡人曰:『吾宮人能之。』取大琵琶,遂于帷下令黑黑彈之,不遺一字。胡人謂是宮女也,驚嘆而去。西國聞之,降者數十國。」據《資治通鑒》卷203武則天垂拱二年載,「太宗時,有羅黑黑善彈琵琶,太宗閹為給使,使教宮人」。則羅黑黑是受過宮刑的宮廷音樂師,並不是「宮女」。其九九藏書實《朝野僉載》稱「胡人謂是宮女」者,已經指明彈奏者並不是「宮女」,而是琵琶名手羅黑黑。作者在這裏恰恰弄反了。
在研究古代文化交流史的著作中,往往存在理論研究與對歷史事實的考辨相脫節的現象。注重理論方面探討的著作大多流於空泛的理論闡述,而講究考據的著作則斤斤于具體史料的瑣細辨證。前一種做法無疑等於是建築在沙灘上的樓閣,而後一種研究雖然提供了建築用的磚瓦木石,但還不足以「重新」構築宏麗的歷史殿堂。這部著作的另一個顯著特點就是深入的理論探討與翔實的史實考訂的結合。作者本人具有較高的理論修養,但是他在書中卻並沒有刻意進行玄虛的「純理論」探討。對於書中涉及的近兩百種唐朝的外來物品,作者無一不是在精心的史料考據、研究的基礎上寫成的。本書中主要用於辨正史實的「注文」差不多佔了全書三分之一強的內容,就可以充分地證實這一點。在所有敘述中,作者時時都注意對浩如煙海的漢文史料記載的異同進行細密的比較研究。正是由於有了深入的史料研究工作,才使本書的立論建立在了一個堅實的基礎之上。
《撒馬爾罕的金桃》是一部很有名的著作,在史學界,尤其是在外國漢學界產生過很大的影響,至今仍然被視為研究中國古代社會、文化史的必讀書。書中存在的一些史料的錯誤,有可能會影響讀者對原書內容的理解,甚至可能會在讀者中形成對唐朝歷史和文化中的某些具體內容的錯誤認識,以下試就資料方面的問題舉例進行一些淺顯的討論(所引為原書頁碼)。
吳玉貴
首先,書中出現的有些問題可能是屬於校對方面的問題。如第54頁中說:「據記載八世紀時有一位很有才華的漢人,是個琵琶演奏家……發現他演奏的音樂中雜有夷樂,於是就問他:『得無龜茲之侶乎?』這位演奏家高興地回答說:『本師實龜茲人也。』」本條引自《李謩吹笛記》。《太平廣記》卷204引《逸史》也記載了這個故事。故事中是講「開元中吹笛第一部,近代無比」的李謩在鏡湖吹笛遇獨孤生時,兩個人之間的一段對話。此處之「lute」(琵琶)當是「flute」(笛)的訛文。
最後,還有作者因為誤解了一些專用名詞而產生的錯誤。如第263頁中說:「八世紀時,黑水靺鞨也數次向唐朝進貢鐵刀,但是在史書中沒有記載這種鐵刀的魔力。」本條出自《新唐書》卷219。按《新唐書》原文中在敘述黑水靺鞨之拂涅部時說,「開元、天寶間八來,獻鯨睛、貂鼠、白兔皮;鐵利,開元中六來」;作者所說的「鐵刀」,就是指「鐵利」。但是同書同卷在上文中說:「初,黑水西北又有思慕部……又有拂涅、虞婁、越喜、鐵利等部……拂涅、鐵利、虞婁、越喜時時通中國。」「鐵利」顯然是一個部族的名稱,作者在這裏誤當成了器物名。
又如,第64頁中說:「773年,回鶻派遣一名特別代理商,趕著一萬匹馬來到唐朝請求互市。這批馬的價錢甚至比唐朝政府一年的收入還要多。」本條出自《冊府元龜》卷999。據《冊府元龜》原文記載:「代宗大曆八年(773),回鶻遣赤心領馬一萬匹來求市,帝以馬價出於租賦,不欲重困於民,命有司量入計,許市六千匹。」作者此說當是本于「馬價出於租賦」句。但是此句的意思是說,買馬的費用是要從租賦中支出,而不是說高於租賦收入。作者顯然是理解錯了。
1994年6月于北京
比較語言學是研究文化交流史的一個重要的手段。研究文化交流史,尤其是研究中國古代的物質文化交流史,要求研究者具有較高的語言學的修養。語言學方面的深入探討,也是本書的一個突出的特點。作者本人精通十余種現代和古代的相關語言。這樣就使作者得以在充分運用近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遊刃有餘地處理漢文史料中外來語方面的內容,而這一點也正是我國大多數研究古代文化交流史學者的「弱項」。在本書中處處都可以發現作者深厚的語言學功力。我們甚至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如果沒有作者豐富的東方語言學的知識,要寫成這部著作簡直是不可想象的。換句話說,要研究這個課題,必須具有深厚而廣博的東方古代語言和現代各種語言的知識,而作者正是具備了這些知識的少數學者之一。這部著作不但可以豐富我們對於唐代物質文化交流史的知識,而且有利於我們更進一步加深理解漢文史料的準確性。
第三,凡是書中根據近人研究著作中轉引的漢九九藏書文原始資料,我們也盡量查找了原文,無法查對原文者,也在「譯按」中作了說明。
再如,第90頁中說:「647年由吐蕃和突厥共同獻給唐朝朝廷的『馬蹄羊』,可能是某種陌生的叉角羚。」本條引自《冊府元龜》卷970。按:原文雲:「西蕃突厥獻馬蹄羊,其蹄似馬。」「西蕃突厥」就是「西突厥」,作者將「西蕃」與「突厥」斷開,並將「西蕃」理解為「吐蕃」,誤。在唐代文獻中,以「西蕃」指「西突厥」是一種很常見的說法。例如顯慶年間蘇定方平定西突厥,《舊唐書》卷83說:「餘五咄六部聞賀魯敗,各向南道降於步真,於是西蕃悉定。」再如,《唐會要》卷73也說:「西蕃部落所置府州,各給印信。」都是指西突厥而言。《冊府元龜》卷985載唐太宗討伐高昌的詔書中在提到當時西突厥的情況時說:「西蕃突厥,戰爭已久,朕憫其亂離,志務安輯,乃立咥利始可汗兄弟。」明確以「西蕃突厥」指稱「西突厥」,與作者所引史料中的用法正復相同。
古書流傳年代久遠,在傳抄刻寫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錯誤。作者在有些地方因為信從了錯誤的原始資料而導致了一些不應有的錯誤。如第22頁中說:「涼州出產優質的緞(fine damasks)。」據注文,此處之「優質緞」即是《新唐書》卷40記載的涼州土貢中的「白夌」。據中華書局標點本《新唐書》,「白夌」當應是「白麥」的訛文。「校勘記」雲:「《通典》卷6、《元和志》卷40涼州貢有『白麥』無『白夌』,『夌』疑為『麥』之訛。」今按:杜甫《送蔡希曾都尉還隴右因寄高三十五書記》有「漢使黃河遠,涼州白麥枯」句。錢謙益注云:「陳藏器《本草》:河、渭以西,白麥面涼,以關二時氣也。」(《錢注杜詩》卷9)陳藏器文見《本草綱目》卷22轉引,原文作:「河渭以西,白麥面性涼。以其春種,缺二氣也。」同卷另有一段引陳藏器文,較此更為詳備。藏器曰:「小麥秋種夏熟,受四時氣足,兼有寒、熱、溫、涼。故麥涼、麯溫、麩冷、面熱,宜其然也。河渭之西白麥面亦涼,以其春種,缺二氣也。」則「白夌」必為「白麥」。又「錢注」所引《本草》「關二氣也」之「關」,當為「缺」之訛文(這兩個字的繁體字字形相近)。
此外,還有些錯誤屬於作者誤解了原文。如第255頁中說:「九世紀初年,唐朝開工的銀礦有四十處,年產銀一萬二千兩,到九世紀中葉,銀礦增至四十二處,年產銀一萬五千兩。」本條出自《新唐書》卷54下。據原文:「陝、宣、潤、饒、衢、信五州(標點本「校勘記」說:「州名有六而綜稱五州,則必有誤衍。」),銀冶五十八……元和初(即作者所說的九世紀初年),天下銀冶廢者四十,歲采銀萬二千兩……開成元年,復以山澤之利歸州縣……及宣宗(即作者所說的九世紀中葉)增河湟戍兵衣絹五十二萬余匹,鹽鐵轉運使裴休請復歸鹽鐵使以供國用,增銀冶二……天下歲率銀二萬五千兩……」九世紀初年之「四十」是所廢銀冶數,而不是開工銀坑的數字。作者誤解為開工數,則連帶下文「四十二」亦誤。如以「五十八」為基數,則九世紀初應是十八,而九世紀中葉則為二十。又,作者所引「一萬五千兩」,亦為「二萬五千兩」之訛。
再如,第201頁說:「在八世紀末年,南詔曾經向唐朝貢獻吐蕃綢。」注文雲:「這種布叫作『Tibetan * įěpwat bombycine』(吐蕃印八紬)。」按:作者此說本于《冊府元龜》卷972,事在貞元十年(794)。據《舊唐書·南蠻傳》:「(貞元)十年八月,遣使蒙湊羅棟及尹仇寬來獻鐸槊、浪人劍及吐蕃印八紐。」《冊府元龜》卷976也在同年下記載:「九月辛卯,南詔使蒙湊羅棟來獻鐸槊、浪人劍及吐蕃印八鈕。」南詔獻吐蕃印是表示向唐朝臣服。《冊府元龜》卷972之「紬」顯然是「紐」或「鈕」的訛字。作者因此誤將吐蕃人早先頒予南詔的印信當成了「綢」(bombycine)。
又如,作者在第194頁引用了《本草綱目》和《酉陽雜俎》中一段記載,據說當人逃走後,可以將其頭髮放在「緯車」上,轉動緯車,則逃走者會迷亂不知所適。作者將「緯車」按字面意思譯成了「carried placed transversely」(橫向放置的車),並說明對這種譯法沒有十分的把握。實際上,「緯車」就是「紡車」的別稱。陸龜蒙《襲美題郊居十首次韻》:「水影沉魚器,鄰聲動緯車。」陸遊《故里》:九_九_藏_書「鄰曲新傳秧馬式,房櫳靜聽緯車聲。」都是指紡車而言。
第一,原書只有公元紀年,漢譯本在相關年代后附上了唐朝的年號,這樣可能會使我國的學者或一般讀者閱讀起來感到眉目更清楚一些。
又,第39頁,注(263):「『朱來鳥』還被用來作為朱泚政權興起的預兆。朱泚是一位軍閥,他將順宗皇帝趕出了京城,進入了東北,後來又自稱皇帝。」按:德宗建中四年(783)涇原兵變,德宗出奔奉天,朱泚僭位,自稱大秦皇帝。次年,朱泚兵敗,死於寧州彭原縣西屯城。此「順宗」(Shun Tsung)當是「德宗」(Te Tsung)之誤。又,德宗所幸的「奉天」在今陝西乾縣,因侍奉乾陵而得名。作者稱「進入了東北」,顯然是將唐代陝西的奉天,誤當成了清代以後的「奉天」(今瀋陽市)。
在這裏必須說明的是,在翻譯每章卷頭的英文古典詩歌時,作者得到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宋立道博士的大力幫助,翻譯工作完成之後,立道兄又大力向出版社推薦,不厭其煩地幫助譯者聯繫版權,並且逐句對照原文進行了審校,檢查出了譯文中的許多錯誤。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沒有他的幫助,這本小小的譯著是不可能面世的。「參考書目」中具列的日、法、德等非英文書名的翻譯,譯者得到了北京大學齊東方,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余太山、耿昇等師長的熱心幫助,這些都是我特別應該感謝的。最後,我還要向長期以來一直在研究工作中支持和幫助我的陳高華老師表示感謝。
翻譯與一般的閱讀不同,閱讀只求基本理解即可,但是翻譯卻必須將原文逐字逐句表達出來,來不得半點含混。所以即便不說種種客觀原因,作者在翻譯漢文文獻的過程中,出現一些錯誤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且有些譯文中的錯誤完全是因為表達習慣的差異而造成的。我們可以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例子。如,第99頁談到《嶺表錄異》中提到用鹽將鯔魚腌好,「生擘點醋下酒,甚有美味。」作者將「點醋下酒」,譯作「touched with vinegar and dipped in wine」(蘸上醋,浸入酒中)。「下酒」者,表示蘸了醋的鯔魚是飲酒時佐食的美味,而不是將鯔魚泡在酒里。但是「下酒」是一種相當口語化的表達方式,作為一個外國學者,發生類似的錯誤應該說是不可避免的。
《撒馬爾罕的金桃》是美國加利福利亞大學教授薛愛華(1913~1991)撰寫的一部史學名著。薛愛華出生於美國的西雅圖,是世界著名的漢學家和語言學家。薛愛華早年就讀於洛杉磯加州大學,攻讀人類學,並在伯克利完成大學學業。後來他在伯克利獲得了東方語言學博士學位。經過長期不懈的努力,薛愛華精通了漢語和日語,並完全掌握了法語、德語、義大利語、西班牙語、古英語、古希臘語、古拉丁語和中世紀拉丁語,他還懂得古埃及文、哥普特文、阿拉伯文、越南文以及其他一些東南亞的語文。薛愛華一生從事漢學研究,主要研究領域是唐代的社會、文化史,尤其偏重於對唐朝外來文化的研究,在中外史學界享有很高的聲譽。薛愛華的漢學受教於卜弼德(Peter A.Boodberg),並在卜弼德的影響下,將漢學作為自己畢生從事的事業。在吸收西方著名的漢學大師優點的同時,薛愛華在長期的學術研究過程中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治學風格。他在治學上兼有伯希和(P.Pelliot)、馬伯樂(H.Maspero)、勞費爾(B.Laufer)等漢學家的特長,伯希和深入發掘、研究和利用漢文文獻的特點,馬伯樂所具有的透徹、明晰地理解漢文文獻的特點,勞費爾對於物質世界淵博的科學知識等,都在薛愛華的身上有突出的體現。薛愛華一生主要從事唐代的社會、文化史的研究,並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果。由於具備了淵博的語言學知識、豐富的自然科學知識和深厚的文獻學功底,再加上他在民族學、民俗學、人類學等相關學科方面的豐厚修養,他在治學上得到了一個獨特的視角,即通過對古代社會的物質生活內容的探討,來深入研究當時的社會及其文化狀況。薛愛華一生著述甚豐,除了在本書參考書目中具列的十五種之外,主要還有《南唐史》(京都,1954)、《朱雀:唐代的南方意象》(加利福尼亞大學出版社,1967)、《珠崖:早期的海南島》(同上,1970)和《曹唐的道教詩》(同上,1985)等。《朱雀》和《撒馬爾罕的金桃》被視為他研究唐朝外來文化的雙璧,而《撒馬爾罕的金桃》尤其是世所公認的薛愛華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