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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了書,我還會是誰?」

「沒了書,我還會是誰?」

當俗世的人生快要向人類積累起的真正智慧不屑地關閉起它本該謙卑傾聽的兩耳時,我們幸運地捕捉到了一個微弱卻令人猛然警醒的聲音:「Who am I, with no books?」這聲音既不來自講神秘希伯來語的上帝,也不來自講優雅高貴拉丁語、法語的笛卡兒或講精準深刻德語的康德。它來自一個我們昨天、今天或者明天在渥威克或倫敦的一條街道上隨時可能與之擦肩而過的凡人舊書商。要命的是,他嘴裏流出的是充滿年輕活力卻偏偏與神啟向不搭界的美式英語。他曾是美國人,2008年六十三歲時入了英國籍。2009年,他還寫了本同樣引人入勝的談書小著《在狗之外》(Outside of a Dog-A Bibliomemoir of Radio 4's Lost, Stolen or Shredded),開創了今日已歸在他名下以書之漫憶起興串起人生回憶的「書憶體」(bibliomemoir)。他叫里克·傑寇斯基(Rick Gekoski)。
《托爾金的袍子》的作者對按照自己的意願徹底俘獲讀者的耐心頗有些自負,雖然他謙遜地表白「心裏沒底」(序第7頁),可那暗暗的期許白紙黑字擺在那兒,儘管繞了個一點都不大的彎:「如果有人能從中讀出某種章法秩序,那我只能佩服。」(同上)其實,要依了讓作者「佩服」的指點,僅僅把它當作短篇小說集或詩集來讀,反倒封住了它通向其他交叉小徑的可能——為什麼不是歷史?不是收藏心理學?不是閱讀和寫作的哲學呢?比如走向這樣的小徑——
刊於2011年7月3日
王強

洞察一個真具資格的愛書人對書愛得有多濃烈與多深刻,我有個基本靠譜的辦法,那就是見到他談書的第一個文字起就要即刻閉上理性的眼睛。你得像虔誠的宗教徒那樣試探性地走近他,然後看看他或快或慢是否也能像虔誠的宗教徒那樣信心滿滿地走近你,信仰是不是相同倒在其次了。他對書的愛若依然難抑俗世的種種慾望,雖然這慾望被包裝得極巧妙,他談書的文字便根本配不上你痴情的期待;若是他走火入魔竟對著剛剛進入書頁依然陌生的你竊竊私語:「這些可不是書,不是膠水、油墨和紙構成的東西。它們跟我密切得如同我曾跟我的靈魂會合。它們含藏了我的歷史、我內心的聲音以及我與超世間的所有維繫……我還是那個我嗎?沒了書,我還會是誰?」(同一作者的另一本書Outside of a Dog,p.5)不管他是誰,你可以絲毫不設防線跟著他走進他文字的世界了,那兒等待你的一定有魔術師寶盒一樣想象不到的大驚奇。不,這還不夠。更準確地用作者本人的話說該是獵手一樣機敏的尋寶人才配偶然一遇的「驚險刺|激」。正是「驚險刺|激」給作者筆下二十部珍本書的艱難身世平添了他所嚮往的「賞心悅目」的生命力。https://read.99csw.com

《托爾金的袍子——大作家與珍本書的故事》,〔美〕里克·傑寇斯基著,王青松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011年5月第1版
愛書人(bibliophile)喜歡掛在嘴邊的拉丁諺語莫過於:Habent sua fata libelli。
「書有書的命運。」 說得夠形而上。公元150年前後, Terentianus Maurus說出這句話的時候卻是一腔形而下的無奈,因為他的話還有一半兒後人不願引了:Pro captu lectoris habent sua fata libelli。他的無奈是說:書之運命雖異,然而在仰賴讀者之理解把握。沒人能夠預先知道什麼書能得到閱讀者的青睞。想起這話全因L兄電話提醒我上海譯文最近出了本《托爾金的袍子》(Tolkien's Gown and Other Stories of Great Authors and Rare Books),不妨翻翻。他知道我或多或少與書的收藏沾些邊,雖然從沒跟他聊過什麼珍本秘籍。巧得很,漢譯本翻到一大半,竟在我的書架上「發現了」2004年Carroll & Graf出的美國版:Nabokov's Butterfly(《納博科夫的蝴蝶》)。原來,一模一樣的內容,英國版賣的是古香古氣的托爾金,美國版賣的是艷情艷色的納博科夫。有趣但也必然。更有趣但也更必然的是:一個愛書人寫給愛書人看的一本如此不同尋常的書硬是這樣撿回了一條命。https://read.99csw.com
嫻熟的故事技巧之外,真誠、決不做作的坦率令《托爾金的袍子》叫人放心、感覺可靠。這是一部書價值構成的重要基因,如同真人格之於人。關鍵是,這真誠和坦率不是基於「詩意」的而是基於「學術」的,且是成色十足的「牛津學術」,與平庸寫手們無根基的「俏皮」、「犀利」毫無干係。「它(《尤利西斯》)是舉世公認的二十世紀文學經典,但它也恰恰提醒我們,『經典』一類書籍又會何等令人難說『滿意』二字呀。」(75頁)「儘管喬伊斯本人認為《尤利西斯》是明智正常的,充滿生機與活力,但它決不是那樣的經典之作,不是讓人不讀就覺得有點兒羞愧的那類書。」(83頁)「這本書(《智慧七柱》)可謂是無人不知,可在我認識的人中只有兩位曾實實在在地讀過它,之所以這樣並非因為該書太晦澀難懂,而是因為它乏味得難以卒讀。」(116頁)「那麼J. K. 羅琳又該被擺放在什麼位置呢?我不認為,人們在做出這類評判時可以單單憑藉個人的口味嗜好。如果你喜歡伊妮德·布萊頓勝過托爾金,我不會奇怪;但是如果你認為她是比托爾金更卓越的作家,那麼,你要麼是個涉世未深的孩子,要麼是個白痴。」(267頁)何等令人世和學術的虛偽無地自容的暢快淋漓呵!如果真像作者理解的那樣,「書是人生閱歷的註解」(序第5頁),我敢放言,對二十世紀英美文學史來講,《托爾金的袍子》必將是不可或缺的有力補充,因為它所給出的是讓凝固的文學史枯燥刻板的文字在時間中得以重生的真血液。仔細讀讀67頁和68頁作者行雲流水般評點美國五十年代到垮掉的一代幾十年文學變遷九_九_藏_書壯景的那三段文字會泄露我放言的底氣:區區五百個字都捨不得用完,而且字字中的!
「一枚炸彈?炸彈呢?我焦急地四處尋找,結果什麼異常情況也沒見著。這時,我突然想起,我一直在找的是一個圓溜溜、黑乎乎的東西,上頭有一根引信,就像動畫片《貓和老鼠》裏面的那樣,上面還寫著兩個白色的大字『炸彈』。……我做著分娩式的深呼吸,口水也不自覺地順著嘴角流出來……我又一次把頭伸進引擎蓋去,忽然,發現裏面有很多長得那副模樣的可疑物體。有一些大概是汽化器,或是火花塞吧,可我並不知道它們究竟長得什麼樣子。炸彈!許許多多的炸彈!」(236頁)血肉即將橫飛。逃還是不逃已經或者即將不再是問題。可這位(用他概括某類藏書家的語詞)「既沉迷不悟又桀驁不馴」、「身上有一種神經兮兮的氣息」的作者卻決定坐回車裡,面無懼色地聽由老天爺安排。販書讀書瑣屑的忙忙碌碌中何時何地修成如此神聖的定力?「我在英國生活了二十五年,已經習慣了英國人的處事方式,因此我選擇了后一種:寧願冒著眼前身首異處的危險,也不願引起騷動,丟人現眼。無論如何,即便我死,也要死得痛快,我的子孫終究會記得我,奉我為殉道者,甚或是一名英雄。」(236—237頁)我得承認,這一刻,「英國人」三個字簡直迷人到了從未品到的極致。我真想即刻抓住他們其中隨便哪一位,馬上拿出書中119頁西格弗雷德·沙遜說給T. E. 勞倫斯的話對他再說一遍:「真是一部傑作,你這該死的傢伙。」當然只有一場虛驚才會讓這個掌故有了令人嘆為觀止的收尾。這位因出版拉什迪另一作品而不得不擔心會遭到拉什迪那樣死亡威脅追殺的出版人,在他公寓里輕鬆講述完這場有驚無險的經歷后,他想得意地安慰安慰鼴鼠一般長期生活在恐怖壓力下的拉什迪。該怎麼回敬他的美意?拉什迪默默沉思了一會兒。「一點也不,我從未有過片刻的恐懼。這個故事只能說明,你是個膽小鬼。」(237頁)拉什迪的性命我無法預測,但我預測這則掌故會活得很久。

談書涉及掌故才好看。但僅僅憑了辛勞從陳年故紙堆里爬梳出些https://read.99csw.com「死」掌故還算不得大本事。《托爾金的袍子》的作者乾脆參與制造一個個勾人胃口的「活」掌故,這本領可就大了。一「死」一「活」之間,豈是「望其項背」喟嘆得來的:
「愛書人」一詞大致涵蓋了三個族群:第一類乃舊書商或珍本書商——三教九流、各式各樣。在商言商,置身書之滄海,過眼書的雲煙見識多了,「你承受不起多愁善感的代價,絕不能和經手的書有太多感情瓜葛,發生太過深刻的聯繫」(129頁)。對書不再持「我執」,日思夜想的是四處尋找讓書快些漂亮脫手的時機。「我在《洛麗塔》身上賺到不少好處,只是還比不上納博科夫。」(14頁)第二類乃收藏者——視聚書如性命,寧可虧待肉身也不能委屈藏品,甚至翻翻書頁都擔心它會折壽,哪兒還會把它們看作身外之物? 「我擁有(是珍藏著)首版《尤利西斯》七百五十冊當中的一冊,上面有喬伊斯的簽名。只要我一天不去翻開來讀,它的品相會一直完好地保存下去。都活了這麼大年紀了,我一直都能屏牢了不去碰它,可真是我人生的一大快事。」(84頁)與藏品不能同生,又何妨同死。第三類乃嚴肅的耽讀者或弗吉尼亞·伍爾夫筆下令人生畏的「普通讀者」(the Common Reader)——對書的物質形態和價值持「空觀」,從文字中汲取純凈精神的「陽光」和「水分」構成了終極的樂趣。只有遇到難纏的文字他們理解力超前的品位才會淋漓盡致地展露無遺。「《笨蛋聯盟》(和《堂吉訶德》一樣)里的事件發生不是一件接著一件,依照先後順序、因果關係或其他因素展開,而是因為每一件事都荒謬地揭示出,伊戈納休斯正走在通往自由的下坡路上。這樣的脈絡對於戈特利布也許不怎麼樣,但是自那以後,對於數百萬讀者來說,它卻顯得很了不起。」(148頁)分而言之,三類「愛書人」的文字,古今中外確有些值得反覆玩味的,可像《托爾金的袍子》的作者閑雲野鶴般常年混跡於三種「愛書人」中間,且在每一族群里都已歷練成精的著實不多,何況儘管角色多變(運動好手、BBC廣播節目主持、珍本書商、牛津文學教席、獨立出版人、無可救藥的普通讀者),九*九*藏*書他對書的摯愛總是褪不去他過人的濃烈與深刻。
我說過《托爾金的袍子》流的是真血液。真血液就抑制不住蒸騰的血性。稍不留意,本來意在射向他人的無情之箭會突然掉轉箭身射向作者本人。「我不相信,他們能夠閑庭信步地騎著駱駝馳騁沙漠,或胸有成竹地指揮二次世界大戰。相反,他們的自我感覺一定都受到他們把自己和某個英雄人物相互關聯的想象的激勵,以使得自己形象高大。」(124頁)顯而易見,作者對T. E. 勞倫斯和丘吉爾的痴心收藏者難掩鄙夷和厭惡。為滅那些人自以為是的氣焰,他甚至搬來榮格為他撐腰,雖然讓榮大人屈尊在括弧里。這種訴諸外在權威的「不自信」在他通篇遊刃有餘的娓娓講述里竟顯得那樣RARE(「珍稀的」)。不幸的是,榮格的「心理膨脹」說沒滅得了對手的「自我身份」認同,反點燃起我詰問作者的烈火。再向下深究,說不定能徹底顛覆掉「沒了書,我還會是誰?」這一作者「自我身份」認同的凌然霸氣:如果那袍子不屬於托爾金;如果那不是納博科夫簽贈給格林的《洛麗塔》;如果那通從美國打來的怒不可遏的電話涉及的不是塞林格;如果待售圖書目錄第3號第124條不是喬治·奧威爾的親筆信;《托爾金的袍子》找到讀者的概率會有多大?《托爾金的袍子》用漢語講述一遍的必要性又有多大?減去GREAT(「偉大的」),減去RARE(「珍稀的」),《托爾金的袍子》還剩下什麼?畢竟芸芸眾生匱乏的永遠是「偉大」和「珍稀」,那麼,收藏「偉大」收藏「珍稀」難道不是變相企及人生「偉大」、「珍稀」的唯一捷徑嗎?如此解構之後,除了《三故事與十首詩》一章里作者姑媽把「收藏」和初夜的性快|感聯繫在一起外,我們竟意外得到了又一個關於隱秘收藏心理的精闢完美的腳註。這個大收穫怎麼就輕而易舉逃過了作者處心積慮的安排呢?


古人云:有一時之書;有一世之書;有萬世之書。不錯,《托爾金的袍子》是作為「一時之書」降生的,但只要書和書的收藏不會瀕危到滅種,只要人類還時不時惦記著尤利西斯、惦記著洛麗塔,它走向未來成為一本「一世之書」還是極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