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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問題是……

序 問題是……

故事開始的時候,我還是支筆杆子,平時編編故事什麼的。
我讀後回信,請求再多讀幾段。
1992年,我離開英格蘭,搬到了美國。我思念我的朋友們。有天郵局送來一隻大信封,是他們當中的一位柯林·格林蘭先生寄來的,我收到后喜不自勝。格林蘭先生是我十年前誤打誤撞進了科幻、奇幻類小說這片天地時最先遇到的人物之一:這位先生個子不高、古靈精怪,略具海盜氣質,寫的書都棒極了。信封內躺著格林蘭先生的信,信上說他新近執教一個寫作講習班,班上有位極有天賦的女作家很了不起,他想讓我讀讀她的作品。他隨信附上她短篇小說的一段節選。
2009年7月
一本書好不好看、暢不暢銷,我總能說准。我犯了一個錯誤,只犯了這一個錯誤,就是以為《喬納森·斯特蘭奇與諾瑞爾先生》是本小眾讀物——只能打動很小一部分人,打動得很深;九九藏書當他們相遇,就會像談起老相識一般談起阿拉貝拉、史蒂芬·布萊克,或是齊爾德邁斯、白毛先生,友誼的橋樑就這樣在陌生人之間搭建起來。我敢說他們確實這樣做了,友誼也確實形成了,可他們人數並不少,少說也像威靈頓手下帶的兵一樣多,甚至還要多。這本書成了一種罕見的寶物——它精美、神奇,引來讀者遍天下,贏得花環、頌歌、嘉獎、讚歎。
尼爾·蓋曼
這件事令蘇珊娜·克拉克頗感意外,她根本不知道柯林從《惠別鎮的女士們》裏面選取了一段寄給我看。不過,她還是大著膽子把全文都發給了我。小說里的一切我都喜歡:情節、魔法、蘇珊娜遣詞造句的生花妙筆。她附信上的內容我看了尤其高興:蘇珊娜說她正在創作一部以此為背景的長篇小說,書名叫作《喬納森·斯特蘭奇與諾瑞爾先生》——我一高興,就把她的短篇小說寄給了一位我認識的編輯。他聯繫了蘇珊娜,提出要買她這篇小說,收入手頭正在編纂的一部短篇集。
即將與蘇珊娜·克拉克會面,我很是興奮。終於見到她的時候,她是和柯林·格林蘭一起來的。原來,他二人初遇不久,柯林便求人家答應考慮自己愛的表白(我一寫這幾個詞,才覺得表達方式奇怪。我的意思是說他倆談了戀愛、成了伴侶,並不是說他把衣服褲子脫了留給她,她為衣服褲子表演小木偶戲什麼的)。克拉克女士的短篇小說一寫好就發給我,大約每年一篇,並附張條子告訴我那部長篇她還在寫——從我讀過的這些作品里,我推測我即將見到一位神經兮兮,興許與這個時代略有些脫節的人;後來我驚喜地發現,眼前的女士時髦、瀟洒,笑容常有,妙語連珠,喜歡談論書籍和作家。她對高雅文化與流行文化見解頗深,在其間遊刃有餘,尤其令我欣慰。她並不把兩者看作需要調和的對立面,而是把它們看作表達同一種理念的不同方式(在我看來當屬灼見)。九九藏書
這篇為《喬納森·斯特蘭奇與諾瑞爾先生》所作的序寫得很差(順便提一句,按照蘇珊娜·克拉克自己的讀法,Norrell這個姓的發音可與Quarrel或者Sorrel押韻),對蘇珊娜·克拉克本人的介紹也欠佳,配不上她和她這部作品。不過,我講我的故事,講法兒由我說了算;我就來講講我是如何與蘇珊娜·克拉克和她這本書結緣的。九_九_藏_書
我把讀後感寫在了自己的博客里,還給蘇珊娜的編輯去了封信,對她說我認為這本書是過去七十年間英國人筆下所有的奇幻作品里寫得最好的一本。(當時我覺得只有霍普·米爾利斯的小說《霧中盧德鎮》能與之媲美。偶有人問我托爾金如何,我說我始終認為《魔戒》算不上英倫奇幻,而是一部史詩奇幻。)這部小說中和了平凡與超凡,故事里的仙境與人間也許並不像我們看到的那樣大相徑庭,它們也許只是回答同一個問題的不同方式而已。
作為附言,我很高興地告訴大家,克拉克女士縱有這般成就,依舊我行我素。她還是十多年前我遇read.99csw•com見的那位時髦、瀟洒的女士,依舊才思敏捷。她的頭髮已經全白了,白卻白得高雅,白得有腔調,於是在書的封底給人留下氣勢恢弘的印象。而柯林·格林蘭這些年古靈精怪的勁兒已經少多了,失去的精靈勁兒,他在他巫師的派頭裡找補了回來。如今人們見了他,會隱約覺得他只是在等一隊霍比特人經過,好派人家去歷險。然而,他眼中殘存的那一絲海盜才有的微光總會令我猶豫再三,不知是否該去冒這個險——假如我是那隊霍比特人中的一員,而不是如今這支筆杆子。
想到這裏,這篇序也就寫完了。
對蘇珊娜來·克拉克來說——當她證實了一切並不是有人故意捉弄她——這又是一場意外(畢竟,如今能把短篇小說賣出去已經難於上青天,自己的短篇處|女作在未寄給任何編輯的情況下就賣了出去近乎天方夜譚,甚至比天方夜譚還要離奇)。
2004年2月,一封郵件令我迷惑卻又喜悅——《喬納森·斯特蘭奇與諾瑞爾先生》寄來了,雖是出版前的清樣,畢竟已是成稿。我帶我女兒赴開曼群島度假,她們在浪花里玩鬧戲水,我卻已經穿越到幾百年前、幾千英裡外,回到了攝政時期的約克、倫敦、歐洲大陸,體味到的https://read.99csw.com只有最最純粹的快|感,在文字以及文字所帶來的一切想象之間徜徉,最終發現,故事里的大道小徑,攜了註腳與美文,匯作一條巨路,載我前行。整整七百八十二頁,每一頁都令我樂在其中;全書讀畢,我樂得再讀他七百八十二頁。她提到的東西,我喜歡;她沒提到的東西,我也喜歡。我喜愛脾氣古怪的諾瑞爾,喜愛斯特蘭奇——他並不真那麼無能,也喜愛烏衣王約翰·烏斯克格拉斯——他並未出現在書名里(除非藏在那個「&」符號背後),卻在書名里的二人上空盤旋。我喜愛故事里的配角,喜愛那些註腳,喜愛那個寫故事的人——那個人,我確信不是克拉克女士,而是一個獨立的人物,她寫書的年代離斯特蘭奇和諾瑞爾並不像我們這樣遙遠。
後來的十年間,人們問我最喜愛的作家有誰,在我列出的各種榜單上,總有蘇珊娜·克拉克的大名。我會說她寫過的短篇小說為數不多,篇篇是真金白銀;我會說她正在創作一部長篇,總有一天人人會對她耳熟能詳。我所謂人人,指的只是一小部分人,人雖少,卻彌足珍貴。我推測,蘇珊娜·克拉克作品高妙的格調,對於一般大眾來說會顯得太另類、太離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