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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 西漢初年的「休養生息」

漢是繼秦朝而出現的統一王朝,包括西漢和東漢(也稱前漢和後漢),分別建都於長安和洛(雒)陽。在兩漢之際,還有王莽、劉玄兩個短暫的統治時期。它們的年代分別如下:
西漢:公元前202~公元8年;
王莽:公元8~23年在位;
劉玄:公元23~25年在位;
東漢:公元25~220年。
漢高祖劉邦建立的西漢王朝,各種制度基本上沿襲秦朝而有所增益,但在施政方面則以秦朝速亡為鑒,力求在穩定中發展。文景之治以後出現的漢武帝劉徹,以其雄才大略鞏固並發展了秦始皇創立的統一事業和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他統治的半個世紀,是西漢王朝的鼎盛時期。武帝以後,西漢經濟繼續有所上升,但國力逐漸衰落,社會矛盾激化。王莽代漢未能緩和矛盾,終於爆發赤眉、綠林起義。
漢光武帝劉秀鑒於西漢以篡奪而亡,企圖進一步加強專制皇權,剝奪相權。但是世襲的皇位制度不能保證每代皇帝都有能力實現皇權。封建田莊經濟的發展,豪強地主勢力的擴張,滋長著分裂因素。外戚、宦官貪立並挾持幼帝,迭相執政,使皇權旁落,矛盾重重,統治日趨腐朽。遍及許多州郡的黃巾起義瓦解了東漢王朝。189年,東漢政權被權臣逼迫,遷離洛陽,從此至220年,東漢正朔雖存,但歷史已進入三國時期。

西漢初年的「休養生息」

文帝、景帝統治時期(前179~前141),繼續「與民休息」,社會經濟逐漸發展,史稱「文景之治」。
漢文帝劉恆重視農業,屢誡百官守令勸課農桑。文帝十三年(前167)詔免田租;景帝元年(前156)復收田租之半,即三十稅一,並成為漢朝定製。文帝時,丁男徭役減為三年徵發一次,算賦也由每年百二十錢減為四十錢。長期減免田租徭賦,促進了廣泛存在的自耕農民階層的發展。西漢初年大侯封國不過萬家,小的五六百戶;到了文、景之世,流民歸還田園,戶口大規模地增長,列侯大者至三四萬戶,小的封國也戶口倍增,而且比過去富實得多。戶口繁息的迅速,是自耕農民階層得到發展的具體說明。
漢高祖消滅異姓諸王的過程中,其封國鄰接匈奴的諸王有的投降匈奴,有的勾結匈奴內侵。高祖於七年(前200)進擊投降匈奴的韓王信時,曾被匈奴圍困在白登(今山西大同東北)。以後,匈奴常常寇邊,擄掠人畜。婁敬向漢高祖建議與匈奴結「和親」,勸高祖以嫡長公主嫁給匈奴冒頓單于,厚備奩資,每年饋贈絮繒酒食等禮物,以緩和匈奴的侵擾。婁敬說,冒頓單于在世,是漢家的女婿;死後兒子做單于,是漢家的外孫,外孫自然不敢與外祖分庭抗禮。高祖用婁敬之議,取「家人子」為公主,與匈奴結和親,並開放漢與匈奴之間的關市。
閩越貴族無諸和搖,率部眾參加過反秦起義,以後又助漢滅楚。漢初,無諸受封為閩越王,都東冶(今福建福州);搖受封為東海王(又稱東甌王),都東甌(今浙江溫州)。東甌王、閩越王都參与了七國之亂,但景帝對他們沒有追究。
隨著糧價的下降和商業的活躍,也出現了新的問題,即大商人勢力膨脹,侵蝕農民,使一部分農民破產流亡。文帝、景帝都曾重申商人不得為吏的禁令,企圖限制商人的發展。為了提高谷價,緩和穀賤傷農的現象,晁錯向文帝提出了「入粟拜爵」的建議,准許富人(主要是商人)買粟輸邊,按所輸多少授爵。輸粟達六百石者爵上造(二級爵),達四千石者爵五大夫(九級爵),達萬二千石者爵大read.99csw.com庶長(十八級爵)。按照秦漢制度,爵級可以累計,高爵者可以得到相應的特權。晁錯又建議,入粟輸邊實行后,如果邊境積粟夠用五年,可令入粟者輸于郡縣,使郡縣也有積粟;邊境和郡縣都已充實,就可以免除天下田租。入粟拜爵辦法的實行,使農民的處境有所改善。
繼賈誼之後,晁錯屢次向文帝建議削奪諸王的封土。景帝時,吳國跋扈,晁錯又上《削藩策》。他說諸王「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之,其反遲,禍大」。景帝三年(前154),用晁錯之策,削趙王常山郡,削膠西王六縣,以次削奪,將及吳國。當年吳王濞就聯絡楚、趙、膠西、膠東、淄川、濟南等六國,發動了波及整個東方地區的叛亂,史稱「七國之亂」。
這時,漢高祖既沒有直接控制全國的力量,又認為秦朝不分封子弟招致速亡,所以在異姓王的舊地陸續分封自己的子弟為王,用以藩屏漢室,史稱同姓諸侯王。當時同姓王國有九,封地犬牙相制,每個王國都無法獨樹旗幟,對抗朝廷,西漢統治看起來非常牢固。漢高祖還與群臣共誓,「非劉姓不王」。大的王國跨州兼郡,連城數十,如齊國轄地六郡七十三縣,代、吳兩國各三郡五十三縣,楚國三郡三十六縣。與此同時,中央直轄土地不過十五郡,大體相當於戰國後期的秦國,其中還夾雜了不少列侯封國和公主「湯沐邑」。這種局面,依舊是干弱枝強。為了控制諸侯王國,漢政府規定中央派太傅輔王,派丞相統王國眾事,並重申無皇帝虎符不得發兵。但是王國得自置御史大夫以下官吏,自征租賦,自鑄貨幣,自集軍隊,實際上仍然處於半獨立狀態。
呂后統治時期,大封諸呂為王、侯。呂后死,劉氏諸王與西漢大臣合力消滅了諸呂的勢力,迎立代王劉恆為帝,是為文帝。文帝時期同姓王的勢力更加發展。賈誼在《治安策》中認為當時形勢是中央弱而王國強,像腫病患者一樣,肢體和指頭不能屈伸。他說,天子的近屬有的並無封地以為藩屏,而天子的疏屬有的卻擁有足以逼迫天子的實力。他認為,https://read.99csw.com要使天下治安,最好的辦法莫過於「眾建諸侯而少其力」,諸侯國小力弱,不易產生邪心,天子也便於控制。這樣,天子治理天下,就能夠指揮如意,像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賈誼的建議,在當時沒有被採納,但是賈誼死後四年,即文帝十六年(前164),文帝分齊國之地為六國,分淮南國之地為三國,實際上就是賈誼「眾建諸侯」之議的實現。
漢高祖命陸賈著書論說秦失天下的原因,陸賈在他所著《新語》一書的《無為》篇中指出:秦代事功越煩,天下越亂;法禁越多,姦宄越盛;兵馬越眾,敵人越多。秦始皇並非不欲為治,但秦朝崩潰,正是由於舉措太暴、用刑太過的緣故。從陸賈所揭示的歷史教訓中,漢初統治者認識到,在當時的條件下,只有輕徭薄賦慎刑,才能緩和農民的反抗,鞏固自己的統治。這樣就形成漢初「黃老無為」的政治思想。漢高祖以及文景時期的許多措施,正是這種無為思想的體現。
⑷抑制商人,不許他們衣絲、操兵器、乘車騎馬,不許他們做官,加倍徵收他們的算賦,以限制商人對農民的兼并。
文景時期,繼續與匈奴和親,厚予饋贈,但是匈奴仍然不斷侵犯邊境,每次入塞,都要搶走人畜,毀壞莊稼。文帝十四年(前166),匈奴南下,游騎迫近長安。為了抵抗匈奴的侵擾,文帝用晁錯之議,募民遷徙塞下,墾田築城,加強邊防。晁錯所倡入粟邊塞者得以拜爵的辦法,正是在匈奴威脅嚴重的時候提出來的。

文景之治

⑵命令在戰亂中聚保山澤的人各歸本土,恢復故爵、田宅。承認各地小吏在戰爭時期占奪的土地。這些恢復故爵、田宅或新獲得土地的人,大多數是漢初社會中的地主。原來出身於農民或貧民、以軍功獲得高爵和較多土地的人,也成為漢初的地主。按照制度,爵在七大夫(即公大夫,七級爵)、公乘(八級爵)以上的,當時算是高爵。對於他們除了優先獲得田宅以外,還獲得若干戶租稅的封賞,叫作食邑。這些新形成的軍功地主,是西漢王朝的主要支柱。
⑴兵士罷歸家鄉。入九*九*藏*書關滅秦的關東人願留在關中為民的,免徭役十二年,回關東的免徭役六年。軍吏卒無爵或爵在大夫(五級爵)以下的進爵為大夫,大夫以上的加爵一級,並一律免除本人及全家的徭賦。歸農的軍吏卒,按照爵級高低,也就是軍功大小,給予田宅。他們之中除少數高爵的上升為地主外,大部分還是一般農民。這些農民在和平安定環境中獲得了土地,提高了生產積極性,是漢初穩定農村秩序、恢復農業生產的一支重要力量。
農業的發展,使糧價大大降低,文帝初年粟每石十余錢至數十錢。商業也活躍起來了。文帝十二年一度取消過關用傳(一種由官府頒發的通過關津的憑證)的制度,有利於行旅來往和商品流通。文帝弛山澤之禁,促進了鹽鐵業的發展。農民有山澤得以漁樵,有利於生活和生產。
漢初七十年的歷史,是社會經濟從凋敝走向恢復和發展的歷史,也是中央集權逐步戰勝地方割據的歷史。

對匈奴的和親和對南越的安撫

文帝廢除了漢律中沿襲秦律而來的收孥相坐律令,縮小了農民奴隸化的範圍。文帝、景帝又相繼廢除了黥、劓等刑,減輕了笞刑。這個時期,官吏不濫用刑罰,斷獄但責大旨,不求細苛;定刑可上可下者從輕處理。
⑸減輕田租,十五稅一。

西漢「黍粟萬石」陶倉。陝西西安臨潼區出土。
高帝十一年(前196),派陸賈出使南越,冊封趙佗為南越王,剖符通使,使他「和集百越」。趙佗接受了漢朝封號,願為藩輔。呂后統治時期,嚴邊防之禁,不許把銅、鐵、農具和母畜運往南越。趙佗反對這項政策,一度自稱南越武帝,與漢朝皇帝相抗衡。他還進攻長沙國,控制閩越、西甌,使南越成為「東西萬余里」的大國。呂後派周灶率軍出征南越,軍未逾嶺而罷。漢初漢軍使用過的兩幅帛制長沙國南部地區地圖,在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這是中國現存最https://read.99csw.com早的地圖。
惠帝、呂后時期(前194~前180),無為思想在政治上起著顯著作用。丞相曹參沿襲蕭何輔佐漢高祖的成規,無所變更。在這十五年中,很少興動大役。惠帝時修築長安城,每次發民為期不過一月,而且都在冬閑的時候進行。惠帝四年(前191)罷省妨礙吏民的法令,廢除秦始皇焚書時頒行的「挾書律」。呂后元年(前187),又廢除夷三族罪和以過誤之語為妖言而加以重責的所謂「妖言令」。十五稅一的田租制度和邊境戍卒一歲一更的兵役徭役制度,也在這時重新確定。景帝二年(前155)把秦時十五(一作十七)歲傅籍給公家徭役改為二十歲始傅(著于漢律的傅籍年齡為二十三歲,是武、昭時事)。
但是文景時期一些看來對農民有利的措施,對地主、商人更為有利。例如減免田賦,地主獲利最大;入粟拜爵,也有助於大商人政治地位的提高。所以這些措施歸根到底還是會助長兼并勢力,加劇階級矛盾。
⑶以飢餓自賣為奴婢的人,一律免為庶人。
南越之地本是秦朝的郡縣,越、漢雜居。秦末,秦龍川令趙佗行南海尉事,佔據嶺南,絕道聚兵自守,自立為南越王。趙佗依靠漢越地主貴族,採用秦和漢初的政治制度,進行統治。他治理南越很有條理,秦時由中原謫徙嶺南的居民,在戰亂中得以少受損害,而越人各部彼此攻擊的習俗,也大有改變,在一定的時期內起了保境安民的作用。
面對這種殘破局面,漢高祖劉邦不得不把恢復農業生產、穩定封建秩序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為此採取了一些重要的措施:
文帝為了「休養生息」,盡量避免對南越用兵。他按照趙佗的要求,罷省邊界戍軍,併為趙佗修治真定(今河北正定東南)祖墳,給趙佗在故鄉的兄弟以官職和賞賜。在這種情形下,陸賈再次出使南越,趙佗答應取消帝號,恢復藩屬關係。

削弱王國勢力

漢高祖認為臨時頒行的約法三章不足以「御奸」,命丞相蕭何取秦法加以損益,制定《九章律》,作為鞏固統治的重要工具。
西漢初年,六國舊貴族如齊之田氏,楚之昭、屈、景氏和懷氏以及燕、趙、read•99csw•com韓、魏之後,仍然是強大的地方勢力。漢高祖把這些舊貴族以及其他「豪傑名家」十余萬口,遷到長安附近。這次遷徙的規模很大,據說使得關東「邑里無營利之家,野澤無兼并之民」,六國舊貴族和豪傑的分裂活動被控制了。
秦漢之際,匈奴越過河套,向南進入蒙恬所取「河南地」。漢初,與匈奴大體上相持於今蘭州、固原、橫山、榆林、托克托一線的邊塞。
西漢社會中還有另一種割據勢力,這就是漢高祖在戰爭年代為了合力擊楚而分封的諸侯王。漢五年(前202),功臣為王者七人,即楚王韓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韓王信、趙王張敖、燕王臧荼、長沙王吳芮,史稱異姓諸侯王。異姓諸侯王據有關東的廣大區域,大體相當於六國故地。他們擁兵自重,各據一方,是統一的隱患,是中央集權的嚴重障礙。漢高祖採取了斷然手段,來消滅異姓諸王。他首先消滅燕王臧荼,立盧綰為燕王。從六年到十二年,又接連消滅楚、韓、趙、梁、淮南和燕等六王。只有長沙王由於其封國僻遠,又處在漢與南越的中間地帶,可以起緩衝的作用,所以直到文帝時才以無後而國除。
楚漢之際四年多的戰亂中,生產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經濟凋敝。農民大量流亡異鄉,賣妻鬻子,城市人口減少,市場混亂。投機商囤積居奇,物價踴貴,米一石值萬錢,馬一匹價百金。新建立的西漢政權,府庫空虛,財政困難,天子找不到四匹同色的馬來駕車,將相有時只好乘牛車出門。
文帝統治期間,宮室苑囿,車騎服御,都無所增益。文帝為了節省黃金百斤而罷建露台。這對地主、商人中正在興起的奢靡之風,多少會起一些制約作用。
七國之亂,是地方割據和中央集權之間矛盾的爆發。叛亂初起,漢景帝劉啟誅晁錯以謝吳王,但吳王並不息兵。由於梁國的堅守和漢將周亞夫所率漢軍的進擊,叛亂在三個月內就被平定了。七國之亂平定以後,景帝鞏固削藩成果,損黜王國官制及其職權,降低諸侯王權力,規定諸侯王不再治民。從此諸侯王強大難制的局面大為緩和,中央集權走向鞏固,國家統一顯著加強了。

漢高祖穩定封建秩序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