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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 東漢時期封建經濟的發展和豪強勢力的擴張

東漢時期封建經濟的發展和豪強勢力的擴張

大地主的田莊

據《四民月令》記載,大地主的田莊里,還擁有一支私家武裝。每當二三月青黃不接或八九月寒凍將臨時,地主糾集一部分農民,在田莊里「警設守備」「繕五兵,習戰射」,準備鎮壓可能出現的農民暴動。樊重田莊擁有「兵弩器械」,也說明存在著一支私家武裝。出土的一些東漢時期的陶制樓閣、院宅模型,帶有圍牆、角樓、望樓、飛橋,具有軍事性質。前述和林格爾漢墓壁畫,亦於宅旁繪有望樓。持武器守衛于這類建築物內外的武士,自然都是地主的私兵。還有一些東漢農夫俑和持盾武士俑,兩者衣著相似,都佩戴環首大刀,表現了依附農民和私兵身份的一致。出土東漢畫像石和墓室壁畫中,常見以蘭錡(兵器架)陳設兵弩的圖像。私人邸宅用蘭錡陳設兵弩以顯示威儀,西漢時僅限於顯貴官僚,所以極為罕見。東漢時蘭錡圖像在一般官吏和地主墓中多有出現,也反映當時地主田莊私家武裝的普遍。
田莊里被剝削的勞動者,是貧苦的宗族、親戚和賓客,其中宗族占重要地位。一般說來,他們多是田莊主的依附農民,但依附程度不等。每年臘月,地主選配人力,安排田事,讓農民收拾農具,準備春耕。春凍一解,繁忙的農事正式開始,直到隆冬為止。農事稍閑的時候,農民還要為主人修理溝瀆,葺治牆屋。田莊主人對依附農民榨取實物地租,這種地租,按東漢初年馬援在苑川役屬賓客之例,是地主與田戶中分。如果加上勞役部分,則剝削率就要更大了。河南密縣(今河南新密)出土的一種畫像石,所表現的可能是地主收租的情景。內蒙古和林格爾出土的東漢墓的壁畫,再現了墓主的政治經歷,也描繪了田莊生產和生活的一部分內容。漢墓所在的定襄郡當時雖為邊郡,但壁畫所示的農桑畜牧情況,同《四民月令》中所述中原田莊相差無幾。
東漢後期,崔寔著有《四民月令》一書,是地主經營田莊的家歷。從書中所記的種植時令看來,它主要是根據中原地區特別是洛陽一帶的田莊情況寫成的。《四民月令》的資料,說明地主田莊中種有許多種類的穀物、蔬果、竹木、藥材和其他經濟作物,飼養各種牲畜,還有養蠶、繅絲、織縑帛麻布、染色、制衣鞋、製藥、釀酒醋、做醬等手工業。田莊主為了盤剝農民,除了放貸以外,還在各種產品的收穫季節分別收購這些產品,而在農民需要種子、食物、絹布的季節把這些物品賣出去,以圖獲取高利。地主甚至在四五月間天暖時購進農民禦寒用的敝絮,十月天寒時賣出,從中取利,可見地主盤剝農民無孔不入。這些也就是上述樊重田莊「閉門成市」的一部分具體內容。
黃河的修治,是促進東漢前期北方農業恢復和發展的一件大事。平帝時黃河決口,河道南移,河水大量灌入汴渠,泛濫數十縣。東漢初年,國家無力修治;河北的官僚地主為了使自己的田園免除河患,樂於以鄰為壑,又力阻修治汴渠。因此黃河以南的兗、豫等地人民,受災達六十年之久。明帝時,以治水read•99csw•com見長的王景和王吳,用堰流法修作浚儀渠。永平十二年(公元69),王景與王吳又率卒幾十萬修治黃河、汴渠。王景、王吳在從滎陽東到千乘(今山東高青)海口的地段內勘察地勢,開鑿山阜,直截溝澗,疏決壅積;還在汴河堤上每十里立一水門,控制水流。他們用這個辦法終於使河汴分流,消除了水患,使黃泛地區廣大土地重新得到耕種。河工告成后,明帝把濱渠下田賦予貧人,不讓豪右獨佔。
東漢經濟中,值得注意的是南方的經濟水平顯著提高,這在上述農耕、蠶桑、水利、銅鐵冶鍊、銅器製造和火井煮鹽等方面都有表現。與此同時,北方人口顯著減少,而南方人口卻大量增加。據《漢書·地理志》和《續漢書·郡國志》約略比較,揚州人口概數從三百二十一萬增加到四百三十四萬,荊州從三百七十四萬增加到六百二十七萬,益州從四百五十五萬增加到七百二十四萬。其中荊州的零陵郡增加了七倍多,長沙郡四倍多,桂陽郡三倍多。南方戶口增加,除了本地滋生率提高和北人南移的原因以外,還由於南方各族人民大量成為東漢的編戶。今雲南地區當時人口增加五倍之多,主要是東漢時「徼外蠻夷內附」的直接結果。丹陽、豫章、長沙、零陵、桂陽等郡人口增長,自然與越人、蠻人成為東漢編戶有關。桓帝時抗徐試守宣城長,把深林遠藪中「椎髻鳥語」之人大量移徙縣城附近,就是一例。南方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南方人口的增長,也是南方各民族社會進步和封建經濟領域在南方逐漸擴大的表現。
針對這種情況,光武帝在建武十五年採取了新的措施。他下詔州郡檢核墾田頃畝和戶口年紀,名為度田。度田的目的,除為了掌握確實的名籍和田數,以增加賦稅收入外,更重要的是企圖通過戶口年紀的檢核,以控制和解散豪強武裝。但是州郡官吏畏懼豪強,不敢對他們推行度田,反而借度田之名蹂躪農民。農民被驅聚田中,遮道啼呼。光武帝以度田不實的罪名,處死了河南尹張伋以及諸郡守十餘人。接著,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並起,到處攻劫,殺害長吏。郡縣出兵追討,他們就解散,郡縣撤兵,他們又屯結起來。這實際上是大姓兵長對度田的抗拒。光武帝發兵威脅他們,把捕獲的大姓兵長遷徙他郡,賦田授廩,割斷他們與鄉土的聯繫。經過這次鬥爭后,豪強武裝轉為隱蔽狀態,形勢相對緩和了。度田與案比(案戶比民)的制度,在形式上成為東漢的定製,但實際上無法真正實行。
但是在東漢建國以後的十余年中,兵長、渠帥的活動迄未停止。他們散在郡縣,威福自行,權勢勝過官府。小民得罪天子,不過身死,得罪這些兵家,往往要滅門絕族。在光武帝的軍事壓力下,這些兵長、渠帥各生狐疑,他們彼此聯繫,擁眾戒備,長期不散。所以,儘管全國統一戰爭已經結束,地方豪強勢力仍然囂張,東漢統治還不鞏固。
擁有大田莊的大地主聚族而居,往往有族墓。河北無極縣的甄氏族墓,上起兩漢之read.99csw.com際,綿延五百年。陝西潼關縣的弘農楊氏族墓,自楊震以下曆數代之久。安徽亳州曹氏族墓,包括魏武帝曹操先輩多人。與家族勢力發展相應,厚葬習俗盛行。子孫為先人修墓,都極力經營墓室,多埋珍寶、人俑、車馬,用壁畫、畫像石、畫像磚加以裝飾,並且大起冢塋,廣建祠堂。當時的一些著作重視氏族源流的考察和記錄,王符《潛夫論》有《志氏姓》,應劭《風俗通》有《姓氏篇》,與司馬遷所見上古的《帝系》《世本》《譜牒》等記載帝王、諸侯、大夫世系者性質不同。這也是大族勢力發展的反映。
煉銅和銅器製作,在長江以南的很多地方都很發達。廣漢、蜀郡、會稽以及犍為屬國的朱提縣堂狼山(在今雲南昭通)等地,都有興盛的銅器製作業。廣漢、蜀郡的官府作坊仍有一定規模,但是私人作坊所制銅器,數量更要多些。朱提堂狼的銅洗,會稽的銅鏡,歷代出土都很多。銅鏡遠銷國外,日本、朝鮮多所發現。此外蜀郡、廣漢的漆器生產也有發展,出土漆器數量很多,也遠銷國外。北方各地品種繁多的精美絲織品,其質量在西漢的基礎上繼續有所提高。東漢末年,成都織錦開始發達起來。此外,出土東漢畫像磚表明,巴蜀地區人民此時已經利用火井煮鹽。
南方經濟的發展,使東漢後期得以屢次調撥荊州、揚州的江南各郡租米賑濟江淮地區和中原災民。明帝永平年間,東漢王朝發徒兩千人,重開今寶雞與漢中之間的褒斜道,並在沿途修建驛亭橋閣,便利了益州與中原的交通。據《華陽國志》記載,東漢府庫充斥西南財貨,朝廷也多西南人才,可見益州同揚州、荊州一樣,在東漢的政治、經濟中都具有重要的地位。不過益州富在蜀郡,巴郡則還相當落後。
最晚到兩漢之際,中國已出現了水碓,據說它在穀物加工方面的功效,比用足踐碓高十倍,比杵臼高百倍。東漢末年,出現了提水工具翻車、渴烏,翻車設機車以引水,渴烏為曲筒以氣引水。
東漢初年,各地原有鐵官多未恢復,不少人私自冶鐵鑄器。南方地區也逐漸出現了冶鐵和鐵器製造業。桂陽郡(治今湖南郴州)的耒陽出鐵,別郡的人常聚集在這裏冶鑄;衛颯任桂陽太守,上章請求于耒陽置鐵官,罷斥私鑄,每年增加收入五百余萬錢。章帝時曾擬全面恢復筦鹽鐵舊制,沒有成功。和帝即位,正式罷鹽鐵之禁。從此各地私鑄日盛。東漢鐵器出土地點遠比西漢為多,除北方外,今南京、杭州、紹興、南昌以及一些南方腹地都有東漢鐵器出土。這個時期,主要兵器全為鐵製品,鐵兵器外形也比西漢時期加大。大地主、大商賈公開製造兵器,質量比官器要好。據桓帝時崔寔為五原(治今內蒙古包頭西北)太守所見,武勇的邊民都用私家製造的兵器,而不肯用官器。鐵制的生活日用品,在南北各地也多有發現。這種種情況說明,鐵器的使用已遍及於人民生活的各個領域,也說明鐵的總產量比過去大為增加。東漢初年,杜詩在產鐵地南陽任太守,他推廣水力鼓風用的水https://read.99csw.com排,鑄造農器,用力少,見功多,是冶鐵技術史上一項重大改革。
地主在一定的時節按不同的親疏關係「賑贍貧乏」「存問九族」「講和好禮」。樊重在田莊中,據稱也是「賑贍宗族,恩加鄉閭」。這樣就使封建剝削關係蒙上一層宗族「恩紀」的色彩,能夠更有效地束縛農民。東漢時修成的《白虎通》一書,從意識形態上反映了宗族統治秩序。

河南新野東漢畫像磚中持盾站立的亭長
封建經濟的發展,在西漢後期導致了豪強勢力的擴張。劉秀本人就是南陽的大豪強。南陽郡和河北諸郡響應劉秀的人,多是擁有宗族、賓客、子弟的豪強地主。劉植、耿純以私兵隨劉秀,成為東漢開國勛臣,他們在病危時都指定子侄代統營眾,不願放棄私家武裝。在農民起義軍所至的地區,豪強地主多聚眾自保,待機漁利,如劉秀母舅南陽樊宏作營塹以待劉秀;京兆第五倫聚宗族鄰里依險阻固,抗拒赤眉;南陽族姓馮魴聚賓客,招豪傑,作營塹,觀望等待。這些豪強地主都先後歸附劉秀,成為劉秀的有力支柱。
漢光武帝劉秀在國內統一戰爭中,利用農民戰爭造成的有利形勢,于建武二年至十四年(公元26~公元38)連續六次頒布釋放奴婢的詔令。詔令規定:凡屬王莽代漢以來吏民被沒為奴婢而不符合漢法的,青、徐、涼、益等割據區域吏民被略賣為奴的,吏民的妻子遭飢亂被賣為奴而要求離去的,一律免為庶人;奴婢主人如果拘執不放,按漢「賣人法」和「略人法」治罪。建武十一年,光武帝又連續頒令:殺奴婢的不得減罪;灸灼奴婢的按法律治罪,免被灸灼者為庶民;廢除奴婢射傷人棄市律。西漢後期和王莽統治以來,「賣人法」和「略人法」已成具文,收孥相坐律得到恢復,奴隸問題的嚴重性增加了。光武帝的這些詔令,體現了農民戰爭對奴隸制殘餘的掃蕩,也起了動搖青、徐、涼、益等州割據勢力的作用。
明、章、和帝時,社會經濟雖然向上發展,但農民棄業流亡,「裸行草食」的現象依然存在。明、章、和帝不得不屢下詔令,以苑囿地和郡國公田賦予貧民耕種。有時還要給予種糧,蠲免租賦,以緩和農民的不滿。
生產工具和生產技術的改進,使農產品的畝產量顯著提高。據《九章算術·衰分》命題,一畝產粟二斛,當符合東漢初年實情。《東觀漢記》記載,章帝時張禹在徐縣開蒲陽舊陂,墾田四千余頃,得谷百萬余斛,每畝產量在二三斛之間。漢末仲長統在《昌言》中談及當時的農田畝產量和租率時說:「今通肥饒之率,計稼穡之入,令畝收三斛,斛取一斗,未為甚多。」所謂畝產三斛(斛指小石,一石合二市斗;畝產三石合每市畝產粟二百八十一市斤),比《漢書·食貨志》所記西漢的畝產量高很多。如果是有水利灌溉的土地,產量就更九九藏書高:「故鹵地,誠得水,可令畝十石。」史籍所記東漢戶口數和墾田數都比西漢的最高數字略少,這是由於東漢地主隱匿的土地和人口大大超過西漢,不能據以判斷東漢農業水平。
關東地區以至於長江以南,陂池灌溉工程也陸續興建起來。汝南太守鄧晨修復了鴻郤陂(在今河南汝南、息縣間),以後鮑昱繼續修整,用石閘蓄水,水量充足。南陽太守杜詩修治陂池,廣拓土田。漁陽太守張堪在狐奴(今北京順義境)引水溉田,開闢稻田八千多頃。章帝時,王景為廬江太守,修復芍陂(在今安徽壽縣),境內得以豐稔。在芍陂舊址,曾發現一處東漢時的以夾草泥土修築閘壩的水利工程遺存。江南的會稽郡在稍晚的時候修起了鏡湖(今浙江嘉興鑒湖),周圍築塘三百多里,溉田九千多頃。巴蜀地區的東漢墓葬中,有許多池塘、水田的陶制模型出土,池塘和水田之間,連以渠道,這是巴蜀地區水利灌溉發達的實證。廣東佛山也有水田模型出土。各地興復或修建的陂湖渠道還有不少。
東漢時期,北方的通都大邑,商業仍然發達。首都洛陽在今洛陽市東,東西約漢六余里,南北約漢九余里,與今實測城周長一萬三千零六十米之數相近。洛陽地處中原,交通便利,是東漢商業最發達的城市。豪強富室操縱了大商業,船車賈販,周於四方,貨物積貯,滿於都城。他們還大放高利貸,所取利息可以和封君相比。這個時期,百郡千縣,市邑萬數,都卷進了商品流通範圍。官僚貴戚憑藉權勢,不僅大規模地從事內地貿易,還從事西域貿易和國外貿易。竇憲曾寄人錢八十萬,從西域購買雜罽十余張;又令人運雜采七百匹,白素三百匹,以市月氏馬、蘇合香和毾㲪。從建武十六年(公元40)開始,東漢重鑄五銖錢,其時商品流通量加大,而政府鑄幣能力卻不夠。貨幣數量既不能滿足需要,質量又很低劣,所以市場比較混亂。整個東漢時期,縑帛和穀物都具有貨幣職能,在流通中起輔助作用。

生產的發展 南方經濟水平的提高

光武帝對豪強地主武裝的妥協

豪強地主雖然有很多人經營大商業,船車周於四方,但是他們勢力的基礎,是他們的大田莊。光武外祖南陽樊重的田莊,高樓連閣,陂池灌注,竹木成林。田莊里種地三百頃,還放牧養魚。田莊經營絲麻手工業,自製各種器物,據說「巧不可言」。田莊內部「閉門成市」,基本生活所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不必仰賴田莊外面的市場。在出土實物方面,四川各地的畫像磚,刻畫著地主宅院外面的稻田、池塘、山林和鹽井;山東滕州宏道院的畫像石,則表現了地主田莊中冶鐵的情景。這些資料,說明地主田莊經濟力量的強大和很高的自給自足程度。至東漢後期,「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群,徒附萬計」。他們可以蔭庇自己的宗族、賓客作為依附戶,依附戶不用向國家繳納賦稅和服徭役。
東漢時的農業生產比西漢時有了提高。北方出土的東漢鐵農具䦆、鍤、鋤、鐮、鏵等,數量之多九-九-藏-書,大大超過西漢。犁的鐵刃加寬,尖部角度縮小,較過去的犁鏵堅固耐用,便於深耕。大型鏵比較普遍,其他農具一般也比過去寬大。東漢出土的曲柄鋤和大鐮,便於中耕、收穫。迴轉不便的耦犁(二牛抬杠),在某些地方已被比較輕便的一牛挽犁所代替。比較落後的淮河流域和邊遠地區,也在推廣牛耕和鐵鏵犁。南方的蜀郡發展了蠶桑業。長沙、桂陽、廬江等郡,蠶桑業也在逐步推廣。
由於豪強地主勢力的發展,東漢農民創造的物質財富,大部分不是作為賦稅流入國庫,而是作為地租為豪強地主所攫取。所以對於東漢王朝說來,經濟的發展,不是像西漢那樣表現為封建國家的強大和統一的鞏固,而是表現為封建國家的貧弱和政治的不穩。
度田以妥協告終,豪強勢力並沒有被根本削弱,土地兼并仍在繼續發展,廣大農民生活痛苦,怨氣滿腹。在這種情形下,光武帝憂心忡忡,甚至不敢貿然舉行封禪大典,說是不敢「欺天」。
光武帝對於嚴重的土地兼并問題,沒有也不可能提出解決辦法。東漢的土地兼并和人口蔭附問題,一開國就很嚴重。以光武帝為首的新的統治者本來是大地主集團,此時更是憑藉政權,進一步搜括土地,占奪人口,都城洛陽地區和光武帝家鄉南陽地區特別嚴重。但是在農民戰爭之後,腐敗的政治有所更新,農民處境多少有了改善,因而農業和手工業得以向前發展。
東漢時期,在官府手工業和官府工程中,大量使用刑徒勞動。此前,在秦始皇陵側,漢景帝陽陵附近,分別有秦和西漢刑徒墓出土,但是墓地小,不能同東漢相比。洛陽城南的東漢刑徒墓,在已發掘的一小部分墓地上,就有五百多座。死者軀體上下有磚,刻有獄名、刑名、姓名、死日等內容。死者絕大多數是青壯年,可以想見他們生前所受的非人待遇。
據《四民月令》看來,地主的私兵不是常設的,而是定期召集農民組成的,這與光武帝度田以前地主武裝「歲月不解」的情況,自然有所不同。這種私兵是維持本地封建秩序的支柱,是實現國家鎮壓職能的補充力量,這與度田以前地主武裝公開割據反抗的情況也不一樣。但是這種私兵既然是封建經濟的產物,在一定條件下它就可能轉化為公開的割據武力,轉化為統一國家的對立物,東漢末年豪強地主武裝割據局面驟然出現,其根源就在這裏。
那時,也有許多擁有武裝的豪強地主,稱為兵長、渠帥,雄張鄉土,抗拒政令。例如建武初年,趙魏豪右到處屯聚;清河大姓趙綱起塢壁,繕甲兵,為害一方;北海大姓夏長思囚太守,據城池,等等。這種人既不願放棄自己割據鄉土的武裝,歸附劉秀,又無力建號自守,與東漢統治集團公開抗衡。劉秀除了用武力削平一批之外,盡量採取安撫的手段對待他們,企圖以官爵相誘,不戰而使他們降服。建武二年(公元26),馮異代鄧禹取關中,劉秀告誡馮異不要用略地屠城的辦法,要力求做到平定安集。他還具體指明,營堡降者,遣渠帥謁京師,散小民歸農桑,壞其營壁使不能復聚。馮異如令而行,平輯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