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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北宋政治

宋,10世紀60年代到13世紀70年代建立的以漢族為主體的封建王朝。960年在開封建國,1127年政權南遷后建都臨安(今浙江杭州),1279年被元朝滅亡。習慣上稱1127年前的宋朝為北宋,1127年後的宋朝為南宋。

北宋政治

蜀洛朔黨爭
宋朝將全國居民分為主戶和客戶兩大類。鄉村主、客戶的差別,主要是以土地資產的有無來劃分。主戶是土地和資產佔有者,依照佔有數額的差別,分為五等。第一等戶大致是佔有土地三四頃到幾十頃、上百頃的大地主,第二、三等戶是土地較少的中、小地主,三等戶中也有自耕農。上三等戶習慣上稱為上戶,大致上屬地主階級。上戶中還包括官戶和形勢戶。官戶可以免除差役和雜稅等。第四、五等戶,習慣上稱為「下戶」。第四等戶僅有少量田產,第五等戶田地更少,很多是半自耕農,第四、五等戶佔主戶的大多數。鄉村客戶主要是佃農,他們全無田地,主要依靠租種地主的田地為生。宋朝的客戶一般不是地主的「私屬」,也被編入戶籍,成為國家的正式編戶,交納身丁錢和負擔夫役,部分客戶直接負擔二稅。宋廷逐步明確規定了客戶的遷移手續和社會地位。客戶在戶口統計中,約佔總戶數的百分之三十五左右。
遼軍不斷南侵 宋、遼澶淵之盟
廣大農民和地主階級及北宋統治集團的矛盾日益尖銳,農民、士兵的反抗鬥爭「一年多如一年,一火(伙)強如一火」。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空前加強
康定元年(1040)至慶曆二年(1042),西夏每年都對宋發動一兩次大規模的進攻。宋朝在西邊駐軍三四十萬,但諸將直接聽命于朝廷,作戰時互不聯絡,互不支援,難以合力攻敵。三川口(今陝西延安西北)之戰、好水川(今寧夏隆德東)之戰、定川寨(今寧夏固原西北)之戰,宋軍大將劉平、石元孫被俘,任福、葛懷敏等戰死,損失慘重。官私屋舍被夏軍焚毀,居民和牲畜屢遭屠掠。宋朝在屢敗之後,雖也在重新部署兵力,表示要整軍決戰,實際上卻希望能與西夏議和。西夏在與宋交戰中雖多次獲勝,但擄掠所獲既抵償不了戰爭中的耗費,也抵不上從前依照和約與通過榷場互市從北宋取得的物資。由於民間貿易中斷,西夏人民生活所必需的茶、紡織品等都很缺乏,他們也都厭惡戰爭,希望恢復和平互市。加上遼朝不願西夏過分強大,雙方出現了嫌隙。衡量利弊,李元昊遂在慶曆四年以如下條件與宋朝媾和:宋冊封元昊為夏國主,夏對宋名義上稱臣,宋每年「賜」夏絹十三萬匹、銀五萬兩、茶兩萬斤,還按年在雙方的節日贈西夏銀兩萬二千兩,絹、帛、衣著兩萬三千匹,茶一萬斤。重開沿邊榷場貿易,恢復民間商販往來。
宋太宗收復燕雲戰爭的失利
農田水利法
新法以「富國強兵」為目標,在西北邊防線上,對西夏展開了攻勢。到熙寧六年為止,由王韶採用「招撫」和鎮壓的策略,佔領了吐蕃部落居住的熙(今甘肅臨洮)、河(今甘肅臨夏東北)等州。王安石罷相后的元豐四年、五年,宋神宗又對西夏發動了兩次進攻。第一次攻西夏西平府(今寧夏靈武西南)之戰,宋軍無功而返;第二次永樂城(今陝西米脂西北)之戰,宋軍大敗,士兵、民夫損失二十余萬人。

《清明上河圖》(局部)
北宋張擇端繪。此圖表現了宋徽宗時期汴河兩岸的繁華生活場景。
在宋取守勢后,遼朝對宋卻展開攻勢。就在宋軍第二次收復燕雲戰爭失利的冬天,遼數萬騎逾燕山南下,宋軍劉廷讓率軍阻擊,分精兵與李繼隆,令其支援,而李繼隆逃至樂壽(今河北獻縣),坐視劉廷讓軍數萬人被殲于君子館(今河北河間北)。自此,遼利用其騎兵優勢不時進擾。咸平二年(999),遼承天皇太后、遼聖宗耶律隆緒率兵南下,宋將傅潛率大軍駐定州(今河北定州),閉門自守,不敢出戰。次年正月,遼兵到瀛州(今河北河間),大敗宋軍,擒宋將康保裔。咸平六年,望都(今屬河北)之戰,宋將王繼忠兵敗降遼。景德元年(1004),遼承天皇太后、聖宗又以收復瓦橋關(今河北雄縣舊南關)以南地區為名,發兵南下,迴避不少城市的攻堅戰,直趨黃河邊的澶州(今河南濮陽附近),對宋的都城開封構成嚴重威脅。

從慶曆新政到王安石變法

宋太祖時選練禁軍,作為正規軍,開寶時(968~976)有禁軍十九萬三千人,廂軍十八萬五千人。宋仁宗時,為對西夏用兵和加強對內鎮壓,各路廣募兵士,禁軍激增至八十多萬人,皇祐元年(1049),總計達一百四十萬人,為宋代的最高數字。宋朝用來養兵的費用,竟達全國財政收入總數的十分之七八。
宋徽宗自從聽到金兵南下的消息,即急忙傳位給太子趙桓(宋欽宗),企圖南逃避難。宋欽宗即位,改明年為靖康元年(1126)。這時朝野官民紛紛揭露蔡京、王黼、童貫、梁師成、李彥、朱勔等「六賊」的罪惡,要求把他們處死。宋欽宗被迫陸續將蔡京等人貶官流放或處斬。
宋太宗兩次攻遼失敗,便放棄收復燕雲的打算,只在河北平原上疏浚、溝通沿邊河道,使西起沉遠泊(今河北保定北)、東達泥沽海口(今天津塘沽南)的屈曲九百里之地,遍布塘泊,築堤貯水,沉遠泊以西則依靠種植榆柳林木,設置寨、鋪,派兵戍守,以與遼朝相對峙。
熙寧五年(1072)八月,司農寺制定《方田均稅條約》和《式》頒行。官僚地主無止境地兼并土地,隱瞞田產和人口,鄉村中、下戶賣掉土地,卻仍負擔重稅。田產不均、賦稅不實,一直是嚴重問題。方田均稅法分為方田和均稅兩部分,規定每年九月由縣官丈量土地,以東南西北各千步為一「方」,計四十一頃六十六畝多。依據方、庄賬籍,檢驗土地肥瘠,分為五等,規定稅額。丈量后,到次年三月向民間公布,分發方賬、庄賬、甲帖和戶帖四種土地帳帖,作為「地符」。分家析產、典賣割移,都以現在丈量的田畝為準,由官府登記,發給契書。詭名挾佃者,都予合併改正。同時,各縣以原有稅數為定額,禁止使用合零就整等手段超溢此額。荒地歸於耕佃之家,不必追查。瘠鹵不毛之地,允許佔有佃種。《方田均稅條約》和《式》頒布后,派濟州巨野縣尉王曼為指教官,先在京東路實行,再在各路推廣。到元豐八年(1085),開封府界、京東、陝西、河北、河東五路,「已方而見於籍者」共二百四十八萬余頃,約為全國納稅土地的半數以上,從而使賦稅的負擔與土地佔有的實際情況相符合,官府的田賦收入也得到保證。
在消滅各封建割據政權的同時,宋太祖、宋太宗還逐步加強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統治。安史之亂以來,藩鎮之所以能夠與中央皇室對抗,主要在他們「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財賦」,掌握和控制了地方的各種權力。為改變這種情況,宋太祖採取如下措施:
宋太祖總結了歷代的統治經驗,認為「可以為百代之利者,唯養兵也」,因而確定了募兵養兵制度。宋政府每年招募大量兵士,特別是荒年募兵更成為一項定製,其後的嗣君們謹守不變。被迫離開土地的農民以及流浪漢,所謂「失職獷悍之徒」,還有在死亡線上掙扎的饑民,這些本來足以危害宋專制統治的各種社會力量,通過募兵養兵制度,轉化為維護宋專制統治的軍事力量。
重和元年(1118),河北、京東遭水災,貧苦農民流離失所,無以為生。宣和元年(1119)十二月稍前,宋江領導京東路的農民舉行起義。起義軍活躍在河北、京東、淮南一帶。大約在方臘起義失敗的前後,宋江等三十六名首領接受了宋朝的招安,起義就此失敗。
賦役制度
在司馬光廢罷新法的過程中,守舊派中只有劉摯、王岩叟、劉安世等人完全贊成,而另外一些人則認為有些新法還可繼續施行,如范純仁不主張廢除青苗法,蘇軾、蘇轍、范純仁等人不主張廢除免役法。元祐元年(1086)九月,司馬光死,新法已大都廢罷,變法派也相繼被排擠出朝,新法的存廢已經不容再有爭論。
熙寧六年(1073)七月,正式頒行免行法。開封各行商鋪原來承擔供應官府所需物品的任務,經常被迫用高價收購貨物供官,所以「每糾一人入行,輒訴訟不已」。當年,肉行徐中正等首先提出向官府交納「免行役錢」「更不以肉供諸處」的要求。宋神宗命提舉在京市易務呂嘉問和開封府司錄司共同調查各行利害,成立詳定行戶利害條貫所,制定條法。免行法規定,各行商鋪依據贏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務交納免行錢,不再輪流以實物或人力供應官府。此後,宮廷買賣物品,都通過雜賣場、雜買務,並設置市司負責估定物價。
熙寧二年(1069)九月,制置三司條例司頒布青苗法。宋仁宗時,陝西轉運使李參在當地百姓缺少糧、錢時,讓他們自己估計當年穀、麥產量,先向官府借錢,谷熟后還官,稱「青苗錢」。幾年後,軍糧經常有餘。王安石、呂惠卿等據此經驗,制定青苗法。規定以各路常平、廣惠倉所積存的一千五百萬貫石以上的錢穀為本,其存糧遇糧價貴,即較市價降低出售,遇價賤,即較市價增貴收購。其所積現錢,依陝西青苗錢法,每年分兩期,即在需要播種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願原則,由農民向政府借貸錢物,借貸者,每五戶或十戶結成一保,由第三等以上戶充當「甲頭」,客戶貸款,須與主戶合保。在河北路,貸款的限額是客戶與第五等戶每戶一貫五百文,第四等戶三貫,第三等戶六貫,第二等戶十貫,第一等戶十五貫。本縣如有剩餘,允許第三等以上戶借貸。如還有剩餘,借貸給有物業抵當的坊郭戶,貸款以適中的糧價折算,收成后,隨夏、秋兩稅,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歸還穀物或現錢。凡災傷達五分以上的地區,允許延期歸還。先分派提舉官到河北、京東、淮南三路試行,俟其就緒,然後再在各路推行。
在上述變革之下,全國各地的「兵也收了,財也收了,賞罰刑政一切收了」,從而極大地加強了中央政府的統治力量。就宋代行政體制看,「收鄉長、鎮將之權悉歸於縣,收縣之權悉歸於州,收州之權悉歸於監司,收監司之權悉歸於朝廷」,「以大系小,絲牽繩連,總合於上」,把中央集權制強化到空前未有的程度。前此那些藩鎮割據勢力被完全剷除。在宋朝統治的三百余年中造成一個「無腹心之患」的統一的政治局面。
有些上戶採用詭名寄產或詭名挾佃的辦法,把全部或大部田產詭稱獻納于僧寺、道院,或者假立契書,詭稱典賣給官戶、形勢戶。還有一些上戶以及官戶則詭立許多戶名,把產業、人丁化整為零,想方設法,將本戶列入貧下單丁的戶籍,藉以避免納稅和服役。因此,繁重的賦稅和夫役,往往落到中、下戶以及客戶身上。他們為了避免重負,有的去為商賈、僧道,有的逃亡佣作。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改革家、思想家和文學家
字介甫,號半山。江西臨川(今江西撫州)人,世稱臨川先生。

宋代紙幣交子
交子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早的紙幣。最初在四川民間使用。宋仁宗天聖元年(1023)正式發行官方紙幣——官交子。
北宋王朝極其腐朽、黑暗的統治,使社會生產受到嚴重破壞。日益眾多的農民破家蕩產,「人不堪命,遂皆去而為盜」,已成為歷史的必然。

宋太宗趙炅(939~997)


宋太宗趙炅像

宋代第二代皇帝。宋太祖趙匡胤的弟弟。最初名匡義,太祖時改名光義,自己稱帝后又改名炅。趙炅在位期間(976~997)極大強化了中央集權,不僅大量招考文官任職,而且軍事上確立了強幹弱枝、限制節度使權力等政策,為後來北宋積貧積弱埋下了隱患。但是趙炅愛看書倒是留下了一段佳話:趙炅曾下令編修一部叫作《太平總類》的類書。書編好后,他決定每天看三卷。有人擔心他這樣讀書會太累,就勸他少讀些,他卻說:「我天性就喜歡讀書,讀起書來神清氣爽,怎麼會勞累呢?而且只要打開書卷就會有收穫,時間也不會被浪費。」這也就是成語「開卷有益」的來歷。趙炅最終用了一年的時間讀完了這部巨著,原書名也被改成了《太平御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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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還主張把宋神宗時為了對付西夏而建立的熙河蘭會路和在延州(今陝西延安)、慶州(今甘肅慶陽)外圍建立的安疆、葭蘆、浮圖和米脂等堡寨,都送還西夏,他認為這樣做既可免「激令憤怒」,還可以換取雙方短期內相安無事。
在打擊守舊派的同時,章惇等人逐步恢復新法。紹聖元年,依照宋神宗時的「條約」,恢復免役法、保甲法。二年,復青苗法。四年,重置市易務。元符元年(1098),「以常平、免役、農田水利、保甲,類著其法,總為一書」,名《常平、免役敕令》,頒行全國。在這段時間內,各項新法基本上按照熙寧、元豐時期的模式進行,只是為了克服熙、豐推行時曾經產生的弊端,並且為了消除阻力,對新法也稍稍做了一些改革。
在龐大的官僚機構中,一切因循守舊,以襲守成規相標榜。有人對朝政有所建明,即被指為喜功生事;或者不顧時忌,指事陳說,則被指為「沽激」。官員們以「因循懦默者為得計」,遇事唯恐承擔責任或招人非議,影響官位,腐朽的官氣和暮氣籠罩著整個宋朝政府。與此同時,大臣們競相「廣市田宅,爭求重利」,文武百官無不仿效。宋仁宗時,「勢官富姓,占田無限,兼并冒偽,習以為俗,重禁莫能止焉」,「公卿大臣之占田或千頃而不知止」。土地兼并的發展,使地主與封建國家、農民的矛盾日趨尖銳。
元豐八年(1085)三月,宋神宗趙頊死。十歲的幼子宋哲宗趙煦繼位,宋英宗的皇后高氏以太皇太後身份處理軍國大事。因為新法侵犯了皇親國戚的利益,高太后早就反對。她剛一執政,便首先起用在守舊派中享有聲譽的司馬光為宰相,由他主持廢除新法。
工匠是手工業中的直接生產者。宋朝官營手工業大都採用一種介於徵調和雇募之間的「差雇」制,輪流徵調工匠服役,給予雇值和食錢。民營手工業則普遍採用和雇制,僱主和工匠之間一般出於雙方情願。官營手工業也有採用和雇制的。有些經濟發達的地區還出現眾多的機戶(專門從事紡織業的人戶或作坊),如梓州(今四川三台)有幾千家,但機戶常被官府或官吏強迫織造匹帛,而且少給或拖欠工錢,以致破產失業。
司馬光死後,八十一歲的守舊派文彥博繼任左相。守舊派牢固掌握朝政后,開始因人事的傾軋和政見、學術主張的分歧而分化為幾個小集團。崇政殿說書程頤以師道自居,對宋哲宗正色訓誡,又主張一切都用古禮。中書舍人蘇軾認為他不近人情,每加譏諷。程、蘇二人從此尖銳對立。程頤及其門人賈易、朱光庭等被稱「洛黨」。蘇軾、呂陶等被稱為「蜀黨」。劉摯、梁燾、王岩叟、劉安世等被稱為「朔黨」。三黨展開了一場混戰。
宋初以來,為了供應京城皇室、百官、軍隊的消費,在江南、兩浙、荊湖、淮南等路設置發運使,負責督運各地「上供」物資。發運使只是照章辦事,完全按照每年的定額,豐年不敢多運,凶年不能少運,經常支出大筆運費,運來一些過剩物品,只得在京城半價拋售。各司往往隱瞞財富,不肯如實申報朝廷,反而以支移、折變等名目加倍收稅,朝廷調用物資時,又多不管產地和時令,一味強征。這些做法給富商大賈囤積居奇、控制市場提供了方便,百姓則被加重賦稅負擔,朝廷仍然財用窘急。
青苗法

楊業(?~986)

北宋抗遼名將。原為北漢名將,擅長騎射,北宋建立后曾捨命保衛北漢政權。北漢滅亡后,楊業拒絕投降,宋太宗珍惜這員勇將,便派北漢皇帝的親信去勸降。楊業痛哭之後投降宋朝。宋太宗任命他為左領軍衛大將軍,駐守代州。在雁門之戰中,楊業大敗契丹。這以後,楊業一直在雁門關對契丹備戰。雍熙三年(986),楊業作為潘美的副將隨軍北伐,由於受到監軍王侁的排擠而孤軍深入,被重兵包圍后又無援軍支援,最終受傷被俘、絕食而死。楊業及其後人楊延昭、楊文廣等抵禦遼和西夏也多有戰功,故後人稱為「楊家將」。

金軍第一次南侵
宋徽宗還用宦官直接掠奪民間田地。政和六年(1116),由宦官楊戩在京西路設公田所。楊戩死後,宦官李彥又設置西城括田所。李彥等人在京西、京東、京畿、河北等路,以把官地、荒地、逃田、退灘等收歸官府為名,將大量民田指作「天荒」,掠為「公田」,課取「公田錢」,強佔的田地共達三萬四千多頃。大批百姓被奪去常產,「愁怨溢路」。
蔡京借口「不患無財,患不能理財」,極力搜括財富。崇寧元年,恢復榷茶法,在產茶州軍設官場專賣,禁止商人、園戶私相貿易。崇寧四年,罷官場,允許商販向園戶買茶販賣,由官府「抽盤」后,批給茶引。政和元年(1111)后,朝廷一年的茶稅收入達四百余萬貫。每年以一百萬貫供皇帝「私奉」。蔡京還大改鈔鹽法,廢除東南六路官運官賣制,由商人任便向榷貨務出錢買鹽鈔,憑鹽鈔去產地領鹽,再到指定的州縣販賣。鈔法屢次更易,商人出錢買鈔,尚未領鹽,鈔法已變,又須貼錢領新鈔,如無錢更換新鈔,則「已輸錢悉乾沒,數十萬券一夕廢棄,朝為豪商,夕儕流丐」,甚至被迫自盡。朝廷還以賣鹽多寡為州縣官的考核標準,州縣往往強迫百姓按戶等買鹽,有的上戶一家全年買到上千貫,第三等末戶買到三五十貫。宣和元年(1119)前後,榷貨務歲入淮南和兩浙鹽利,分別為一千四百至一千五百萬貫和七百至八百萬貫,成為朝廷財政的一筆重要收入。宋徽宗見到鹽鈔、茶引成櫃搬入朝廷,得意地說:「此太師(即蔡京)送到朕添支也。」
調整封建國家、地主和農民關係的政策以及發展農業生產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和農田水利法。

北宋前期、中期的階級矛盾和農民起義

冗兵、冗官,加上最高統治集團的大肆揮霍,使宋王朝的消費逐年增加。據《宋史·食貨志》載,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全國收入一億五千零八十五萬余,支出一億二千六百七十七萬余。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全國收入一億二千六百二十五萬余,「而所出無餘」。到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財政已出現赤字。當年,全國收入一億一千六百一十三萬余,支出一億二千零三十四萬余,非常支出一千一百五十二萬余,竟然短缺近一千五百萬(單位均為貫、石、匹、兩等)。國家財政年年虧空,不斷「發諸宿藏」,以致「百年之積,惟存空簿」。宋朝的財政危機日益加深。
宋徽宗重用蔡京一夥,依仿製置三司條例司設置講議司,商定關於宗室、冗官、國用、商旅、鹽澤等政事。他們借推行新法之名,行聚斂之實,如免役法的恢復,鞏州(今甘肅隴西)的役錢由元豐時每年的四百貫增加到二萬九千余貫。方田的官員往往在原有稅額外,增加稅數,稱為「蹙剩」,一縣多達幾萬貫。在丈量過程中,賄賂公行,弊端百出。豪右形勢之家多減免賦役,把負擔都轉嫁到下戶頭上。
宋軍初戰獲勝,連下易(今河北易縣)、涿(今河北涿州)等州,嗣即因遼軍的苦守待援,不得不屯兵于堅城之下。宋太宗率軍于高粱河(今北京西直門外)與遼援軍展開激戰。在耶律休哥、耶律斜軫等軍夾擊之下,宋軍大敗,宋太宗中箭,急乘驢車逃走,從此不再親臨戰場。雍熙三年(986),宋軍再次發動了大規模的攻勢戰。東路主力由曹彬率領,自雄州(今河北雄縣)北上,攻涿州;中路田重進軍出飛狐(今河北淶源),攻蔚州(今河北蔚縣);西路軍由潘美、楊業率領出雁門(今山西代縣),攻山後諸州。宋方的戰略意圖是以東路軍牽制住遼的主力,使西、中兩路乘隙攻取山後諸州,然後三路大軍合擊幽都府。
元祐更化
遼軍的南侵,原是以掠奪財物和進行政治訛詐為目的,及侵入宋境后,因屢受挫敗,就示意願與宋朝議和。這恰好符合了宋真宗的意願。他只盼遼軍能夠儘快北撤,不惜代價。十二月,宋、遼商定和議,交換誓書,約定:宋朝每年交給遼朝絹二十萬匹、銀十萬兩;沿邊州軍各守疆界,兩地人戶不得交侵,不得收容對方逃亡「盜賊」;雙方不得創築城堡、改移河道。此外,還約定遼帝稱宋帝為兄,宋帝稱遼帝為弟。這就是所謂「澶淵之盟」。澶淵之盟后,王欽若轉而在宋真宗面前攻擊寇準,說寇準把宋真宗當作「孤注」一擲,訂立「城下之盟」是大恥辱。宋真宗罷免寇準,改任王旦做相。此後,宋朝裁減河北戍兵一半、沿邊戍兵三分之一。
募役法
歷代統治者都依賴軍隊以加強其專制統治。趙宋王朝對軍隊依賴的程度更超過前代。宋東京開封是無險可守的四戰之地,實現其「強幹弱枝」、「由中制外」的政策,就只能把重兵屯聚在京畿。於是「舉天下之兵宿于京師」,「屯兵于內,連營畿甸」,「以兵為險」,便成為宋王朝的基本方針。趙匡胤之所以重視募兵養兵制度,這是重要原因。宋初統治者雖然從根本上認為養兵「為百代利」,但又恐怕軍隊也可能因這樣那樣的事故而發生變亂,因而又制定了許多政策和措施,加以預防,其中主要的有:
十一月,金軍前鋒到達東京城外。閏十一月初,金軍攻城。城內兵力有限,士氣不振,宋廷于危急之際竟派郭京帶領「六甲神兵」出戰,大敗逃散,東京城破。宋欽宗派宰相何栗去金營求和,完顏宗翰、完顏宗望要宋徽宗前往商議割地。宋欽宗親去金營求降,獻上降表。從靖康元年十二月起,金軍大肆搜括宋朝宮廷內外的府庫以及官、民戶的金銀錢帛。靖康二年四月,金軍俘虜徽、欽二帝和后妃、皇子、宗室貴戚等人北撤。宋朝皇室的寶璽、輿服、法物、禮器、渾天儀等也被搜羅一空,金軍滿載而去,北宋從此滅亡。
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神宗趙頊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寧元年(1068)四月,召王安石入京,任翰林學士兼侍講,次年二月升任參知政事。神宗一心依靠王安石來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當時,王安石已成為眾望所歸的人物,士大夫們大都以為只要王安石登台執政,「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澤」。
軍隊和官僚機構是維護和運轉中央集權制的兩個重要工具,宋太祖、太宗採取種種防微杜漸的政策和措施,極力使這兩個工具適應專制主義的需要,從而表現了皇帝權力的空前加強。范浚在《五代論》中指出:「兵權所在,則隨以興;兵權所去,則隨以亡。」這些話揭示了唐末五代以來,在政治局面變換中,兵權所起的決定性作用。從小軍官到殿前都點檢,又從殿前都點檢躍上皇帝寶座的趙匡胤,十分懂得軍事力量的重要作用。因此,宋太祖、太宗所制定的軍事政策便具有了極其鮮明的時代特點。
各項新法或多或少地觸犯了中、上級官員以及皇室、豪強和高利貸者的利益,因此,在每一項新法實施的過程中,都無例外地遭到他們的阻撓和反對。他們在朝內外利用一切機會,製造事端,造作謠言,掀起陣陣波瀾,使新法不得不在十分艱難的環境下推行。
方田均稅法

妙音鳥磚雕
寧夏銀川西夏王陵出土。妙音鳥,梵語音譯為「迦陵頻伽」,佛經中多有記載,來源於印度神話,形象是半人半鳥,被作為佛前的樂舞供養。

六路發運使

六路是指北宋時期江南東、江南西、淮南、兩浙、荊湖南、荊湖北六路。當時六路已經是國家財富的倚重之地,宋神宗朝,江淮六路的各項賦稅收入佔到全國的三成以上,鹽稅甚至最高達到四成多。同時,江淮六路每年的上供糧食達到六百二十萬石,成為了宋代的重要糧倉。正因為江淮六路的作用日益重要,宋朝在江淮六路設立了江淮六路發運使和江淮六路轉運使。江淮六路發運使的職能非常廣泛,漕運上供糧食、保證京師物資供應是其核心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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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恢復新法的同時,章惇、曾布等又主持對西夏的開邊活動。紹聖二年八月,宋朝終止與西夏邊界談判,採取進築堡寨、開拓疆土的戰略,先後築堡寨五十余所,佔據了河東路西北、陝西路橫山和天都山一線的戰略要地,屢敗西夏兵,迫使西夏叩關求和。元符二年,又舉兵攻佔青唐(今青海西寧),以青唐為鄯州,邈川(今青海海東樂都區)為湟州,卻遭吐蕃族的反抗,宋將種朴陣亡,宋朝被迫放棄青唐等地。

潘美(925~991)


潘美像

北宋將領。字仲詢。大名(今屬河北)人。曾「平嶺表、定江南、征太原、鎮北門」,可謂戰功赫赫。在嗜殺、勇猛的一面外,他也有著令人稱道的另一面,比如他主動收養了後周世宗的幼子,待其像親生兒子一樣。另外《宋史》曾記載,潘美在行軍作戰時,若不順心就會大發脾氣,並嚴懲違犯軍令者,一些罪過不大的人也會被處死。他的部下李超負責行刑,每當遇到這種情況總會暗中暫緩行刑,等潘美怒氣平息、冷靜下來后再定奪。潘美並不怪罪,也由此避免了不少錯誤。由此可見,潘美是個性格剛烈、胸懷大度的將領,不能和楊家將演義中的那個「潘仁美」畫等號。但由於在北伐遼朝失敗受詔撤軍時,潘美與王侁等逼迫楊業冒險迎敵,導致楊業全軍覆沒,楊業被俘身亡。為此,潘美被削三任。

宋徽宗、蔡京集團的腐朽統治

淳化五年正月,起義軍攻克成都府,李順建國號「大蜀」,年號「應運」,佔領了劍關以南、巫峽以西的廣大地區。宋太宗極為震驚,立即派遣兩路大軍,分別向劍門(今四川劍閣北)和峽路進軍。李順原想在宋大軍入蜀前,先派兵佔領劍門棧道,但未獲成功。宋軍佔據棧道,得以長驅直入,李順也在戰鬥中壯烈犧牲。起義軍余部在張余、王鸕鶿等人領導下,在川南、川東一帶堅持鬥爭,直到至道二年(996)最後失敗。起義失敗后,宋朝取消了成都的博買務,川峽地區的封建生產關係得到了一些調整。
宋與西夏的和戰
宋西路軍進展迅速,連下寰(今山西朔州朔城區東)、朔(今山西朔州朔城區)、應(今山西應縣)、雲(今山西大同)四州,中路軍亦攻佔了蔚州。東路宋軍主力連續受耶律休哥軍的阻擊和騷擾,雖然攻佔了涿州,但糧道被切斷。在遼承天皇太后親率援軍和耶律休哥軍攻擊下,宋東路軍于岐溝關(今河北淶水東)大敗潰散,傷亡慘重。西、中兩路軍因此被迫撤軍。西路軍楊業由於得不到主帥潘美的支援,在陳家谷口(今山西寧武東北)戰傷被俘,絕食三日而死。
完顏宗望見宋朝備戰,勤王軍不斷來援,又因已得三鎮,便撤軍北歸。宋朝兩次出兵救援太原,均被金軍擊破,宋軍主力耗折殆盡。
政和五年(1115),遼朝統治下的女真族貴族首領完顏旻(阿骨打),在混同江(今松花江及同江以東黑龍江)邊建立起奴隸佔有制的國家,國號金。隨後向遼朝進攻,屢敗遼兵。宋徽宗等以為遼朝有必亡之勢,決定聯金滅遼,乘機恢復燕雲。宣和二年(1120),宋、金訂立「海上盟約」:雙方夾擊遼朝,金軍攻取遼的中京大定府(今內蒙古寧城境),宋軍攻取遼的南京析津府(今北京)和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滅遼后,燕雲之地歸宋,宋將原來送與遼的歲幣轉送給金朝。宣和四年,金軍攻佔遼中京、西京,由童貫、蔡攸統領的宋軍,接連兩次攻打遼南京,都被遼軍打敗。童貫要求金軍攻遼南京。十二月,金軍由居庸關進軍,一舉攻下遼南京。金朝提出:燕京(遼南京)歸宋,宋將燕京租稅一百萬貫給予金朝。宋徽宗、王黼全部應允照辦。金軍將燕京城內財物和男女擄掠一空而去,宋朝接收的只是一座殘破不堪的空城,改燕京為燕山府。
太平興國四年(979),宋太宗乘滅北漢之勢,移師遼南京幽都府(今北京),企圖一舉收復為石敬瑭割讓契丹的燕雲地區。
元祐四年,蔡確謫居安州(今湖北安陸),賦詩十章,被梁燾等守舊派指為「譏訕」高太后。高太后再貶蔡確新州(今廣東新興)安置。左相范純仁建言「不可以語言文字之間、曖昧不明之過,誅竄大臣」。蔡確貶后,梁燾、劉安世交章彈劾范純仁黨附蔡確,范純仁罷相。元祐六年,左相呂大防和右相劉摯不合,御史台官員鄭雍、楊畏依附呂大防,奏劾劉摯交結蔡確和章惇,梁燾、王岩叟雖上疏為劉摯辯護,劉摯卻終於罷相。朱光庭為劉摯辯解,也罷給事中。守舊派內部交訌的結果,使政局愈加混亂。
宋太祖、太宗建立的一些制度,大大加強了宋朝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造成了統一的政治局面,為經濟、文化的高度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但是由於「以防弊之政,作立國之法」,一些強化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政策和措施,轉化成為它的對立面,「冗兵」、「冗官」和「冗費」與日俱增,使宋封建國家陷於積貧積弱的局勢中。

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的發展

實行青苗法的目的,是要使農民在新陳不接之際,不致受「兼并之家」高利貸的盤剝,使農民能夠「赴時趨事」。跟高利貸者的加倍利息相比,青苗法取息二分或三分,應該說是比較輕的。青苗法限制了高利貸者的活動,朝廷也從中獲得大量利息。
宋朝的最高統治集團雖然把太原、中山、河間三鎮的土地和人民全部割歸金朝,三鎮的人民卻起而抗拒,「懷土顧戀,以死堅守」。北歸的金軍並不能憑靠宋朝最高統治集團的無恥諾言而佔有三鎮。因此,究竟應否割讓三鎮的問題,在北宋最高統治集團中也成為重新爭論的議題。於是在靖康元年八月,金軍再次南侵。完顏宗翰和完顏宗望仍分東、西兩路進兵。這時,宋將王稟堅守太原已八個多月,因糧盡援絕,九月初被攻下。東路金軍也於十月初攻入河北路的重鎮真定府(今河北正定)。宋欽宗驚慌失措,召集百官商議是否如約割讓三鎮事。這時,种師道已死,李綱貶官,主和派唐恪、耿南仲等控制朝政,堅主割地,遣返各地的勤王軍,撤除京城的防禦工事。金軍渡過黃河,完顏宗翰向宋朝提出,要划黃河為界,河東、河北地歸金。宋欽宗一一答應,並且親自下詔給兩路百姓,勸諭他們「歸於大金」。

北宋末年的農民起義

宋朝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嚴重,統治集團面臨危機四伏的局面,士大夫們感到必須採取措施,擺脫困境。早在宋真宗初年,知揚州王禹偁建議對遼和夏州李繼遷「謹邊防,通盟好」;減少官、兵冗員,減輕稅收;嚴格選舉,使入官不濫;淘汰僧尼,減少耗費等。寶元二年(1039),同判禮院宋祁上疏,以為國用不足在於「三冗三費」。「三冗」是全國有定官而無限員,各級官員比前增加五倍;幾十萬廂軍坐耗衣食;僧尼、道士人數日增而沒有限額。「三費」是道場齋醮,百司供費無數;京師多建寺觀,多設徒卒,增添官府衣糧;大臣罷黜,仍帶節度使銜,靡費公用錢。他主張裁減官兵,節省經費。所有這些足以說明,宋朝已經不能只率由舊章而無所作為地統治下去了。
⑵制其錢穀。宋初于各路設置轉運使,將一路所屬州縣財賦,除「諸州度支經費」外,全部運輸至宋統治中心開封。前此藩鎮以「留州」、「留使」等名目而截留的財物,一律收歸中央。
稍後,司馬光、蘇轍、蘇軾等也多次上奏札,提出「斟酌事宜,損益變通」的主張。司馬光的改革主張,主要為裁減禁軍,精加選擇;量材錄用官員,使久其任;減損冗費,節省財用;善於理財,保養財源,使「農儘力」「工盡巧」「商賈流通」,皆能樂業安富,然後「上下交足」。他還指出:「上下偷安,不為遠謀,此最國家之大患也。」蘇軾也提出了「課百官」「安萬民」「厚貨財」「訓軍旅」等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各個方面的改革主張。在百姓窮困、官府倉庫空虛、社會危機四伏的情況下,士大夫們「爭言便宜,以變更舊制」。改弦更張,勢所必然。
張迪、高托山等起義
宋真宗對遼和議后,兵士平時缺少訓練,不識戰陣,習於驕惰。禁軍領取糧餉,要僱人挑運,陝西沿邊的騎兵,不能披甲上馬。從南方調來的禁軍,自稱不會打仗,見到敵人就怕得要死。河北沿邊的禁軍,「卒驕將惰,糧匱器朽」,將領不是「綺紈少年」,便是「罷職老校」,訓練更是有名無實。邊郡兵士平時坐食軍貯,萬一有警,則「手不能安弦,目不能辨幟」。加上將帥頻繁更換,兵不識將,將不識兵,以致作戰時將領和士兵上下不相附,指揮失靈。宋真宗、仁宗還經常沿用宋太宗制定的「將從中馭」的辦法,自定陣圖,交由將帥臨陣按圖指揮戰鬥,因而屢戰屢敗。
川蜀農民起義
元符三年(1100)正月,宋哲宗病死,無子。宋神宗皇後向氏提議立宋神宗第十一子趙佶。章惇以為趙佶「輕佻」,「不可以君天下」。曾布、蔡卞等人呵叱章惇,支持向太后。向太后決策,由趙佶即位(宋徽宗),自己「權同處分軍國事」。向太后早就反對新法,當權后,起用韓琦之子、守舊派韓忠彥為左相,曾布也乘機排除異己,進為右相。變法派大臣章惇、蔡京、蔡卞等人被先後貶斥出朝。
保甲法
宋太宗趙炅繼位后,使用政治壓力,迫使吳越錢俶和割據漳、泉二州的陳洪進相繼納土歸附,兩浙、福建亦納入宋的版圖。

北宋建國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確立

宋江起義
宋太祖曾兩次發兵進攻北漢,未獲克捷。太平興國四年(979)初,宋太宗親率大軍北征,他採用了圍城打援的戰法,派潘美等率軍四面合圍太原,並擊敗了遼朝援兵,北漢主劉繼元被迫投降。至此,安史之亂以來的兩百多年的藩鎮割據局面基本上結束了。
元祐八年(1093)九月,高太后病死,宋哲宗始得親政。哲宗早就對高太后不滿,並有志繼續宋神宗的新法。次年三月,左相呂大防被罷免。蘇轍勸宋哲宗不要「輕變」元祐之政,不要再用變法派,哲宗大怒,罷蘇轍門下侍郎。四月,章惇為左相。又改元祐九年為紹聖元年,表示決心恢復新法。
服役方面,分為職役和夫役。宋初職役,實行差法,由鄉村主戶擔任,如衙前主管運送官物、看管府庫等,按照規定,由第一等戶輪流充當。里正、戶長、鄉書手負責督催官府賦稅,里正由第一等戶輪差,戶長由第二等戶輪差,鄉書手由第三等或第四等戶輪差。耆長、弓手、壯丁負責社會治安,由第一等或第二等戶輪差耆長,第三等戶輪差弓手,第四等或第五等戶輪差壯丁。第三、四、五等戶還輪差斗子、掏子、欄頭、秤子、揀子、庫子等役。上等戶常因職役過於繁重,千方百計逃避,將負擔轉嫁給下等戶乃至客戶。夫役是自耕農、佃農負擔的無償勞役,如修浚河道、營建土木、運輸官物等。夫役一般按人丁戶口科差,但官戶享有免役特權,實際負擔夫役的是下戶。客戶作為國家的編戶,也要按丁口負擔夫役。
慶曆三年(1043),宋仁宗任用范仲淹為參知政事,富弼、韓琦為樞密副使,責成他們條列當世急務,以「興緻太平」。范仲淹、富弼在《答手詔條陳十事》奏中認為,當時中心問題是整頓吏治。他們提出內外官吏過於冗濫,其中老朽、病患、貪污、無能的人應一律裁汰。宋仁宗採納了這些意見,連續頒布幾道詔令,規定:⑴改革文官三年一次循資升遷的磨勘法。注重以實際的功、善、才、行提拔官員,淘汰老病愚昧等不稱職者和在任犯罪者。⑵嚴格「恩蔭」制。限制中、上級官員的任子特權,防止權貴子弟親屬壟斷官位。⑶改革貢舉制。令州縣立學,士子必須在學校學習一定時間方許應舉。改變專以詩賦、墨義取士的舊制,著重策論和操行。⑷慎選各地長官。由中書、樞密院慎選各路、各州的長官,由各路、各州長官慎選各縣的長官,擇其舉主多者儘先差補。⑸改進職田法。重新規定官員按等級給以一定數量的職田,以「責其廉節」,防止貪贓枉法。⑹「減徭役」。將西京河南府(今河南洛陽東)的五縣廢為鎮,又析王屋縣(今河南濟源西)併入河南府,以精簡鄉村役人。范仲淹、富弼還提出「厚農桑」「修武備」等建議,則並未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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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浙路是北宋經濟最為發達的地區。封建國家的財賦,有很大一部分來自這裏。宋徽宗時,應奉局、花石綱之類,又對該地區的廣大農民、工匠大肆搜括和奴役,社會秩序動蕩不定。宣和二年(1120),睦州青溪縣(今浙江淳安西北)農民在方臘領導下發動起義。
熙寧二年(1069)七月,頒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以薛向為六路發運使,設置官屬,推行此法。朝廷從內藏庫撥予錢五百萬貫,並撥予上供米三百萬石,以供周轉的費用。發運使掌握六路的財賦情況,斟酌六路每年應該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資的品種、數額以及庫存情況,然後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從便變易蓄買」,貯存備用,藉以節省價款和轉運的勞費。王安石試圖由朝廷「稍收輕重斂散之權」,調節供求關係,做到「國用可足,民財不匱」。均輸法從增加宋朝「國用」出發,多少改變了舊制,增加了財政官員的權力,奪取了富商大賈的部分利益,同時也稍稍減輕了納稅戶的許多額外負擔。
地主佔有土地、剝削客戶的主要手段是收取地租。租佃關係已經成為宋朝主要的剝削形態。地主和佃客之間訂有口頭或書面租佃契約。宋初比較通行的剝削方法是分成租制,地租一般都占收穫的五成以上。少數客戶自有耕牛,耕種所得一般與地主對分。相當多的客戶沒有耕牛或農具,向地主租賃,一般要把收穫物的六成以上交給地主。另一種剝削方法是定額租制,由地主規定地租定額。在租佃制下,佃客對生產有較多的支配權,但地主可以隨意增租。
乾德元年(963),宋太祖出兵荊南,佔領江陵府(今湖北荊州),荊南主高繼沖投降,宋軍繼續向湖南進發,擊敗抵禦的守軍,擒湖南主周保權,平定了湖南。

北宋與遼、西夏的和戰

開寶七年至八年,宋發兵進攻南唐,戰艦沿江而下,殲滅南唐軍主力,包圍江寧府(今江蘇南京),南唐主李煜投降。
蔡京首先定文彥博、呂公著、司馬光、蘇軾、蘇轍、程頤等一百二十人為元祐奸黨,又將元符末向太后執政時,主張維持新法和恢復舊法的臣僚,分為正、邪兩類。此後,重定元祐和元符末黨人及上書邪等者合為一籍,共三百零九人,刻石文德殿門,頒行全國,稱「元祐黨籍碑」。奸黨名籍中,還包括章惇、張商英、李清臣、陸佃等十名與蔡京意見不合的變法派。章惇因反對立宋徽宗,被指責為「為臣不忠」。被列入黨籍的官員,重者被編管、責降到遠地,輕者則賦閑或謫降,非經特許,不得內徙。其子弟同樣受到種種限制。

《山東貨郎圖》
北宋蘇漢臣繪。
變法派一方面反擊守舊派和恢復新法,另一方面卻又不斷出現內部分裂。曾布在王安石初次罷相時,曾上疏攻擊市易法,與呂惠卿、章惇分裂。紹聖初,曾布又阻撓呂惠卿回朝任職。曾布還指責章惇引用小人,專恣弄權,攻擊章惇、蔡卞處理元祐黨人「過當」,是「報私怨」,指責章惇、蔡卞各自植黨。章惇和蔡京、蔡卞兄弟原來政見一致,后又發生齟齬,蔡京和蔡卞的權勢日盛。變法派大臣互相傾軋,削弱了自己的力量。

坊郭戶

從唐代開始,城市居民被稱為坊郭戶。宋代的坊郭戶包括了居住在州﹑府﹑縣城和鎮市的人戶,以及一部分居住在州﹑縣近郊的居民區——草市的人戶。官府依據有沒有房產,把坊郭戶分成了主戶和客戶,然後又依據財產或房產的多少,把坊郭戶分為十等。坊郭上戶中有地主、商人、地主兼商人、富有的房產主等,坊郭下戶中有小商小販、手工業者和貧苦秀才等。按照宋朝的法律,坊郭戶必須承擔勞役,並且繳納屋稅、地稅等賦稅。由於統治中心設在城市,所以官府常對坊郭戶臨時攤派「科配」,數額往往比鄉村戶還多。

替地主、富豪家庭服役的奴婢,部分來自雇傭,部分來自買賣或抵債,被雇傭的奴婢在法律上被稱為「人力」和「女使」。人力和女使跟僱主一般訂有雇傭契約,寫明期限、工錢或身子錢等項。法律規定,主人不得隨意打死奴婢,不得私刺其面。奴婢的身份地位比前代提高較多,標志著宋代社會中奴隸制殘餘的進一步削弱。
供應國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輸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社會階級結構
均輸法

女真兵馬的南侵和北宋的滅亡

方臘(方十三)是青溪萬年鄉幫源峒地主、保正方有常家的傭工(一說方臘是漆園主)。十月九日,方臘假託「得天符牒」,率領農民,殺方有常一家,首揭義旗。遠近農民聞風響應,很快發展到上萬人。起義軍尊稱方臘為「聖公」,改元永樂,置將帥為六等。在起義的頭三個月內,陸續攻佔睦(今浙江建德東)、歙(今安徽歙縣)、杭、婺(今浙江金華)、衢(今浙江衢州衢江區)、處(今浙江麗水西北)等六州五十多縣。各地響應起義的,有蘇州石生,湖州歸安(今浙江湖州吳興區)陸行兒,婺州蘭溪靈山峒(今浙江蘭溪西南)朱言、吳邦,永康方岩山(今浙江永康東)陳十四等。台州仙居呂師囊、越州剡縣(今浙江嵊州)裘日新(仇道人)等,也領導當地摩尼教秘密組織起兵響應。
對官僚制度和官僚機構,像對待軍隊一樣,宋代的最高統治者們也極盡防制之能事。歷代宰相居中央政府首位,具有「事無不統」的大權。宋太祖唯恐宰相權柄過大,不利於皇帝專制,因而採用分化事權的辦法削弱相權。軍政大權歸樞密院掌握,而財政大權則由三司使掌握,宰相所掌僅限於民政了。在軍、財、民三權分立中,樞密使與宰相「對掌大政」,「號為二府」,皇帝利用這兩者間的異同,發號施令,獨斷專行。宋初不僅以三權分立的辦法削弱相權,而且還設置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和三司副使,作為宰相、樞密使和三司使的「副貳」,與各部門長官發生制約作用,以削弱各部門長官的權力。與此同時,宋又提高了御史台、諫院等台諫官的權力和地位,許其風聞言事,糾舉、彈劾各級官員特別是宰執大臣等高級官員,作為皇帝的耳目,以利皇帝的專制統治。台諫氣焰日盛,宋仁宗趙禎時,宰執大臣的任用去留往往取決於台諫,因而不少做宰相的不得不屈從於台諫的意向行事,宰相權勢更加削弱、下降了。
靖康元年正月,宋欽宗起用了主戰派李綱為親征行營使,部署京城的防禦。戰守之具粗備,金完顏宗望部即已抵達城下。宋欽宗派使者去金營求和,完顏宗望提出:宋須交金五百萬兩、銀五千萬兩、牛馬騾各一萬頭匹、駝一千頭、雜色緞一百萬匹、絹帛一百萬匹,割讓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州)、河間三鎮(稱三鎮,即包括其所屬州縣),尊金帝為伯父,以宋親王、宰相作人質,送金軍北渡黃河,才許議和。金軍攻城,李綱親自督戰,多次打退金軍。
宋徽宗于宣和三年正月,派童貫率領京畿禁軍和陝西蕃、漢兵十五萬人南下。宋軍攻杭州,起義軍戰敗,退回青溪。歙州、睦州、青溪相繼落入宋軍之手。方臘帶領余部退守幫源峒。四月末,宋軍重重包圍幫源,發動總攻。起義軍奮戰,七萬多人壯烈犧牲,方臘力竭被俘。八月,方臘英勇就義。起義軍余部分散在浙東堅持戰鬥,直到宣和四年三月,最後失敗。
熙寧三年(1070),司農寺制定《畿縣保甲條制》頒行。各地農村住戶,不論主戶或客戶,每十家(后改為五家)組成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凡家有兩丁以上的,出一人為保丁。選取主戶中「物力最高」和「有材幹心力」者充任保長、大保長和都、副保正。農閑時集合保丁,進行軍訓;夜間輪差巡查,維持治安。保甲法隨後推行到全國各路。保甲原屬司農寺,熙寧八年改隸兵部。第二年,實行結隊法對丁保進行軍訓,兩大保編成五十人一隊。這年,各路「義勇、保甲民兵」達七百一十八萬餘人,其中保甲民兵六百九十三萬餘人。王安石組織保甲、訓練保丁的目的有二:一是使各地壯丁接受軍訓,與正規軍相參為用,軍隊的缺額不再填補,以節省國家的大量軍費。年歲稍久,保甲民兵便可以代替大部分軍隊。二是建立嚴密的治安網,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編製起來,以便穩定封建秩序。
宋朝官僚機構日益龐大,通過恩蔭(任子)、科舉、進納、軍功、胥吏出職等途徑入仕者不斷增加。真宗時,文武百官為九千七百余員。宋仁宗皇祐年間(1049~1054),增至一萬七千余員,還不包括未受差遣的京官、使臣和守選的選人在內。宋英宗時,更增至兩萬四千員。正官之外,等候差遣空缺的人員多到不知其數,「一位未缺,十人競逐,紆朱滿路,襲紫成林」。
以章惇為首的變法派再度掌握政權,對守舊派甚至中間派進行打擊。宋哲宗下令追貶司馬光、呂公著等,呂大防、劉摯、蘇轍、梁燾、范純仁等流放到嶺南。韓維等三十人貶官,致仕官文彥博由太師貶為太子少保。中書舍人林希在撰寫對守舊派的貶官制詞中,陰斥高太后「老奸擅國」。
宋徽宗、蔡京一夥大肆搜括民財,窮奢極侈,恣意揮霍。宋神宗元豐間左藏庫月支約三十六萬貫,這時增加到一百二十萬貫。宋徽宗初年,杭州設造作局,由童貫主管,每天役使幾千名工匠,為皇室製造奢侈品,所需物料,全向民間征斂。稍後,又在蘇州設應奉局。宋徽宗酷愛奇花異石,蔡京最初命朱勔密取江浙花石進奉,後來所運花石規模不斷擴大,動輒用船數十艘,每十艘編為一「綱」,號花石綱,朱勔仗勢掠奪民間花木、奇石,運到汴京。一塊石頭的運費,民間至用三十萬貫。各路監司、郡守仿效朱勔等人,凡「尺寸之地,入口之味,莫不貢獻」,花石所過,沿途甚至毀橋樑,鑿城郭,州縣官府積存的錢穀,為之一空。大批農民長期被徵發當民夫,搬運貢物,不能種田,直到力竭餓死,或者自縊于大車的轅軛下。大批花石樹木運到京城,用來建造延福宮、景龍江和艮岳。艮岳用人工築成,周圍十多里,主峰高九十尺,使用山石以萬計,都由各地限期運來。山上建造館舍台閣,窮極華侈。徽宗整日在宮中縱情取樂,宮女多至以萬計。
作為「強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簡軍隊,裁汰老弱,合併軍營,另一方面實行將兵法。自熙寧七年(1074)始,在北方各路陸續分設一百多將,每將置正將一人,挑選武藝較高、作戰經驗較多的武官充任,專掌訓練。元豐四年(1083),又在東南的淮東、淮西、浙西、浙東等設十三將。「將」成為軍隊編製的基本單位,正將以下設副將、部將、隊將等。將兵法的實行,使兵知其將,將練其兵,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
將兵法

廂軍

宋代承擔各種雜役的軍隊。乾德三年(965),宋太祖將各地精兵編為禁軍,剩下的老弱士兵留在本地稱為「廂軍」,通常沒有訓練和作戰任務。廂軍在兵種上分為步軍和馬軍,步軍基本從屬於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機構,在御輦院、軍器庫、后苑造作所、弓弩院、御膳廚、油庫、醋庫、布庫等部門服勞役,也承擔修路、建橋、墾荒、運糧等任務;馬軍則主要負責地方治安。從來源看,從禁軍中揀選降為廂軍的,稱為「落廂」;刺配犯人充當廂軍的,稱為「配軍」。廂軍身份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很多時候也有機會替代或補充禁軍。

蔡京第宅宏敞,園內林木參天,與其子蔡攸等第宅相鄰,「極天下土木之工」,金碧相照。蔡京家蓄養姬妾成群。蔡京生日,各地都要奉獻大宗禮物,稱「生辰綱」。宦官童貫掌握軍權,每得軍需,悉充私藏,家中金幣寶玉堆積如山。朱勔在蘇州佔有甲第、名園,田產跨連郡邑,每年收租十多萬石。童貫、王黼等人公然鬻賣官爵,賄賂公行,門庭若市。京師人說:「三百貫,直通判,五百索(即一貫),直秘閣。」王黼侍妾甚眾,其中有官封者達十八人。其子十四歲便任待制,被稱為「猢猻待制」。
乾德二年至三年,宋軍自劍門、夔峽兩路進攻后蜀,連敗后蜀軍的反抗,迫使后蜀主孟昶歸降。
有關「杯酒釋兵權」的記載雖富有戲劇性,未必全都屬實,但與趙匡胤一道起家,並作為趙匡胤的義社兄弟的石守信、王審琦等禁軍大將不再掌握軍權,則是極為明確的事實。以後又廢除殿前都點檢和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九-九-藏-書揮司,禁軍分別由殿前都指揮司、侍衛馬軍都指揮司和侍衛步軍都指揮司,即所謂三衙統領。禁軍領兵權之析而為三,以名位較低的將領掌握三衙。宋初制軍的這些措施都意味著皇權對軍隊控制的加強。與此同時,宋初還建立了不同於前朝的樞密院,設樞密使,主管調動全國軍隊,分掌軍政大權。樞密使與三帥各有所司:「天下之兵,本于樞密,有發兵之權,而無握兵之重;京師之兵,總於三帥,有握兵之重,而無發兵之權。」調兵權與領兵權析而為二,各自獨立,相互制約,有利於皇權的控制。
宋太宗時,佔據夏州(今陝西橫山西)一帶的党項族首領李繼遷受遼封號,稱夏國王。淳化二年(991),宋賜李繼遷名趙保吉,授銀州觀察使。李繼遷不受,攻擾宋沿邊諸州,宋朝下令禁止夏州青白鹽入境,斷絕貿易。此舉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反而使沿邊依靠販賣青白鹽為生的大批熟戶投奔李繼遷。至道二年(996)春,宋軍護送大批糧草赴靈州(今寧夏靈武西南),在浦洛河為西夏伏兵襲擊,糧草全被奪去。同年秋,李繼遷領兵攻宋靈州。宋太宗派兵分五路去解靈州之圍,宋軍有的半路折回,有的遇敵不戰,僅兩路宋軍進至烏、白池,與夏軍大小戰鬥數十次,宋軍始終不能取勝。關西民夫向靈州運糧,沿途饑渴困苦,遭受攻擊,死十余萬人。此後數年內,李繼遷相繼攻下靈州、西涼府(今甘肅武威)。
財政危機

北宋社會階級結構和賦役制度

北宋建國和消滅諸割據勢力
州縣城郭內還居住著許多富裕的商人。汴京資產達百萬的富商很多,超過十萬者「比比皆是」。如著名的「大桶張氏」,「以財雄長京師」,許多士大夫也利用一切機會販運貨物,牟取暴利,「日取富足」。社會上逐步改變了賤視商人的傳統觀念,商人成為封建國家的「四民」(士農工商)之一,取得了「齊民」的資格。國家允許商人中的「奇才異行者」參加科舉。商人還可通過接受朝廷的招募為封建國家管理稅收,向官府進納錢粟,充當出使隨員,跟宗室或官員聯姻,交結權貴等途徑獲得一官半職。商人一般都要購置土地,把部分商業資本轉化為田產,使自己變成單純的地主或商人兼地主。
⑶「守內虛外」政策。宋初統治者目睹五代以來內部多變的景象,使他們產生了這樣一種想法,「內患」比「外憂」更為可怕。宋太宗曾說:「國家若無外憂,必有內患。外憂不過邊事,皆可預防。惟姦邪無狀,若為內患,深可懼也!」因此,他們總是把假想敵放在國內,沒有把注意力放在邊境。宋朝面對遼朝強大的軍事壓力,並未採取認真、有效的對策。

榷場

榷是「專利、專賣」的意思,榷場是指遼、宋、西夏、金政權在接界地點設置的互市市場。榷場貿易是因各地區經濟交流的需要而產生。而對各政權的統治者來說,也可以控制邊境貿易、獲取經濟利益、安邊綏遠,但是榷場的設置常因各政權之間關係的變化而反覆興廢。

宋太宗時期,宋遼之間就已經在鎮州(今河北正定)等地設有短暫的榷場。澶淵之盟后,宋遼之間主要有五大榷場,四個在宋境——雄州(今河北雄縣)、霸州(今河北霸州)、安肅軍(今河北徐水)和廣信軍(今河北徐水西),一個在遼境——新城(今河北新城東南)。宋夏之間,先於景德四年(1007)在保安軍(今陝西志丹)設榷場,后又在鎮戎軍(今寧夏固原)等地設榷場。遼夏之間則在遼境的振武軍(今內蒙古和林格爾西北)設有榷場。

⑵內外相維政策。宋太祖把全部軍隊分為兩半,一半屯駐京畿,一半戍守各地。宋神宗趙頊對這種做法加以解釋說:「藝祖養兵止二十二萬,京師十萬余,諸道十萬余。使京師之兵足以制諸道,則無外亂,合諸道之兵足以當京師,則無內變。內外相制,無偏重之患。」實際上,這種「內外相制」的政策,不僅體現於京師與諸道之間,而且也體現於皇城內外、開封與府畿各縣之間兵力的平衡。在這種政策的作用下,軍事能力無形中削弱了不少。

六甲神兵

在金兵圍城數月的危急時刻,宰相孫傅向欽宗引薦「奇人」郭京。郭京自稱幼年學道,精通秘術,只要有一支七千七百七十七人的部隊,就能殺退金兵。於是郭京被委以重任,在開封城內四處招兵,條件更為可笑——不論年齡大小、會否武功,只要生辰八字元合六甲兵的要求就可入伍,並在這些烏合之眾中挑選了「北鬥力士」「天官天將」等。在出戰前,郭京還將守城的士兵趕下城牆,以避免法術被人看到而失靈。結果「神兵」剛過了護城河就被金兵殺得大敗,屍體填滿了護城河,弔橋也被金兵奪去。宋軍及時關上了城門,但仍有金兵搭雲梯登上了無人防守的城牆。郭京見勢忙說:「這必須我親自去作法!」跑下城后帶著殘兵逃得無影無蹤。東京汴梁就這樣被金兵攻陷了。

范仲淹的各項政策,在當年和次年上半年陸續頒行全國,號稱慶曆新政。由於這些法令侵犯了貴族、官僚的利益,在實施過程中,遭到他們強烈的反對。反對派誣范仲淹等人為朋黨。慶曆五年初,范仲淹、富弼、韓琦、歐陽修等人相繼被罷官出朝,他們的新政只推行了一年零幾個月,便宣告夭折。新政失敗了,但社會矛盾並未緩和,財政危機更加嚴重。在這種情況下,士大夫要求改革的呼聲日益高漲。
五代後周顯德六年(959),後周世宗柴榮病死,他的幼子柴宗訓繼位。次年正月,殿前都點檢趙匡胤在陳橋驛(今河南封丘東南陳橋鎮)發動兵變,率軍返回開封,奪取皇位,建立了宋朝,改年號為建隆,定都於開封。
金軍第二次南侵
北宋中期的農民和士兵起義
⑴稍奪其權。為削弱節度使的行政權力,把節度使駐地以外的州郡——「支郡」直屬京師。同時派遣中央政府的文臣出任知州、知縣,「列郡各得自達于京師,以京官權知」。這一制度逐步推行后,到宋太宗初年,西北邊境州郡也都換上了文官。宋代雖然保留了節度使的名義,但在北宋初年,事實上已降為某一州郡的長官,後來更徒具空名,而不到節度使駐地赴任。即使如此,宋太祖仍恐州郡長官專權,一面採取三年一易的辦法,使州郡長官頻頻調動,一面又設置通判,以分知州之權,利用通判與知州之間的相互制約,使一州之政不致為知州把持,防止偏離中央政府的統治軌道。
王安石主張,為了改變國貧的局面,必須採取「民不加賦而國用饒」的理財方針。一方面「摧制兼并」,把大商人、官僚、地主的部分剝削收入收歸朝廷,另方面扶植「農民」(地主階級中下層和自耕農),減輕差役,興修農田水利,發展生產,預防農民起義的興起。為此,王安石建立一個指導變法的新機構——制置三司條例司,條例司撤銷后,由司農寺主持變法的大部分事務。呂惠卿、曾布等人參與草擬新法,此後陸續制定了均輸、青苗、農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稅、將兵、保甲、保馬等「新法」。各路設提舉常平官,督促州縣推行新法。這些新法按照內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為幾個方面:
駐守陝西等路的宋軍,聽說開封被圍,立即由种師道、姚平仲等率領前來「勤王」。各地鄉兵和百姓也自動組織起來,迅速向開封集中。种師道等各地援軍達二十多萬,金軍不到六萬人。李綱、种師道主張堅守京城,在敵軍糧儘力疲北撤時,中途邀擊,可以取勝。二月,姚平仲領兵半夜出城劫營失敗,宋欽宗和太宰李邦彥罷免李綱,向金軍謝罪。這些荒謬舉動,激怒了東京軍民,太學生陳東等在宣德門上書,要求復用李綱,罷免李邦彥等人,幾萬人來到皇宮前,痛罵李邦彥,砸碎登聞鼓,打死宦官幾十人。宋欽宗不得已宣布再用李綱為尚書右丞、京城四壁防禦使。李綱復職,下令能殺敵者厚賞,軍民無不奮躍。但宋欽宗卻繼續派使者去金營求和,竟然答應了金朝賠款和割讓三鎮的要求。
李德明死後,子元昊繼位,將都城興州(今寧夏銀川)升為興慶府,寶元元年(1038)稱皇帝,國號大夏(西夏),改元天授禮法延祚。這時,河西地區已全部為西夏所佔有,西夏經濟、軍事實力都已比較雄厚,乃撕毀勉強維持了三十年的宋夏和約,開始攻宋。宋朝也終止按年「賜」物,禁止沿邊居民與之互市。
在攻打燕京和宋、金交涉燕京歸屬的過程中,宋朝軍事政治的腐朽情況在女真貴族面前已暴露無遺。金軍于宣和七年二月俘獲了遼天祚帝,乘勝於十一月侵宋:西路由完顏宗翰率領,從雲中府(今山西大同)進取太原府;東路由完顏宗望(斡離不)率領,由平州(今河北盧龍)進取燕山府。兩路約定在攻下太原、燕山府後,會師于宋朝東京開封府。西路軍在太原城遭到王稟領導下宋朝軍民的頑強抵抗,長期未能攻下。東路軍到達燕山府,宋守將郭藥師投降,金即以降將為嚮導,長驅南下,渡過黃河,直達東京城下。
嘉祐四年(1059),三司度支判官王安石向宋仁宗上《言事書》,要求培植人才,以便改革現行法度。他指出,國家財力困窮,風俗衰壞,在於沒有合乎先王之政的法度。然要「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於先王之意」,卻又缺乏人才。人才成為當務之急。他主張從教、養、取、任等四個方面「陶冶」人才,使「在位者得其才」,然後「稍視時勢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變更天下之弊法,以趨先王之意」。他還指出,漢、唐、五代所以亂亡,晉武帝所以招致禍亂,皆源於人才不足。《言事書》還指出,當時財政的困窘,絕非由於官員之冗濫和官員俸祿之過多,關鍵在於理財不得其道,不能因世之宜而變通;假若能理財得其道、通其變,即使增加官吏俸祿,也不會影響國家的經費。所以,他主張「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言事書》受到了許多士大夫的讚揚,卻未被宋仁宗採納。
熙寧五年(1072)三月,頒行市易法。在此以前,同管勾秦鳳路經略司機宜文字王韶曾在古渭城(后改名通遠軍,今甘肅隴西)設置市易司,借官錢為本,每年收商利約可一二十萬貫。又有平民魏繼宗上書建議在開封設置常平市易司,管理京師市場,物價賤則稍增價收購,貴則稍減價出售,以便由官府掌握「開闔斂散之權」,達到「商旅以通」「國用以足」的目的。中書據此制定市易法,在開封設置市易務,以內藏庫等錢一百八十七萬貫作本,控制商業。市易務根據市場情況,決定價格,收購滯銷貨物,待至市場上需要時出售,商販向市易務貸款,以產業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出年息二分,半年出息一分。商販向市易務成批地賒購貨物,也出年息二分。後來陸續在杭州、成都、廣州、揚州、潤州(今江蘇鎮江)等幾十個重要城市設立市易務,又將開封市易務升為都提舉市易司,作為市易務的總機構。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壟斷市場方面發揮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財政收入。
宋徽宗、蔡京將各地倉貯錢穀搜羅一空。各路每年向朝廷上供的數額,宋神宗時已增加一倍,宋徽宗時重定上供額,又增加到十幾倍。蔡京的親信胡師文為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將每年糴買東南糧米的大部分本錢,移作上供,供徽宗揮霍,胡師文因而升戶部侍郎。各路官員競相仿效,倉貯錢物全被搜空。各地官府還千方百計敲詐百姓。西蜀原來稅錢三百文折絹一匹,因輾轉紐折,竟增至二十三貫。對一向不施行支移的地區,加征地里腳錢,一斗稅糧的地里腳錢竟與元豐時正稅相當。此外,還巧立名目,僅絹帛一項,有和買、預買、泛買、常平司和買、應副燕山和買等,米穀一項,有和糴、均糴、補發上供和糴等。名為預買,實不給錢,名為和糴,只給低價。贓吏猾胥,從中侵漁。大批百姓饑寒轉徙,苦不堪言。
王小波宣告:「吾疾貧富不均,今為汝均之!」立即獲得川蜀人民廣泛的響應。起義軍攻佔青城,轉戰邛州(今四川邛崍)、蜀州(今四川崇州)各縣,進而攻打眉州彭山縣。起義軍把貪污害民的彭山縣令齊元振處死,並把他搜括所得金帛散發給農民。起義隊伍發展到一萬多人。王小波在作戰中犧牲,起義軍推舉李順為領袖。李順繼續貫徹均貧富的主張,凡起義軍所到之處,將「鄉里富人大姓」家中的財物、糧食,除生活需用外,「一切調發」,分給貧苦農民。
市易法
熙寧四年(1071)正月,司農寺擬定九*九*藏*書的募役法(免役法)先在開封府界試行。同年十月,頒布全國實施。免役法規定,廢除原來按戶等輪流充當衙前等州、縣官府差役的辦法,改為由州、縣官府出錢僱人應役。各州、縣預計每年雇役所需經費,由民戶按戶等高下分攤。上三等戶分八等交納役錢,隨夏、秋兩稅交納,稱免役錢。原來不承擔差役的官戶、女戶、僧道、未成丁戶、坊郭戶等,要按定額的半數交納役錢,稱助役錢。州、縣官府依當地吏役事務簡繁,自定額數,供當地費用;定額之外另加十分之二繳納,稱免役寬剩錢,由各地存留,以備災荒年份,全部免征「役錢」時,即以此錢充用。募役法使原來輪流充役的農村居民回鄉務農,原來享有免役特權的人戶不得不交納役錢,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歐陽修(1007~1072)


歐陽修手跡

北宋大文學家和史學家。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吉州永豐(今屬江西)人,生於綿州(今四川綿陽)。天聖八年(1030)中進士甲科。官至翰林學士、樞密副使、參知政事。他支持范仲淹的慶曆新政,也曾受過排擠和打擊,晚年思想趨於保守,抵制和譏諷王安石的部分新法,但比較實事求是。文學上,歐陽修與韓愈、柳宗元、王安石、蘇洵、蘇軾、蘇轍、曾鞏合稱「唐宋八大家」。他主張文學革新,詩、詞、散文都有佳作名篇流傳,《醉翁亭記》便是代表。同時,他還桃李滿門,蘇軾兄弟和曾鞏、王安石都是他的學生。史學上,歐陽修曾奉詔編《唐書》,世稱《新唐書》,並且獨自撰有《五代史記》(世稱《新五代史》)以及關於金石學的《集古錄》。

此外,王安石等變法派還改革了科舉制,整頓了各級學校。王安石變法以「富國強兵」為目標。從新法實施,到守舊派廢罷新法,前後將近十五年時間。在此期間,每項新法在推行后,雖然都不免產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有的是因變法派自己改變了初衷,有的是因執行新法出現偏差,但基本上都部分地收到了預期的效果,使豪強兼并和高利貸者的活動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級官員和皇室減少了一些特權,而鄉村上戶地主和下戶自耕農則減輕了部分差役和賦稅負擔,封建國家也加強了對直接生產者的統治,增加了財政收入。當時朝廷內外的倉庫所積存的錢粟「無不充衍」。
元符三年七月,宋徽宗親政后,聽從曾布紹述之說,決定恢復新法,改年號為崇寧,表示崇法熙寧。崇寧元年(1102)五月,韓忠彥罷相。蔡京勾結宦官,重返朝廷,很快取代曾布任右相。從此,蔡京與童貫、王黼、梁師成、楊戩、朱勔、李彥、高俅等人在宋徽宗統治的二十多年的大部分時間里,掌握全部軍政大權,成為北宋王朝極度腐朽、黑暗的時期。
宋真宗初年,益州(今四川成都)戍卒在王均領導下舉行起義,佔領益州,建立大蜀國。王均起義失敗后數年,以陳進為首的宜州(今廣西宜山)士兵發動起義,擁立盧成均為南平王,前後堅持鬥爭三四個月。
熙寧二年(1069)十一月,制置三司條例司頒布《農田水利利害條約》。這是王安石主張「治水土」以發展農業、增加社會財富的重要措施。條約獎勵各地開墾荒田,興修水利,修築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戶按戶等高下出資興修。如工程浩大,民力不足,可依青苗法,由官府貸款,如官錢不足,州縣官勸諭富室出錢,依例計息,由官府置簿催還。變法派廣泛吸取發展生產的建議,社會地位低下的胥吏、商販、農民、仆隸甚至罪廢者,只要能講求水利、有利農業,都可直接到東京獻策。興修水利有成績,還要授官嘉獎。在王安石的倡導下,一時形成「四方爭言農田水利」的熱潮。這項新法推行七年後,據統計,全國共興修水利工程一萬零七百九十三處,水利田三十六萬余頃,疏浚河汊、湖港之類不計其數。福建莆田木蘭陂,在此期間最後建成,溉田一萬多頃。揚州天長縣(今屬江蘇)的三十六陂、宿州臨渙縣(今安徽宿州西)的橫斜三溝,建成后也溉田九千頃。這時,北方在治理黃、漳等河的同時,還在幾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貧瘠的土壤變成了良田。
宋初,川峽地區保留較為落後的生產關係。土地集中尤其嚴重,豪強地主役使著幾十、幾百乃至幾千家「旁戶」,世代相承,視同奴隸。旁戶除向豪戶納租外,還負擔官府的賦稅和夫役。宋朝消滅后蜀,除向蜀地人民徵收兩稅等「常賦」外,還在成都設置博買務,徵調各州農民織作一些精美的絲織品,禁止商人販賣和農民出售,並「掊取」茶利,使川峽人民的生路幾致斷絕。到淳化四年(993)二月,廣大旁戶在王小波領導下,在永康軍青城縣(今四川都江堰南)發動了武裝反抗鬥爭。

《聽琴圖》
宋徽宗趙佶繪。圖上彈琴者為宋徽宗,兩側畢恭畢敬聆聽的,右為蔡京,左為童貫。圖上還有蔡京的一首題詩,詩意投徽宗所好。因為宋徽宗寵信蔡京,所以在他的畫作上多有蔡京的題記、題詩。
宋仁宗、英宗時,小規模的農民起義和士兵鬥爭在各地陸續爆發。其中聲勢較盛的有王倫領導的起義,張海、郭邈山等領導的起義,王則領導的起義。慶曆三年(1043)五月,京東路沂州(今山東臨沂)「捉賊虎翼卒」一百多人在王倫領導下起義,殺死巡檢使朱進,起義士兵數量隨時擴大,南下淮南路。宋廷極為震驚。七月,宋軍圍攻,起義軍戰敗,王倫在采石磯被俘犧牲。同年,陝西大旱,商州(今陝西商洛商州區)農民一千多人,在張海、郭邈山、黨君子、李鐵槍等人領導下起義,活躍于「京西十余郡,幅員數千里」,官員紛紛逃竄。駐守光化軍(今湖北老河口北)的宣毅卒五百多人在邵興率領下嘩變,與起義軍互相配合。邵興進軍至興元府(今陝西漢中),大敗宋軍。宋朝以重兵殘酷鎮壓起義軍,年底,張海、邵興等相繼在作戰中犧牲,起義失敗。慶曆七年十一月,河北路貝州(今河北清河境)宣毅軍小校王則也發動兵變,並且利用彌勒教,與京東路德州(今山東陵縣)、齊州(今山東濟南)士兵和農民秘密聯絡。王則佔領貝州后,建國號安陽,稱東平郡王,改年號為德聖(一作得聖),設置官吏。宋朝調集數路兵力,並派遣參知政事文彥博主持鎮壓。經過六十多天的苦戰,起義被殘酷地鎮壓下去。
宋朝大臣王欽若主張放棄東京逃跑,遷都昇州(今江蘇南京),陳堯叟主張遷都益州(今四川成都),只有新任宰相寇準等少數人力請宋真宗趙恆親往澶州前線督師,以振作士氣。這時寇準倚重的將領,是在歷次抗遼戰鬥中屢立戰功的楊嗣和楊延朗(楊業之子,后改名延昭)。楊延朗上疏,建議「飭諸軍,扼其要路,眾可殲焉,即幽、易數州可襲而取」,但未被採納。宋軍在澶州前線射殺遼南京統軍使蕭撻覽,遼軍士氣大挫。宋真宗進入澶州后,兩軍處於相持局面。
開寶三年(970)至四年,宋發兵嶺南,負隅興王府(今廣東廣州)的南漢主劉鋹投降。
王安石變法
⑶收其精兵。宋太祖繼承了周世宗的許多做法,派遣使臣到各地,選拔藩鎮轄屬的軍隊,「凡其材力伎藝有過人者,皆收補禁兵,聚之京師,以備宿衛」。藩鎮的兵權也逐步被剝奪凈盡。與此同時,在次第削平南方諸國后,下令拆毀江南、荊湖、川峽諸地的城郭,於是可能被藩鎮用來抗拒中央的城防也被撤除了。
北宋田賦主要是徵收夏秋兩稅,大致按照每畝徵收一斗的定額課取,如江南個別地區仍沿襲十國舊制,畝稅三斗。各地歷史情況和生產水平不同,因而稅額也有一些差別。夏稅徵收錢幣或綢、絹、綿、布、麥等實物。在實際徵收二稅時,還常常採用支移、折變辦法,使納稅戶的負擔更繁重不堪。此外,還有身丁稅(身丁錢)、雜變(沿納)、和糴、和預買、科配等稅目。宋時賦稅苛重,故南宋朱熹也說:「古者刻剝之法,本朝皆備。」
紹述
此外,在設官分職、科舉考試製度等方面,也都具有它的時代特點,體現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加強。
李繼遷後來戰死,子李德明繼位。他為了專力攻取河西諸州,遂改變策略,與宋修好。景德三年(1006),宋冊封李德明為定難軍節度使、西平王,每年「賜」銀一萬兩、絹一萬匹、錢三萬貫、茶二萬斤,並重開榷場,進行貿易。宋仁宗趙禎即位后,又在邊界增設三處榷場。此外,民間貿易也相當頻繁,出現了「商販如織」的景況。
⑴兵將分離政策。利用更戍法,將屯駐在開封的禁軍輪番到各地戍守,或移屯就糧,定期更換。名義上使士兵們「習山川勞苦,遠妻孥懷土之戀」,實際上是藉著士兵們的經常換防,造成兵不識將,將不識兵,兵無常帥,帥無常師,以避免對皇權造成威脅。
方臘起義
方臘、宋江等起義失敗后,宋徽宗、蔡京一夥以極大的代價從金朝手中贖回燕京(今北京)及其附近的六州,燕京駐軍和官吏的給養,都攤派在河北、山東、河東百姓頭上,還須運到燕京交納。為了運送一石糧食,沿途盤費十幾石到二十幾石,造成這地區百姓的極大災難。隨後,王黼又在全國徵收免夫錢,數達六千二百萬貫。州縣官吏對百姓竭澤而漁,急如星火,加上連年災荒,餓殍遍野。宣和五年,河北、京東等路農民遂相繼起義,少者幾百人、幾千人,多者發展到幾萬人、幾十萬人。河北路洺州(今河北永年東)張迪「聚眾數十萬,陷州縣」,曾圍攻濬州(今河南浚縣)五日。劉光世率宋軍鎮壓,張迪犧牲。河北高托山在望仙山起義,號稱三十萬人,轉戰于河北和京東路青(今山東青州)、徐(今江蘇徐州)、密(今山東諸城)、沂(今山東臨沂)等州一帶,宣和七年被宋朝楊惟忠、辛興宗軍戰敗,高托山降宋。京東路青州張仙(張先、張萬仙)號「敢熾」,率領起義軍號稱十萬人。同年,在沂州礧鼓山與宋軍作戰,失敗,張仙接受宋朝「招安」。濟南府孫列率領當地農民號稱十萬人,佔領鏵子山,靖康元年(1126)被宋梁方平軍戰敗。沂州臨沂的武胡、北京大名府(今河北大名東北)的楊天王、鄆州(今山東東平)的李太子、沂州和密州的徐進、水鼓山的劉大郎等率領的農民軍也都號稱萬人以上。這些起義隊伍所到之處,殺地主、官僚,攻打州縣,或則保聚山谷之間,以崇山峻岭為據點,樹起起義的旗幟,「巡、尉不敢抗,縣、鎮不敢守」。
宋徽宗再次對西夏和青唐用兵。崇寧二年至三年,王厚統兵先後佔領吐蕃湟、鄯、廓(今青海尖扎北)等州,瓦解了當地吐蕃政權。蔡京還強令王厚招誘西夏卓羅右廂監軍仁多保忠,雙方用兵三年,勝負相當。政和四年,西夏軍攻環慶路,宋以宦官童貫為陝西經略使,戰事再起。童貫襲用以往進築城寨的戰略開邊,但開拓之地有限,城寨多建於不毛之地,難以防守。宋軍與西夏軍屢次舉行大規模戰鬥,互有勝負。宣和元年(1119),童貫令大將劉法率重兵襲取西夏朔方之地,兩軍會戰于統安城,宋軍大敗,劉法被殺。西夏亦為戰爭所困,雙方遂于當年講和休兵。
鞏固封建統治秩序和整頓、加強軍隊的措施,有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以及建立軍器監等。
慶曆新政
宋朝建立時,北邊有勁敵遼朝和在遼朝控制下的北漢,南方有吳越、南唐、荊南、南漢、后蜀等割據政權。宋太祖趙匡胤在平定李筠、李重進叛亂后,依照先南后北的戰略方針,首先集中兵力進攻經濟富庶的南方諸國,準備在此後北向收復燕(今北京)雲(今山西大同)等州。
司馬光入朝前,已經上章請求急速罷去保甲、免役和將兵等法。入朝當政后,又上章攻擊王安石「不達政體,專用私見,變亂舊章」,主張全部「更張」新法。有人以為按照古訓「三年無改於父之道」,不宜驟改。司馬光力爭說:「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為推翻新法提供了理論依據。高太后、司馬光等首先廢罷保甲軍訓和保馬,在一年多的時間里,新法大部被廢罷。變法派被列為王安石等人的親黨,榜之朝堂,其主要成員蔡確、章惇、呂惠卿、曾布等先後被貶官。
北宋中期龐大、腐敗的軍隊和官僚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