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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萊克走得越來越快,支撐假肢的膝蓋開始隱隱作痛。「老馬頭」酒吧在街道右側突然出現,彷彿是他斯特萊克變出來的。他走到那座又矮又方的磚房門前,看見一身黑衣的保鏢,才想起老馬頭如今已經變成又一家大腿舞俱樂部。
在法院門外的台階上,惠特克宣布要為死去的妻子寫一部傳記,隨即就從公眾視野里消失。說好的傳記從來沒有出現過。兩人的兒子被惠特克憔悴的祖父母收養,斯特萊克再也沒見過兒子。斯特萊克悄無聲息地離開牛津,入了伍。露西上了大學。所有人的生活都在一刻不停地繼續。
「尚克爾,我出賣過你嗎?」斯特萊克問道。
「是啊,本森,今天不行了。什麼事?」
斯特萊克白跑一趟,很失望,但並不意外。他手頭既沒有成箱的毒品也沒大把的鈔票,也不想要羞辱或鞭打,能跟尚克爾約好見面的時間地點已經很不錯了。
「他就像一坨沖不下去的大便。」斯特萊克對露西這麼說,露西沒有笑。她比羅賓更不欣賞以幽默對待令人難以接受的事實。
斯特萊克嘆了口氣,又點了根煙。這一趟出來毫無意義。他打算抽完這根本森—赫奇牌香煙,就回去坐地鐵。
「嗯,」斯特萊克說,「挖掘工馬利。」
尚克爾的語氣變了,新的語氣足以嚇到所有不知道他是誰的人。對於尚克爾和他的同夥而言,消除怨恨的唯一方式就是殺人,他也因此在監獄里度過成年後的大部分人生。斯特萊克一直覺得,他能活到三十多歲簡直不可思議。
「老夥計?」前同事的聲音傳過來,「怎麼回事,哥們兒?為什麼會有人給你寄人腿?」
「就是他。還有唐納德·萊恩。跟你以前辦的案子有牽連,皇家直屬邊境軍團。他在塞普勒斯待過。」
一刻不停的車流令斯特萊克停在路口,等了一會兒才穿過托特納姆法院路。他一直盯著對面的街道,過街后又透過窗戶張望日本餐廳。迷彩夾克男已經消失蹤影,其他穿著襯衫或T恤的人和此人的個頭和體形並不相符。

「親愛的,我沒錢,」她說,「真的,親愛的,我沒錢,否則我怎麼會不給你呢?」
三十分鐘后,他在白教堂站下了地鐵,發現要見的人發來簡訊:

「我能說什麼呢……我是個音樂家,法官大人,」他說,「黑暗裡自有詩意存在。她比所有人都更清楚這一點。」
他走入富爾伯恩街的範圍,放慢速度,感到眼前重疊著兩個時間的景象。以前對這個地方的模糊記憶早因他太想忘記而曖昧不清,但仍然為眼前的現實街景增添了一層褪色的重影。旁邊的樓房和他記憶里一樣破舊不堪,白色的石膏從門上片片脫落。商戶和店鋪則徹底換了模樣。他恍然覺得自己重返了某個夢境,只是布景換了。當然,倫敦的沒落街區里沒有什麼是永恆的,應時而生的商鋪脆弱不堪,開了又關,關了又開。人們要麼離開,要麼死去。
「我他媽為什麼要跟他聊你?」

他用煙屁股點了根煙,快步走回白教堂路。路兩邊儘是小攤:廉價服飾,成山的庸俗塑料製品。他加快腳步,但並不知道要去哪兒,經過的一些地方又引出更多的回憶:那間檯球廳十七年前就在了……鑄鐘廠也是……記憶升起來,狠狠啃噬著他。他彷彿不小心踩到一窩熟睡中的蛇……
別人當然會認為是他鑽進了牛角尖,戴著有色眼鏡,不肯釋懷。他們會說,他一看見箱子里的人腿就想到惠特克,是因為他無法原諒惠特克殺死自己的母親后被無罪釋放。斯特萊克就算解釋他懷疑惠特克的原因,他們也只會哈哈大笑,說惠特克是出了名地熱愛變態和虐待行為,這麼張揚的變態不可能砍掉女人的腿。所有人都認為惡魔會隱藏起自己對暴力和征服的危險嗜好——斯特萊克明白這種想法有多麼根深蒂固。如果惡魔將嗜好像手鐲一樣掛在光天化日之下,輕信於人的普羅大眾就會哈哈大笑,說那只是故作姿態,甚至會覺得此人有種奇異的魅力。
他本想回去坐九_九_藏_書地鐵,但回過神時,發現自己正走向整個倫敦唯一讓他躲了十七年的地方:他母親死去的公寓。那是萊達結束流浪住的最後一間空屋,富爾伯恩街上一座破舊的二層小樓,離車站步行不需一分鐘。他走著,回憶自動而來。當然,他以前走過這座跨越火車線的鐵橋,在他高中應考的那一年。他還記得這條路叫卡斯爾梅因街……他的一個同學當時好像也住在這裏,一個口齒不清的女生……
但除了名氣,惠特克迷戀萊達還有其他原因。萊達給兩個富有的搖滾明星生過孩子,兩個人都要付她撫養金。惠特克跟著萊達回窩棚時,顯然相信這種貧窮的流浪生活只是萊達的個性所致,在不遠的地方就有一大筆錢,來自斯特萊克和露西的父親——也就是喬尼·羅克比和里克·范托尼。他既不理解、也不相信事情的真相:萊達多年來放蕩不羈,對財產管理不當,這兩個男人都嚴格控制撫養金,不讓萊達有機會隨意揮霍錢財。惠特克和萊達同居幾個月後,越來越頻繁地埋怨萊達不肯為他花錢。他會暴怒,大罵萊達不肯給他買他看上的芬達牌電吉他,或他突然想要的讓·保羅·高緹耶牌天鵝絨夾克(即便他又臭又窮)。
他在外面奔走了一天,膝蓋開始抱怨,但車站外沒什麼能坐的地方。他靠到出口旁邊的黃色磚牆上,撥了尚克爾的電話。
這位老朋友一旦走神,就會毫無預兆地掛電話。
你他媽的是個白痴,斯特來克生氣地對自己說,掃視著地鐵線路圖,想知道換幾次車才能到尼克和艾爾莎家。那條腿不是惠特克寄的,你只是想找機會抓住他。
手機又在兜里震動起來。他一邊走向托特納姆法院路地鐵站,一邊把手機拿出來,高興地看到是格雷厄姆·哈德亞克打來的。他為了不打擾過往行人,退到路邊接電話。
Blue Öyster Cult,『Shadow of California』
寄腿的人做事井井有條,精打細算,動作乾淨利落。他在近二十年前認識的那個惠特克生活雜亂無章,動不動就發脾氣,喜怒無常。
惠特克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重新出現在報紙上,每次都與犯罪有關。萊達的子女對這樣的報道無法無動於衷。當然,惠特克從來都登不上首頁,他只是因為娶了一個睡過名人而出名的女人,才有了些名氣。打在他身上的只是反光的反光。
這次的沉默較短。然後尚克爾用斯特萊克所認為的普通語氣說:
到了斯特萊克十八歲申請大學的時候,萊達懷孕了。斯特萊克嚇壞了,但即便如此,他也沒想讓她嫁給惠特克。她總是告訴兒子,她討厭給別人當老婆。在少女時代,她曾經和人有過短暫的婚姻,只持續兩周她就跑了。結婚也不像是惠特克會幹的事。
「我幫你問問。」
其他也住在那棟空屋裡的流浪者先後出庭作證,講述萊達和惠特克動蕩而暴力的情史,萊達怎樣儘力迴避一切形式的海洛因,惠特克的威脅和外遇,他平常說的那些關於殺人和錢財的話,他發現萊達的屍體后怎麼缺乏哀悼之情。他們堅持認為,是惠特克殺了萊達,證人有時歇斯底里。在辯方看來,他們的證詞不可信到幾乎令人憐惜。
他並不介意喝酒時有半裸的女人圍著他旋轉,但他無法負擔這種地方酒水的高額價錢,他今天剛失去兩位客戶。
他的聲音憂鬱,發顫,隨即變成乾澀的哽咽。他的律師連忙問他是否需要休息。
斯特萊克突然回過神來,發現自己已不知不覺一路走到阿爾德門東站。他不禁在心裏痛罵自己:這趟行程毫無意義。他如果在白教堂站上了車,現在應該已經到尼克和艾爾莎家了。但他不管不顧地往相反的方向亂走,結果正好趕上下班高峰期。
「看來你不在德國。」斯特萊克說。
「操!」斯特萊克大聲說,引得周圍人群一陣騷動。
「喂,怎麼,本森?」
惠特克渴望得到他人關注幾乎到了病態的程度。萊達的注意力從他身上移開read.99csw•com片刻,他就會心懷怨恨,不管那是在什麼時候,出於什麼理由——工作,孩子,朋友。惠特克一旦認為萊達沒在關注他,就會把那股催眠般的魅力揮灑到其他女人身上。就連像討厭疾病那樣討厭他的斯特萊克也不得不承認,惠特克有種強大的異性吸引力,所有路過他們家門前的女性無一倖免。
他最終被無罪釋放。法醫證據表明,萊達並不常用海洛因,但她的名聲實在太差。她吸過不少其他種毒品。她是個出了名的愛玩之人。在那些戴著拳曲的假髮、職業就是為意外死亡分類的男人眼裡,她為追求日常生活里沒有的快|感而死在骯髒的床墊上一點也不奇怪。
於是他走進接下來看見的第一家星巴克,找了個座位,把酸痛的腿架到旁邊的椅子上,陰沉地攪著一大杯黑咖啡。軟塌塌的彩色沙發,泛著美國咖啡泡沫的高杯,乾淨的玻璃櫃檯後面安靜而忙碌的年輕人——這些情景本應驅散惠特克那陰魂不散的臭氣,但惠特克仍然盤桓在斯特萊克的頭腦里。斯特萊克無法控制地回顧那段記憶,漸漸想起……
他們聊了聊幾位熟人的近況,但因為高峰期車流的聲音太吵,沒再說很久。哈德亞克答應查過軍隊的記錄就回電,斯特萊克繼續走向地鐵站。
「活見鬼。」他嘟囔。

「還有啊?」尚克爾說,聲音從遠變近。他確實像斯特萊克想象的那樣,以為對話結束,把手機拿開了。
「打算徹底了結?」
「尚克爾,我現在說的話僅限你我之間,和其他人無關。你沒跟馬利聊過我的事吧?」
因為這些證人,牛津大學學生的出現讓人精神為之一振。法官讚賞地打量斯特萊克:他衣著整潔,語句通順,頭腦靈活,西裝和領帶掩蓋了那令人生畏的龐大身材。公訴方問他的問題主要涉及惠特克對萊達財產的執著。斯特萊克面對肅靜的法庭,講述了繼父為得到那筆只存在於他自己頭腦里的財富,曾做過哪些努力。惠特克還不斷懇求萊達把自己寫進遺囑,以此作為對萊達對他的愛的證明。
「我只想知道他在哪兒。」斯特萊克表示否定。
他還沒喝完咖啡,思緒也被打斷了。他心懷不滿地站起身,離開咖啡館。零星的雨點砸下來。他沿著白教堂路往回走,又點著一支煙,漠不關心地任憑記憶的潮水再次帶走他……
也許就像羅賓說的,他只是神經過敏。寄人腿的瘋子有多大可能會在光天化日之下監視羅賓?但他不喜歡那個迷彩夾克大個子凝視的目光,何況他還戴著墨鏡。陽光並沒有那麼強烈。他消失時,斯特萊克的視線正好被擋住了。這是偶然還是蓄意?
——藍牡蠣崇拜樂隊,《加州陰影》
「忙著呢,尚克爾?」斯特萊克說,又點燃一支煙。
斯特萊克咧嘴一笑,沖酒吧的窗戶揮手告別,走向地鐵站。
沒有人知道這句話的含義,除了從小就聽過那首歌太多次的斯特萊克。惠特克在引用《Mistress of the Salmon Salt,鮭魚鹽小姐》的歌詞。
但他們還是結婚了,原因顯然是因為,惠特克認為,這是他拿到那些巨額存款的唯一方法。婚禮在馬里波恩的婚姻登記處舉行,甲殼蟲樂隊里有兩位成員的婚禮都是在那裡辦的。惠特克也許曾經想象,自己結婚當天,媒體會像對保羅·麥卡特尼那樣對他狂拍一通。結果沒人來。他那個當時一臉幸福的新娘死去,攝影記者才擁到法院的台階上,圍住他。

斯特萊克隨著地鐵列車前後搖擺,又累又餓,膝蓋陣陣作痛。他情緒低迷,憤憤不平,主要是對自己生氣。在過去幾年裡,他一直堅定地把目光放在未來。過去無法改變,他不會否認發生過的一切,但也不會沉浸其中。他用不著找到將近二十年以前借住過的空屋,回憶信箱的咔噠作響,在腦海里重放貓被嚇壞的尖叫聲,回想母親躺在棺材里,穿著鍾形袖長裙,像個慘白的蠟人……
read•99csw•com德和瓊站在門口,懇求斯特萊克和他們一起走。他拒絕了。瓊每多懇求一句,他的決心就更堅決一分。他決定耗走惠特克,不能讓他和母親單獨待在一起。那時候,他已經聽惠特克清晰地說過他對殺人的渴望,彷彿殺人這件事是種無上可口的美食。斯特萊克那時並不相信這話是認真的,但他知道惠特克完全有能力做出暴力舉動,也見過他威脅其他住客。有一次——萊達拒絕承認這件事發生過——斯特萊克見到惠特克想要打死一隻貓,因為貓不小心弄醒了他。他在房間里追趕那隻嚇壞了的貓,沖它揮舞沉重的靴子,大聲大罵,說要讓它付出代價。最後斯特萊克從他手裡奪走靴子。
一位高個年輕人彎腰望著斯特萊克,雙手已經抓住斯特萊克搭腿的椅子。他長著棕色鬈髮,臉龐乾淨而英俊,讓斯特萊克想起羅賓的未婚夫馬修。斯特萊克費勁地哼唧一聲,放下腿,搖了搖頭,看著對方搬起椅子走開,回到有六七個人的小群體里。斯特萊克看得出,那群人裏面的幾個姑娘都急切地等著他:她們見他搬著椅子回來坐下,都挺直身體,露出燦爛的笑容。不知道是因為他長得像馬修,還是因為他拿走自己用的椅子,又或者是因為他確實是個討厭鬼,斯特萊克覺得這個年輕人礙眼極了。
他母親年近四十時,開始把目標轉向更年輕的男人,而惠特克是她所有男人中最年輕的一個:惠特克跟她上床時,只有二十一歲。她第一次帶惠特克回家時,兒子已經十六歲。惠特克那時已經很有流浪氣質,金褐色的眼睛很迷人,但眼距很寬,眼圈濃重。臟髒的黑色辮子直垂到肩頭,總是穿同一件T恤和牛仔褲,身上散發出陣陣臭氣。
With no love, from the past.
該死,該死,該死……
「請問這裡有人坐嗎?」
你遲早會得到報應……
斯特萊克感到一陣震動,從夾克口袋裡掏出手機。是羅賓發的簡訊:
問題是,他沒法回憶起此刻在他腦海中揮之不去的那三個人的長相。他上一次見到布羅克班克是在八年前,見到萊恩是在九年前,見到惠特克則是在十六年前。在這麼長的時間里,他們完全有可能發福,脫髮,留絡腮胡或八字鬍,癱瘓或練出肌肉。斯特萊克自己就在此期間失去一條腿。唯一無法偽裝的是身高。這三個人都至少六英尺高,而坐在金屬椅里的那個迷彩夾克看起來差不多就是這麼高。
「我就是問問。下次見面再跟你解釋。」
She was the quicklime girl……她是生石灰女孩……
他不斷對萊達施加壓力,說著異想天開、毫不掩飾的謊話:他有急病要治;他欠了十萬英鎊,不還錢就會被人打斷腿。萊達有時覺得很好笑,有時則為此不快。
他懷疑尚克爾尚未聽說人腿的事。在尚克爾的世界里,人人都只知道與個人利益相關的新聞,而且新聞是靠口頭傳達的。
「要忘了他可不容易。我如果沒記錯,是第七裝甲旅的?」
危險的沉默還在繼續。
斯特萊克非常清楚他是什麼意思。那個細微的手勢完全是衝著他做的,他很熟悉那手勢的原型。惠特克以前經常伸手在空中橫揮,衝著冒犯他的人的喉嚨。
「嗯,好吧。惠特克,嗯?我問問看,本森。」
他擠在地鐵的人群里,個頭和背包引起身邊乘客的陣陣不滿,但斯特萊克幾乎沒注意到。周圍的人基本都比他矮一個頭。他抓著扶手,望著漆黑車窗上自己搖晃的倒影,回想著最後也是最糟的部分:惠特克站在法庭里,為自己的自由辯護。警察在他的供述里發現了許多前後不一的部分,包括妻子攝入大劑量毒品那天他的去處,海洛因的來源,還有萊達的吸毒史。
惠特克勇敢地搖了搖頭,為萊達之死送上一句名言:
惠特克出身在一個富有的中上流階級家庭,一家之長是位封爵的外交官。惠特克一直以為他是自己的父親,直到十二歲九-九-藏-書才發現真相——他還以為在倫敦蒙特梭利學校當老師的姐姐,其實是他母親,她有嚴重的酗酒和毒品問題,生活窮困潦倒,被家人排斥在外。十二歲以前的惠特克就已經是個問題兒童,經常暴怒如雷,有可能對任何人發泄怒火;十二歲之後,他更為狂野。他被寄宿學校開除后,加入本地幫派,很快成為小頭目。他的少年時期很快終結,他進了少年管教所,因為他拿刀抵著一個女孩的喉嚨,讓同夥強|奸她。他十五歲時跑到倫敦,一路上犯下各種小偷小摸的罪行,最後找到親生母親。短暫的幸福團聚之後,兩人的關係很快惡化,帶著敵意互相施暴。
電話里的沉默充分證明,正如斯特萊克從來沒忘記過尚克爾是什麼人,尚克爾也同樣沒忘記過斯特萊克是什麼人。
電話掛了。尚克爾從來不說再見。
他打扮得很莊重。那富有的上流家庭里有人出錢,請了不錯的辯護律師。他整個人洗乾淨了,西裝筆挺,聲音低柔,用順從而平靜的語氣否認了一切指控。他上庭時,已經想好了所有說辭。公訴方用來揭露他本性的一切證據——舊唱片機上的查爾斯·曼森,床上的《撒旦聖經》,嗑藥嗑高后說的殺人有多享受的那些話——都被眼前這個臉上略帶茫然的惠特克全部推翻。
毫無愛意,來自過去。
「She wanted to die. She was the quicklime girl.她一直想死。她是生石灰女孩。」
可是……
「你遲早會得到報應,」他曾經這樣說,金色的眼睛睜得很大,裏面滿是瘋狂,「你遲早會得到報應!」
抱歉,本森,今天不行,病了,回頭打電話給你。
惠特克金褐色的眼睛注視著他,眼神里幾乎毫無感情。斯特萊克在作證的最後一分鐘里,和惠特克隔著法庭對視。惠特克的嘴角微微上翹,露出隱約、嘲諷的微笑。他把搭在桌上的食指抬起半英寸,在空中往旁邊輕輕一掃。
惠特克和萊達母子同居時,把少年時期的犯罪和暴力記錄隱藏得很好,只有英格蘭北部的社會服務部知道他的事。他自己添油加醋講的過去版本眾多,前後矛盾。他涉嫌謀殺被捕后,媒體才從以前認識他的人那裡挖出過去的真相。爆料人里有些是為了酬勞,有些是為了報復他,還有些則試圖在為他辯護。
「我在愛丁堡,來了六周了。正在《蘇格蘭人報》上讀你的故事呢。」

「我在找惠特克。」
「我回到辦公室就給你查,哥們兒。我正在一大片耕地里呢。」
斯特萊克拖著沉重的步子,走在白教堂路上,腦海里隨著腳步的節奏,不停閃過同一句話:
惠特克最後一次被樂隊開除后,仍然夢想著一夜成名。他會彈三種吉他和弦,在能找到的所有白紙上都寫滿歌詞,歌詞大量引用《撒旦聖經》。斯特萊克還記得那本書,黑色的封面上印著五芒星和山羊頭的混合體,扔在萊達和惠特克的床上。惠特克非常了解美國邪教領袖查爾斯·曼森的職業生涯。斯特萊克考普通中等教育證書那一年,家裡總是播放曼森(Manson)的專輯《Lie:The Love and Terror Cult,謊言:愛與恐怖邪教》,樂聲中夾雜著黑膠舊唱片特有的吱呀聲。
車站外面是一片混凝土廣場,周圍環繞著背對廣場的建築。巨大黑色子彈模樣的「小黃瓜」樓在遠處的地平線上發著光。二十年前,斯特萊克一家在白教堂站短暫居住時,那座大樓還不存在。
惠特克靠騷擾、性方面的嘲諷和冷笑趕走斯特萊克的異父妹妹露西。他會裸著身體在屋裡旁若無人地走動,撓著有刺青的腹部,嘲笑那個十四歲女孩的屈辱反應。一天晚上,她奔到街角的電話亭里,懇求遠在康沃爾的舅媽和舅舅來接她走。他們從聖莫斯開了一夜的車,第二天傍晚趕到。露西早已把她僅有的一點物品都裝到一個小箱子里。她從此再也沒有和母親一起生活過。
九_九_藏_書哈迪,我需要你幫個忙,」斯特萊克說,「找兩個人。你還記得諾爾·布羅克班克嗎?」
尚克爾沉默片刻,用最危險的語氣說:
皇家軍事警察特別調查局在愛丁堡城堡里有分部:第三十五科。相當有威望的職位。
惠特克享受所有含虐待性和惡意的事物,十六歲的斯特萊克不確定那是出自真心還是裝模作樣。他唯一能確定的是,他對惠特克有股發自心底的仇恨和厭惡,遠遠超過對母親曾經擁有過、又離開了的其他所有男人的仇恨和厭惡。他晚上在空屋裡做作業時,不得不吸入這男人散發出的臭氣,幾乎能在嘴裏嘗到那股味道。惠特克曾試圖對斯特萊克擺出和藹可親的模樣——但他經常突然就破口大罵,或者說些傷人的諷刺話,他平常想和萊達其他的底層朋友打成一片時特意隱藏過那流暢的表達能力。但斯特萊克不甘示弱,同樣會語出諷刺,或反唇相譏;他的優勢在於,他不像惠特克那樣嗑了太多毒品,雖然屋裡從早到晚瀰漫著大麻的煙霧。他決定繼續自己斷斷續續的學業,萊達聽不見時,惠特克對他這種決心嗤之以鼻。惠特克又高又瘦,雖然整天久坐不動,肌肉卻相當發達。斯特萊克那時已經長到六英尺高,在一家當地俱樂部里練拳擊。兩人都在家時,他們之間的緊張感會令煙霧繚繞的空氣好像僵住了,暴力好像隨時可能爆發。
差不多得了。
他不記得自己為什麼稱呼尚克爾為尚克爾,也不記得尚克爾為什麼稱呼他為本森。兩人認識時都才十七歲,關係雖然深遠,卻完全沒有青春期友誼的常見特徵。說實話,以平常眼光來看,這根本算不上是友誼,更像是一種身不由己的兄弟情。斯特萊克相信,自己如果死了,尚克爾會哀悼他,但尚克爾如果有機會,也會毫不猶豫地搶走他身上所有的值錢物品。他人難以理解的是,尚克爾這麼做是因為他覺得斯特萊克會為此而高興——靈魂盤桓在死後的世界里,想著拿走自己錢包的是尚克爾,而不是某個不知名的尋找機會的小偷。
就藏在眼皮底下,就藏在眼皮底下。
他發現自己錯過了換乘站。

惠特克認識萊達時,對她的輝煌經歷早有耳聞。他喜歡聽萊達講以前參加過哪些宴會,睡過哪些男人,彷彿他能通過萊達與名人產生聯繫。隨著對惠特克的了解逐步加深,斯特萊克認定,名氣是他在這世上最渴望的東西。他並不覺得自己心愛的曼森和喬尼·羅克比那樣的搖滾明星在道德上有何不同,反正兩人都在大眾心裏留下了永恆不滅的印象。真要說的話,曼森在這方面更為成功,因為他的形象不會因潮流而改變:邪惡總是引人入勝。
萊達遇到惠特克時,正在唱片公司做接待員,一個無足輕重的小角色,就像搖滾樂史中的一個吉祥物。惠特克為好幾支激流金屬樂隊彈吉他、寫歌詞,但這些樂隊先後把他開除,因為他戲劇化的為人、吸毒問題和攻擊性。他自稱是在和唱片公司簽約的過程中認識萊達的。但萊達私底下曾向斯特萊克坦白,他們第一次見面時,保安正把惠特克往外趕,而她上前懇請他們不要對這個年輕人如此粗暴。然後萊達就帶他回了家,惠特克從此再也沒有離開。
「價錢還是老樣子。」斯特萊克說。他和尚克爾早就商量好有價值的信息值多少錢。「還有——尚克爾?」
他花了一兩分鐘尋找以前的公寓門,因為他已經忘了門牌號。他最後找著了,公寓隔壁是一家賣廉價服裝的小店,中式和西式都有。他記得那裡以前是家西印度超市。門口的黃銅信箱令他心頭湧上一陣奇特的回憶。只要有人從大門進出,那信箱就會咔咔大響。
斯特萊克環顧四周,沒有感到任何懷念或歸屬感。他已經不記得這片混凝土和這些面目模糊的樓。車站在他的記憶里也只是個模糊的畫面。和母親生活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太過動蕩,對不同地點的記憶混在一起。他有時會想不起哪座破舊公寓旁是哪家街角小店,哪間非法佔據的空屋隔壁又是哪家酒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