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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都是馬修開車把她送到卡特福德。他在給布羅姆利區的一家公司做審計,正好順路。馬修之前對路虎嗤之以鼻,現在卻換了態度。他仍然換不好擋,在路口經常無法順利啟動車子,但還是表示這禮物非常棒,琳達能送車給他們太好了,他們靠這輛車,出城很方便。昨天,他在路上問起,要不別請薩拉·夏洛克來參加婚禮。羅賓看得出,他鼓足勇氣才問出口,生怕提到薩拉的名字會引起爭吵。羅賓思考了一會兒,分析自己的感受,最後拒絕了這個提議。
「他幹嗎不自己問?」
列車載著她開向大象堡。羅賓嚼著味如鋸末的能量棒,下意識地揉著和那個山羊胡大個子衝撞過的肋骨。在倫敦生活,被路人責罵是家常便飯;在馬沙姆,可從來沒有陌生人對她罵過髒話,一次都沒有。
羅賓找了個地方站好,等待斯蒂芬妮出現。這是今年到目前為止最暖和的一天,來卡特福德百老匯購物的人都穿著T恤和涼鞋,黑人女性裹著色彩艷麗的頭巾。羅賓在夏季長裙外披件舊牛仔夾克,靠到劇院牆外一個她已經很熟悉的凹洞裡,假裝無所事事地打電話,又走到最近的小攤前,隨便看看熏香、蠟燭和線香。
他沒再回頭,帽子上的耳罩像狗耳朵一樣左右搖擺。他動作艱難地慢慢繞到公寓側面,消失了。

「你想讓他坐到薩拉旁邊?」
「他女友來嗎?」
她覺得今天恐怕又是白費工夫,再次對斯特萊克感到不滿。她現在最不高興的是斯特萊克搶走了他尋找布羅克班克的任務。不知道為什麼,羅賓覺得布羅克班克是屬於她的目標。要不是她成功扮演了維尼夏·霍爾,他們不會知道布羅克班克就生活在倫敦;要不是她敏銳地發現奈爾就是諾爾,他們也不可能一路追到撒拉遜酒吧。就連她耳邊的那句低喃——「我認識你嗎,小姑娘?」——也是她和布羅克班克之間奇特關聯的一部分,不管這句話有多嚇人。
「萊恩那邊怎麼樣了?」
下午一點半,她抵達沃拉斯頓小巷的前院。在破舊老房子的後方,SE1公寓高聳入雲,彷彿來自未來的間諜。在卡特福德市場里渾然天成的長裙和牛read.99csw.com仔外套,在這裏顯得有點學生氣。羅賓又假裝在打電話,漫不經心地一抬頭,心臟差點停跳一拍。
「不,當然不行!」羅賓怒喝。
「科莫蘭回復邀請了嗎?」
如果現在撤銷邀請,薩拉就會知道,羅賓剛剛得知多年前發生了什麼。羅賓寧可讓薩拉誤以為她早就知道,馬修早就坦白過,而她羅賓不介意。她要維護自己的尊嚴。母親也問起薩拉是否出席,說薩拉和馬修的同學肖恩來不了了,該由誰去坐薩拉身邊空出來的座位?羅賓以提問代替回答。
「不客氣。」唐納德·萊恩說。
「哦,」羅賓說,「嗯,他說他會回復的。」
「不!」羅賓驚叫。她的右腳一滑,左腳絆在長裙里,身體歪成不雅的劈叉姿勢,隨即失去平衡,倒向旁邊。手機掉在地上。
「我的老天。」羅賓低聲說,雙手和膝蓋陣陣作痛。她心不在焉地撩開臉上的頭髮,通過氣味明白地上那攤只是咖喱,不禁如釋重負。她快步走到唐納德·萊恩看不見的角落,按著碎裂的屏幕,給斯特萊克打電話。
情況變了。窗口的垂簾拉開了。
「我在時沒看見他,我剛回辦公室。大新聞:『第二次』原諒我了。他剛走不久。我們需要錢,我沒法拒絕。」
「我就住在那兒。」他說,點頭示意羅賓之前一個月都在監視的公寓,「你可以上去洗洗。」
她不知道婚禮怎麼突然就近在咫尺了。下個月,就在下個月,她就要變成羅賓·坎利夫了——她是這麼認為的。馬修顯然期待她能用他的姓。這幾天,馬修一直情緒高昂,在走廊里無聲地擁抱她,對她漫長的工作時間毫無怨言,即便羅賓的工作佔用了本該由他們共度的周末。
「嗯,是啊,當然了,」羅賓嘆了口氣,「我忘了。聽著,我有主意了,布洛——等一下,有情況。」
能回沃拉斯頓小巷激起的興奮在羅賓走到卡特福德站時就消失殆盡。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突然沮喪又緊張。也許是因為她餓了。她決心戒掉巧克力,以免擠不進改過的婚紗,就買了條看上去讓人毫無食慾的能量棒,上了地鐵列車。
「沒有。」母親說。
斯特萊克說,布羅克班九_九_藏_書克的女友叫艾麗莎,是個黑人。這麼說,扎哈拉也是個黑人小女孩。也許她長得就像現在從街上蹣跚走過的那個小孩:留著僵硬的臟辮,緊緊抓著母親的食指,用肅穆的黑眼睛看著羅賓。羅賓露出微笑,小女孩毫無反應,只是繼續打量著她。羅賓一直衝她微笑,小女孩為了保持和她對視,轉過頭,最後身體扭了幾乎一百八十度,穿著涼鞋的腳絆了一下。她摔倒在地,號啕大哭;母親冷漠地將她一把提起,抱著走了。羅賓感到一陣內疚,重新盯著惠特克的窗口,聽著小孩的哭聲回蕩在街上,離她越來越遠。
「沒有。他想讓我查查一個和他眉來眼去的大腿舞舞|女,看看她是不是已經有男人了。」
堡區有七家幼兒園。羅賓心不在焉地把手機塞回兜里,因自己的想法而激動不已。她在小攤間漫步,偶爾瞥瞥惠特克的窗口和一直緊閉的門,思緒完全放在如何追蹤布羅克班克上。她能想到的選擇有兩種:去七家幼兒園依次蹲守,找一個黑人母親和她名叫扎哈拉的女兒(但她怎麼確定沒找錯人?);或者……或者……她在一家賣民族首飾的小攤旁站住腳,沒注意到眼前是什麼,全神貫注地思考著。
羅賓讓自己盡量不去介意他實事求是的語氣。她提醒自己,為了不讓斯蒂芬妮被掐死,斯特萊克揍了惠特克一拳。她沉默片刻,望向報刊鋪的櫥窗。皇室婚禮熱潮的痕迹仍然隨處可見,收銀的亞洲男人背後掛著一面英國國旗。
「沒事吧?」他語氣尖銳地問。
「有消息就通知我。沒消息也告訴我。」
旁邊有個男人大笑起來。她覺得噁心又丟臉,忙著避開污穢,站起身,還沒來得及去看那陣笑聲來自何處——
她警覺地繼續走著路,以免有人在窗口張望。她想找個陰影處,盯著那個陽台。她一心尋找最佳監視地點,同時努力讓打電話的表演顯得真實,沒注意到腳下的路。
完全出於偶然,她的目光從一對羽毛和串珠編的耳環上移開,正好看見斯蒂芬妮走出薯條店旁的門。斯特萊克的描述相當準確。斯蒂芬妮膚色蒼白,眼睛紅紅的,在明亮的光線下使勁眨著眼睛,像只得了白化九_九_藏_書病的兔子。她靠到薯條店門上,等門被她的身體壓開后一頭跌進去,走向櫃檯。羅賓還沒整理好思緒,斯蒂芬妮已經拿著一罐可樂和她擦肩而過,穿過那扇白門進了樓。
「繼續盯著,」斯特萊克說,「她說不定還會再出來。我們至少知道她醒著。」
「哦,不用——沒關係的。非常感謝。」羅賓屏著氣說。
「哦,該死。」她呻|吟道。讓她滑倒的是一攤嘔吐物,也可能是排泄物。她的裙子和涼鞋都髒了,雙手也在撐住地面時擦傷。她最關心的還是那攤黃棕色黏稠液體究竟是什麼。
今天是六月一日,羅賓終於可以說:「我下個月就結婚了。」七月二日突然變得很近。哈羅蓋特的裁縫想讓她最後再試一次婚紗,但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抽時間回趟家。起碼鞋已經準備好了。母親負責處理親友對請柬的答覆情況,不時告訴她賓客名單的最新變化。不知為何,羅賓覺得有些置身事外。她在卡特福德百老匯無聊地蹲守,一連幾個小時監視薯條店樓上的公寓,和那些問題彷彿隔著一整個世界:該擺什麼花,誰和誰坐在一起,她有沒有向斯特萊克請好假,好去度為期兩周的蜜月——這是馬修問的。他安排好有關蜜月的所有事情,打算給羅賓來個驚喜。
一輛麵包車開到她面前。羅賓把手機按在耳邊,慢慢繞到麵包車前面,想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她看到司機剃了個平頭,但擋風玻璃反射出的陽光太燦爛,她看不清司機的五官。斯蒂芬妮出現在路邊。她用雙臂緊緊抱著自己,筆直地穿過街道,爬進車的後門。羅賓後退一步,給車讓路,假裝打電話。她和司機的目光相遇,對方有一雙黑眼睛,眼睛隱藏在兜帽之下。
一陣沉默。
「沒事——我不小心撞了人——這樣吧,我去沃拉斯頓小巷。」
不管怎樣,她不能放鬆警惕。她下了地鐵列車,注意到身後走著一個高個子黑人,就故意放慢速度,讓他先過去。他根本沒看她第二眼。一定是我自己想多了,她心想,把沒吃完的能量棒扔進垃圾箱。
Blue Öyster Cult,『Harvest Moon』
I sense the darkness clearer……九*九*藏*書
「對了!」羅賓興奮地低喃,「當然了!」
「抱歉,」羅賓說,「抱歉,媽媽……我壓力有點大……你能不能把科莫蘭安排到……我也不知道……」
「好吧,」斯特萊克沉默片刻后說,「如果萊恩出現,你只要拍張照就好。別接近他。」
我感到黑暗更加清晰……
「我不介意,」她說,「她來更好。沒關係。」
「是啊。」羅賓驚魂未定地說。她撿起手機,屏幕摔裂了。
你如果認為自己正在做的事毫無意義,就很難集中注意力。斯特萊克堅持認為惠特克仍然是殺死凱爾西的嫌疑人,但羅賓並沒有被他說服。她越來越傾向於沃德爾的觀點:斯特萊克對前繼父心懷怨恨,被仇恨蒙蔽了雙眼,失去一貫準確的判斷力。羅賓不時抬頭瞥向惠特克住處窗口毫無動靜的窗帘,想起斯蒂芬妮被惠特克拉進車。斯蒂芬妮也許根本不在家。
可惡。
他一隻手提著一個塑料袋,裏面裝著幾樣日常用品。羅賓看見他手上刺的匕首,知道那刺青一直沿著手臂向上延伸,刺穿一朵黃玫瑰。他手腕上刺的幾滴血看起來很真實,好像真的正從他的身體里流出。
「沒事……等一會兒……」
——藍牡蠣崇拜樂隊,《收穫的滿月》
「抱歉。」她條件反射地說。對方粗暴地撞開她,進報刊鋪。
「科莫蘭說不來。隨便安排他坐哪兒吧,只要不是該死的——我是說,別把他安排到薩拉身邊。」
根據斯特萊克提供的信息,扎哈拉生活在堡區的公寓里。扎哈拉的母親抱怨住得太差,但斯特萊克說有個姑娘……
「你得洗洗,」他說,指著羅賓的腳和裙擺,又咧嘴一笑,「再拿刷子刷刷。」
「抱歉,寶貝。」帶著蘇格蘭口音的輕柔聲音從羅賓身後傳來。羅賓迅速轉過頭,感覺彷彿有電流在體內竄過。
「他問過了。她說沒有,但女人都是愛出軌的邪惡騙子,羅賓,你也清楚。」
不知道為什麼,她突然抬頭環顧四周。乘客寥寥的車廂read•99csw.com里沒有大個子男人,隔壁車廂也沒人向這裏窺探。她現在回想起來,有些過於疏忽:卡特福德百老匯已經是個她熟悉的地方,她又滿腦子都是布羅克班克和扎哈拉的事。她如果留心,會不會發現有人在偷偷監視她……不,她一定是多心了。早上是馬修開著路虎送她過去的,殺手怎麼可能一路跟到卡特福德?除非他一直等在赫斯廷斯路的某輛車裡。
她剛轉過身,撞上一個留著山羊胡的高大男人。男人罵了一句。
生魚和熏香的氣味混合在一起,充斥她的鼻腔。在她的腦海里,這股混合氣味已經等同於惠特克和斯蒂芬妮。她向後靠在冰冷的石牆上,看著毫無動靜的公寓門,思緒又轉回扎哈拉身上,彷彿被垃圾箱吸引的狐狸。自從這個小女孩接了布羅克班克的手機,羅賓每一天都會想起她。斯特萊克從脫衣舞俱樂部回來后,羅賓詳細詢問小女孩母親的情況。
天氣很暖和,但他戴著有耳罩擋風帽,穿著紅黑格子外套和牛仔褲。他撐著一對金屬拐杖,笑著低頭看羅賓。他的臉上滿是深深的痘痕,蒼白的臉頰和下巴上有,連那雙小黑眼睛下方的眼袋上都有。他的脖子很粗,肉被衣領勒得堆出來。
「我沒想接近。」羅賓說。
「嗯,你知道斯蒂芬妮是做什麼的。她可能是去給惠特克賺錢了。」
「你想讓我怎麼辦?你如果願意查『第二次』的新對象,我可以去沃拉斯頓小巷替你看著點。這樣——哦!」她驚呼一聲。
「她走了,上了一輛挺舊的麵包車,」羅賓告訴斯特萊克,「司機長得不像惠特克,可能是混血,也可能是地中海人。看不清楚。」
「沒事,」一小時后,羅賓給斯特萊克打電話,「她還在。我沒找到機會,她出來不到三分鐘就回去了。」
有個姑娘說……
「哦,看在老天的分上——他這麼快就又有女友了?」羅賓問。
他的目光從上往下掃過羅賓的全身。羅賓感到皮膚一陣刺痛,彷彿被他的手指實際碰觸過。他支起拐杖轉身走開,塑料袋笨拙地左右搖晃。羅賓站在原地,清晰地感到血液都湧上臉。
「出什麼事了?」斯特萊克問。
斯特萊克想不到——他當然想不到了,他是個男人!她在手機上打起字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