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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終極審判 第二十三章 兩年前——「飲血而醉」殺人事件

第三部分 終極審判

第二十三章 兩年前——「飲血而醉」殺人事件

一個多月前,9月28日早晨,在西郊發現了第一名死者,推定死亡時間為27日夜裡11點半到28日凌晨2點半之間。一個月前,10月11日,在東城區發現的第二名死者,推定死亡時間為10月8日晚上10點至次日凌晨12點之間。兩具屍體在屍檢后發現了這樣的共同點:法醫對現場地面上以及死者身上的血量進行了大概的估算,得出的數據,加上屍體身體內的血量,遠遠低於人類正常的血量。
針對殺人兇手選擇目標的特點,駱松選擇了本市的十幾處如橋洞、垃圾場、棚戶區等流浪漢可能會選擇的棲身之地作為埋伏點,派出了一批格鬥技能卓越的刑警裝扮成流浪漢的模樣埋伏在這些地方,試圖撞上再次行兇的兇手。這樣的方式對於警員來說是極為危險的,卻也是當時最有效的方法。因為危險係數過大,警方不敢有一絲懈怠,一時間刑警隊上上下下全部都處於高度緊張的精神狀態之中,可是,這種守株待兔式的行動才進行了幾天,一個顛覆性的重大線索就出現了——其實這條線索早就出現了,只是專案組沒有一個人注意到。
毫無疑問,這一次我失敗了,我也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回到家后我開始反思,我認為我不應該殺那些流浪漢,雖然他們是靠著生存的本能苟活著,但社會為什麼要拋棄他們?不是說人生而平等嗎?社會人又憑什麼不善待他們!
微博網友起先並不知道真的發生了殺人案,這件事成為熱點話題是因為有一名網名為「我的殺人日記」的人在微博上發布了一篇日記,講述了自己殺死一個陌生人的原因和經過——他在誤殺了一個人之後,天天做冤鬼纏身的噩夢,這令他的精神瀕臨崩潰。當他實在無法忍受的時候,他想出了以殺人來讓自己克服對噩夢的恐九_九_藏_書懼的辦法。
因為當時專案組所有警員都忙於這個案子,誰也沒有時間和心情上網,竟導致他們差一點錯過一個重要的線索,直到市局局長打電話將陳紹輝臭罵了一頓,暴怒地叫他「你自己上微博看看」后,他們才知道原來這起警方沒有公開的連環殺人案早就在網路上傳開了。
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上午10點。

駱松嘆了一口氣,拿起桌上的照片遞給手下的刑警小龍,小龍用彩色圖釘重新釘回到身後的白板上。白板被寫得密密麻麻——屍體發現地、死亡時間、現場可疑足跡、兇手可能使用的逃離路線、監控探頭位置、被害者1號(西郊某村村民,奶牛場工人,34歲)、被害者2號(衣著外表疑似拾荒者,具體身份未知,50歲左右)……今天又多了一個「被害者3號」。
「還有一點,兇手是個酒鬼。」駱松補充道。
首先,和前兩具屍體一樣,屍體體內的血量低於人類正常的血量;其次,這第三名死者的身份和第二名一樣,都是拾荒者;還有更重要的一點,這第三起殺人案的現場,和第一起現場一樣,空氣中也殘留著酒味,屍體邊上也有嘔吐物。至於殺人手法,與第一名死者相同,是被利刃割喉。
「會是一個嗜血者嗎?就是那種對血液具有特殊嗜好的心理變態的人。」一旁的小龍提出了這樣的假想。
「如果我們的對手真的是一個心理變態的精神病的話,那可就麻煩了。我記得我在警校學犯罪心理學的時候,老師也提到過嗜血變態殺人狂的案例,針對這種精神失常的罪犯,一般的心理分析拿他們根本就沒轍,這種人如果進行連環殺人案,找不到犯罪規律的話,案子是很難破的。」小龍皺著眉說道。
……
起初網友們都認為這隻是一個虛構的https://read•99csw•com故事,是以第一人稱為視角敘事的小說,甚至有很多人在這條微博下面的評論頁里發出「求博主快點更新」的呼聲。直到該博主發布第三篇日記之後,文章中所傳遞出的強烈的真實感終於讓一些人覺得可疑,於是微博上便出現了對立的兩方。一方仍然認為這是假的,另一方則堅持認為這是真事。兩方網友在微博上進行著激烈的辯論,有人甚至為此專門寫了一篇幾千字的分析文章以證明自己的推斷,擺出各種論點,說得頭頭是道,「殺人日記」的微博很快就躥到微博熱門話題的前十位。幾日後,一名自稱是第一篇《殺人日記》中死者妻子的人出現在了微博上,發出求助的吶喊,訴說著自己的悲痛,這又掀起了另一波辯論高潮。一方認為這個所謂的死者妻子是在嘩眾取寵,自我炒作,另一方則大力聲援這個女人,在微博上催促警方儘快破案。
兇手在發布第三篇微博文章之後,《殺人日記》就停止更新了,H市也沒再發生流浪漢被殺事件。兇手在這最後一篇文章中,講述了他準備對一個老年流浪者下手時產生了惻隱之心,最終放棄殺人行動的心理過程。他在文章的最後,對自己殺害無辜的流浪漢表示了懺悔,聲稱自己不該殺他們,而是應該殺真正該死的人。這篇文章的最後一段文字這樣寫道——
新的痛苦隨之而來,我憎恨我自己,我為自己挑選的目標而感到悲哀。那些被我殺掉的流浪漢,其實他們活著已經沒有意義了,維持他們生存的並不是活下去的信念,而是生存本能,他們比任何人都想死。一開始我認為殺掉他們是讓他們得到了解脫,後來我意識到,他們並不該死。那麼為什麼我不能去殺那些該死的人呢?
只有警方知道真相,這三篇微博文章,都九-九-藏-書是在殺人案發生后的第二天發到網上的,而且所述內容與真實發生的案子一模一樣。駱鬆通過這三篇《殺人日記》終於明白了現場為什麼會有酒精味,以及為什麼死者體內的血量較一般人要少很多,原來兇手每次殺人都會帶著白酒,在殺人的過程中,將被害者的血液兌進白酒後喝下。
可是從那時起,兇手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了。
這周,兩天前,11月7日,東城區又有一名流浪漢被殺,支隊長陳紹輝這才意識到,三起案件真的存在著關聯。

「可現在不同啦,很明顯,三起案子必有關聯。」陳紹輝掐滅手中的煙頭,又從煙盒中抽出了一根點上。
除了殺人手法不同外,主要的不同點還有兩處。一是現場環境。第一具屍體是在一條廢棄鐵道邊的樹叢里發現的,據第一個發現屍體的報案人和接警后趕赴現場的派出所民警稱,現場殘留著一股白酒的氣味,屍體不遠處有一堆嘔吐物,散發的酒味極為濃重刺鼻。第二具屍體在東城區的一座石橋下被發現,死者是一名拾荒流浪漢,作為被殺現場的橋洞是他生前平時睡覺的地方。現場沒有酒味。駱松在大會上說,或許是因為這具屍體被發現的時間和死者被殺的時間間隔了兩天,就算有酒味,也早就被風吹散了。這一點作為駱松提出的併案理由,當場被領導駁回。第二個不同點是,通過屍檢得知,第二名死者在臨死前喝過酒,大概二兩左右。
後來H市又發生了幾起性質更加惡劣的殺人案,刑警隊的破案重點轉向了別處,同時,微博網友們對這個連環殺手的興趣也慢慢減退,輿論壓力減輕了,上級的催促也隨之減少,這起流浪漢殺人事件也就慢慢成了刑警隊警員心中一段封存的記憶。
可問題是,誰又真的該死呢?我的心裏已經有了幾個人選。他們該死——我認為的。https://read.99csw.com
但當時最重要的不是找到第一具屍體,而是阻止兇手繼續作案,第三篇文章的最後一段文字引起了專案組的高度重視——到底誰是他認為的該死之人呢?或許他是想自己制定「該死」的標準,然後再在人群中挑選目標,又或許,他心裏已經有了明確的殺戮目標,比如他討厭或憎恨的人。
一般的「無差別殺人案」,因為兇手沒有明顯的殺人動機,無法通過死者的背景和社會關係來鎖定嫌疑人,通常警方除了搜查現場痕迹,還會採用調看現場周圍監控攝像頭拍攝到的錄像和詢問目擊者的方式來排查線索。如果現場既沒有攝像頭也沒有目擊者,警方通常會請犯罪心理專家出馬。他們是一群精神嗅覺靈敏的人,能夠憑藉強悍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分析出兇手留在現場的心理痕迹和行為規律,為破案提供決定性的方向。然而,如果兇手是個心理變態者,作案毫無規律,且手段冷血殘忍,還有一定的反偵查意識,對於這種人,案件的偵破往往從一開始就會陷入瓶頸。
「到目前為止,你有什麼看法?」
兇手抓不住,這案子便無法結案,更重要的是,這個兇手可能仍然藏身於城市的某個角落,正在策劃著新的殺人計劃。他就像是一枚不定時炸彈,不知道何時會爆炸。
「已經是第三個了。」
「我理解,第一起案子發生在西區,理應歸西區分局負責,你不想攬過來,我也不想。我當時懷疑跟在我們這兒發生的第二起案子有關聯,是因為屍體體內的血液含量。但我當時的理由確實不夠充足,死在西郊的是個普通工人,死在我們這兒的是個流浪漢;第一人死於割喉,第二個是被刺穿心臟,殺人手法也不同。」
「有規律啊,怎麼沒規律,三次殺人都選在沒有監控攝像頭的地方,這就是規律。」陳紹輝無https://read.99csw.com可奈何地抱怨道。他的這句抱怨道出了此次連環殺人案的難點,即兇手是個具備反偵查意識和技能的人。
H市公安局東區分局刑警支隊,重案分隊隊長駱松的辦公室中,支隊長陳紹輝叼著香煙,將手中的一沓照片拍在駱松的面前。
「想想真是可笑,上周在市局的全市重案案情分析大會上,因為你的理由不充足,我還反對併案偵查,而現在證明你的判斷沒錯的,卻是第三具屍體。」陳紹輝以自嘲的口吻說道。
「嗜血?因為嗜血去殺人,我也只是在一些國外的犯罪史和刑偵資料中看到過。在新中國成立以來,類似於心理變態的殺人案例倒也不是沒有,但數量卻是屈指可數,在我市的犯罪史中更是從來都沒有出現過,所以我真的不好說。」
駱松拿著法醫針對血液含量的報告說道:「三名死者之間的社會關係沒有明顯的交集,兇手選擇作案的時間和地點沒有明顯規律,所以我猜測這是隨機的『無差別殺人案』。兇手可能是通過某種方式某種容器帶走了被害人身體里的一部分血液,很顯然,他的目的不只是殺害目標。甚至可以這樣猜測,殺人不是目的,只是一種為了達到目的的手段而已,而他的目的,可能就是為了獲得被害人的鮮血。」
「如果是『無差別殺人案』,就是說兇手與死者可能並不認識,隨機挑選下手目標,但如果兇手帶著收集血液的器具,顯然是有預謀有策劃的,所以,這其中必然有更深層的動機。」陳紹輝說道。
因為這三篇《殺人日記》,警方這才知道原來這個兇手先後共殺了四個人,在西郊發現的第一具屍體,其實是兇手殺掉的第二個人。而第一名死者之所以一直沒有出現,駱松懷疑兇手在文章中說的醉酒後殺死的第一個人可能也是流浪人員,而他的非正常死亡沒有引起當地派出所的重視,也有可能他的屍體根本就沒有被人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