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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死——動機殺人 疑惑之章 警察的調查手記

她的死——動機殺人

疑惑之章 警察的調查手記

疑點一:死者所住的小區安保工作做得比較到位,業主進出需要門禁卡,外來人員則需要登記,所以哪怕是樓層不高的樓梯房,陽台和窗檯也沒有安裝防盜欄杆。既然有這種管理機制,很難想象光天化日之下會有盜賊選擇到這種小區里行竊。而且,既然是通過爬窗的方法闖入,肯定需要事先踩點,譬如,這家人什麼時候不在,會不會被經過的路人看到。那麼,只要稍加調查就會發現,死者白天是在家裡工作的。會有小偷明知這一點,還硬著頭皮下手嗎?
我在暗示陳銳其實早就回過家?是的,我是這麼認為的。陳銳聲稱他當天下午4點半離開他和死者創辦的文化公司回家。事實上,根據兩個僱員的證詞,他們老闆離開的準確時間是4點20分。從公司到家,坐地鐵的話半個小時足矣。陳銳說自己5點30分才回到小區門口,本身就經不起推敲。
這個證據證實了我的猜想:陳銳其實在5點左右就回到了家,行兇之後,於5點30分再次跑到小區門口……是的,其實我真正要說的是,死者死於5點30分之前。
根據死者兩個女性鄰居的證詞,她們在下午5點35分左右聽到對門的呼叫聲,隨即給小區管理處打了電話。管理處證實,電話的來電時間顯示是5點40分。幾乎是同一時間,陳銳出現在小區的東門口,因為忘記帶小區的門禁卡,所以他走到門衛的值班室請求開門。從死者家步行至那個門口要九_九_藏_書十五分鐘,使用電動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也至少需要六七分鐘。無論如何,人是沒法瞬間移動的,也不可能一分為二。如果陳銳是兇手,他要怎麼做到在家裡行兇,又同時出現在另一個地方呢?
疑點三:和疑點二相似,除了窗台上的泥污,房間里沒有其他人入侵和逃離的痕迹。一般來說,既然有泥污,總能找到一個或者半個腳印,但是無論是死者家中還是樓房的外牆,一律乾乾淨淨的。由於這些泥污出現得很不正常,我特地拜託檢驗科的同事核查其來路,結果可謂出人意料。首先,這些泥污與樓房外面土壤的成分差異很大,化驗結果顯示那是一種叫草炭土的礦物質,通常作為名貴植物的營養土使用,產地在東北。所以,這些泥污不可能是案犯爬進窗檯時從外面帶進來的。其次,檢驗科的同事在死者家中的另一個地方發現了類似的泥土:一盆開得茂盛的蝴蝶蘭的花盆裡。這盆蝴蝶蘭擺放在死者家的客廳里。客廳花盆裡的泥土跑到了工作室的窗台上,當然可以有很多種解釋,但是我覺得最為合理的只有一個:有人故意為之,目的是製造外人從窗檯入侵的假象。
如果沒有以下幾個疑點,這個印象也許是可信的,而現在,它只是個假象。
從現場直觀來看,給人留下的印象就是這個樣子。
根據解剖的結果,死者朱鳳兒死於4月16日下午5點至6點之間,因為屍體很快九*九*藏*書被發現,死亡時間應該毋庸置疑。死因是機械性窒息,考慮到屍體被發現時脖子上纏著一根電源線,脖子處的皮膚有和那根電源線紋理相吻合的勒痕,兇器也可以確定無疑。另外,死者脖子上的勒痕是一道一道的,有明顯的位移,幾乎形成片狀;頸動脈內膜橫行裂傷不嚴重,而皮膚和內髒的窒息徵象明顯,這顯示死者在被外力勒住脖子的時候,可能經過一定程度的掙扎。從這些因素進行判斷,基本可以排除死者自縊身亡的可能性。
對上述情況進行總結,結論就顯而易見了,也就是我前面所言:根本沒有人從窗檯或別的什麼地方闖入,只是有人偽造了現場而已。這個偽造現場的人,才是真正的案犯。
以此為線索,我調取了從小區南門至陳銳家之間區域的監控錄像,果然有一個攝像頭在4點55分捕捉到一個匆匆走過的身影,毫無疑問正是陳銳。
那麼,什麼人會這麼做呢?換言之,案犯應該符合什麼特徵?
第二,從房門上了鎖這一點看,案犯在離開現場的時候,必須持有死者家的鑰匙。從死者的丈夫口中證實,房門鑰匙只有他、死者以及他們的女兒三個人有,而警方在死者手提包里發現了一個房門鑰匙,住在寄宿學校的死者的女兒事後也表示自己的鑰匙沒有遺失。當然,不排除案犯通過別的什麼途徑配製了鑰匙,所以,我建議最先關注那些本身就持有鑰匙的人,這個建議得到了專案組九-九-藏-書的認可。
把筆記本電腦作為兇器,未免太欠考慮。如此看來,此案可以推斷為突發、臨時起意的謀殺。
事後證明,兇器是死者工作用的戴爾筆記本電腦的電源線。那台筆記本電腦摔在死者腳邊,液晶顯示屏有裂痕,另外,鍵盤的邊緣有血跡。死者的左額角受到介於銳器和鈍器之間的物體重擊,流了很多血。合理的判斷是,兇手舉起筆記本電腦砸傷死者,然後順手用電腦的電源線把死者勒死。在謀殺的過程中,死者曾經有所掙扎,所以在脖子上留下了一道一道的傷痕。
這個線索讓我進一步確信自己的推理。
我隨後從小區門衛口中得知,陳銳平時常走的門並非東門而是南門,因為南門無論是離他家還是地鐵站都要近一些。
我認為,陳銳之所以選擇一個平時不常走的門,是基於兩點考慮:第一,如果從常走的門進入小區,那裡的門衛可能因為認得他而直接放行,這樣一來,他就沒有機會登記房號和出入時間了;第二,陳銳在4月16日下午更早一點的時間——譬如5點剛過——就已經從南門進入了小區一次,他擔心兩次從同一個門進入小區,會引起門衛的注意。
考慮到是案犯臨時起意製造的案件,案犯能採取的善後措施很有限,短時間里製造出來的不在場證據肯定有諸多漏洞。
那麼,那兩位鄰居聽到的到底是什麼聲音呢?
我已經有了一個大胆而合理的推斷,剩下的只要從物證房裡把那個東西https://read•99csw.com調出來,加以確認即可。一旦確認,陳銳就罪責難逃了。
也就是說,這是一起謀殺案。
我不這麼認為。正相反,正是他在小區門口閃亮現身從而獲得的不在場證據,加深了我對他的懷疑。
我相信我的推斷是正確的。根據陳銳的證詞,他曾經給死者打過兩次電話,這一舉動成為他最致命的失誤。
他的證詞很曖昧,言行也有諸多不自然的地方。拋開這些不說,還有幾個疑點能夠支持我的觀點。
問題是,這個人具有確切的不在場證據。
顯然,死者的丈夫陳銳是最符合上述特徵的人。
偏偏在那天忘記帶門禁卡而向門衛搭話,搭話的時間又和鄰居聽到案犯行兇的時間幾乎一致,不是太巧合了嗎?要我說,更像是故意找時間證人的樣子。
難道應該因此排除他的嫌疑嗎?
第一,這個人能通過正常途徑進入死者家裡,也就是說,死者認識這個人。事實上,會特意擦去筆記本電腦上指紋的行為,也從側面證明了案犯和死者是熟人。
雖然警察必須依靠證據進行判斷,但是老實說,我有強烈的直覺,死者的丈夫就是兇手。
另一件可以確定的事情是,死者家的門上了鎖,因為死者的丈夫沒有帶鑰匙,趕到現場的警員必須撬鎖而入。同時,在死者被害的房間窗台上,發現了一些泥土。死者家在6樓,如果有人身手足夠靈活,沿著水管一路爬上來,然後從窗檯鑽進房間,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一種可能的場景https://read.99csw.com是,案犯從外面偷偷闖入,也許是個小偷,剛好死者那時候不在房間,所以他(她)跳進了房間。就在他(她)準備翻箱倒櫃時,死者突然進來,並且開始大聲呼喊。情急之下,案犯抄起桌子上的筆記本電腦襲擊死者。死者被電腦的尖角擊中額頭,驟然失去了大部分的抵抗能力—這就是鄰居們只聽到短暫響聲的原因。案犯擔心行跡敗露,就把筆記本電腦的電源線拔下來,緊緊勒住死者的脖子……然後,沿窗檯原路逃走。
也許,我們馬上就需要關心另一個問題了:老公殺老婆的動機是什麼?
疑點二:當作兇器使用的筆記本電腦上,只採集到死者和她丈夫的指紋,而電腦外殼的一個地方,有用布料擦拭過的痕迹。同時,在房間的其他地方,也沒有找到來路不明的指紋。也就是說,闖入者「可能」把自己的指紋擦掉了。還有一件事,小區里安裝的監控攝像頭雖然沒有覆蓋所有的區域,而且其中不少存在故障問題,但是朝向死者家的窗戶這邊的兩個攝像頭工作狀態都正常。然而,無論是不明身份人員闖入還是逃走的畫面,都沒有被拍到。倘若真有這麼一號人物存在,他到底是從哪個監控的死角潛入死者家中的呢?行兇以後,又是如何巧妙地躲過攝像頭,順利逃走的呢?這實在讓人驚嘆!一個闖入者在行竊過程中錯手殺了人,應該會十分驚慌吧,然而他不但記得把自己的指紋擦去,而且如隱形人一般來去無蹤,難不成是可怕的飛天大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