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她的死——動機殺人 過去之章(一) 警察的調查手記

她的死——動機殺人

過去之章(一) 警察的調查手記

要解釋一下,上述行動都是基於我的個人判斷而擅自開展的。專案組在一周前就已經決定結案。這也難怪,案犯已經招認,還親手寫下自白書,而且,無論是作案過程還是作案動機,都得到了各項證據的一一印證,還需要查什麼呢?
我讀了好幾遍那份自白書,整理出以下疑點:
5月14日,我前往陳銳和朱鳳兒曾經就讀的公立Z大學。我到教務處調取了陳銳和朱鳳兒學生時期的檔案,用意在於了解哪些人曾經和他們同班或者同宿舍,然後我可以去找這些人問話。為了探究陳銳和朱鳳兒之間的過去,這是我能想到的最直接的辦法。
第二,細細讀來,這份自白書全文有一種奇怪的不協調感。自白者的態度很飄忽,前後也有矛盾之處。雖然自白者看似站在一個自以為是的立場上,但陳述的內容與之恰恰相反:一方面每字、每句都在自我否定,與此同時,極力維護死者的形象。這麼說吧,在我看來,自白者極力把自己描繪成九*九*藏*書一個貪婪、無恥而又愚蠢的丈夫,而把妻子寫成一個歷經苦難而逐漸成長,同時對無能的丈夫百般包容,只盼其浪子回頭的新時代女性之典範。問題在於,這與自白者之前表現出的溫文爾雅的形象相差太遠了,而且,也和他身邊的人對他的評價不符。難道他平時都在演戲嗎?我倒是覺得他自白的那番話才更像演戲。
這之前,我已經找了陳銳和朱鳳兒身邊的各類人問過話,包括小區的保安、鄰居、公司僱員、親友、生意上的夥伴和對手,當然,還有他們的養女。無疑,他們提供了不少有用的資料,但這些資料只能覆蓋最近十年的時間,更早的事情則無人知曉。然而,我認為要弄清楚陳銳和朱鳳兒真正的關係,就必須潛回更久遠的時代,直至他們相遇、相識之時,也就是他們上大學的時候。
除了上述關於自白書的疑點,還有一件事讓我很在意。事實上,我從一開始就產生的不安,就是因為這件事引發的。九-九-藏-書在案件發生以後陳銳的第一次陳述中,有某個細節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這個印象極大地影響了我對陳銳和朱鳳兒兩人關係的判斷。
雖然有點先入為主,但我始終認為,那個不經意間流露的細節才是真相。反過來說,陳銳所說的一切,都是謊言。
第三,在自白者陳述的事實里,有幾個地方非常不合理。首先,陳銳如果一心想謀奪朱鳳兒一家的財產,怎麼會疏忽大意到讓朱鳳兒將父母的遺產全部變賣,然後轉到自己名下呢?而且,在發現此事以後的十年間,他也沒有採取任何補救措施,這未免太不可思議了。其次,根據自白者所言,他和朱鳳兒的地位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使他無力對抗。但是,這種轉變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呢?朱鳳兒為什麼能突然佔據優勢呢?自白者對這部分的描述可謂語焉不詳。事實上,根據專案組的調查,朱鳳兒的書賣得並沒有想象中的好,尤其在她父母去世以後,因為缺少了幾個重https://read.99csw.com要發行商的支持,銷量更是每況愈下。後來,朱鳳兒自掏腰包開了一家文化公司,專門出版自己的書,在內行人看來完全是自產自銷的做法,當然,也可以理解成孤注一擲的無奈之舉。總之,這幾年來,那家文化公司一直慘淡經營著,已經到了難以為繼的地步。在這種情況下,難以理解朱鳳兒是依靠什麼硬起腰桿的。最後,也是最不合情理的一點:一個身患不治之症、行將就木的人,會和老婆爭奪財產甚至因此衝動殺人?按照自白者的說法,他是在案發之後才發現自己得病的,早知如此,他也不至於做出如此愚蠢的事了。然而,根據醫生的診斷,自白者的病已經發展到了中晚期,他理應在更早的時間就察覺到了身體異常才對。
為了解開這個謎,我不但要找陳銳和朱鳳兒身邊的人,還要找到十六年前就認識他們、知道他們過去的人。
「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當我提出還想找個別人問話時,上司的臉上掛滿了九-九-藏-書不耐煩。其實我也說不出確切的理由:陳銳的不在場詭計已經被識破,他和朱鳳兒的恩怨情仇也大白于天下,其中多個突破性的線索,更是由我親自找出來的。專案組的工作效率得到各方的肯定,尤其是朱鳳兒的忠實讀者群體,甚至給警察局寄來了錦旗。而我更是受到媒體的追捧,被冠以「勇破奇案的神探」之名,風頭一度蓋過了上司(那面錦旗其實是給我的)。所以,正如上司所說,我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呢?
但是,有個奇怪的念頭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事實上,早在逮捕陳銳的時候,我就有種誤入歧途的感覺,只不過,因為那個設想太離奇,太超越常理,我只好將它置之一旁。然而,當我看到陳銳的自白書時,這種不安變得更加強烈。
第一,自白者早在兩周前就被捕了,他為什麼一開始不把這些事情說出來,而非要等到警方拿出證據,才滔滔不絕呢?雖然說作案動機對定罪很重要,但是自白者自始至終也沒有為自己做過無罪申辯,那麼九_九_藏_書他有必要對作案動機三緘其口嗎?事實上,他說的那些事雖然不光彩,但這種夫妻之間的戰爭也可謂司空見慣吧?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所以,我決定繼續查下去。原本,我只打算把調查範圍稍微擴大一點,這樣做不至消耗上司太多的耐心,同時也好讓我自己安心。然而,當我在偶然情況下發現了一件怪事後,我認為調查範圍還要進一步擴大才行,尤其是調查的時間區間,必須追溯到更遠的過去。
這件怪事是,十六年前,朱鳳兒做過一次人流手術。注意了,是人流手術,不是胎兒自然流產。而且,手術的時間是4月11日,而她和陳銳結婚登記的時間則是4月16日。也就是說,朱鳳兒是在把腹中胎兒打掉以後才和陳銳結婚的,這和陳銳「奉子成婚」的說法自相矛盾。還有一個細節,根據朱鳳兒的診斷記錄,她似乎早就知道自己存在基因缺陷,如果首次懷孕不成功,這輩子她將再沒有機會當媽媽了。儘管如此,她還是選擇親手「殺死」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