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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之神為改革護航

公正之神為改革護航

產權改革的方式可「賣」可「分」,但決不能搞「黑箱交易」與「黑箱分配」,無論「賣」還是「分」,原則上都應當是公共決策,那種以減少「交易成本」為理由肯定「雙方交易」而否定「公共決策」的說法是不能成立的。
改革20年來成就巨大,問題不少。成就最顯著的是兩塊,一是增量領域外資與民營的崛起;一是存量領域的農村改革,先是變公社為家庭農場,接著鄉鎮企業崛起,「從無到有」,從「三分天下有其一」到「半壁江山」。直到現在,改革成就很大程度還是靠農民,而存量中的國企這一塊則問題成堆。
農村改革為什麼能搞起來?一是改革前體制對農民特別不公,二是農村改革由農民主動發起,上面認可,公共決策,起點平等。「平分土地」,這一條是成功的關鍵。土地永遠平均是不行的,但土地起點平均是必行的。搞改革,農民為什麼積極?國企工人為什麼消極?不是什麼「文化」、「觀念」問題。https://read.99csw.com講文化,城市比農村更「西化」;講觀念,城市比農村更「新潮」,信息也更開放,但農村是起點平等,而城市許多國企是窮廟富方丈,然後讓工人兩手空空地下崗,或者讓他們掏錢「買崗」。這就相當於在農村把公社的土地變成社長的莊園,把農民趕走,或者讓他們掏錢「買地」種。這樣搞法,工人不比農民更「保守」才怪了。所以20年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就是,存量改制要公正,增量投入要自由。而在增量領域自由也就是公正的體現,因此九九歸一,就是改革要公正,這不僅是道義問題,也是個可行性問題。
隨著產權改革在我國的大規模展開,這種選擇的關鍵時刻已經到來。為了我國今後的長遠發展、這種改革應當確立如下原則。
管理改革可「集中」,產權改革要民主。實踐表明管理上的「民主治廠」往往是烏托邦,現代企業需要一長制與科學管理。但市九*九*藏*書場經濟可以讓產權持有者向企業發號施令,卻不能通過發號施令來建立企業產權,公共資產既然是公共積累,其「產權明晰化」就應當是個公共決策過程,產權改革要民主,而不能搞一長制。而現在有些人主張在管理上搞「經濟民主」,另一些人則主張在產權改革上搞一長制,這恰恰是非顛倒了。
總之,產權改革勢在必行,改革方式必須公正,這是我們的希望所在。
改革20年來,「要否分家之爭」曾經很熱鬧,現在也還未消失,但已無關緊要。而「如何分家」之爭卻日益突顯。過去我們說不要爭論姓社姓資,現在又說不要爭論姓公姓私,我看很快地姓「改」姓「保」也不必爭論了——但公正還是不公正則是一定要爭的,這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我們不要以為「要否分家」之爭平息了便大局已定,倘若因「分家」不公打將起來,會更難收拾。所以無論回顧過去。還是展望將來,我們都要高度重視公正問題。
過去https://read.99csw.com「文化決定論」盛行,說是改革需要衝破」傳統文化」。其實,許多國家在現代化過程中最容易陷人的並不是什麼「文化困境」,而是一種「不公平的偽競爭」與「反競爭的偽公平」與之惡性循環。一種競爭若起點不平等,規則不公允,機會被壟斷,那就是「偽競爭」。偽競爭最容易激起社會上的反競爭思潮。這種思潮要求一個最高權威賜於人們「公平」而排除競爭因素。但這隻是「偽公平」,至少在賜予公平者與受賜者之間不可能有任何平等。「偽公平」制度的危機又會產生對競爭的呼籲,但這種體制下的權力集中又易於引發新一輪的不公平競爭,如此往複循環,一個國家是否會陷入這種難以自拔的「怪圈」,不是由「文化」而是由變革方式的起點選擇所決定的,不管什麼「文化」之下,「不公平的偽競爭」都是「反競爭的偽公平」之母,反之亦然。
產權改革原則上應當是第一步通過起點平等或機會均等原則找到「最初https://read.99csw.com的所有者」(應當得到資產的人),第二步通過市場競爭中的規則平等原則找到「最終的所有者」(最會利用資產的人)。股權適當集中或許是有利的,但原則上它不應在初始配置中、而應在二級市場中實現,股權起點平均或許是公道的,但原則上它只能意味著存量分配而不能意味著增量投入(即強制集資)。以下兩種弊端應當防止:一是在「有油水」企業中通過行政手段強調領導持大股;二是在「爛攤子」企業中強制職工出錢朴窟窿。
不爭論姓公姓私,確切地說是不爭論「公」好還是「私」好,不是公私不分,更不能允許少數人憑權勢占公為私。不爭論公好還是私好,有人說是個少說多做的策略問題,但我認為這的確沒什麼可爭的。市場經濟中的所謂「私有權」本質上是公民自由產權,它理所當然既意味著每個公民可以自由選擇「單幹」,也意味著若干公民乃至許多公民只要各自自願,也可以自由地合併資產、組織經濟聯合休,因此毫不奇怪九_九_藏_書,世界上只有命令經濟國家禁止私有制,還無市場經濟國家禁止「公有制」的。即如美國這樣典型的市場經濟國家,也歷來就是各種「公有制」的實驗場,英國人歐文在這裏搞「新協和村」,法國人卡貝在這裏搞「伊加利亞」,俄國民粹派在這裏搞「雪松谷公社」等等。只要是自願而非強制,就不會受到行政阻撓——至於它們的經濟效益如何,內聚力能否持久,那是另外的問題。因此,問題不在「公」好還是「」好,而在於無論姓公姓私都有個公正與否的問題。公有制再理想,也不能用一平二調共勞動者產的辦法搞「公有化」;私有制再有效,也不能用以權謀私的辦法搞「私有化
打個通俗的比喻:當一箇舊式的宗法大家庭難以為繼陷入危機時,會發生是否「分家」之爭,即要否改革之爭,接著就會有如何「分家」之爭,即怎樣改革之爭。理論家總認為要否分家是大同題,但常識告訴我們,這樣的「大家庭」最容易激發人之間矛盾的不是要否分家之爭,而是如何分家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