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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老式雷鳥

一輛老式雷鳥

「至少斯蒂芬妮很確定她不要生。」他說。他拿起叉子又放下。「你真的愛那個人?」
她的手放在桌上。他伸手過去握住,這時侍者端著盤子過來了。
「我沒想跟你吵,」他說,「對不起我剛才說了那些。」
他走上樓梯,走到自己的樓層。樓下什麼人正在聽貝多芬。他在走廊里徘徊,不想回到斯蒂芬妮和凱倫那兒。他深吸了一口氣,打開門。兩人看起來都還好。她們一人舉起一隻手,無聲地打了招呼。
「不,」他說,「我覺得很好。」
「你知道我在那兒怎麼回事嗎?」她說,「我被晒傷了,玩得糟透了。他沒帶我,一個人去的倫敦。」
尼克只是最近才見到她正在約會的男人:一個乾瘦的心理學教授,頭戴一頂黑白粗花呢帽,留著濃密的小鬍子,看上去像個嘴角上翹的哀傷小丑。尼克到她的公寓去,不太確定那個人是否會在——實際上那是周五晚上,周末的開始,他去的時候預感到最終會見到那個人——他喝到了那個男人為他調製的伏特加柯林斯酒。他記得那個男人絮絮叨叨的,抱怨保羅·麥卡特尼在《艾比路》那張專輯里有首歌盜用了托馬斯·德克的詞,還說自己吃海貝得了蕁麻疹。
「一個女孩?」凱倫問。
「也許她認為我們更可靠。」
「我跟她說要是她打電話我就來。不管她什麼時候打來。我只是說我不會主動過來接她。我再跟你說件事。我打賭——我打賭她剛到的時候是從機場給你打電話,讓你去接她,是不是?」
她緩緩地站起來。
他又牽住她的手臂,兩人並肩而立,望著倒計時折扣店櫥窗里掛著的套頭衫。
那一夜晚些時候他回到家裡,一條胳膊打了石膏。他心中混亂,又覺得羞恥——為自己對待佩特拉的方式而羞恥,也為自己被打劫而羞恥。他想給凱倫打電話,但是實在難為情。他坐在電話邊的椅子上,暗自希望她打過來。午夜時分電話響了,他馬上拿起來,以為肯定是自己的心靈感應見效了。電話是斯蒂芬妮打來的,她人在拉瓜迪亞機場。她一直在聯繫凱倫,但聯繫不上。她問能不能來他家。
「實在對不起。」她說。
「我沒覺得這是什麼秘密。」
「我一會兒打給你好嗎?」他說。
「我明白,」她說,「可事情就那麼發生了。」
他望著她,心裏震驚不已。她竟然不明白斯蒂芬妮是來找她,而不是他。很久以前他已經意識到了這點,她並不在乎她在他心中的重要地位,可是他沒想到她也不了解自己對斯蒂芬妮有多重要。她無法了解別人。他早在發現她有了別的男人的時候就應該徹底退出她的生活。她不配擁有美貌、豪華汽車和所有那些財富。走在街上,他轉過身面對著她,準備告訴她這些想法。
街上那個男孩拿起呼拉圈,消失在街角。
「哎,快告訴我斯蒂芬妮是怎麼回事,」凱倫有點不耐煩,「我還沒卸行李呢,不想就這麼坐著聊天。」
一個星期以來他下了班就直接回家,陪伴斯蒂芬妮。他又問佩特拉是否願意跟他共進晚餐。她說不。他離開辦公室的時候目不斜視地經過她的桌子,她站起來跟他到了大堂,說:「我下班以後跟人約了喝酒,不過七點左右我可以跟你去喝一杯。」
他們快到機場出口的時候,阿瑟·施爾斯哼了一聲,說:「我家在一個義大利雜貨店旁邊。店主蓋今天早上六點鐘就把我吵醒了,他跟供貨商大叫:『這些還能叫西紅柿?』他說,『我能拿到網球場上去打。』蓋每次都揪住西紅柿不放,嫌太生了。」
她對此沒有反應,但好久以後,大概午夜時分,她給他家打電話:「你在擲海星者那兒說的話是存心讓我難受嗎?」她說,「你說我是你最老的朋友。」
接線員的聲音插|進來,提醒加硬幣。尼克把兩角五的硬幣哐啷一聲投進去。他意識到自己不會掛薩米的電話了,而薩米也不會掛斷他的電話。他得找點別的話題。
「我不會的。我只是想讓你知道我做得到。」
「明白了,」她說,「沒事,我再也不會打攪你了。」
他正要開口,她伸出手。「算了,」她說,「你別回來了。」她啜一口瑪格麗特。「不管你剛才打給哪個女人,祝你倆愉快。」
他搖搖頭說不是。他站起身,拉開百葉窗,往街上望去。他之前打過招呼的那個小男孩正在玩呼拉圈。呼拉圈在暮色中顯得藍瑩瑩的。小孩扭動臀部,讓呼拉圈完美地旋轉著。凱倫走到窗邊,和他站在一起。他轉向她,想說他們應該出門,開上雷鳥。晚風漸有涼意,他們可以開出城去,聞一聞野地里忍冬花的香氣,感覺風吹在身上。
一個多星期以來,尼克和斯蒂芬妮一https://read.99csw.com直在聯繫凱倫。斯蒂芬妮開始懷疑凱倫死了。雖然尼克責怪她打凱倫的電話打得太勤,但自己也開始憂慮。有一次他午餐時間去了她家,聽門裡有沒有聲音。他什麼也沒聽見,但還是把嘴湊近房門,說要是在家就請開門吧,因為斯蒂芬妮有麻煩了。他離開大樓的時候不得不嘲笑自己,剛才的樣子要是被人看到會怎樣?一個穿著體面的男士,雙手擱在嘴兩邊,靠在一扇門上對著門說話。一隻手還打了石膏。
「受傷了。」
「要是我說願意跟你上床,你會反感嗎?」
他放好電話,繼續盯著地板看。他知道斯蒂芬妮甚至不會假裝她沒聽到電話。他上前一步,扯下牆上的電話。但這個戲劇化的手勢不那麼成功,電話只是從座機上彈出來。他站在那裡,用沒受傷的那隻手抓著電話。
「你肯定認識什麼人比我時間還長。」
「你想什麼呢?」她問,縮回自己的手。
「那個瘋子騙了你。車子沒有毛病,他卻說服你賣掉了它。」
「不。」她說話的聲音變了,「我打電話不是為了這個。我打電話是為了道歉,但是我知道自己做得沒錯。我要掛電話了。」
尼克獃獃地盯著電話亭骯髒的塑料窗。
「教授回家了?」他說。
「斯蒂芬妮?」他說,「你沒事吧?你能叫計程車嗎?」
飯後她點了濃咖啡,他也點了同樣的。他幾乎在等她說出這趟旅程就是他們關係的終點。他覺得她會開口的。部分問題在於她有錢而他沒錢。她二十一歲以後就很有錢了,因為拿到了祖父留給她的五萬美元的託管基金。他記得五年前她買雷鳥的那一天,她生日後的第二天。那晚他們嘻嘻哈哈地開車穿過林肯隧道,又開上新澤西州的鄉間小路,收音機天線上的一條橙色摺紙在風中飄蕩,直到被風刮跑。
他只猶豫了一下,就走出酒吧。他在外面走了大概十步,突然有人從背後襲擊他。他驚恐又慌亂,還以為自己被車撞了。他不知道身在何處,雖然只是悶悶的一擊,他也以為是一輛車撞到他。他躺在人行道上,仰頭看到他們——兩個比他年輕的男子,正像兀鷲一樣撕扯著他,推搡著他,翻弄著他的夾克和口袋。最古怪的是他在西十街,街上本該有其他人,可是現在沒有。他的衣服破了,右手有血,濕乎乎的。他們捅傷了他的胳膊,鮮血染紅了襯衫。他看到自己的血流成小小的一攤。他盯著那攤血,不敢把手挪開去。後來那些傢伙走了,他半坐著,靠在一棟房子的牆邊,是他們把他拖到那裡去的。他好容易支起身子,但是那個他要對他訴說遭遇的人,一個過路的人,在他眼前忽隱忽現。那個人戴一頂寬邊牛仔帽,他拽起尼克,可是用力過猛。他的腿無力支撐身體——他的腿一定出狀況了——所以那人鬆開手的時候,他跪了下去。他使勁眨眼想保持清醒。再次站起來之前他暈過去了。
她拍拍科比的肩頭,然後他們出了門。
她冷冷地說了再見。他坐回到椅子上,整個人陷了進去,精疲力竭。
他點點頭。
佩特拉狠狠瞪他一眼,他明白她是真的要他走。他盯著她的臉——下唇有一小粒鹽,然後她轉過身去。
「哦,不,我不去。」
尼克再次接到她的電話是在弗吉尼亞之行后大約三個星期。因為他沒有勇氣打給她,也根本沒指望她會打來,所以他拿起電話聽到她聲音的時候很意外。佩特拉在他家——辦公室里他一直想約會的一個女人,她剛剛取消了一個惱人的婚約。他把電話夾在耳朵和肩頭之間,讚賞地注視著佩特拉的側影。
七點鐘他獨自坐在「藍色酒吧」的一張桌子旁邊,衣服口袋裡揣著那張明信片。他坐的小圓桌上有份折起來的報紙,他把受傷的右腕擱在上面。他抿了一口啤酒。七點半鍾他起身離開。他步行到第五大道,準備走到市中心。街邊一個商店櫥窗里掛著百慕大旅遊的宣傳海報。一個身穿松石藍泳衣的女人從藍色的海浪里躍起,嘴角咧開一個大大的不自然的笑容。她看上去對身邊那個正把皮球拋向空中的小男孩渾然不覺。站在那兒看著海報,尼克開始玩一個他上大學時會玩的想象力遊戲。他在腦海中描繪一幅關於百慕大的漫畫:是一幅分幀漫畫。畫面的一半是百慕大的粉色沙灘上,一個美麗的女郎在她情人的臂彎,說明文字是:「來百慕大享受無上美妙。」另一半畫面是一個疲憊的高個子男人在看旅行社櫥窗里一幅女郎和她情人的海報。他沒有台詞,但在頭上方的氣球形圓圈裡,他思考著回家后如何勸說搬到他家的一個朋友去墮胎,時機是否合適。
他們沿著街又往回走,一言不發。
佩特拉在沙發上動了動,開始翻看《新聞周刊》。
「可憐的尼克。我老婆懷孕了,一聲不吭離家出走,然後從紐約打回電話,告訴我你的手怎麼受了傷,你怎麼在別的女人那兒觸了霉頭,所以她跟你上了床。結果兩星期後你打電話給我,好像特別關心,想讓我知道斯蒂芬妮在哪兒。」
她難過地搖頭。「你的手怎麼傷的?」她問。
「你要走?還回來嗎?」
「還有,」薩米接著說下去,「你有沒有發現我之所以跟你說這些,是因為你打來的時候我喝醉了?我跟你說這些,因為我知道你被你的爛生活搞得如此麻木,你估計都沒發現我現在腦子不清醒。」
「這樣吧,」他說,「我們去找個你能給九-九-藏-書她打電話的地方好嗎?」
他回到家裡,斯蒂芬妮不在。她之前說過如果覺得舒服一點了,就出去吃飯。他坐下來,脫掉鞋襪,彎下身去,頭幾乎碰到了膝蓋,好像一個軟塌塌的玩偶。然後他拿著鞋襪走進卧室,脫掉衣服,換上牛仔褲。電話響起來,他接起的同時聽到斯蒂芬妮拿鑰匙在開門。
「我只認識這些人。」
「我現在不方便,」他說,「不好意思,家裡有些人。」
「冷靜點。」他說,「可以去做人工流產的。」
「我也覺得這兒不是。是你說在這條街上的。」
「你放自己一馬好不好,」薩米說,「把他們趕走,也包括斯蒂芬妮。她最終會清醒過來,回到農場去的。」
斯蒂芬妮做人工流產手術的那天下午,尼克晚些時候用家附近的公用電話打給薩米。凱倫和斯蒂芬妮在房間里,可是他必須得出門呆會兒。斯蒂芬妮看起來還算振作,但也許是要為了讓他安心。他出去以後,也許她會跟凱倫多說一些。她只告訴他感覺好像腹部被冰錐扎了一下。
兩天後的下午,他提前下班去了科比家。凱洛格大夫開的門,他指著房子後面說:「你要找的那個人在看書。」他穿著肥大的白色褲子和日式浴衣。
「為什麼?你為什麼不打?」
尼克等著薩米先掛斷電話。
他們到那兒的時候還不到四點,擲海星者已經關門了。
「告訴我你說賣車是開玩笑的。」尼克說。
他放下電話,去拿佩特拉的酒杯,卻發現威士忌喝完了。他提議一起去西十街的一個酒吧。
「我可不要生這個孩子。」斯蒂芬妮說,聲音發顫。「我都三十八了,這該死的意外。」
「可是她有很多朋友。」
「你還不如登報聲明,」尼克說,「旁邊再印上我的一張小照片。」
「我在想我很高興自己不是三十八歲,沒有男人催我生孩子的壓力。」她說的是斯蒂芬妮和薩米。
他看了一眼佩特拉,她正在抿酒。「不行。」他說。
他等著薩米的回答。
此刻在飯館里,尼克看著桌子對面的凱倫,說:「你交往的那個男人無聊得很。他是幹什麼的——學者嗎?」
「沒,他在這兒呢。」
「你當著他的面說這些?」
「薩米——我不明白。你知道這些麻煩又不是我招來的。」
「我要告訴她你會來嗎?我不知道是不是……」
她看到他的時候顯得有點不安。她晒黑了,膚色那麼深,那雙一向美麗的眼睛藍得讓人心驚。她那副淺紫色鑲邊的太陽鏡被推到額頭上方。在這棟雅緻的空調房裡,她和科比看起來快樂而又愜意。
「出什麼事了?」她指著他的手問。
「不安?我才不管呢。只要你倆不拿槍指著我的頭,我什麼都受得了。你是我今晚最後一樁生意了。把你帶回你來的地方,我自己也要回家了。」
「你不明白。」他說。他知道自己沒把事情解釋清楚,但是他想到家裡再多一個佩特拉的情景,實在無法應付,他還是說得太生硬了。
「你想什麼呢?」他對她說。
「薩米,這真不像是你,你竟然在提建議。」
科比的一隻貓跳上桌子,輕嗅放黃油的小碟。
「說我喜歡你。說我喜歡你但這是個錯誤,因為我總是讓自己陷入這種境地,和那種不珍惜我的男人交往。那天晚上我挺沒面子的。」
「沒關係,」他說,「我沒生氣。」
「我跟你說過不是。」另一個說,他在看門右邊貼著的菜單。
尼克幾乎得擠進那扇半開的門,因為心理治療師忙著用一隻腳擋住他的貓。科比的確在廚房裡看書——他在看一本百慕大旅遊手冊,聽凱倫說話。
「再見。」尼克說。
他們開的是她的車——一輛白色雷鳥敞篷車。他每開一次,就多一分羡慕。她有很多東西是他羡慕的:一件黑色塔夫綢裡子的松鼠毛大衣、一對皂石雕刻的書擋,用來夾床頭柜上放的幾本詩集、她收集的路易·阿姆斯特朗的黑膠唱片。他喜歡去她的公寓看這些東西,它們讓他興奮。他就像一個探索同學家遊戲房的孩子,著迷不已。
載他去拉瓜迪亞機場的計程車司機叫阿瑟·施爾斯。計程車儀錶板上粘著一隻粉紅色的小嬰兒鞋。阿瑟·施爾斯一根接一根地抽著皮卡尤恩牌香煙。「今天我車上有個要去班德爾的女人,弄得我到現在還糊塗。」他說,「我在第五街路口拉到她,開到班德爾,剛停在門口,她就說:『哦,見鬼去吧班德爾。』我又把車開回原地。」
「你覺得要是我們給他比售價更多的錢,還能買回來嗎?」她說,「可能你認為這主意不明智,但至少這樣我們能把車買回來。」
「這讓人多尷尬。你當著那個男人說這些,太尷尬了。」
「我九_九_藏_書在那兒喝了杯啤酒,讀了份報紙。我不怪你,畢竟那天晚上是我對不起你。」
「應該可以,」凱倫說,「不過咱們倆的關係和從前不同了。」
現在斯蒂芬妮進卧室了。她說她有點累,打算上床玩拼字遊戲。電話響了,是佩特拉。她和尼克聊了一會兒她想要搬的新公寓。「我為那天晚上我的冷酷道歉。」她說,「我現在給你打電話是想能不能過來喝一杯,要是你那兒方便。」
可是雷鳥賣掉了。他們在人流診所的等候室里坐著的時候,她告訴他這個消息。車子需要換個活塞,她在百慕大遇到一個汽車百事通,那人建議她把車賣了。正巧,有個人——一個紐約建築師——想要買下它。凱倫跟他說的時候他就知道她中了圈套。如果她能小心一點,他們現在本可以坐在車裡,鑰匙插在點火器上,收音機里放著樂曲。他在窗前站了很久。她被騙了,他沒法跟她說他有多惱火。她一點概念也沒有——她好像從來也不明白——那個年份的雷鳥,車況又好,日後可是價值不菲。她是這麼告訴他的:「別太難過了,我相信我的決定沒錯。我從百慕大一回來就把車賣了。現在我要買輛新的。」他那一刻在診所的椅子上坐立不安。他有種衝動想站起來打她。他想起紐黑文那個酒吧外的一幕,突然明白了事情就是如此簡單:他有錢,那個黑人男孩想要他的錢。
斯蒂芬妮站在走道上,就是她所說的地方。她看起來很憔悴,尼克不確定自己是否能應付得了。他伸手去襯衣口袋裡掏煙,又一次忘記他早已戒煙。他也忘了自己不能用右手抓東西,因為胳膊打上了石膏。
她的鑰匙圈在桌上。要是能拿到鑰匙,他就開到林肯隧道去。多年前他們會手牽手走到汽車旁,相愛著的兩個人。那天會是她的生日。車子的里程數還只有五英里。
「你要一起來嗎,科比?」她問。
「你用不著跟我講這些俏皮話。」他說。
「你是唯一一個我七年來定期見面的朋友。」
「如果我真愛他,我猜這會兒我應該在自己家,而他在那兒已經等了一個多小時了,如果他決定等下去的話。」
「那你還沒有想明白你結交的那類人有問題嗎?」
過橋的時候,尼克告訴阿瑟·施爾斯,要接的這個女人情緒會非常不安。
「別說了,」她說,「憑什麼你的判斷總是對的,我的總是錯的?」
周日慢跑或打籃球漸漸成了常規。有一回她因為不會勾手投籃而沮喪不已——整個早上她都沒能成功。他把她舉到自己肩膀上,向籃板發動猛攻,可是速度太快,凱倫差點在那個位置也沒命中。打完籃球以後他們就回她家,她做晚飯。他累得幾乎癱倒,而她精力充沛,邊研究烹飪書邊取笑他。她目不轉睛地看著書,讓自己記住足夠多的菜譜內容,好開始準備。他的兩本烹飪書已卷了邊,還有醬汁殘漬,而凱倫的書整潔乾淨。她看菜譜,但從不完全照做。他很欣賞這點——她的創造力,還有精力。他花了很長一段時間才能接受凱倫認為他很特別的事實,後來凱倫開始和別的男人約會,他又花了很長一段時間才意識到她並不想把自己的生活對他完全封閉。她第一次和別的男人度周末的時候——那是他們認識一年之後——在去賓夕法尼亞州的路上,她到他家稍作停留,把自己的雷鳥車鑰匙給了他。她急匆匆地走了——那個男人在樓下車裡等著——尼克目送她遠去,他還能感覺到鑰匙上的餘溫。
他思緒漫無邊際,凱倫還是沒有回答他那個問題。他知道這一天他已經激怒過她一次了,這會兒不該又提起那個男人。大約一個小時以前他們開回城裡時,他提到她的朋友科比,言語唐突。她把車停在科比的車庫裡,為了回報,每次科比出城的時候,她就搬到他的褐砂石大樓里去,照顧六隻被剪掉腳爪的巧克力色點暹羅貓。而科比的心理治療師,一個叫凱洛格的醫生,就住在同一棟樓里,可是他明確表示自己住在那兒不是為了照顧貓。
尼克和凱倫從弗吉尼亞州開車回紐約,用了不到六個小時。他們時間掌握得很好,一路都趕在下雨之前,所以現在人已經坐在餐廳里了,雨才落下來。他們同斯蒂芬妮和賽米這對朋友在鄉下度過了一個愉快的夏日周末,但尼克擔心凱倫只是出於同情才答應和他同去。她最近在和另一個男人交往,尼克提議度周末的時候,她有些猶豫。後來她說願意,他覺得她是看在老交情的分上才讓步的。
「斯蒂芬妮在這裏呢,」他說,「咱們應該出去喝杯咖啡,一起聊聊。」
她嘆口氣。
「反正你也不會在那兒。」他握住她的手臂。「咱們去找個地方。」他說。
「你幹嗎諷刺我?」
「薩米,」尼克四處張望,恨不得趕緊結束,「我想謝謝你說出真實的想法。我要掛了。」
「我只想問一件事,」他說,「然後再也不提了。你確定交易已經改不了了嗎?」
尼克和凱倫走開的時候他倆還在爭辯。
「那就是忍受人家對你粗魯的理由嗎?」
「兩者都有,凱倫和紐約。你知道你臉上的表情老是寫著痛苦嗎?你知道你來玩的那個周末喝了多少威士忌嗎?」
「你說什麼?我以為她在弗吉尼亞跟你說過,她九-九-藏-書覺得薩米想要小孩的想法非常可笑。」
「薩米嗎?」尼克對著話筒說,「你好嗎?我剛想到我該給你打個電話,讓你知道斯蒂芬妮一切順利。」
他掛了電話,走回家去。他才意識到自己沒跟薩米說斯蒂芬妮已經做了人流。在街上他和一個小男孩打了個招呼——那是他認識的鄰家的小孩。
有兩個年輕男孩走到擲海星者門口。一個說:「這是大衛吃到美式大餐的地方嗎?」
他去摸煙,隨即想起自己不抽煙了。他是一年前戒掉的,當時他在紐黑文看望一個前女友。情況很糟糕,他倆吵了一架,然後他離開她去了一個酒吧。走出酒吧的時候,一個高個圓臉的黑人少年逼上前來,叫他交出錢包,他默默地把手伸進大衣,抽出錢包遞給男孩。這時從酒吧里走出來幾個人,目睹了這一幕,卻裝作沒有看見,迅速走開。男孩手裡有把小折刀。「還有你的煙。」他說。尼克把手伸進夾克內袋,掏出香煙遞給他。男孩把煙放進口袋。然後他微笑著仰起頭,舉起錢包,好像一個催眠師搖晃著一塊懷錶。尼克獃獃地盯著自己的錢包。接著,還沒等他意識到是怎麼回事,男孩一連串的動作讓他視線模糊:他抓住他的胳膊,像柔道選手那樣使勁一拽,把他摔在人行道上。尼克落在人行道邊停著的一輛車上,恐懼得腿都軟了。他落下來,男孩看著他落下來,然後點點頭,走上人行道,走過酒吧。等男孩消失在視線之外,尼克才爬起來,走進酒吧去訴說他的遭遇。他讓酒保給他一杯啤酒,又打電話給警察。他拒絕了酒保給他的香煙,從此再也沒有吸過煙。
「我認識你七年了。你是我最老的朋友。」
「應該不是吧。」
「你知道嗎?我會提名你為我離婚案中的通訊員的。」
「把你那兒不管什麼女人趕走,你現在就得跟我講,」凱倫說,「我馬上要出門了。」
「那你方便的時候打給我,但必須是今晚。」
「我之所以沒去,」她說,「是因為我喜歡你。因為我知道我說不出想說的話。我都走到四十八街了,又轉頭回去了。」
尼克來科比這兒是想借雷鳥,拿到車鑰匙——他想開車出去一個人呆會兒——現在他想不管怎樣都要跟凱倫開口借車。他在桌子旁邊坐下來。
「她在我家。她懷孕了,還不願跟人提薩米。」
「你覺得我應該離開紐約?」尼克說。
「不用管我。」科比說。
「你覺得斯蒂芬妮為什麼來紐約?」凱倫說。
「我還能見你嗎?」尼克說。
「你能不能別再小題大做了?」凱倫說。
他回到酒吧,坐在佩特拉旁邊的凳子上,拿起加水的威士忌喝了一大口。酒冰得他牙疼。佩特拉穿著藍色寬鬆長褲,白色襯衫。他的手在她背上肩膀以下的地方摸來摸去。她沒戴胸罩。
「是意外。我們走了以後她發現月經沒來。」
「所以他倆去弗吉尼亞州並沒解決問題。」她說,「你記得薩米和斯蒂芬妮走的時候,咱們倆還告訴彼此生孩子的想法有多蠢——永遠也不可行。是我們把厄運帶給他們的嗎?」
尼克在自己的座位上可以看到餐廳的牌子掛在前窗外:「擲海星者咖啡館」,淡紫色的霓虹標誌。他想到凱倫對這個教授越來越認真了(和他交往的時間比以前幾位都要長),心中不快。以後他只有到擲海星者這種地方假裝偶遇才能見到她了。他也開始設想這是最後一次駕駛雷鳥。兩周前有一次他在第六大道剮蹭到前面的車,車子左前燈上方留下一道凹痕,之後她差點兒就不讓他再開車。而她很久以前就不讓他拿松鼠皮大衣當毯子了。以前秋天的時候,他喜歡赤身躺在她公寓房間外的小陽台上,用《紐約時報》的周日版墊在身下,把大衣展開蓋在身上。現在他開始倒數日子,得到的數字是:他和凱倫已經相識七年了。
凱倫把他的手從肩上推開,走開了。但這是他家,她不能在他家摔門而去。她坐在沙發上拿起一份報紙。他注視著她。很快她又放下報紙,望著屋裡,望進黑暗的卧室。斯蒂芬妮已經關掉了卧室的燈。他悲哀地看了她很久,直到她滿眼是淚地抬頭看他。
「我很抱歉,」佩特拉說,「我這輩子還沒有爽約過。」
「你這說的什麼蠢話?」尼克說,「你要報復還是怎麼的?」
「我得走了。」他說。
「因為我們是她的朋友。」尼克說。
「我要是想報復,就會跟你說你有一口爛牙。我還會說斯蒂芬妮說你做|愛差勁極了。不過我不想說那些,我想跟你說點更重要的。我跟斯蒂芬妮這麼說的時候她就出走了,我要是跟你也這麼說,你沒準會掛我電話。可我要說:你能幸福。比如你可以離開紐約,離開凱倫。斯蒂芬妮本可以把孩子生下來,好好過。」
「怎麼傷的?」
「我不知道該不該結束一條生命。」她說著哭了起來。
「要是我再打一輛車從這兒過去接你不太現實。你能順利找到我這兒的,是不是,斯蒂夫?」九-九-藏-書
「你知道那天我車裡坐了誰?」阿瑟·施爾斯把車輕鬆地停在終點,說,「簡直沒法相信,是阿爾·帕西諾。」
「你什麼時候回來的?」尼克問。
「不是你希望接到的?」
哭得更凶,沒有回答。
「我明白。我向你道歉。那現在咱們還是去酒吧見面吧,這一次我不會走掉了。好嗎?」
「你為什麼要這麼做?」尼克說。
他在黑暗中坐著,坐在電話旁的椅子上。從餐廳回來他就一直想給她打電話。開了一整天車,他累壞了,肩膀也疼。他又感覺到那個黑人男孩的手在抓他的胳膊,覺得自己的身體被舉起來,覺得自己被摔出去。那一晚他損失了六十五美元。她買雷鳥的那一天,他開車穿過隧道,到了新澤西州。他先開,再換她開,然後又是他開。中途他開進一個商場的停車場,讓她等著,自己去買了一卷橙色的摺紙回來。多年以後他曾經找過那一晚他們開的路線,可總也找不到。
「沒事。」她說,把頭靠在他身上。他右臂環過她的肩頭,從石膏模里伸出的手指觸在她胸部上方一點的位置。
「我不好意思打。」
「你想走到擲海星者去喝杯咖啡嗎?」尼克問。
「天哪!」她說,「你為什麼不給我打電話?」
那是疲憊的一天。斯蒂芬妮在診所預約的人流手術是早上八點。凱倫前一晚也在他家睡的,她睡沙發。斯蒂芬妮睡他的床,他睡地板。沒有一個人休息好。早上他們一起去人流診所。尼克本打算下午去上班,但他們回到家的時候,覺得不應該離開斯蒂芬妮。她進了卧室,他在沙發上躺下來,睡著了。入睡以前,凱倫在沙發上陪他坐了一會兒,他跟她講了第二次被打劫的遭遇。醒來的時候四點了,他打電話到辦公室,告了病假。後來他們一起看電視新聞。之後他主動提出去買點吃的,可是大家都不餓。他就是在那會兒給薩米打的電話。
「忘了我說的那些吧,」薩米說,「我腦子亂著呢。那再見。」
「哦,」尼克吃了一驚,說,「我就是想你該知道她在哪兒。」
「有什麼事?」他對凱倫說,盡量讓自己的語氣在佩特拉聽來很冷淡。
「幾天前,」她說,「上回我晚上給你打完電話就去了教授家,第二天早上我們出發去了百慕大。」
「你剛才說我會掛你電話,」尼克說,「我還在想你會先掛我電話。我跟人打電話時,都是別人先掛斷。談話總是以此結束。」
「我被打劫了,就在咱們上一次的愉快通話以後,就是你叫我要麼趕緊去要麼別去的那次。我沒去成,我在急救室。」
幾乎是剛到酒吧,他就找借口暫時離桌。凱倫聽起來很不高興。在一切確保無恙之前,他沒法和佩特拉共度良辰。他一聽到凱倫的聲音,就明白自己更想和她在一起。他告訴她等喝完一杯酒他就會過去,她說要麼立刻過去要麼乾脆別去,因為她就要去教授那兒了。她聽起來那麼粗魯,以致他懷疑她在吃醋。
「她自己給我電話了,打過幾次,」薩米說,「對方付費,用你的電話打的。不過謝謝你關心,尼克。」他聽起來有點生硬。
他回家看斯蒂芬妮是否安好。她說她早上有點犯噁心,但看到信箱里的明信片后就好多了,她把明信片拿出來遞給他。卡片是寄給他的,發信人是凱倫,她在百慕大。她說她在帆船上度過那個下午。沒有任何解釋。他讀了好幾遍,心裏一片釋然。他問斯蒂芬妮是否願意跟他和佩特拉出去喝一杯。她說不用,他也猜到她不會去。
「不是啊,」他說,「你是我認識最久的朋友。」
「趕緊收拾,」凱倫說,「斯蒂芬妮打電話來說她要生了。」
「要是跟你說話總得我變得健談,那我就慘了。」她最後來了一句。「你是唯一一個我可以喋喋不休講話的人。」她停下腳步,靠在他身上。「我在百慕大糟透了,」她說,「除了沙虱沒人應該去海灘。」
幾年前他認識了凱倫,當時他剛來紐約不久。她的兄弟和他住在同一棟公寓樓里,三個人是在樓旁邊的排球場上認識的。幾個月之後她兄弟搬到了城市另一端,不過那會兒尼克已經知道了凱倫的電話號碼。在她的提議下,他們開始每周日去中央公園跑步,這是尼克整個星期最渴望的事情。每次他們離開公園時,他歡欣鼓舞,卻又總是為自己在街上氣喘吁吁大汗淋漓而難為情。可是她毫不自覺,既不在乎襯衫貼在身體上,也不在乎頭髮濕亂有礙觀瞻。也許是因為她知道自己在眾人眼裡永遠不會失去魅力,而男人們總會注意她。一次在四十二街,天下著小雨,尼克停下來讀一個電影廣告字幕。當他回頭去看凱倫的時候,她正和一個男人說笑,聲明自己不能要他送的傘。尼克走到凱倫身邊,男人才不再堅持。那是一個穿著精緻的男人,他只是想把他的大黑傘送給凱倫,並沒有企圖讓她上車。尼克很難接受這一類的事,但是凱倫並不輕佻,他也能看出男人們注意她且蠢蠢欲動並非凱倫的過錯。
「你幹嗎用這種口吻說話?我又不用向你報告我每一個行動。在百慕大我們玩得非常好,他差點誘惑我去了倫敦。」
「你想跟我說什麼?」
「不用緊張,」他說,「到那兒我再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