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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遠的音樂

遙遠的音樂

她皺起眉頭看著他。「在紐約。」她說。
「嗯——恐怕那就是問題所在。」
「嗯——先別說當然沒有。小心一點。」
他們穿過街道。他們走過里維埃拉咖啡館。她有一次數過里維埃拉正面有多少窗格。
她說服姐姐收留薩姆,她姐夫禮拜天開車來紐約,把他們接到新澤西。薩姆用鎖鏈拴著,鎖鏈系在她姐夫綁在後院兩棵樹之間的一根繩子上。讓她驚訝的是薩姆似乎並不介意。他沒有叫,也沒有想掙脫鎖鏈,直到後來下午她開車離開。她姐姐開車,她和外甥女坐在後排,她回頭,看到他使勁往前沖。
「聽我說。」他說,「我和格斯一樣,不想聽。」
他離開前的那個月,也是她聽到那首歌以前,他倆有天晚上坐在他公寓的樓頂上吵架。他們有一瓶湯姆柯林斯酒,因為前一晚一個音樂家帶了自己的酒,然後留在他家了。她從來沒有喝過湯姆柯林斯,覺得味道苦得正好。她把戒指和手鏈遞給他,他說如果要他收回,就把它們拋過欄杆去。她信了,把首飾放回口袋。他說,她也同意——她發現他有妻子之前,兩人的關係已經不大理想了。邁拉會彈吉他,而她不會;邁拉熱愛旅遊,她害怕離開紐約。她一邊聽他說這些,一邊數著樁子——黑鐵的,箭頭似的——是屋頂周圍的欄杆。天幾乎全黑了,她抬頭看有沒有星星。她渴望呆在鄉下,那裡總能看到。她說想叫他走之前借一輛車,他們就可以開到新澤西的森林里去。兩天後的晚上,他開著一輛紅色沃爾沃到她家接她,薩姆在後座喘氣,他們在城中迂迴前進,開到林肯隧道。就在他們準備進去的時候,錄音機座開始放下一首歌。是林格·斯塔爾在唱「章魚的花園」。傑克笑了。「在我們進隧道前放這首歌可真見鬼。」隧道里,狗在後座上放平身體。「你想留下薩姆,對吧?」他說。她大驚,因為她甚至從沒想過會失去薩姆。「我當然想。」她說,下意識地從他身邊挪開一點。他一直沒說車是誰的。她毫無理由地認為那輛車一定屬於某個女人。
「你現在在哪兒?」他說。
「在波士頓。在一家畫廊上班。」
「在埃爾帕索。」
「1974年你在哪兒?」他問過她一次。
「在上學。在安娜堡。」
「是。」
她心中暗想,這也許能解釋為什麼那天在第十街上,那個賣狗的男人擺出要打人的架勢,他卻沒有退縮。傑克習慣了聽到壞事——那些讓他大吃一驚的事。他學會了冷靜地反應。晚冬時節她跟他說她愛他,他臉上表情空白的時間有一點太長,隨後他緩緩綻開笑容,給了她一個吻。
那年聖誕節,他給她的禮物是一枚小小的珍珠戒指,是他母親過去戴的,他母親戴戒指的時侯她還是個小女孩。戒指完全合適,她只需輕輕扭動,就可以把它套上手指關節;戴上以後,她覺得那裡好像根本沒有戒指。珍珠用八枚尖齒固定。她總是愛數數:一扇窗戶有幾個窗框,一把長椅背後有幾根橫條。後來,一月份她過生日,他送給她一條有藍寶石小墜的銀鏈,是戴在手腕上的。她欣喜不已,不願他幫忙別上鉤子。
漸漸的,他的音樂事業有了起色。西岸一支樂隊演奏了他和格斯寫的一首歌,名聲大震,他們一直在演九_九_藏_書出曲目里留著這首歌。二月他接到那支樂隊的經紀人的電話,說是想要更多歌。他和格斯把自己關在公寓地下室里。她和薩姆,那隻狗,一起去散步。她常去公園,直到太多次碰見那個瘸腿男人。他是個年輕的男人,相當英俊,用兩根金屬拐杖走路,脖子上有一根帶子,系著一個收音機,掛在胸前,聲音放得很響。那個男人似乎總是跟她往同一個方向走,她只好笨拙地跟他保持同步,以便交談。她其實跟他沒什麼可說的,他也不太健談,而狗被拐杖弄糊塗了,沖男人小步跳躍著,他們仨好像在玩某種遊戲。她有段時間不再去公園,再去的時候,他不在那裡了。三月的一天,公園比往常擁擠,因為那是個過於溫暖的春天般的下午。她和薩姆一起散步,半夢半醒,經過長椅上一個濃妝的女人,她戴著圓點花紋的包頭巾,腿前面支著一塊手寫的牌子,上面寫她是悉尼小姐,一個算命師。悉尼小姐旁邊坐著一個年輕的男孩,他對她叫道:「快點開始吧!」她淡淡地笑,搖頭說不。她看男孩是義大利人,但很難看出女人從哪裡來。「悉尼小姐能告訴你關於大火、飢荒和早死的事。」男孩說。他笑了,而她趕緊往前走了,心裏覺得奇怪,男孩竟然知道「飢荒」這個詞。
「我對他很小心。」她說。她說得很生氣。但是她想聽到點別的,還不想走。
她最後幾次見他,其中一次是某個晚上她去他家,那裡有另外五個人——她從來沒見過。他的父親給他運來一些8毫米的家庭影片,還有一台投影儀,人們都坐在地板上,抽著大麻,交談,笑那些孩子的電影(傑克在他的四歲生日晚會上;傑克在學校的萬聖節遊行隊伍中;傑克在復活節撿彩蛋)。地板上有一個人說:「喂,別讓你的狗擋路。」她怒視他,為他不喜歡狗而討厭他。就算他的影子偶爾遮住了屏幕又怎樣?她憤怒得直想尖叫,直想說這條狗是在這間屋裡長大的,他有權四處走動。她在看家庭影片,試圖專註于傑克犯的錯誤:掉了一個復活節蛋,跑下山坡追蛋,跑得太快,跌進模糊的一片什麼,也許是他母親的臂彎。但她心裏想得最多的是:他是一個多麼美麗的孩子,一個樣子多麼開心的小男孩。她沒有理由留在那裡多愁善感,於是告辭,早早離開了。在外面,她看見了那輛紅色的沃爾沃,好像剛刷了新漆,閃閃發亮。她確定那車屬於一個穿藍色紗麗的印度女人,她在屋裡,挨著傑克坐。莎倫很高興自己離開了,薩姆豎起背上的毛,還朝那兒的一個人咆哮。她責備了他,但是現在在街上,她安撫他,心裏暗自高興。傑克再也沒有求她一起去加利福尼亞。她告訴自己說,就算他求她,她也未必會改變心意。她眼裡湧出淚水。她告訴自己說,哭是因為一個計程車司機看到她帶著狗,拒絕停車。那天晚上,她最終一個街區一個街區走回家,這讓她比以往更肯定自己愛狗,不愛傑克。
等她收到傑克的第一張明信片時,薩姆的身體開始出問題。她怕他得了犬熱病,就帶他去看獸醫。輪到她了,她告訴醫生狗衝著人咆哮,她不知道為什麼。他安慰她說,狗身體沒問題,把原因歸咎為天氣。過了一個月天沒那麼熱了,她又去找獸醫。「是血統。」他嘆口氣說,「雜交得不好。魏瑪獵狗脾氣壞,雜交品種不好。他一半是德國牧羊犬,是吧?」
「狗會怎麼樣是嗎?」
「都是你的了。」他說著一隻手鬆開方向盤,假裝優雅地在空中劃下。
薩姆回到城裡以後,情況沒有好轉。他對每個人都有敵意,就連遛九_九_藏_書狗也很難,因為他變得非常好鬥。有時一天過去什麼事也沒有,她告訴自己沒事了——一段糟糕的時期結束了——然後第二天早上狗又衝著他們經過的某個人齜牙。也開始有些跡象顯示狗對她的敵意,這種時候她就把自己的卧室讓給他。她把床墊拖到起居室,讓狗睡自己的房間。她把門留了道縫,這樣狗就不會覺得是在受罰。但她知道,狗也知道,他最好留在屋裡。除了那些問題,他是只無比聰明的狗。
她走路回家,想著能做點什麼。也許她可以把薩姆放到她姐姐在莫里斯城的家。她不去想已經是九月,天氣涼快多了,但狗咆哮得更多,而不是更少。他還衝著她雇來幫她把食品雜貨搬上樓的那個男孩咆哮。不過,男孩的劇烈反應使薩姆的行為更惡劣。狗凶的時候你得保持鎮定,而那個男孩卻驚慌失措。
她一年多后才有傑克的消息——斷斷續續的,但有時一個星期有兩張明信片。他很好,在一支樂隊里演奏,也寫歌。她不再有他消息的時候——也是形勢變得明確,得對狗做點什麼的時候——然後對狗做了——那年她二十一歲。她跟一個喜歡的朋友約會的時候,建議去新澤西,走東大街。那個男人初來紐約。他們到了那兒,城市的景緻比從RCA大樓頂層看到的還讓他動心。「都是我們的了。」她說著用胳膊示意,他微笑,為她的話而興奮。她的手划完圈落下來的時候,他握住了它,吻她的手。他繼續滿懷驚嘆地凝視水邊的燈火。那個夏天,她在收銀機里聽到傑克的又一首歌,像他很多歌一樣,間接提到她記得很清楚的紐約時光。在這首歌里,有一個對句寫到街上一個人要賣裝在盒子里的貓,盒子里其實有條叫薩姆的狗。在那首歌的語境中,這是個有趣的插曲——另一個「天不從人願」的例子。她能想象在加州的傑克。他不知道薩姆的事。總能欣賞歌詞里的小笑話的他,微笑著。
「你是說我們連談一談都不行?你不覺得我有權利聽到事實嗎?」
「她在哪裡?」她問。
「太美了。」
「對你來說這跟星星一樣美嗎?」他說。
「是。」她說。
「那是一首好玩的歌嗎?」她說。她從來沒有那麼想過。
「我喜歡列儂和麥卡特尼那段糖水一樣甜的合唱『啊』,」他說,「他們的幽默感好極了。」
他走以後,她想起這一幕時才覺得是他那些小小的諷刺之一——他說過的不那麼善意的話語。不過那天晚上,她被城市的美景打動,沒有計較。事實上,她後來努力說服自己把他說過的很多話重新詮釋為惡意,那樣才比較容易應付他的離開。她會把其他記憶排除在外:他停下車來吻她,他倆下車,薩姆走在他們中間。
「是一些毫無意義的話,我肯定。」他說。
她二十歲,在一家事務所工作;她很漂亮,因為她花很多時間化妝,像一個真正用心的主婦用拇指和食指在餡餅皮邊緣捏褶子那樣。他二十四歲,中途退學的研究生(戲劇專業),跟他的朋友格斯·格里利一起寫歌;他渴望,並且強烈渴望成為一個著名的流行歌曲作家。他的母親有希臘和法國血統,他的父親是美國人。這個女孩莎倫,不是第一個因為傑克的英俊而愛上他的人。她坐地鐵到華盛頓廣場的這張長椅;他從他住的公寓樓地下室走過來。那天誰負責薩姆(他們每人帶一星期),誰就把它帶來。他們能這麼安排是因為她的工作只需要從八點做到一點,而他在家工作。他們買下那條狗是因為害怕它活不了。有個男人抱著一個紙箱在西十街走近他們,笑著說:「年輕的女士,想要一隻小貓咪九-九-藏-書嗎?」他們往紙箱里看。「是小狗。」傑克說。「哼,有什麼關係啊!」男人說著放下紙箱,臉色發黑,表情扭曲。莎倫和傑克盯著男人看,他挑釁地回瞪著。他倆都不太明白事情怎麼突然變得兇險。她想趕緊離開那裡,趕在那個男人給傑克來一拳之前,但是令她驚奇的是,傑克對男人笑了,手伸進紙箱去摸狗。他費力地掏出骨瘦如柴,滿身寄生蟲的薩姆。她先帶著狗,因為她家附近有一家獸醫診所。狗的寄生蟲病一治好,她就把他交給傑克訓練。在傑克家,小狗會專心地盯著上午有時投在木地板上的平行四邊形的光影——他聞聞,後退幾步,然後緩緩挪動到光影的邊緣。在她家,小狗著迷的對象是一個朋友搬走時留下的小號。小狗充滿敬意地望著它。她觀察狗有沒有適應不良的跡象,琢磨著他是否太小,不該在兩個家之間搬來搬去。(她自己是被母親帶大的,但是她和姐妹每個夏天都會飛到西雅圖去跟父親呆兩個月。)小狗似乎挺開心的。
晚上,在傑克的單室套里,他們有時會躺在床腳,注視著雕飾華麗的橡木床頭板和上面裝的老式床燈,燈罩上還有一個小標籤,寫著:「阿斯特夫人家。四美元。」他們在弗吉尼亞州的拉克斯威爾發現了這盞燈,那是他們僅有的一次出城的長途旅行。床上常常放著樂譜——他正在編寫的曲子。她總會看那些上面列印了歌詞的譜子,以品評的態度慢慢讀給自己聽,好像在讀詩。
「你打算提出離婚嗎?」
他們穿過第七大道。他們倆走到一半,都停下腳步,幾乎被一輛奇克計程車撞到。他們趕緊走過去,在街道的另一邊又停下來。她看著他,覺得驚訝,但又突然確定了什麼,就像當時他和他父親在心形的木匣里發現珠寶的感覺。她說不,她不打算跟他結婚。
他走到她前面去了。她加快腳步跟上他。她想在他身後喊一聲:「我可能會去的!」她氣喘吁吁。
大多數周末,她還是單獨跟傑克在一起,但他現在談的大多是寫譜時遇到的問題,她理解起來有困難。有一次他大為光火,說她對他的事業毫不關心。他這麼說是因為他想搬到洛杉磯去,而她說要留在紐約。她說的時候馬上就猜測他不管怎樣都會去。當他明確表示只有她答應去他才會去的時候,她哭了,對他的話滿懷感激。他以為她哭是因為他沖她大喊,說她不關心他的事業。他收回了說的話;他告訴她她很包容,總給出好建議。她有一副好耳朵,雖然她不用複雜的術語表達看法。她又哭了,這次她開始也不知道為什麼。後來她明白那是因為他從來沒有一次對她說過這麼多溫暖的話。事實上,她生命中很少有人曾不怕麻煩對她表示善意,這次她實在有點受不了。她開始懷疑她變得太神經質了。有一回她夜裡醒來,茫然無措,滿身是汗,她夢見自己暴露在太陽下,一點力氣也沒有了。高溫令人窒息,她無法動彈。「太陽是好東西。」她給他講這個夢時他說,「想想洛杉磯明媚的陽光。想想在和風麗日下舒展腿腳。」她渾身顫抖,從他身邊走開,去廚房倒水。他不知道的是如果他真的出發去了加利福尼亞,她也會跟隨。
「你以為每個不愛他老婆的人都離婚嗎?要知道,我不是唯一一個不按邏輯做事的人。你住在這個陰溝里都做噩夢了,卻不願離開。」
她知道自己是個嚴肅的人,她喜歡自己被他逗笑。可是有時她不太理解他,所以她現在笑不是出於共鳴,而是因為她覺得一個微笑能解決所有問題。
「我愛你,我不愛邁拉。」他說。
六月,空氣污染變得非常嚴重,空read.99csw.com氣里有人行道每天暴晒以後散發的味道,他開始抱怨他們還在紐約而不是加州,是她的錯。「可是我不喜歡那種生活。」她說,「如果我去了那裡,我不會開心。」
後來的事情是可以預料的,連她都能料到。他們驅車離開的時候,她幾乎就已經知道了。狗會咬那孩子。當然,孩子不應該惹狗,可是她惹了,狗咬了她,然後就是她姐姐歇斯底里的一聲尖叫,她姐夫又叫了一聲,說她必須立刻回去把狗帶走——說他會來接她,這樣她就能把狗帶走——還責怪她一開始把狗送過去。姐姐從來沒有真正喜歡過她,狗的小事故可能正是她一直等待的理由,以此斷絕關係。
「沒有。」她說,「當然沒有。」
「這個嘛——好好觀察,看看會怎麼發展。他沒咬過人吧?」
星期五她總是坐在公園裡,等他到來。一點半,他抵達這張公園長椅(如果別人已經坐了,他就在旁邊徘徊一會兒),然後他們就肩並肩坐在一起,低聲交談,就像《美人計》里的英格麗·褒曼和加里·格蘭特。兩個人都相信飛碟和健康食品,都討厭洗衣店,生日和聖誕節時不給親友禮物都會覺得內疚,還共有一隻狗——一半魏瑪獵犬,一半德國牧羊犬——名叫薩姆。
「會怎麼樣?」她說。
「如果你不愛她,你們為什麼不離婚?」
他轉身對著她,吻了吻她的胳膊。「我知道。」他說,「可是為什麼那麼嚴肅?」
他說她是一個沉默的人。最後他說,只能說她這一生做的和說的都很少。他告訴莎倫,她去世幾天後,他和父親一起收拾她的東西,在其中一個抽屜里,他們發現了一個心形的小木匣,裏面有兩件首飾——戒指和帶藍寶石的手鏈。「那麼她還是留了些信物。」他父親盯著小木匣裏面。「你送她的禮物嗎?」他問他父親。「不。」他父親慚愧地說,「不是我送的。」然後他們站在那裡望著對方,兩人都完全明白了。
「如果我不去加州,我對它怎麼看沒什麼意義。」他把耳機卡在頭上。
「你考慮過咱倆結婚的事嗎?」他說,「我考慮過。我想如果你不願意跟我去加利福尼亞,肯定是不想跟我結婚。」
「你不知道?」格斯對她說,「那好,我要你們倆都走。我不想你們在我這兒大鬧。我受不了。快點——我說真的。我要你們走。別在這兒說這個。」
卡羅爾,她最親密的朋友,問她為什麼不搬過去跟他同住。她不想告訴卡羅爾那是因為他還沒有提出,於是她說他住的房間很小,白天他喜歡獨處,這樣才好工作。她也不確定如果他真的叫她搬去,她會不會那麼做。他給她的印象是有時他,而不是她,才是那個嚴肅的人。也許「嚴肅」這個詞並不恰當,他更像是沮喪。他會鬧情緒,而且擺脫不了;他會喝著紅酒聽比莉·哈樂黛,搖著頭說要是他現在還沒有成為著名的作曲家,可能永遠也成不了了。他給她放比莉·哈樂黛的唱片以前,她並不熟悉她的歌。他會放一首比莉演唱生涯早期錄製的歌,再放同一首歌她後來唱的版本。他說他更喜歡她嘶啞的聲音。有兩首歌她尤其難忘。一首是《孤獨》。她第一次聽到比莉·哈樂黛唱出前幾個詞「在我的孤獨中」的時候,身體上都有了反應,好像有人在她的心上輕輕地劃下銳利的一筆。另外一首她常想起的歌是《黑色的星期天》。他告訴她那首歌曾經在電台被禁,因為據說它導致了自殺行為。
「那是因為那個拄拐杖的男人。」她說,「像那樣的人。我告訴過你只是因為他。」
「直到我遇見你,我都沒有想過離婚。她在埃爾帕索,她走了——句號。」
又往read•99csw•com後拖了一個月。那期間,她並不知道他寫了那首將會啟動他事業的歌。他離開紐約幾個月後,有天早上她在收音機里聽到那首歌,她知道那是他的歌,雖然他從來沒有跟她提過。她給狗繫上皮帶,出門,走到第六大道上的唱片店——走的路線跟她發現他有妻子的那天晚上走的幾乎一樣。她帶著狗進去,表情如此奇怪,收銀機后的人破例讓她帶著狗進去了,因為他那天不想再有什麼爭吵。她找到了有那首歌的那支樂隊的專輯,翻過去找到了他的名字,字很小。她盯著歌名看,然後把唱片放回原位,走出去,彷彿是在冬天似的弓著背。
在街上,走在傑克旁邊,她意識到格斯的爆發非常奇怪,簡直跟傑克對她隱瞞有妻子的事實一樣奇怪。
狗長大了。他很快習慣了訓練,行走時跟在人的腳邊。她很高興他們救了他。她帶他去看獸醫,問他為什麼這麼瘦。獸醫告訴她,是因為狗長得很快,最終會胖起來的。她沒有告訴傑克帶狗去看獸醫的事,因為他覺得她過分寵愛他。她不知道他會不會有點嫉妒狗。
「我看不出跟你說了有什麼好處。」傑克說。
他們在威霍肯了,東大街,她望著窗外在水一方的燈火。他看到她在看,就放慢了速度。
她看著他,有些吃驚。他母親是她遇到他的前一年去世的,他現在這句話的意思是他把她留下的最後一點東西送給她了。書架上有一張他母親的照片——小小的銀質相框里一張黑白照片,上面是一個微笑的年輕女人,頭髮的顏色比她的皮膚深不了多少。因為他保留著照片,她猜他崇拜他母親。有天晚上他糾正了她這種印象,說他母親年輕的時候總想唱歌,可是嗓子不好,唱起來讓所有人都很尷尬。
「你已經結婚了。」她說。她覺得她剛才說了一句很理性的話。「你認為就應該——」
「所以讓我們離開這一切,去別的地方。」
「1975年呢?」
同一個月,有一天她跟傑克和格斯一起吃乳酪火鍋的時候,她發現傑克有妻子。他們當時在格斯的公寓,格斯無意中提到關於邁拉的什麼事。「邁拉是誰?」她問,然後他說:「你知道——是傑克的妻子,邁拉。」她覺得很不真實——格斯的公寓又是如此奇怪的一個地方,讓這一刻顯得更不真實。那天晚上格斯把一盞有問題的檯燈電源插在插座里,燒壞了一根保險絲。然後他又把自己僅剩的另一盞燈插上,那是一盞強光燈。它的光太耀眼了,他只好把帶著網罩的燈沖牆放著。他們坐在地上吃飯的時候,三個人的影子投在對面的牆上。她一直在看影子——置身事外的感覺,好像你退後欣賞一幅畫——就在那時她加入了談話,聽到他們講一個叫邁拉的人。
「你喜歡嗎?」他說,「我只有這個。」
「你打算跟我結婚嗎?」
「那不一樣。」她說。他到底在說什麼?
「沒有什麼葯嗎?」
「是血統。」他說,「相信我的話。我以前見過。」
「這種緊張焦慮的紐約生活有什麼吸引人的?」他說,「你夜裡醒來時一身大汗。你甚至都不去華盛頓廣場公園散步了。」
她說:「那你們最後說了什麼打破沉默?」
「你覺得加州沒有那樣的人嗎?」她說。
周末他們白天和晚上都一起過。他屋裡有一個小而深的壁爐。到了九月,他們會在傍晚點燃爐火,雖然還不太冷。有時他們點燃一炷檀香,靠在彼此身上,或是肩並肩坐在一起聽維瓦爾第。她剛認識他的時候,對這類音樂所知甚少,一個月過去以後,她已經知道不少了。沒有一樣東西是她了解很多的——像他對音樂的了解那麼多——所以真的沒有什麼是她能教給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