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第九章 無情的圖書館

第九章 無情的圖書館

每個人都有信仰,而且每個人都依賴於有所信仰這一事實,用來支持自身的存在。
但是拉里和謝爾蓋正在日益成熟,他們也變得更願意妥協,有人說他們的理想主義正在打折。2008年10月28日,他們就谷歌圖書搜索事宜與出版商達成了和解。作為免費提供絕版圖書全文版本的權利的交換,谷歌同意支付共計1.25億美元。這些錢來自谷歌從作品出版中獲得的收益,它被支付給作者和出版商。谷歌還同意建立一個非營利性的圖書版權登記處,以便設法定位版權所有人,收集並保存他們權利的細節問題,為版權所有人提供一種申請加入或退出該項目的途徑。「這兩個男孩已經長大了,」施密特說,「我在7年前初次相識的年輕人,現在已經變成了老練的高管。他們再也不是(計算機怪才的)刻板形象。以任何其他方式對待他們,都是一種冒犯。」
計劃宣布之後,一時間爭議四起。法國國家圖書館的官員們立即抱怨說這裏面存在偏見。正如亞歷山大圖書館極度偏愛希臘書卷,法國人抱怨谷歌的數字化方案偏向英語語言類圖書。爭議的平息相對比較簡單。首席執行官施密特前往巴黎解釋這項計劃,谷歌也會將這項業務擴展到外國圖書館。這從一開始就是拉里的意圖,他的目標顯然和托勒密一世的目標一樣雄心勃勃。「我們需要世界上所有的書籍,每一種語言的,」史密斯說,「而且我們希望能夠全文搜索所有圖書。」
萊斯格聲稱,現行版權法的最大問題是人們不能再創作衍生作品,這是長久以來創作新作品的一種方式。莎士比亞的作品被一再用於靈感的啟發,如百老匯音樂劇《西部故事》(WestSideStory)就是對《羅密歐和朱麗葉》的重新演繹。迪斯尼公司一直是遊說版權期限延長的重要力量,它阻止任何人複製米老鼠或者創作衍生角色。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米老鼠本身也是一個衍生作品。1928年的首部米老鼠動畫片《威利汽船》(Steamboat Willie)本身就是對巴斯特·基頓同年創作的電影《小比爾號汽船》(Steamboat Bill,Jr.)的滑稽模仿,儘管事實上美國版權在1912年就已經擴展到了電影作品上。
谷歌並沒有製造問題,它只是在為互聯網引發的一種勢不可當的趨勢推波助瀾而已。
這在2008年10月之前是有史以來最大的一筆圖書館罰金,當時谷歌與圖書出版商們達成了一個協議。自從在斯坦福大學獲得數字圖書館倡議的資助以來,拉里和謝爾蓋一直想建立一個電子圖書館。這個理念在他們創立谷歌和致力於網路搜索時暫時被擱置了,但從未被放棄。互聯網並未擁有世界上所有的信息,1995年之前幾乎沒有創建的任何文本。但圖書館實體卻收藏了千百年來所產生的豐富信息。圖書館顯然是搜尋圖書的源頭所在,因為95%的刊印圖書現在都已絕版。那些最大的圖書館花費數十年甚至數百年經營其圖書收藏,在它們的藏書中,大約有75%的圖書不再刊印,其中一些非常古老。謝爾蓋和拉里希望能像托勒密家族那樣接近這一寶藏。2002年,實現這個夢想的計劃開始成形。
谷歌一直以來的九九藏書觀點是,1997年的《在線版權侵權責任的限止法》(后成為1996年《數字千年版權法案》的「標題二」)保護它的做法,因為該法規定,只有在版權所有人發出請求的情況下,在線出版商才有義務刪除受版權保護的材料。但是很多專家都反對這一觀點,堅稱這種做法僅適用於用戶在網站上發布他人站點上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如YouTube。
谷歌聲稱,這樣做對出版商的主要好處是可以加強對所售圖書的簡單介紹。大多數人不願意在網上閱讀整本書,如果他們發現一本書十分有趣,他們寧願購買便於閱讀的紙質版本。史密斯說,谷歌的方法是提供一種「類似於走進書店翻閱圖書的體驗」。
現在的業界公司仍然要搞清楚如何處理互聯網及其變革。谷歌一直推動的互聯網,顯然是現有的媒體和娛樂形式的一個新的重要選項。例如,博客已經變成一種重要的出版形式。社交網路使年輕人跟陳舊的娛樂和社交形式拉開了距離。谷歌已經想好了如何利用這些新的娛樂形式賺錢,而所有競爭對手都還在糾纏那個問題。
網路新聞正在快速取代地方報紙。谷歌和Craigslist等公司正在提供一種更好、更具成本效益的分類廣告形式,吃掉很大一部分報紙的收益份額。很多新聞出版商不喜歡這一現實。比利時新聞公司成功起訴了谷歌,理由僅僅是谷歌在將讀者送往文章來源網站閱讀全文之前提供了他們的文章片段。

未來會怎樣?

2004年,在谷歌的年度股東大會上,谷歌首席律師戴維·德拉蒙德說:「我們確實突進到了許多領域,在那裡,我們的創新之舉和並非為當今世界設計的法律之間產生了碰撞。有時,其他人並不認同我們的(變革)承諾。在商標法和版權法這兩個領域,我們(和現有公司及法律制定者之間)存在著合法的異議。」
多年來,美國的版權法越來越有利於版權所有人。在15世紀古騰堡發明印刷機之後幾百年,現代版權法開始實施。1662年,英國國王查理二世制定了《許可法》,開創了授權圖書的登記制度。這並未能保護作品創作者,反而為出版公司出售作品提供了壟斷權。1709年,在安妮女王的統治下,英國頒布了第一部真正的版權法,被稱為《安妮法》。該法授予版權所有者21年專屬權,不過這次是針對作者,而不是出版商。從那時起,版權法一直是一個存有巨大爭議、不斷修訂和辯論的問題。
這次見面未能如約進行。這幾位谷歌人在紐約的露面,簡直令曼哈頓停擺。谷歌在2003年11月召見史密斯進行了正式面試。那時他終於見到了拉里。

起初,他們認為將圖書數字化的想法會很容易得到認同。首先,所有出版商都在關注著紙質文字走向數字化,爭著搶著設法加入這一演變過程。「這個行業正在實施其第一波電子圖書戰略,」史密斯回憶道,「他們並未獲得一直期望的動力。把設備留給他們自己,他們能否向公眾提供電子圖書,這一點尚不清楚。」
史密斯和他的團隊發現了一類敏銳的受眾。他們會見了主要出版商,向他們提供了與圖書館相同的合約:出版商供應圖書,谷歌將其數字化,把它九-九-藏-書們放到網上,向公眾提供圖書的簡短摘要,並提供網站鏈接,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到那些網站購買圖書。谷歌將支付所有費用,甚至不收取任何買方參考費用,儘管出版商也可以像其他廣告客戶那樣,在顯示文本旁邊做廣告,支付競價點擊費用。在圖書受版權保護的情形下,人們可以全篇搜索以發現某條信息,但是谷歌每次將只提供全文的簡短片段。對於提出要求的出版商,圖書訪問將進一步受限,將每月提供的文字量限定為全書的20%。
所有出版商都必須接受互聯網,並且需要深度參与即將來臨的變革,包括設法在這個盜版猖獗的年代賺錢,否則,飛速前行的變革快車將與他們擦肩而過。
像往常一樣,這次會見更像是一次信息傾瀉,而不是一次面試。「拉里對出版業、它的運作和他們的動力感到好奇。他想知道他們的推動力和他們的興趣點。他很想以一種我所謂的『解決問題』的方法來洞察這一行業。他說:『出版商一定有難題,那麼我們能為他們做些什麼?這是一個龐大的產業,而互聯網準備在其中發揮某種作用。所以從產品的角度,谷歌應該如何看待這一點?』」
拉里和謝爾蓋認為,他們的工作不亞於創立一個新的希臘化時代。「我們並不確定可以從圖書搜索上賺錢,」謝爾蓋說,「我們只是認為,這是我們核心使命的一部分。書中存在著奇妙的信息,書中的信息遠勝於我在網路上找到的信息。」
谷歌更有可能在這些產業轉型中發揮巨大的作用,而出版商和創作者將不得不唯谷歌馬首是瞻。他們的最大賭注是開始像拉里和謝爾蓋那樣作更多思考。他們需要建立接受一定程度盜版的經濟模式。要做到這一點,最好的方式是想出如何滿足其客戶的需求,而不是起訴他們,使他們不能通過互聯網共享作品。谷歌已經開始試驗並跟蹤免費分銷這種營銷工具的價值。
戴維·德拉蒙德是和解方案的制定人。但是拉里、謝爾蓋和施密特很快都簽署了該方案。「當戴維進來向我們介紹時,那已經無須多想了,」施密特說,「從來沒有任何嚴重爭議存在。這是解決這一問題的一個聰明、創新的途徑。我們必須選擇自己的戰鬥方式。」而且,人們可以發現,1.25億美元對於谷歌終止一個費錢、費時的訴訟來說,不再是過高的交換代價(儘管它的日托系統有所精簡)。
谷歌還將這一方案提供給有書要賣的任何人。作者可以將可供搜索的作品掃描件在其博客上發布,並鏈接至亞馬遜網站,每次有人點擊亞馬遜鏈接和購買圖書時,他可以從亞馬遜網站拿到10%~15%的回扣。
沒有幾分無情,你就無法創建這個世界上最大的圖書館。為了在亞歷山大建立圖書館,托勒密王朝會沒收在亞歷山大進港船隻上發現的所有書卷,只把摹本還給書的主人。他們派使者到地中海沿岸、中東和印度搜集文獻,或買或盜。據傳說,托勒密二世從以色列的所有12個部落里引進了猶太學者,將《摩西五經》譯成本地的首選語言——希臘語。學者們還認為,由此形成的《七十士譯本》成了早期基督教徒解讀《聖經舊約》的基礎。圖書館甚至還收藏了烹飪類書籍。托勒密王朝還試圖收集所能找到的各種圖書的最老版本,從理論上read.99csw.com說,這些版本會較少因為抄寫錯誤和後世校訂而出錯。
這個方案已經取得了成功。今天,它已經將大約700萬冊圖書數字化並予以發布。史密斯說,谷歌已經發現,人們瀏覽的書頁越多,最後越有可能購買整本書。
2005年10月,埃里克·施密特在《華爾街日報》上寫了一篇題為「圖書啟示錄」的短評。他在文章中聲稱,對於大多數圖書而言,通過谷歌圖書搜索提供的信息量相當於圖書館的卡片目錄。出版商提出的訴訟請求將使谷歌圖書館撤下60%的現有圖書。「我們很難相信,作者會因為谷歌圖書搜索使其作品更易於被找到而停止寫書,也很難相信出版商會因為谷歌圖書搜索可能提高其圖書銷量而停止售書。」施密特寫道。他堅稱圖書銷量將會提高,發展中國家的人們也將有機會獲得他們不可能以其他方式獲得的信息。

出版商的窘境

在美國,開國元勛們授權國會依據憲法制定版權法。國會於1790年制定了該法,規定版權持有人持有其作品權利的年限應為14年,並有權延長一次,獲得第二個14年期限。此後,作品屬於公眾所有。從那時起,版權的期限一再延長。1831年,它被延長到28年,並可續期14年。1909年續期又被延長,達到28年。1976年,它被延長為作者去世后再加50年。1998年又被延長到作者死後70年。後來,這個期限又被延長到95年。到這時,已經很難找到究竟是誰擁有版權,特別是佚名作品和絕版作品。而且版權已經適用於越來越多的作品形式,包括攝影作品、電影作品、戲劇作品,並最終包括所有已發布作品,包括計算機程序、半導體晶元和網路作品。任何人都無須再申請版權,他們的作品發布就可以自動賦予其所有人權利。斯坦福大學教授和法律學者勞倫斯·萊斯格(Lawrence Lessig)曾就這一問題向拉里和謝爾蓋提出過建議,他聲稱這是不合理的,版權法已經到了不堪重負、得不償失的地步。他指出,1930年有10027種圖書出版,其中的9853種現在已經絕版,大眾無法接觸到它們。但幾乎不可能確定是哪個繼承人、後裔或公司擁有這絕大多數圖書的版權,這就妨礙了它們的再版。萊斯格說,谷歌正在努力使這些圖書重新煥發生命。「這個項目有望從根本上推動我們進入過去,提醒我們那些已經遺忘的信息。這是有史以來對知識的最大獻禮,幹得不錯,谷歌。」

碰撞

史密斯並非你常見的那種穀歌怪才。他高高的個子,30歲光景,體格健壯、身材修長,頭髮修剪得一絲不亂,在我遇見他的那天非常健談,流露出成功人士的自信微笑,儼然一副他曾經擔任的出版業年輕高管的春風得意的樣子。2003年,史密斯在《紐約時報》上寫了一篇關於蘭登書屋對走向數字化頗感興趣的文章。這篇文章引起了谷歌小夥子們的注意。當年8月,他同意和拉里、公司顧問戴維·德拉蒙德和廣告主管蘇珊·沃西基見面,他們準備在幾天後趕到紐約。這並非一次求職面試,但是加州人史密斯希望如此。「我在想,這是我回到加州的機票。」他說。
但是這些問題的解決方案來之九_九_藏_書不易,許多答案都要經過法庭裁定,通常是以谷歌作為被告。許多國家的高等法院最終都有可能定義出版商的權利,並有可能重新界定版權法的適用範圍。區別在於,拉里和謝爾蓋可能不會奮力拚搏,以捍衛他們的觀點。他們正在變得不像托勒密家族那麼無情。
他們發現,每家出版社都有人擁護谷歌的想法。其中多數人都表示贊同,一些人則不確定,想看看方案實施情況再說。還有人對提供免費訪問圖書的機會將促成人們購買的觀點心存疑慮。
當時,希臘人也堅持保存最老版本。公元前330年左右,雅典官員不安地發現,演員們正在篡改埃斯庫羅斯、索福克勒斯和歐里庇德斯的作品,這三位都已去世了至少半個世紀,他們被雅典人認為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作家。所以這些作品的官方版本——儘可能接近可以判定出來的原著——被政府檔案局保管,並作出了法律規定,要求演員忠實于正確的版本。
史密斯的回答給拉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於將其僱用。2003年12月,史密斯正式加入谷歌。一年後,谷歌宣布了它所結成的夥伴關係,它將把5座圖書館——哈佛大學、密歇根大學、牛津大學、斯坦福大學和紐約公共圖書館——的圖書數字化。在每種夥伴關係下,谷歌都將支付所有費用。實現他們建立世界上最大圖書館的宿願,這一點非常重要。「從斯坦福大學時代起,拉里和謝爾蓋就一直未放棄他們將圖書數字化的夢想。」史密斯說。
他還做了一個對於當時的軟體公司來說是不尋常的舉動,僱用機器人工程師研製出可以替代瑪麗莎、拉里和節拍器的機器人翻頁機和掃描儀。其他公司研製的此類裝置在市場上已經存在,但拉里認為谷歌的優秀團隊可以做得更好,他們設計了一個動作非常輕柔的裝置,可以處理較老圖書的脆弱頁面。谷歌的軟體編程人員創建了一個頁面識別軟體程序,可以識別超長類型尺寸的圖書和430種不同語言的罕見字體。
但是,有關這一方案的爭議縈繞不斷。仍然會再版的圖書沒有任何問題。有問題的是絕版圖書,因為其中有很多仍受版權保護,而版權所有人往往難以找到,較早出版的作品尤其如此。
日復一日,這個問題甚至會變得更加複雜。隨著技術的完善,在線或者通過專門設計的數字化圖書閱讀器來閱讀整本的數字化圖書會變得更加容易。隨著圖書的數字化進程,盜版者更容易將其圖書拷貝和共享。人們習慣了將書借給朋友讀,而電子出版技術將使數百萬讀者共享圖書成為可能。而且,鑒於互聯網的特性,人們有可能建立圖書的「聚合應用」,將來自許多不同圖書、視頻和音樂的片段結合成新的作品。誰從此類項目中獲益?
大約100年後,托勒密三世決定讓亞歷山大圖書館收藏希臘劇作的官方版本,所以他請求借閱以便抄寫。為了確保歸還,希臘人讓他支付了巨額押金,相當於今天的數百萬美元。但是托勒密對收藏巨著的貪婪超過了金錢。他送回了複製版本,為圖書館留下了原版並放棄了押金。
然後,該團隊開始訪問大型圖書館,討論他們的計劃。在牛津大學圖書館,他們檢查了那些有數百年歷史的圖書,這些書被精心保存,很少拿出來,當時僅對有資格的學者出借。谷歌團隊熱九_九_藏_書情洋溢地談到,可以將這些書數字化,使所有人都可以利用。經過一年多的討論,牛津最終成為「谷歌印刷品」(後來重新命名為「谷歌圖書搜索」)倡議的首位合作夥伴,並與谷歌達成了一個協議,在三年內將其100餘萬冊19世紀的藏書數字化。
和解方案公布之日,謝爾蓋熱情洋溢地表示了讚賞:「谷歌的任務是編組全世界的信息,使得人人可以訪問並加以利用。今天,與作者、出版商和圖書館合作,我們已經能夠在這項努力中取得重大飛躍。儘管這個協議對我們所有人都是真正雙贏的,但真正的勝利者是所有讀者們。存在於全世界書本中的巨大的知識財富,現在就在讀者的指尖流動。」
但是圖書出版商對於谷歌索引世界上所有圖書的雄心存在疑問。谷歌承諾它將尊重任何作品的版權,只要它能夠找到版權所有人。版權的登記不全面,但版權所有人可以站出來聲明其作品所有權,享受與仍然在版圖書同等的待遇。這對出版商而言還不夠好。2005年10月19日,美國作家協會和美國出版商協會——後者代表五家大出版商,包括本書英文版出版社的母公司企鵝集團(美國)在內——對谷歌提起訴訟,指出針對受版權保護圖書的數字化、搜索及片段顯示計劃是非法的。其論點是谷歌應該找到版權所有人本人,谷歌說這項任務的代價過於高昂。
這部分工作很簡單。擁有200年以上歷史的圖書已不再受版權保護。但拉里還需要較為近代的圖書,一些是印刷品,一些不是。為此,他需要了解出版業務的人提供幫助。他找來了一位在蘭登書屋工作的年輕人,名叫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
——弗蘭克·扎帕
不過,有些人確實希望拉里和謝爾蓋保持理想主義怪才的本色,去捍衛他們的事業。對這個和解方案的批評來自網路。一些博客作者抱怨說,通過出售而不是將該案訴諸法庭,谷歌放棄了為提供已出版作品的簡短片段確立合法性的機會,這應該屬於版權法中的「合理使用」條款。而且事實上,拉里和謝爾蓋仍然認為,即使沒有和解方案,他們還是受合理使用這一法律的管轄。「我們達成的協議與法律官司中的缺乏信心無關,」史密斯說,「而是涉及我們與出版商的合作。」谷歌的普遍看法是,這次和解符合有關各方的利益。在回答針對和解方案的批評時,史密斯說:「谷歌沒有責任去確立判例。」
拉里和一個小團隊開始走訪其他圖書數字化項目,包括他讀本科的母校密歇根大學的一個項目。他在那裡了解到,該校估計將其全部700萬冊藏書數字化所需的時間是1000年。他告訴密歇根大學校長瑪麗·蘇·科爾曼,谷歌可以在6年內完成。

這一次,妥協

他們必須面對的第一個問題是如何將圖書變成數字格式。他們不知道要用多長時間才能把世界上所有的圖書掃描並且數字化。所以拉里決定先掃描一本書來搞清楚。他和時任產品經理的瑪麗莎·梅耶把一架照相機、一本300頁的書和一個節拍器帶到了他的辦公室。瑪麗莎翻書頁,同時拉里為每一頁拍照,利用節拍器來掌握時間。他們花了40分鐘,掃描了所有300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