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明史》中的小說

《明史》中的小說







卷二九四《盧學古傳》記朱士完之死節,已先見夢于其初舉鄉試時:
卷一六一《周新傳》:

最慘的莫如割臂割肝去治尊長的疾病,因為在這混雜的天人合一論下生活著的老實人,以為天人相通,在遭了人力所不能治療的痼疾時候,忍死割肉或能引起天和神的同情心,賜以神跡的痊癒。並且他們也真相信人身上的緊要部分和致死部分的肝、心等有療疾的神秘功效。打開史書的孝義傳一看,所記載的差不多全是這一類殘酷非人的記載。在此舉兩個例,卷三〇一《楊泰奴傳》:

若忠臣之死,則異征更多。小至蠅蚋,亦知此屍為忠臣而不敢近,且有烈風異雲之異。卷二八九《孫燧傳》:
或夢神而生,卷三〇〇《李偉傳》:
蛇雖然是一種討厭的爬蟲,也能替死人訴冤。卷二八一《葉宗人傳》:
呂震數陷昌隆,谷王謀反事發,以王前奏昌隆為長史,坐以同謀,詔公卿雜問,昌隆辯不已,震折之,獄具,置極刑死,夷其族。后震病且死,號呼尹相,言見昌隆守欲殺之雲。


初,觀妻投水時,嘔血石上,成小影,陰雨則見,相傳為大士像。僧舁至庵中,翁氏見夢曰:「我黃狀元妻也。」比明,沃以水,影愈明,有愁慘狀。后移至觀祠,名翁夫人血影石,今尚存。
緒生母黃,為嫡余所逐,不相聞已二十年。一夕,夢人告曰:「若母在台州金鰲寺前。」輾轉追尋,卒得母迎歸,備極孝養。(節錄)
在遇到他們所認為不能解決的事,如水災、蝗災、虎災、痼疾等情形的時候,唯一的方法也只是向神祈禱,求神恩惠。如卷二六一《邱民仰傳》:






既久任江南,與吏民相習若家人父子。每行村落,屏去騶從,與農夫餉婦相對,從容問所疾若,為之商略處置……暇時以匹馬往來江上,見者不知其為巡撫也。
林公黼夜草疏時,聞暗中泣嘆聲,不顧。
卷一六二《尹昌隆傳》:
嚴本官大理寺正。蘇州衛卒十餘人夜劫客舟于河西務,一卒死,懼事覺,誣鄰舟解囚人為盜,其侶往救見殺,皆誣服。本疑之曰:「解人與囚同舟,為盜,囚必知之。」按驗果得實,遂抵卒罪。
萬曆二十一年河南大飢,宗祿久缺,紡織三日,不得一餐,母子相持慟哭。夜分夢神語曰:「汝節行上聞于天,當有以相助。」晨興,母子述所夢皆符,頗怪之。其子曰:取屋後土作坯,易粟。其日掘土得錢數百,自是每掘輒得錢。一日,舍旁地陷,得石炭一窖,取以供爨,延兩月余,官俸亦至。
卷一九五《王守仁傳》:
魏忠賢欲困之,使拆北堂,期五日,適大風拔屋,免譙責。又使作獸吻,仿嘉靖間制,莫考,夢神告之,發地得吻,嘉靖舊物也。忠賢不能難。
雲被執,妻郜赴水死,侍兒孫瘞畢,抱其三歲兒行,被掠至九江。孫夜投漁家,脫簪珥屬養之,乃漢兵敗,孫復竊兒走渡江、遇僨軍,奪舟棄江中,浮斷木入葦洲,採蓮實哺兒,七日不死,夜半有老父雷老挈之行,逾年達太祖所,抱兒拜泣,太祖亦泣,置兒膝上曰:「將種也。」賜雷老衣,忽不見。
天人合一,人心不但能通於天心,且能通於禽獸及一切自然界象徵。最著名的例是孝子的感應,如章溢、蔡毅中、王俊、石鼐、謝用諸傳所記的反風卻水卻虎諸異跡。卷一二八《章溢傳》:

子襄治處州,聲績益著。郡有虎患,歲旱蝗,禱于神,大雨二日,蝗盡死,虎亦遁去。
神或從夢中指示,做義務醫生,卷二九四《徐學顏傳》:
璞善斷疑獄。民娶婦,三日歸寧,失之,婦翁訟婿殺女,誣服論死。璞禱于神,夢神示以麥字。璞曰:「麥者兩人夾一人也。」比明,械囚趣行刑,未出,一童子窺門屏間,捕入則道士徒也。叱曰:「爾師令爾偵事乎?」童子首實,果二道士匿婦槁麥中,立捕,論如法。
清官祈雨最靈,一求就下,成為求雨專家。卷二六三《蔡懋德傳》:




妖巫不怕刑笞,只有官印能治他:
客觀地憑物證人證的綜合結果以決是非。卷一五〇《劉季篪傳》:
兄伯震商十年不歸。璽出求之,經行萬里不得蹤跡,最後至衡州,禱南嶽廟,夢神人授以「纏綿盜賊際,狼狽江漢行」二句,一書生告之曰:「此杜甫《春陵行》詩也。春陵今道州,曷往尋之。」璽從其言,果得伯震以歸。




先就非人的鬼神、志怪而論,自秦漢間到我們所敘述的時代,甚至一直到我們自己所處的時代實屬同一信仰時期。這信仰是「天人合一」,天地一大宇宙,人身一小宇宙,天人互相感應,最好的人的能耐就是「能明天人之際」。稍後鬼神果報之說輸入,又和天人合一說混雜,形成一種奇怪的非驢非馬式的信仰。例如名人或惡人的出生,必和天上的星辰或神祇有關。《明史》卷一四一《景清傳》:

大旱則決滯獄即可以致雨(同上):




卷二〇二《王時中傳》:
周忱、戚賢則均以機警決獄,卷二〇八《戚賢傳》:

民有為盜所引者,逮至,盜已死,乃召盜妻子使識之,聽其辭,誣也,釋之。


卷二九六《謝定住傳》:
鉛山俗,婦人夫死輒嫁,有病未死,先受聘供湯藥者。昺欲變其俗,令寡婦皆具牒受判,署二木。曰「羞」,嫁者跪之;曰「節」,不嫁者跪之。民傅四妻祝誓死守,舅姑給令跪「羞」木下,昺判從之,祝投後園池中死。邑大旱,昺夢婦人泣拜,覺而識其里居姓氏,往詰其狀,及啟土,貌如生,昺哭之慟曰:「殺婦者吾也。」為文以祭,改葬焉,天遂大雨。




楊卓……官廣東行省員外郎。田家婦獨行山中,遇伐木卒,欲亂之,婦不從,被殺。官拷同役卒二十人,皆引服。卓曰:「卒人眾,必善惡異也,可盡抵罪乎!」列二十人庭下,熟視久之,指兩卒曰:「殺人者汝也。」兩卒大驚,服罪。
陣。既渡,兩人見賊即走,禎被圍……死。所乘馬奔歸,血淋漓,毛盡赤……子廣鬻馬為歸貲,王同知得馬不償直。櫬既行,馬夜半哀鳴。同知起視之,馬驟前嚙項,搗其胸,翼日嘔血死。人稱為義馬。
卷一八一《方克勤傳》:


用居喪以孝聞。鄰人失火延數十家,將至用舍,風反火息。

卷三〇二《李孝婦傳》的神僧,也是成功不居和雷老同一行徑:
官鄢陵知縣。嘗出郊,旋風擁馬首,時中曰:「冤氣也。」跡得屍眢井,乃婦與所私者殺之,遂伏辜。九*九*藏*書




李偉,神宗生母李太後父也。兒時嬉里中,有羽士過之,驚語人曰:「此兒骨相,當位極人臣。」嘉靖中,偉夢空中五色彩輦,旌幢鼓吹導之下寢所,已而生太后。
卷一五八《章敞傳》:







施邦曜之作獸吻,亦由神示。卷二六五本傳:
卷一四二《陳彥回傳》:




時湖中相持三日未決,基請移軍湖口扼之,以金木相犯日決勝,友諒走死。
卷一五三《周忱傳》:
卷一八九《何遵傳》:
卷一五九《劉孜傳》:




善辨疑獄。河間獲盜,遣里民張文、郭禮送京師。盜逸,文謂禮曰:「吾二人併當死,汝母老,鮮兄弟,以我代盜,庶全汝母子命。」禮泣謝,從之。文桎梏詣部,繼宗察非盜,竟辨出之。
禎官夔州通判,成化二年荊襄石和尚流劫至巫山,督盜同知王某者怯不救,禎面數之,即代勒所部兵民……擊散之。還甫三日,賊復劫大昌,禎趣同知行,不應,指揮曹能、柴成與同知比,激禎……往,偽許相左右。禎上馬挾二人與俱,夾水
卷一五〇《劉季篪傳》:

性機警,嘗陰為冊記陰晴風雨。或言某日江中遇風失米,忱言是日江中無風。其人驚服。有奸民故亂其舊案嘗之,忱曰:「汝以某時就我決事,我為汝斷理,敢相紿耶。」

《王俊傳》:
謝士元長東人。天順七年擢建昌知府。地多盜為軍將所庇。士元以他事持軍將,奸發輒得。民懷券訟田宅,士元叱曰:「偽也,券今式,而所訟乃二十年事。」民驚服,訟為衰止。
子孫有危禍時,其祖宗之鬼不能挽回,聚哭暗中,卷一八八《蔣欽傳》:
《虞謙傳》:
(紀綱誣奏周新)后帝若見人緋衣立日中,曰「臣周新已為神,為陛下治奸貪吏」雲。
幼喪父。元末,年十二,隨母避寇至河濱,寇騎迫,母投河死。德成長,娶婦王氏,摶土為父母像,與妻朝夕事之。方嚴冬大雪,冰堅至河底,德成夢母曰:「我處冰下,寒不得出。」覺而大慟,旦與妻徒跣行三百里抵河濱,卧冰七日,冰果融數十丈,恍惚若見其母,而他處堅凍如故。久之乃歸。





《楊繼宗傳》:

王燾官隨州知州。十年正月大賊奄至,且守且戰,相持二十余日,無大風雪,守者多散。燾知必敗,入署整冠帶自經,賊焚其署,火獨不及燾死所,屍直立不仆,賊望見駭走。已,覓州印,得之燾所立尺土下。




卷一六二《楊瑄傳》:
程濟朝邑人,有道術。惠帝即位,濟上書言某月日北方兵起,帝謂非所宜言,逮至將殺之。濟大呼曰:「陛下幸囚臣,臣言不驗,死未晚。」乃下之獄,已而燕兵起,釋之。
精誠所至,即使是六月也能結冰,卷二一六《蔡毅中傳》:

周忱久撫江南,亦以微行民間為人著稱,卷一五三本傳:
一禱之力,竟能使河徙故道,真是太便宜的事!卷二八一《謝子襄傳》:
燧生有異質,兩目爍爍夜有光。死之日,天忽陰慘,烈風驟起,凡數日,城中民大恐,走收兩(燧與許逵)屍,屍未變,黑雲蔽之,蠅蚋無近者。

歸安縣有蕭總管廟,報賽無虛日。會久旱,賢禱不驗,沉木偶于河。居數日,舟過其地,木偶躍入舟,舟中人皆驚,賢徐笑曰:「是特未焚耳。」趣焚之,潛令健隸入岸旁社,誡之曰:「水中人出,械以來。」已,果獲數人。蓋奸民募善泅者為之也。
汪舜民官福建按察使,歲旱,禱不應,躬蒞臨福州獄,釋枉擊輕罪者,所部有司皆清獄,遂大雨。

徐州之捷,諸將樹碑紀功,濟一夜往祭,人莫測。後燕王過徐,見碑大怒,趣左右椎之,再椎,遽曰:「止,為我錄文來。」已,按碑行誅,無得免者。而濟名適在椎脫處。
史可法則是文天祥轉生,卷二七四本傳:
山東旱飢盜起,改盛頤為左都御史往撫。頤至,露禱,大雨霑溉,槁禾復甦。
卷一六〇《石璞傳》又記猜謎獲盜事:
王勵精官崇慶知州,十七年張獻忠陷成都,州人驚竄。勵精朝服北面拜,又西向拜父母。從容操筆書文天祥「成仁取義」四語于壁,登樓縛利刃柱間,而置火藥樓下,危坐以俟,俄聞賊騎渡江,即命舉火,火發,觸刃貫胸而死。賊嘆其忠,葬斂之。其墨跡久逾新,滌之不滅。后二十余年,州人建祀奉祀,祀甫畢,壁即頹,遠近嘆異。
生時父夢紫衣人抱送文彥博至於家,故名之曰文。
鬼的靈異也不下於神,死後的性情完全和生前無異,且能附身人體和人對話。卷一六五《毛吉傳》是一個好例子:
賊陷武昌,執逢聖,叱曰:「我朝廷大臣,若曹敢無禮!」賊麾使去,遂投墩子湖死也。賊來自夏,去以秋雲。大吏望衍以祭,有神夢于湖之人,我守賀相殊苦,汝受而視之,有黑子在其左手,其征是。覺而異之,俟于湖,赫然而屍出,驗之果是,蓋沉之百有七十日,面如生,以冬十一月壬子殮,大吏揮淚而葬之。
寡婦唯一子,為虎所噬,訴于昺。昺期五日,乃齋戒祀城隍神。及期,二虎伏庭下,昺叱曰:「孰傷吾民,法當死。無罪者去。」一虎起斂尾去,一虎伏不動,昺射殺之,以畀節婦,一縣稱神。
日照民江伯兒禱神求療母疾,甚至殺子以祀。卷二九六《沈德四傳》:
《石鼐傳》:

永嘉侯朱亮祖嘗率舟師赴北平。水涸,役夫五千浚河,克勤不能止,泣禱于神,天忽大雨,水深樹尺,舟遂達,民以為神。

昺性剛明,善治獄,有嫁女者,及婿門而失女,互以訟于官,不能決。昺行邑界,見大樹妨稼,欲伐之,民言樹有神巢其巔,昺不聽,率眾往伐,有衣冠三人拜道左,昺叱之,忽不見,比伐樹,血流出樹間,昺怒,手斧之,卒仆其樹,巢中墮二婦人,言狂風吹至樓上,其一即前所嫁女也。
黃觀妻及顏容暄之死,均有血影石之異。卷一四三《黃觀傳》:

遇有人間不平事時,天亦表示意見,如卷三〇七《門達傳》:
卷三六六《王章傳》:


正德三年四月卒,年九十三。平居食啖兼人。卒之日少減,閉戶獨坐,忽有聲若雷,白氣瀰漫,瞰之瞑矣。


楊爵則因名屬鳥類,其先祖楊震曾有一段大鳥的故事。故其死時亦有大鳥之異。卷二〇九《楊爵傳》:
次之是神官的決獄,有幾種不read.99csw.com同的方式。第一種方式是人官不能解決,因而乞靈于神,卷一六一《張昺傳》記虎來伏罪事:
《丘緒傳》:
無知如犬虎,亦知對忠臣表敬意,卷二六三《朱之馮傳》載野犬獨不食其屍:

在李太后未出生前,她的父親尚是孩子的時候已具必生太后的貴相。

歲大旱,廷弼行部金州,禱城隍神,約七日雨,不雨毀其廟。及至廣寧,逾三日,大書白牌封劍,使使往斬之,未至,風雷大作,雨如注,遼人以為神。

卷二六七《馬從聘傳》:
卷二九六《李德成傳》:
倪岳,上元人。父謙奉命祀北嶽,母夢緋衣人入室,生岳,遂以為名。


初,汪喬年之撫陝西也,奉詔發自成先家。米脂令邊大受,河間靜海(按當作任丘,《任丘縣誌》邊大受作邊大綬)舉人,健令也。詗得其族人為縣吏者,掠之,言:「去縣二百里曰李氏村,亂山中十六家環而葬,中其始祖也。相傳,穴仙人所定,壙中鐵燈檠,鐵燈不滅李氏興。」如其言發之,螻蟻數石,火光熒熒然,斵棺,骨青黑,被體黃毛,腦後穴大如錢,赤蛇盤,三四寸,角而飛,高丈許,咋咋吞日光者六七,反而伏。喬年函其顱骨臘蛇以聞,焚其餘,雜以穢,棄之。
母疾,禱于天,請以身代。夜夢神從授葯,旦識其形色廣覓之,得荊瀝,疾遂愈。
祖應元舉于鄉,官黃州知府,有惠政。語其子從質曰:「我家必昌。」從質妻尹氏有身,夢文天祥入其舍,生可法,以孝聞。
《丁積傳》:
欽復草疏劾劉瑾,方屬草時,燈下微聞鬼聲,欽念疏上且掇奇禍,此殆先人之靈欲吾寢此奏耳。因整衣冠立曰:「果先人,盍厲聲以告。」言未已,聲出壁間,益凄愴,欽嘆曰:「業已委身,義不得顧私,使緘默負國,為先人羞,不孝孰甚。」復坐奮筆曰:「死即死,此稿不可易也。」聲道止。
久之,以治行第一赴召去永,甫就車,顧其下曰:「某盜已事,去此數里,可為我縛來。」如言跡之,盜正濯足於河,系至,盜伏辜。永人駭其事,謂有神告,淳曰:「此盜捕之急則遁,今聞吾去乃歸耳。以理卜,何神之有!」

若名臣偉人則多為紫衣神降生,卷一八三《倪岳傳》:
人官如能不畏豪強,替百姓申冤理枉,則往往因此知名。卷一七七《李秉傳》:




卷一六一《周新傳》:
卷二八九《熊鼎傳》記蛙訴冤事:
或則死後為神,卷一四〇《道同傳》:
寧海民陳德仲支解黎異,異妻屢訴不得直。鼎一日覽牒,有青蛙立案上,鼎曰:「蛙非黎異乎?果異,止弗動。」蛙果弗動。乃逮德仲鞫實,立正其罪。
陳三接知河間縣,歲旱飢,人相食。三接至,雨即降。
無心中說破異征,便被罰做啞子,若不遇見異人,也許明朝後期的歷史要換一個樣子了。

官新會知縣。歲大旱,築壇圭峰頂,昕夕伏壇下者八日,雨大澍,而積遂得疾以卒。

狀貌奇偉,類世人所繪壯繆候像。崇禎四年會試入都,與儕輩游壯繆祠,有道士前曰:「昨夢神告,吾後人當有登第者,后且繼我忠義,可語之。」永傑愕然頗自喜,已果登第,后官睢陳兵備僉事。陳州破,格殺數賊,身中賊刃而死。
初刊于《文學》第二卷第十號
1934年
《湯紹恩傳》:

王原之尋得其父,則靠神祠一夢,得人解釋:

或指示出自己死處,使其子孫得以覓骨安葬。卷一三四《王溥傳》:
太祖將徵友諒,問曰:「此行可乎?」對曰:「可。」曰:「彼已稱帝,克之不亦難乎?」顛仰首示天,正容曰:「天上無他座。」

卷二九一《彥胤紹傳》:
卷二八一《李驥傳》記狼來伏罪:

招遠有孝女不知其姓。父採石南山,為蟒所吞。女哭之,願見父屍同死,俄傾大雷電擊蟒墮女前,腹裂見父屍,女負土掩,觸石而死。


官延平推官。沙縣豪誣良民為盜而淫其室,秉捕治豪,豪誣秉坐下獄。副使侯軌直之,論豪如法。由是知名。

卷一八一《張淳傳》:
或夢日而生,卷二八六《李夢陽傳》:
程濟預言燕兵叛變月日和祭碑除名,卷一四三《牛景先傳》:
《劉球傳》:


和謝士元的辨田券,都是應用科學的考證方法。卷一七二《張瓚傳》:



周新的微行入獄一事,尤為後來公案小說所本,卷一六一本傳:


景清上應天上赤色異星,成祖則在天上亦有帝座。帝座下應人王,非人事所能撓,即所謂天命。卷二九九《周顛傳》:
一日早朝,(景)清衣緋懷刃入。先是日者奏異星赤色犯帝座甚急,成祖故疑清。及朝,清獨著緋。命搜之,得所藏刃。



薛瑄,河津人。母齊夢一紫衣人謁見,已而生瑄。

卷一八〇《汪奎傳》:
母卒,俊扶櫬還葬,刈草萊為茇舍,寢處塋側。野火延爇將及,俊叩首痛哭,火及塋樹而止。
又記黃信中事亦同:
劉烈女,錢塘人。少字吳嘉諫。鄰富兒張阿官屢窺之,一夕緣梯入,女呼父母共執之,將訟官,張之從子倡言劉女誨淫,縛人取財,人多信之。女呼告父曰:「賊污我名,不可活矣。我當訴帝求直耳。」即自縊,盛暑待驗,暴日下無屍氣。嘉諫初惑人言不哭,徐察之,知其誣也,伏屍大慟,女目忽開,流血淚數行,若對泣者。張延訟師丁二執前說,女傅魂於二曰:「若以筆污我,我先殺汝。」二立死。時江濤震吼,岸土裂崩數十丈,人以為女冤所致,有司遂杖殺阿官及從子。
大旱,請決滯獄,即命基平反,雨隨注。



有巫能隱形,淫人婦女,昺執巫痛杖之,無所苦,已,並巫失去。昺馳縛以歸,印巫背鞭之,立死。
成都東門外鎮江橋回瀾塔,萬曆中布政餘一龍所修也。張獻忠破蜀毀之,穿地取磚,得古碑,上有篆書雲:「修塔餘一龍,拆塔張獻忠,歲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紅,妖運終川北,毒氣播川東,吹簫不用竹,一箭貫當胸。漢元興元年,丞相諸葛孔明記。」清兵西征,獻忠被射而死,時肅王為將。
謝相為東安知縣。奸人殺四人棄其屍,獄三年不決,相禱于神,得屍所在,獄遂成。

也有用威嚇當時城隍神的手段以致雨者,卷二五九《熊廷弼傳》:
丁鶴年,回族人。至正壬辰武昌被兵,鶴年年十八,奉母走鎮江,母歿,鹽酪不入口者五年。避地四明……及海內大定,牒請還武昌,而生母已道阻前死,瘞東村廢宅中,鶴年慟哭行求。母告以夢,乃嚙血泌骨,斂而葬焉。https://read.99csw•com
其最為社會及後人所樂道者是人官的微行,人官變服裝成一種職業人的模樣,私自下鄉去探案,察訪。卷二八一《周濟傳》:




劉基且能預知飛炮及否,趣太祖易船。卷一二八本傳:
卷二三三《謝延贊傳》:





西湖山上有大石為怪,源命鑿之,果獲石骷髏,怪遂息。乃琢為碑大書:「潮州知府王源除怪石。」

太祖攜之行,舟次安慶,無風,遣使問之,曰:「行則有風。」遂命牽舟進,須臾風大作,直抵小孤。


一日晨起,大鳥集於舍。爵曰:「伯起之祥至矣!」果三日而卒。



民妾亡去,妾父訟其夫密殺女匿屍湖石下。泰詰曰:「彼密殺汝女,汝何以知匿所?且此非兩月屍,必汝殺他人女,冀得賂耳。」一考而服。

鳳陽知府顏容暄囚服匿於獄,釋囚獲之,容暄大罵,賊杖殺之,血浸石階,宛如其像,滌之不滅,士民乃取石立家,建祠奉祀。

耿蔭樓天啟中任臨淄知縣,久旱,囚服暴烈日中,哭于壇,雨立澍。攝壽光,禱雨如臨淄。
(浙江)冤民系久,聞新至,喜曰:「我得生矣!」至果雪之。初,新入境,群蚋迎馬頭,跡得死人榛中,身系小木印。新驗印,知死者故布商,密令廣市布,視印文合者捕鞫之,盡獲諸盜……一商暮歸,恐遇劫,藏金叢祠石下,歸以語其妻。旦往求金不得,訴于新。新召商妻訊之,果商妻有所私。商驟歸,所私尚匿妻所,聞商語,夜取之。妻與所私皆論死。其他發奸摘伏,皆此類也。

凡事皆有前定,生固有所自來,即生平遭遇及死法皆早已註定,不能強求或避免。如陸完事敗謫戍福建靖海衛,其戍所已早見於夢中,卷一八七本傳:
人能窮天人之變,明天人之際,即能前知。因為人身即一小宇宙,天之風雲雷雨,即人之咳喘喜怒,人可由表情而探知其內心及舉動,天亦可由其表情以究其意向。即數百年後事亦可預知,卷三〇記諸葛亮預言張獻忠之死:


關永傑亦同,卷二九三本傳:
《列女傳三》又記劉烈女死後報仇的直事:


卷二七九《嚴起恆傳》記虎負其屍出水且為營葬:



孝肅皇后之尋得失去之弟,系由伽藍神夢示,且與英宗同時夢見。卷三〇〇《周能傳》:


卷一五八《魯穆傳》:



官四川左參政。按部崇慶,旋風起輿前不得行,紱曰:「此必有冤,吾當為理。」風遂散。至州,禱城隍神,夢若有言州西寺者。寺去州四十里,倚山為巢,后臨巨塘,僧夜殺人沉之塘下,分其貲。且多藏婦女于窟中。紱發吏兵圍之,窮詰,得其狀,誅僧毀其寺。
日照民江伯兒母疾,割肋肉以療,不愈,禱岱嶽神;母疾瘳,願殺子以祀,巳果瘳,竟殺其三歲兒。
有盜竊官鈔,子襄檄城隍神。盜方閱鈔密室,忽疾風卷墮市中,盜即伏望。

卷一六一《周新傳》:


官井陘兵備。旱,懋德禱即雨,他鄉爭迎以禱,又輒雨。




太祖自將救洪都,與陳友諒大戰鄱陽湖,一日數十接。太祖坐胡床督戰,基侍側,忽躍起大呼,趣太祖更舟,太祖倉卒徙別舸,坐未定,飛炮擊舊所御舟立碎,友諒乘高見之大喜,而太祖舟更進,漢軍皆失色。
若不應天象,即使成了大事,登了寶座,也還是為鬼神所不容,卷三〇九《李自成傳》:

或夢星而生,卷三〇九《李自成傳》:


守仁娠十四月而生,祖母夢神人自雲中送兒下,因名雲,五歲不能言。異人拊之,更名守仁,乃言。




在幼稚的農業社會中,農人不敢有什麼奢望。他們唯一的安慰只是在一個安定的環境中能本分地過活著。只要能活,吃苦也是本分。在積極方面,他們唯一的希望是能使農產品豐收,不遭什麼天災人患的困厄,因此一遇到旱災、水災,地方上的父母官唯一的辦法便是把這責任交給神。只要地方官真能像樣地玩一套求神許願的把戲,機會碰得巧,靈,這一方的老百姓得救,這一地方官也就成了理想的好官,「萬家生佛」。居多是神道不給面子,不靈,這一方的老百姓就遭了殃,只好吃草根樹皮捧著肚子過日子,反正老天爺要這樣,活該挨餓,沒辦法。在消極方面,老百姓唯一的希望是能過平平安安的日子。一遭了不幸的事,非得打官司不可的時候,他們需要一個像包龍圖那樣的清官,能一是一,二是二,把案子斷清楚,只要不受冤,不吃虧,也就心滿意足,願意這好官永遠不離開。在官的方面,碰到沒辦法的旱、水災,唯一的辦法是求神,在碰到沒辦法的疑案的時候,唯一的辦法也是求神,或者找一個兆頭去猜謎。反正判錯了案子,大不了丟官,碰巧判准,還可以得一個好名聲。求神,又不費腦力,又省事,又顯得勤勞,又對老百姓的脾胃,真是一個做官的好辦法。



卷二八三《薛瑄傳》:

林培為新化知縣。民有死於盜者不得,禱于神,隨蝴蝶所至獲盜,時驚為神。


通常的方法是祈禱于神。卷二八一《湯紹恩傳》:
張彥方龍泉人。應詔勤王,帥所部抵湖口被執,械至樂平斬之。梟其首譙樓,當暑月一蠅不集,經旬面如生,邑人竊葬之清白堂。

七歲時,父廷瑞游江湖間久不返,重華長謁郡守請路引,榜其背曰萬里尋親……且行且乞,遇一老僧呼問其故,笑曰:「汝父客無錫南禪寺中。」語訖忽不見,重華急趨至寺,果其父,出路引示之,相與慟哭,留數日乃還雲南。
李夢陽,慶陽人。母夢日墮懷而生,故名夢陽。
《明史》所包括的時代從洪武元年到崇禎十七年(1368—1644),三百年。《明史》的纂修時期是從順治二年到乾隆四年(1645—1739),前後約共百年。因此在研究《明史》的時候,我們應當知道這書所記載的是從十四世紀後半期到十七世紀上半期的史事,它的纂修人的時代卻屬於十七、十八兩個世紀。歷史的目的是求真。纂修人所採錄的當然是他們所認為真確無疑的史料。以此就《明史》的史料而論,所記載的是十四世紀到https://read.99csw.com十七世紀的社會史料,同時卻也表明了十七、十八兩個世紀的人對於同一時代思想的態度。

卷二九二《尹夢鰲傳》:

有朱士完者,潛江舉人。鄉試揭榜夕,夢墨幟墮其墓門,粉書「亂世忠臣」四字。至是賊破承天,長驅陷潛江,士完被執,械送襄陽,道由泗港,嚙指血書己盡節處,遂自經。賊所過焚毀,士完所題壁獨存。
揚州民家,盜夜入殺人,遺刀屍旁,刀有記識,其鄰家也,官捕鞫之,鄰曰:「失此刀久矣。」不勝掠,誣服。季箎使人懷刀就其里潛察之,一童子識曰:「此吾家物。」盜乃得。
卷二九七《謝用傳》:

即忠臣所書墨跡,亦復顯示靈異。卷二九五《王勵精傳》:
嘗視事,有蛇升階,若有所訴。宗人曰:「爾有冤乎?吾為爾理。」蛇即出,遣隸尾之,入餅肆爐下,發之得殭屍。蓋肆主殺而瘞之也。邑民以為神。
或指示窖藏,使節婦不致餓死。卷三〇二《玉亭縣君傳》:
甚至為人復讎,卷三〇一《姚孝女傳》:

賊至城下,總兵王承允開門入之,訛言賊不殺人,且免徭賦,則舉城嘩然皆喜,結綵焚香以迎。左右欲擁之馮出走,之馮斥之,乃南向叩頭草遺表勸帝收入心勵士節,自縊而死。賊棄屍濠中,濠旁犬日食人屍,獨之馮無損也。


李孝婦名中姑,適江西桂廷鳳。姑鄧患痰疾將不起,婦涕泣憂悼,聞有言乳肉可療者,心識之。一日煮葯,獻香禱灶神,自割一乳,昏仆于地,氣已絕,廷鳳呼葯不至,出現見血流滿地,大驚呼救,傾駭城市,邑令長皆詣其廬,命亟治,俄有僧踵門曰:「以室中蘄艾傅之,即愈。」如其言,果蘇,比求僧不復見矣。乃取乳和葯奉姑,姑竟獲全。
卷二八五《丁鶴年傳》:

方吉出軍時,齎千金犒,委驛丞余文司出入,已用十之三。吉既死,文憫其家貧,以所余金授吉仆,使持歸治喪。是夜,僕婦忽坐中堂作吉語,顧左右曰:「請夏憲長來。」舉家大驚,走告按察使夏壎,壎至,起揖曰:「吉受國恩,不幸死於賊。今余文以所遺官銀付吉家,雖無文簿可考,吉負垢地下矣。願亟還官,無污我。」言畢仆地,頃之始蘇。於是歸金于官。

亦能報生前之仇,卷一七三《范廣傳》:

石能作怪,卷二八一《王源傳》:
韓文是文彥博轉生,卷一八六本傳:
正德中父珣以家貧役重逃去,既娶,號泣辭母去,遍歷山東南北,去來者數年。一日渡海至田橫島,假寐神祠中,夢至一寺,當午炊莎和肉羹食之。一老父至,驚覺,原告之夢,請占之,老父曰:「若何為者。」曰:「尋父。」老父曰:「午者,正南位也,莎根附子,肉和之,附子膾也。求諸南方,父子其會乎。」原喜謝去,而南逾洺漳至輝縣帶山,有寺曰夢覺,原心動,入訪之,其父果在。

謹誅,復官致仕。年八十卒。卒時榻下有聲若霆者。
紹恩遍行水道,至三江口,見兩山對峙,喜曰:「此下必有石根,余其於此建閘乎?」募善水者探之,果有石脈橫亘兩山間,遂興工,先投以鐵石,繼以籠盛甃屑沉之,工未半,潮沖盪不能就,怨濙煩興,紹思不為動,禱于海神,潮不至者累日。工遂竣。

楊敬母歿,柩在堂,鄰家失火,烈焰甚迫,敬撫柩哀號,風止火滅。
孫可望將賀九儀怒,格殺起恆,投屍于江,時順治八年二月也。起恆既死,屍流十余里,泊沙諸間,虎負之登崖,葬于山麓。

卷三〇二《倪氏傳》:

馬能報仇,卷二八九《王禎傳》:


球下詔獄,(王振)屬指揮馬順殺球,順深夜攜一小校持刀至球所,球方卧,起立大呼太祖太宗,頸斷,體猶植,遂支解之,瘞獄戶下。順有子病久,忽起捽順發,拳且擊之曰:「老賊,令爾他日禍逾我,我劉球也。」順驚悸,俄而子死,小校亦死。球死數年,英宗北狩,振被殺,朝士立擊順,斃之。

民不禱於人官而先禱于神官,這是越訴。人官所能解決的公案不應訴于神官。人官判案的方法有憑主觀的方法,察情觀色以定罪人之是非者,如卷一四〇《王觀傳》:




賀逢聖之死,且有神守其屍,卷二六四本傳:




盜,遠近稱之。

先是孝肅有弟吉祥,兒時出遊去為僧,家人莫知所在,孝肅亦若忘之。一日夢伽藍神來言:「后弟今在某所。」英宗亦同時夢。旦遣小黃門以夢中言物色,得之報國寺伽藍殿中。
知萬安縣。民好訟,訟輒禱于神。宏毀其祠曰:「令在,何禱也。」訟至輒片言折之。
湯紹恩官紹興知府。歲大旱,徒步禱烈日中,雨即降。



年十二,家失牛,母抱幼子追逐,定住隨母后,虎躍出噬其母,定住奮前擊之,虎逸去。取弟抱之,扶母行,虎復追嚙母頸,定住再擊之,虎復去。行數步,虎還嚙母足,定住復取石擊虎乃捨去。母子三人並全。
張氏姑病,醫百方不效,一方士至其門曰:「人肝可療。」張割左脅下得膜如絮,以手探之沒腕,取肝二寸許,無少痛,作羹以進,姑病遂瘳。


山西盜發,捕逮數百人。敞察其冤,留詞色異者一人,余悉遣生。明日訊之,留者盜,余非也。




卷一八六《雍泰傳》:

父歿未葬,火焚其廬,溢搏顙龥天,火至柩所而滅。


決獄失當,則天必示變,卷一六一《張昺傳》:
官東安知縣。河嚙,歲旱蝗,為文祭禱,河他徙,蝗亦盡。
新微服行部,忤縣令,令欲拷治之,聞廉使且至,系之獄。新從獄中詢諸囚,得令貪污狀,告獄吏曰:「我按察使也。」令驚謝罪,劾罷之。
邢宥出巡福建。民十人被誣為盜,當刑呼冤,宥為緩之,果得真盜。
授永康知縣。吏民素多奸黠,連告罷七令。淳至,日夜閱案牘,訟者數千人,剖決如流,吏民大駭,服,訟浸減。凡赴控者,淳即示審期,兩造如期至,片晷分析無留滯,鄉民裹飯一包即可畢訟,因呼為「張一包」,謂其敏斷如包拯也。



或指示孝子以父兄所在,使得完聚。卷二九七《趙重華傳》:
黃璽之尋得其兄,亦靠神示:
父歿,廬墓初成。天大雨,山水驟漲,鼐仰天號哭,水將及墓,忽分兩道去,墓獲全。https://read.99csw.com
《列女傳二》記蔡烈女死後拘凶人自首事:


廣與石亨、張軌不相能。及英宗復辟,亨、軌恃奪門功,誣廣黨附於謙,謀立外藩,遂下獄論死。明年春軌早朝還,途中為拱揖狀,左右怪問之,曰「范廣過也」。遂得疾不能睡,痛楚月余而死。

雍泰剛廉強直,亦以折獄名。卷一八六本傳:
虎亦能知禮不犯,卷一五〇《師逵傳》:

老百姓理想的好官是清官,是包龍圖,因此能判案能求神的好官也特別多,下面所引的一些就是那時代的公案。能判案的官分兩級,第一級是人官,用一切人事所及的方法去察情,觀色,分析,研究,決定所受理案件的是非。第二級是神官。人官所認為辦不了的事,才去請教神官。例如卷二八九《黃宏傳》:
《謝子襄傳》記城隍神獲盜事:



姑鼻患疽垂斃,躬為吮治不愈。乃夜焚香告天,割左臂肉以進,姑啖之愈,遠近稱孝婦。
第二種方式是神或鬼先示以徵象,如旋風大旱,或動物如蛇蛙之屬代死者訴冤,因而禱神,為之平反。卷一八五《黃紱傳》:
初完嘗夢至一山曰大武,及抵戍所,有山如其名,嘆曰:「吾戍已久定,何所逃乎?」竟卒于戍所。

馬氏年十六歸諸生劉濂,十七而寡,翁家甚貧,利其再適,必欲奪其志……陰納沈氏聘,其姑誘與俱出,令女奴抱持納沉舟,婦投河不得,疾呼天救我,須臾風雨晝晦,疾雷擊舟,欲覆者數四,沈懼,乃旋舟還之。

漳民周允文無子,以侄為後,晚而妾生子,因析產與侄,屬以妾子。允文死,侄言兒非叔子,逐去,盡奪其資。妾訴之。穆召縣父老及周宗族密置妾子群兒中,咸指兒類允文,遂歸其產。民呼「魯鐵面」。




巨盜盧十八剽庫金,十余年不獲。御史以屬淳,淳刻期三月必得盜,而請御史月下數十檄。及檄累下,淳陽笑曰:「盜遁久矣,安從捕!」寢不行。吏某婦與十八通,吏頗為耳目,聞淳言以告十八,十八意自安。淳乃令他役詐告吏負金,系吏獄,密召吏責以通盜死罪,復教之請以婦代系,而己生營貲以償。十八聞,亟往視婦,因醉而擒之。及報御史,僅兩月耳。
有時且采積極行動,卷三〇二《馬氏傳》:
從小說演進的歷史來看,秦漢間屬於神話與傳說時代(今所見漢人小說皆屬偽托),六朝則多言鬼神及志怪,唐宋產生傳奇文,題材多取材於男女間情事及通常生活,宋人又喜言怪異,元明間有講史起,明人又喜談神魔及人情小說,清代則流行諷刺、人情、狹邪、俠義、公案、譴責小說。大抵由非人而至人,又由人而至非人,恰如波濤起伏,隨時代而異其趨向。若就史書而論,則除記人類活動外,實亦兼收志怪、鬼神諸非人的記載。雖數量有多寡不同之別,以大旨論,則在史書中,人與非人的記載,兩千年來實有平行的趨勢。且兩者每互糾而不可分。

盜殺一家三人,獄久不決,信中禱于神,得真

有嫠婦子嚙死,訴于驥,驟禱城隍神,深自咎責。明旦,狼死於其所。
自成謂真得天命,牛金星率賊眾三表勸進,乃從之,令撰登極儀,諏吉日。及自成升御座,忽見白衣人長數丈,手劍怒視,座下龍爪鬣俱動,自成恐,亟下。鑄金璽及永昌錢皆不就。



人生不但完全被命定,無絲毫人的自由,而也在被祖宗的枯骨所束縛,人之所以為人,只在「聽天由」。如卷二六二《汪喬年傳》記李自成祖墓事:
李自成,米脂人。父守忠,無子,禱于華山,夢神告曰:「以破軍星為若子。」已,生自成。
一日視事,旋風吹葉墮案前,葉異他樹,詢左右,獨一僧寺有之。寺去城遠,新意僧殺人,發樹果見婦人屍,鞫實殛僧。
正統初,擢御史,大同鎮守中官以驕橫聞,敕濟往廉之。濟變服負薪入其宅,盡得不法狀還報,帝大嘉之。

在神祇中也有像《史記》所描寫的那種遊俠一流的人物,見了忠臣孝子節婦一流人遭了不幸時,便自動地出來幫忙。卷二八九《花雲傳》:
少孤,事母至孝。年十三,母疾,思藤花菜,逵出城南二十余里求之,及歸,夜二鼓,遇虎,逵驚呼天,虎舍之去,母疾尋愈。


初溥未仕時,奉母葉氏避兵貴溪,遇亂與母相失,凡十八年。嘗夢母若告以所在。至是從容言于帝,請歸省墳墓,許之,且命禮官具祭物。溥率士卒之貴溪,求不得,晝夜號泣。居人吳海言:夫人為賊逼,投井中死矣。薄求得井,有鼠自井出,投溥懷中,旋復入井,汲井索之,母屍在焉,哀呼不自勝,乃具棺斂,即其地以葬。
出按甘肅,兩河旱。章檄城隍神:「御史受錢或戕害人,神殛御史毋虐民。神血食茲土,不能請上帝蘇一方,當奏天子易爾位。」檄焚,雨大注。

其生平亦約略相似。名臣偉人不但在未生前即已註定,並且即使在死時也必表現有異征。如王恕、雍泰死時均有雷霆之聲,卷一八二《王恕傳》:
蔡烈女,少孤,與祖母居,一日祖母出,有逐仆為僧者來乞食,挑之不從,挾以刃,女徒手搏之,受傷十余處,罵不絕,宛轉死灶下,賊遁去。官行驗,忽來首優,官怪問故,賊曰:「女拘我至此。」遂抵罪。
卷二三四《馬經綸傳》記神遣蝴蝶指示真盜:

《明史》告訴我們張淳捕盜的兩個著例:

周顛能預知風時,多著靈異,明太祖是一個佛門弟子,也替他寫一篇《周顛仙傳》來張揚其事。卷二九九本傳:
忠臣之屍雖火亦不焚,卷二九二《王燾傳》:


(同條朱亮祖不法事奏之)未至,亮祖先劾同訕傲無禮狀,帝不知其由,遂使使誅同,會同奏亦至,帝悟,以為同職甚卑而敢斥言大臣不法事,其人骨鯁可用,復使使宥之,兩使者同日抵番禺,后使者甫到,則同已死矣。縣民悼惜之,或刻木為主,祀於家,卜之輒驗,遂傳同為神雲。
宇宙形成的元素是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勝。如能明白這五個元素的生勝之理,也就可以決定未來的事和求得所需要的事。例如《劉基傳》說:




河南逆旅朱、趙二人異室寢,趙被殺,有司疑朱殺之,考掠誣服。季篪獨曰:「是非夙仇,且其裝無可利。」緩其獄,竟得殺趙者。

《張昺傳》所記邪神妖巫數事尤怪異:

方母病,盛夏思冰,盂水忽凍。
逯杲所遣校尉誣寧府戈陽王奠檻母子亂。帝遣官往勘,事已白。靖王奠檻等亦言無左驗。帝怒責果,果執如初,帝竟賜奠檻母子死。方舁屍出,大雷雨,平地水數尺,人咸以為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