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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生離死別的流放 一、先秦的流放故事

第五章 生離死別的流放

黯然銷魂者,唯別而已。
在交通極不發達的古代,遠離故土,一去不返,這無異於一種莫大的痛苦。小草戀山,野人懷土,對於鄉土觀念極重的古人,強迫他們到一個語言不通,風俗相異的地方長久居住,甚至終生不允許他們返回舊土,這種所謂流放的刑罰較之死亡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流放是中國古代五種主刑之一,所謂笞、杖、徒、流、死。流放在五刑中僅次於死刑。它在刑罰體系中有點類似於我們今天的無期徒刑,處於死刑與有期徒刑之間,有限制死刑濫用的功能。
流刑在中國一直保留到20世紀,這一事實本身也反映出中國社會宗族觀念的強大。在中國,人們普遍存在祖宗崇拜的泛宗教意識形態,安土重遷,不願遠離故鄉,不願與自己所屬的宗族共同體分離,就算死亡,遺體也應運往故鄉,與先世祖宗共葬一地。這種觀念直到今天仍然為很多國人所堅信。因此,不難想象,流刑對人宗族依附價值的剝奪所造成的巨大痛苦。

一、先秦的流放故事

「國家不幸詩家幸,賦到滄桑句便工」,正是這種無比悲愴的國恨家仇成就了屈原不朽的文學奇葩。屈原所流放的地方在當時可謂人跡罕至,荒涼異常。屈原的《涉江》對此有過記載:「入漵浦余儃佪兮,迷不知吾所如。深林杳以冥冥兮,乃猿狖之所居。山峻高以蔽日兮,下幽晦以多雨。霰雪紛其無垠兮,雲霏霏而承宇。」惡劣的自然環境,悲苦的境遇讓屈原這位昔日的貴族「顏色憔悴,形容枯槁」。但更讓他難以忍受的是精神上的無比折磨,「信而見疑,忠而被謗,能無怨乎?」雖然屈原「亦余心之所善兮,雖九死其猶未悔」,仍希望有朝一日報效國家,雖「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但當國破家亡之際,屈原感傷自己報國無門,在政治理想完全破滅之時,作《懷沙》之賦,抱石沉江以身殉國,享年63歲。
但是後世的流放則是將犯罪者放逐到本國控制範圍內的邊遠地區,而非國門之外,犯罪者還在中國境內,當然流放的地點肯定好不了,通常是極遠而無人煙的地方。另外,先秦的流放刑罰主要針對政敵,但是使用並不普遍,尤其是春秋、戰國之際,多國並立,楚材晉用,各國非常注重人才,「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如果將一能人「流放」出境,不但起不九-九-藏-書到懲戒的作用,而且等於把人才推向敵國,有百害而無一利,所謂「入楚楚重,出齊齊輕,為趙趙完,叛魏魏傷」。而後世的流放則比較普遍,這主要是天下一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如堯舜時期著名的「四凶」案件。四凶者,共工、讙兜、三苗和鯀,皆為華夏部落首領,四人及其部落都被流放。《山海經》說共工曾與顓頊爭帝,沒有成功,於是怒觸不周山,搞得天柱折,地維絕,弄得是天傾西北,日月星辰移轉方向,東南地面出現了大窟窿,一時洪水滔天。可能是當時勢力太大,顓頊帝倒也沒怎麼懲罰共工。可是到了顓頊侄孫堯帝之時,共工勢力衰微,於是被打入「四凶」之首,流放幽州,用來改變北方少數民族(北狄)的習俗。這可謂是一箭雙鵰吧,既懲罰了政敵,又廢物利用讓其作為防禦北狄的第一道防線。讙兜可能與共工關係不錯。相傳,堯年老的時候,在部落聯盟會議上提出後繼人問題,讙兜推薦共工,堯當然沒有同意。後來舜在協助堯理政時,就把讙兜打入「四凶」之中,流放到了崇山,用以改變南方少數民族(南蠻)的習俗。另兩位「四凶」成員就是三苗和治水失敗的鯀了。前者被流放到三危,以改變西邊少數民族(西戎)的習俗,後者被流放到羽山,用以改變東邊少數民族(東夷)的習俗。其中最冤的可能是鯀了。鯀是顓頊帝之子,大禹之父。鯀治水九年,殫精竭慮,勤奮忘我,無論在工程上還是精神上,都建造了比較良好的基礎,如果沒有鯀打下的治水基礎,他兒子禹能否順利完成治水任務可能就很難說了。所以屈原曾為鯀叫過屈,但有意思的是,屈原後來也被楚王流放。歷史上「忠而被逐,情何以堪」的悲劇曾反覆上演。九_九_藏_書
其時為頃襄王二十一年(前278)夏曆五月初五日,後來這一天成了端午節,人們希望用這個節日永遠紀念偉大詩人的不朽靈魂。屈原死後不久,楚為秦所滅。但是屈原這位悲劇英雄卻永遠為世人所銘記,並成為民族精神的象徵。
但事實上,在生產力極為低下的原始社會,人的生存環境非常艱難,每個人必須依靠集體的力量才能生存,將人逐出氏族事實上可能和殺了他差不多。此外,和https://read.99csw.com任何刑罰一樣,流放也是鎮壓異己,政治鬥爭有力武器。在當時,流刑曾廣泛應用於部落聯盟內的某些鬥爭失敗的氏族首領。
1300多年後,時年22歲的青年才俊蘇軾感傷屈原之事,遂作《屈原廟賦》憤然高呼:「自子之逝今千載兮,世愈狹而難存。賢者畏機而改度兮,隨俗變化斫方以為圓。」蘇軾認為,屈原為士人的萬世楷模;但屈原之後大多數士人卻成圓滑庸碌的奸詐小人,這是為什麼?他指出,罪惡的根源不在士人,而在朝廷。不幸的是,正如屈原哀悼鯀之受罰不公一樣,蘇軾後來也因政敵攻擊,因言獲罪,流放黃州。為什麼歷史老是周而復始!
進入奴隸社會以後,雖然當時的刑罰體系以肉刑和死刑為主,但是流放之刑也有使用,但其主要還是一種政治鬥爭的工具,並非通常之刑。夏商周三代均有流放的記載,如商朝太甲帝由於不遵祖宗之法,統治暴虐,於是被輔政大臣伊尹流放商湯所葬之處桐宮。當然太甲的運氣不錯,伊尹並不想取而代之,讓太甲流放桐宮,只是讓他閉門思過。三年以後,太甲重歸善道,伊尹又將政權返還太甲https://read.99csw•com
這裏要提醒大家的是,雖然秦朝之前已有流放的萌芽,但它和後世作為五刑之一且僅次於死刑的流刑並不相同。
春秋戰國時期也有流放刑萌芽,其中為國人耳熟能詳的莫過於上文提到的屈原了。屈原名平字原,為實現楚國的統一大業,曾輔佐懷王變法圖強,堅決主張聯合六國共同抵抗秦國。無奈木秀于林,風必摧之。變法伊始,屈原就遭到以懷王庶子子蘭為首的楚國貴族集團的仇恨和排擠,他們在楚懷王面前造謠中傷,懷王誤信讒言把屈原降職為「三閭大夫」。屈原雖被降職,但仍關心楚國命運。當秦國為了破壞六國聯盟,派特使張儀來楚國遊說時,屈原冒死進宮勸說懷王不要上當,但懷王卻將屈原放逐到漢北,也就是今天的湖北、河南交界一帶。待到楚懷王覺察受騙,才想起重新起用屈原。可是,時隔不久,當秦邀請懷王到秦地武關(今陝西商南縣西北)會見秦昭王,對於這明顯的鴻門之宴,懷王卻聽信子蘭的慫恿親去武關,對屈原的苦苦哀勸無動於衷,最後咎由自取,一入關即被秦兵生擒,最後客死秦地。可悲的是,懷王之子頃襄王即位后居然讓罪魁禍首的子蘭擔任最高官職令尹,屈原的下場也就可想而知。子蘭為打擊政敵屈原,在頃襄王面前不斷造謠,頃襄王一氣之下把屈原趕出朝九-九-藏-書廷,流放到鄂渚(今湖北武昌縣境內),繼而更加遠逐到漵浦(今湖南中西部)。
流放在我國起源很早,據傳原始社會末期堯舜時即有流放之刑。當時這種刑罰主要是針對氏族內部不聽話的成員所實施的一種懲戒。《尚書·堯典》中有「流宥五刑」的記載。有人把它解釋為:「宥,寬也,以流放之法寬五刑」。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對本族成員犯罪本應處以墨、劓、刖、宮、大辟之刑等酷刑,但為寬大起見,改用流放作為寬宥。
上古的流放,罪犯或政敵要被驅逐出國門。這就是《禮記·大學》所說的「唯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對於那些犯了錯誤的人,仁德的君王會將他們流放,不讓他在中國居住,讓他與蠻夷為伍。想想看,那時的國家概念是宇宙之國,宇宙最中央才配稱中國。將你驅逐出中國,與野蠻人生活在一起,這種懲罰可夠重的。所以,《莊子·徐無鬼》說:「子不聞夫越之流人乎?去國數日,見其所知而喜;去國旬月,見所嘗見於國中者喜;及期年也,見似人者而喜矣;不亦去人滋久,思人滋深乎?」離開中國數日,見到自己的熟人就開心;離開中國數月,見到以前在中國見的東西,就高興;離開中國數年,見到長得像人的東西就狂喜。總之,那時和現在不一樣,出國絕對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