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奧古斯都統治中期
(公元前18—前6年,45—57歲)
行政改革
以上這些官職都不是選舉產生,而是經皇帝主導的「內閣」推舉,由元老院審核決定,即任命制。任期大多在1年以上,屬於常務官職。任職期間有薪酬可領,相當於官僚。羅馬帝國時期的政治職務(政治家)和行政職務(官僚)的不同之處,是前者屬於無薪的領導階層(有可使用的經費),而後者則是有薪的事務性官職。
第七大區(伊特魯里亞,Etruria)——現在的托斯卡納(Toscana)大區。
第九大區(利古利亞,Liguria)——現在的利古利亞(Liguria)大區。
作為「世界之都」(拉丁語「Caput Mundi」),羅馬已經發展成為人口超過百萬的城市。如果不集中管理治安問題,就會變得人人自危,其結果就是只有富裕階層才能為自己買到安全,而且這種由個人出資的私警方式,容易產生以暴制暴的社會風氣,給社會安定帶來不利的影響。為了羅馬帝國的「和平」(Pax),奧古斯都建立了常備軍,現在他又考慮建立一支警察隊伍來保衛首都人民的「Pax」。
在建立警察隊伍的同時,奧古斯都還建立消防局。消防局設有7個大隊,每個大隊也是由1000人組成,每一個大隊負責首都兩個居民區的消防工作。消防員中有很多是解放奴隸,隊長大多是曾經擔任過羅馬軍團百夫長的退役軍人,消防局局長一般由元老院元老擔任。這也證明了為政者對消防安全的重視。因為及時地建立了消防安全體系,所以羅馬這個百萬人口的都市鮮有火災發生。
雖然奧古斯都建立的國家體制,已經從代表共和體制的元老院以及公民大會,逐漸轉向皇帝主導的「內閣」。然而,古羅馬公民一向擁有投票權,即參与政治的權利。如果不能滿足他們參政的願望,不滿情緒遲早會伺機爆發。為了消除隱患,奧古斯都建立了大區制度,大區內的事務交給在那裡居住的公民,讓他們自己負責管理。
在我看到首都羅馬分區地圖的時候,另外有一件事情引起了我的注意。奧古斯都在規劃居民區時,完全沒有受到塞爾維烏斯城牆的影響,可以說完全忽略了城牆的存在。
奧古斯都改革的基本方針,不是要求達到整體的提升,而是建立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核心https://read.99csw.com」,餘下的部分,用現代語言講就是交給民間管理。
第十大區(威尼斯,Venezia)——現在的威內托(Veneto)、弗留利-威尼斯朱利亞(Friuli-Venezia Giulia)、特倫蒂諾-上阿迪傑(Trentino-Alto Adige)三大區。(順便提一下:弗留利-威尼斯朱利亞的「Giulia」來自尤里烏斯·愷撒的「Julius」。)
總監下面設有三個警察大隊,每個大隊約有1000人警力,因此共有3000名的警察負責維護首都羅馬的治安。
第六大區(翁布里亞,Umbria)——現在的翁布里亞(Umbria)大區。

奧古斯都劃定的11大區
第十一大區(坦斯帕達納,Transpadana)——現在的倫巴第(Lom-bardia)、皮埃蒙特(Piemonte)、瓦萊達奧斯塔(Valle d』Aosta)三大區。

奧古斯都制定的首都羅馬的14個居民區
我想這是奧古斯都繼承了愷撒的理念。愷撒認為建立「和平」才是羅馬的新生之路,因此,像護城牆這樣的戰爭產物,不應該繼續存在。在首都居民分區圖上,我也順便標上了「奧勒良城牆」。這座城牆建於公元3世紀末期,當時「羅馬統治下的和平」分崩離析,首都處於不得不修築城牆來抵禦外敵的形勢之下,在至此之前的300年間,羅馬一直都是一座不設防的城市。
滿足公民參政的願望,怎麼能忽視了首都羅馬的公民呢?
奧古斯都之所以能無視塞爾維烏斯城牆的存在,將首都劃分為14個居民區的另一個理由,是因為在居民區下面又規劃了265個市鎮(vicus)。如果只有14個居民區的話,有些區可能九*九*藏*書會被城牆隔成兩半而產生諸多不便。但如果是比居民區規模小的市鎮,那麼,牆的兩邊各有一個市鎮,就不存在什麼問題。由於我在這裏所附的圖是略圖,所以居民區的分界線簡單地呈直線狀,實際上應該是錯落有致、彎彎曲曲的。
儘管奧古斯都用同樣的「Regio」來表示首都的居民區和義大利本土內的11個大區,作為後人,為了避免產生誤會,我們不得不用「居民區」和「大區」來區分。至於奧古斯都為何要用同樣一個詞來表示,其中的理由我們可以想象。
當初愷撒將盧比孔河以北的地區從行省納入本土,形成了現在北義大利地區。北義大利的大區數量之所以增加,是因為2000年後這裏的實力遠超過了盧比孔河以南的地區。
根據規定,各大區、市鎮的區長、市長由選舉產生。奧古斯都延續了愷撒的人才錄用路線,這些地方的公務員有不少是解放奴隸。這意味著元老院元老,甚至是皇帝本人居住的地區的政務官可能是奴隸出身。奧古斯都之所以允許這些人擔任公職,不單純僅是因為「英雄不問出身」。區長、市長完全屬於行政職務,他們的工作包括區內道路的整備、清掃,以及街角的祭壇、寺廟的管理等。市鎮的規模一般在300人左右,作為當地長官,其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正確統計出轄區內的失業者人數,即有資格接受免費小麥配給的貧民的數量。因此,這些地方首長還同時兼任了「社會福利局局長」的職責。
奧古斯都將首都劃分為14個居民區,居民區和大區一樣,也叫「Regio」,這點比較有趣。順便提一下,羅馬軍團叫「Legio」,在R、L不分的日語里,「區」和「軍團」聽上去是一樣的。
第二大區(阿普利亞,Apulia)——現在的普利亞(Puglia)大區。
警察總監(Prefectus Urbi,亦譯首都長官)一職由元老院中曾經擔任過執政官的元老擔任,可見其重要性。
奧古斯都之後100多年的希臘人普魯塔克在他的《希臘羅馬名人傳》中明確地指出,羅馬興盛的根本原因就是「同化敗者」。在「敗者為奴」的古代,羅馬人的這種同化具有何等的意義,對於經過了18世紀《人權宣言》洗禮的現代人而言,或許有些茫然。但是read•99csw•com即便像雅典這樣高度文明的地區也從未對「敗者為奴」的觀點產生過質疑,可見羅馬人的生存方式有多麼特別。羅馬人將這種生存方式傳播至帝國全境,使之由特殊變成了一種普世的價值。奧古斯都所做的就是將這種傳統的羅馬人的生活哲學制度化,並且將其運用到帝國的各個領域。

現今的18大區
奧古斯都本人幾乎沒有親赴戰場帶兵打仗的經驗,因為他自己沒有資格稱呼士兵「戰友們」,也禁止阿格里帕、提比略、杜路蘇斯用這個稱呼,而統一稱為「戰士們」。然而,站在統治者的角度,要激勵人們勤奮地工作,最好的辦法是讓他們負有強烈的責任感和自豪感。就像其他地方的人民一樣,奧古斯都的政策激發了首都人民積極參政、自主管理的慾望,準確地說,他們的反應比其他地方的人更強烈。向饑民發放糧食是國家的職責,但是到底哪些人最需要糧食,則由人民自己來判斷。
奧古斯都不僅賦予了地方公民地方自治體(大區或市鎮)的自治權,如前文所述,在首都羅馬舉行的國家政務官的選舉,最終結果也包括各大區的表決。這樣就可以滿足公民參与政治的願望。挖掘出來的龐貝遺址的壁牆上,留有不少當年的競選海報,可見當時像龐貝那樣中等規模的地方城市,選舉氣氛也十分熱烈。分割成11個大區的義大利本土實際上就是各自擁有自治權的自治體的聯合體,這個觀點在學界已經是定論。如果做過大胆比較的話,古羅馬帝國有別於歷史上任何一個帝國,倒是比較接近於現代的美利堅合眾國。
第五大區(皮切諾,Piceno)——現在的馬爾凱(Marche)大區。
第四大區(塞尼阿姆,Samnium)——現在的阿布魯佐(Abruzzo)、莫利塞(Molise)兩大區。
正如前文所述,為了確保首都人民的糧食供應,奧古斯都設立了一個「糧食局局長」的職位,指派專人負責管理。和糧食管理同樣,對於水資源的管理,也相應設立了一個「九九藏書水道局局長」的位子。除了以上兩個職位之外,第二代皇帝提比略針對台伯河泛濫的問題,又增設了一個「台伯河治水長官」的職位。另外還有一個負責首都公共建築維修的「公共建築·神殿修復官」。擔任這些官職的人選必須是有執政官或法務官經歷的元老院元老,由此可見,他們都很重要而且是「光榮的公職人員」。
第一大區(拉丁姆坎帕尼亞,Latium Campania)——現在的拉齊奧(Lazio)、坎帕尼亞(Campania)兩大區。
與其說「條條大路通羅馬」,不如說「條條大路出羅馬」。奧古斯都設立了一個「道路事務官」,專門負責道路的維修、保養。這個職位之前就存在,奧古斯都只是將它常規化了。我認為判斷一個民族實力的基本標準,在於這個民族對維護公共財產重要性的認識程度,以及是否有付諸實現的能力。奧古斯都設立專門機構,也向後世的羅馬人傳達了保護公共財產的重要性。
地方呈報上來的饑民的人數超過了20萬。儘管這個數字超過了「父親」愷撒制定的15萬人的上限,奧古斯都還是接受了申請。不過,他規定每年對接受社會福利的公民進行一次人口審查,根據審查結果調整標準。然而,有一些問題不是能夠由人民自主決定的,或者說交給國家處理會比較妥當。
這個方針也不是奧古斯都的獨創,羅馬的建國之父羅穆路斯建立的國家政策中已經體現了這種思想,經過不斷的延續,成了一種非常實用的羅馬人的「哲學」。
第三大區(盧卡尼亞布魯蒂姆,Lucania Bruttium)——現在的巴西利卡塔(Basilicata)、卡拉布里亞(Calabria)兩大區。
羅馬共和時期也沒有忽視公共安全保護的問題,它屬於執政官的重要職責之一。兩位執政官都必須在離開羅馬的情況下,才能指定「代理人」來負責這項工作。在這方面,愷撒從來沒有懈怠過,而奧古斯都多半是指定梅塞納斯作為他的代理。但這畢竟是一個臨時的職位,沒有長久性。奧古斯都把很多臨時的職位長期化,警察也是其中的一項。
塞爾維烏斯城牆至今還留有少許遺迹,在奧古斯都時代,它應該被保存得更好。不過,是保存九-九-藏-書祖上留下來的東西,還是無視它們的存在,完全是兩回事。帝國時期的羅馬在對首都的定義上已經超越了共和時期。最好的例證就是第14個居民區跨過了台伯河的西岸。原本作為軍事防線的台伯河從此成了一條流淌在市內的普通的河流。
這是因為「居民區」和「大區」一樣,也是選區。古羅馬人的選舉方法基本上和美國的總統大選相似。先有一個預選,從各個選區(居民區或大區)中選出得票最多的候選人,然後各個候選人再進行最終的選舉。在共和時期,首都羅馬的選區總共只有4個,到了奧古斯都時代已經增加到了14個,這主要是因為隨著人口的增加,居民區由市中心逐漸發展到周邊的地區。14個區的大小不一,它應該是根據各居住地的選民的人口數量來劃分的。
這個方針並非來自奧古斯都與生俱來的理念,而是因應形勢所需。羅馬公民以成年男子人數計算是500萬人,相對於羅馬帝國全境5000萬的人口,作為統治方只有掌握核心,才可能長久維持。
保護人民的安全是國家的重要職責之一。這裏說的安全保護不是指抵禦外敵的侵略,而是指維持國家內部的安定,因此,建立警察制度就成了一個必需的課題。
奧古斯都劃分大區的目的,不僅是為了有效地發揮中央集權的職能,同時也希望建立起地方分權的制度。這是羅馬人擅長平衡的一個很典型的例子,為了追求效率,集權和分權的制度可以同時存在。
奧古斯都將北至阿爾卑斯山脈、南到墨西拿海峽的義大利半島,即羅馬帝國的本土規劃成11個大區。這種劃分不是拿著標尺單純地按照地理位置來劃分,而是根據居民所在的部落、傳統、風俗等的不同,分門別類。大家不妨拿它和2000年後今天的義大利各大區來做個比較。義大利語的「大區」(Regione)的詞源來自拉丁語「Regio」。如今的義大利發展到18個大區,這是2000年來人口不斷增加的緣故。奧古斯都規劃的義大利本土的11個大區具體如下:
第八大區(艾米利亞,Emilia)——現在的艾米利亞-羅馬涅(Emilia-Romagna)大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