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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皇帝提比略(公元14年9月17日—37年3月16日在位) 金融危機

第一章 皇帝提比略
(公元14年9月17日—37年3月16日在位)

金融危機

為了應對這種危機,按今天的說法,必須「投入公共資金」。為此,提比略決定從羅馬帝國的國庫中劃撥1億塞斯特斯投入金融市場。不過,「公共資金」不是通過金融業者直接投入,提比略成立了專門委員會,不經過金融業者,而是直接由「公」的委員會借給「私」的債務人。這種由「公」至「私」的投資為期3年,無息。然而,債務人須以價值2倍于債務的不動產作為擔保,抵押給債權人——國家。

維特里烏斯在完成使命后,立即起程前往敘利亞行省總督官邸所在地安提阿。此時,他做的另一件事,就是免除擔任猶太長官10年的本丟·彼拉多的職務,並將其送回義大利。彼拉多並非因為將耶穌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而被遣送回國受審,而是因為身為猶太地區長官卻玩忽職守,就羅馬行政官的立場而言,理應被檢舉。也許猶太人社會中與耶穌基督有關的動亂,都是彼拉多惡政導致的。提比略包容其他民族的任何信仰,然而不能容忍因此造成社會不安。總而言之,本丟·彼拉多不是因為一個名叫基督的年輕木匠之死而被指控,而是以玩忽職守的行政官身份受審。
此時的維特里烏斯也是提比略善用人才的一個典型。駐守敘利亞行省的4個軍團原地不動,提比略只是冷眼旁觀帕提亞等東方各君主專制國家彼此短兵相接,自己坐收漁翁之利,成功地讓梯里達底登上王位。
和亞美尼亞建read•99csw•com立友好關係是提比略最大的希望,因為亞美尼亞是東方君主國家中唯一可以牽制勢力強大的帕提亞的國家。亞美尼亞不用向羅馬帝國納稅,也不需提供兵員。羅馬帝國對亞美尼亞的政策就是新王必須站在羅馬帝國一邊。
時隔17年,東方問題在金融危機剛結束時隨即爆發,當然這也需要提比略親自出馬處理。公元18年,在羅馬帝國的大力援助之下,阿爾塔克西亞斯在繼任亞美尼亞王位之後,勵精圖治,使得亞美尼亞王國國泰民安。然而,隨著亞美尼亞國王的駕崩,帕提亞再度插手亞美尼亞事務,造成問題日益複雜化。帕提亞希望從王族中選擇亞美尼亞新王,以擺脫羅馬帝國對亞美尼亞的掌控。
提比略對這次火災的處理同樣迅速徹底。他立即撥出100萬塞斯特斯作為救助金,並成立由5名元老院元老組成的委員會,負責災情調查與災后重建的協商和執行工作。除了1名委員是執政官任命的之外,提比略任命了5名成員中的4名。提比略任命的4個人分別是3年前被流放至文托特內島後過世的阿格里皮娜的3名女婿,以及杜路蘇斯的女婿,即提比略的孫女婿。換言之,委員會成員中有4位皇族成員。這個安排對於首都公民和元老院而言,是難得出於政治考慮而做出的人事安排,使得他們暫時忘記了「提比略拋棄了我們」的觀點。對歷來自信滿滿、無視輿論的提https://read.99csw.com比略而言,此時此刻也應該是心力交瘁了吧。
當年,在已經轉變成同室操戈的元老院中,有人指控某元老放高利貸牟取暴利,這是金融危機的前兆。指控的理由不是該元老違反了法定年利率最高上限12%的規定,而是因為他違背了《尤里烏斯·愷撒法》。所有金融業者都必須將資金的一定比例用於義大利本土投資,這就是《尤里烏斯·愷撒法》。我們不清楚所謂的「一定比例」到底是多少,然而愷撒是開疆拓土、選拔人才的開創者,當時可能是出於若就此放任自流會導致國內金融空洞化的考量,所以他才制定了這部法律。畢竟在他處的那個年代,儘管本土的利率上限為12%,行省卻無限制,有元老就效仿布魯圖,收取48%的利息。面對12%與48%的利率差距,別說布魯圖,其他人肯定也會轉移資金。愷撒制定這部法律,就是希望在這種情況可以控制時加以引導使之規範化。

並非是因為羅馬的金融業者遵紀守法,《尤里烏斯·愷撒法》才能夠通行至今。金錢遵循其自身的運行規律,即使向行省投資的收益高也肯定伴隨著較高的風險。相反,本土內的投資收益低也使得這種風險隨之降低。
然而,形同虛設並不意味著廢止了這部法律,因此,違反《尤里烏斯·愷撒法》同樣可以作為檢舉的理由。元老院元老鬧翻了,因為一旦開庭審議,絕大多數https://read.99csw.com元老都會被問罪。

知悉帕提亞的舉動,提比略即刻派遣維特里烏斯前往東方。亞美尼亞是羅馬帝國的東方屏障,提比略根本不想把它拱手讓給帕提亞。提比略推選原本被送來作為人質、後來在羅馬長大的梯里達底作為亞美尼亞新王的人選。維特里烏斯此行的任務,就是保證新王登基時不能與帕提亞開戰。維特里烏斯奉命出任敘利亞行省總督,此外,跟17年前的日耳曼尼庫斯一樣,他也被授予整個東方地區的最高指揮權。
提比略這樣的政策其實治標不治本。塔西佗把原因歸結於法律中司空見慣的現象——起初嚴格遵照執行,後來漸漸地把它丟在一邊。但是我認為,金融業的影響緣于羅馬帝國的經濟結構發生變化。部分學者的說法是,羅馬本土內的利率通常在5%左右,然後根據風險變化適當調整;行省的利率控制在10%到15%之間。這樣一算,羅馬本土與行省之間的確存在2到3倍的利率差。至於對行省投資,由於羅馬人自己實現了「羅馬統治下的和平」,行省的投資風險充其量算中等水平,雖不及本土低,但也不算高風險。低風險低收益和中等風險高收益孰優孰劣,這一點誰都明白。羅馬的金融業者遵循的也是「金錢」規律,只要達到「一定比例」的要求,就會把多餘的資金源源不斷地投向歐洲或非洲。他們這樣的做法才使得行省得到了發展,從根本上維護了羅馬帝九九藏書國的「和平」。其實,公元33年發生的金融危機,並不是羅馬本土經濟「空洞化」的前兆,應該說是本土與行省的「平等化」。進一步而言,就是本土與行省利率差距縮小的前兆。我有理由認為,羅馬帝國主義與後來英國、日本等帝國主義最大的不同之處,正是羅馬帝國本土公民與行省人民,尤其是勝利者和失敗者之間的「平等化」。
74歲高齡的提比略在最高當權者必不可少的冷靜方面仍然出類拔萃。他對公元33年羅馬金融危機的出色處理,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羅馬帝國維持了60年的「和平」,使行省投資的風險自然有所降低。「風險」降低,「收益」卻沒有縮水,最後導致《尤里烏斯·愷撒法》形同虛設,也沒有人遵守將資金按「一定比例」用於義大利本土投資的規定。因此,屬於富裕階層的元老院元老中,暗地裡操控金融業的有很多。
公元36年,羅馬七丘之一的阿文庭山發生火災,大角斗場觀眾席下的一家店鋪是起火點,這一年也是彼拉多被召回國的一年。這座可容納15萬人的角斗場有三層觀眾席,當時只有一樓是石材結構,上面兩層是木結構,是由尤里烏斯·愷撒重建的。石材結構的下方各種店鋪擠滿了前來大角斗場觀看演出的觀眾。
公元33年的金融危機在提比略的政策實施之下,暫時得到了緩解。不知是否已經能夠滿足「一定比例」的規定,抑或是擔心失去低風險的投資對象,金融業者們不停地再九九藏書度投資。
帕提亞人認為在卡普里島深居簡出的提比略已經垂垂老矣,應該沒有精力再介入東方事務。然而,他們錯了,即使76歲,提比略依舊威風不減當年。
羅馬帝國的金融業者開始四處奔走催討債務,他們同時也中斷新的投資申請,以適應「一定比例」的規定。如此一來,出現了貨幣供給不足的現象,大概因為行省有很多大規模農莊,所以義大利本土的債務人受到的衝擊比行省大得多。而本土由於愷撒制定了《土地法》,中小規模的農莊居多。金融危機中首當其衝的往往是中小企業,而非大企業,這也使原本日漸下跌的本土土地價格更是一落千丈。為了償還債務,地主紛紛售地變現,隨著地價滑落,破產者不斷出現。至此,金融市場已經面臨全面危機,只有依仗國家出面力挽狂瀾。
接到元老院請求后,提比略當機立斷,以一年半為限,要求眾人自行調整資產以符合「一定比例」的規定。
火勢從一家店鋪蔓延,不僅把並排的店鋪燒個精光,大角斗場的木結構部分都被波及,大火在當時北風的吹動下,肆虐到了阿文庭山。古羅馬人一般會購置兩套住房,鬧市的居所無法滿足寧靜的要求,阿文庭山自然成為首選,以今天的眼光來看,阿文庭山屬於幽靜的高級住宅區。因此,比其他山丘離市區更遠的阿文庭山,除了共和制時代遺留下來的幾座神殿以外,都是住宅區。因此,除了大角斗場和神殿等公共建築之外,受此次火災波及的還有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