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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宗教

第七章 宗教

即在意識階段,就意識作為知性而言,已經有了關於對象性定在的超感官或內在本質的意識。但是超感官的東西、永恆的東西或者無論人們對它如何稱謂,總是沒有自我性的。它僅只是普遍,這普遍距那自己知道自己是精神的精神還很遠。——其次,那在苦惱意識的形態中得到它的完成的自我意識,也只是精神再次努力企求客觀化其自身但又未能達到自身的客觀化而感到的痛苦。個別自我意識在這階段與其不變的本質的統一,因此對它來說仍然是達不到的彼岸。——
那在我們看來從痛苦的形態中產生出來的理性之直接的特定存在和理性所特有的形態是沒有宗教的,因為理性的自我意識是在直接的現在中認識或尋求它自身的。
因此既然在宗教里,精神的真正意識的特性不具有自由獨立的異在的形式,所以精神的特定存在是與它的自我意識有差別的,而它的真正的現實性是落在宗教之外的。當然這乃是一個精神的兩個方面,不過精神的意識並不一下就包括兩個方面,宗教表現精神的特定存在、行動、努力那一方面,而精神的另一方面則是在它的現實世界中所經歷的生活。就我們現在所知道,在它自己的世界中的精神,和作為意識到它自身作為精神的精神或者在宗教中的精神,乃是同樣的東西,所以宗教的完成在於這兩個形式彼此是同一的,即不僅精神的現實性為宗教所把握,而且與此相反,精神作為意識到它自身的精神成為現實的精神,成為它自己的意識的對象。——就在宗教中精神把自己表象給自己而言,它無疑地是意識,而那包括在宗教中的現實性就是精神自己的表象的形態和外衣。不過現在性在這個表象里並沒有享受到充分的權利,這就是說,它不只是精神的外衣,而應是獨立自由的存在。反之,因為現在性在表象中沒有得到完成,所以它只是一個特定的形態,這個形態沒有達到它應該表現那樣,亦即沒有達到意識到自身的精神。由於精神的形態應是表達精神自身的,則這形態本身除了是精神外將不會是別的東西,而精神將表現它自身,象它在它的本質中那樣。不過這樣一來它就會達到——似乎與所要求的相反——這樣的情況,即它的意識的對象同時會具有自由獨立的現實性的形式;但是只有那以自身為對象的作為絕對精神的精神才既意識到自己是一個自由獨立的現實性,又能在現實性中意識到它自身。
同樣一切形式或形態一般講來,https://read.99csw.com無論就它們本身說或者就我們說,誠然都包含在精神內並且包含在每一個精神內。但是就精神的現實性來說,最重要的只在於精神在它的意識里具有什麼樣的規定性,在什麼樣的規定性里精神表現了它自己本身,或者在什麼形態下精神認識到它的本質。
在前此所討論過的諸形態里(這些形態我們大略區別為意識、自我意識、理性和精神),無疑地,宗教也曾經作為對絕對本質一般的意識出現過,不過,那是從以絕對本質為認識對象的那種意識的觀點出發而言;自在自為的絕對本質本身、精神的自我意識,卻沒有出現在那些形式里。
因此既然宗教是精神〔發展過程〕的完成,精神的個別環節:意識、自我意識、理性和精神必須回歸到並且曾經回歸到宗教作為它們的根據,所以它們一起構成整個精神的特定存在著的現實性,而整個精神之所以存在,只由於它是它的這些方面從它自身區別開並回歸到它自身的運動。宗教一般的發展過程就包含在這些普遍環節的運動里。但是由於這些屬性中的每一個屬性之被表述出來,並不僅是象它一般被理解那樣,而是象它是自在自為的那樣,這就是說,象它在它自身中作為整體經歷的進程那樣,所以這裏所產生的也不僅是一般宗教的發展,而且是精神的上述個別方面所經歷的那些完整的過程同時就包含著宗教自身的種種規定性。精神的整體、宗教中的精神,重新又經歷從它的直接性進而達到對於它的自在狀態或直接狀態的知識的過程,並且通過這一過程達到這樣一種形態,在這種形態里,它表現為它自己的意識的對象,它完全與它的本質相等同,並且直觀到它自己的本來面目。——在這個發展過程里,於是精神本身就取得各種特定的形態,這些形態構成這個運動的不同階段:同時特定的宗教就因而同樣具有一個特定的現實的精神。因此如果意識、自我意識、理性和精神屬於那自己知道自己的精神一般,那麼這些在意識、自我意識、理性和精神每一階段之內特殊發展出來的特定形式就是屬於那自己知道自己的精神的特定形態。宗教的特定形態,從它的每一個環節的諸形態中,採取一個適合於它的形態,當作它的現實的精神。宗教的這種單一的規定性貫穿到它的現實存在的一切方面,並且加給它們以這個共同的烙印。
在這種方式下於是前此出現的那些形態現在被安排九*九*藏*書的次序就不同於它們原來出現時的次序了。關於這點我們還須首先簡單指出那值得注意的地方。——在我們考察過的系列里,每一環節自己不斷深入到自身中,依據自己特有的原則發揮成為一個全體;而認識就是〔整個過程的〕深邃本質或者精神,那些單獨就自身來說沒有持續存在的環節便把它當作它們的實體。但是這個實體現在是表現出來了;它就是自身確信的精神的深邃本質;它不容許個別原則把自身加以孤立並把自身當成全體,反之它把所有這些環節集中並保持在自身內,它在它的這個現實精神的全部豐富內容里邁步前進,而且所有它的特殊環節也共同地採取和吸納全體的同一個規定性于自身之內。——這個自身確信的精神和它的運動就是屬於每個個別環節的真正的現實性和自在自為的存在。——
但是這種矛盾的運動所陷入于其中的命運,乃是一個意識到它自身是本質性和現實性的命運的自我。
精神最初的實現是宗教本身的概念,亦即直接的或自然的宗教。在這裏,精神認識到它自身在直接的和自然的形態下,但是精神的第二現實必然是這樣的精神,作為自己的對象。它認識到它自己是在一種被揚棄了的自然性形態內,或者在自我的形態內的。這就是藝術的宗教。因為,這個形態由於意識的創造活動而提高到自我的形式,於是意識就可以在它的對象中直觀到它自己的活動或者自我。最後,精神的第三現實性揚棄了前兩個現實性的片面性;自我既是一個直接的東西,而直接性也同樣是一個自我。如果精神的第一現實性可以說一般是在意識的形式內,第二現實性是在自我意識的形式內,那末,精神的第三現實性就是在前兩者的統一形式內;精神具有自在和自為存在的形態,而且既然它被表現為象它是自在自為的那樣,那末,它就是天啟的宗教。雖說精神在這裏誠然達到了它的真實形態,不過這個形態本身和它的表象形式還是一個沒有被克服的方面,精神還須從這一方面過渡到概念,以便在概念中完全消除對象性的形式,而概念是同樣包含它的對方在它自身內的。這時,精神就把握住了它自身的概念,象只有我們〔研究精神現象的人〕才把握住它的概念那樣;而它的目的的形態或它的定在要素(由於這個要素或形態是概念),就是它自身。
正如精神與它的環節是區別開的,所以第三,我們還必須把這些環節本身和它們的特殊的個別的https://read.99csw.com規定區別開。我們看見,這些環節中的每一個環節本身在它自己的發展過程里又可區分為若干環節和不同的形態:例如,在意識階段,就可區分為感性確定性和知覺兩個形態。後面這兩方面在時間上分別出現,並屬於一個特殊的全體。——因為精神由它的普遍性降下來通過規定而成為個別性。這種規定或中介的環節就是意識、自我意識等等。但是個別性是由這些環節的諸形態構成的。因此這些形態就表現了精神的個別性或現實性,並且彼此在時間中有了差別,不過雖說有差別,後面的形態卻保有先行的形態在它自身內。
自己知道自身的精神在宗教里直接就是它自己的純粹的自我意識。我們所已經考察過的精神的那些形態,如真實的精神、自身異化的精神和自身確信的精神,一起構成精神自己的意識,精神的這種意識與它自己的世界對立著,不能在這對立著的世界中認識它自己。但是在良心裏,精神使它的對象性世界,以及它的表象和它的特定的概念服從它自己,而它現在就是存在於自身內的自我意識了。在這種自我意識里,精神,作為被表象的對象,對自己說來,具有普遍精神的意義,這個普遍精神包含著一切本質和一切現實在自身內,不過自己卻不是採取自由的現實性或獨立外在的自然界的形式。普遍精神誠然具有存在的形態或形式,因為它是它自己的意識的對象,但是因為它自己的意識在宗教里是被設定具有自我意識這一本質規定的,所以這種意識所採取的形態完全是自身透明的;而精神所包含的現實性是被包括在精神裏面的,並且被揚棄在精神裏面的,猶如我們說精神是"一切現實性"那樣;而一切現實性就意味著被思維的普遍的現實性。
反之在倫理世界中我們看見了一種宗教,一種陰間的宗教。這種宗教是一種相信命運之恐怖的、不熟悉的黑夜和相信死去的精神能夠復讎的信仰;——前者是具有普遍性形式的純粹否定性,後者則是在個別性形式中的純粹否定性。因此絕對本質在後面這一形式里無疑地就是自我〔或主體〕,並且就是現存的東西,因為自我除了是現存的之外並不會是別的東西。不過個別的自我就是把它自己同普遍性,亦即命運,分離開了的這一個個別陰影。這一個個別陰影既然是一個陰影,一個被揚棄了的這一個,因而即是普遍的自我;但是前一種否定的意義還沒有轉化成后一種肯定的意義九_九_藏_書,因此那被揚棄了的自我同時還直接意味著這一個特殊的東西和無本質的東西。而那沒有自我的命運仍然是沒有意識的、沒有達到自身內的差別、也是沒有達到自己認識自己的明晰性的黑夜。
這種關於毫無內容的必然性和陰間的信仰就會變成對於天的信仰,因為那死去了的自我必須和它的普遍性相結合,必須在普遍性中把它所包含的東西展開出來,並因而明白了解它自身。但是我們曾看見這個信仰的王國僅只在〔抽象〕思維的要素中,而不是在概念中展開了它的內容,因此,它就在它的命運中,亦即在啟蒙的宗教中消逝了。在這種啟蒙的宗教里,知性的超感官的彼岸又恢復了,不過,是在這樣一種情況下而恢復的,即自我意識卻滿足於現世世界,並且既不把那超感官世界,那空虛的、不可知的、也無可怕的彼岸世界認作自我,也不認作力量。
首先由於自我意識與實際的意識,宗教與存在於世界中的精神或精神的特定存在是有差別的,所以後者包含在精神的全體之內,因為精神的諸環節是各個分離的和每一個環節各自表現其自身的。但是精神的諸環節:意識、自我意識、理性和精神,——末一環節(精神)作為直接的精神,還不是對於精神的意識。精神諸環節合在一起來看的全體構成精神在世界中總的現實的存在;精神這一階段本身包含著前此各形態的一般規定,即剛才所提到的各個環節。宗教以這些環節的經歷過程為前提,並且是這些環節之單純的全體或絕對的自我或靈魂。——其次,這些環節所經歷的過程與宗教的關係是不可以被認作在時間中的。只有整個精神才是在時間中,而且那些作為整個精神本身的諸形態才表現出一個接一個的次序。因為只有全體才真正具有現實性,因而也只有全體對其他東西來說,才具有純粹自由的形式,這形式就被表述為時間。但是全體的各個環節:意識、自我意識、理性和精神,因為它們僅只是環節,相互間卻沒有分離的存在。——
現實的精神和自己知道自己是精神的精神之間,或者作為意識的精神和作為自我意識的精神之間前此的差別,就在那真正知道自己的精神中被揚棄了;精神的意識和精神的自我意識就是一致的。不過由於宗教在這裏還只直接的,這種差別還沒有返回到精神里〔達到統一〕。在這裏宗教的概念只是初步被建立起來;在宗教的概念里,本質就是自我意識,而自我意識就意識到自己是一切真理,並且在真理中https://read.99csw.com包含有一切實在。這個自我意識,既然是意識,就以自身為對象;因此那最初直接認識自己的精神對它自己說來就是在直接性的形式下的精神,而精神在其中表現其自身的形態的規定性也就是存在的規定性。這種存在誠然既不以感覺或各種質料為內容,也不以其他的片面的環節、目的和規定為內容,但卻以精神為內容,並且自己意識到自己是一切真理和實在。這種內容,在這種方式下,是和它自己的形態不同一的;也就是說,精神,作為本質,是和它的意識不同一的。精神,只有當它在它自身的確定性中,亦即在它自己的真理性中時,或者當它作為意識而分裂成兩個極端,在精神形態中具有互為對方而存在的關係時,它才真實地是絕對精神。精神作為它的意識的對象而採取的形態仍然是以精神的確定性亦即實體為內容。通過這種內容,則對象之被降低為純粹的對象性、為自我意識的否定性形式的情況就消逝了。精神同它自身的這種直接統一性是意識在其中分裂成它的組成部分〔主體與對象〕的基礎或者純粹意識。在這種方式下,被關閉在它自己的純粹自我意識里,精神在宗教里並不作為一般自然界的創造者而存在;而它在這種運動里所產生出來的乃是精神性的東西即它自己的形態,這些形態合在一起構成它的現象的全體;而這運動本身乃是通過它的個別方面或者它的種種不完善的實現而發展出它的完善的實現過程。
在道德的宗教里,最後,絕對本質重新恢復了作為一個肯定的內容;不過這個內容既是一個回復到自我,並被包括在自我之中的存在,同樣也是一個具有差別性的內容,這個內容的諸部分在它們的差別一建立起來時,立即就被否定了。
因此如果說前此的單線式的系列,在它的進展里,在結節點上曾表現出倒退,不過在倒退之後,它仍然又重新沿著單線前進,那末它現在似乎是在這些結節點上,在這些普遍的環節上,被打斷了,並且被打碎成許多直線了,當這些直線被合併成為一束的時候,它們就同時對稱地自行聯結起來,於是每一條線在其自身內各自形成起來的那些相同的差別,就會合在一起了。——此外,從整個論述看來這裏所提示的這些普遍方向的排列應如何理解,是不言而喻的。不用多說即可理解到,這些不同的形態本質上必須只認作是發展過程的環節,而非孤立的部分。這些環節在現實精神那裡是它的實體的各種屬性,而在宗教那裡卻只是主體的各個謂語或賓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