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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意義上的種族問題

現代意義上的種族問題

不可否認,《民權法》確實是擴大了聯邦的權力。它引起大量爭議。《民權法》不僅管到了公務人員,也在美國的歷史上,第一次開始限制私人企業及其僱員的行為。例如,不僅公務人員不得種族歧視,私人企業的僱員也不得種族歧視。假如你開了一家商店,就不能說來了一個黑人,我看不慣這個黑人我就不賣給他。在美國這不是道德問題,這是違法行為。你一定覺得這是最簡單的道理,沒什麼可爭議的。
最近,終於有一個叫做凱斯·李奇堡的美國黑人記者,寫了一本名為「走出美國」的書。談了他的很不尋常的感想。
至於說這個小鎮上的陪審團有不公平判定之嫌,就應該轉移判定權的話,放大一點,就像外部世界對某一個國家內部發生的司法審判不滿,從此就要包辦這個國家的司法權一樣,這裏面蘊涵的複雜性和危險性就更大了。
有時候,我們看到歷史的討論,也會有一種負面的效應:就是在兩種文化進行討論的時候,一方在捍衛自己的時候,以撕開對方歷史傷口的方式,證明自己今天類似的行為「有依據」。假如雙方都是如此,就是雙方都伸出手去,揪對方那根久遠的歷史尾巴,既然大家原來都是猿,誰也跑不了。可是,在這種非理性的討論中,誰也不在意真正的歷史教訓,這裏沒有反省,只是在揭對方歷史短處的過程中,掩蓋了自己今天的短處。
假如這裏的強勢群體不誠心誠意地願意這樣做的話,「平權法案」有足夠的理由不被通過。第一,這個法案是「不平等」的。第二,它大幅度地干涉了一個自由經濟國家的主體,即它的私人企業的一部分自由。這種干涉,與《民權法》的其他條款又不一樣,因為那些條款是建立在平等原則基礎上的干涉,就是你必須平等地對待你的每一個顧客和僱員。而「平權法案」是建立在不平等原則的基礎上的干涉。它要求優先照顧弱勢團體。
隔了一段時間,有一次,去一家中餐館吃飯。在結賬時,看到一個拉丁裔的顧客正在質問賬台,為什麼在他的賬單上預扣小費。我們看著這個憤怒的拉丁裔顧客,想想自己的遭遇,覺得這真是一個「循環歧視」,令人啼笑皆非。
雖說,站在哪一面,都是有一定的道理。餐廳也許有它形成自己看法的道理,可是,事實上的「種族偏見」因此形成,而且很難再改變。此後導致的「種族歧視」、「區別對待」的行為,又事實上傷害了一個無辜的少數族裔顧客的感情。受人「歧視」的滋味是很不好的。幾次這樣的經歷之後,又形成了這個少數族裔對外界的「種族偏見」。例如,這名拉丁裔顧客假如在中餐館屢屢被預收小費之後,就會有「中國人有種族歧視」的結論。因為他不能理解中餐館的理由,作為這名顧客本人,也許他和我們一樣,從來都不在小費上賴賬,他只覺得是「無緣無故」地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因為原來非常整潔、開滿鮮花的寧靜小區的整體形象有了疵點,房地產價就開始下跌。這樣的現象一旦露頭,就會有一個多米諾骨牌效應。儘管房屋的買賣和遷居在這裏還算方便,但是畢竟是家庭的一件大事。人們並不願意動輒搬家。但是只要地價保不住,搬的人達到一定數量,就會人心惶惶。就像股票拋售一樣,一個惡性循環就這樣開始了,越是地價低,買得起願意搬進來的人就更為紛雜,甚至會有安全之虞。於是,小區前景就更為堪憂,原來的居民逃離的速度就越快。我們的朋友雖說還沒有搬走,但已經開始認真地考慮找新的房子了。
這是一個法治國家。所以,《民權法》的通過和實施,在「種族歧視」的問題上,不可能不巨大地改變原來的現狀。因為原來的道德問題,現在成了法律問題,原來一個不受法律管制以道德判斷的行為,現在成了明確有法律懲治規定的違法行為,而且按照這裏的規矩,違法必究。這樣的一個狀況,確實大大地約束了人的行為,尤其是具有種族侵犯性的語言和行為。社會面貌和人們的思維和習慣,也一起隨之變化。
這種進步也從這樣一個側面反映出來。成千上萬的美國兒童是從動畫片中接受最初的教育的。迪斯尼公司每年推出的一個動畫巨片,更是具有難以估量的影響。從我們來到美國以後,看到的幾乎全部是熱情讚揚世界上各種文化的動畫大片。《獅子王》那充滿原始生命力的、色彩濃烈的非洲文化,不僅在動畫里大放異彩,而且在此後改編的、獲得六項東尼獎的音樂劇中,被推到極致。不僅《風中奇緣》中的印第安女孩披著一頭黑色的長發成為孩子們喜愛的主角,就連古老的中國傳說中剛柔兼備的花木蘭,也成了美國孩子最心愛的動畫人物之一。新一代的美國人就在這樣的基本教育下,習慣了一個多元文化的環境。
就業的情況也是一樣。美國是一個始終有失業率的國家。不論是哪一個層次的工作,都存在激烈的競爭。在「平權法案」之下,不僅能力相同時可能是黑人優先,就是白人能力高於黑人,依然可能是黑人取得工作而白人敗下陣來。「平權法案」還包括了政府機構發包的工程和採購。例如在一些公共設施工程的招標中,少數族裔承包商會得到優先照顧。
移民對本土美國居民,或者說,有色人種對白人的惡性刑事案件,幾乎可以說天天都有。美國人最喜愛的黑人大明星考斯比的獨子,就被一個來美國不久的烏克蘭移民搶劫殺害。因此震動全美。我告訴過你,亞裔犯罪集團也已經升格為聯邦調查局的第二大打擊對象,也是罪行累累,可是今天美國社會的基本民眾,已經完全習慣把罪犯和他所屬的族裔徹底分開。這固然和美國文化中的強調個人,也強調每個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有關。同時,這和二百年來美國民眾在種族問題認識上的實質進步,也是密不可分的。
為什麼呢?就是因為黑人,或是其他少數族裔的遷入。也許,你會說,這是那些原來的居民種族歧視的緣故。誰讓他們不願意和少數族裔做鄰居。這是他們自己的問題。當然一些人有這樣的問題,卻不是全部原因。由於這種情況至今仍在各個地區發生。因此,我們甚至也有機會親眼目睹這樣的過程。
然而,就是這麼一個簡單的法律,卻和美國許多大城市的市中心區的衰落有著直接的關係。在種族融合的問題上,美國是世界的一個先行者,而紐約是美國的一個先行者。今天你假如去紐約,會看到一個叫人目瞪口呆的景象。在最豪華的住宅區僅僅相隔數個街區的地方,就是門窗被木板釘死,窗戶給燒得漆黑的一幢幢「死樓」,連連綿綿一大片。這就是黑人進入,白人撤退的結果。只是紐約的這種情況在二十世紀初就漸漸開始了。六十年代以後,確實有許多原來安居樂業的地區突然被改變,許多人家的寧靜生活被打破,許多居民甚至被迫遷離自己居住幾十年,甚至幾代的故居。
美國的現代種族問題,一直是被人們指責的對象。美國自己是怎麼看待這些指責的呢?說實話,他們很少考慮和關心這些指責,因為他們顧不過來。他們只顧得上read•99csw•com應付解決各種新冒出來的問題。問題確實複雜得一塌糊塗。
這不是一個對今後美國社會的法律規範,它是對過去美國社會中弱勢群體所受到傷害的矯枉過正式的補償。也就是說,它不是要宣布從此以後大家都不得歧視,公平競爭,而是這個社會的強勢群體自己同意,必須在將來切割出自己的一塊利益,交給弱勢群體。不僅是對他們的補償,也是在激烈自由競爭的起跑線上,允許弱勢群體在比賽開始之前,先跑上一段。
你在回信中提出的一些問題,幾乎是我在打開你的信封之前,就已經預料到的。
因為,對於這裏的普通民眾來說,人生最基本的經歷,影響一生幸福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兩件大事,就學和就業。而「平權法案」涵蓋了這一切。它規定公立大學在招生的時候,必須招收規定比例的少數族裔,由於高中以前是全民免費義務教育,所以這個規定從高等教育開始。它也規定,每個政府機構和一定規模的私營企業,必須雇傭一定比例的少數族裔。也就是說,任何一個白人的孩子,都可能在考試分數在高於一個黑人孩子的時候,遭到拒絕。而那個考分相對較低的黑人孩子,反倒可能被錄取。
比如說,古巴和美國不對頭,而卡斯特羅自己就是在美國生活過許多年,深知美國文化的稟性的。所以有一陣看到美國收留古巴難民。一怒之下就乾脆默許人們偷渡,包括有意讓一些刑事犯偷渡過來。由於古巴歷史上的長期奴隸制,所以黑人也很多,送過來的褐色、黑色的都有。他們卻又是拉丁裔,和美國黑人的文化完全不一樣。除了刑事犯的犯罪率,還帶來新的種族問題。
我想,「平權法案」的確立,在美國幾乎是必然的。假如你還記得的話,在美國建國時期,它的思想主流,已經在尋求自己的自由平等地位的時候,在為黑人奴隸這樣一個當時毫無還手能力的弱勢團體尋求公道。已經由奴隸主以及在當時有合法蓄奴權的白人社會,自行提出廢奴,並且在相當廣泛的地區,放棄自身利益完成這樣一個從非人道到人道的轉變,「平權法案」只是這種精神二百年來逐漸在民眾中的擴散和傳播的一個結果而已。
在美國,一方面,在觀念的逐步進步過程中,自然還有不少人,是沒有接受多元文化的概念,是歧視異族的。這種情況就是我們自己也會碰到。另一方面,少數族裔也是敏感的,很難擺脫「種族歧視」情結,因為他們是弱者。有時候,就是單純的「歧視」的問題也不單純。
可是,一個概念上的禁止歧視的高要求,卻偏偏又建立在這樣一個「種族千差萬別,文化天差地別,生活密切相連」的地方,怎樣在事實上做到不「種族歧視」呢?美國人的思路你已經很熟悉了,那就是立法解決,也就是說,在制度上推進。《民權法》的意義就是把依據種族的區別對待,與侵犯一個人的公民權利相聯繫。涵蓋所有政府機構和私人企業,不能有任何種族歧視的行為和語言侵犯。它的權威就如同美國所有的法律一樣,是由法院的判例在那裡支持的。假如房地產商只要發生看膚色交易的情況,就鐵定會被懲罰,久而久之,抱僥倖心理而繼續這樣做的商人顯然就會大大減少。
我們的一個朋友住在一個鄰近大學的居住小區。原來,這裏主要的居民是以白人為主的大學里的教職員工。逐漸地開始有越來越多的各種族裔、各種背景的人搬入。於是開始有了開著震耳欲聾音樂的汽車常從門前駛過,嘈雜的聚會,有些屋子前開始雜草叢生無人料理,小區變得不再美麗如畫了。這個小區相當大,一開始的變化還不太觸目。但是,逐漸開始令原來的居民感到不安。
並不是像居住在這塊國土以外的人們有可能猜測的那樣,認為可能這是白人社會刻意製造的結果,只有他們感到滿意。記得在上封信里,我已經告訴過你,對這一案件最為關注的黑人民權團體,同樣把它視為一個勝利。這並不是說,這裏的人們不懂得正義必須得到伸張,更不是他們不關心正義伸張。而是他們理解,歷史的前進、制度的完善、人性的醒悟都是漸進的。對一個在人道原則上建立起來的公眾契約,對它所包含的制度、遊戲規則和運作方式的尊重,是共同推進一個人道社會的基本保障。
例如,最近發生的美國的大石油公司泰克薩柯,被它的黑人僱員聯合告上法庭,告公司在升遷問題上不平等,有種族歧視。一開始公司一方矢口否認。但是,最後,一個高級管理人員向法庭交出他私自錄下的錄音,顯示在這個公司的高級主管會議上,曾經討論如何銷毀黑人原告要求官司一方出示的文件。錄音公布僅僅十一天,已經對這個官司抗拒了兩年的石油公司立即宣布妥協。因為他們知道這個錄音雖然不是什麼「升遷不公平」的直接證據。但是,錄音已經足以使他們在未來的官司中必輸無疑。所以,他們主動要求庭外和解,賠出一億九千六百萬美元的罰款,以賠償該公司一千四百名黑人僱員的損失。
在美國,鄰居糾紛是極少的。一是因為居住空間基本不重合,二是因為不能隨意進入他人的私產土地的範圍,三是因為如果有過分的夜半喧嘩之類的騷擾,一般不必自己打上門去,而是打電話報警。所以,這個小區發生的問題不是鄰居糾紛,也不是膚色偏見,而是經濟規律。
我對於你第一個問題的回答,也有部分是對你第二個問題的回答。就是喬治亞州的小鎮陪審團在明顯的開釋了罪犯之後,為什麼這裏的人們在聯邦地區法庭審理的時候,依然堅持由原地居民組成的陪審團審理。我記得在我們三年前討論辛普森的刑事案審判的時候,已經大致地討論過這個問題。談到過,任何法制的形式,都有「人」的困擾。也許我們還可以做一些進一步的探討。
當然,這是以最簡單的方式探討一個艱深的問題。事實上,當然要複雜得多,以至於人們要建立龐大的司法制度,反覆地平衡和制約各種權力。這也是美國人現在仍然天天在做的試圖修補和完善的工作。
這整二百年,美國一直在種族問題上焦頭爛額。不要以為只有少數民族有權說不滿意,其實誰都有權說感到不滿意。現代意義上的種族問題是怨聲載道的,誰都有權抱怨。為什麼以前的南方反而是平靜的呢?因為他們隔離,因為互不來往,反而就沒有現在所面臨的這個問題。所以,當時的南方非常得意,至少他們的大多數人(白人)是滿意的。而南方黑人在當時的處境下,也沒有能力抱怨。這就是南方當時自豪的「南方秩序」,確實「秩序井然」。
從娛樂業的影響來說,與此相對應的,就是美國南方歷史上的大量種族迫害的真實案例被拍成電影。從這些電影里,今天南方的孩子可以真切地了解,在他們生活的土地上,曾經發生過一些什麼。這些電影的主題都是呼喚人性。在這些電影的結尾,都有一些字幕,介紹電影故事後面的歷史事實。提醒人們這一切並非虛構。
再者,一個制度的嚴肅性,也是契約文化的最基本特徵。既然https://read.99csw.com在契約里規定了分權,就要清楚分開。有權管的管,沒權管的,只能堅決不管。例如,既然大家同意,在契約里規定了在當地甄選陪審團更為合理。那麼,在這個契約沒有被推翻的時候,只能繼續實行這個契約。假如要考慮推翻,美國人先考慮的應該是如何重訂契約,而不是無視契約,自行其是。聯邦法庭上的「謀殺」二字也就是這樣消失的。既然契約中規定謀殺案是州一級才有司法權,那麼,不管州一級判得下來判不下來,聯邦法庭都無權過問,不能隨意越俎代庖,它只能審它的侵犯民權罪。在美國,這叫做「司法自治」。
總的來說,就是背景文化完全不同的人,為了各自的生活目標,不期而遇。他們之間可能是什麼都不同,甚至連語言都不通。他們可能是如此地難以相互了解。可是,這是一個自由的社會,自由地來、自由地去。沒有什麼計劃。自然有處得好的時候,比如你要吃飯,我就開個飯館,我要修車,你便開個車鋪,互通有無。但是不可避免地也有你看不慣我,我也看不慣你的時候。更有利益衝突,甚至打起來的時候。
要聊的話實在太多,得留到下一封信再寫了。
它幾乎有一千條理由不被通過。既然這是一個以私營經濟為主體的國家,企業家就有極大的發言權,用我們所習慣的話來說,就是這是一個資本主義社會,當道的資本家如何能夠同意這樣一種對他們的干涉。這當然是一條重要的理由。更為廣泛的理由,是這條法案有可能影響到這個社會的強勢群體的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的最基本利益。
它的解決過程,就是大家對於人性的反省和討論過程,因此,在這個基礎上達成的共識,也就相對牢靠。這也是在制度上逐步推進的時候,隱藏在下面的人的認識基礎的變化。這是美國南方種族隔離問題的解決,和南北戰爭的解決所不同的地方。對於這個年輕國家來說,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進步。每一個人都從中學到了一些東西,都或多或少地有所觸動。
嚴格地說,「平權法案」只是在美華人對這些法律內容的一種叫法。這個譯文也有問題。我見過有學者翻成「肯定性行動」的,但是,多年下來,「平權法案」在這裏的華人社會已成為一個固定叫法,我就先將錯就錯這麼稱呼下去吧。

《花木蘭》
我在這一年裡,斷斷續續給你寫的信里,聊的這些有關美國奴隸制,以及後來的種族隔離的情況,有很大一部分是集中在美國的一個地區,也就是南方,尤其是美國的極端南方。美國的版圖是在歷史上逐步擴大的,你已經知道,建國時期美國只有十三個州,它的北方,在建國之後就自己逐步實行廢奴,比較早就解決了這個問題。至於種族隔離,始終只存在於美國的南方。而在南方的黑人民權運動起來時,美國早已經是一個由五十個州組成的大聯邦了。相對這個大版圖,那幾個種族隔離的堡壘,只是其中的一小塊。只是在充分自治的原則下,美國很長時期對他們無可奈何。這也是馬丁·路德·金的重要意義之一。因為他所領導的南方黑人民權運動,正是大多數美國人在期待和盼望的一個南方內部自己發生的變化。所以,馬丁·路德·金能夠迅速得到南方以外地區和聯邦政府的大量支持,是非常自然的。
凱斯·李奇堡是《華盛頓郵報》的非洲分部主任。他走遍了非洲,親歷了非洲的同膚色但是不同種族的黑人之間的種族歧視和種族滅絕性的殺戮。例如胡圖族對於圖西族的屠殺,僅在三個月不到的時間里,就殺了一百萬。比在三年半里屠殺了一百萬人的紅色高棉統治下的柬埔寨,遠為恐怖。他也因此發現美國今天的黑人民權組織的一些領袖的局限。他們似乎也是只認膚色。因為這些美國黑人領袖在訪問非洲的時候,和當地的黑人獨裁者握手言歡,共同指責當時的南非白人統治。可是,根據他的實地考察,就人權狀況而言,大多數黑人統治的非洲國家,狀況要比當時白人統治的南非糟糕得多。當他再回到美國,看到美國黑人關注點,是在爭取更多的優先上大學的名額,只覺得恍如隔世。經過一個「走出美國」之後的對照,他才對美國在種族問題上的推進,有了深切的理解。
例如,我們所提到的1964年《民權法》以及以後幾年引出來的一系列的《民權法》。它們的正面意義你已經在我以前提到的信中看到了。可是,即使是這樣看上去完全是歷史進步的法案,也隨之而來有一大堆新的問題跟在後頭。
那個中餐館的情況也是這樣。在那個大城市,大量拉丁裔的非法移民,生活處於很不穩定的狀態,他們之中有一些人,吃完一看賬單嫌貴,就免了小費了。只要遇上幾個都是拉丁裔的,「區別對待」自然就出來了。
美國南方的這幾個州,在結束它的這一段歷史以後,迅速融入美國的現代生活。雖然和其他地區相比,它還是有許多自己的特色,也始終與北方有別,但是,它已經不是歷史上那個非常觸目的特殊地區了。然而,它也和其他地區一樣,有了現代意義上的種族問題。由於美國北方的大部分地區沒有實行過種族隔離,因此,這些問題在那些地區,已經存在了近二百年了。在不同的地區,不同的時代,以及不同的移民組合下,發生的問題和衝突,也不相同。
在美國疲於應付的大量種族矛盾中,少數族裔幾乎始終是不滿意的,也很少有人看到美國社會所做出的這種努力,因為,舊的問題尚未完全解決,新的種族問題還在層出不窮。
首先是,你極為驚訝地看到一個謀殺罪居然能夠在美國的法庭,以「侵犯民權」這樣可以說是相干、又可以說是完全不相干的罪名起訴定罪,而在這個法庭上,謀殺幾乎就不存在了。覺得很難理解。
我記得我們自己在剛來這裏不久的時候,就遇上了這麼一件事。我們當時想「看看美國」,就開始自己開車「橫跨」,在東西海岸之間依兩條不同路線,打了個來回。就在游到大峽谷的時候,已是日落時分。於是,就在旅遊區內找店住下。第二天一早,我們就在這個旅館的餐廳吃早飯。當我拿著信用卡去付賬,並且提到小費的時候,賬台上的服務員告訴我,小費已經由他們事先開在賬單上了。我這時才發現,賬單上有百分之十五的「服務費」。
可是,實際上並不簡單。且不說在美國,聯邦政府干涉私人企業的經營是開天闢地第一遭,令許多人擔心:政府打開了這個缺口,是否會得寸進尺?即使就限於種族歧視的範圍就事論事,這樣一個原則也很快就開始擴展。沒有幾年,就有了關於賣房和租房不得種族歧視的規定。在此以前,聯邦政府是不干涉這種「純粹的私人行為」的,很多社區規定任何人以後賣房的話,不可以賣給黑人或有色人種,至今在很多老的房契上你還可以看到印著read.99csw.com這樣規定的契約,因為一個社區的民眾如果不願意和黑人為鄰,就可以不讓黑人在這個社區買房。在有關房屋交易的《民權法》確立之前,這是合法的。
你已經知道,美國聯邦法案的通過都要經過美國聯邦政府的立法分支,也就是國會的參眾兩院。這些議員們各個都是自己地區的百姓直接選上來的,沒有一個人的議員身份不是經過過五關斬六將,拚命競選才得到的。他們的唯一依據就是民意。所以美國國會有可能通過一些事後想想頗為不尋常的法案,正是因為民眾在那個時候,就是這個認識。它不會通過一個沒有民意基礎的法案。正因為如此,「平權法案」對於美國人才是如此地具有不同尋常的含義。

《獅子王》
假如一個地區,對一些特定的同類,由於某種原因,例如膚色原因、種族原因、見解不同的原因,甚至血緣血統的原因,等等,就認同對這些同類施以不平等的待遇,甚至加以殘酷迫害,這是一種人類進化過程中的蠻荒時代的問題。然而,在一個自由平等得到法律保障的地區,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由於他們的種種差異所產生的矛盾、摩擦,甚至衝突,這是一個人類也許永遠必須面對的現代社會的問題。
真正發生變化的是人的觀念。後面幾個《民權法》的通過,雖然也有大量爭執,但是,相比1964年《民權法》所遇到的障礙,已經不可相提並論。如果你對於美國在種族問題上,有著民眾基礎的本質性進步仍然感到懷疑的話,那麼,所謂的「平權法案」就是又一個例證。
可是,我仍然要重申,基於美國的特殊狀態,它今天依然存在著極為複雜的種族問題。你想,僅僅在紐約市的皇後區中,總人口為八萬八千多的艾姆赫斯特小區,在過去五年,就遷入了一萬三千名來自一百二十三個國家的新移民。這是任何一個沒有同樣情況的國家,都難以想象的「美國常態」。而「種族歧視」也是任何種族的人在美國生活中最可能發出的抱怨之一。所以,美國社會迄今以來能夠做的,就是以最大的努力,以立法的形式,保護每一個人的公民權不受侵犯,給弱勢團體以幫助。
「平權法案」在我幾年前寫信向你介紹「權利法案」的時候,就已經提到過的。所謂的「平權法案」,不是一個單獨的法案,它的一部分是來自於1964年《聯邦民權法》以後的一系列法案里,性質相同的一系列條款。此後,它又得到最高法院一系列判例的補充,因此,「平權法案」也包括一些被引為法律依據的判例。
我只能說,我理解你的「難以理解」。因為這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案例,也是一個特殊的地區在過渡時期的案例。但是,它的存在,卻是在「美國邏輯」之中,是從整個美國文化中一脈相承延續下來的。你已經知道,像這樣走上聯邦最高法院的,又是與黑人民權運動這樣的重大歷史事件相聯繫的關鍵案例,在美國就是一個公開的無窮無盡的研究和討論對象。沒有人能夠對整個案子,從發案過程到審理過程,遮遮掩掩一些什麼。人們通過學術文章、回憶錄、法庭記錄、專家分析,等等,對它進行層層解剖。至今為止,雖然美國人對於未能按謀殺定罪是感到遺憾的,但是,對於這個結果的評價還是基本正面的。
南方種族隔離問題的最後解決,使大家都鬆了一口氣。此後的南方變化非常快。這種變化的一個重要原因,恰恰是我們上封信談到的兩個謀殺案,以及來自全國對於極端KKK分子暴力行為的揭露和指責,最終喚醒了大多數南方白人的最基本人性。KKK在美國從此一蹶不振,在民眾中惡名昭著,就是一個證明。種族偏見是一個極為複雜的問題,並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解決的。但是,對於種族暴力和南方曾經存在的種族隔離政策的非人道,南方的白人民眾基本有了一個新的共識。而《民權法》在學校的教育,更使得南方年輕一代比起自己的前輩,在這個問題上有了本質的進步。這幾個南方州,或是早一些或是晚一些,終於開始真正步入美國大家庭。這樣,美國最後的一個張力很大的、在立國理念上具有實質差異的國內矛盾,就這樣和平解決了。
這是一個歷史非常短的年輕國家。這也是一個具有反省功能的國家。這裏的歷史不是過眼煙雲。這也是這個國家最根本的活力來源之一,因為畢竟反省是進步的前提。
很簡單,法官也是人,如果由隨機抽樣找來的十二個人都可能達成一致意見強行製造一件冤案的話,那麼一個人要這樣做的可能性就更大了。所以,在美國,只有在被告自己放棄由陪審團裁定的權利的時候,才由法官裁定。至於由政府機構來定罪,美國人會告訴你,當年由於種族偏見,幾乎把所有的猶太人都送進集中營甚至毒氣爐的,都不是什麼私人行為,都是由德國納粹政府直接組織的。這個道理對我們也好懂,「文革」過後,拿到冤假錯案平反書的人們,他們當年手裡的判決書,也並不缺少公檢法的大印。
我們再回到美國今天的種族問題。南方的歷史遺留問題解決后,美國的種族問題就算是解決了嗎?顯然不是。你一定還記得,我以前的信中,曾經在介紹美國北方和其他地區的種族問題的時候,強調過,這是現代意義上的種族問題,和南方當年的問題是不可相提並論的。為什麼呢?如果說,南方當年的種族問題是建立在黑白種族互相隔離互不來往從而互不了解缺乏人類的基本同情的基礎上,那麼,現代意義上的種族問題是不同種族混合生活卻由於種族的差別而引起的問題。這一問題也許沒有當年的種族問題那麼尖銳、暴力、血腥,卻遠為複雜。
美國人至今還不打算重起爐灶,就是他們對二百年來的這個制度仍然持有信心。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假如你今天生活在這裏,你會時時聽到對這個制度的讚美。恰恰相反,你在所有的文字中看到的,幾乎都是批評、挑剔、責難,甚至是雞蛋裡挑骨頭。因為所有的專家教授們,他們自認自己是一種叫做「知識分子」的特殊地位的人。這裏的這種人,都有一個「毛病」,就是他們刻意和世俗拉開一定距離,不與廣大工農群眾相結合,也不以自己是勞工階級的一分子而歡欣鼓舞。在這一點上頗有點修士的味道。而拉開這點距離,他們認為就是為了能夠對這個社會看得更清楚,更有利於他們橫挑鼻子豎挑眼。唱讚歌這樣的好事他們總是認為那是夜鶯的專利。這個社會也習慣了他們的毛病,習慣了這種儘是一團漆黑,沒有大好形勢的指責甚至預言。這隻是一點題外話。
盧兄:你好!
以我們上封信談到的故事來說,你一定會向我指出事實上已經發生的陪審團的不公平。可是,假如不是這樣,如果最後的判定是由一個法官說了算,即使這個法官具有「包公」的個人素質,或者由一個政府機構一錘定音九_九_藏_書,大家就能高枕無憂了嗎?美國人認為,那樣的話,他們就更睡不著了。
在美國,上餐廳一般都給百分之十五小費,也有給得高一些的。可是,原則上來說,小費是自願的,給多少更是根據服務的質量來的。因此,預扣小費在美國是非常不禮貌的做法。想到別人並沒有被預扣,「區別對待」就是「歧視」的新學概念頓時湧上心頭。顯然這不僅是歧視,而且還是「種族歧視」。這使我們相當不舒服。回家以後,我把這件事告訴我們的好朋友邁克。他聽了以後十分生氣。說這確實是對你們很大的冒犯。事情就這樣過去了。
當時,我們在美國的時間還不久,好像覺得什麼地方有點不對,可還是稀里糊塗地就接下收據離開了。出門之前我還掃了一眼別人的餐桌,看到一對白人夫婦的桌子上,明明白白放著一些顯然是小費的現金。直到離開大峽谷已經很遠,在單調的長途行車路上,這件事情才漸漸又冒了出來。我突然意識到,不對!這傢伙是怕我不付小費,給預扣了!
刨去「真實的歧視」,少數族裔所感受到的「歧視」也可能會多於事實發生的「歧視」。因為少數族裔既然是少數,當然相對處於弱勢,而弱者的心態往往是敏感的、脆弱的。
所以,假如我們發現,在我們的歷史觀中,總是能夠聰明地發現別人的種種惡行,同時又總是對應出自己的種種光榮事迹,而很少能在歷史的鏡子里,看到自己曾經和別人一樣有過的那張清晰而醜陋的猿臉,甚至那條猿尾巴的時候,我們大概就可以懷疑自己的聰明是否過了頭了。在這樣的歷史觀下,很難有什麼本質的進步,因為一切可能取得的歷史教訓都被我們排斥了。
祝好!
於是,生活在這裏的人們都理解,伸張正義是一個極為艱巨複雜的歷史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人們只能得到一個階段性的成果。然而,有一點是基本的,就是這個制度必須是建立在尋求公正的基礎上的,即使它沒能百分之百地公正,也是因為囿於歷史的局限,而不是它的設計立意本身就非公正。在一個具體事件發生的時候,人們必須能夠看到,這個制度是在孜孜不倦地追求當時的最大意義上的公正。還有,就是對待一個具體事件的處理,它的整個過程是向全體人民公開的,是在新聞監督之下的,很難有一手遮天的私藏貓膩。只有這樣,人們才可能對一個尚不完美的制度仍然持有信心。假如人們發現,有一個足以超越制度的、凌駕在上的力量在暗中操縱的話,那麼,這個社會的整個基礎和信心就會在頃刻之間灰飛煙滅了。
美國的少數族裔,也是一個遠比其他國家複雜的問題。一方面,它的少數族裔的比例特別高。從每一個大分類計,如:黑人、拉丁裔、亞裔等,每一個少數族裔的比例看上去並不高,可是,假如把幾個大分類少數族裔加在一起的話,比例就相當可觀。在前三年的統計中,這三大類少數族裔的總和,在人口比例中達到近四分之一。這可是一個相當大的「少數」。
更何況,在現代意義的種族問題中的少數族裔,面貌實際上早已不是被壓迫的「小媳婦」的形象。即使人數只佔美國總人口百分之三點一的亞裔,在自己的報紙上經常討論的一個重大主題之一,也是研究要如何「打入」美國主流社會。這是極為正常的。因為,儘管在自己的文化里,看到「老外」,只有「外賓」的聯想。即使一些在中國生活了將近一輩子,幾乎把自己的整個生命都獻給中國人的事業的外國人,在我們的眼睛里,依然難脫「賓客」的外衣,難以當做「自家人」。但是,今天我們來到美國,當家做主的文化幾乎是在一夜之間就接受下來。而且,考慮的不是融入這個平常社會,而是理所當然地就要「打入」其主流。不僅要「打入」主流社會,還要「打入」政治決策,「打入」白宮。甚至有的同胞在試圖「打入」的時候用了一些非法手段,大家都比較容易抱以諒解的態度。好像既然爾等勢單力薄,不「略施小計」,又何以「打得進去」。
但是現在,這種「按膚色做買賣」的做法就是非法的,違反聯邦《民權法》。於是,從此以後,一個人假如想賣掉自己住的房子,就不能說,來一個黑人,我不喜歡黑人住進這個社區我就不賣。這樣做的房地產商是要被告的。我們剛到美國就從報上讀到一個這樣的新聞,被告的房地產商,被罰款五千美元。也許,你依然會說,這還是簡單的道理,沒什麼可爭議的。
這樣一條界線在這裡是非常清楚的,就是作為一個個人,你有種族偏見看法,是不犯法的,這是思想自由。你假如有泛泛而指的種族主義的言論,那也是不犯法的,因為這是言論自由。但是,假如你指著一個具體的人,特定地對他說種族侵犯的話,那是非法的。因為這是語言侵犯。假如你是一個政府機構或是一個私人企業,那麼,你的語言、行為等等一切,凡是與種族問題相關的,都要謹而慎之,慎而又慎,因為這有可能違反《聯邦民權法》。
例如一個升遷問題,其實原因非常複雜。有純粹由於上司是種族主義者的,有移民僱員本身在語言和其他方面,還不像其技術性業務那麼傑出的,也有白人上司與某一個移民僱員就是性格上合不來、格格不入的。就像同種族的上司和僱員之間,也會由於萬千種原因,影響上司對於僱員的升遷考慮。在不同族裔之間,只是又增加了一個種族因素而已。但是,在美國,只要上司和僱員不屬於同一個族裔,而僱員又對升遷不滿的話,僱員幾乎立即就會把原因落實到「種族歧視」上。
儘管在可以看到的相當長的時期里,它確實還沒有能力解決如此繽紛雜陳、千奇百怪的人種與文化,由於事實差異而帶來的種族問題。但是,相比在美國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一些具有對少數族裔歧視的法案,不僅對於美國本身,一個個進步的腳印十分清晰,而且對於少數族裔來說,今天所受到的幫助和支撐也是實質性的。只能說,種族問題在美國是層出不窮的,種族歧視的抱怨是不絕於耳的,但發生的種族問題進入侵犯民權的範圍,法律的干預也是行之有效的。
就像我在前面所提到的。問題不在於應不應該有這樣的法案,問題在於只要這個社會的大多數人對人道主義、對自己的心靈是否變得美好是不在乎的,那麼,他們有一千條理由不這樣做。在這個國家,他們習慣了自己做主。如果他們拒絕去做,誰也沒有辦法。但是,這個稱之為「平權法案」的,一系列對弱勢族裔的賠償性優待條款,就這樣逐漸被一個白人為主體的國家通過了。至今已經實行了三十年。許許多多像我們一樣的新移民,都因此受惠。在「平權法案」後來通過的一些條款里,優先照顧的對象還包含了殘疾人、婦女、病患者等等一系列社會弱勢群體。使得「平權法案」有了更高一層次的意義。

美國紐約市哈萊姆區有大片門窗被釘死的建築,都是很好的房子
九_九_藏_書
一個在你看來幾乎道理極為通順、非常簡單的《民權法》中與房屋交易有關的條款,就在美國改變了許許多多的居民區,也就影響了很多人的生活。而這些人中的絕大多數,都並不是種族主義者。為一個平等的,尊重弱勢群體的自由,尊重每一個人的公民權的理想,為了一個更人道的社會,這些普普通通的人在支付代價。這隻是他們支付的無數代價中的一個例子而已。當然,他們也有抱怨,但是《民權法》已經成為多數人的共識。也就是說,儘管有時人們抱怨受到的損失和傷害,可是,今天在美國,幾乎沒有人因此就提出要推翻這個《民權法》。這就是這個國家的一個進步。
什麼是「種族歧視」呢?在英語里就是「依據種族區別對待」,有時這不僅指行動,也包括在看法上的「依據種族區別對待」。也就是在你遇到一個人的時候,對他的某一個看法,不是依據他的個人行為,而是依據他的種族歸屬或者膚色。例如,我在國內的時候,聽到過許多人這樣說:美國人實際上是很種族歧視的。誰也沒有意識到,這句話本身就是最典型的種族歧視。
這種契約文化的好處其實是一目了然的,就是在制度方面的每一點一滴的推進,都是可靠的,是一種扎紮實實的積累。不會整個社會陪著幾個強權人物,翻來覆去地烙餅。所以,肯尼迪總統推進了1964年《民權法》,就會成為一個真實的社會進步。進了就是進了,不會像跳探戈一樣,搖三搖又退一步。推動的時候是吃力的,因為要大家都理解不容易。一旦通過,就是人民的契約,理解不理解的,就都得執行了。
林達
因此,來到美國以後,我們發現,無論在這個國家發生了什麼樣的事情,我們能夠聽到的,並不是大量居高臨下的泛泛大評論。美國人並不熱衷於把一個事件往重大的路線、綱領、大方向等等高處上引。我們聽到最多的是,屬於法律界、歷史學界、新聞界等等的眾多專家,一起來對這樣一個事件和案件進行憂心忡忡的細緻入微的分析和跟蹤。以試圖找出這樣一個新的事件或是案件,給這個制度提了什麼難題,揭示了這個制度的什麼薄弱點或者疏漏。然後是完全專業地討論如何修補的方案。大量像我們這樣的普通民眾,也就在這樣不斷的收看電視中,了解了一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法律上的歷史依據、可能的發展方向,以及目前還不可能達到完美的原因。
不知你是否注意到,美國人對於禁止歧視的要求,實際上是非常高的。因為它的意思是不準區別對待。現在,你很少聽到新一代的美國年輕人使用「黑人都如何如何」或「亞洲人如何如何」這樣的句型,因為這種句型容易把某一種族典型化,有種族歧視之嫌。相比之下,我們倒是常常用這種句型,因為在我們自己的文化里,其實從來就沒有這樣高的要求。我們習慣於「區別對待」。我們還曾經習慣過這樣的邏輯:假如城裡的年輕人,跑到鄉下去住的話,這就叫做「革命」的行為。假如一個鄉下的年輕人,試圖跑到城裡來生活,這就是「盲流」了。沒準還是「破壞革命」的行為。對這樣的邏輯,我們從來沒有想到這是落到了「歧視」的範疇里。
大峽谷是接近西海岸的著名旅遊區,來訪的國外遊客很多。大量來自亞洲的旅客在自己國內根本沒有付小費的規矩,如果沒有人關照,當然就想不到要付。這樣不付小費的亞洲旅客一多,「區別對待」,也就是「歧視」自然就出來了。

紐約皇後區的中國城
一個地方發生了一個刑事案件,當地的人們聚在一起,給一個涉嫌者定罪,並且決定如何處置,這是最本原的法庭。任何其他形式,都是這種原始民主形式的「權力收歸」或者「轉移」。但是,在今天不可能案子一發生就讓全體民眾聚在一起判案的時候,相對來說,陪審團是最接近民主和公平的原意的。
可是,再靜心想想,兩個餐廳的「歧視」性做法,都不是出於「知道你肯定會付小費,而存心做出一個歧視的姿態侮辱你」。而是他就是擔心:不預扣的話就根本拿不到小費。在這裏,小費是餐廳服務員的主要收入,他不願意損失這筆錢。那麼,他為什麼「種族歧視」,以「種族」為依據這樣做呢?事實他是依據經驗來的。
由於現代種族問題的起因是差異,因此,確實難以避免問題不斷發生。因為差異事實存在。這樣,「不歧視」就是要求大家「同等對待」一個「不同的」(有差異的)對象。難度可想而知。
美國還有它特殊的移民問題。移民問題經常和少數族裔問題攪在一起的原因,是移民進入美國的有色人種的比例大大高於白人。你千萬不要看到一個黑人就以為他是當年的奴隸後代,我有幾個黑人朋友,都是在深談了以後,才知道他們來的時間和我差不多,只是來自當年的非洲英屬殖民地,在語言上佔了不少便宜。這麼一來,就是在照顧少數族裔的「平權法案」里,也涵蓋了每年以百萬計的來自外國的新移民。而世世代代在這裏已經生活很久,以他們的稅金積累了公共財富的一部分「主體美國人」,卻要在就學、就業這樣重大的問題上,承受一個不平等的待遇。
你的信中還說,假如這樣,不是公正裁定的風險很大么?確實,說到底,最終這個國家不是在訴之於它的立國理念,就是訴之於屬於人類的真正特質:人道主義和人性。他們試圖做的所有努力,就是逐步完成一個從猿到人的過程。就是在我們剛剛討論的這個案子里,在聯邦法庭審判時,用的還是當地的陪審團。但是,我們已經可以看到他們的良知正在被逐步喚醒。
在這一年裡,我們觸動了那麼多美國歷史的傷口。這些傷口對於美國人來說,還遠遠沒有愈合。他們卻不得不一直去觸動自己的傷口,持續痛苦中的反省。對於他們,這就是歷史,就是歷史的作用。美國人認為,他們的這些歷史教訓,不僅對於他們是引以為戒的,對全人類都是如此,所以時至今日,他們還不斷在尋找,並且向世界公布新的歷史資料和分析。在這個時候,歷史的討論是一個具有正面意義的過程。美國的電視有一個歷史頻道,他們自己的歷史教訓,在這裏一遍遍不厭其煩地向公眾重複和探討,所有我們可能想到的,可以令美國人羞恥的,從他們建國之前直至今天的所有歷史罪過,都在電視專題節目的公開討論之列,無一遺漏。
這個法案,也像我前面所說的,改變了美國的大城市,甚至中小城市市中心的面貌。許多市中心的居民區與原來的模樣相比,已經面目全非。少數族裔,主要是黑人,已經成為那裡的主要居民。因而,美國許多大城市都曾經有過,或者正在由黑人擔任市長,因為市長的選民大多都是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