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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西里卡

法官西里卡

可是,事至如今,面對已經無法抹去的「過去」,不繼續「掩蓋」似乎也已經沒有退路了。可是,我已經說過,「掩蓋」行動已經成為一個不斷會長出新的腦袋來的多頭怪物,怎麼砍也砍不及。
盧兄:你好!
這樣,在總統大選年,對全部的眾議員和三分之一的參議員來說,也是他們的「大選年」。於是,到了最後的一段時間,國會就必須關門大吉,休會了。再有天大的事情,也得等選完之後的下屆國會再說了。是不是有點「荒唐」?
在3月21日,七名被告審判的前兩天,尼克鬆召集那幾個「掩蓋」行動的主要人物,開會商量對策。第二天,同樣性質的會又開了一次。
在此之前,在調查「水門事件」的時候,誰也沒有想到過迪恩這個人。因為你也看到了,直至事件發生,迪恩確實一直是「圈外人」。他確實沒有參加「水門事件」,當然也就不會有任何有關這一事件的證據和證詞指向他。他是在「掩蓋」行動開始之後,才一頭扎進去的。因此,準確地說,他確實不是一個「水門事件」的罪犯。但是,他現在卻是在以一個涉嫌者的形象慢慢浮出水面。這是一個「干擾司法」罪的嫌疑者。
可是,你千萬不要看到這裏,腦子裡就冒出我們都很熟悉的一句話: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因為在這裏,「認罪」並不完全等同於「坦白」。在這種情況下,被告只是認定自己有罪,他完全可以在「認罪」的同時,並不「坦白」與他人有關的全部案情。再說,一旦被告宣稱「認罪」,繼續審理也就不存在了,律師也不再有機會在法庭上步步緊逼,追出漏洞和其他的作案人。作為檢察官,對於這一名特定被告的起訴,是在罪犯「認罪」的一刻就宣告成功了。而作為想揪出罪犯後台的法官,可能反而是意味著一個失敗。
因此,執法嚴格是司法部門一個強有力的威懾。在坐牢即將變為現實的最後一刻,涉案者的心理防線是最容易一下子全面崩潰的。他們在一瞬間,會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樣,願意講出一切真相以換取待在監獄外頭。所以,在整個「掩蓋」行動剛剛開始的時候,這些參与「掩蓋」的人對於這一現象是遠遠沒有估計充分的。相反,他們,包括尼克鬆在內,總是對於越上層、越是自己身邊的人,信任的程度越高。卻沒有預料到這些人實際上有著比常人更為薄弱的弱點。這樣,他們的「掩蓋」行動從一開始,就是在一個火藥堆上進行的。他們安全的唯一希望,就是通向這個火藥堆的每一條引線都被掐斷。
誰會料到,就在國會「水門事件」聽證會之前的三個月里,尼克鬆沒有找到一個好的對策,反倒錯下了一步棋。前面曾經提到過,尼克鬆的司法部長始終沒有向白宮透露「水門事件」的調查進展。但是,聯邦調查局的副局長格雷卻是尼克鬆的一個親信,他曾經透露過一些「水門事件」的調查情況給白宮,不過也沒有涉入太深。不管怎麼說,從法律的角度說,他也已經是一個「有罪的知情者」了。
當然,作為一個多年的政府官員,麥克考爾德不至於愚蠢到連總統的許可權都不知道。判刑是美國政府司法分支的事,總統只是行政分支的頭兒,井水犯不了河水,想管也管不了。因此,他倒是表現得比亨特平靜得多,沒有頻頻向白宮提這提那,因為他知道,他們想救也救不了他。可是,他一天也沒有停止琢磨,他不停地想出一些自救的花招,當這些花招都不起作用,而判刑的一天又逐步逼近的時候,他只有最後一招了。
美國的國會對於行政部門的調查,歷來就是極難對付的。因此,這個開關一啟動,尼克鬆以及他周圍那些正在從事「掩蓋」行動的人,立即如臨大敵。尼克鬆本人在二十多年前,也擔任過國會的調查委員,當時,他也曾成功地抓住過別人的偽證。如今,他卻在指使自己的部下去作偽證,這不可能不使他感到心裏發慌腳底發虛。
法庭的第一個回合併不算成功,下一個回合也前途未卜。然而,西里卡法官明白,即使司法分支最終沒有成功地掌握「水門事件」幕後人的證據,也並不意味著美國人民就已經認輸。他知道國會調查將是一股很強的力量。他說:「大家都知道,國會將就此案展開調查。我不僅作為一個法官,也作為一個偉大國家的公民,並且作為成千上萬盼望得知真相的人們之一。我坦率地希望,參院在憲法所賦予國會的權力之下,把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我們先看看這個國家的立法機構——國會。大選年的美國國會說來是有點「荒唐」。為什麼呢?因為憲法規定美國眾議員的任期只有兩年,他們的選期有一次和總統的大選年是重合的,另一次則是在中期選舉,也就是兩個總統大選年的中間。而參議院呢,是每兩年重選三分之一,參議員的任期就是六年,但可以連選連任。也就是說,在總統候選人緊緊張張地在那裡拼著競選的時候,國會的兩大塊,眾院和參院,也各自在為競選忙作一團。
但是,當辛普森案件已經審理結束后,佛曼還是由於「明明罵了人卻在法庭上發誓說沒罵」這樣一個問題,被迫走上被告席,成為一項重罪,即「偽證罪」的被告。最後,他的律師代表他以「不抗辯」交換較輕的判刑。法庭判他三年監督,以及不得再擔任警察職務。他之所以從一個別人案子里的證人,變成自己案子里的罪犯,就因為他有了一次https://read.99csw•com「誓言之下」的謊言。
3月23日,對已認罪的七名「水門案件」被告的宣判的時刻到了。開庭之後,法官西里卡宣布,被告麥克考爾德有一封信給法庭。隨後,書記官打開信之後交給法官,西里卡當庭開念。主要內容就是:被告曾受到政治壓力而保持沉默;此案凡涉及政府部門,涉及他們的作用及作案理由,都有人作了偽證;此案尚有其他罪犯。
你是不是以為,這一來,「掩蓋」行動徹底破產,尼克鬆的「水門」故事就可以結束了呢?那你可就小看了權力的魅力和威力了。權力的魅力,使得尼克鬆無論如何不會輕易就交出白宮。而權力的威力,則使得掌握權力的人,會有比一般人所具備的強得多的能力去對付自己的危機。
與此同時,連任之後,在他的白宮「小圈子」里,他也不得不讓幾個與「水門事件」有關的親信離職。這裏面有他的私人秘書,也有「特別顧問」。他要抽掉那幾根易燃的柴棒,以免他們引著白宮的後院火堆。
尼克鬆再任了,可是「水門事件」的陰影卻揮之不去。在美國,不論是首任還是連任,每當一個總統開始他為期四年的任期,他總是要重新組閣。也就是把他這個行政系統各個部分的負責人,重新做一番安排調整。這一次,這些新任部長們的各項指標中,屬於「忠誠」和「強有力」這方面的素質,對於尼克鬆來說就格外重要。因為,「水門事件」還像影子一樣跟著他,一起跟進了尼克鬆的第二個總統任期。在說不定的什麼關鍵時刻,他會需要自己的部下拉他一把。
這個國會聽證會畢竟是格雷陞官的資格審查。因此,前往國會參加聽證的格雷,只有興緻勃勃地準備提升局長的思想準備,而沒有在這個時候接受「水門事件」嚴肅調查的預感。所以,對有關他在「水門事件」中應承擔什麼責任的各種問題,他也不會有充分的應對準備。
這位竊聽專家他要什麼呢?他要在自己被當場抓住,並且已經在法庭上承認了全部罪行之後,仍然舒舒服服地留在家裡,而不去坐牢。他想來想去,他被許諾的兩年以後的總統大赦也不要,他一天牢也不肯坐,他一心就是要待在家裡。
事後人們形容這封信就活像一顆炸彈一樣,在法庭上當庭炸開。記者們就像被炸飛了的彈片一樣,一休庭就直撲電話機,不出多久,這已經是美國民眾嘴裏的一條新聞了。
很自然,越是原來處境比較好、地位比較高的人,就越無法接受坐牢這個現實。至於一些曾經或正在當著高官的人,更是以前從來沒有轉過自己要去坐牢這個可怕的念頭。對於他們來說,從白宮的座上客淪為階下囚,無論刑期長短,哪怕只坐一天牢,也是人生一個毀滅性的質變,是一場滅頂之災。

法官西里卡審理「水門案件」上了《時代》雜誌封面
在格雷聽證會的第二天,尼克鬆和他的法律顧問迪恩就發現情況大大不妙。儘管尼克鬆很想撤回他對格雷的提名,可是在當時的形勢下,他已經無法前去關掉這個程序的開關了。格雷這個「提名局長」是想當不想當都得當了。
誰知這名《洛杉磯時報》記者居然不幹。因為在美國,記者與他的採訪對象之間的關係,就像律師和他的客戶、心理醫生和他的病人、神父和他的信徒一樣,他們之間的談話內容是受法律保護的。記者的新聞來源受到「新聞自由」的憲法保護,如果他不願意交出來,誰也奈何不了他。法官西里卡一怒之下,就以「藐視法庭罪」當場拘留了記者。因為判「藐視法庭罪」在美國是法官的權力,不必通過陪審團。但是,如果被判的人不服,當然可以上訴,由上訴法院對於法官的這一權力進行監督和審查,以防法官的權力被濫用。結果記者上訴之後,上訴法院立即下令,限法官西里卡在兩小時內把記者給放了。他當然只好乖乖地服從。
可能是格雷在突如其來的有關「水門事件」的發問下慌了神,就本能地試圖推卸責任。也可能是他在國會聽證會上也不敢撒謊。不管怎麼說,就在國會審查格雷的新任命的聽證會上,他幾乎把總統顧問迪恩對聯邦調查局「水門調查」中的插手和干擾,全給講出來了。
這時,是1973年的3月初,是尼克鬆第二個總統任期剛剛開始的兩個月之後。除了政府權力的司法分支和立法分支這兩個方向之外,在第三個方向,又一根導火索被點燃了。3月8日,就在格雷聽證會開始的第八天,《華盛頓郵報》刊登了一篇詳盡的報道,是有關尼克鬆的私人律師卡姆巴赫在「非法使用款項」中所起的作用。也就是向美國民眾介紹了卡姆巴赫與「水門事件」的「堵嘴錢」的關係。這是又一個由於涉及「掩蓋」行動而曝光的白宮官員。同時,參院的調查員也開始調查這位尼克鬆的私人律師。參院也已經提出,將會要求包括迪恩和卡姆巴赫在內的幾名白宮顧問到聽證會作證。
也許,這也是大選之前的最後階段,「水門事件」沒有被國會擺上議事日程的原因之一。但是,當尼克鬆再任總統之際,也是新一屆參眾兩院的國會議員們到任之時,情況就大不相同了。國會九*九*藏*書議員由於是公眾推選出來的「專業」監督,因此,他們較之於一般的民眾更為敏感。
在這次會上,尼克鬆第一次知道他的前顧問亨特的威脅。尼克鬆在會上十三次提到要付亨特的錢。尼克鬆關照要「做好證人的工作」。尼克鬆談到如何在今後兩年裡搞現金。尼克鬆關照有關他們自己「妨礙司法」的情況,要一刀切去,等等等等。那天晚上,他們把亨特所要求的現金的一半,派人偷偷扔進了亨特的律師的信箱。
凡是國會的這類聽證會,證人也都必須在作證前宣誓。一般地說,整個作證過程都是通過電視,向全美國民眾播放的。這就是說,證人將在全美國人面前,一手按著《聖經》,舉起另一隻手宣誓,誓言自己說的將句句都是實話。對於那些可能被國會傳去作證的高層官員們,如果當著全國的人民的面在「誓言之下」作偽證,這將冒多大的政治風險乃至刑事風險。
也就是說,在美國,一個人在任何地方撒謊,只牽涉一個道德問題。但是,在法庭的「誓言之下」的謊言,不論這個謊言多麼輕微,它就是一個重罪的犯罪行為。當然按照常理,證人本身並不是被告,一個證人也應該不會擔心受到什麼法律處罰。但是如果一個證人不想站到被告席上去,也不想進大牢的話,那麼,當他手按著《聖經》發過誓之後,最好還是實話實說。所以,在美國法庭上,律師在向一個證人取得關鍵證詞的時候,常常在提出問題之前提醒證人,你的回答是在「誓言之下」的。在這種情況下,一般證人是不敢把這樣的提醒當作耳邊風的。
對於這個案子,恰恰就是這樣。審理還剛剛開始,被起訴的涉案者就全部認下罪名,審理似乎也就到頭了。法官西里卡眼見著一條條幕後的「大魚」有可能就在他的手裡輕輕滑過去,悄沒聲地逃出法網,真是心有不甘。但是,檢方試圖進一步以減刑為交換條件,誘使幾名被告做出全部實情坦白的努力又沒有成功。法院一頭的戲,好像是唱不下去了。
除了「堵嘴錢」的因素之外,還有一個「掩蓋」行動即將面臨的難以對付的問題。這就是,涉案的人害怕坐牢。所有涉案的人,在他們得到一個「好照顧」的承諾的時候,也許確實想過,就豁出去坐上兩年牢。但是,當這種想象越來越接近現實的時候,每個人的反應是不同的。這種反應不僅與每個人的個人素質有關,更與這些人原來的地位和處境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這是怎麼回事呢?
在五個月後,當尼克鬆被迫交出他的錄音帶時,這次會議的錄音是當時的特別檢察官聽的第一盤帶子,聽完之後,檢察官們就鄭重建議尼克鬆自己去雇一個刑事律師。
另一個西里卡被上訴法院推翻的判決是有關證據呈堂的問題。這我在去年給你的信中也提到過的,在美國,由於憲法修正案對於搜捕狀的嚴格規定,因此,所有在法庭上出現的證據都必須是合法得到的。凡是以非法手段得到的證據都不得在法庭上出現。判定證據是否可以呈堂,也是法官的權力,但是這一權力同樣受到上訴法院的監督。
更何況,這一屆的參眾兩院,都由尼克鬆的對手黨,即民主黨,佔了多數議席。這在美國是十分常見的。美國人非常習慣於把行政和立法兩大分支,分別交給不同的政黨。這樣看上去更有利於政府結構平衡制約的原則,所以美國沒有歐洲國家的執政黨、在野黨的說法。三大分支的產生方式截然不同,這是分權制度的保證。沒有一個總統會願意麵對一個由反對黨占多數的國會。可是,這些席位全部一個一個地來自各州的選民,尼克鬆對於產生這樣的局面,完全無可奈何。
同時,由於一個案子的審理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因此,一般檢方都鼓勵被告「認罪」,以免去冗長的審理。為此,一般還會以減刑作為「認罪」的交換條件。所以,一般凡是證據確鑿無法抵賴的案子,被告一般會選擇「認罪」以換取減刑。這種情況下,這是對雙方都有利的一種選擇。事實上,美國大部分的刑事案,都由於檢方掌握確鑿證據而以被告認罪結案。
前白宮顧問亨特儘管已經和尼克鬆撕破臉皮,儘管他提出的錢的要求也非常難辦,但是,畢竟還是有可能解決的。如果說,他的怒火還可以用錢去熄滅的話,那麼,對另一個被警察當場抓住的「認罪被告」麥克考爾德,對他不顧一切要達到的目標,白宮實在是無能為力了。
從這一刻開始,尼克鬆和他周圍的人,大概是有點醒了。在此之前,他們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如何對「水門事件」本身進行「掩蓋」上。而到了這個時候,當他們的「掩蓋」行動本身開始曝光,他們必須意識到,既然由「水門事件」的犯罪行為引出的「掩蓋」行動的種種作為,就是「干擾司法」罪,而且,這是一項更為嚴重的犯罪。那麼,「掩蓋」行動本身就更需要「掩蓋」。問題是,那「新的掩蓋」又是什麼呢?是否還需要「更新的掩蓋」呢?而每一次「掩蓋」都無疑會留下或多或少的蛛絲馬跡,不進一步「掩蓋」又怎麼行?這無窮盡加速惡性循環的前景,已經嚇壞了所有的「圈內人」。
參眾兩院的議員們都來自不同的州,都是每個州的百姓直選出來的。他們必須回到家鄉,向當地的選民們闡述自己的政治理想並且和選民溝通,與自己的競選對手辯論、打廣告戰等等。除了競選範圍比總統競選要小(在一個州九_九_藏_書或一個選區的範圍內),他們的其他諸多麻煩絕不小於總統候選人。
這一切,尼克鬆和他的「掩蓋」行動的主要人物,還都被蒙在鼓裡。但是,即使沒有麥克考爾德,他們面前已經是一張千瘡百孔的遮羞布。他們面臨即將開始的國會聽證會,他們面對新聞界的追蹤,他們面對幾名白宮顧問的曝光,他們面對亨特向法院坦白的威脅和籌集「堵嘴錢」的重重困難。導火索甚至在他們自己的座位下嗞嗞作響,在尼克鬆行政系統之下的司法部,又查出了前白宮顧問亨特和李迪,在「管子工」時期闖入艾爾斯伯格的心理醫生辦公室的舊賬。
麥克考爾德給法官西里卡寫了一封信。這一天是3月19日,正是法官西里卡六十九歲的生日。他看完信,又把它重新封了起來。法官西里卡只悠悠地說了這樣一句話:「這是我一生得到的最好一件生日禮物,它將把這個案子兜底翻開。」
林達
李迪是個理想主義的狂熱極右派,從頭到尾堅持了「沉默石牆」的角色。但是,對於另外兩個人,在現場與古巴人一起被抓住的竊聽專家麥克考爾德,以及和李迪一起指揮「水門事件」的前白宮顧問亨特,法官西里卡所威脅的漫長刑期,一直在他們耳邊嗡嗡作響。
你還記得嗎?我在去年給你講的辛普森案中,有一個在關鍵時刻被辛普森的律師揭露了證詞虛假的佛曼警官。最後在法庭上,放了他的一些錄音,是他在過去十年中,向一個女劇作家提供的有關洛杉磯警察的情況。他在錄音中談到大量後來經司法部調查判定是在吹牛的事。但是,這與「偽證」無關,因為這是他與女作家的私人談話,而不是在法庭的「誓言之下」說的謊,因此也沒人可以據此起訴他有「偽證罪」。

格雷因「水門事件」上了《時代》封面,文字是:政治中的聯邦調查局
可是,火藥引線已經從幾個方向被點著了。
首先是,「水門事件」已經被聯邦調查局盯上的那幾個涉案者,已經被大陪審團批准由檢察官起訴。「水門事件」要正式開庭審理了。也就是說,美國政府的司法分支在這個案子上的作用,正式啟動了。
前白宮顧問亨特,在審判之前終於沉不住氣,向白宮發出了威脅。他的要求就是錢。他為自己的沉默開出了新的價碼,並且給出了最後的限期。他提出,如果白宮不能滿足他,他就全部交代。要知道,僅僅不久以前,亨特還是尼克鬆的一個親信顧問,誰會想到,短短的一段時間之後,他就可能發出這樣的威脅。這已經是一個信號,它說明,從此,由於面臨的處境不同,這一圈人的分化和關係的惡化已經勢不可擋。
但是,法官西里卡第一個回合併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原因是已經起訴的那幾個傢伙,包括李迪在內,一個個紛紛開始表示「認罪」。
你的問題是十分自然的。但是,在美國,法官西里卡的反應也是很自然的。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我前面也有過介紹,在這裏除了少數政治活動家,個人對於一個政黨如果產生認同的話,他基本上只有觀點認同,而幾乎沒有什麼組織認同。所以,首先,法官西里卡不會對政黨組織有任何顧忌和心理壓力。因此,他是一個終身的共和黨人,只是說明他是一個具有非常固執的保守派觀念的人。
結果,就在那些當庭播放的錄音中,發現他幾十次使用該侮辱性字眼。此後在辛普森的那個案子里,他引用憲法修正案第五條,拒絕回答一切問題,脫身而去。把他由於作偽證而給這個案子帶來的全部混亂,統統留給了狼狽不堪的檢察官。
就在剛剛開始的「水門案件」審理過程中,在對李迪起訴時,開庭不久,他已經有兩個決定被上訴法院推翻。一個被推翻的決定是這麼回事,《洛杉磯時報》的一名記者有一份採訪錄音,採訪對象是「水門案」的一個被告,也就是「水門事件」發生時,那個悠悠地在大樓外觀賞夜景,忽略了那兩個「嬉皮」打扮的便衣警察,「玩忽職守」的望風者。在被採訪時他說出了一些實情,而這些實情的坦白顯然有利於對李迪的定罪。法官西里卡就要這名記者交出採訪錄音帶。
負責這個案子的法官名叫西里卡,年輕時當過職業拳擊手。他早早就念完了法學院,六十八歲時,在艾森豪威爾執政期間,成為聯邦地區法庭的一名首席法官。他也是一名共和黨人,出名的保守派。他也痛恨六十年代風潮中自由派的觀點作為,以及自由派對於傳統美國生活的衝擊。他的個人政治傾向看上去幾乎和尼克鬆一模一樣。因此,在他以往的法官生涯中,他的判案有不少是被自由派佔上風的上訴法院推翻的。這對於一個首席法官來說,不能不說是一個令人沮喪的記錄。
西里卡法官在他以往的判案歷史中,儘管有過多次他的判決被上訴法院推翻的記錄,但是,他也有他的殺手鐧。就是在他的權力範圍之內,他會把這個權力用足。你知道,在美國,法官是沒有權力判定被告是否罪名成立的。這一權力始終在陪審團手中。但是,在判定「罪名成立」之後,同一罪名的刑期長短,是有一個有限的可調幅度的,也就是read.99csw•com同一罪名可判的最高刑期與最低刑期之間,有一個差距。在法律規定的限度之內量刑,法官是有一定的權力的。西里卡就常常把判最重刑期,作為自己對罪犯的一個威懾武器。
收到你的來信很高興,你說,正等著我把尼克鬆再任總統之後的「水門事件」再講下去。確實,「水門事件」此後的發展,是整個「大故事」里最精彩的一部分。看了後面的這部分,對美國建國者們在兩百多年前的設計,對於這個制約權力的「收銀機」的操作機制,你就會有一個非常形象的了解了。
因此,越來越多的證人被傳到大陪審團面前,這對於尼克鬆絕對是一個嚴重的威脅。你很難指望所有這些證人,都不考慮自己面臨的重罪罪名,而一味地為了保住自己的上司而當庭作偽證。事實上,已經不斷有人講出他們所知道的真相。例如,那名辭職的出納員,已經講出了交給李迪的非法活動經費的準確數目。同時,也講出了他的前上司、共和黨總統再選委員會副主席如何教他作偽證。線索已經在往上扯,之所以還沒扯到根子上,完全是因為那些已經坦白的人也對底細所知有限。
結果,法官西里卡在他自己的信念的支持下,在預審聽證中就發出連珠炮一樣的「重磅」問題。他要檢方注意,陪審團想知道的是:誰雇了這些人;他們去幹什麼;是誰付的錢;是誰「發動」了此案。法官西里卡的目標顯然不僅僅是眼前已經站在被告席上的幾個人,他一開始就表現出了一追到底的勁頭。
但是,你一定還記得,尼克鬆畢竟只是這個政府的「行政大主管」。在美國政府的三大分支中,他僅僅管著其中的一個分支。且不論即使在行政分支中,各個部門還有其總統控制不了的「獨立性」。那麼,在尼克鬆總統控制的範圍之外,「水門事件」正在以什麼樣的狀態發展呢?
相信這種儀式是源於這個國家很深的基督教傳統,雖然美國一直是一個政教分離的國家,雖然來到法庭的信仰不同宗教的各色人等都有,但是,這個顯示敬畏上帝的基督教儀式卻一直延續了下來。各色人等的美國,也沒有人提出要取消這個儀式。它已經被抽去了宗教的色彩,卻把神聖和敬畏抽象出來。大家都接受這樣一個儀式,它已經自然地成為法律尊嚴的一部分了。大家也認同這樣一個契約,你在發了誓之後,就必須說實話,否則,就是犯了偽證罪,而偽證罪在美國的法律中屬於重罪。證人在法庭上如果出爾反爾,法官也可以判其藐視法庭罪。
在這兩天的會議之後,儘管他們還在商量和進行新的「掩蓋」活動,但是一種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感覺,像一條惡狗般緊緊追趕著他們。因此,除了尼克鬆之外,其餘的幾個人,都紛紛開始為自己尋找律師。
結果,打電話的人得知錄音要呈堂,立即向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請求幫助。這個聯盟我在去年也向你介紹過,他們專門提供最好的律師,為公民權受到侵犯的平民打官司,甚至經常是免費的。這一次,他們又代表了那名打電話的人,在電話錄音呈堂之前提出異議。最後,法官西里卡判定該竊聽錄音可以呈堂。但是,這一判定又被上訴法院給否決了。
西里卡法官的「殺手鐧」,就是針對這些「認罪者」在以上兩個即將展開的聽證會上作證的態度,發出的警告。
看到這裏,你一定會有些迷惑不解。既然法官西里卡與尼克鬆以及被告李迪一樣,也同是一個共和黨人,也同樣持有十分頑固的保守派觀點,那麼,他對落在自己手上的這麼一個案子,一個對於自己所屬的政黨在競選中發生的醜聞案件,為什麼非但沒有庇護和「手下留情」的傾向,反而看上去好像是在賣力「追殺」?
因此,這個本來根本不起眼的「水門事件」,隨著尼克鬆的頑強抵抗也愈演愈烈,直至最後的部分高潮迭起。今天已經很晚了,等我下封信再向你介紹吧。
在這裏我想解釋一下,就是在美國的法庭上,按程序先向被告宣布所指控的罪名。然後,被告可以在律師諮詢下決定,是否自己覺得「罪名成立」。如果被告否認,就按照法律程序繼續審下去。在審問過程中,各種證據將呈堂,各個證人也將被傳來作證。律師會當庭向證人提出不同問題。因此,在律師的努力下,在一個案子的審理過程中,不論是發現新的情況,還是發掘出新的涉案者都是有可能的。
從尼克鬆這方面,「掩蓋」的工作卻變得越來越困難。困難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總統弄不到那麼多違法的「堵嘴錢」,國庫並不是總統的私人腰包。需要的錢必須是到處「化緣」而來,這樣,當前急需的錢,如這一批人的律師費、生活費都無法及時到位,更不用說下一步還需要大量的錢去安頓這些人的家庭等等。第一個問題解決得不好,「堵嘴錢」落實得不順利,自然馬上就帶來了「掩蓋」工作的第二個困難,就是很難堵住這麼多張嘴。
美國的證人在作證之前,都要一隻手按在《聖經》上,一隻手舉起來宣誓,發誓自己此後的作證說的都是實話。我曾經有很長時間里,一直對這樣一個情節覺得挺好笑的,總想,這管什麼用啊。後來,漸漸發現,這樣的一個儀式確實有它的道理。
這裏面,倒只有李迪是一個例外。他還是保持他原來理想主義的色彩。他向上面保證他的沉默,並再三聲稱他的沉默不是以金錢為代價的。
民主黨一直對尼克鬆總統與「水門事九九藏書件」之間的關係疑慮重重。他們對於共和黨在總統大選中搞的「水門把戲」,當然要一查到底。新的國會剛剛開張,參院的多數派領袖就寫信給參院的司法委員會,建議國會組成一個中立的調查組,調查競選中發生的不正常情況。至於眾議院的多數派領袖,始終相信共和黨在競選中的違法事件,其根子在尼克鬆,他一上來就對他的眾議院同事說,他們可以做彈劾總統的準備了。因為美國的憲法規定,只有眾議院有提出彈劾的權力。
更何況,他還是一個保守派的法律工作者。事實上,在這一類保守派的觀念中,希望保持傳統生活和傳統價值觀,崇尚秩序,把法律作為至高無上的準則,對違法和破壞秩序的現象深惡痛絕,主張嚴厲懲罰等等,是十分典型的,也是非常符合他們的信念邏輯的。對於法官西里卡,他認的就是維護秩序,其餘的六親不認。任何犯罪現象,落在他手裡就一追到底,因為他肯定覺得這是實現他個人理念的最佳方式。
這是因為,這些被告自己的案子儘管隨著「認罪」而宣告結束了,但是,檢方還在考慮起訴其他涉嫌者,所以這個案子的大陪審團尚未解散,他們將繼續舉行新的聽證會。只是,隨著這些認罪者本身案子的結束,他們就從被告變為其他涉嫌者的證人。也就是說,政府權力的司法分支,對「水門事件」的干預並沒有完全結束。可是,如果這些證人全部不配合,大陪審團就很難批准對高一層人物的起訴,因為他們並沒有被當場活捉,暴露的罪證不像下面這些人那麼多。可以說,這些已經認罪者的證詞將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是法院能否在這個案子上進一步有所作為的關鍵。
當時,對李迪起訴的證據之一,是我前面所提到過的,聯邦調查局曾經在法律限定還不很明確的情況下,應尼克鬆的要求在白宮裝的電話竊聽器的錄音。這個電話並不是李迪打的,但是其涉及的內容與案情有關。
因此,法官西里卡不僅不會受到來自於任何與政黨有關的組織壓力,而且,雖然他和尼克鬆「同屬」一個共和黨,尼克鬆還是該黨推出來的領袖,那麼,堂堂尼克鬆總統和他周圍的人,是否就可以貿貿然以「同黨」為名和法官「套個近乎」,打個招呼呢?那可不行,「妨礙司法」,那可是重罪。
祝好!
格雷的提名一到國會,國會對格雷的審查很快集中到他在「水門事件」所扮演的角色問題。這樣,審查提名格雷任聯邦調查局局長的聽證會,迅速演變成了國會「水門事件」聽證會的「預演」。
更為重要的是,政府權力的另一個分支,立法機構——國會,對「水門事件」的調查也已經正式啟動。參議院的調查委員會已經成立,聽證會迫在眉睫。這些涉案的被告無疑也會成為國會聽證會的證人。
前面說過,尼克鬆趁著連任總統職位的時機,想要調整下面的班子。也許首先是考慮格雷的忠誠,其次,格雷已是一個知情者,也許尼克鬆也想安撫他。總之,尼克鬆在聯邦調查局原局長去世缺任的情況下,決定提升副局長格雷為新一任的正局長。不知為什麼,這一次,老謀深算的尼克鬆居然忽略了「國會審查新提名行政官員聽證會」的嚴重性。
在第一個回合中看上去並不成功的司法分支這一頭,法官西里卡的「殺手鐧」其實也在無形地起作用。對於已經起訴的七個人的刑期宣布,定在3月23日。在這裏面,四個是古巴難民,他們基本上只是受雇幹活,知道的內情十分有限。而另外三個人,就是與上一層官員的連接點。他們手裡都有相當可觀的「內情」,可以作為交換「寬大」的籌碼。
與此同時,在司法方面,還有那二十三名普通華盛頓市民組成的大陪審團。為「水門事件」組織的秘密聽證仍在正常進行。越來越多的有關人員被傳到聽證會作證。
已經在調查局掌握之中的這些人,都得到過將會受到「照顧」的許諾。這些許諾包括律師費,一年幾萬美元的生活費,兩年之內得到大赦出獄等等。對於許諾是否會兌現,這些人本來就疑疑惑惑的。如果連審判之前的費用都不能及時到位,他們對於自己入獄之後的將來會有什麼安全感呢?被拋棄的感覺時時都會產生。因此,他們就像是一鍋往外冒的泡泡,幾乎是捂都捂不住。
但是,佛曼仍然被以「偽證罪」起訴。其原因是他一開始在辛普森一案作證時,在法庭的「誓言之下」,宣稱自己在十年內沒有用過「黑鬼」一詞。當時,估計辛普森的律師已經掌握了他此言不實的證據,因此再三在法庭上要求佛曼確認他的這句證詞。他也信誓旦旦地確認了。
國會參院的調查委員會成立之後有一個準備階段,因此,正式聽證還有三個月時間。尼克鬆和他的幾個親信顧問再三分析形勢,商量對策。例如,那已經「認罪」的七個被告,肯定都會被國會傳去作證。他們會鬆口講出真相嗎?問題是,連最起碼要送到的「堵嘴錢」都沒有把握籌齊。他們還在考慮,迫不得已時,是否就再讓前共和黨總統再任委員會的正副主席——米歇爾和麥格魯德,頂上去做替罪羊等等。
這時,法官西里卡決定拿出自己的「殺手鐧」。他把宣判的日期先拖一拖,但是,他向幾名已經認罪的被告預示了一個法律許可範圍的嚇人刑期。他說,將要宣判的結果,全看這些人與國會聽證會以及大陪審團合作的情況。如果他們不合作,他就盡量判長刑期,反之,他將手下留情。